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面修缮招标公告(磐安县九和乡三水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



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46105)

招标文件(44062)

第四章第五章(309)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24年九和乡三水潭村其他古民居修缮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四章合同条款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7年9月22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建市[2017]214号目录(一)协议书(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磐安县九和乡三水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2.工程地点:磐安县九和乡三水潭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5.工程内容:廿四间古民居的屋面木构件、原门窗脱漆重刷油漆等修缮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6.工程承包范围:业主要求的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个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农民工工资账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工程款账号:传真:传真: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承包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账号:,工程款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农民工工资账户:开户银行:邮政编码: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资质类别和等级:;;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省、市地**府颁发的地方性法令、法规及文件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国家及本工程所在地、行业的有关标准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不另行提供;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不另行提供;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另行提供。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书;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询标记录;合同通用条款;技术标准、规范及要求;图纸;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前一周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标准图集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含勘察文件)及效果图等。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人员到岗、设备配备情况、工程款申报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进场前一周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肆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及其指定的授权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发包人指定的场外道路至场内道路,以及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用地红线范围内为场内交通,其余为场外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执行通用条款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单位必须对本工程相关资料做好保密工作。1.11.3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能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其他事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实。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做好现场全过程协调、监督、签证等管理工作及技术服务工作,行使工程质量管理、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量确认、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材料价格的签证、工程价款的拨付等工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场地于年月日前移交完成,满足开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方指定接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每月底自行向供水供电单位缴纳水电费;2.其他执行通用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施工资料、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11.价格调整”规定的调整范围外,承包人应考虑为了防范、化解、处理由于施工期内可能出现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及政策风险等不利事件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开工日的所有材料、人工涨价及政策处理等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详见“11.价格调整”,其余一概不予调整。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包括因设计变更的工程量)按实结算;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预算价格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予调整;预算时为暂定的材料价格在结算时按实签证;单价按预算单价;材料价格参照2024年第5月《磐安县城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简报》、2024年第5月《金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取,材料均为除税价;新增项目工程量按实计算;结算时总造价按中标让利率让利。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规定结算。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完成总工程量50%付合同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工程竣工结算并审计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8.5%,留工程审计价的1.5%作质保金,质保金在国家规定保修期满后一次性结清(质保金以保函保险等其他形式缴纳的不再扣留工程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12.4.1周期计量工程量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12.4.1计量周期提交。(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4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本工程不适用。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三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28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工程款的1.5%;(2)1.5%的工程款;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承包人未能及时进行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发包人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加收20%的管理费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但不等于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2、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工程保修期相应顺延。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因渗漏问题,两次整改不合格按每个渗漏点扣除保修金1000元,以此累加,一直到整改合格。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和责任承包人违法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如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实际损失。16.2.2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有承包人违约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约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2)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内乱;(3)战争军火、爆炸物资、电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4)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5)传染病爆发、瘟疫;(6)火灾、空中飞行物坠落等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引发的后果;(7)社会异常事件;(8)禁运、禁止令或政府的其他限制政令;(9)国家法律法规变化。不可抗力的等级范围约定:/。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按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相关保险规定,办理相关保险。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磐安县九和乡三水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2024年九和乡三水潭村其他古民居修缮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保修范围为设计图纸内(含变更增加的)所有工程项目。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伍年;3.装修工程为贰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按《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五章:编制说明序号工程名称: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元)其中:(元)其中:(元)其中:(元)第1页共1页备注序号工程名称: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工程名称金额(元)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税金第1页共1页备注1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532098.9211512.2434363.6143934.771.1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532098.9211512.2434363.6143934.77(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24年九和乡三水潭村其他古民居修缮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四章合同条款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7年9月22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建市[2017]214号目录(一)协议书(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磐安县九和乡三水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2.工程地点:磐安县九和乡三水潭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5.工程内容:廿四间古民居的屋面木构件、原门窗脱漆重刷油漆等修缮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6.工程承包范围:业主要求的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个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农民工工资账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工程款账号:传真:传真: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承包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账号:,工程款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农民工工资账户:开户银行:邮政编码: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资质类别和等级:;;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省、市地**府颁发的地方性法令、法规及文件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国家及本工程所在地、行业的有关标准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不另行提供;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不另行提供;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另行提供。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书;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询标记录;合同通用条款;技术标准、规范及要求;图纸;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前一周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标准图集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含勘察文件)及效果图等。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人员到岗、设备配备情况、工程款申报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进场前一周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肆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及其指定的授权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发包人指定的场外道路至场内道路,以及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用地红线范围内为场内交通,其余为场外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执行通用条款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单位必须对本工程相关资料做好保密工作。1.11.3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能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其他事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实。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做好现场全过程协调、监督、签证等管理工作及技术服务工作,行使工程质量管理、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量确认、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材料价格的签证、工程价款的拨付等工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场地于年月日前移交完成,满足开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方指定接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每月底自行向供水供电单位缴纳水电费;2.其他执行通用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施工资料、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11.价格调整”规定的调整范围外,承包人应考虑为了防范、化解、处理由于施工期内可能出现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及政策风险等不利事件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开工日的所有材料、人工涨价及政策处理等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详见“11.价格调整”,其余一概不予调整。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包括因设计变更的工程量)按实结算;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预算价格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予调整;预算时为暂定的材料价格在结算时按实签证;单价按预算单价;材料价格参照2024年第5月《磐安县城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简报》、2024年第5月《金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取,材料均为除税价;新增项目工程量按实计算;结算时总造价按中标让利率让利。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规定结算。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完成总工程量50%付合同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工程竣工结算并审计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8.5%,留工程审计价的1.5%作质保金,质保金在国家规定保修期满后一次性结清(质保金以保函保险等其他形式缴纳的不再扣留工程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12.4.1周期计量工程量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12.4.1计量周期提交。(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4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本工程不适用。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三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28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工程款的1.5%;(2)1.5%的工程款;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承包人未能及时进行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发包人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加收20%的管理费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但不等于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2、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工程保修期相应顺延。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因渗漏问题,两次整改不合格按每个渗漏点扣除保修金1000元,以此累加,一直到整改合格。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和责任承包人违法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如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实际损失。16.2.2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有承包人违约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约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2)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内乱;(3)战争军火、爆炸物资、电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4)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5)传染病爆发、瘟疫;(6)火灾、空中飞行物坠落等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引发的后果;(7)社会异常事件;(8)禁运、禁止令或政府的其他限制政令;(9)国家法律法规变化。不可抗力的等级范围约定:/。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按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相关保险规定,办理相关保险。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磐安县九和乡三水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2024年九和乡三水潭村其他古民居修缮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保修范围为设计图纸内(含变更增加的)所有工程项目。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伍年;3.装修工程为贰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按《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五章:编制说明序号工程名称: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元)其中:(元)其中:(元)其中:(元)第1页共1页备注序号工程名称: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工程名称金额(元)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税金第1页共1页备注1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532098.9211512.2434363.6143934.771.1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532098.9211512.2434363.6143934.77(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24年九和乡三水潭村其他古民居修缮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四章合同条款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7年9月22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建市[2017]214号目录(一)协议书(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磐安县九和乡三水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2.工程地点:磐安县九和乡三水潭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5.工程内容:廿四间古民居的屋面木构件、原门窗脱漆重刷油漆等修缮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6.工程承包范围:业主要求的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个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农民工工资账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工程款账号:传真:传真: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承包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账号:,工程款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农民工工资账户:开户银行:邮政编码: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资质类别和等级:;;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省、市地**府颁发的地方性法令、法规及文件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国家及本工程所在地、行业的有关标准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不另行提供;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不另行提供;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另行提供。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书;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询标记录;合同通用条款;技术标准、规范及要求;图纸;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前一周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标准图集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含勘察文件)及效果图等。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人员到岗、设备配备情况、工程款申报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进场前一周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肆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及其指定的授权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发包人指定的场外道路至场内道路,以及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用地红线范围内为场内交通,其余为场外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执行通用条款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单位必须对本工程相关资料做好保密工作。1.11.3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能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其他事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实。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做好现场全过程协调、监督、签证等管理工作及技术服务工作,行使工程质量管理、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量确认、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材料价格的签证、工程价款的拨付等工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场地于年月日前移交完成,满足开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方指定接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每月底自行向供水供电单位缴纳水电费;2.其他执行通用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施工资料、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11.价格调整”规定的调整范围外,承包人应考虑为了防范、化解、处理由于施工期内可能出现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及政策风险等不利事件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开工日的所有材料、人工涨价及政策处理等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详见“11.价格调整”,其余一概不予调整。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包括因设计变更的工程量)按实结算;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预算价格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予调整;预算时为暂定的材料价格在结算时按实签证;单价按预算单价;材料价格参照2024年第5月《磐安县城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简报》、2024年第5月《金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取,材料均为除税价;新增项目工程量按实计算;结算时总造价按中标让利率让利。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规定结算。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完成总工程量50%付合同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工程竣工结算并审计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8.5%,留工程审计价的1.5%作质保金,质保金在国家规定保修期满后一次性结清(质保金以保函保险等其他形式缴纳的不再扣留工程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12.4.1周期计量工程量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12.4.1计量周期提交。(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4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本工程不适用。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三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28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工程款的1.5%;(2)1.5%的工程款;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承包人未能及时进行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发包人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加收20%的管理费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但不等于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2、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工程保修期相应顺延。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因渗漏问题,两次整改不合格按每个渗漏点扣除保修金1000元,以此累加,一直到整改合格。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和责任承包人违法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如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实际损失。16.2.2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有承包人违约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约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2)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内乱;(3)战争军火、爆炸物资、电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4)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5)传染病爆发、瘟疫;(6)火灾、空中飞行物坠落等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引发的后果;(7)社会异常事件;(8)禁运、禁止令或政府的其他限制政令;(9)国家法律法规变化。不可抗力的等级范围约定:/。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按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相关保险规定,办理相关保险。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磐安县九和乡三水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2024年九和乡三水潭村其他古民居修缮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保修范围为设计图纸内(含变更增加的)所有工程项目。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伍年;3.装修工程为贰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按《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五章:编制说明序号工程名称: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元)其中:(元)其中:(元)其中:(元)第1页共1页备注序号工程名称: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工程名称金额(元)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税金第1页共1页备注1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532098.9211512.2434363.6143934.771.1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532098.9211512.2434363.6143934.77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202407110011001)1.招标条件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磐安县九和乡三水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九和乡三水潭村廿四间立面修缮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造价532099元2.2建设地点:磐安县九和乡三水潭村2.3招标范围:廿四间古民居的屋面木构件、原门窗脱漆重刷油漆等修缮2.4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为:磐安县(含金磐开发区)。图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3.2图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图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3.3口自_以来承接过业绩。3.4本次招标口接受/Q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口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6Q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口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职称。3.7口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4.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7-1709:30:00。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1709:30: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7.监督部门监督部门:磐安县九和乡交易中心联系方式:135759238048.联系方式招标人:磐安县九和乡三水潭村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股份经济合作社限公司地址:磐安县九和乡三水潭村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北镇街15号联系人:杨放明联系人:昌漂电话:665510电话:13758940403邮箱:1邮箱:2725394297@qq.com9.其它各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加入开标钉钉群;钉钉群号:246550284822024年07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立面修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