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厕所提升工程招标公告(南京市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2024)



项目概况 淳辉中学厕所提升工程 JSZC-320118-GCJH-C2024-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350-13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22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8-GCJH-C2024-0001
项目名称:淳辉中学厕所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29.47928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淳辉中学厕所提升工程,主要内容包含:1900平方米下滑屋面整体拆除重做,教学楼210平方米厕所整体改造出新,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05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公章,该人员如是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350-13号
方式:(1)现场获取:请潜在供应商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审核通过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网上报名,投标人应将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③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④单位名称、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word版本4个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191132016@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联系电话为:18905146289。邮件内注明联系电话。因未留联系方式导致投标单位未能及时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我司概不负责。报名成功的时间以报名资料完整、无误均完成为准。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350-13号

五、开启

时间:2024-07-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350-13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贰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7.2 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否则不予接收。7.3 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文件发售结束后,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主动联系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及提疑。如供应商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7.4 供应商诚信档案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
单位地址:高淳区淳溪镇宝塔路239号
联系人:喻红强
联系电话:13912912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350-13号
联系人:刘丽萍
联系电话:18905146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萍
电话:18905146289

淳辉中学厕所提升工程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ZC-320118-GCJH-C2024-000项目名称:淳辉中学厕所提升工程实施单位:南京市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南京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7月11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淳辉中学厕所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350-1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ZC-320118-GCJH-C2024-000项目名称:淳辉中学厕所提升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最高限价:129.47928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淳辉中学厕所提升工程,主要内容包含:1900平方米下滑屋面整体拆除重做,教学楼210平方米厕所整体改造出新,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05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公章,该人员如是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现场或通过电子方式获取磋商文件。2.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350-13号3.具体方式:(1)现场获取:请潜在供应商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审核通过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网上报名,投标人应将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③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④单位名称、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word版本4个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191132016@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联系电话为:18905146289。邮件内注明联系电话。因未留联系方式导致投标单位未能及时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我司概不负责。报名成功的时间以报名资料完整、无误均完成为准。4、售价:人民币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350-13号5、开启:时间:2024年7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350-13号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7.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贰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7.2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否则不予接收。7.3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文件发售结束后,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主动联系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及提疑。如供应商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7.4供应商诚信档案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1采购人:南京市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宝塔路239号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南京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工电话:18905146289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350-13号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工电话:025-5685658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产品”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单位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相应的标准的60%计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规定相应的标准的70%计取,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4.3评委费由中标单位于开标当天按实支付。二、响应文件编制5、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5.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5.3供应商所使用的币种位应为人民币,单位为“元”。投标产品如果属于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5.4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5.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5.6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5.7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6、响应文件的组成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6.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第一章磋商邀请中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线打印)(5)★《商务条款偏离表》;(6)合同草案条款(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6.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提供的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施工组织设计(若有);(2)★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3)服务承诺(若有);(3)★《技术条款偏离表》;(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6.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包括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费率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6.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7、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7.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1份。(另请提供电子标书盘一份,U盘中含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7.2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8、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8.1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9、诚实信用9.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供应商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9.2供应商不得以向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四、磋商10、磋商组织10.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10.2磋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1、磋商程序11.1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1.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11.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11.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1.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1.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1.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仅审查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无成交供应商:(1)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供应商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供应商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1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13、评分方法和标准。13.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13.2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14、确定成交供应商14.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4.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供应商质疑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4.3成交通知书对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照预算金额2%向采购人缴纳罚金,并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属第十一条第8款情形,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4.5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4.6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15、编写磋商(评审)报告15.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五、签订合同16、签订合同1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6.2供应商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6.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供应商改变成交结果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应至少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补偿金,以及供应商为参加竞争性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16.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供应商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17、询问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公司或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或招标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8、质疑18.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公告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招标代理(传真件与快递件不予受理)。采购信息公告期限自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算,期限5个工作日。采购结果公告期限自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算,期限1个工作日。18.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或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18.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18.4招标代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招标代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19、投诉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如投诉查无实据,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属第十一条第13款情形,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20、诚实信用20.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0.2供应商不得以向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0.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0.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20.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21、其他除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由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予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第三章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价格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报价)×70分702企业实力(10分)1.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的得2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包括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具有对应的岗位证书的得4分,缺一人不得分;4.项目组成员同时具有建筑类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及B证的的每个得1分,总计2分;注: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提供劳务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2024年05月社保证明(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人员不可重复得分。103企业业绩(9分)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日期的不计,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53项目经理业绩(6分)项目经理具有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改造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无合同签订日期的不计,合同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名称,原件备查)。注: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154延长质保新增服务(5分)投标人提供规范规定质保年限(防水5年,其余2年)的基础上增加1年质保期的,得3分;增加2年质保期的,得5分,满分5分。(注:以上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5合计 100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人员证书、社保材料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说明: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2、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3.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3.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4、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4.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5.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评标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8、根据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必须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参数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应标资格,同时列入诚信管理档案。第四章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淳辉中学厕所提升工程;二、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三、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四、付款条件: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2.决算审计资料送审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3.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后,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4.质量保证金(余款3%)在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30天内付清余款(无息)。5.承包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因发票原因引起的发包人的任何损失,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6.如遇政府抽查审计或安排的复核性审计,核减部分自然在原审计基础上进行核减。如工程款已付清,则承包人应及时退回超过部分款项。五、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另附)第五章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供应商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甲方指定地点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承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信用代码:统一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见通用条款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资质类别和等级:;1.1.2.5设计人:;资质类别和等级:;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及实施细则》及建设部、江苏省、南京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性文件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1.4.2采购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采购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修改通知)及其所附的图纸等;(6)投标书文件及其相关澄清、承诺说明;(7)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9)开工前的图纸会审纪要。1.6图纸和供应商文件1.6.1图纸的提供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提供;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数量:施工图纸6套,其他有关资料一套。承包方若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6.4供应商文件需要由供应商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前按发包方、监理方要求提供。;供应商提供的文件的期限、数量、形式为:按实际要求;采购人审批供应商文件的期限:一周内。1.7联络1.7.1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采购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采购人办公室;采购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采购人代表。供应商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供应商项目部;供应商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采购人提供给供应商的图纸、采购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采购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分部分项工程量按实结算,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原工程量清单有子目单价或类似单价的,按原有子目单价或类似单价计算;原工程量清单无子目单价的,按现行计价规范和定额等相关规定计算,并按投标时的优惠条件同比例优惠。其中若涉及到投标报价中包含的材料,则该材料单价按投标单价计算。2.采购人2.2采购人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人对采购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行使采购人所授予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采购人的工作、对施工工作的检查等。3.供应商3.1供应商的一般义务(5)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竣工资料,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纸(如有)按建设单位要求不低于3套。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竣工时间以采购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所有工程资料必须符合工程验收的质监及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供应商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执行通用条款。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工程例会及验收,有事必须向采购人请假。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可视情节轻重,有权解除合同,将供应商清退出场,解除合同的同时不免除供应商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3.2.3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追回已经支付的款项。3.2.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供应商未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批准,不得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须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批准更换,其接替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3.3供应商人员3.3.1供应商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供应商必须在开工前提供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报采购人备案。对项目管理团队的要求:施工现场的质量员、施工员、造价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持证上岗。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及任何分包人调离不称职或采购人认为其雇用是不恰当的人员,未有采购人书面准许,不可再用此人。3.3.3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供应商将支付违约金2万元或采购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3.4供应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供应商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供应商将支付违约金2万元或采购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后,施工现场出现紧急情况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超过1万元或一个月内累计超过3次,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在合同工期内累计超过5次,将每次支付违约金1万元。上述该违约金在工程结算时直接扣除。3.5分包:本工程不允许承包方有任何形式的转包和未经发包方允许的分包,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供应商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竣工交付前由供应商负责成品保护并承担费用。3.7履约担保供应商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详见监理合同。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5.3隐蔽工程检查5.3.2供应商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有关要求及通用条款规定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供应商必须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费用含在合同价款内,由此引发的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工程过程中,供应商应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场人员的安全,供应商对安全防护工作负全责(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和费用),并禁止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现场。负责采购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为保护本工程免遭损坏,或为现场附近和过往人群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供应商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所有安全事故及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未履行上述约定及通用条款相关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供应商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及支付发生的费用。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办理。供应商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遵守市容等有关主管部门及采购人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供应商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由供应商负责。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合同付款进度。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供应商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签订合同七天内。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1周内。7.2施工进度计划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应商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表及人力部署、机械配备、材料供应安排并说明其采取的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法。监理工程师在供应商提交后7日内给出书面确认意见。根据采购人、监理、跟踪审计、项目管理公司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评审意见,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修改后施工实施总进度计划。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供应商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在工程准备工作完成后,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提交开工报审表。关于采购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供应商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7.4测量放线7.4.1采购人通过监理人向供应商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一周由发包方、承包方在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交验,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方。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承包方自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7.5工期延误7.5.1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方原因延误,工期相应顺延。承包方应在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报告向发包方提出。发包方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7.5.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凡由于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不可抗力除外),工期不能顺延,由此引起的赶工措施等费用增加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同时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按照该合同工期每推迟一天,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发包方可从应向承包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此违约金,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方完成工程的责任和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以合同总价的2%为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通用条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采购人和供应商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6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2)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200mm以上;下雪为30mm以上;(3)40℃及以上持续24小时的高温。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采购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采购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商派人参加清点后由供应商妥善保管,采购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供应商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赔偿。采购人未通知供应商清点,供应商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采购人负责。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供应商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用于本工程之任何材料的品质,在使用前必须得到采购人认可或批准。在施工前,供应商须提供各有关材料的样本作认可之用。采购人对任何样本之认可或批准,并不免除供应商对工程质量应付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认可或批准的样本在工地,以便采购人核对作为以后验收工程的标准。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施工方负责,费用不另计。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根据实际现场需要。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根据实际现场需要。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施工中采购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的,原则上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发出变更通知。特殊情况下由相关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以采购人意见作为最终的施工依据,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设计变更须有设计方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并经采购人签字盖章后认可。现场签证须有总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派驻现场工程师签字盖章后生效。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供应商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和工期损失,对因此产生的采购人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和招标文件有关约定。10.5供应商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供应商书面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采购人审批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供应商书面合理化建议后,且收到监理人书面意见后7天内。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人工、材料、设备、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在投标综合单价里已考虑,不做调整,除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政府文件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人工工资价单价、机械台班价格的投标报价风险、部分市场浮动的风险和部分政策性调整。政府文件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政策性调整及不可预见外的一切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供应商已充分考虑风险范围及风险程度,风险已含在合同价内,结算时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材料价格风险控制费用的计算方法执行"苏建价【2008】67号文"(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供应商投标时充分考虑风险范围并计算风险费用进入报价。判断是否为主要材料的比例计算依据:以招标时采购人设定招标控制价的施工图预算中材料费占工程造价的比例作为计算依据。因采购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采购人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供应商承担。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暂列金额招标人已列出暂定金额,各投标人报价时不可以进行让利,否则按废标处理。暂列金额为采购人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用于各项价款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3、本项目未使用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部分所发生的含规费在内的各项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结算时不做调整。4、施工用水、电的相关电缆、管道等材料由投标单位按现场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后列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5、本工程已充分考虑采购人控制风险范围内的独立费、暂估工程价和暂列金额项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由此部分所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安监费、社会保障费及利息等),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其他项目措施费用中列项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6、采购人工程量清单中某分项工程特征描述中某项内容的价款,当实际施工中未发生时,结算时也须将该项费用按定额预算价格扣除。7、工程量清单中未做项目,结算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进行扣除。8、工程结算时须执行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编制要求中有关工程价款计价与结算的规定。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供应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由供应商提交,经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确认。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由供应商提交,经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确认。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采购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采购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采购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采购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采购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供应商向采购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采购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供应商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工程延期计算。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供应商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必须在15天内全部退出现场,否则按每天5000元支付违约金。非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施工人员、材料、设备没在15天内全部退场不支付违约金。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供应商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扣回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等。14.2竣工结算审核采购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监理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采购人到期应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送采购人审核并抄送供应商。采购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供应商出具经采购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采购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采购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供应商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供应商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3份。供应商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采购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采购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供应商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供应商收到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16.违约16.1采购人违约16.1.1采购人违约的情形采购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1.2采购人违约的责任采购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采购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2)因采购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3)采购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4)采购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采购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5)因采购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另行协商。(6)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供应商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16.1.3因采购人违约解除合同供应商按16.1.1项〔采购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30天后采购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供应商有权解除合同。16.2供应商违约16.2.1供应商违约的情形供应商违约的其他情形:双方协商。16.2.2供应商违约的责任供应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该赔偿数额以跟踪审计后的数据为准。供应商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和专业的质量评定的标准,如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结算价的2%支付违约金,并负责无偿返修,直至工程符合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如上述约定仍不足以弥补采购人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该赔偿数额以跟踪审计后的数据为准。16.2.3因供应商违约解除合同关于供应商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工期延误达到30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不免除供应商按照本条款的约定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如果供应商借故拖延工程进度、导致工程停工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更换施工单位,并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费用、重新招标的中标价与原中标价的价差、工期延误等)均由供应商负责赔偿。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采购人继续使用供应商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供应商文件和由供应商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另行协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烈度为6级以上的地震;6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200mm以上;下雪为30mm以上;40℃及以上持续24小时的高温;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监理,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监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监理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监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3.1工程本身(承包方施工质量未达标准除外)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3.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3.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监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3.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采购人应在商定或确定采购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三方人身以及其它依据国家、江苏省、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办理的人身、财产保险,否则采购人有权从工程款中代扣缴。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采购人供应商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合同以及图纸约定的所有承包内容。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供应商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供应商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供应商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供应商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见合同约定。本工程双方约定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无。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共同签署。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现向采购人承诺我公司在过程中,保证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在此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或安全事故,均由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供应商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如下:供应商进场施工,须经采购人同意,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防护措施如下:1.供应商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2.供应商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需使用业主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业主或采购人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1.供应商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采购人人员有权随时检查.2.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供应商负责。3.供应商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上班。4.供应商负责此项目生产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施工中、运输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3:环保扬尘控制协议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现向贵公司承诺,我公司在过程中,保证按规定实行环保扬尘协议,减少施工作业中的污染。供应商施工过程中环保控制措施:1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墙,使施工现场与外界隔离。2建筑主体、装饰装修施工时从建筑物底层外围开始搭设防尘密目网,且封闭高度高于施工作业面1.2m,尽量把扬尘控制在不可避免的施工范围内,以减少城市扬尘污染。3现场设置专人进行现场监督,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防止尘土飞扬;严禁在现场内焚烧废弃物,防止有毒烟尘和恶臭气体产生,给城市环境造成影响。4清除建筑物楼层废弃物时,用编织袋装好,统一清运下楼,并及时运出施工现场,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处理。5现场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用来堆放不能及时清运的垃圾。6清扫场地和楼层时,先适当洒水湿润,以减少扬尘。7现场设置洗车高压泵,对驶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进行冲洗,以免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8在运输砂、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要求他们必须封闭,严禁撒漏,以免给城市卫生带来影响。9现场搅拌站用竹胶板封闭,搅拌机上设置喷淋装置。10在土方开挖时,土方及时运出场地,现场内不能堆土,土方运出现场,并用草垫铺路,以减少泥浆和泥土污染场地道路面和街道路造成土渣灰尘飘撒,同时设置专人清扫,保证市容及周围环境的干净。11水泥集中堆放在现场设置的库房内,不得随意堆放,对于松散颗粒或粉状材料,采取砌墙围挡,其上两面用竹席覆盖,防止刮风时粉尘弥漫,造成扬尘污染。12认真做好施工总平面管理,对施工现场场地周边采取专人管理,为了保持场地洁净,每天进行2-3次洒水清扫,对绿化地段花草树木定期洒水冲洗尘土。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磋商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1、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竞争性磋商报价表4、资格证明文件5、分项报价表6、技术条款偏离表7、商务条款偏离表8、服务与承诺9、竞争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10、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或证明材料附件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目录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致: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我们的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为元人民币。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5、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供应商、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供应商、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6、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7、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三、报价表格式报价表序号名称报价(元)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其中,小、微型企业报价(元)                         总价(人民币,大写)元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里填“是”或“否”。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以上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目录五、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总价小计: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目录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要求规格供应商响应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供应商应逐一说明磋商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按照不响应处理;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要求规格供应商响应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八、竞争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竞争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目录九、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磋商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   2   3   ..   ..   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磋商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   ..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附件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网站在线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024年月日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诚信档案记录情况     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虛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二四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厕所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