湖南物业管理服务外包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湖南工程学院2024)



湖南工程学院校园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湖南工程学院的
  湖南工程学院校园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工程学院校园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1954号
3、委托代理编号:LYZC-20240704
4、采购项目预算:33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属工信部划型的【物业管理】行业;
5、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3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1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 (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33000000
院校园物业管理服务外包
学校校区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3年
33000000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7日,全天,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7日,全天在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网上确认。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
2024年 
7 月 
17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zlxz/4018.jhtml。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内。响应文件解密采用现场解密的方式,所有参与开标的供应商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的加密锁到达开标现场,在解密时间开始后,按顺序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3
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地址:
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
3、开标时间:
 2024 年
 7 月
3
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地址:
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张玲 江媛  赵玲  
2、电话:
 0731-58610173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
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工程学院
(2)地  址:湘潭市福星东路 88 号
(3)联系人:陈志强     
(4)电话:0731-58683362
(5)电子邮箱: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
 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楼
(3)联系人:
 张玲 江媛  赵玲  
(4)邮  编:
 411100  
(5)电  话:
 0731-58610173   
(6)电子邮箱:
  /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人:
  李先生   
(3)电  话:
 0731-52817033
(4)电子邮箱:
 /  

采购文件附件:

湖南工程学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0709定稿).doc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程学院校园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4]001954号采购代理编号:LYZC-20240704采购人:湖南工程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7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4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4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4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5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5七、公告期限6八、询问及质疑6九、投标说明6第二章投标须知8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8第二节投标须知12一、说明12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15四、投标18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0六、中标信息公布23七、合同签订24八、政府采购政策24九、其他规定26第三章资格审查27一、资格审查主体27二、资格审查27三、资格审查结果28四、其他28附表1资格审查表29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30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31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32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2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3一、评标方法33二、评标程序33三、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3四、投标文件的澄清33五、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4六、推荐中标候选人35七、编写评标报告35八、评标报告复核35九、停止评标36十、废标36十一、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6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7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38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39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39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40附表4评标方法及标准表41第五章采购需求46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46第二节服务要求47一、招标项目概况47二、项目基本情况48十一、其它要求92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93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93第二节政府采购物业服务合同通用条款95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30第四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34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135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36一、开标一览表137二、投标保证金138投标保证金138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39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附件4-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42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143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145附件4-4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46附件4-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147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148五、投标函149六、分项报价151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151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151七、采购需求响应154附件7-1响应-览表155八、合同条款偏离表156九、采购需求偏离表157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58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158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59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159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160十一、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611.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0日湖南工程学院的湖南工程学院校园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1.1.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程学院校园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1954号3、委托代理编号:LYZC-202407044、采购项目预算:3300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属工信部划型的【物业管理】行业;5、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3年。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1.2.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33000000院校园物业管理服务外包学校校区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3年330000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1.1.3.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1.1.4.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5.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7日,全天,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7日,全天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网上确认。¨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4年7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zlxz/4018.jhtml。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6、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响应文件解密采用现场解密的方式,所有参与开标的供应商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的加密锁到达开标现场,在解密时间开始后,按顺序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1.6.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1.1.7.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1.8.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张玲江媛赵玲2、电话:0731-58610173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湖南工程学院(2)地址: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3)联系人:陈志强(4)电话:0731-58683362(5)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楼(3)联系人:张玲江媛赵玲(4)邮编:411100(5)电话:0731-58610173(6)电子邮箱:/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联系人:李先生(3)电话:0731-52817033(4)电子邮箱:/2.第二章投标须知2.1.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 湖南工程学院校园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姓名:江媛 赵玲 电话:0731-58610173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1)名 称:湖南工程学院(2)地 址:湘潭市福星东路 88 号(3)联系人:陈志强 (4)电话:0731-58683362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楼电话:0731-58610173联系人:江媛 赵玲 第2.5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境外企业参加投标。□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境外企业参加投标。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接受。√ 不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7日止,全天0~24点(北京时间)。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不组织。¨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时间: / ;地点: / 。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负偏离项数之和≥ 10 项,该包其投标无效。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为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另外: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及 湖南工程学院网站发布。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为¥33000000元;第13.2款最高限价¥11000000元/年;三年最高限价¥33000000元。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无。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1、开标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营业执照;4、投标人资格声明。第14.1(3)项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无。第16.1款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如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7.1款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为 330000.00 元;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或担保电子保函;3、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4、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5、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6、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8、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9、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10、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第18.1款分包√ 不允许□ 允许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但须满足下列条件:1、分包内容: / ;2、分包金额: / ;3、分包单位资质要求: / 。第19.1款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标包提交该标包电子投标文件1份(系统上传)。另外: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要准备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并加盖中标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一式三份交代理机构存档。四、投标第21.1款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至《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4.1款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第24.4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8.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排序,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总分从高至低确定排序,技术总分相同的由评标组长现场随机抽签确定排序。第29.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采购人:湖南工程学院 地 址:湘潭市福星东路 88 号联系人:陈志强联系电话:0731-58683362联系部门: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 江媛 赵玲 联系电话: 0731-58610173通讯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楼七、合同签订第31.1款履约担保R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九、其他规定第35.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合同约定由采购人支付。第36.1款其他规定一、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二、本招标文件指的复印件:包括扫描件或影印件等。三、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的投标人将承担被取消投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没收履约保证金、以及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注1: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的其他描述如有矛盾,以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注2: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2.2.第二节投标须知2.2.1.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境外企业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6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电子招标、电子投标及电子评标活动。2.7不见面开标:是指投标人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而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解密电脑和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请仔细阅读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人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2.2.2.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将在本章第9.1款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2.2.3.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保证金;(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5)投标函;(6)分项报价;(7)采购需求响应;(8)合同条款偏离表;(9)采购需求偏离表;(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1)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5、投标产品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产品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投标人应当提交服务方案,并说明投标人对本项目工作内容的理解,并提出项目服务解决实施方案、方法及措施、包括增值服务等。15.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8、分包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9、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9.1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9.2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1)潜在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电子投标项目的投标文件均以上传至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2.2.4.四、投标20、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提交至交易平台。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2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及标包。逾期不予受理。20.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修改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查明原因,确保上传无误,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0.4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0.5投标人将最终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后,系统将显示“上传成功”,否则请重新上传。21、投标截止期21.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提交至《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1.2《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拒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22、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2.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3、串通投标行为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2.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4、开标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24.2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不得进入评标:(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至交易平台的;(3)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4.3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投标人名称;(2)检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3)解密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4)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开标一览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所有有效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5)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应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在开标记录上进行在线确认,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4开标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在线展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单位,核对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在线确认和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24.6开标结果系统自动默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4.8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4.9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特殊情况。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确认: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或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已在系统内评标的,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6、评标委员会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评标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2.6.六、中标信息公布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2.7.七、合同签订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1、履约担保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及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2.8.八、政府采购政策33、政府采购政策33.1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2强制采购: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3.3价格评审优惠:(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3.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3.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中小企业: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3.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2.2.9.九、其他规定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5、招标代理服务费35.1依据湘财购【2022】17号文规定,本项目代理机构不向投标人收取(代收)任何费用,包括招标文件费,中标服务费等;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支付金额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资格审查3.0.1.一、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3.0.2.二、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0.3.三、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3.0.4.四、其他4.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3.0.4.1.附表1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盖章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投标保证金如果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保函或者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提交至指定保证金专户的、或保证金交纳金额不足或保函担保金额不足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3投标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含每年的最高限价,如果设定了最高限价的话),审查结果为不合格。4投标代表参与投标的授权书或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5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否则,审查结果为不合格。6投标人资格声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7投标人信用查询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8投标人特定资格证明材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特定资格证明材料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结论3.0.4.2.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3.0.4.3.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4.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4.1.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3.4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本项目确定的核心产品为:  /  。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规定修正。第5.2(1)项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 由业主评委直接确定,业主方未委派评委的由评标组长现场随机抽签确定(最低评标价法)。第5.2(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 由业主评委直接确定,业主方未委派评委的由评标组长现场随机抽签确定(综合评分法)。第5.4(1)项价格评审优惠符合小型、微型企业优惠政策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本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行业类别:属工信部划型的【物业管理】行业;第5.4(2)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最低评标价法:符合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对于投标报价,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第5.4(2)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综合评分法: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对于价格和技术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价格总分值 / %的加分、技术总分值 / %的加分。第6.1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排序,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总分从高至低确定排序,技术总分相同的由评标组长现场随机抽签确定排序(最低评标价法)。第6.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排序,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总分从高至低确定排序,技术总分相同的由评标组长现场随机抽签确定排序(综合评分法)。备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4.2.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4.2.1.一、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4.2.2.二、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4.2.3.三、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4.2.4.四、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4.2.5.五、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5.4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4.2.6.六、推荐中标候选人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4.2.7.七、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4.2.8.八、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2.9.九、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2.10.十、废标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2.11.十一、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4.3.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一、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二、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3.1.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对招标文件条款的响应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4附加条件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5其他情形存在不符合本章第三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或者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结论4.3.2.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4.3.3.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4.4.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一、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二、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4(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三、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100×报价权值。四、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表4“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4(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五、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六、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4.4.1.附表4评标方法及标准表4.4.2附表4.1.1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1报价(A1)0.252技术(A2)0.503商务(A3)0.25权值的取值合计1.00附表4.2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序号评标因素(权重分)评标标准1价格评价项(F=10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3年合计投标报价”的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3年合计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100分。注1:投标报价的修正或调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如整包投标产品为中小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则对中小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进行折扣,再汇总到投标总报价中。本项目的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二章。附表4.3.1本采购项目的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技术部分(F1)100分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12投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整体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保洁服务、绿化管理服务、楼栋管理、日常维修服务等),提供包括项目需求分析及设想、物业管理指标、运作模式、指标保障措施、监督考核机制、问题解决方案、服务优势、特色服务方案等内容的物业管理服务设想及策划方案。投标人对采购需求理解透彻,整体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可执行力强、行为规范、并吻合采购需求的计满分;方案针对性不强、存在不足、不够详细、不够具体、或缺项的、或影响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或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则每处扣1分,最低计1分。技术部分(F1)100分质量管理方案12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管理制度、保障措施等),方案制定科学合理、内容清晰、执行度高的、并吻合采购需求的计满分;方案针对性不强、存在不足、不够详细、不够具体、或缺项、或影响服务质量的、或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则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F1)100分应急管理方案4投标人提供的安全应急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突发事故、火灾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等安全制度、管理办法、应急预案),方案内容制定详细合理、服务范围和内容划分清晰、执行度高的、并吻合采购需求的计满分;方案针对性不强、存在不足、不够详细、不够具体、或缺项的、或影响服务质量的、或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则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F1)100分日常维修实施方案16投标人提供的日常维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维修制度、管理办法、实施措施),方案制定科学合理、内容清晰、执行度高的、并吻合采购需求的计满分;方案针对性不强、存在不足、不够详细、不够具体、或缺项、或影响服务质量的、或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则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F1)100分卫生保洁管理方案16投标人提供的卫生保洁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保洁制度、实施办法、处罚措施等),方案制定科学合理、内容清晰、执行度高的、并吻合采购需求的计满分;方案针对性不强、存在不足、不够详细、不够具体、或缺项、或影响服务质量的、或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则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F1)100分绿化管理方案6投标人提供的绿化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管理制度、养护方案),方案制定科学合理、内容清晰、执行度高的、并吻合采购需求的计满分;方案针对性不强、存在不足、不够详细、不够具体、或缺项、或影响服务质量的、或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则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F1)100分物资装备方案4投标人提供的物资装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设施设备提供情况、设施设备使用办法等),提供清单,设备齐全、设备新、性能好的并吻合采购需求的计满分;提供的设备不够齐全、设备性能一般的的则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发票或租赁合同须体现投标人公司名称,否则不计分。)技术部分(F1)100分制度和档案管理方案6投标人提供的制度和档案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方案),管理制度计分:制度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并吻合采购需求的计满分;制度不够完善、不够合理、针对性不强的则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F1)100分增值服务12有针对本项目物业管理常规服务工作外增值服务承诺:从绿化、保洁、日常维修、内勤(含相关部门业务)等四个方面提出三条合理化建议,提供的建议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具有科学性、先进性,能够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加快问题反馈速度。每提供1条计2分,最多计12分;适用性不强、或价值低的、或没有提供的不计分技术部分(F1)100分学生宿舍、楼栋管理方案8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学生宿舍、楼栋管理方案,方案人员配置合理、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学生公寓管理方案合理及措施完善、并吻合采购需求的计满分;方案针对性不强、存在不足、不够详细、不够具体、或缺项的、或影响服务质量的、或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则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F1)100分人员的配置、培训与管理措施4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培训与管理措施方案评分。方案制定科学合理、内容清晰、执行度高的、并吻合采购需求的计满分;方案针对性不强、存在不足、不够详细、不够具体、或缺项、或影响服务质量的、或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则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附表4.4.1本采购项目的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商务部分(F2)100分企业实力2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20分,少一个扣4分,扣完为止。(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部分(F2)100分企业荣誉261、投标人或其员工自2021年起至投标截止前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计8分;获得过市级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计6分;获得过县(区)级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计4分;最多计8分。2、投标人自2021年起至投标截止前服务的项目获得过省级相关部门或协会颁发的五星级物业服务项目(或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等荣誉称号)的计6分,地市级的每个计3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企业荣誉得分最多18计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以上相关人员在本单位参保1年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商务部分(F2)100分企业业绩24投标人自2021年起至投标截止前具有物业管理项目经验(服务内容须包含保洁管理、绿化管理、日常(工程)维修三项),提供有效合同,每个计8分,最多计24分。 (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不计分。)商务部分(F2)100分专业能力301、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认证证书》计1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认监委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计6分;本科以下计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具备智慧物业、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开发与管控能力(包含但不限于场地环境智能巡检、人资资源绩效管控、服务满意度测评与分析统计等,各系统均能提供报表信息)每提供一个计3分,最多计12分。5.第五章采购需求5.1.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序号包名称品目名称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数量服务要求备注序号包名称品目名称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数量时间地点备注1包1校园物业管理服务外包拒绝境外企业参加投标。3年服务期限36个月。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本章第二节服务要求。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服务的标准或主要要求:详见本章第二节“服务要求”的具体条款。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5.2.第二节服务要求5.2.1.一、招标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程学院校园物业管理服务外包。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1954号。3、委托代理编号:LYZC-20240704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计划从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合同分年度一年一签;如服务期限内上一年度经采购方有关部门考核未达合格,则结束服务不再续签;如考核合格,可直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直至服务期限结束;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5、标包划分:湖南工程学院校园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6、服务地点:服务地点为湖南工程学院全校区及采购人指定的所属区域7、招标范围7.1全校区总建筑面积57.6万㎡;道路、广场面积约25.5万㎡;绿化面积约44.52万㎡。全校区所有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教室、学生宿舍(公寓)、附属用房等楼栋内公共走道、门厅、门窗、厕所等室内、外公共区域,体育运动场、馆等室内、外公共区域,全校区内所有学生公寓(宿舍)3米以外区域;全校区所有公共区域外环境,所有照明(亮化)灯具及设施的日常清扫(抹)和保洁、维修等;所有绿化场地的绿化维护与养护;全校区学生宿舍管理、楼栋管理、内勤等物业服务与工作保障;全校区内的水、电、泥、木等日常维修(含学生宿舍)。7.2全校区学生公寓(宿舍)管理、楼栋管理、专职班主任、内勤等物业服务外包。8、★报价范围:8.1.费用采用总价包干(如国家政策性调增最低工资,双方另行协商),包括校园物业服务(保洁、绿化、楼栋(含教学楼)保障、日常维修等)、学生宿舍管理和楼栋管理等物业服务外包、人员工资报酬(含国家政策性社保)、与员工发生工伤、解除劳动合同等争议依法/依约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办公用品费、绿化材料费用(化肥、农药、绿化工具、设备及耗材等)、保洁工具费用(含塑料垃圾桶的更换和添加)、维修工具费用等,按先做事后付款的原则,次月根据学校对中标方工作满意程度及考核结果,收到中标方提供的正规发票经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后10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实际支付金额以考核结果为准。8.2.维修材料费用不包含在此次投标报价中,维修材料由学校统一采购。8.3.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中标方的人员包括工资、加班费、补贴等在内的一切劳动报酬,中标方与员工发生争议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工伤支出等费用,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及劳保服、装备、必备设备(含垃圾桶的更换和添加),绿化材料费用(化肥、农药、绿化工具、设备及耗材等),维修工具费用,物业管理办公费用等。(2)利润、法定税费。(3)应由中标方负担的其他所有费用,包括约定中标方负担的其他费用。8.4学校不定期核查中标方到岗人员,抽查之日,中标方某岗位人员缺岗,则按中标方缺编违约,当月根据实际在岗人员核签物业服务费。★8.5中标方要承继员工之前工龄(包括承继中标本外包项目之前员工曾在采购方学校(含各学院)提供服务产生的工作年限),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按法律政策予以支付补偿。9、★总承包约定:本项目采取总承包方式,包含完成招标文件规定标包的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工作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及质量安全要求等提供项目全过程服务,并通过采购人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以及报价范围所列出的其他相关费用,按投标总价包干提供全部服务(除招标范围条款申明不包含的内容外,报价范围未列细目的费用视为已分摊在有关细目的投标单价中,该采购项目所明示或暗示的费用均认为已包括在相应标包要求的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0、现场踏勘:采购人不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服务范围、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服务费用或索赔要求;且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投标人自负。5.2.25.2.3.二、项目基本情况1、学校总体情况学校现有主校区和书院路校区(南校区)2个校区,其中主校区为新校区、滨江、体育馆和北校区等区域。校园占地总面积1830亩,建筑面积57.6万㎡,家属住宅6.5万㎡,绿化面积44.6万㎡,道路及广场面积25.5万㎡。主校区依江傍湖,环境幽雅,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高等学校”。2、外包物业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1)学校主校区和书院路校区(南校区)全部区域;本方案所指学校为采购方,所指学院为采购方的各教学院。(2)学生宿舍管理、楼栋管理等物业服务外包。3、外包物业服务范围(1)全校区总建筑面积57.6万㎡;道路、广场面积约25.5万㎡;绿化面积约44.52万㎡。全校区所有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教室、学生宿舍(公寓)、附属用房等楼栋内公共走道、门厅、门窗、厕所等室内、外公共区域,体育运动场、馆等室内、外公共区域,全校区内所有学生公寓(宿舍)3米以外区域;全校区所有公共区域外环境,所有照明(亮化)灯具及设施的日常清扫(抹)和保洁、维修等;所有绿化场地的绿化维护与养护;全校区学生宿舍管理、楼栋管理、内勤等物业服务与工作保障;全校区内的水、电、泥、木等日常维修(含学生宿舍)。(2)全校区学生公寓(宿舍)管理、楼栋管理、专职班主任、内勤等物业服务外包。合同履行期间,学校另有新建房屋交付使用需新增楼栋的人员及服务费用,由双方按照中标方投标文件中相应岗位的综合报价另行协商计费,如减少服务内容和服务岗位,按相应方法计算调减服务费用。4、外包服务事项与服务要求(一)外包服务事项1.保洁(1)楼内公共走道、门厅、电梯、门窗、厕所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具体范围为:主校区电气楼、机械楼、校领导办公室及会议室、A-G栋、图书馆、明德办公楼、创新学院、建工大楼、体育馆;北校区红楼、二教、三教、四教、五教(设计艺术楼)、电教楼、化工实验楼(2栋)、纺织实训大楼、体育运动场及看台;南校区一教、二教、三教、四教、应院办公楼、电气楼(原)、工程训练中心区域、实验楼、图书馆等楼栋门厅、电梯、走廊、楼梯间、门窗、厕所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清抹、保洁。且每周对楼栋大厅玻璃门进行一次清抹及每学期对主校区电气楼、机械楼的一楼进行一次地面保养(打蜡)。(2)体育运动场、馆的内外环境的卫生清扫、清抹、保洁。(3)全校区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防积水。具体范围为:全校区主次干道、商业广场、景观亭台(含石桌、石凳)、雕塑,梅花山行人道、人工湖周边及湖面、广场、球场、运动场(含看台)、停车场、广场地面、草坪、自然绿化区、各楼栋(含教职工宿舍楼)周边等所有公共区域的清扫、清抹、保洁。(4)北校区17栋(含3栋博教楼)及南校区22栋教工宿舍(不含幼儿园)楼道的卫生清扫、清抹和保洁。(5)所有照明(亮化)灯具及设施的日常清扫(抹)和保洁。(6)每学期开学前全校区所有公共教室的门窗、桌椅、地面、黑板、照明灯和风扇等进行一次扫尘、清抹。(7)教师休息室保障服务1)教师休息室的清扫、保洁与管理。2)粉笔、黑板刷、茶叶、开水等用品的准备、添置。(8)学校重大活动、检查的临时突击性清扫、清抹、清捞、保洁、绿化及保障服务。(9)垃圾的集中与外运,日产日清。全校区垃圾送到学校校内相应垃圾站(并负责学校机械垃圾站管理、使用、压缩操作和基坑内及周边的垃圾、污水的清理工作)。非生活垃圾的外运和处理(学校基建产生的垃圾除外),督促学校教职工住宅装修产生的垃圾自行外运,督促不力,则由中标方负责外运和处理。(10)全校区所有明沟、天沟、化粪池、阴(留泥)井、雨水井的定期清理和所有建筑物(含学生宿舍)的下水疏通。全校区所有天沟、化粪池、阴(留泥)井等半年清理一次;女生宿舍化粪池前的留泥井每一个月清理一次卫生巾等杂物;明暗沟每月清理一次;公共雨水井、污水管道、楼栋屋顶排水沟及管道每季定期全面疏通一次。全校区所有明沟、天沟、化粪池、阴(留泥)井、雨水井在正常使用时发生堵塞,中标方则应按学校的要求无条件迅速疏通。2.绿化(1)全校区范围内绿化的日常维护与养护,包括清除杂草(藤)、修剪、剪枝(含剪高枝)、整形、松土、病虫害防治(不含白蚁防治)、施肥浇水、防冻抗旱保苗等。(2)学校自然绿化区的养护,包括病虫害防治(不含白蚁防治)、清除枯枝、杂树、杂草(藤)、间苗等。(3)每年对学校梅花山进行两次整治,包括对影响山体周边绿化带人工作物生长的乔木,进行修剪或砍伐,清理山中的死竹、密竹,对影响竹林边绿化带人工作物生长的竹子、谷皮树等进行砍伐、清理。(4)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学校校园景点及会议室的布置。3.教学楼管理(1)公共教学楼A、B、C、D座、北校区红楼、三教楼、四教楼、电教101室、105室,南校区一教楼、二教楼、三教楼、四教楼的各项保障服务工作。(2)公共教学楼A、B、C、D座、北校区红楼、三教楼、四教楼、电教101室、105室,南校区一教楼、二教楼、三教楼、四教楼设置楼栋专职管理员。(3)巡查楼栋内所有区域的各种教学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做好日常保洁、维修维护工作。(4)多媒体协管员熟悉多媒体设备的使用,为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提供服务。(5)做好教师休息室保障服务工作。(6)对公共教学楼进行常态化消毒。4.日常维修(1)日常维修范围:凡三个工时及以下的维修任务1)全校区所有公有房屋(含学生宿舍)、公共区域,即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教职工公房、学校自营食堂、运动场所、室外区域、机械电气楼、附属用房等楼栋及公共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的水、电、泥、木、油、五金等的日常、零星维修。2)学校教职工的自有住房中的水、电表(含表)以前的管、线及配件的日常维修(凡表后的管、线及配件,卫生器具等其他户内设施不属日常维修范围,由自有房房主自行解决)。3)屋顶屋面的维护、维修(2000元以内)。(2)日常维修内容1)水工类:水管网线中的水管、水表、水阀、水箱、水龙头、卫生器具、各类配件、节水设备设施等与水工有关项目的维修、安装、改造。2)电工类:电线线路(含箱式变压器的配送电)、电灯、电源插座、开关、风扇、换气扇、各类配件、小型用电器、节电设备设施等与电工有关项目的维修、安装、改造。3)木工类:桌、椅、抽屉、门、柜、床、窗户及玻璃,防盗门及锁等与木工有关的项目的维修、安装、改造。4)泥工类:水电维修中地面、墙壁面施工中破损的修复,建筑物泥瓦的零星维修,室内漏水补漏,道路破损、明暗沟、内外墙瓷片、水池、便池、下水管维修,屋顶、屋面维修等与泥工有关项目的维修、安装、改造。5)油漆、涂料类:桌、椅、抽屉、门、柜、床、窗户、墙面、金属构件等与油漆、涂料有关项目的维修。6)五金类:铝合金门窗的维修(点卯扣件、矫正、复位))及不锈钢扶手床架的维修(点卯、矫正、复位)、门锁的修复(换锁芯、锁具总成)。(二)外包服务要求1.保洁服务要求(1)室外公共场所、公共绿地、道路的保洁1)公共场地地面、道路路面每日上、下午各全面清扫一次(上午7:40前必须结束、下午2:00前必须结束),8:00—18:00随时保洁,无果皮、纸屑,无明显烟头、痰渍等,无积水,无明显泥沙,无乱堆乱放;发现路面有油污、污垢应立即用清洁剂清洁,发现地面有口香胶等杂物,用铲清除;每月用水冲洗有污迹的地面一次;及时清扫积水、积雪、积泥、杂枝。2)绿化区:每周清扫两次,清除草地、绿化带上的果皮、纸屑、烟头、残叶等杂物,花坛表面基本洁净。3)体育场地:每日清洁一次,清扫垃圾,场地及周围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及时发现设施、设备脱焊、脱漆、断裂及其他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报告学校相关部门。4)室外标识牌、宣传栏、信报箱、雕塑小品、路灯、园林灯、栏杆扶手:按时进行擦试,距离半米处目视无灰尘、污渍,无乱张贴涂画。5)明沟、明渠、沙井:每月清理一次,沙井、沟内无积水,无明显泥沙,无烟头、纸屑等;井盖无污迹;排水和下水口无堵塞杂物,保持排水畅通。6)果皮箱和垃圾桶:每周刷洗三次,垃圾每天上、下午各清倒一次,垃圾箱附近地面无散落垃圾,箱体表面无污迹,无垃圾贴附物。7)公用卫生间清扫清抹及保洁,保持地面无积水污垢;墙面、门窗、隔板、天花、灯饰,保持无灰尘、污渍;天花无蛛网;随时清抹洗手盆、玻璃镜,保持无水渍,镜面光亮;随时清扫、清拖便槽,喷空气清新剂或放除臭香丸,保持小便槽内无污渍、异物,蹲位小门、隔板无灰尘,无乱涂画;定期对洗手间进行消杀工作,保持洗手间内无蚊蝇、无异味;女卫生间内每个间隔摆放纸篓,清洁工具放置于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地拖在指定地点晾晒。(2)楼栋公共部位保洁1)随时用干地拖保洁,保持地面干净,无烟头、纸屑、果皮、污渍、痰渍,地板光亮,每学期对主校区第一教学楼、图书馆、电气楼、机械楼、主校区(滨江)建工大楼、主校区(北校区)红楼、纺织实训大楼、南校区一教学楼、图书馆的一楼大厅进行一次地面保养(打蜡)。2)下雨天摆放防滑指示牌并增加干拖地次数;保持墙面无灰尘、污渍,有光泽;保持天花板无蛛网。3)内外墙面及墙根部分地脚线的清洗,发现积灰及时清扫,保持墙面无灰尘、污渍;信报箱、防盗门、楼道玻璃窗、消防栓、开关、楼梯扶手等按期清抹,保持无灰尘、污渍。4)教学楼、机械楼、电气楼、建工大楼、纺织实训大楼的玻璃雨棚,每一年清洗一次,保持无尘渣、污渍。5)每日及时清理垃圾桶内垃圾,保持垃圾桶无异味,表面无污渍,周围无杂物。6)玻璃门窗、指示牌等随时清抹手印、污渍等,保持无手印、水印、污迹,不锈钢表面光泽,每周对楼栋大厅玻璃门进行一次清抹。7)全校区随时保洁,保持清洁区域无垃圾、杂物、异味,外观洁净(含图书馆、机械楼、电气楼、纺织实训大楼、建工大楼的防火卷帘);随时保洁巡查,杜绝乱悬挂、乱丢弃、乱堆放、乱贴乱画现象。(3)教师休息室服务1)每天8:00前完成教师休息室的清扫、保洁工作。2)负责粉笔、黑板刷、茶叶、毛巾、香皂、开水、教学用品的添加、准备工作。(4)学校重大活动、检查的临时突击性保洁、绿化及保障服务工作1)必须听从学校的统一指挥。2)按时、按量完成各项交代任务。(5)垃圾的处理、收集与垃圾站管理1)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壳箱,垃圾袋装,并进行垃圾分类收集。2)每日及时收集及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满溢现象;按规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3)所有垃圾必须倒入垃圾站内,如遇外运不及时的情况,由管理人员负责统一安排管理。4)及时清理垃圾站内垃圾,搞好垃圾站内外卫生,主动与环卫部门配合,及时请环卫部门拖运处理垃圾。5)定期对垃圾房及周围10米进行消杀,有效控制蝇、蚊等害虫孳生。6)及时清扫、冲洗、拖抹垃圾房地面垃圾及保持垃圾站内无臭味。7)确保垃圾站设备设施状态良好,如因中标方管理、操作不善造成的零星维修由中标方负责;垃圾收集设备的更新、保养、维修(一次性费用超过3000元及以上,由学校负责)。(6)排水设施清淤全校区所有天沟、化粪池、阴(留泥)井等半年清理一次;女生宿舍化粪池前的留泥井每一个月清理一次卫生巾等杂物;明暗沟每月清理一次;公共雨水井、污水管道、楼栋屋顶排水沟及管道每季定期全面疏通一次。全校区所有明沟、天沟、化粪池、阴(留泥)井、雨水井在正常使用时发生堵塞,应按学校的要求无条件迅速疏通。(7)其它1)全校区范围内的消毒工作。2)负责所有卫生责任区内水、电、木、基础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检查与及时汇报。3)在保证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帮助学校降低水电用量,须及时关闭公共楼栋(含教室)无需使用的照明灯和水龙头等,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4)负责各楼栋走道、楼梯及卫生间的及时适时开窗通风。5)学校举办其它活动时场地的及时保洁与消毒。2.绿化服务要求(1)草坪养护1)根据天气情况及时进行淋水,不出现缺水枯萎现象,无“长流水”浇水现象。2)根据生长情况及时进行修剪,及时清理草屑、杂物,每月至少修剪1次,整体效果平整,不出现明显起伏和漏剪、交错痕迹,修剪工作,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会议秩序。3)随时进行人工拔除杂草或周期性进行药剂喷杀,整块草坪无明显的阔叶、已开花的杂草。(2)乔灌木(不含梅花山)养护1)及时对乔木进行修剪,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剪除徒长枝、树身的萌孽枝、并生枝、下垂枝、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枯枝、烂头等,并对树冠适当整形保持形状,对造型树木应每月修剪一次外形,以保持形状;修剪时应严格保护主干顶芽不受损伤;棕榈科灌木及时清修枯黄的叶边;每天巡查及时清剪因折断等枯黄的枝叶。保持形态整齐、无枯木残叶,无凌乱枝条和冗长枝叶,基部30mm高以上无孽枝,无杂草、杂物。2)及时对灌木进行修剪,在冬季进行一次枯枝、弱枝、徒长枝清剪及株型修剪,非观花的造型灌木生长季每25天进行至少一次修剪,株型整齐、造型植物轮廓清晰,修直面平直整齐、棱角分明,脚部整齐清洁,无过长杂草杂物,无严重黄叶、积尘。3)根据天气情况及时进行淋水,不出现缺水枯萎现象,无“长流水”浇水现象。(3)绿蓠养护1)根据天气情况及时进行淋水,不出现缺水枯萎现象,无“长流水”浇水现象。2)及时进行修剪,每年冬季彻底清剪一次枯枝弱枝,春夏生长季每25天至少修剪1次,平时对个别长枝进行局部修整。整体效果平整,不出现明显起伏和漏剪、交错痕迹,及时清理草屑、杂物。3)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草坪、绿蓠、乔灌木每月喷施广普杀菌、虫药1次,突发病虫害进行针对性防治,无明显病虫害,不能因病虫害出现枯株、死株现象。要求利用周末时间喷药,不允许使用刺激性强或中等毒性以上农药,禁止发生中毒事件。4)及时对学校内的自然绿化区(含梅花山)进行养护和整治,无明显病虫害,不能因病虫害出现枯株、死株现象。及时清除枯枝(竹)、死枝(竹)、杂树、谷皮树、野藤等,根据长势及时进行间枝(竹)。按上述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重点整治。5)按时进行施肥,草坪、绿蓠施缓溶肥或全效复合肥至少1次/三个月,乔灌木早春各施有机肥或复合肥1次;每年5-6月追施复合肥1次。6)冬季对乔木进行一次翻土养护,保持土面不板结,透气良好。7)做好乔灌木防冻工作,对耐寒性较差的树种实施必要的根际培土、枝叶覆膜等防冻保暖措施,乔木主干冬季刷一次1.2m高石灰水,及时除冰雪,不出现树木冻死现象。8)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校园景点及会议室花卉的布置。3.教学楼管理服务要求(1)对师生、教职员工反映的教学楼日常报修信息和意见,及时汇报、处理、反馈、解决。(2)按要求对公共教室的设施设备(多媒体设施除外)进行检修,发现设施设备损坏的情况及时汇报,维修完成后及时回复。(3)教学楼内公共区域(含教室)的日常巡查并做好记录,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4)保持楼内安静,维护教学、办公秩序;遇各级各类考试,做好考场调铃、钟表准确调时及关闭打鸣、保洁、维修等各项服务工作。(5)每日检查教师休息室设施设备,保障茶水供应到位和室内环境。(6)发现损坏公物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必要时报学校保卫处处理;协助安保做好楼栋内物品的安全管理,禁止从楼内搬出物品,确保学校财产安全。(7)完成后勤基建处、教务处等其他部门交办的相关任务。4.维修服务要求(1)维修人员上岗应着装规范,文明施工,态度友好,不得吃请或接受用户礼品。(2)维修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维修认真细致,保证服务质量,维修任务完成后应立即清理现场,收好工具、材料。(3)维修应及时快速,紧急响应不超过半小时,零星维修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限期解决。(4)维修人员应按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能出现安全事故。如因操作不当、违规违章、身体疾病等原因引发的安全、伤亡事故由中标方负责;导致学校损失的,由中标方赔偿学校相关损失。水电维修人员必须持有电力部门或劳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资质不符合规定不允许上岗。(5)维修人员在维修工作中尽量降低学校水电资源及器材的消耗,并将更换下来的破损件上交学校材料管理员,再领取相同数量的新件,做到维修材料出库、入库途径完整、财物相符,禁止非学校维修原因的私人占用、私藏。(6)接到报修任务,维修人员根据报修要求按轻重缓急安排维修任务,维修高峰期不能按时到位应向报修用户说明缘由。按照报修要求完成的维修任务,事后如实填写维修记录。(7)如遇突发情况(如水管炸裂、电线短路),中标方应立即响应,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和应急处理,事后补办相关手续。(8)维修人员应定期全校区巡视维修,走访报修单位,主动征求意见,虚心接受师生监督。电气维修人员每月应定期对全校区的电气线路和楼栋内的配电设施、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并留存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校方反馈。(9)水电泥木油各类维修必须符合行业规范要求,零星维修的质保期为3个月,小型维修改造及安装的保质期为1年,保质期内非自然损坏需要维修的,由报修单位确认并在维修填报单注明损坏原因。(10)中标方接到五金类服务要求,铝合金门窗的维修(点卯扣件、矫正、复位)及不锈钢扶手、床架的维修(点卯、矫正、复位)、王力门锁的修复(换锁芯、锁具总成),则应无条件维修,产生的人工费用(三个工时以内)由承接维修任务的中标方负责,如若不做或维修不及时接到投诉,将会施以违约金,具体违约金额度由学校根据"考核细则、标准、要求"等酌情确定,且学校有权将违约金款项直接在物业服务费中扣除。(三)学生宿舍管理、楼栋管理等物业服务外包岗位设置及职责1.纺织服装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工作人员1名,有一定纺织服装专业基础知识,能熟练操作绝大部分纺织服装学院的专业设备,现在主要负责纺织服装材料管理、实验室人台的管理、开放实验的管理、参与指导并协助其他实验老师管理好实验室。其岗位职责如下:1)按学院规定的工作时间,坚持坐班,不得随意离岗;2)负责教学、训练及课外活动所需人台、工具等的借还工作;3)负责纺织服装材料、人台、工具、器材的维护保管工作;4)实验室上课之前10分钟开门,实验后进行安全巡查并关门;5)负责开放实验管理和部分开放实验指导工作,保证学生开放实验的顺利开展;6)负责急用、低值、易耗实验耗材的零星采购,协助负责低值易耗材料采购的老师,采购较为专业的低值易耗品;7)熟悉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用途、工作原理及安全操作规程等,根据设备性能和要求进行日常卫生保洁、保养维护工作;8)负责协助实验指导教师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工作,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实验结束后按要求清点整理仪器设备并摆放整齐规范;9)负责仪器设备说明书、保修卡的保管、存档工作,确保设备原始资料齐全完整,做到规范管理;10)负责做好实验室的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11)完成学校、学院领导和实验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2.后勤基建处(1)爱卫管理干事岗位职责1)负责学校的爱国卫生工作,做好工作计划和总结,收集资料;2)按上级要求做好学校创卫的各项工作,收集资料,每月底按时向上级创卫组织汇报学校的创卫工作情况;3)负责市智慧城市信息平台联络工作,向区城管局申报学校牛皮癣处置工作;4)做好爱卫、灭四害日常检查工作。(2)材料仓库保管员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物资采购程序;2)根据后勤基建处计划编制材料计划;3)负责所有材料、验收、保管、调入调出工作等,并负责所证件的收集工作,材料的进场必须根据维修的需要,按量按时安排,不得延误维修施工;4)材料的手续、帐目必须严谨清楚,符合学校财务要求;5)对进场材料物资必须进行现场验收,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并按要求分类码放,做到不丢失、不浪费、不变霉、不损坏、不混放,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必须做到设专库存放,标记鲜明,不合格产品拒绝验收入库;6)对材料及用具的使用必须限额领料。做到合理使用,搞好成本核算;7)负责废料、余料的分类与再利用;8)材料外出必须办理审批手续;9)在材料的收发与管理当中,不准弄虚作假;10)严格执行材料的出人库登记手续,及时登记材料帐,做到日消月结,物账相符,符合财务手续。(3)医生岗位职责1)门诊:实行门诊首诊负责制,能处理解决的病人,不推诿,病历、处方书写整齐、规范,字迹清楚,签名。认真完成各类查体任务,尽职尽责。查体结论认真填写,耐心为病人解读;2)急诊:对急诊应及时处理,疑难危重的病人及时会诊和转诊不延误病情,防止和杜绝各种医疗差错发生;3)抢救:对病人有高度责任心、同情心,及时准确敏捷地进行抢救,严密观察病情,做好记录;4)出诊:进行医疗巡回;学校师生出现紧急医疗状况时,做到随叫随到。应简单询问病情后,携带器械及药品及时到达;5)配合完成医疗科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执行,对接卫健委、疾控部门,完成各项表格的上报;6)值班:坚持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无论何种原因未到的情况下,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7)业务学习:加强业务学习和专业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8)服务态度:对待病人态度和蔼,检查病人仔细认真,正确诊断,合理用药;9)传染病:做好发烧病人的监控工作,发现传染病人及时上报,做好登记、转诊、随访、数据统计工作;10)健康驿站日常管理、入站、出站安排,每日查房、在站病人诊疗,情况登记;11)消毒:每日做好门诊诊室的卫生保洁及消毒工作;12)完成学校各级各类领导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4)注射室护士岗位职责1)治疗:严格执行无菌操作、三查七对制度、过敏药物按规定做好试敏试验。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准备急救物品,定期检查;2)消毒:严格遵守消毒室工作制度。高压蒸汽灭菌指示剂达标。室内(注射室、换药室、留观室)每日紫外线消毒,器械、消毒液定期更换并做好记录;3)换药:严格无菌操作。换药车上物品每日整理补充。每周总灭菌一次。用过的物品与未用物品严格分开;4)出诊:进行医疗巡回,接出诊电话后十分钟内与医生携抢救物品赴现场;5)一次性医疗垃圾的处理与存放:一次性医疗垃圾用后分型分类、消毒液浸泡、登记并存放于固定场所;6)配合完成卫生所内分配的查体和医疗服务工作;7)遵守医疗道德,树立良好的服务态度;8)传染病:做好发烧病人的监控工作,发现传染病人及时上报,做好登记、转诊、随访、数据统计工作;9)健康驿站日常管理、入站、出站安排,每日查房、在站病人诊疗,情况登记;10)完成学校各级各类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5)预检分诊护士岗位职责1)做好每日交接班工作,保证坚守岗位;2)对所有就诊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询问来向,并登记相关信息(姓名、班级、联系方式、体温、就诊时间等);3)早期识别患者疾病的轻、重、缓、急及病种,有序分诊;4)为患者提供高效、规范的预检分诊服务,指导患者就医流程,协助医院医生快速确定患者就诊优先级,提高就医效率和质量;5)对预检出的发热人员及疑似传染病患者,立即给患者及陪同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详细询问病人基本资料及流行病学史,做好登记,引领至临时隔离点等待,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6)认真填写发热病人预检分诊登记本。做好患者信息完整,保证人员可追溯;7)每日上岗前检查必备的防护用品和必需的检查用品。如体温计(枪)、免洗手消毒剂等;8)出诊:进行医疗巡回,接出诊电话后十分钟内与医生携抢救物品赴现场;9)做好发热门诊、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及防护,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10)传染病:做好发烧病人的监控工作,发现传染病人及时上报,做好登记、转诊、随访、数据统计工作;11)健康驿站日常管理、入站、出站安排,每日查房、在站病人诊疗,情况登记;12)完成学校各级各类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6)药房工作人员(药师)岗位职责1)药房的处方调剂,严格执行查对制度;2)药品清领、出入库、登记、保管等工作。及时提供药品需求单,接收出库药品时做到接货签字;3)检查药品保管情况,防止药品变质过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4)每月结算处方,定期盘点;5)保持药房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确保药房用水用电安全;6)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优良的服务态度,对患者做好解释工作;7)参加科内各种值班;8)出诊:进行医疗巡回;必要时配合医生、护士携抢救物品赴急救现场;9)消毒:每日做好药房、库房的卫生保洁及消毒工作;10)传染病:防疫物资的保管、发放、登记及定期清理。做好登记、转诊、随访、数据统计工作;11)健康驿站日常管理、入站、出站安排,健康驿站在站学生药品派送,情况登记;12)完成学校各级各类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7)挂号收费员岗位职责1)负责就诊患者医疗费用的挂号、收款工作及卫生所门诊工作量统计工作。正点挂号,减少病人的等待时间,耐心解答每一位病人的咨询;2)严格执行财政和物价部门收费标准,凭处方和各种治疗单收费结账,加盖收费公章并收费员签名。计算准确,做到不错收、不少收、不漏收;3)对是否享受医疗待遇有疑问时,有权查验证件或证明;4)凡自费药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费。收付现金要现收现付,当面点清,开具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保证现金收付准确;5)收发职工体检报告,新生病历本,发放医疗科宣传资料,协助计生专干管理计生用品;6)挂号收费员必须做到填写收据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当日账日清每月及时上交,不拖欠、不挪用;7)统计工作量: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如实做好卫生所职工工作量统计工作;8)坚守工作岗位,提高服务质量,做到优质服务,文明礼貌,耐心解答患者问题;9)安全工作:管理好账册、发票等各种财务资料,下班后室内不留现金,关闭电源,锁好门窗;10)完成学校各级各类领导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8)职工医保及计划生育专干岗位职责1)根据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医保工作规章制度,起草制定医保工作流程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2)关注医保政策,传达医保文件精神,并贯彻执行,掌握医保诊疗范围和用药范围,确保学校参保人员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组织实施相关人员医保政策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3)积极宣传职工医疗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度;4)协调处理在执行职工医保政策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与各级社保管理部门的联系,促进学校职工医保工作良好运行;5)接待学校教职工、退休人员职工医保政策咨询、费用查询;6)检查学校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协助医保机构对学校职工医疗保险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审核;7)为学校新入职教职工办理入职手续;8)负责依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协助教职工办理生育服务证、生育备案等业务,计生用品的发放和机器维护;9)负责依据国家医保政策做好职工医保工作,协助教职工办理职工医保网上异地就医结算、职工基本医疗报销、退休独生子女费申领等业务;10)每月至医保局完成兑账业务;11)完成学校各级各类领导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9)学生医保专干岗位职责1)根据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医保工作规章制度,起草制定医保工作流程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2)关注医保政策,传达医保文件精神,并贯彻执行,掌握医保诊疗范围和用药范围,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组织实施相关人员医保政策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3)积极宣传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度,完成学生医保征缴工作;4)协调处理在执行学生医保政策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与各级社保管理部门、税务、街道、社区、各学院、计划财务处等部门的联系,促进学校学生医保工作良好运行;5)接待全校学生医保政策咨询、费用查询;6)检查本单位学生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协助医保机构对职工医疗保险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审核;7)做好全校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名单收集、上报、审核工作,做好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8)负责依据国家医保政策做好学生医保工作,协助学生办理网上异地就医结算、省内异地住院结算报销、学生居民医保参保停保、居民基本医疗报销报销、特殊人群医保退费等业务;9)按要求至医保局完成兑账业务;10)完成学校各级各类领导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10)高压值班电工工作职责1)所有在学校变、配电站值班电工都必须经国家电力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且证件在有效期限内,方能上岗值守。上班时,应随身携带证件备查;2)变电站值班人员的任务是运行、维护、管理变电站的设备,在院调或国网公司调度员的指挥下,进行正常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3)值班员应熟悉本站一次结线。与本站有关的系统结线及运行方式;熟悉一、二次设备的技术参数,构造原理;熟悉一二次图纸及有关规程制度,熟悉与本站有关的通讯联系方式;熟悉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4)按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做好各种运行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5)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按要求使用和维护本岗位的安全防护设施,认真按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操作,坚决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严格执行《安规》、《运规》,在执行“两票”时,不发生违反“两票”、“三制”的行为,做到不违章、不蛮干、不冒险作业;6)搞好安全用具和消防设施、仪表工具管理;7)工作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邀请与工作无关人员在变、配电站内逗留、聊天,不喝酒、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遵循“谁在岗,谁负责”的安全管理负责制,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做好日常检查、登记、信息反馈;8)做好交接班工作,必须等接班人员到岗方能下班,如接班人员未能按时接班,须及时联系,并上报管理部门。交班之前搞好站容及站内清洁卫生。特别注意不能遗留食物在站内,以免引来老鼠等小动物危及电气设备安全运行;9)完成学校各级各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11)水电费收费员工作职责1)严格执行学校各项水电管理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工作人员无任何权利减免用户水电量及水电费用;3)熟悉供水供电部门收费政策,掌握抄表周期,准确核实每月水电用量及水电费用,准确呈报能源使用情况及有关数据;4)按规章制度有关条例,按时查抄学校及个人水电计量装置,准确统计学校及个人水电用量及费用,下达水电收费通知单,按时回收水电费。及时填报“单位及个人水电用量、收费报表”,积极配合财务、审计部门核对水电费用;5)监察用户计量装置及设备运行情况,查处窃水、窃电等违章现象;6)负责向用户解释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7)完成学校各级各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3.机械工程学院1)负责对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完成学校、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数据统计及相关数据上报工作;2)负责学校、学院公用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入账、维护报修以及报废等工作;3)负责学校、学院现有机房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及报修工作,做好实验室工作日志,做好学院实验室的安全、卫生等工作;4)负责学校、学院各会议室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工作;5)负责学校、学院教学资料的收集、归档与整理工作。4.计算机与通信学院(电脑房管员)1)热爱本职工作,协助学校、学院实验老师完成机房的相关工作;2)每天对各实验室公共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卫生打扫,并做好相应的卫生保洁工作。卫生打扫要做到:地面干净无油渍、无积水、无痰迹;墙壁无污垢、无灰尘、无蜘蛛网、无张贴物等;3)卫生打扫时要注意节约水、电,保护好实验室内的公共设施,发现公共设施损坏(如:水龙头、走廊灯损坏等),应及时报告学院;4)尊重、爱护学生,对于学生乱扔、乱倒垃圾的行为,要及时的制止;5)及时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5.离退休工作处1)负责学校老年活动中心的正常开放,维护活动室秩序,对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2)负责学校活动室、阅览室的日常管理,管理和维护好活动室器材、设备等,每天将活动室、阅读室打扫干净,保持活动室、阅读室干净、整洁;3)负责学校活动室、阅览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活动室、阅览室固定资产情况,有问题及时报修,做好活动室、阅览室的防火、防盗等工作;4)负责学校报刊、杂志、快递包裹等的分发与管理,及时清理过期报刊资料等;5)负责异地安置人员的费用发放;6)协助做好学校离退休人员的联系及服务工作,定期了解离退休人员生活健康状况,做好联系与传达工作,建立和管理好离退休人员健康档案资料;7)完成学校各级各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6.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1)按学校、学院规定的工作时间,坚持坐班,不得随意离岗;2)负责学校、学院教学,训练及课外活动所需器材的借放工作;3)课前十五分钟作好器材的准备工作;4)负责学校器材的维护修理工作;5)熟悉各种器材的使用功能、性能和保养方法,分类存放管理不霉变,不腐蚀;6)各类器材帐物相符,器材报损按学校、学院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处理;7)认真做好器材归还工作,对损坏器材的情况及时报告部领导,按有关规定处理;8)完成学校、学院领导和教研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7.图书馆(1)阅览部自习室岗位1)每天闭馆前清理占座位的物品,严格控制占座位的情况;2)每小时巡查1次,规范读者行为,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3)每天打扫室内卫生,每周进行1次全面大扫除;4)每天下班前做到关电、关水、关窗和关门。(2)流通部还书岗位11)负责本库室的安全、卫生工作,保证库室正常开放;2)负责本库室图书流通与管理等业务工作;3)负责本库室设备、家具等财产的管理;4)负责本库室勤工俭学学生的管理工作。(3)流通部还书岗位21)负责还书台的卫生、安全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2)负责读者还书的各项业务工作;3)负责本库室设备、家具等财产的管理;4)负责本库室勤工俭学学生的管理工作;5)负责读者离校手续办理工作。(4)门岗岗位1)按时开关门。早上7.00准时开门。晚上23.00准时关门(周末不休)。暑假正常开放,寒假一般情况下不开门(施工等情况除外)。寒假期间,图书馆及馆内其他部门工作人员需要进出先与保安联系后开门,其余人员在假期闭馆时进出需要知会图书馆领导。晚上闭馆后,通知并检查读者离馆,清馆后,切断应切断的电源,关闭门窗和水龙头,确保图书馆和馆内其他部门的夜间安全。2)坚守工作岗位:一是做好视频监控的查看,及时掌握图书馆各方位动态,及时处理发现的异常问题。8:00正式开馆,负责对图书馆的各个出入口进行巡视,严防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进馆。3)加强消防、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监控,负责消防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对图书馆的安全用电工作进行检查,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任何人私拉电线、网络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烧水、电取暖器等负荷较大的电器。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加强图书馆的日常安全巡视工作,每天上午和下午,各用15分钟-20分钟,巡视防盗死角,如遇故意在楼道吸烟、或者故意留置书籍在卫生间的,即刻制止,拍照留存,并马上通报图书馆当班馆员,或者咨询部负责人或馆长处理。每天认真做好巡视巡查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图书馆工作人员、图书馆领导报告。实行例行巡视时,可通知当班馆员或咨询部管理人员。派一位学生助理或老师暂替管理。晚上关门前做一次清场,巡视门窗水电是否已经关闭,有无人员逗留,如发现异常情况,应仔细做好记录,通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4)对于馆内出现的大声喧哗,甚至吵架,斗殴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一般以劝阻和批评教育的方式处理,不要和当事人发生激烈口角和身体接触。如遇到治安事件(如偷盗等)事件,可根据保卫处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一些临时性,突发性的事件,图书馆安保有责任、有义务配合处理。8.外国语学院(1)电教与资料室管理员岗位职责1)负责学校、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申购、验收、登记、转移、借用、报修、报废等工作;2)根据学校、学院资产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明细账,做到一物一卡,帐、物、卡相符;3)有计划、有重点地采集学校、学院学科建设所需的专业文献资料信息,确保文献资料的专业性、连续性和系统性,并将图书期刊的采购需求收集、整理,按时上报图书馆;4)负责本室图书期刊的签收、整理、上架、借阅、典藏等管理工作;5)广泛宣传本室的文献资源,为学校师生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开展文献利用的辅导工作,培养读者的情报意识和利用文献的技能;6)负责资料室的图书期刊财产总账管理,妥善做好图书报刊的保管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盘点工作,做到与图书馆的总账相符;7)按时开放资料室,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书籍摆放有序、书架无灰尘,地面无污迹;8)做好资料室的通风、防虫、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2)语音室管理员岗位职责1)管理学校语言实验室、多媒体教室钥匙,并准时开关门,掌握语言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相关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步骤,具备对仪器设备初步维修的技能;2)管理学校、学院各办公室、各公共教室钥匙,并分类存放。设立专薄登记各室钥匙借出、归还的经手人和时间。负责各教室桌椅、门窗、锁的日常维护。协助组织学生进行教室清扫,确保环境卫生整洁;3)随时掌握设备运转状况,负责设备日常维护,遇重大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应速报主管副院长、资产处,并协同维修;4)熟悉语言教学设备的特点、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掌握设备的操作、养护和维修技能,及时了解语言教学设备技术发展动态;5)负责责任区设备每学期三次(课前、期中、期末)的全面养护工作,及时反馈设备状况,确保设备正常工作,作好养护记录;6)每周定时检查、调整设备状态,排查故障隐患,做好使用记录与设备故障维修记录,管理语言实验室设备档案;7)负责责任区设备的资产管理,做到帐、物、卡相符;参与和协助服务部仪器设备的验收、更新、改造、报损、报废等工作;8)语音室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对维修不了的设备按程序报修,外请维修人员维修仪器设备时应到场协助,同时做好维修记录;9)协助电教管理员做好语言实验室的防盗、防火、防雷、用电等安全工作,经常巡视责任区设备及场地的安全情况,随时检查排除各种危险隐患,或及时向系部报告,保证设备安全;10)随时监控责任区设备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拟定维修配件和大修计划,提交设备运行及养护、维修报告。9.网络中心(多媒体协管员)(1)外包服务范围按学校规定时间上班,享受带薪寒暑假。1)主校区协管员2人管理区域是A、B、C、D栋的97间多媒体教室,一人负责周一至周五的白天,另一人负责周一至周五晚上和周六、周日白天。白班工作时间7:40-12:00,13:40-18:00(冬令时),14:10-18:30(夏令时)。夜班及周末工作时间18:40-21:30(冬令时),19:10-22:00(夏令时),周六周日8:00-18:00。2)北校区协管员1人管理区域是红楼、电教楼、三教、四教共54间多媒体教室。工作时间7:40-12:00,13:40-18:00(冬令时),14:10-18:30(夏令时)。3)南校区协管员1人管理区域是一教、三教和四教共53间多媒体教室。工作时间7:40-12:00,13:40-18:00(冬令时),14:10-18:30(夏令时)。(2)外包服务内容1)负责多媒体教室内包含的投影机、电动幕布、扩声系统、网络中控、交互大屏、台式电脑、对讲机、讲台、监控等多媒体设备设施的用户日常服务;2)工作日每天7点40到达,开展所管区域教室巡检,包括监控大屏、平台软件巡检,末节课结束后,巡视所管教室,确保设备已经关闭;3)发生故障时10分钟内响应,进行现场故障诊断或修复。若判断故障无法短时间内修复,协调更换授课教室。对于每日报修的故障,做好详细故障登记台账,并上报网信中心技术人员;4)重要活动及考试前(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专升本等考试,每学期开学前)针对性地设备巡检,以及过程中提供服务;5)负责多媒体设备设施的使用答疑,协助授课教师正确使用多媒体设施。负责协助教学督导完成远程看课巡课;6)处理非正常上课时间段的多媒体教室借用事宜。负责蓝牙麦克风、VGA至HDMI转换器的临时借用,给老师蓝牙麦克风充电;7)负责多媒体初级故障处理,做好多媒体教室讲台区域的卫生保洁;8)针对教师反映的教室灯光、风扇、窗帘等问题,协助联系后勤等部门处理;9)负责做好《多媒体教室值班登记表》、《多媒体教室需求及故障保修登记表》以及《多媒体教室讲台卫生维护登记表》等工作台账。(3)能力要求1)遇到学校老师不熟练使用多媒体设施的问题,例如:扩声没声音或串音,音量调整,视频文件播放,键盘鼠标故障,无法开机,投影无信号,需要热情耐心解释和快速处置;2)对每间教室多媒体设施的运行情况要熟悉,准确判断问题原因,处置得当,尽量不影响教学,一般投影机、电脑出问题协调换教室解决;3)要有一定的技术能力,掌握所管理多媒体设施的技术特点,基本参数的调整方法,每天做好设施巡检,及时发现故障,要能准确判断故障规模和产生的原因,例如供电故障、控制系统故障或网络故障;4)需要具备强烈的责任心、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共情能力,安抚老师情绪,及时解决或协调解决授课老师使用多媒体设施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5)处理麦克风配件替换,录像回放、处理物品丢失等问题,需要配合督导工作,配合学校、各学院看课。10.学生工作处(1)内勤岗位主要职责和要求1)服从站长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无故找人顶岗工作;3)在站长领导下,协调各楼栋开展工作;4)负责宿管站办公室文档收集、整理、汇总、站内通知等工作;5)负责劳务用工人员的工资造册以及聘用和解聘工作的程序办理;6)负责本校区各栋四项检查数据的汇总,于每周日上午上报学生工作处;7)协助站长做好学生住宿调整与安排工作,并及时更新住宿数据;8)负责宿舍各项维修数据汇总,并负责和后勤处监管员进行协调;9)负责宿舍内被盗案件的统计和不良现象的存档上报;10)负责学生的公益劳动教育与管理,制订并实施教学计划;11)做好公益劳动布置,要求公益劳动班级学生按时、按质、按量、按指定范围每天打扫2-3次;12)负责根据公益劳动班级的考勤与劳动工作量进行成绩评定;13)对在工作中碰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和汇报;14)不得参与楼内外经商与推销等盈利活动;1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6)在面临重大突发事件或特殊任务下,需要集中力量完成有关学生宿舍重要工作的,坚决服从学工处和宿管站的统一安排,认真、积极完成任务。(2)栋长岗位主要职责和要求1)服从站长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填写栋长工作日记。负责本宿舍楼门卫值班员、保洁员的管理监督、考勤考核工作;2)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无故找人顶岗工作;3)掌握楼栋的设备、设施、电路、水路、按纽、开关等运行情况;4)负责本宿舍楼学生住宿管理,登记学生名册、填写学生入住房卡、统计寝室房源及退,休,复学等住宿手续。按照住宿方案做好宿舍调整和床位分配工作,做好学生宿舍搬迁工作;5)负责本宿舍楼的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工作,做到日抽查,周检查,月点评并及时公布、上报检查结果,且留底存档;6)负责本宿舍楼内﹑外卫生及责任区域的卫生监督,检查。达到楼内无瓜皮果壳,纸屑,烟头,灰尘,污迹,蜘蛛网,酒瓶等且楼外无杂乱废旧物品,树叶,树枝等;7)负责本宿舍楼学生的管理教育,深入宿舍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积极听取学生意见。指导学生进行内务整理,讲究个人卫生,爱护公共财物。教育学生不做违法乱纪及有损身心健康的事;8)负责本宿舍楼的水电,家具,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登记。发现损坏应及时处理报修。积极配合维修,验收,解决学生日常生活困难;9)负责处理本宿舍楼学生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做到不拖拉,不推诿,当日回复;10)负责本宿舍楼的安全管理工作。查处、收缴各类违纪违规物品,包括违规电器、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宠物。高度注意宿舍动态,获取情报信息,及时发现并制止突发事件并报告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11)每周负责所管学生宿舍楼四项检查:宿舍卫生,晚归,违纪违规,辅导员、班主任下宿舍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每月负责清查私自在外租房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和数据汇总上报工作;12)负责本宿舍楼钥匙管理工作。要求学生不准私自更换门锁和配用钥匙,更不准转借他人。栋长钥匙,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必要时必须亲自到场办理;1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宿舍管理和服务水平;14)不得参与楼内外经商与推销等盈利活动;1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6)在面临重大突发事件或特殊任务下,需要集中力量完成有关学生宿舍重要工作的,坚决服从学工处和宿管站的统一安排,认真、积极完成任务。(3)门卫岗位主要职责和要求1)服从站长和栋长的工作安排,当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离人(如特殊原因离开时,必须请人替换在岗),并做好值班记录和上下班交接手续。严禁值班离岗,工作交接不清等现象;2)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无故找人顶岗工作;3)严格执行人员进出制度。当班人员必须认真注意人员进出,切实做好来客来访登记,仔细核对有效证件。严禁无证、可疑、闲杂、发单人员,小商小贩,男女学生相互进出宿舍。发现可疑违规人员、不服管理、无理取闹者,立即报告治安科和宿管站;4)严格执行物资,财产检查登记制度。当班人员必须把好门卫关,任何个人不得将宿舍的桌椅﹑家具﹑床铺﹑床板﹑电视﹑电扇等相关设备设施搬出宿舍。对学生携带的电脑,大小包箱,单车等贵重物品进出门卫时,必须检查登记,并核对学生证、学生名册、问清情况才可放行。做到无凭无证物资财产不得出门;5)严格执行安全门卫制度。当班人员要时刻提高警惕,注意宿舍动态,获取情报信息。严禁携带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宠物进出宿舍。遇到火情,火险,打架斗殴、心理异常等突发事件时要及时与治安科,宿管站联系并妥善处理;6)严格执行学生晚归制度。每天做好详细的学生晚归登记,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晚归,必要时,须详细登记并说明理由,同时联系班主任及学院,告知情况并进行核实;7)严格执行门卫值班人员上岗技能培训制度。所有门卫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各楼栋的消防设施存放位置及各楼栋电路,电源控制开关位置,做到心中有数,来事不乱,遇事不慌;8)不得参与楼内外经商与推销等盈利活动;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0)在面临重大突发事件或特殊任务下,需要集中力量完成有关学生宿舍重要工作的,坚决服从学工处和宿管站的统一安排,认真、积极完成任务。(4)保洁员岗位主要职责和要求1)服从站长和栋长的工作安排、管理、监督和考核。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卫生保洁工作;2)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无故找人顶岗工作;3)必须妥善保管好保洁工具,节约成本,及时清洗并晾干拖把,保洁工具须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扔;4)不得参与楼内外经商与推销等盈利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5)保洁员原则上不得在楼内捡拾废旧物品,但有利于卫生保洁及清洁的允许一并清理,但不得影响保洁工作,当天捡得的废旧物品应当天送走,不得存放在楼内,经发现一律没收;6)工作期间要高度注意楼内动向,发现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使用200W以上大功率电器、饲养宠物时,应及时报告栋长和宿管站,遇到火情,火险、打架斗殴、心理异常等突发事件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并参与处置;7)必须认真负责对宿舍(公寓)内公共区域的卫生间,洗漱间,过道,楼梯,楼层的层顶,楼栋屋顶,墙面,地面、门窗、扶手、栏杆等进行保洁,并对楼外责任区域进行清扫;8)对责任区楼内的走廊、楼梯、地面保持每天两扫一拖,做到无痰迹、无污迹、无果皮、纸屑、垃圾,对楼外责任区保持无树叶,树枝、杂物等废旧物品;9)对楼层顶面、楼内墙面发现球迹、鞋印、污迹、蜘蛛网必须及时清扫,对屋顶,平台的杂旧废品垃圾及时清理,做到墙面干净,楼顶整洁;10)公共区域的门窗、扶手、栏杆保持一周擦洗一遍,做到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污迹;11)公厕、洗漱间必须做到每天保持便槽,管道畅通,基本上无臭味、无干粪迹、无黄垢,四周墙面无大小广告残留痕迹;12)及时倾倒垃圾桶内的垃圾,垃圾桶每周洗刷一次;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4)在面临重大突发事件或特殊任务下,需要集中力量完成有关学生宿舍重要工作的,坚决服从学工处和宿管站的统一安排,认真、积极完成任务。11.应用技术学院(1)办公室干事岗位职责1)负责学院各种文稿打印,办公用品的发放及管理等;2)负责应院各种文件收发流程管理,报刊杂志等资料的管理;3)按工作流程,协助做好学院办公用印管理;4)负责全院教职工工资、考勤报表的制表工作,协助做好全院教职工的劳动纪律考勤工作;5)协助主任做好高等教育综合统计工作;6)协助做好来宾接待、会务准备工作;7)负责会议室的卫生清理、设施检查等日常管理;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教学管理干事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1)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工作有责任心,善于与人交流,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具备一定文字的能力;4)负责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5)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协调其他部门处理与教学相关的事情;6)协助优化人力、物力、资源配置,从组织、时间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方面为教学工作创造各种必要条件,为教学服务发挥最大效力;7)收集、整理、归档教学管理方面的文件资料;8)协助完成各项教学检查、数据统计工作;9)积极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各项业务学习培训,熟练掌握业务技能;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外包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