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培训服务 教育类合作服务招标公告(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



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株洲师专移动应用开发专业的1届(3年))校企合作培训服务采购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2日

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的株洲师专移动应用开发专业的1届(3年))校企合作培训服务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师专移动应用开发专业的1届(3年))校企合作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4]000174号

3、委托代理编号:9548-20240711-374

4、采购项目预算:2,4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一届三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2,400,000
教育类合作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1
2,40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7月12日 至2024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 在
http://www.zzzyjy.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www.zzzyjy.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9日 09:00

4、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马国栋

2、电话:18173310071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经开区智慧路89号

(3)联系人:马国栋

(4)邮 编:412000

(5)电 话:18173310071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399-19号领峰大厦1603-1604房

(3)联系人:贺欣

(4)邮 编:410000

(5)电 话:18974965720

(6)电子邮箱:258466491@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联系人:新点技术支持

(3)电 话:0731-28101310/4009980000

(4)电子邮箱:3562613576@QQ.com

附件下载:

采购需求(7.12).docx
招标文件---株洲师专移动应用开发专业的1届(3年)校企合作培训服务采购项目(7.12定).docx

采购需求一、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株洲师专移动应用开发专业的1届(3年)校企合作培训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预算价:240万元。3、服务期限:3年4、服务地点: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项目概述2023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加大实训基地支持力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拓展产教融合培养内容。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支持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2019年2月,湖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颁发《湖南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提出“重点支持职业学校与本省企业开展校企合作,鼓励规模以上企业率先与本省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由此可见,校企共建专业是国家、地方健全职业教育制度的重要措施,也是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模式改革的重要举措。故学校拟通过购买移动应用开发专业的1届(3年)校企合作培训服务和企业合作共建移动应用开发专业。三、采购内容采购3年株洲师专移动应用开发专业的1届(3年)校企合作培训服务,具体服务如下:专业:移动应用开发 招生人数:200人/届 合作时间:1届3年 费用:4000元/生/年序号采购项目主要内容目标具体内容1★实训室建设1间移动开发及 UI 设计实训室, 完成专业整体文化设施装修建设, 一次性投入不少于 40 万(实际投 入金额需经相关部门审定)。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移动开发及 UI 设计实训室配置不低于以下标准:(见附件 1) 1、实训室所在楼层及实训与办公场所做好文化宣传,作为校企合作宣传展示窗口, 统一 VI 输出; 2、各实训室的相关管理制度需制作展示牌上墙; 3、依据规定需要具有专业设计、施工资质企业承担的工作,由成交供应商委托并支付相关费用;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实训室建设的详细方案,实际实施方案需经学校相关部门审定。2★师资支持1.拟派项目组人员数量要求总体不得少于:项目负责人1人、指导员1人、专业教师4人,实训导师2人、就业导师1人。2.企业在学校设立大师工作室,每年带2个及以上真实生产项目入校。项目负责人要求及职责:确保产业学院有序运营,管控所有指标有效落实。本科 及以上学历,高职及以上层次院校 3 年及以上教学及管理工作经验。专业教师要求及职责:1.专业教师要求有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 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背景,本科及以上学历,3 年以上教学经验,具有较高的 软件开发实战能力,并能生动形象地讲授专业核心课程,能独立按照理实一体化 实施教学。 2.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执行:学校与中标人共同制定符合学校标准的人培方案,中 标人应承担人培方案中大部分专业课教学和集中实训指导任务,课时总量应达到 人培方案专业课程总课时的 70%左右,(上下可浮动不超过 5%)。3.教师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服从学校的相关教学管理规定, 严格按学校要求完成各种教学工作及教学资料的准备。 4.教学配套资料与工作:中标人承担的教学任务应有配套的课程标准、授课计划、 教案、课件、考核标准、实训任务书与指导书等。课程考核应能按学校相关工作 要求同步完成相应的制卷、阅卷、分析、提交、总结等工作。中标人应建有教学 资源库,库内资源能为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提供良好的资源(如题库、测试、微课等)服务。指导员要求及职责:结合《人才培养方案》等完成产业学院特色育人体系培养实施。本科及以上学历,思想端正,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爱护学生、亲和力强、为人师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管理工作。实训导师要求及职责:针对学生技能进行真实项目的指导实训,确保技能达标。 本科以上学历,有项目实际操作经验,本专业 3 年以上工作经验。就业导师要求及职责:对学生进行就业方面指导,包括简历制作,面试模拟,岗 位推荐,带学生进行省外实习就业等。3 年及以上就业推荐工作经验,有销售或 者人力资源工作经验,熟悉企业开拓、跟踪、维护及人才合作流程,有一定的沟 通技巧。 教职人员需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满足校级教学检查要求,师德师风满足学校统一 规范,学校有权要求更换不达标的教职人员。合作期间,本项目人员必须为企业在职员工。大师工作室要求及职责:企业派出本专业领域中的相关专家在校挂牌, 学校可协助申报市级或省级工作室,工作室申报成功后,经费实行学院统筹应用于该专业建设。每年不少于 2 个真实生产项目入校。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师资相关专业背景、学历证明材料、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配备的师资力量原则上不得私自变更,若需变更需经学校同意。3实习实训1.实习实训体系研发与迭代。 2.打造实习实训基地软硬件环境,达到实习 实训使用要求。3.能够租赁或自有提供满足200个学生实习 实训场地,满足学生补差教学、项目实训空 间要求。4.配备保障基地正常运营的管理团队及保 障运营的水电网。5.实习实训期间的统一大交通费用不由学 校或学生承担。 6.指导完成所有学生毕业设计和实习指导若中标,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将到场实地考察,考察发现场地情况不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要求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金额为中标金额的2%。4就业工作1.完成就业率95%以上(按照国家统计时间及标准),完成对口就业率80%以上,就业岗位储备按照1:3进行储备。2.学生就业满意度90%以上,薪资不低于湖南省高职院校毕业生相关专业平均薪资标准(按照国家统计时间及标准),按照1:300配备就业导师。3.不得通过中介(代理)公司转包实习、就业工作。1.完成就业率 95%以上(按照国家统计时间及标准,以全国高校毕业生 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数据为准):未达标此项扣当届当年应付款的 10%;2.就业岗位储备按照 1:3 进行储备,完成对口就业率在75%以下,则扣当届当年应付款的30%,若就业率在 75%-80%之间,则扣当届当年应付 款的 15%;若达到 80%及以上则不扣。3.学生就业满意度 90%以上,薪资不低于湖南省高职院校毕业生相关专 业平均薪资标准(按照国家统计时间及标准):未达标此项扣当年应付款的 10%;4.不得通过中介(代理)公司转包实习、就业工作。5.学生就业后公司跟踪服务不少于 1 年,并符合教育部就业工作相关文 件要求。 特别要求: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免费提供未就业学生继续再 就业培训事项,并预留中标金额的3%作为保障金,直至学生成功就业为止(学生自愿放弃再培训权利可以对此人本项不做要求)。5湖南省教育厅“三评三查”工作三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质量评价、新设专业合格性评价、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含题库)建设评价三查: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抽查、学生毕业设计抽查、学生公共课普查(中职)三评要合格,大专的两查均要达到100%合格评估全部合格未完成任意一项评估项目100%,此项扣除当届当年50%费用。6双师型教师培训服务每年完成学校2名专业教师培训任务组织教师实践进修每年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5天,由于公司原因未完成扣当届当年应付款的10%。7参赛服务:包括学生 技能赛事奖项培育、 教师教学职业能力 竞赛参赛与技术支持1.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或创新创业大赛,确保运营期间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协助参加教学能力竞赛: 1.指导学生参加湖南省楚怡杯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或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或黄炎培职业院校教育创新创业大赛:预留中标金额的 3%作为保障金,签订合同 生效之日起,合作期内达标,将不计息退还全额,若未达标则扣除保障金。2.教师教学能力竞赛:全力协助8省级成果申报与建设:省级在线精品课程建设、省级优质教材建设、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省级名师工作室申报等1. 2门核心课程达到超星上线标准,1门课程达到省级一流课程标准。2.完成 1本校企数字教材开发与出版。3.横向课题项目立项 2项及以上。1.专业核心课程超星上线标准:原创视频不少于 10个,原创视频时长不少于 150分钟,课程章节不少于 6个,题库不少于 120道,试卷库不少于 1套 35题,所有资料无版权问题。省级一流课程标准:课程资源应包括视频类、动画类、虚拟仿真类、图片类、文档类、题库等各类资源,其中,原创视频、动画、仿真资源不少于 380分钟,测试题库题目总数量不少于 200个,课程考试试卷数量不少于 40个,单元测试试卷数量不少于 20个,累计题型不少于 3种。末完成则扣 2万元/门2.完成 1本校企数字教材开发与出版:未出版扣 5万/本;3.横向课题项目立项从第二年开始每年 1项及以上:未完成扣 2万/年。9企业奖学金设立完成企业奖学金体系建设并实施。确保每年投入奖励优秀学生资金不低于当年当届应付费用的1%。 未完成扣10万 10其他1.完成“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相结合的产业学院育人环境营造及文化氛围设计、布置和定期维护。2.结合《人才培养方案》,每年完成产业学院特色育人体系研发及迭代。3.每年对人才培养方案、技能培养体系研发及迭代。4.学生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达到 85%及以上。合作期内,企业负责承担学生获取相关职业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的培训和指导,获证率达到当届学生的 85%及以上。未达到 60%扣 3万/届,60%-70%之间扣 2万/届,70%-85%之间(含 70%)扣 1万/届,85%及以上则不予扣除。11其他相关1.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费(实习期间);2.学业考核;3.合作期间涉及到投入的产权、版权等归学校所有。不得以实习、培训为由再额外收取学生任何费用。1.企业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管理,按国家规定为学生购买相关保险;在实习实训期间,安全责任由企业负责。2.学业考核:每学期组织不得少于一次统一学业考核,学生合格率(百分制,六十分为合格以此比例认定)须达到80%,两次未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后续合同。3.合作过程中所有开发的课程、项目资源版权归属学校所有。4.合作期结束后,合作过程中企业学校内投入的设施设备归属学校所有。 投标人须在投标书中,对以上事项做出明确承诺,若中标并严格按照承诺执行。费用总计200计划招生人数*3年*4000学费=240万元附件1移动开发及UI设计实训室设备要求序号设备名称主要功能和技术要求单位数量执行标准或质量要求备注1计算机1. CPU:≥(主频 3.7 GHz/8 MB 缓存/4核)同性能及以上产品2. 内存:≥16 GB3. 硬盘:≥2TB +240GB固态4. 显卡:显存≥2 GB5. 显示器:分辨率≥1920x1080 ppi6. 网卡:≥100 Mbit/s7. 支持网络同传和硬盘保护8. 耳麦台49GB/T 9813.1—2016; CCC 认证2服务器1. CPU:≥ Xeon E3 1200 同性能及以上产品2. 内存:≥32 GB3. 硬盘:≥2TB +240GB固态4. 网卡:≥ 1 000 Mbit/s台1GB/T 9813.1—2016; CCC 认证3交换机1. 100 Mbit/s 端口≥482. 1000 Mbit/s 端口≥2套1GB/T 30094—2013; CCC 认证端口数满足联网要求即可4投影机1. 分辨率:物理分辨率 1024×768 ppi2. 光通量:≥3500 lm3. 对比度:≥10000 ︰ 1台1GB/T 28037—2011; JY/T 0373—2004; CCC 认证5投影幕长×宽:≥1.5 m×1.5 m幅1GB/T 13982—20116激光打印机1.分辨率:≥600×600 ppi2.平均打印速度:≥12 ppm3.幅面:≥A4台1GB/T 17540—1998;CCC认证7软件1、主流、常用操作系统2、主流、常用办公软件(文字处理、电子表格、 演示文稿)3、主流、常用网页制作软件及工具4、主流、常用软件开发相关工具及配套软件套49GB/T 14394—2008; GB/T 8566—20078桌椅一张桌子上可摆放两台电脑,桌椅牢固结实,人员在座位上操作方便较舒适套25尺寸:1300*650用材:E1级环保板材备注:每届计划招生人数为200人,费用为4000/生/年(上限),按实际招生人数结合中标单价进行结算。终止合同说明:(1)若“三评三查”评估项目未达到约定标准;(2)其他成果的50%未达标;(3)在学校现有场地不受限制的前提下,实训室投入与建设无法在第一届学生开学之前投入使用;(4)合同期间内,企业受到行政处罚、违法失信等行为(以省厅校企合作相关文件规定为准);(5)就业工作未达到约定标准;(6)学业考核未达到约定标准。出现以上任一情形,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四、项目报价项目报价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人员工资、技术服务、设施设备,安全保障、服务保证、税金、保险、利润、风险、和服务保障等以及完成采购人服务要求的全部费用。对于招标文件未提到的报价项目由供应商自行补足。五、付款方式(1)在新生注册后60天内,核实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的缴费情况,并以双方都签字确认的学生人数核定应该支付给服务企业服务费。服务企业收取服务费应向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出具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2)按学期进行支付,秋季支付时间为当年12月底,春季支付时间为6月底(支付依据为合同约定的成果)。当年有毕业生则根据就业工作考核情况进行支付。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师专移动应用开发专业的1届(3年)校企合作培训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株财采计[20241J000174号采购代理编号:LWCGZZ24-0112-0405采购人: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4第二章投标须知8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7第二节投标须知21一、总则21二、招标文件22三、投标文件23四、投标27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9六、中标信息公布31七、合同签订32八、政府采购政策33九、其他规定35第三章资格审查361.资格审查主体362.资格审查363.资格审查结果36附表1资格审查表37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39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40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40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421.评标方法422.评标程序42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24.投标文件的澄清42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436.推荐中标候选人447.编写评标报告448.评标报告复核449.停止评标4410.废标45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45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6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47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48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49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50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53第五章采购需求56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63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63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62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4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9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70一、开标一览表71二、投标保证金72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74三、授权委托书75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76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77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78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者情况说明80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81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82五、投标函83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85七、服务方案86附件7-1拟投入项目人员一览表86八、商务与合同偏离表87九、采购需求偏离表88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89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89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0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92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93十一、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94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95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人名称)的株洲师专移动应用开发专业的1届(3年)校企合作培训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师专移动应用开发专业的1届(3年)校企合作培训服务采购项目2、政府采购编号:株财采计【2024】000174号3、委托代理编号:LWCGZZ24-0112-04054、采购项目预算:240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3年。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2400000高等教育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24000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9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3、开标时间:2024年8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电脑解密的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按【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双方代理协的约定计取费用,代理费限价9500元。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贺欣2、电话:0731-28****15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经开区智慧路89号(3)联系人:马老师(4)邮编:412000(5)电话:18173310071(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和宜宾馆1416室(3)联系人:贺欣、程翠平、张慧甜(4)邮编:412000(5)电话:0731-28****15(6)电子邮箱:258466491@QQ.com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联系人:新点技术支持(3)电话:0731-28101310/4009980000(4)电子邮箱:3562613576@QQ.com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株洲师专移动应用开发专业的1届(3年)校企合作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第1.2款是否预留采购份额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贺欣联系电话:0731-28****15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人: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经开区智慧路89号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18173310071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和宜宾馆1416室联系人:贺欣联系电话:0731-28****15第2.5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3.1款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复核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规定的复核渠道进行复核。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接受, / 。■ 不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不组织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时间: 地点: 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1、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负偏离项数之和≥ 10 项,其投标无效。2、原则上按编号的商务和技术条款进行统计,相同内容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对统计项数如有异议,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出现意见不统一的,则由评委投票表决。注: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第9.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采购预算:贰佰肆拾万元整(2400000元)第13.2款最高限价□本项目未设定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了最高限价为:贰佰肆拾万元整(2400000元)。控制单价:4000元/年/人。累计培养学生人数暂定为200人/届。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总价和控制单价。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和投标单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人若认为本项目预算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或不能接受本招标文件其他有关条款的,可以放弃投标。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1、开标一览表;2、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5、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者情况说明;7、联合体协议(如有);8、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第14.1(3)项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无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计算;如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7.1款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1、投标保证金数额:¥40000元(肆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缴纳支持以下任一形式(打“■”项为本项目支持形式):■电子保函 ■转账 纸质保函 其他3、电子保函:包括银行电子保函、电子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可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首页进入“电子保函”模块进行申请,也可以登录http://hxbh.hnhxzx.cn:20080进行电子保函申请。具体操作请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操作指南—《株洲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了解。银行电子保函办理暂只支持招商银行电子保函办理,其他银行保函会在近期陆续上线。请选择银行电子保函的投标企业注意,招行的电子保函办理需在招行进行开户,开具保函支持以下两种方式:1.闪电开保函:支持3000万以内全额保证金开立,500元/笔,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开立;2.一般保函:支持所有类型保函,可使用招行授信,费率:5‰/年,3个工作日内完成开立(最低手续费500元)。注:半个工作日和3个工作指进入银行办理界面按需要操作完成后需保留的时间。4、转账方式:账户名: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账 号:43001500562059666666- 11223注:各投标单位填写投标保证金单据时,其“-”和最后四位数字均要填写,不可漏填,否则会导致无法入帐。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①投标保证金汇款服务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0731-28520852(联系人:黄朝辉)和0731-22864427(联系人:刘岚)。②开标现场将展示投标保证金情况,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因银行和收款方在开标前均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单位尽量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4、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自动退还给投标单位。中标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退款申请及付款凭证发至项目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上传退款申请、付款凭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确认书后退款至原缴款账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3号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731-28681387。6、投标单位未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7、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递交即可(如可以备注,请注明联合体成员名单)。第18.1款分包■ 不允许□ 允许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但须满足下列条件:1、分包内容: / ;2、分包金额: / ;3、分包单位资质要求: / 。第19.1款投标文件份数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至电子交易系统。(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电子评标系统导出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三份并装订成册加盖中标单位公章。)四、投标第20.1款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通过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加密。未按要求签章、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无法接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本项目实行电子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要求签字盖章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除外)。第21.1款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同时,请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投标相关程序规定(株洲)》。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中使用CA证书登录“会员端”,在“采购业务”模块中,点击“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找到对应的标段信息点击后面的“操作”按钮,再点击“我要投标”;然后在“招标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中,找到对应的项目信息点击后面的“下载”按钮,进行文件下载(注: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的,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投标报名进行“文件下载”操作,逾期将不能进行下载)。3、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最新答疑文件,并按照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二、投标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1)请投标人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注意事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电脑解密的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请仔细阅读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人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4.1款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第24.2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单位名称、所投包名、投标报价。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8.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并列的,按评审因素的技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招标文件未规定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第29.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名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和宜宾馆1416室电话:0731-28****15联系人:贺欣七、合同签订第31.1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九、其他规定第35.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双方代理协的约定计取费用,代理费限价9500元。第36.1款其他规定/第36.1款备选方案■ 不接受 接受第36.1款样品提供的规定■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时间:提交地点:要求提供:第36.2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株洲市已实施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模式。有融资需求的,可按本章节附件1、附件2、所列流程申请或附件3向所列银行咨询办理。第36.2款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4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件4、附件5。第36.2款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注1: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的其他描述如有矛盾,以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注2:本招标文件中用“■”表示的为“选用”;用“□”表示的为“不选用”。附件1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流程(一)、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通过“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链接进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接向参与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二)、资料审查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融资需求及中标(或成交)详情,进行贷前评审,确定融资方案和回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确定合同收款账户。(三)、签订贷款协议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采购合同信息,与投标人签订贷款协议,在线填写融资成交单,推送融资成交信息,系统自动将回款账户锁定为银行监管账户。(四)、贷款发放融资银行核实回款账户无误后,根据贷款协议向投标人发放贷款。(五)、按期还款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和账户在线填写支付申请,向财政部门发送支付指令,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收款账户。(六)、业务终止贷款偿清后,融资银行解除质押,业务终止。附件2: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流程图国征信中心a.接收融资需求中的订单信息进行贷前审核b.接收采购合同信息,确认回款路径已锁定,放供应商款c接收支付申请和支付信2授权查看历史中标及息及时进行贷后管理执行记录3.勾选中标订单,校融资中请0.每日将数据发送至平台采购单位1资金提供方1应收账款融资资金提供方2采购单位2资金提供方21查看中标公...采购单位n服务平台告,寻找客户资金提供方n株洲市政后系统府采购网4提交融资成交信息,财政部门锁定回款账附件3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序 号银行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交通银行株洲分行蒋宁158733618192长沙银行株洲分行曾名志137863600803光大银行株洲分行马文胜139073345694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泰莹180733652995工商银行株洲分行易铁建18673383317 282958516农业银行株洲分行张亚虹158733785837中国银行株洲分行陈向红15096360998 288171188邮储银行株洲分行李燕京186733224339兴业银行株洲分行张维1380731282110渤海银行株洲分行何习之18975347745 2298711911浦发银行株洲分行言磊1397331989312广发银行株洲分行张琳18565608267 2886815813华夏银行株洲分行程玥瑄18673301515 2886859514民生银行株洲分行刘海峰18273272755 2886100215北京银行株洲分行曾艳13087339502 2588556916招商银行株洲分行***18273331270 22753977附件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编号:(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的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备注:招标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按上述格式递交,否则,按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方式递交。附件5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投标人)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投标人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产品/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投标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产品/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投标人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产品\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二节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进口产品系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保证金(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5)投标函(6)分项报价(7)服务方案(8)商务与合同偏离表(9)采购需求偏离表(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1)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扫描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8.分包18.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分包的,投标人分包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8.2投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18.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8.4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19.投标文件的签署19.1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9.2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1)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本项目实行电子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要求签字盖章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除外)。(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电子投标项目的投标文件均以上传至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四、投标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加密。未按要求签章、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无法接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本项目实行电子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要求签字盖章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除外)。(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系统的指定栏目,逾期不予受理。(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修改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查明原因,确保上传无误,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1.投标截止期2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系统的指定栏目。逾期不予受理。21.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2.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3.串通投标行为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4.开标24.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电脑解密的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请仔细阅读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人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24.2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不得进入评标:(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至交易平台的;(3)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4.3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投标人名称;(2)检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3)解密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4)唱标;(5)投标人通过电子开标系统在开标记录上确认24.4开标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公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单位,核对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4.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4.8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特殊情况。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确认: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或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已在系统内评标的,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6.评标委员会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评标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六、中标信息公布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七、合同签订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1.履约担保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政府采购政策33.政府采购政策33.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3.3价格评审优惠:(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3.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3)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3.7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3.8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九、其他规定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5.招标代理服务费35.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附表1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3.8项。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3授权代表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按第二章第14.1项第四点要求提供:(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5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按第二章第14.1项第五点要求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人资格声明是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是否完整。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者情况说明无,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1(3)项。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9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盖章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10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结论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3.4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本项目为服务类招标,本款不适用。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第5.2(1)项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本项目为服务类招标,本项不适用。第5.2(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本项目为服务类招标,本项不适用。第5.3(1)项价格评审优惠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给予货物、服务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其中投标人企业规模认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第5.3(1)项价格评审优惠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的价格折扣比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货物、服务项目的联合体2%-3%(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第5.3(1)项价格评审优惠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第5.3(2)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本项目为服务类招标,本项不适用。第6.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并列的,按评审因素的技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招标文件未规定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5.4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6.推荐中标候选人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废标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对招标文件条款的响应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4附加条件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5其他情形存在不符合本章第三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或者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结论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各评审因素分别按百分制计分时)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1报价(A1)0.602技术(A2)0.203商务(A3)0.20 合计1.00附表1.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价格评价项(F=100分)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F1=F+ F优先采购加分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技术评价项(F=100分)教学管理方案30分投标人是否依据采购人的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①专业课程教学②学生日常管理③日常教学考核标准方案等,且是否合理有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先进、科学、合理、完整、可行性高的,得30分;缺漏项或不可行的每项扣10分,内容不详细、完整、科学合理性欠缺的或有误的每处扣8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1技术评价项(F=100分)人才培养方案及教材体系30分1、投标人提供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方案,①是否完全符合国家人才培养标准,②专业课程、课时数量设计是否科学合理,③课程结构设置是否完整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计15分;缺漏项或不可行的每项扣5分,方案不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内容不详细、完整、科学合理性欠缺的或有误的每处扣 3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2、投标人拥有人才培养方案对应的教材体系,并由正规出版社出版,每提供1本计3分,最多计15分。【需提供书籍图片(内容包含书籍标准编码、出版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投标人可编制汇总表,以便评标委员会评审。】1技术评价项(F=100分)就业安置保障40分1、投标人近2年内(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往前推两年,时间节点计算按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计入)具备学生安置就业的能力,与用人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每提供1份计3分,总分30分,没有的不计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计分。)2.投标人提供学生就业安置管理方案,方案合理、安全保障有效、可行性高的记10分;方案不完整、有欠缺、可行性低或有误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2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F2=F+ F优先采购加分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商务评价项(F=100分)企业综合情况60分1、投标人在离学校到达时间2小时内的地区设有实习实训基地且基地面积≥1500平方米的,计25分;投标人在离学校到达时间2小时内的地区设有实习实训基地且基地面积:1000平方米≤实习实训基地且基地面积<1500平方米的,计15分;投标人在离学校到达时间2小时内的地区设有实习实训基地且基地面积<1000平方米的,计5分。其他的或投标人没有设实习实训基地的不计分。(本项最高计25分;须提供实训基地的产权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和导航界面显示到达时间在2小时内的界面资料(或其他能证明2小时可到达的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2、投标人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的师资力量,每提供1名专业教学师资人员计3分,本项累计最高15分,提供教学教资人员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计分。(需提供①劳动合同、②学历证书、③技术专业资格证书或行业证书;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3、投标人是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计15分;市级及以上认定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的计5分;此项最高计20分。(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计分)。1商务评价项(F=100分)类似业绩40分投标人提供近2年内(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往前推两年,时间节点计算按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计入)高职院校计算机类专业共建服务同类业绩,每提供1份有效合同或协议的计10分,最多计40分。注:须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2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F3=F+ F优先采购加分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株洲师专移动应用开发专业的1届(3年)校企合作培训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预算价:240万元。3、服务期限:3年4、服务地点: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项目概述2023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加大实训基地支持力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拓展产教融合培养内容。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支持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2019年2月,湖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颁发《湖南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提出“重点支持职业学校与本省企业开展校企合作,鼓励规模以上企业率先与本省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由此可见,校企共建专业是国家、地方健全职业教育制度的重要措施,也是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模式改革的重要举措。故学校拟通过购买移动应用开发专业的1届(3年)校企合作培训服务和企业合作共建移动应用开发专业。三、采购内容采购3年株洲师专移动应用开发专业的1届(3年)校企合作培训服务,具体服务如下:专业:移动应用开发 招生人数:200人/届 合作时间:1届3年 费用:4000元/生/年序号采购项目主要内容目标具体内容1★实训室建设1间移动开发及 UI 设计实训室, 完成专业整体文化设施装修建设, 一次性投入不少于 40 万(实际投 入金额需经相关部门审定)。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移动开发及 UI 设计实训室配置不低于以下标准:(见附件 1) 1、实训室所在楼层及实训与办公场所做好文化宣传,作为校企合作宣传展示窗口, 统一 VI 输出; 2、各实训室的相关管理制度需制作展示牌上墙; 3、依据规定需要具有专业设计、施工资质企业承担的工作,由成交供应商委托并支付相关费用;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实训室建设的详细方案,实际实施方案需经学校相关部门审定。2★师资支持1.拟派项目组人员数量要求总体不得少于:项目负责人1人、指导员1人、专业教师4人,实训导师2人、就业导师1人。2.企业在学校设立大师工作室,每年带2个及以上真实生产项目入校。项目负责人要求及职责:确保产业学院有序运营,管控所有指标有效落实。本科 及以上学历,高职及以上层次院校 3 年及以上教学及管理工作经验。专业教师要求及职责:1.专业教师要求有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 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背景,本科及以上学历,3 年以上教学经验,具有较高的 软件开发实战能力,并能生动形象地讲授专业核心课程,能独立按照理实一体化 实施教学。 2.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执行:学校与中标人共同制定符合学校标准的人培方案,中 标人应承担人培方案中大部分专业课教学和集中实训指导任务,课时总量应达到 人培方案专业课程总课时的 70%左右,(上下可浮动不超过 5%)。3.教师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服从学校的相关教学管理规定, 严格按学校要求完成各种教学工作及教学资料的准备。 4.教学配套资料与工作:中标人承担的教学任务应有配套的课程标准、授课计划、 教案、课件、考核标准、实训任务书与指导书等。课程考核应能按学校相关工作 要求同步完成相应的制卷、阅卷、分析、提交、总结等工作。中标人应建有教学 资源库,库内资源能为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提供良好的资源(如题库、测试、微课等)服务。指导员要求及职责:结合《人才培养方案》等完成产业学院特色育人体系培养实施。本科及以上学历,思想端正,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爱护学生、亲和力强、为人师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管理工作。实训导师要求及职责:针对学生技能进行真实项目的指导实训,确保技能达标。 本科以上学历,有项目实际操作经验,本专业 3 年以上工作经验。就业导师要求及职责:对学生进行就业方面指导,包括简历制作,面试模拟,岗 位推荐,带学生进行省外实习就业等。3 年及以上就业推荐工作经验,有销售或 者人力资源工作经验,熟悉企业开拓、跟踪、维护及人才合作流程,有一定的沟 通技巧。 教职人员需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满足校级教学检查要求,师德师风满足学校统一 规范,学校有权要求更换不达标的教职人员。合作期间,本项目人员必须为企业在职员工。大师工作室要求及职责:企业派出本专业领域中的相关专家在校挂牌, 学校可协助申报市级或省级工作室,工作室申报成功后,经费实行学院统筹应用于该专业建设。每年不少于 2 个真实生产项目入校。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师资相关专业背景、学历证明材料、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配备的师资力量原则上不得私自变更,若需变更需经学校同意。3实习实训1.实习实训体系研发与迭代。 2.打造实习实训基地软硬件环境,达到实习 实训使用要求。3.能够租赁或自有提供满足200个学生实习 实训场地,满足学生补差教学、项目实训空 间要求。4.配备保障基地正常运营的管理团队及保 障运营的水电网。5.实习实训期间的统一大交通费用不由学 校或学生承担。 6.指导完成所有学生毕业设计和实习指导若中标,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将到场实地考察,考察发现场地情况不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要求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金额为中标金额的2%。4就业工作1.完成就业率95%以上(按照国家统计时间及标准),完成对口就业率80%以上,就业岗位储备按照1:3进行储备。2.学生就业满意度90%以上,薪资不低于湖南省高职院校毕业生相关专业平均薪资标准(按照国家统计时间及标准),按照1:300配备就业导师。3.不得通过中介(代理)公司转包实习、就业工作。1.完成就业率 95%以上(按照国家统计时间及标准,以全国高校毕业生 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数据为准):未达标此项扣当届当年应付款的 10%;2.就业岗位储备按照 1:3 进行储备,完成对口就业率在75%以下,则扣当届当年应付款的30%,若就业率在 75%-80%之间,则扣当届当年应付 款的 15%;若达到 80%及以上则不扣。3.学生就业满意度 90%以上,薪资不低于湖南省高职院校毕业生相关专 业平均薪资标准(按照国家统计时间及标准):未达标此项扣当年应付款的 10%;4.不得通过中介(代理)公司转包实习、就业工作。5.学生就业后公司跟踪服务不少于 1 年,并符合教育部就业工作相关文 件要求。 特别要求: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免费提供未就业学生继续再 就业培训事项,并预留中标金额的3%作为保障金,直至学生成功就业为止(学生自愿放弃再培训权利可以对此人本项不做要求)。5湖南省教育厅“三评三查”工作三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质量评价、新设专业合格性评价、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含题库)建设评价三查: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抽查、学生毕业设计抽查、学生公共课普查(中职)三评要合格,大专的两查均要达到100%合格评估全部合格未完成任意一项评估项目100%,此项扣除当届当年50%费用。6双师型教师培训服务每年完成学校2名专业教师培训任务组织教师实践进修每年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5天,由于公司原因未完成扣当届当年应付款的10%。7参赛服务:包括学生 技能赛事奖项培育、 教师教学职业能力 竞赛参赛与技术支持1.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或创新创业大赛,确保运营期间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协助参加教学能力竞赛: 1.指导学生参加湖南省楚怡杯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或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或黄炎培职业院校教育创新创业大赛:预留中标金额的 3%作为保障金,签订合同 生效之日起,合作期内达标,将不计息退还全额,若未达标则扣除保障金。2.教师教学能力竞赛:全力协助8省级成果申报与建设:省级在线精品课程建设、省级优质教材建设、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省级名师工作室申报等1. 2门核心课程达到超星上线标准,1门课程达到省级一流课程标准。2.完成 1本校企数字教材开发与出版。3.横向课题项目立项 2项及以上。1.专业核心课程超星上线标准:原创视频不少于 10个,原创视频时长不少于 150分钟,课程章节不少于 6个,题库不少于 120道,试卷库不少于 1套 35题,所有资料无版权问题。省级一流课程标准:课程资源应包括视频类、动画类、虚拟仿真类、图片类、文档类、题库等各类资源,其中,原创视频、动画、仿真资源不少于 380分钟,测试题库题目总数量不少于 200个,课程考试试卷数量不少于 40个,单元测试试卷数量不少于 20个,累计题型不少于 3种。末完成则扣 2万元/门2.完成 1本校企数字教材开发与出版:未出版扣 5万/本;3.横向课题项目立项从第二年开始每年 1项及以上:未完成扣 2万/年。9企业奖学金设立完成企业奖学金体系建设并实施。确保每年投入奖励优秀学生资金不低于当年当届应付费用的1%。 未完成扣10万 10其他1.完成“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相结合的产业学院育人环境营造及文化氛围设计、布置和定期维护。2.结合《人才培养方案》,每年完成产业学院特色育人体系研发及迭代。3.每年对人才培养方案、技能培养体系研发及迭代。4.学生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达到 85%及以上。合作期内,企业负责承担学生获取相关职业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的培训和指导,获证率达到当届学生的 85%及以上。未达到 60%扣 3万/届,60%-70%之间扣 2万/届,70%-85%之间(含 70%)扣 1万/届,85%及以上则不予扣除。11其他相关1.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费(实习期间);2.学业考核;3.合作期间涉及到投入的产权、版权等归学校所有。不得以实习、培训为由再额外收取学生任何费用。1.企业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管理,按国家规定为学生购买相关保险;在实习实训期间,安全责任由企业负责。2.学业考核:每学期组织不得少于一次统一学业考核,学生合格率(百分制,六十分为合格以此比例认定)须达到80%,两次未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后续合同。3.合作过程中所有开发的课程、项目资源版权归属学校所有。4.合作期结束后,合作过程中企业学校内投入的设施设备归属学校所有。 投标人须在投标书中,对以上事项做出明确承诺,若中标并严格按照承诺执行。费用总计200计划招生人数*3年*4000学费=240万元附件1移动开发及UI设计实训室设备要求序号设备名称主要功能和技术要求单位数量执行标准或质量要求备注1计算机1. CPU:≥(主频 3.7 GHz/8 MB 缓存/4核)同性能及以上产品2. 内存:≥16 GB3. 硬盘:≥2TB +240GB固态4. 显卡:显存≥2 GB5. 显示器:分辨率≥1920x1080 ppi6. 网卡:≥100 Mbit/s7. 支持网络同传和硬盘保护8. 耳麦台49GB/T 9813.1—2016; CCC 认证2服务器1. CPU:≥ Xeon E3 1200 同性能及以上产品2. 内存:≥32 GB3. 硬盘:≥2TB +240GB固态4. 网卡:≥ 1 000 Mbit/s台1GB/T 9813.1—2016; CCC 认证3交换机1. 100 Mbit/s 端口≥482. 1000 Mbit/s 端口≥2套1GB/T 30094—2013; CCC 认证端口数满足联网要求即可4投影机1. 分辨率:物理分辨率 1024×768 ppi2. 光通量:≥3500 lm3. 对比度:≥10000 ︰ 1台1GB/T 28037—2011; JY/T 0373—2004; CCC 认证5投影幕长×宽:≥1.5 m×1.5 m幅1GB/T 13982—20116激光打印机1.分辨率:≥600×600 ppi2.平均打印速度:≥12 ppm3.幅面:≥A4台1GB/T 17540—1998;CCC认证7软件1、主流、常用操作系统2、主流、常用办公软件(文字处理、电子表格、 演示文稿)3、主流、常用网页制作软件及工具4、主流、常用软件开发相关工具及配套软件套49GB/T 14394—2008; GB/T 8566—20078桌椅一张桌子上可摆放两台电脑,桌椅牢固结实,人员在座位上操作方便较舒适套25尺寸:1300*650用材:E1级环保板材备注:每届计划招生人数为200人,费用为4000/生/年(上限),按实际招生人数结合中标单价进行结算。终止合同说明:(1)若“三评三查”评估项目未达到约定标准;(2)其他成果的50%未达标;(3)在学校现有场地不受限制的前提下,实训室投入与建设无法在第一届学生开学之前投入使用;(4)合同期间内,企业受到行政处罚、违法失信等行为(以省厅校企合作相关文件规定为准);(5)就业工作未达到约定标准;(6)学业考核未达到约定标准。出现以上任一情形,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四、项目报价项目报价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人员工资、技术服务、设施设备,安全保障、服务保证、税金、保险、利润、风险、和服务保障等以及完成采购人服务要求的全部费用。对于招标文件未提到的报价项目由供应商自行补足。五、付款方式(1)在新生注册后60天内,核实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的缴费情况,并以双方都签字确认的学生人数核定应该支付给服务企业服务费。服务企业收取服务费应向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出具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2)按学期进行支付,秋季支付时间为当年12月底,春季支付时间为6月底(支付依据为合同约定的成果)。当年有毕业生则根据就业工作考核情况进行支付。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是否分包:。(5)项目负责人:。(6)联系电话:。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2)地点:(3)方式:(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4.合同验收(1)验收主体:。(2)验收方式:。(3)验收标准:。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成交单位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采购文件前附表。(2)出具单位(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4)“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服务管理的现场,其名称在采购文件前附表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采购文件前附表。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7.成交单位的广告或宣传19.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8.不可抗力20.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20.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0.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9.解决争议的方法21.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1.2调解不成可以按采购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0.法律适用2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11.通知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12合同未尽事项24.1合同未尽事项见采购文件前附表。13.合同生效25.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采购人名称、地址采购人: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经开区智慧路89号 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3年。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服务具体时间节点要求: 服务地点: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服务方式:驻场及现场服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付款人: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付款方式:(1)在新生注册后60天内,核实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的缴费情况,并以双方都签字确认的学生人数核定应该支付给服务企业服务费。服务企业收取服务费应向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出具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2)按学期进行支付,秋季支付时间为当年年底,春季支付时间为6月底(支付依据为合同约定的成果)。当年有毕业生则根据就业工作考核情况进行支付。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伴随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未尽事项另行约定,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保证金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五、投标函六、分项报价七、服务方案八、商务与合同偏离表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十一、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注:投标人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一、开标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服务内容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投标单价 元/年/人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交纳形式: □银行转账 电子保函 纸质保函 其他其他事项申明累计培养学生人数暂定为200人/届。备注:1、本“开标一览表”所填报价应与交易平台上所填电子“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否则,以交易平台上所填电子“开标一览表”报价为准。2、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3、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40000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缴纳支持任一以下形式(打“■”项为本项目支持形式):■电子保函■转账纸质保函其他3、电子保函:包括银行电子保函、电子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可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首页进入“电子保函”模块进行申请,也可以登录http://hxbh.hnhxzx.cn:20080进行电子保函申请。具体操作请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操作指南—《株洲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了解。银行电子保函办理暂只支持招商银行电子保函办理,其他银行保函会在近期陆续上线。请选择银行电子保函的投标企业注意,招行的电子保函办理需在招行进行开户,开具保函支持以下两种方式:1.闪电开保函:支持3000万以内全额保证金开立,500元/笔,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开立;2.一般保函:支持所有类型保函,可使用招行授信,费率:5‰/年,3个工作日内完成开立(最低手续费500元)。注:半个工作日和3个工作指进入银行办理界面按需要操作完成后需保留的时间。4、转账方式:账户名: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账号:43001500562059666666-11223注:各供应商填写投标保证金单据时,其“-”和最后四位数字均要填写,不可漏填,否则会导致无法入帐。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①投标保证金汇款服务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0731-28520852(联系人:黄朝辉)和0731-22864427(联系人:刘岚)。②开标现场将展示投标保证金情况,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因银行和收款方在开标前均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人尽量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4、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自动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退款申请及付款凭证发至项目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上传退款申请、付款凭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确认书后退款至原缴款账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3号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731-28681387。6、投标人未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7、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递交即可(如可以备注,请注明联合体成员名单)。附件4退款申请格式:退款申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于年月日,参加项目,汇入投标保证金元。现确定为中标单位,并已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特申请退回此笔投标保证金。另附我单位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特此申请!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采购人:(意见加盖公章)年月日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正、反双面扫描件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身份证正、反双面扫描件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4.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4-4)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按第二章第14.1要求提供。(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扫描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扫描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扫描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者情况说明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按第二章第14.1(3)项要求提供。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企合作培训服务 教育类合作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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