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全链条数字见证 半球网络摄像机 耳麦招标公告(灌云县政府采购中心2024)



项目概况 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全链条数字见证项目 JSZC-320723-JZCG-C2024-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26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3-JZCG-C2024-0003
项目名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全链条数字见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3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建设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职能需求为引导,打造数字见证体系。保障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实现公共资源交易运行动态透明,提升交易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26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7-26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灌云不见面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灌云县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制作、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开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参加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7-8楼
联系人:冯亚军
联系电话:19805070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灌云县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12楼
联系人:冯亚军
联系电话:19805070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亚军
电话:19805070021

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全链条数字见证项目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全链条数字见证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723-JZCG-C2024-0003灌云县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7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受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委托,灌云县政府采购中心就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全链条数字见证项目(JSZC-320723-JZCG-C2024-000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链条数字见证JSZC-320723-JZCG-C2024-0003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6日10: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723-JZCG-C2024-0003项目名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全链条数字见证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本项目建设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职能需求为引导,打造数字见证体系。保障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实现公共资源交易运行动态透明,提升交易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灌云县政府采购中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3日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方式:供应商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售价:0.0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10:00:00(北京时间)开启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灌云县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制作、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开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参加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7、8楼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18-806323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灌云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12楼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198050700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电话:0518-8063239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2.3满足本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2.4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参与磋商采购及履约过程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采购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灌云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采购,采购人和采购中心不收取磋商文件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8、磋商文件的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8.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编制9、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9.1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在完全了解采购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9.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价格、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逐条作出满足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除专用术语外,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就有关磋商采购活动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使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的构成11.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1.2如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3特别提醒供应商,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证明供应商及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2.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3供应商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请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13、分项报价表13.1供应商应根据响应报价要求在分项报价表中列明各项单价、总价等,未全部列示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3.2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4、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4.1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14.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5、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5.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5.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人员安排等。15.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6、磋商响应函16.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7、磋商有效期17.1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提交18、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计算机硬件、软件及网络环境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提交(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9.1条规定作无效响应处理。19.2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提交(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供应商可在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的,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21.2供应商可在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在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1.3在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开启(解密)22.1采购中心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应当按时参加,并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2.2供应商在开启(解密)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开启结果确认等工作,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5供应商未参加开启(解密)的,视同认可开启(解密)结果。22.6供应商在开启(解密)、澄清、磋商、最后报价、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中心及磋商小组联系。23、磋商小组23.1响应文件开启(解密)后,采购中心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3.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确定成交候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中心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采购中心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提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要求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采购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将通过“苏采云”系统中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评审结束后,将不再告知。26.2在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文件应当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过磋商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27、磋商程序27.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作出响应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应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20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8、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28.1评审方法。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28.2评审标准。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29、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和采购活动终止29.1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5)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6)本项目采购产品(如有)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或者未按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7)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8)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磋商或者最后报价作出响应的。(9)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最后报价的。(10)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1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说明,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CA电子公章)的。(1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9.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形:(1)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启(解密)不成功的,或者至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成交30、确定成交单位30.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2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如仍然相同,则由采购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30.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0.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属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31、成交通知书31.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领取(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成交通知书下载服务,因未及时下载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1.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3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各提供一份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胶装响应文件,封面、骑缝需加盖公章。七、授予合同32、履约保证金32.1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一次性缴纳,否则视为放弃,承担相应的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维护期满后一次性退还。33、签订合同33.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3.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磋商响应等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3.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4、合同标的的追加34.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5、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5.1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八、询问与质疑36、询问3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中心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中心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37、质疑提出37.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7.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中心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37.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中心。采购人、采购中心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37.4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供应商书面原件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7.5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必要的证明材料;(8)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8、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38.1质疑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出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原件形式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中心不负责搜集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工作。38.2对符合法定要求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中心接收并登记《质疑函登记表》。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供应商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8.3对不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采购中心有权要求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在法定时间内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8.4以下情形的质疑依法不予受理:(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4)未参与采购活动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8.5采购人、采购中心依法受理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39、质疑处理39.1质疑供应商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9.2质疑供应商不配合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9.3质疑供应商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9.4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9.5质疑供应商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9.6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39.7投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九、政府采购政策功能40、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0.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0.2本项目对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承接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0.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应当提供的材料:(1)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0.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0.5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1、支持绿色发展41.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41.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41.3采购产品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采购产品中涉及通用类货物、家具的,供应商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采购人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42、政府采购需求标准42.1本项目执行《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等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采购标的如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及运维服务、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的,执行相关政府采购需求标准。43、解释权43.1本磋商文件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政府采购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44、验收标准验收由采购人验收小组、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成交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验收完毕由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在验收报告上签名。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其他参与响应的供应商、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工程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以下是本项目验收标准:一、软件的验收标准。1、核对需求表:按照合同中明确的功能模块或业务流程,全面测试每个功能点,特别是复杂逻辑功能和业务权限逻辑问题。2、用户测试:检查软件的前端展示交互效果、设备兼容性,记录任何未解决的问题或待处理事项。3、后台检查:确保后台账号、密码等信息已交付。流程测试:从头到尾运行软件流程,检查稳定性、安全性、加载速度等。4、功能测试:验证软件系统的各项功能是否符合用户需求,包括输入验证、权限管理、数据传输、界面操作等。5、性能测试:测试软件系统的响应时间、吞吐量、稳定性等性能指标是否满足用户需求。6、安全测试:检查软件系统是否存在安全漏洞,如输入验证漏洞、权限提升漏洞等。7、兼容性测试:测试软件系统在不同平台、浏览器、操作系统等环境下的兼容性。8、安装与卸载测试:测试软件系统的安装和卸载过程是否顺畅。9、用户体验测试:测试软件系统的易用性和用户体验,包括界面设计、操作流程等。10、可靠性测试:测试软件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是否存在潜在的错误和异常情况。11、准备测试环境:搭建符合测试要求的硬件和软件环境。12、编写测试用例:根据测试计划和需求,编写详细的测试用例。13、执行测试:按照测试用例执行测试,记录测试结果,并及时反馈问题。14、问题跟踪与修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和记录,及时反馈给开发团队进行修复。15、提交测试报告:根据测试结果编写测试报告,包括测试概述、问题列表、结论和建议等。二、设备的验收标准。1、设备规格:设备应符合所规定的技术规格和功能要求。确保设备的型号、尺寸、容量等与所需的规格相匹配。2、设备质量:设备的制造质量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检查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是否存在任何损坏或缺陷。3、性能测试:对设备进行性能测试,以确保其满足预期的功能和性能要求。测试应根据设的用途和特性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功率、速度、准确性等。4、安全性:设备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和标准。检查设备是否具备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防护罩、紧急停机按钮等。5、校准和校验:对设备进行校准和校验,确保其测量和控制的准确性。校准和校验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建议或相关的标准进行。第三章合同文本灌云县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甲方:(买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服务内容:建设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职能需求为引导,打造数字见证体系。保障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实现公共资源交易运行动态透明,提升交易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详见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1.2服务要求:达到磋商文件验收标准,且在建设期间,乙方安排一名专职人员驻场服务。1.3服务标准:达到磋商文件验收标准。1.4补充条款:。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2上述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社保、节假日的加班费、员工福利、服装费用、耗材、管理费、法定税金等费用)、专用设备、服装、胸卡、通讯、保险(含意外险)、各种税费、利润、验收会议、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风险因素包括遇重大活动、检查、突发情况、最低工资调整、物价调整、税费调整等)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一次性缴纳,否则视为放弃,承担相应的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维护期满后一次性退还。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八、服务时间8.1服务时间:。8.2驻场:建设期间,乙方安排一名专职人员驻场服务。十、合同内容的交付9.1交付期:_________。9.2交付方式:_________。9.3交付地点:_________。9.4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合同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合同标的涉及包装的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规定。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等(如有)一并提交甲方。9.5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合同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已送达。十、合同款支付10.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项目交付试运行一周后验收,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款作为维护费,待维护期(一年)满后甲方收到乙方维护费发票后付清余款。付款时,需提供相应的正规发票,否则不予付款。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不适用上述规定。十一、税费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12.2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服务期内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产生费用。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三、项目验收13.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中心参与协助。13.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3.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3.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3.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见磋商文件验收内容。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3.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四、违约责任14.1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标的总额10%的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额的100%。14.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额的100%。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4乙方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标准、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解决争议的方法16.1甲乙双方因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市。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1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7.3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采购中心一份,甲方报一份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本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一、项目背景“见证”一词注解为“当场目睹可以作证”。公共资源交易见证服务是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主体,面向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进场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供全过程当场目睹式作证的服务。2022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其中明确提到:评标场所应当封闭运行,配备专门装置设备,严禁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外界的一切非正常接触和联系,实现所有人员的语言、行为、活动轨迹全过程可跟踪、可回溯。”2023年,《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3〕257号)指出,提升平台服务水平。规范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系统接入、电子认证、保函、工具软件等服务,优化电子化发展模式,加强对平台服务的监督。随着第三方交易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不断融合汇聚,以及市场化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发展,交易数据的真实有效性,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都受到了挑战。因此为了响应相关政策精神,加强电子交易电子证据可信度,提升交易中心综合服务能力,以及第三方交易系统的可信性,建设科学、合理、高效的数字见证系统,保障交易数据真实、过程规范,促使市场各方主体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活动。二、建设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精神,本项目建设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职能需求为引导,打造数字见证体系。保障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实现公共资源交易运行动态透明,提升交易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三、系统建设要求3.1全方位决策舱3.1.1见证项目管理针对交易中心见证人员日常见证工作的开展,提供见证项目在线管理功能,针对当天需要见证的项目实现见证人员分配,见证人员可在我的见证任务查看功能。系统同步标段信息后,见证人员可在线进行开、评标见证员的分配,通过点击项目信息输入相应信息即可一键进行分配,提升人员分配效率,任务分配后,见证人员可通过我的见证模块,可及时跟踪个人见证任务进度。(可提前预约分配、实时变更)功能需包括:见证人员分配,我的见证。3.1.2见证人员桌面需打造见证人员桌面,可根据中心各级部门人员权限不同展示不同行业的项目类型,展示全过程见证业务环节,实现交易中心见证工作一屏开展、一览无余,待办任务信息全面完整,一目了然。全面提高见证人员工作效率,减少重复无意义的操作。3.1.3见证大屏可视化将交易见证总览、交易项目见证、交易现场见证几个模块数据通过大屏可视化的数据进行展示,方便领导及外界人员了解项目的见证情况。通过本模块的建设,方便各方主体了解数字见证系统运行情况及当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情况,同时将无形数据有形化,将零散数据序列化、逻辑化,方便监管人员对项目的观察分析,最后通过交易现场见证,辅助中心掌握场地使用效能情况,帮助交易中心科学配置场地,实现场地的有效安排。功能需包括:交易见证总览、交易项目见证、交易现场见证。3.1.4数据总览通过统计分析数字见证系统实时获取到的交易数据,数据化、图表化展示当日交易情况,支持以项目为维度,针对不同交易类别,统计并展示各类信息数据,将无形数据有形化,将零散数据序列化、逻辑化,方便工作人员对项目的观察分析。功能需包括:围串标分析项目数展示、项目登记数展示、政策法规数展示、招标文件检测项目数展示、数字见证项目数展示、评标舱使用次数展示。3.2全链条见证自项目进场交易开始打造交易全过程见证,自动记录交易过程和可视化展示,将无形数据有形化,将零散数据序列化、逻辑化,方便交易中心见证人员掌握交易过程及其动态。系统支持记录交易过程数据并可视化展示,将无形数据有形化,将零散数据序列化、逻辑化,通过“见证一张网”实现项目全过程见证,系统从项目视角对整个交易流程的数据进行汇集,方便不同角色针对自身所需了解项目交易流程及细节,辅助见证人员进行线上交易流程见证。需支持项目的全过程见证,具体包括:招标环节见证、投标环节见证、开标环节见证、评标环节见证、评委评审复核、定标环节见证、代理机构复核。3.3开评标现场管理需支持通过智能摄像头的语音对讲功能对监控范围内的人员喊话,对公共区域人员进行管理,能进一步维持好现场秩序及有效实时通知要闻信息等,实现对开评标区域高效管理。3.4不见面询标系统不见面询标系统可以满足询标环节评委和投标人之间远程、不见面质询和答疑。本功能可实现多对一交流工作(即同一项目的多个专家与一个投标人进行在线沟通交流)。不见面询标系统能和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如不能对接,则按评审项目单独运行。同时,为规范专家与评标之间的交流,询标页面会屏蔽专家和投标人相关敏感信息,防止相关信息泄露,避免影响评标结果。3.4.1、评委不见面询标在评标过程中,如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里面的内容进行答疑澄清或者软件演示,可使用“不见面询标”模块,邀请指定投标人进入线上会议室,投标人进入线上会议室后无法看到评标相关的敏感信息,评委信息已被自动屏蔽,以此保障信息不泄露。功能需包括:评委登录、询标邀请、在线质询、结束质询3.4.2、投标人不见面答疑投标人不见面答疑功能主要应用于询标环节,可为投标人提供与评委之间进行沟通交流、答疑讲标的功能。功能需包括:用户登录、接收质询、在线答疑、结束答疑。3.4.3、不见面询标管理3.4.3.1、询标项目管理询标项目管理主要为工作人员提供询标项目创建以及查看功能,满足实际询标过程中的使用需求。功能需包括:询标项目查看、询标项目新增。3.4.3.2、询标全过程录制在询标过程中,系统会自动捕捉评委的个人摄像头视频内容、评委和投标人个人桌面、评委音视频内容,并实时存储在后台服务器中。功能需包括:桌面监控录制、个人摄像头录制、视音频录制。3.4.3.3、存档归档通过关联电子交易业务系统可以按照项目进行存档,方便事后进行调阅,归档的录像文件可以在线打开观看。功能需包括:监控存档、视频回放。3.4.4、配套功能设立23个不见面询标视频终端和23个视音频录制授权终端。3.5系统对接需与连云港市现有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必须公开招标内控专区对接,实现数据交互。需与电子档案系统对接,实现数据交互。需与四合一系统对接,包括五个远程评标终端和五个视音频录制授权终端,实现评委交流和桌面见证。硬件需求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一、语音监控1半球网络摄像机200万像素,分辨率:1920*1080,宽动态:120dB,镜头2.7-12mm(电动变焦),支持H.265视频编码标准,支持PoE供电,红外照射距离≥30米,防护等级:IP66;1个内置麦克风,1个内置扬声器,支持双向语音对讲;通讯接口:1个RJ45以太网口;音频接口:1输入,1输出;报警接口;1输入,1输出;台82耳麦(单孔)是否有麦克风 有佩戴方式 头戴式耳机插头 3.5mm插头是否无线 有线耳机类别 耳麦频响范围 20-20000Hz耳机插头类型 直插型阻抗 32Ω个43桌面式摄像头传感器:CMOS分辨率:1920*1080最大帧数:30帧/秒接口:USB 2.0驱动:免驱个3三、其他1布线辅材含以上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布线费用项1五、其他★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项目交付试运行一周后验收,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款作为维护费,待维护期(一年)满后甲方收到乙方维护费发票后付清余款。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最高限价)。本次投标报价为总价形式。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特别提醒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总价包干。工作中涉及的敏感资料、电子数据等相关信息,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否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资格审查资格性检查资料要求资格性检查资料明细表序号资料名称提供方式备 注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3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注:上述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必须上传至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原件备查。三、评审标准(1)评审时,磋商小组以磋商文件为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3)总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100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审项分值(分)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0分)投标报价10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2技术部分(50分)整体设想4供应商提供项目的整体设想。内容包含:项目设计原则、项目目标理解、项目用户分析。项目设计原则合理,目标理解到位,用户分析全面;4分;项目设计原则较合理,目标理解较基本到位,用户分析较全面;2分;项目设计原则不合理,目标理解一般、用户分析不全面;1分;未见阐述不得分。2技术部分(50分)全方位决策舱4对供应商提供的“全方位决策舱”功能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内容包含:见证项目管理、见证人员桌面、见证大屏可视化、数据总览。内容全面覆盖,可执行且实用性强;4分;内容大体覆盖,可具有参考性和一定实用性;2分;内容覆盖不完成,有条件参考和有局限性使用;1分;未见阐述不得分。2技术部分(50分)全链条见证4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链条见证”功能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内容包含:招标环节见证、投标环节见证、开标环节见证、评标环节见证、评委评审复核、定标环节见证、代理机构复核。内容全面覆盖,具有很强实用性;4分;内容大体覆盖,可具有参考性和一定实用性2分;内容覆盖不完成,有条件参考和有局限性使用;1分;未见阐述不得分。2技术部分(50分)不见面询标系统4对供应商提供的“不见面询标系统”功能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内容包含:评委不见面询标、投标人不见面答疑、不见面询标项目管理。内容全面覆盖,具有很强实用性;4分;内容大体覆盖,可具有参考性和一定实用性;2分;内容覆盖不完成,有条件参考和有局限性使用;1分;未见阐述不得分。2技术部分(50分)系统对接4对供应商提供的“系统对接”功能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内容包含:系统对接示意图、系统对接方案。系统对接示意图逻辑清晰,系统对接方案实用性强;4分;系统对接示意图逻辑基本清晰、系统对接方案实用性较强;2分;系统对接示意图逻辑不清晰、系统对接方案实用性一般;1分;未见阐述不得分。2技术部分(50分)项目实施方案5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系统开发流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措施。内容全面覆盖,可执行性强,实用性强;5分;内容大体覆盖,可具有参考性和一定实用性;3分;内容覆盖不完成,有条件执行和有局限性使用;1分;未见阐述不得分。2技术部分(50分)技术培训方案5供应商需提供技术培训方案,内容包含:培训体系、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培训应急预案。内容全面覆盖采购要求,培训服务标准高、切实解决采购人技术难题、培训方案实用性强;5分;内容大体覆盖采购要求,培训服务标准较高、基本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培训方案基本可行;3分;内容覆盖不完整,培训服务标准一般、培训方案一般,有条件实施;1分;未见阐述不得分。2技术部分(50分)项目售后服务方案5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含:组织体系、响应及维护体系、维护范围及内容、保障措施、应急处理程序。方案考虑周全、内容具体详细、有针对性;5分;方案考虑较全面、内容较详细、基本具有针对性;3分;方案考虑内容不全、合理性较差,有明显缺项;1分;未见阐述不得分。2技术部分(50分)系统演示15需进行系统演示(仅使用ppt演示最高得5分),演示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演示内容:演示点一、见证任务分配(满分5分)需能够进行“见证任务分配”操作演示:①支持同步标段和手动新增标段;②分配开标见证员和评标见证员。每个演示小点2.5分,本项最高得5分。演示点二、我的见证(满分5分)需能够进行“我的见证”操作演示①查看自身当前见证项目和历史见证项目信息;②见证人员需要变更自己的见证项目时,可通过任务移交功能将其负责的见证项目移交给其他见证人员。每个演示小点2.5分,本项最高得5分。演示点三、全链条见证(满分5分)需能够进行“全链条见证”操作演示,可以演示项目进入工作台见证项目标段的交易全过程,演示得5分。供应商开标当日需自带电脑及相关投屏设备在工作人员配合下进行投屏演示,供应商可提前到场测试投屏设备,如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演示导致评委无法打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商务部分(40分)供应商实力151、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得3分;2、供应商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得3分;3、供应商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得3分;4、供应商具有信息管理类、数据分析类等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以上每提供一项证书得2分,最高6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3商务部分(40分)承诺函5供应商需承诺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知识产权为自主知识产权,在使用过程中不会产生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提供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3商务部分(40分)业绩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软件信息化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3商务部分(40分)项目团队161、供应商为本项目拟安排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的高级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类)资格证书,得4分。2、供应商为本项目拟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人员架构清晰,岗位配备全面,各岗位职责科学合理清晰,针对性强,包括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系统分析师(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软件评测师专业技术人员,每提供一类专业人员得2分,最高得12分。注:以上同一人员的多个认证证书只计一份,否则按高计取分值。备注:上述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上传的资料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齐全、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均不予以认可。原件备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主要目录一、磋商响应函二、开标一览表三、资格证明文件四、项目管理及技术人员一览表五、项目实施方案六、企业业绩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一、磋商响应函致:根据贵方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活动,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项目需求提交响应报价,报价、合同履行期等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同意在本标段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磋商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成交)的唯一条件。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二、开标一览表(一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题内容响应报价 元(含一年的维护费)合同履行期注:响应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开发费、维护费、平台对接费,供应商应统筹实际情况考虑报价。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磋商报价表(二轮)注:因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在接到最终报价通知后20分钟之内使用本单位CA锁,登录供应商系统,自行系统上填报最后报价并签章后提交(逾期未报价者视为自动放弃最后报价,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资格证明文件资格性检查资料明细表序号资料名称提供方式备 注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3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注: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原件备查。(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编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经营范围备注注:磋商供应商应将资格性检查资料等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作为本表的附件,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商务规格偏离表(格式)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定义格式作详细介绍,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负偏离,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分标号项号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条款响应文件的服务要求条款偏离说明所在页码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项目管理及技术人员一览表姓 名本项目拟任职 务技术职称年龄学历备注注:1、如磋商供应商成交,本项目团队人员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参与实际操作,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企业业绩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业主单位合同/证明材料项目时间12345678910备注:1、供应商根据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的要求提供,并附相关证明资料;2、行数不够,自行添加。六、项目实施方案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招标采购、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参加投标的,需填写“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授权委托书致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授权书宣告: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联系方式: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招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函和磋商文件,与采购人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委托受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附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仅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三:无重大违法违纪承诺致:(采购人)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备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五: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质疑函范本致: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授权质疑的还应附授权委托书,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资源交易全链条数字见证 半球网络摄像机 耳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