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划线仪招标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
激光划线仪等项目招标公告
激光划线仪等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
条件
本招标项目激光划线仪等项目(AGGFGSHGZHD240711142917)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生产备件采购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
范围
项目名称:激光划线仪等项目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要求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提供供货业绩证明1份,合同发票均在2020-2022年内。
提供2021-2023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金额必须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以国家税务网站截屏或税务机关提供的有效证明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2日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22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2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生产备件采购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55甲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刘琳
联系人:
郑伟
电话:
15942291162
电话:
6736663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无
2024年07月12日
公章Epoint
附件:
C1386433铭牌.jpg
C1386433实物.jpg
激光划线仪等公开招标要求.docx
物料清单附件.pdf
北京贝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室福激光划线仪LTA100P-15E家PSL-dOOLLTY阜果系山卓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C1386433激光划线仪叶类:光电传感器;型号规格:LTA100P-15;是否非标件:否;是否测量设备:否;是否首检:否;是否危化品:否;工作电压(V):DC220V;输出信号/配置:无;扫描范围:有尘,环境温度0-50℃;LTA100P-152.0台无:2024-08-31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厚板部原物料描述:激光划线仪等公开招标要求一、对投标人资质的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本项目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1.资格、资金状况要求:是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2.认证体系要求:(1)质量体系:要求通过本项目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官方查询信息不一致,报名无效。(2)环境体系:不要求(3)安全体系:不要求3.投标方企业类型:生产企业。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4.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相关的2020、2021、2022年三年任一年度钢铁、电力、石化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提供1份合同和对应发票,(均在2020-2022年内)。5.营收规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三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金额必须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以国家税务网站截屏或税务机关提供的有效证明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为准。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8.商业信誉要求: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在资讯平台《钉钉企典》或《启信宝》中企业风险状态不能被列入“失信名单”)二、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1.提供投标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2.生产企业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3.提供符合供货业绩要求的产品销售业绩凭证(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4.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扫描件或者复印件。5.提供营收规模证明。提供2021、2022、2023三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证明,以国家税务网站截屏或税务机关提供的有效证明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资质文件必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或者复印件,无关数据允许删除或遮盖(但不能影响发票在税务总局网站上验证,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增值税发票号、发票不含税金额(元)必须显示)。6、供方上传业绩发票及质量认证证书须在评标现场通过相关网站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证明资料,鞍钢将给予取消合格供应商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查验平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票查验平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三、投标说明1.需求交货期:本次采购要求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40天。此需求交货期为用户提出的需求交货时间,投标单位应结合招标标的,投标时务必注明确保实现的交货期。2.报价有效期至少90个自然日(自投标截止日算起),报价即视为同意上述要求。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取得合法发票挂账,按鞍钢现行付款政策付款。有质保金的待设备正常运行十二个月无质量问题或货满十八个月时付清。如投标方有特殊要求,在报价中注明。4.投标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本次采购的明细为目前实际使用的产品名称、型号及参数,存在非标的可能,各投标方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招标产品的性能、尺寸等要求,必须满足互换性和与原系统兼容性及配套性要求且技术参数、性能不能低于招标产品,以保证未来的实际应用。如投标产品型号与招标产品型号不同,投标方必须注明对应的投标型号及参数(在报价时注明有技术偏离及偏离项、偏离数值),以便审核符合性,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功能等技术指标不得低于招标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5.运输方式: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货物专车运输送货至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仓管中心相应库房或鲅鱼圈分公司库房。6.评标方式:组合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原则为1家保供全量中标。不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四、其他事宜1.如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动较大,买受人保留再议价的权力。2.出卖人必须按交货期完成合同产品,按买受人需求送货。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如公开招标资料评审后合格的供应商仅有2家,转为询比采购。如附件中有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凡参与的投标人均视为满足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4.招标公司成立的评审小组审核各投标方的企业资质、产品业绩等资质、投标产品/型号的技术符合性等事项。如公开招标资料评审后合格的供应商仅有2家,转为询比采购。5.投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主体、关键部分进行转包。拟在中标后将非主体、非关键部分进行分包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载明。6.参与公开招标的投标方,在《钉钉企典》或《启信宝》风险状态“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可以参与投标报价或报价无效。查询结果为“关注”并未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方,不接受预付款要求,付款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后挂账付款。7.根据规定,对于提供虚假证明资料、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不供货或供货不及时的供应商,鞍钢将给予取消合格供应商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请各投标方谨慎报名或报价。8.如供应商进入现场服务,需列出现场服务人员数量,并遵守两级公司及采购中心相关管理规定。9.本要求解释权归鞍钢股份设备资材采购中心。10.目前鞍钢现行付款政策为方式一:支付货币为挂账月起第十一个月支付;方式二:支付银票为挂账月起第五个月支付;方式三:(仅鞍钢股份本部可选):支付鞍钢惠信或商业承兑汇票为挂账月起第二个月支付。鞍钢股份设备资材采购中心生产备件采购部2024年7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激光划线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