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招标公告(甘肃庆阳西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



西峰工业园区同欣科技110KV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招标公告

西峰工业园区同欣科技110KV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峰工业园区同欣科技110KV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

采购单位
甘肃庆阳西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交易编号
GSXHZC2024-0710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袁丽龙
联系电话
15393420333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15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7-16 17:3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7-17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7-17 17: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西峰工业园区同欣科技110KV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001
GSXHZC2024-0710
服务类
320000.0

公告内容

一、 招标条件 甘肃旭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甘肃庆阳西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西峰工业园区同欣科技110KV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邀请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XHZC2024-0710 2、项目名称:西峰工业园区同欣科技110KV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 3、项目地点:西峰工业园区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服务内容:在认真调查电力现状、研究分析电力路径等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庆阳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实施办法》规定,结合企业用电需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初设、施工图设计)编制等相关内容。 并完成评审和报批等工作。 6、服务时限:本项目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书编制。 7、招标控制价:320000.00 元 8、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关设备和技术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 (见格式文件) ;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 本项目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投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5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16日17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所有上传资料须加盖公章,以PDF格式上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投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竞价时间:2024年7月17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17日17时30分 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2024年7月18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旭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庆阳西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有昌大厦1407室 联系人:袁丽龙 联系电话:153934203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旭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东路弘能家园8-602 联系人:黄芸芸 电 话:15209340066                                                                  甘肃旭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14日  

采购文件

附件1:西峰工业园区同欣科技110KV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邀请招标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价

西峰工业园区同欣科技110KV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邀请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SXHZC2024-0710招标人:甘肃庆阳西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甘肃旭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服务内容第四章项目合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第六章其他资料第七章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诺书第一章招标公告西峰工业园区同欣科技110KV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邀请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甘肃旭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甘肃庆阳西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西峰工业园区同欣科技110KV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邀请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编号:GSXHZC2024-07102、项目名称:西峰工业园区同欣科技110KV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3、项目地点:西峰工业园区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服务内容:在认真调查电力现状、研究分析电力路径等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庆阳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实施办法》规定,结合企业用电需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初设、施工图设计)编制等相关内容。并完成评审和报批等工作。6、服务时限:本项目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书编制。7、招标控制价:320000.00元8、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关设备和技术服务能力;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文件截止时间相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方式1.本项目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投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成交通知书。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5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16日17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所有上传资料须加盖公章,以PDF格式上传)。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投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1.竞价时间:2024年7月17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17日17时30分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七、结果公示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2024年7月18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旭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八、联系方式招标人:甘肃庆阳西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有昌大厦1407室联系人:袁丽龙联系电话:15393420333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旭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东路弘能家园8-602联系人:黄芸芸电话:15209340066甘肃旭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7月14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西峰工业园区同欣科技110KV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项目编号:GSXHZC2024-07092采购人信息:招标人:甘肃庆阳西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有昌大厦1407室联系人:袁丽龙联系电话:153934203333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甘肃旭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东路弘能家园8-602联系人:黄芸芸电话:152093400664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5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6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关设备和技术服务能力;;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文件截止时间相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及方式:根据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金额由成交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8投标语言:中文(有关设备型号、专用名词等除外)9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0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1)报价: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2)本项目总报价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进行报价的总合计价。(3)投标货币:人民币1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1份(word和PDF格式)。说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应与阳光釆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东路弘能家园8-602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二、总则1.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本招标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服务期和服务要求(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后审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9.授权委托9.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9.2自然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得再委托其他自然人进行投标,且持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9.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出席开标仪式或者直接办理投标相关事宜者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三、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组成1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服务内容第四章项目合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第六章其他资料11.2除本须知第11.1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12.解释权12.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的最终书面解释为准。12.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的解释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12.3若投标人在招标获取时间内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文件的组成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基本情况4)报价一览表5)分项报价表6)前3年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书面声明(自附查询结果)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14.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4.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投标文件中除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其他每页可以不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word、PDF格式)”一份(文件递交后不予退还)。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必须和网上竞价上传的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4.2电子版投标文件在信封上标明“U盘”字样,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格式一样。15.投标报价说明15.1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报价的编制,报价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的项目,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15.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5.3本项目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15.5采购内容及投标函格式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执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元)服务期限¥(大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项报价明细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总计(元)投标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近3年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书面声明(自附查询结果)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其他资料第七章附件: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致:(招标采购人)我方(企业名称)自愿参加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的招标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庆发〔2022〕4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承诺+信息推送”制度的通知》(庆治欠办发〔2020〕15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公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落实项目经理任职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庆公管办发〔2018〕2号)、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审计局、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庆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联合惩戒加强源头管理防治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庆市财采〔2018〕11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我方已知晓承诺内容,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序号承诺事项是否承诺备注1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是□否必须承诺2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是□否必须承诺3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是□否涉及农民工4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建造师姓名注册编号身份证号码□是否涉及建造师注:投标人(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承诺并用“√”勾选“是”,无需承诺的勾选“否”,未选择或不据实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特别提示:1.本信用承诺书必须由投标人(供应商)法人代表本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供应商)未做出承诺或私自修改承诺内容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事项一、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必须承诺)我方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对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在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中,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出借或借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行政许可证件和证书,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2.如我方中标,不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采购)人签订合同,将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不随意变更项目部人员,不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其他单位(个人)转包中标项目,除特殊专业工程征得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外,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分包合同约定外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3.不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活动,不以提供虚假资料、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接受招标采购单位、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终止合同,没收投标保证金,实施行政处罚、信用惩戒,追究刑事民事责任等惩戒措施。二、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必须承诺)我方以“线上不见面”的方式参加该项目投标,不能现场提供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特在此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2.我方愿意在中标公告中公示相关资质、证书和资料,接受社会监督;3.招标采购单位或其他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对我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如有异议,我公司随时提供资料原件进行核实。如我方提供的投标资料不真实或不能按要求及时提供原件,自愿接受行业监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关损失。三、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适用于有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我方参与该项目的招投标事项,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承诺如下:(一)基本信息详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二)承诺事项1.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2.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3.对本企业及分包单位所招用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4.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该工程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5.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6.本承诺可核查方式包括: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核实、“陇明公”平台查询、现场检查,本人愿意配合对承诺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7.本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我所承诺事项可到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或者申请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协查,或者进行现场检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经核实我作出虚假承诺,我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适用于有项目经理参与投标的项目,项目经理为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我方在此申明,拟派的项目经理在现阶段没有担任过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甘肃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