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申报企业社会满意度测评》 质量奖申报企业社会满意度测评招标公告(龙岩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2024)



《第五届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社会满意度测评》项目投标邀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及第五届龙岩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和社会满意度测评项目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第五届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社会满意度测评》项目进行公开邀请招标,特邀请贵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具体项目情况及招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第五届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社会满意度测评
  2.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测评
  3.项目规模:最高限价3万元
  4.项目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5.项目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招标文件及相应的附件
  6.项目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若出现最低价相同 ,以抽签方式决定中标者。
  二、招标范围
  按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要求,对所有申报的4家企业开展社会满意度测评,内容如下:
  1.社会满意度测评
  ①公众对申报企业的满意度情况;②主要供应商对申报企业的满意度情况;③顾客对申报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情况;④申报企业内部员工满意度情况;
  2.政府部门对申报企业的满意度测评。
  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申报企业的社会满意度及政府部门满意度和相应的测评报告。技术要求见附件之第五届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社会满意度测评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市场调查”。
  4.具有详细、合理的调查方案、质量管理措施、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团队架构及人员分工。
  四、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印章)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或法人委托书)证书;
  2.密封完好的详细的投标预算。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贵公司如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需缴纳5000元(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本保证金未中标企业于定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中标公司在中标后,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将自动作为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3.中标公司收到中标通知后2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逾期视为主动放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后反悔、无故不履行合同、拖延合同规定的提交测评报告时间或违反合同其他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六、投标企业需注意的事项
  1.根据测评项目的特点、测评内容和时间要求,通过市场调查,编制好投标预算;
  2.投标时严禁蛮报乱报,避免丢项缺项;
  3.合同签订后,在项目实施期间样本数、完成时间、费用等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中标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提出修改或做价格调整;
  4.具体的要求和事项,详见采购招标文件及相应的附件。
  七、中标企业仍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因中标方原因带来数据不真实、合同履行不到位或其他情况导致社会满意度结果无法按时应用于第五届龙岩市政府质量奖评审,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方应赔偿采购方合同金额3倍的损失。
  招标人:龙岩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挂靠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金鸡西路2号
  联系人:廖云云 电话:0597-2816906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质量奖申报企业社会满意度测评》 质量奖申报企业社会满意度测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