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改造项目+UPS供电子系统 机房改造 UPS系统 蓄电池 蓄电池监控设备招标公告(金华职业技术大学2024)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机房改造项目+UPS供电子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4W-022
    项目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机房改造项目+UPS供电子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元):652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机房改造项目+UPS供电子系统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5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货物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虚拟开标室2虚拟开标室2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Uci3HA10njn0wI33HsJGHg==&utm=app-announcement-front.7cd522fb.0.0.31855c302f7411ef8ef03591813f5979,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Uci3HA10njn0wI33HsJGHg==&utm=app-announcement-front.7cd522fb.0.0.31855c302f7411ef8ef03591813f5979,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Uci3HA10njn0wI33HsJGHg==&utm=app-announcement-front.7cd522fb.0.0.31855c302f7411ef8ef03591813f597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职业技术大学
    地 址:海棠西路8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265212
    质疑联系人:林志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265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182702
    质疑联系人:史照胜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25792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 系 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8.6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机房改造项目+UPS供电子系统项目0711.doc416K

1.1.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机房改造项目+UPS供电子系统项目1.21.3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线上电子招标)项目编号:JHCG2024W-022代理机构: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时间:2024-08-06上午09:301.4目录第1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2章招标需求第3章投标人须知第4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5章评标定标办法第6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市扫黑办0579-82495227市公安局110、0579-82512110市检察院0579-82537082市法院0579-82688725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79-82469285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注:基建工程、经批准采购进口机电产品的项目,应注明相关法律依据)等规定,经财政局批准,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JHCG2024W-022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三、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采购内容单位数量预算(万元)使用单位1机房改造项目+UPS供电子系统项目批165.2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五、获取招标文件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8-06上午09:30七、投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2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八、开标时间:2024-08-06上午09:30九、开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2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开标现场。)十、投标保证金:无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二、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4.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tp:/wwwzizfcg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金华银行文创支行联系人:姜峰联系电话:139057928280579-82479020浙商银行金华分行联系人:朱晨祥联系电话:158579788110579-82999581十三、业务咨询(招标需求的疑问请向采购人询问或反映)1.5.采购单位: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3867983548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9-83182702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402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79-82468735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9-82487292金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联系人:俞先生联系电话:0579-82171621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联系人:靳老师联系电话:0579-89155076第二章招标需求(“★”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为核心产品)招标需求1、系统总体说明1.6.系统概述根据中国国家标准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并实际考虑金职院数据中心机房UPS容量估计和建设思路要求,结合维谛技术产品特性和配置特点拟制了技术建议书。1.7.系统设计依据系统设计需要遵从以下依据:1.1.1)GB50174-2008《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1.1.2)YD/T1095一2000《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1.1.3)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1.1.4)GB9361-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1.1.5)GB2887-89《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1.1.6)JGJ/T16-2008《民用电气设计规范》;1.1.7)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1.1.8)CECS89:9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8.设计原则通用性本系统的设计符合国家设计标准。可靠性设备具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和电气隔离性能,不影响其他设备正常工作;稳定性具有业界领先的技术、领先的制造和领先的品牌;严格的开发流程、出厂检验、来料质量控制最大程度的确保了产品的高稳定性;安全性符合高等级的抗扰度国际标准,工作安全可靠;可维护性模块化结构设计,便于故障的维护处理;扩容性在系统设计中充分考虑到用户后期扩容,做了合理的冗余设计;智能化设计系统主设备UPS、及监控管理系统均采用智能化设计;经济性系统整体设计,可合理设计设备容量,减少设备成本;2、需求分析1.1.1需求分析现中心机房使用UPS为艾默生UL33-60KVA两台,工作模式为并机模式,两台UPS三相负载比例为UPS1:35%、21%、26%,UPS2:42%、43%、55%,其中UPS2已超载,考虑到当UPS2一台UPS所有负载瞬间全部加入有可能会造成整个系统因UPS输出过载而中断UPS输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1.2.2建议方案考虑中心机房UPS2过度超载,负载可能存在的中心机房UPS瞬间过载情况,目前建议单独采购一台60KVA/UPS,把原两台UPS的负载分担出来并实现2+1并机模式,确保UPS后端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3、采购清单(参数中打▲为核心产品,“★”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序号采购内容名称采购内容技术参数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工程量)预算总价(元)备注1▲UPS系统1、功率:60KVA2、额定输入电压:380VAC,三相三线3、UPS标配内置输出隔离变压器,输出电压无直流分量,能缓解不平衡负载对输出的影响,以有效隔离负载三次谐波、削弱过载及短路电流对逆变器的影响,降低逆变器故障的风险。4、满足与现有2台UPS实现2+1并机套160万三年质保2蓄电池1、设计寿命:在环境温度25℃时,设计寿命≥10年。2、单节电池重量:≥30.1KG。3、容量:100AH(C20,1.75V, 25℃)。4、浮充单体电压:13.65 ±0.15 VDC(25℃)。节36060万三年质保3蓄电池监控设备1、可实时监测12V单体蓄电池的电压、内阻、极柱温度等数据;2、电压检测范围:1.5V ~ 20VDC;3、电压检测精度:±0.1%;套36060万三年质保4配套附件UPS承重底座、电池承重底座、电池独立空开箱、机房出口楼梯改造,整体项目所需线缆等批160万三年质保4、招标参数序号采购内容名称采购内容技术参数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工程量)1▲UPS系统一、产品设计要求1.需为在线式双变换设计,能完全隔离市电及油机可能存在的各类电网污染及电网故障对负载的影响。2.整流器必须采用第四代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功率器件和多重保护技术保证设备的绝对可靠。3.采用DSP及全数字控制技术,可实现在线维护和扩容。4.采用IGBT绿色整流技术,功率因数近似为1,谐波电流最低<3%,以提高电能利用率。5.采用分散式自主并联技术,无需集中旁路柜,可实现8台并联和在线扩容。6.采用数字化均流技术,具备极小的环流、极高的并联可靠性。7.采用超宽输入电压、频率范围,适应恶劣电网环境。★8.UPS标配内置输出隔离变压器,输出电压无直流分量,能缓解不平衡负载对输出的影响,以有效隔离负载三次谐波、削弱过载及短路电流对逆变器的影响,降低逆变器故障的风险。9.支持智能化电池管理,自动维护电池,延长使用寿命。10.采用6英寸超大液晶显示器,中英文显示界面。11.主机需为分层独立式密闭风道和冗余风扇设计,电路板三防漆防护,防尘滤网选件,具有高效散热和恶劣环境下的有效防护功能。12.为了避免出现并机后电流均匀不均分、相位出错、高低压等问题,并机后必须满足如下功能:1、环路检测;2、电压检测;3、主机之间自同步;二、技术指标要求★1.功率:60KVA2.输入特性(整流器):定输入电压:380VAC,三相三线额定工作频率:50/60Hz输入电压范围:208V~437V,-20%~+15%满载,-25%~-45%线性降额,-45%可带50%负载输入频率范围:50Hz±10%输入功率因数:满载>0.99输入功率缓启动功能:1-255s可设置,默认10s3.整流器输出特性:输出稳压精度:0.5%直流纹波低压≤1%4.输出特性(逆变器):逆变器输出电压:380,三相四线输出功率因数:0.8总谐波含量THDv:100%线性负载<1%(典型值);100%非线性负载<3%(典型值)5.旁路:旁路输入电压:380/400/415VAC,三相四线旁路电压范围:默认-20%~+15%,-40%、-30%、-10%~+10%、+15%等其它范围值可通过软件设置。旁路过载能力≤135%长期运行,1000%20ms6.系统频率:50Hz(可设置)市电同步跟踪范围:±0.5Hz~3Hz每0.5Hz可调实测频率精度(内部时钟):50Hz/60Hz±0.02%系统效率(满载):Up to 93%7.需与原有的设备实现2+1并机模式。得以接旁路等串联备份方式并机,以避免出现单机负载过高,备机闲置的问题。机房供电改造,从单路改为双路。并机时需以并机线连接主机并机板方式并机。8.中标后提供样机现场实现与原有设备实现2+1并机。套12蓄电池★1、设计寿命:在环境温度25℃时,设计寿命为6年。★2、单节电池重量:≥29KG。3、容量:100AH(25℃,20小时率)。4、浮充单体电压:13.5~13.8V(25℃)。5、蓄电池正负极板均采用铅钙锡铝合金,工艺为涂膏式平板电极,内阻低、输出电流大。6、端电压均衡性:蓄电池进入浮充状态24小时后端电压差不大于480mV。,其单节最高与最低开路电压的差值不大于100mV;7、气密性:蓄电池应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8、阻燃性能:符合YD/T799-2010中第6.4条的要求。9、容量保存率:蓄电池静置28天后其容量保存率≥96%。10、大电流放电:蓄电池以30I10(A)放电3min,极柱、内部汇流排不熔断,其外观不出现异常。11、密封反应效率: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应≥95%。12、防酸雾性能:蓄电池采用全密封防泄漏结构,外壳无异常变形、裂纹及污迹,上盖及端子无损伤,正常工作时无酸雾逸出。13.封口剂特性:蓄电池封口剂,在温度-30℃~+65℃之间,封口剂不会有裂纹与溢流现象。14、安全阀要求:安全阀应具有自动开启和自动关闭的功能,其开阀压应是10~30kpa,闭阀压应是3~15kpa。15、防爆性能:充电过程中遇明火,电池内部不引燃,不引爆。16、容量一致性:同组蓄电池10h率容量试验时,最大实际容量与最小实际容量差值≤4%。17、过度放电:其容量恢复值不小于90%。18、再充电性能:恒压充电24小时的再充电能力因素Rbf24h应≥90%。★19.生产时间:截止到货日止,蓄电池必须为出厂时间三个月以内的新品电池。节3603蓄电池监控主机系统一、监控主机,1套:1、电池管理主机不得采用OEM产品,要求制造单位与委托单位一致,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加以证明。2、电池管理主机自带不小于7寸智能触摸显示屏,可直观显示蓄电池的相关状态,采用一体化设计架构(主机和屏幕为一体);需提供实物照片等相关材料加以证明。3、屏幕主机取电方式应为整组蓄电池供电(DC降压模块供电),不得采用外接电源或单节蓄电池供电方式。4、一个监控主机不少于管理4组电池,最大可监测总电池数不少于360节;5、标配SNMP、RS232、RS485通讯接口,免费提供通讯协议,并可接入动环等第三方管理平台。6、屏幕主机与模块为ISM 2.4GHz GFSK通讯,自动组网,物理隔离,可在温度:-10℃ ~ +60℃及湿度:<85%的环境下正常工作。7、超限采用声光报警及手机微信告警等多种方式。8、设备需要具备CE、ROHS的认证,需要有省级以上第三方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试验测试报告,需要有省级以上第三方的高温高湿的型式试验测试报告。二、监控模块,360套:1、可实时监测12V单体蓄电池的电压、内阻、极柱温度等数据;2、采用小电流交流注入法测试内阻测试法,精度更高,频率更高,且不发热。3、所投产品具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套14配套附件UPS承重底座、电池承重底座、电池独立空开箱、机房出口楼梯改造,整体项目所需线缆等批1五、商务要求1.设备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原装优质产品(包括所有零部件、元器件、附件、备件),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的,并须提供相关产品的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和安装说明等资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应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能按照技术要求连续运行。(2)投标人应列出详细的产品配置清单(包括各主要零部件的厂家或品牌、型号和规格、数量等)。2.交货及完工时间:在合同签订后,接用户通知后2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力条件报交货时间)。3.质量要求:(1)所供应的全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符合市场标准,并满足校方的使用要求。(2)中标人承诺其所提供的产品保证无假冒伪劣产品,其质量及售后服务不低于市场同类产品标准。4.包装及运输要求:(1)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可靠的安全保护、保险措施,以防止误操作或意外事故致使机器受损。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供货时须提供配套的附件,工具和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维修维护指南或服务手册等技术资料文件。(2)由中标人将设备直接免费送至采购人指定的位置(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指定位置)。如在运输、搬运、安装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采购人有权不签收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经济损失。5.售后服务要求:(1)除特殊要求外,中标人必须提供至少三年的免费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从安装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除非采购人另有要求,质保期内的服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报修24小时内响应。(2)对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解决问题;如在24小时之内仍不能排除故障的,中标人应提供同品牌的备用产品并负责安装调试。故障排除后中标人应出具书面故障诊断报告备案。(3)出现故障后,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响应,采购人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4)质保期内,除人为损坏和不可抗力外,期间所产生的任何维护或维修及更换配件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5)提供24小时售后免费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6.验收要求:(1)验收时间:中标人在设备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一个月内,书面通知采购人报验。(2)验收:根据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应技术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7.资料要求:中标人应提供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所必须的技术文件。8.投标人实力:投标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证书、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认证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9.项目团队:(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IT服务工程师证书(同时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和最近3个月在职社保缴纳材料)。(2)项目团队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拥有机电专业建造师证书、电工证书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六、付款方式(一)在所有货物交货安装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中标人应随付款进度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机房改造项目+UPS供电子系统项目2采购数量及单位见采购需求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采购人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林老师电话:135669948936采购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 王先生联系电话:0579-831827027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9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采购公告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1踏勘现场þ不组织☐组织 12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þ不允许☐允许1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4投标货币人民币15投标语言中文1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17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组成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20投标文件的盖章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2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22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3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4投标文件加密解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5投标样品þ不需要¨需要26投标保证金无27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收取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2024-08-06上午09:30截止(北京时间)。投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2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29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4-08-06 上午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2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开标现场。)30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31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项目预算:65.2万元(2)项目属性:  ①货物类  (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具体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备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4)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通过()措施进行:①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 (比例); ③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6%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自2022年7月1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此《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规定执行,到期后按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32投标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3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34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35合同备案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天内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人及采购机构处,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4.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根据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36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7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8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七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及答复。3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40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一、说明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2、投标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4、本次采购如果某个(些)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5、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勘察现场,确认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取得准确的报价依据。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各种理由提出增价要求,否则做投标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6、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要求,提供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各岗位人员安排计划表及岗位职责,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供细化的工作流程,工作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如需调换名单中相关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方能调换;实际工作过程中,采购人认为某个区域内有工作人员不能胜任的,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调换人员。7、本次采购,在服务期内如因政策性因素调整导致相关人员的工资、社保、节假日补贴、加班补贴、高温补贴出现变化的,该部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以调整。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须综合考虑风险。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未按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社保而引起的纠纷投诉,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出现意外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负责任,各投标供应商须在报价中考虑风险。8、本次采购所涉及的人员食、宿、交通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9、《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按法律规定的形式推荐;招标文件未规定的,法律也没有相关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参数中打“▲”为核心产品)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或无效中标)处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12、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1.2、招标文件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投标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3.2、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供应商。3.3、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1.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1.3、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基本满足招标主要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1.4、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1.5、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组成。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不得含报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1、资格文件组成序号内容(以下1-7项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需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附件一)3投标函(附件四)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五),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5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六)6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如有则提供)7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2、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序号内容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偏离表(附件九)(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及商务要求)3投标供应商业绩(附件七)4拟派本项目成员组成表(附件八)5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货物类](附件十)6根据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如有则提供)2.3、报价文件组成序号内容(序号2-3项投标供应商必需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3投标费用明细表(附件三)4其他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5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证明材料(见第四章及附件)如有则提供3、投标报价3.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总价。3.2、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3、投标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自主确定报价。投标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报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投标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4、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5.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5.3、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编制6.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6.2、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6.3、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7、投标文件的签章7.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CA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8、投标文件的形式8.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8.3、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五、开标和评标1、开标1.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开标流程(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时,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2.1、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进行后续评审。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3、评标3.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不超过3个);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供应商;4)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提交评审报告。如果第一名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则以政采云系统记录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排序在前面的优先。5)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入人员数量的;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6)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服务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7)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8)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9)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10)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并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接受此调整的;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3.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2)除3.3条款以外,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除3.3条款以外,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招标文件中复制粘贴而来的除外)。3.5、本次采购,如果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本次招标做流标处理。3.6、开启投标供应商报价文件后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1)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2)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多报者合同价格予以据实核减,少报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5)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8、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3.9、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不得通过询标使投标供应商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1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3.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3.12、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4、投标文件的澄清4.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不多于30分钟,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可能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4.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相关投标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7、评标原则投标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办法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8、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授予合同1、中标条件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投标供应商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3)投标供应商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4)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为中标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合同价。2、中标通知2.1、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3、中标无效1)发现中标供应商资格无效或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合同的签订3.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3.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3.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3.4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根据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3.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4.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5.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3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6、验收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四章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未明确视同不得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2支持绿色发展1.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1.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支持创新发展1.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1.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1.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政采云(https://jinrong.zcy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第五章评标定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采购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一、总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对落标单位,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审纪律和要求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①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②在得知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③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④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⑤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⑥上述①至⑤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16.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三、评标程序及评审办法本次开标程序如下: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对报价进行得分计算。5、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供应商。6、由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提交评审报告。如果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投标报价也相同,则以政采云系统记录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排序在前面的优先。7、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四、评标内容及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资信及其他分)价格分(3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2、依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以确定该投标人的报价评审价格:序号情形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非联合体供应商(服务与货物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货物的价格扣除10%评审价格=总投标报价×(1-10%)1非联合体供应商(工程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所提供工程的价格扣除5%评审价格=总投标报价×(1-5%)2.技术、资信及商务分(70分)序号评标项目评分说明分值1投标人综合能力根据各投标人专业程度、技术力量、曾获得的荣誉、诚信情况、用户反馈情况等得0-3分。3分1投标人综合能力投标人实力完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4分,有欠缺或不足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4分1投标人综合能力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具备同类业绩的,每笔有效业绩按 1 分计算,最高得 3分。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属于无效业绩或未按要求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识的,该笔业绩不予计分。有效业绩以评标委员会集体判定为准。3分2技术参数响应情况技术响应:根据投标产品响应的技术要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及符合程度进行评价,所有技术要求响应招标需求的得30分,带“★”参数为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其他一般要求有负偏离或没有提供相关依据或存在缺陷、瑕疵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评审依据: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规格偏离表以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客观评审。注:仅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作出简单响应而没有详细阐述或没有提供相关依据或存在缺陷、瑕疵的,评标委员会可能作出不利评审,是否属无偏离或负偏离以评标委员会统一判定为准。30分3偏离程度对性能指标、技术参数有实质性意义的正偏离或有先进程度的每项加0.5或1分;是否属正偏离或有先进程度由评审专家认定(最高得6分)。6分4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的详细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规划方案和分步实施方案、整体设计方案、交货计划、交货保障方案、项目实施时间进度安排、人力资源安排、质量目标、装修与施工方案、关键技术解决方案、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方案等),整体设计方案的功能设计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且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安全严密、条例清晰、前后逻辑一致、具有实际可操作性、前瞻性得6分,有欠缺的则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6分4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保证产品质量的承诺或措施情况,承诺或措施切实有效可行的得3分,有欠缺的则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3分5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并明确质保期后的保修承诺、定期免费上门巡检、备品备件的配备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配备、解决问题的能力、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响应时间、维修时间、售后服务优惠承诺、售后服务保障及售后服务机构的综合实力等)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价,承诺完整可行且合理的最高得6分,承诺不完整、无针对性、有欠缺或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6分6项目实施团队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完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5分,有欠缺或不足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5分7优惠措施根据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优惠条件,每条得1分,最高得2分。2分8政策分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按规定享受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2.所投产品或其主要(核心)设备列入国家节能或环保产品目录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如属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以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核心产品为准)2分5、技术、资信及商务分的计算技术、资信及商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及商务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指引(货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单位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1.货物名称:2.型号规格:3.技术参数:4.数量(单位):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元(¥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七、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质保期和质保金1.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质保金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投标人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2.交货方式:3.交货地点:十、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三、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用途)。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合同鉴证方:鉴证人:鉴证日期:【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或供应商须将合同副本送达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405室)鉴证】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指引(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单位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元(¥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选用)1.服务质量保证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服务质量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投标人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3.履行地点:九、款项支付付款方式: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用途)。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合同鉴证方:鉴证人:鉴证日期:【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或供应商须将合同副本送达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405室)鉴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供应商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XXX项目【项目编号:XXX】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1.9开标一览表(货物类)附件二附件二招标编号:标项:投标人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数量单价总价服务要求(年限)12…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以上报价应与“投标设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5、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制定表格,但不可缺合计金额大小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开标一览表(服务)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报价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服务,报价为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计费基数的 %(折扣)计算,折扣大写为:报价说明各服务项目的投标报价按计费标准为基数*投标报价 %(折扣)计算,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投标声明:对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提出的服务要求做出响应及服务承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投标费用明细表标项: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单价金额……专用耗材投标费用及利润……投 标 总 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注:1、上表中的总计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相一致。2、本表所列费用为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未列费用均为综合考虑。3、以上格式可改动,投标供应商可根据本表结合实际自行扩充。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在中标或者成交公告的内容中增加本表,请各供应商认真填写,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理性。附件四投标函致:_________(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提交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__90___天。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附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或盖章,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二、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书签署日期:附件七投标供应商业绩序号签订时间业主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说明: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投标供应商(盖章)附件八拟派本项目成员组成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姓名本项目担任工作年龄性别职称或资格专业 类似工作经验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齐全相关人员。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注:1、本表人员如有证书的,同时提供证书及就近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九偏离表商务偏离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备 注技术偏离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备 注备注添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供应商盖章:附件十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货物类)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位注:1、表格可以延续。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1,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房改造项目+UPS供电子系统 机房改造 UPS系统 蓄电池 蓄电池监控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