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招标公告(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2024)
[南通]通州区兴仁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标段
[0]通州区兴仁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3206120307000701
项目名称
通州区兴仁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标段编号
B3206120307000701001002
标段名称
通州区兴仁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标段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7月1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7月31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通州区兴仁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通州区兴仁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原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通行审投审〔2024〕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太阳殿村、丁涧店村、戚家桥村、长林桥村。 2.2建设规模:通州区兴仁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269.3万元;二标段:约246.82万元。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进场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做好进场前的准备工作。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太阳殿村、长林桥村;二标段:丁涧店村、戚家桥村。 注:投标单位可以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也可以选择其中某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及中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已中一标段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二标段的评审但不得中标。评标办法每个标段单独抽取。 2.7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近两年以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以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以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7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的规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 月16 日至2024年7 月31 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 月31 日9时3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周女士、邵女士
电话:
15851269322
电话:
0513-86101116、15370486809、15651339618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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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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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通州区兴仁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B3206120307000701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4月24日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代理编制人:招标代理:(公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招标人)招标人意见:(代建单位)负责人:(公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招标人)建设单位意见:负责人:(公章)年月日,2第一章招标公告通州区兴仁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通州区兴仁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原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通行审投审〔2024〕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太阳殿村、丁涧店村、戚家桥村、长林桥村。2.2建设规模:通州区兴仁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269.3万元;二标段:约246.82万元。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进场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做好进场前的准备工作。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太阳殿村、长林桥村;二标段:丁涧店村、戚家桥村。注:投标单位可以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也可以选择其中某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及中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已中一标段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二标段的评审但不得中标。评标办法每个标段单独抽取。2.7质量等级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3,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近两年以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近一年以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近三个月以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6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3.7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4,233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的规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31日9时3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9时30分。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9.特别提示:(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10、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人:周女士、邵女士电话:15851269322电话:0513-86101116、15370486809、15651339618,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585126932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联系人:周女士、邵女士电话:0513-86101116、15370486809、15651339618电子邮箱:2466286829@qq.com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通州区兴仁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1.5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太阳殿村、丁涧店村、戚家桥村、长林桥村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3.1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120日历天。具体进场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做好进场前的准备工作。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1.11偏离不允许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2024年7月22日17时00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1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7时00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4年7月25日24时00分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一标段:贰佰肆拾贰万元整(¥:242万元);二标段:贰佰贰拾贰万壹仟元整(¥:222.1万元)。3.1.1(1)(2)(3)(4)(5)(1)(2)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3)电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工程报价)组成。一、资格审查文件1.1投标人营业执照;1.2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1.3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1.4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1.5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7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8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9投标保证金凭证(含出具保函、保单所发生费用的票据,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系统中可上传至“投标保证金”节点)。注1:资格审查环节只认可投标单位在市企业诚信库内的信息(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资质资格、项目管理人员相关信息等)链接可查询,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仅可上传诚信库无法审核入库的资料(扫描件)。投标单位将应当在市企业诚信库中维护的信息传入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注2:根据评标系统上传的资格审查电子文件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凡系统中没有体现的视为缺项。所有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注3:项目管理机构: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要求,投标时仅需提供工程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1(1)(2)(3)(4)(5)(1)(2)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3)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二、商务标文件:2.1.投标函(格式以CA系统为准);2.2.已标价的报价清单文件(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60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3.4.1投标保证金递交1.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本工程每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标段/单位,在本工程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非现金方式包含银行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别提醒:(1)如投标人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账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2)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等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3)各类保函、保单的费用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具体操作如下:一、招标通操作方法: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注:若使用数字人民币缴纳的需缴纳至江苏银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递交非数字人民币缴纳的两者皆可);账号:使用CA锁报名登记后从打印回执码中获取,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通州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出,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与诚信库中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号不一致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二、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操作方法:(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3)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推行银行及保险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4)如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投标人应在开标结束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5)开标结束后,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6)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7)电子保函业务服务单位:请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产品服务页面。三、其他:(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被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1.1)放弃中标项目的;(1.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本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3)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时,可咨询相关技术人员:(3.1)交易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13-59001839(3.2)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技术人员联系电话:400-153-8889(3.3)保证金业务银行驻场人员联系电话:江苏银行0513-86526600中国银行0513-590019653.4.3投标保证金退还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5日内予以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不采用3.6.6其他编制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9时30分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5.2.1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4)抽取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5)投标人远程解密其投标文件;(6)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招标文件;,1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地方规定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5本条与本章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1)施工图纸;(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和《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相应补充规定和南通市有关规定;(4)材料价格按南通市及通州区最新一期信息指导价,缺项材料按市场估价;(5)人工单价按苏建函价最新号文;(6)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7)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8)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9)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10)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1)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12)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3)其他的相关资料。2.2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70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2.3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2.4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2.5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如果出现少算、漏算费用或未填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除本招标文件或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得调整。2.6“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2.7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7.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综合单价。2.7.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计入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7.3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含材料保管费)应计入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7.4“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项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项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2.7.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现场保管等全部费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投标文件中的“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的甲供材料的名称、规格、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等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2.8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712.8.1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计算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自主报价;其他总价措施项目,按项计取,综合单价按实际或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2.8.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按照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通建价[2014]40号关于印发《南通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制度》的通知,招标控制价中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应当足额计取,有省市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目标的,标化增加费、扬尘污染费按规定标准暂列;本工程环境保护税按规定计取,结算时必须提供环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征收依据,无依据扣除合同内环境保护税。2.8.3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增补总价措施项目,但不应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2.8.4“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2.9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2.9.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2.9.2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2.5.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2.9.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项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2.9.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2.8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9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2.10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722.11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2.12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2.13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14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其他说明3.1词语和定义3.1.1同义词语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3.2工程量差异调整3.2.1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列项、特征描述、工作内容以及“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3.2.2投标人可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也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项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按第二章2.4款规定的程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3.2.3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2.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项目增补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项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中。3.3.3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73润,但不含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中。4.有关投标报价的说明:①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期、质量等要求,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机械设备、材料、劳务、技术措施、施工方法、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进行报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不得低于成本。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中标后将不再另行结算支付。②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是总价控制,各投标人需认真测算成本、自主报价。如果投标人认为控制价中某一(或几项)项目或某一种(或几种)材料价格低于市场价则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得以此为由不同意施工或要求增加费用,否则招标人可直接委托第三方施工或提供材料,费用按招标人实际采购价的双倍从中标人结算价款中扣除,同时将中标人的行为作为履约情况不良行为报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③投标报价应根据图纸、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实行自主报价(已列入不可竞争的项目除外)。投标人所报设备价、材料价如低于同期的省、市、县的造价信息或低于同期的市场价格信息,视为对招标人的优惠。投标人标函中所报设备、材料其标准、等级、规格不得低于图纸、清单的要求。中标人应根据图纸、清单确定的标准、等级、规格组织施工。,74第六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自行下载),75第七章技术验收标准和其他要求一、本工程技术验收标准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或202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6)《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19;(7)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规范和标准;(8)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材料、机械设备的规范和标准;注:本工程应执行的相关工程施工、检测、验收的相关规范与标准。当相关规范或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二、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1、工程的主要部位和特殊要求由建设、设计、监理三方讨论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实施。2、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灰尘、噪音等)。3、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尽量避免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4、冬、雨季施工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7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单位名称):我方参加你方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的申请,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那么取消我方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致: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招标单位全称)(投标人全称)参与(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1.投标人诚信承诺书非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承诺内容不实的,一经查实,愿意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情况对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自愿接受禁止在通州1—3年投标资格等行政惩处,对违反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我单位愿负法律责任。2.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绝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3.我单位不参与任何串标围标等违法活动;4.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5.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6.我单位近两年以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行为;近一年以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近三个月以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情况;7.如中标,我单位将委派本公司所属的正式队伍进场施工;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五大员及时到位,且全面负责工作;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时进场,且投入正常地生产。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3: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致:(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标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招标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六、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七、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如需要提出现场异议的,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规定,以书面方式提出(加盖企业印鉴后通过网络传输扫描件)。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招投标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注: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以CA系统内格式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