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镇江市丹徒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



项目概况 丹徒区行政中心物业服务采购 JSZC-321112-JZCG-G2024-001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01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12-JZCG-G2024-0010
项目名称:丹徒区行政中心物业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5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40万元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网站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01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采购,投标人须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路径:江苏政府采购网-一办事指南一一资料下载一-《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苏采云”系统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苏采云” 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涉及“苏采云”系统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9: 00-11:30 13:30 - 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15252929439 (周工)、0519- -86722803、0519- 86722805。 2. 投标人投标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镇江地区意源(方正)办理方式: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窗口。工作日办公时间: 9: 00-12: 00、13: 30-17: 30。联系人:邵娟,联系电话:13655287962, 办理指南地址:http://jsxcmm. com/he lp/ gys. html。 3.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人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操作,直至评标结束方可离开电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镇江市丹徒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丹徒新城府前路1号
联系人:杨旗
联系电话:0511-88977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中大道178号
联系人:史志华
联系电话:0511-88990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志华
电话:0511-88990270

丹徒区行政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采购文件.doc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112-JZCG-G2024-0010项目名称:镇江市丹徒区行政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07月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丹徒区行政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112-JZCG-G2024-0010项目名称:丹徒区行政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预算金额:540万元(180万元/年)最高限价:540万元(180万元/年)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3年,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4年07月19日17:30(北京时间)获取地点: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指南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采购文件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注意事项:(1)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平台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人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511-88836768。2.投标人投标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江市丹徒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址:镇江市丹徒区府前路1号联系人:杨旗联系方式:0511-889910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镇江市丹徒城区丹徒新城谷阳大道17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方式:0511-889920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史志华电话:0511-88992070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07月11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规定1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应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含税费)。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中标价即为合同签约价。如出现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将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项规定进行修正。2转包及分包项目依法不得转包本项目不同意分包。3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4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5演示无6样品不要求提供。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8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服务类。本项目核心产品为: 物业管理服务 。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丹徒区行政中心物业服务采购,属于物业管理行业;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推进完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融资服务功能,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镇江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采购项目中标人如有融资需求,可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说明融资需求,由采购人在录入合同时标注融资需求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无抵押、低利率授信申请。办理流程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咨询电话: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0511-80909958。12特别说明/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丹徒区行政中心物业服务采购。2.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镇江市丹徒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即: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4“货物”系指本招标文件所述采购标的涉及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即:丹徒区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涉及相关货物。2.5“服务”系指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即丹徒区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其它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亦包括招标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3.采购方式3.1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评分法。3.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3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2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政策功能5.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1.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1.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5.1.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1.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1.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1.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2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5.3支持绿色发展5.3.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3.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5.3.3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装修、修缮等项目,鼓励参考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的需求标准。5.3.4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实施相关采购活动。5.4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采购项目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查阅“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5.5支持创新发展5.5.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重点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装备、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的自主创新产品。5.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5.6.1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和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6.2投标人获取本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6.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7.2按照权责相一致原则,投标人提出的对于招标文件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并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7.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要求。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的组成部分。7.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7.5如澄清或修改公告有重新发布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8.编制投标文件的工具8.1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提供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构成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10.2资格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10.2商务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0.3技术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4具体填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11.投标文件的编制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并提交到对应位置,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3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相关资料,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编排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或上传资料内容模糊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可靠。13.投标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内有效。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投标有效期的约定。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投标人应通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16.投标文件的提交16.1投标文件提交16.1.1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编制软件或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16.1.2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16.1.3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提交操作。16.1.4提交完成后至解密前,投标人不能对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否则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1.5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6.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的提交截止时间将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公告。投标人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投标人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提交。17.3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17.4在提交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18.2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做好充分准备,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准时参加开标。18.3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解密程序。18.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发出解密的指令,投标人自行实施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时间不得小于15分钟)。解密时,投标人必须使用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解密将会失败。18.5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规定时间未解密或解密失败或无法正常打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部分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程序可以继续进行。若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进入后续程序。18.6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无故障。18.7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全部完成后,按投标文件解密成功顺序向所有投标人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18.8电子交易平台自动记录开标过程,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开标结果。18.9投标人代表如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主持人发布确认指令后3分钟内线上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10投标人须配合开标工作,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投标人资格审查1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后续程序。20.评标委员会组成20.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二)技术复杂;(三)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1.投标人符合性审查2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7项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详细评审环节。21.2投标文件澄清21.2.1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以书面形式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开标至评标结束期间,投标人应保持系统在线,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无效投标的情形2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有效签章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7)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8)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9)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1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2)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3)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串通投标的情形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4.投标文件详细评审2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8项规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25.2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6.废标的情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确定结果27.确定中标人27.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7.2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相关规定执行。七、授予合同28.中标通知书28.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8.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9.履约保证金þ29.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9.2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XX%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支持和鼓励中标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省财政厅已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0.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0.4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予以公告。30.5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0.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八、询问、质疑、投诉31.询问31.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质疑3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以上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供应商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2.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提出质疑,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涉及采购需求的质疑内容。32.4集中采购接受质疑函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质疑流程及注意事项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质疑渠道”。分散采购接受质疑函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32.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3.投诉3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3.3投诉流程及注意事项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网站“投诉指引”。九、诚实信用和解释权34.诚实信用34.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4.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公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34.3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34.4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34.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资格审查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6.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6.1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36.2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7.解释权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第三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货物、服务类)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和XXXXXX(项目编号)的招标结果,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可附货物清单)1.2.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1.2.2货物数量:;1.2.3货物质量:;1.2.4详细货物清单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列出1.3服务(可附服务清单)1.3.1服务内容:详见采购需求;1.3.2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1.3.3技术保障:详见采购需求;1.3.4服务人员组成:详见投标文件;1.4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包括提供招标范围内确定的采购内容、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合同总金额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4.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4.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1.4.2。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4.3其他计价方式:/。1.5履约保证金1.5.1本项目不收履约保证金1.5.2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XX%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支持和鼓励中标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省财政厅已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1.5.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出具保函、保险保单的费用不予退还),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1.6付款1.6.1支付条件: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相应金额发票10个工作日内,以第一年服务金额的10%支付合同预付款。。1.6.2支付条件:乙方提供相应金额发票10个工作日,每半年平均支付余款。1.6.3项目服务期结束后10日内甲方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1.6.4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甲方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履约情况,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比较情况,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的个人验收记录和个人验收意见应作为验收报告附件。1.7资金支付1.7.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7.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2。1.8货物(服务)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8.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8.1;1.8.2交付地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8.2;1.8.3交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8.3。1.9违约责任1.9.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或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金额的5%;迟延交付货物或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9.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按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9.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9.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9.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9.6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1.9.6约定其他责任的,从其约定。1.10合同争议的解决1.10.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10.2如对任何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1.11合同生效及其他1.11.1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1.11.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乙方为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或授权代表姓名: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5“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或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如由于乙方不积极与第三方交涉,甲方有权应诉或进行和解,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或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3.2。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2.4.1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甲方对项目中要求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具体包装需求标准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4.3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3。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或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6.4除履行本合同义务内容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2.6.5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本合同变更、终止或解除等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8。2.9延迟交付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交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合同转让和分包2.11.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11.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2.12不可抗力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义务的,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本合同。2.12.2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2.12.3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2.12.4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2.12.4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4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合同中止、终止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检验和验收2.16.1货物或服务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或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或服务交付时,甲方在合同专用条款2.16.1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资料一并存档。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依法接受相应的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应当及时报告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2.16.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组织验收后,出具验收书。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3。2.17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视为送达。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乙方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如遇到资金困难,甲方应当按照镇江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协助乙方办理信用融资工作,但甲方不保证信用融资能获得金融机构批准。2.21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2.21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镇江市丹徒区行政中心位于镇江市丹徒区府前路1号,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会议中心礼堂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主要为丹徒区行政中心、会议中心礼堂及周边广场物业管理服务。序号系统分类设备名称数量备注1电房变压器2台1000kva2电房环网柜(高、低压)2台双电源进线3电房低压配电柜10组4泵房消防稳压泵2台5泵房消防喷淋泵2台6泵房喷淋稳压泵1台7泵房生活水泵2台8泵房水泵控制柜3组9泵房消火栓稳压泵2台楼顶10水箱(池)2个11中央空调开利风冷热泵机组4台开利12中央空调循环水泵8台上海康大13中央空调风机盘管机组560台14电梯10层站3台蒂森克虏伯15会议室12间16卫生间26间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1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540万元(180万元/年)。3.采购标的汇总表3.1采购标的(一)服务类标的序号服务类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服务要求简述备注1丹徒区行政中心物业服务采购C21040000年3详见采购需求3.2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物业管理服务。注:采购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进行分类和细化,供应商报价和合同的对应标的应与采购需求文件中的采购标的一致;涉及采购进口产品请附有关论证和审核材料。4.主要服务内容、范围和服务标准、要求4.1环境卫生管理(1)服务内容、范围室内外所有公共部位日常清洁保养;痰桶、垃圾箱等废弃物清理。(2)服务标准、要求a、室外公共部位①每日清扫道路、停车场、广场的地面至少2次,并不间断巡视,发现垃圾及时处理,保持干净、整洁。根据各种地面卫生情况及时清洗,局部地面每月使用机器彻底清洗1次。②保持路牌、标识、消防栓、电表箱、水表箱、外围灯柱、音箱等各种设施设备表面清洁。及时处理违章乱贴、乱画、海报、小广告及污迹。③每周至少清理1次下水道口、排水沟口、水池口、雨水槽口、污水井口等处卫生死角,保持无杂物。④每日清洁行政中心四周广场及旗杆、护栏、标示牌等设施,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广场地面。b、室内公共部位①每日清洁地面、台面,巡回保洁,保持地面、台面无脚印、无灰尘、无水渍。每半月彻底清洗1次。②每日清洁门厅玻璃、隔墙玻璃、玻璃门、门框、柱子等,保持玻璃干净明亮,无手印、无灰尘、无水印。每周彻底清洗1次。③每日清洁指示牌、告示牌、显示牌、多媒体显示屏、接待台、大厅屏风、擦鞋机、楼内工艺品、艺术品、灯罩、开关、金属框、花架、消防器材等设施,保持清洁无尘,每周彻底清理1次沙发、茶几等各处卫生死角。④每日清洁墙面、窗台、风口等处灰尘、蛛网,确保无指印、污迹,并定期用消毒水清洗。垃圾不能满过筒身之际的1/2。每日清倒垃圾2次,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处理垃圾筒上面的痰迹,使其外表干净、光亮、无满溢垃圾现象。⑤每日清洁楼梯及其扶手,保持清洁、无尘。⑥主要道路、大厅、电梯等部位的保洁工作必须在早晨8:20前完成。c、公共部位洗手间、开水间①每日清洁洗手间,保持无灰尘、无垃圾、无异味、无手脚印、无污渍、无积水等。②每日清洁洗手间隔板、擦手纸盒、卷纸盒。每日定时冲洗小便池、厕位、水池,使用消毒液清洗,每周1次全面消毒。每周1次全面清洗墙面、地面,每月1次抛光保养洗手台。③上班期间每半小时巡视1次,发现污迹、水迹、积水、头发、手印、便迹、异味、废物等及时清理,发现卷纸、擦手纸、洗手液不足及时补充,保持不间断供应。④每日清洁清理茶水桶,保持地面清洁、干燥。d、地下车库、露天停车场、自行车库、弱电间①每日清扫地面垃圾杂物,特别注意车上抛出的垃圾物。保持地面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尘土,保持干净、整洁。②雨天增加清扫力度,发现泥土、积水及时处理,及时清理集水沟、井的杂物。③定期清洁弱电间、墙面、立柱、库顶及各种管道、桥架、消火栓、标识标牌等设施设备,保持无蛛网、无灰尘。④每月彻底清理1次卫生死角(包括通道口集水沟、井),清除车位地面油污。e、垃圾处理每日清理、收集区域内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堆放在指定地点。清运时密封装置,确保无飘洒和漏水现象。及时清洗垃圾筒筒身,更换垃圾袋,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满溢。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至垃圾堆放点,确保卫生环境的干净、整洁。4.2电梯运行维护(1)服务内容、范围电梯日常运行管理、保洁;电梯年检、专业维保由采购人另行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中标供应商对第三方公司维保工作进行监督和日常管理。(2)服务标准、要求a、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维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建立电梯运行档案,做到一梯一档,完整记录电梯维修、保养、年检和运行状况等内容。b、落实安全运行和岗位责任制,督促维保公司根据保养计划严格落实维修保养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维修保养规程和操作使用规程,确保运行正常、设施完好。c、建立电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提供每天24小时接报修电话服务。电梯出现设备故障或困人故障,物业人员10分钟内到场应急处理,等待专业维保人员到场处置。d、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修,配合维保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并做好现场监督管理和记录工作。e、每日清洁电梯轿厢地面、内外壁、门及门套不锈钢板,保持无手印、污渍、灰尘。定期用金属清洁剂进行保养,减少氧化、锈蚀的程度,保持电梯干净、光亮、整洁。f、协助维保公司整理电梯检测申报资料、办理检测手续。4.3通风和空调系统运行维护(1)服务内容、范围通风和空调系统日常运行管理、保洁;专业维保由采购人另行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中标供应商对第三方公司维保工作进行监督和日常管理。(2)服务标准、要求a、建立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运行记录,保证空调系统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b、督促维保单位根据保养计划定期检查、保养空调设备,每半年进行1次换季保养(夏季制冷和冬季制热前),清洗、消毒滤网和水过滤器,保证空调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c、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应及时报修,配合维修人员做好维修工作,并做好现场监督管理和记录工作。d、做好节能降耗的运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采购人对空调的使用意见,根据季节转换特点,主动做好空调设备调整工作。4.4消防系统运行维护(1)服务内容、范围消防设备日常巡查、管理;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室内消火栓、送风排烟、安全疏散应急、防火门、防火卷帘、气体灭火、消防监控、消防泵房及主要设备专业维保由采购人另行委托第三方负责,中标供应商对维保工作进行监督和日常管理。(2)服务标准、要求a、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建立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做好消防设备定期巡查、管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处于良好的状态。b、督促专业维保单位按计划落实维修保养工作,发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配合维修人员做好维修工作,并做好现场监督管理和记录工作。c、每季度对消防系统做1次联动测试,重大节日增加检查次数。4.5高(低)压线路、照明及供电设备管理维护(1)服务内容、范围对行政中心内的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简易故障处置、楼层配电间低压配电柜、设备机房电气控制柜、疏散指示系统、电气管线、电线电缆、电源开关、动力插座、电开水炉、水泵、排污泵等用电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所需材料由采购人自行采购),保障设施正常运行;负责配电房24小时的值班。(2)服务标准、要求a、建立严格的报修、运行、维修、保养制度,严格按程序操作;维修人员接到维修指令后,应1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处理,零修工程及时完成,急修工程不超过八小时,并建立回访制度和回访记录;以优质服务为本,为入驻单位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b、落实安全运行和岗位责任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督促第三方维保根据保养计划对强、弱电系统进行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各类强、弱电设备运行状况良好,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发生。c、发现故障及时报修,配合维修人员做好维修工作,并做好现场监督管理和记录工作。d、做好各楼层强、弱电间的日常管理及卫生清洁工作,确保机房运行正常、干净、整洁。e、从事电器照明设备维护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高、低压维修电工证,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电器设备、开关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对不符合用电规则的应予以制止,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f、妥善保管抢修工具及设备的技术档案、资料和记录,不得损坏和丢失;g、服从相关部门的调度管理。4.6配电房维护(1)服务内容、范围。电房日常巡视维护,确保电房运行正常。(2)服务标准、要求。a、配电房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巡视维护并进行重点检测,电器的运行和维修严格按规程操作,确保用电安全,配电室内照明通风良好。b、建立配电运行值班记录台帐,制定供配电设备检查保养计划,做好机电运行交接班记录和高低压配电运行日志,遵守供配电设各维修保养工作规程。c、设置标志牌,停电、控闸、检修时必须挂标志牌作业。4.7给排水系统、卫生设备和房屋的维保服务(1)服务内容、范围。给排水系统、卫生设备和房屋的日常巡查、管理、维保工作。(2)服务标准、要求。a、维护管理现有设施,保持管道阀门及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卫生间清洁服务,及时疏通堵漏,制定处理问题的应急方案;b、对附属配套建筑设施(包括上下水管道、沟渠、池、井等)进行维护服务;做到井内无积物,井壁无脱落;井盖上标志清晰;管道通畅,无堵塞;c、每天检查管道阀门、水泵压力、电机电流;化粪池每半年检查一次,每一年清理一次;井盖板每年刷一次漆,防止锈蚀;每季度清理井内杂物一次;每年全面维修完善一次;生活水池每年清洗一次;d、房屋外观应保持完好、整洁;e、确保房屋屋顶不漏、地面平整、门窗开启灵活、上下水畅通,不渗不漏,相关配套设施运行安全可靠;f、维修服务及时,房屋零星维修及时率100%,维修合格率98%以上,并落实回访制度和回访记录;g、做到文明施工,完工清扫现场;h、房屋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建立维修卡,准确记录维修情况;i、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严重积水。4.8会务服务(1)服务内容、范围指定会议室日常管理;指定会议室会场布置、会场迎宾、引导、设备维修保养与操作、茶水供应、会场保洁等服务。(2)服务标准、要求a、建立会议室管理制度,制定会务服务标准、规范,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提供优质高效的会务服务。b、建立会议室设备管理制度,提供日常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定期检查会议室桌椅、灯光、空调、音频、视频、电脑、显示屏、网络、线路、电源等设施设备,发现设备问题及时修复。每月1次会议桌清洁、消毒。每季度1次对会议室、接待室地板进行打蜡保养。c、会前做好设备调试准备工作,会议期间每个会场有专人值守,提供各项操作服务,确保会议中空调、音频、视频等设备效果良好。d、积极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提前布置桌型,做好会标、标语、席卡、会议资料、茶杯、站牌等准备工作。e、会议期间提供:会议室门口迎宾、引导、15分钟1次茶水等服务。f、会后做好会场检查、清理、关闭设施设备等工作,并做好茶杯、托盘、毛巾、毛巾托等会议用品清洗、消毒工作。g、服务人员遵守会议保密要求,防止闲杂人员进入会场,服务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拍摄会议资料,不得议论、透露会议(接待)内容。h、制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实施演练。4.9绿化服务(1)服务内容、范围绿化的日常管理;丹徒区行政中心主楼及会议中心大礼堂花卉盆景的租赁、养植、专业维护、日常管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供应商须提供花卉盆景不少于120盆。(2)服务标准、要求a、负责楼内走廊、门厅、办公室的花卉盆景的摆放与养护的监管,保证花卉新鲜、美观,无病斑、枯叶;b、负责重大会议活动、庆典及主要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春节)指定地点的花卉盆景的摆放,烘染活动气氛。c、室内摆租盆栽植物养护措施落实,无虫害、枯死现象,绿化达标率100%;d、室内盆栽阔叶植物叶面无灰尘、盆内无纸屑、烟头;e、药水的使用与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4.10机关能源节效管理(1)服务内容、范围。行政中心能源节效进行管理。(2)服务标准、要求。a、负责机关能源节效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共区域水、电、气的检查和管控,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b、要指定专人负责,不定期对各办公现场进行巡查,发现浪费现象及时督促整改。c、积极向甲方提出节能降耗的合理化建议。对能耗大,作用小的设施设备要有计划进行节能改造,使能耗降低到最低程度。4.11物业档案管理(1)、档案管理要实行原始资料与电脑管理资料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做到各种档案资料并重,充分掌握服务区域的情况,形成无盲点的服务网络;(2)、对各项服务工作必须建立档案资料,依照规范程序,逐一建档,形成标准化,制度化的档案管理体系;(3)、对管理的所有资料都要强调保密原则,由专人保管,严格执行查阅程序,做到无疏漏管理,保证资料的安全;(4)、档案管理人员需按时检查档案的借阅情况以便及时收回在外的文件,防止因管理疏忽所导致的文件流失和泄密。4.12低值易耗品的提供按照国家规定的环保和卫生标准供应洗手间洗手液、卷纸、擦手纸、除臭剂、清新剂等易耗品。5.相关管理要求5.1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5.2设备图纸、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收集齐全,分类清晰,保存完好。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复印和转借,合同期满后完好交回。5.3建立设备台帐,登记详细,帐物相符。5.4严格24小时值班值勤制度,休息日、节假日需安排一定比例的人员正常值班,保证采购人正常的物业服务需求。设立服务电话,接受物业方面的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拆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有记录。受理报修、求助、问询等服务需求时,必须在15分钟内向有关人员或部门发出工作通知单;受理建议、质疑、投诉等服务需求时,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书面或上门回复处理进展情况;投诉率不超过0.2%,处理率和回访率100%。5.5每月底向采购人提交物业服务运行情况工作报告,每月公开1次物业人员考核考勤情况,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供人员编制及档案材料。5.6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佩戴标志明显,服务规范,作风严谨,在工作期间,必须着装规范、仪容整洁、礼仪规范,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5.7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妥善处理现有物业服务人员,保持本项目交接平稳。5.8投标人必须诚信履行“管理体制承诺”和管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设置、设备、工具、物业服务用品配置等各项承诺。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更换项目经理、主管、技术骨干等须提前征求采购人同意。对于不能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和标准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换。5.9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每月提供能耗数据分析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采购人完成年度能源资源节约管理目标。5.10在设备管理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原系统设备在使用、控制或性能上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要求,确需更改或进行技术改造须经采购人同意。5.11负责与专业维保单位等第三方的联系及现场管理工作,记录专业维保单位服务情况,并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5.12合同款按季度支付,合同履行期间由采购人负责对该项目进行考核验收,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款。5.13遵守采购人的安全管理制度;应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物业服务过程中必须采取得当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遵守行业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安全。5.14如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发生事故,造成财物损坏、人员伤害,中标供应商应积极妥善解决,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人员伤亡损失及法律责任,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在事件解决完毕前,采购人可暂停支付与中标供应商责任相当金额的合同款。5.15未经采购人同意,该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6.人员要求6.1人员基本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用工条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相貌端正、身材适中、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记录及嗜好。6.2人员数量、素质要求:行政中心物业:配置人员数量不得低于29人。序号岗位人数要求1项目经理1男女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含大学专科)学历,具有担任项目经理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机电类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的;获得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的,区、市级的或省级及以上的优先。2事务助理1男女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含大学专科)学历,具有智能楼宇管理师,具有客户服务管理师(高级)证书优先。3环境保洁员10女性45周岁以下、男性5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身体健康,责任心强。4工程人员6男性,年龄:55周岁(含)以内,其中:1名电梯维修管理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电梯修理);水电、空调维修工需持有电工证,具有音响调音员,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优先。5会务服务员11女性10人,男性1人,年龄:35周岁(含)以内,大学专科以上(含大学专科)学历,具备普通话甲等证书;具备礼宾服务培训师证书的优先。注:1、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的居民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两者缺一不可。2、工程人员配置要求:熟悉并能熟练操作空调(中央空调)、消防设备、电梯、会议设备等。6.4工程人员配置要求。熟悉并能熟练操作中央空调、消防设备、电梯、会议设备等。7.总体服务指标在本次合同期间,中标供应商其服务标准不得低于省优大厦标准。本项目具体指标(但不限于)如下:(1)各项物品、环境以及服务体现绿色环保要求;(2)工程零修、急修及时率100%;零修工程合格率100%;(3)各类设施、设备完好、整洁、无污损,完好率达到98%以上;(4)垃圾日产日清,清运及时率100%;(5)有效投诉办结率99%以上;(6)会务、设备、保洁等服务在采购人组织的测评中,满意率达95%以上;(7)安全保障稳妥、及时、有力,无重大事故;(8)消杀除虫工作标准如下:灭鼠标准:鼠密度不超过5%(粉迹法);灭蚊标准:积水中三龄幼蚊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灭蝇标准:蝇类孽生地三龄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灭蟑螂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1%(粉迹法);灭白蚁标准:按《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执行。注:以上项目需求4-7的服务要求及人员要求应逐条响应,如有未响应或负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将视未响应或偏离程度评定是否定义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8.本项目报价要求8.1供应商应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员工工资、工作时间不得低于镇江市对于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最高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员工福利、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照国家规定计算并支付的加班工资)、工会费、残疾人就业基金、社会保险(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缴纳包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等在内的社会保险)、高温费、服装费(工作服、工号牌、工作鞋等)、培训费(员工培训费)、员工体检费、通讯费、办公用品费、工具设备折旧费(含必备的电筒、对讲机、设备设施维护检查所需的各种机械、工具以及设备、设备维护所需的登高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品等)、保洁耗材费(保洁用具及易耗品,包括厕所配用的卫生纸、擦手纸等费用)、维修耗材费(单件单价在200元(含200元,按原厂出厂价)以下的维修材料、配件采购费用)、管理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费)、利润、税费等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物业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8.3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所有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标准应不低于镇江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及规定险种,如在合同履行期内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及比例上调,则自政府规定上调至日起,相关费用根据规定同步上调。8.4该报价不随预期的市场价格的涨跌、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府政策发生变化而调整和变更。8.5由投标供应商报价,但投标供应商又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项目,在取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由投标供应商另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负责,第三方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负责。8.6投标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费用测算表,该表应包括人员费用、医疗保险金及养老金、管理费等。8.7本项目反对不正当竞争(恶意低价或哄抬高价)。投标人需提供服务清单报价明细表和费用支出分析表,并结合服务方案说明经费计算的合理性。如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而投标人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8.8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9.委托管理的期限本次物业管理服务期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以实际签约入驻时间为准,由采购人保留以合同价续签下一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权利,如采购内容及范围不变,双方无异议签订下一年度合同。10.付款方式:支付条件:合同签订后,以第一年服务金额的10%支付合同预付款。余款每半年平均支付。支付时间:乙方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十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11.项目其他要求11.1供应商必须提供规范而完善的物业管理组织实施方案,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工作制度;11.2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工作时间,不能影响采购人正常办公秩序,在重大活动和突击性工作中,采购人对服务人员可以直接指挥和调度;11.3成交供应商及人员不得在管理区域内从事与管理、服务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托管协议或建议调整服务人员;11.4成交供应商和个人不得利用管理区域内采购人的房产、物业、水电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11.5服务人员因失职、脱岗造成采购人损失,成交供应商必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或调整人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采购人有权及时终止合同;11.6因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采购人将依照工作制度扣减物业管理费用。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1.采购代理机构职责1.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2.评标委员会职责2.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评标注意事项3.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6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评标过程的保密4.1评标开始后,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以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4.3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5.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处理原则5.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排序在先的原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确认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投标人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应对应资格要求)☑6.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投标函或资格承诺函。(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http://credit.jiangsu.gov.cn/)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7.投标人符合性审查7.1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投标文件有效性投标文件的有效电子签章。1投标文件有效性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有效性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联合体说明(如有)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和联合体共同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的牵头人单位盖章即可,即除联合协议外,其余签字/盖章处均由牵头人单位完成签字/盖章,与联合体中各成员的行为具有同等效力。8.商务和技术评估□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项目技术评估商务评估价格评估分值22分38分40分(一)技术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一、服务水平22分1.1服务整体方案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采购需求中的物业服务内容及范围、项目管理服务重点、难点分析及其措施规范所编制的方案,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得4分,有缺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方案切合采购需求及采购人工作的加0.5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加0.5分5分1.2项目组织管理体系及运作规划评价项目组织管理体系及运作规划方案,要求方案管理标准规范,体系架构合理,制度明确,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4分,有缺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方案切合采购需求及采购人工作的加0.5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加0.5分。5分1.3卫生保洁服务方案评价卫生保洁服务方案,包含卫生保洁措施、日常操作流程,结合采购人实际工作环境,具有可行性可实现性的。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得2分,有缺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方案切合采购需求及采购人工作的加0.5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加0.5分。3分1.4会务接待服务方案评价会务接待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会务服务模式、会务服务具体措施等,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得2分,有缺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方案切合采购需求及采购人工作的加0.5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加0.5分。3分1.5供电系统维护及水电维修服务方案评价供电系统维护及水电维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制度、巡查措施、维护方案,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得2分,有缺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方案切合采购需求及采购人工作的加0.5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加0.5分。3分1.6突发事件处理方案方案针对本项目特点合理可行,具有应急措施及预案的得3分,略有欠缺的得2分,有较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分(二)商务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一、 履约能力38分1.1企业认证评价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1.5分,本项最多得6分。(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能够官网查询)、官网链接及官网截图扫描件,否则不得分。)6分1.2经验评价根据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类似成功案例,考察成功案例合同的管理性质、规模大小、与本项目的相似程度,每有1个符合要求的成功案例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同一用户相同采购内容只计一个,提供合同扫描件、用户评价材料扫描件。)5分1.3荣誉评价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政府部门或者行业主管单位颁发的市级表彰荣誉每有1个得1分,省级及以上表彰荣誉每有1个得3分,此处最高得6分。(同类奖励只计一项,同一项目获多项同类奖励的以最高奖项计分。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6分1.4项目经理评价年龄50周岁以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具有机电类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的得1分;获得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的,区、市级或省级及以上的得1分,具有项目经理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须提供对应证书、获荣誉文件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半年来(至少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5分1.5项目实施成员评价(1)事务助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5分,具有智能楼宇管理师证的得1.5分;具有客户服务管理师(高级)证书的得1.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5分,本项最多得6分。(2)会务主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备普通话甲等证书的得2分;具备礼宾服务培训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5分。(3)设备维护主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具有音响调音员证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得1分;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须提供对应证书、获荣誉文件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半年来(至少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16分(三)价格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一、投标报价40分1.1投标报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40分9.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原则9.1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10.允许修改评标结果的情形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1.推荐中标候选人1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一、资格部分(一)投标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服务)的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承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义务,并承担责任(如有偏离,在投标文件中另作说明)。3.我方已详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书面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已详读全部投标文件,保证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性并对其负责,承诺在评审期间,如评标委员会对我方提出澄清要求,将及时作出响应,否则自行承担后果。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招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方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8.我方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见偏离说明(如果有)。10.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六)资格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下述表格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六)资格承诺函)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2注册资金3公司地址4从业人数5法定代表人6开户银行7账号8项目联系人9联系电话二公司财务状况(一)××××年度财务状况1营业收入(万):2利润总额(万)3年末“固定资产合计”(万)4年末“流动资产”余额(万)5年末“短期负债”余额(万)6年末“长期负债”余额(万)7年末“资产总计”余额(万)8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万)三投标人其他信息(一)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及等级:(二)公司××××年度后获得的荣誉及表彰情况四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品牌、型号及主要参数配置简述购置年份价格数量用途123…五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六)资格承诺函)。(六)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响应)供应商(全称并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删减的承诺事项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删去本承诺函第3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九)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姓名同志,性别×××,居民身份证号×××,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电话: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注: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响应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2.投标人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就××××(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证明材料: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材料附后)投标的,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委托书。四、价格部分开标一览表单位名称(公章):××××项目总报价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项目工期/服务期注:1.“项目总报价”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此表,报价所含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一致;3.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清单及明细报价表序号名称人数配置每月人均费用(元/月)合计费用(元/年)备注1人员费用(包括工资、保险、奖金、服装、各种加班费、高温费等和所需支付的所有人员相关费用)2管理费用元/年3物资及耗材费用元/年4税金及利润元/年注明税率5其他元/年6总计元/年7三年总计元注: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相关报价要求填写。2、本表中“其它”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自身经验进行补充填写。项目实施时,除采购人明确提出需要变更增加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应确保本项目能安全、正常运行并达到采购要求。3、本表中项目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项目总报价保持一致。4、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5、标的物报价不得为零,否则投标无效。五、技术部分(与评分标准对应)六、商务部分(与评分标准对应)七、其他部分(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声明函中“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内容,必须且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填写。3.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认真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三)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能提供的其他文件镇江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秩序,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在丹徒区行政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执行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在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遵守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采购,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采购需求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需求依据部门预算(工程项目概预算)确定。三、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向财政部门陈述理由、作出说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价格扣除政策。四、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的投诉处理或监督检查,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五、不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严格执行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规定;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六、本单位委派的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不发表诱导性语言,不干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现场组织管理工作,对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七、接受依法产生的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有正当理由最多不得超过30日,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江苏政府采购”或“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一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九、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按照验收方案对满足验收条件的采购项目开展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书,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绩效和政策目标。十、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预付款不低于10%。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有正当理由最多不得超过30日。特此承诺。承诺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名):日期:2024年6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