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用餐配送服务 科研仪器设备招标公告(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2024)
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邹区人民医院两院区用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邹区人民医院两院区用餐配送服务项目
JSZC-320404-QFZB-C2024-001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7-26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404-QFZB-C2024-0012
项目名称:
邹区人民医院两院区用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1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00% (按优惠率报价,供应商的优惠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邹区人民医院两院区用餐配送服务项目
116
1
本项目为邹区人民医院两院区用餐配送服务项目,主要对邹区人民医院两院区及指定地点的职工用餐、体检用餐等进行配送,以及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信用记录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无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07月
23
日
23时59分
(北京时间)
。
地点: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 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07-2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4-07-2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5栋202室一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
供应商
认真学***采购一体化平台
“苏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相关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苏采云”信息及内容如有变更的,则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公布的最新相关信息为准。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519-85588210
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
0519-85588120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苏采云”“新CA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苏采云” 下载“ 用户注册”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2.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苏采云” 下载“驱动下载”,安装驱动。
2.4 获取
电子采购文件
供应商持
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
电子采购文件
。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苏采云”获取
采购文件
的响应无效。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苏采云”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
CA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2.8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
“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本项目不收取
磋商保证金
。
4.本项目资格后审。
5.公告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6
.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
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会灵东路9号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0519-83839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5栋202室
联系人:王文丹
联系电话:0519-88119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丹
电话:0519-88119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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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邹区人民医院两院区用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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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机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邹区人民医院两院区用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404-QFZB-C2024-0012采购人: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目录2第一章采购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0第四章采购需求33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4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5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04-QFZB-C2024-00122.项目名称:邹区人民医院两院区用餐配送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元整(¥1,160,000.00)5.项目最高限价:100%(按优惠率报价,供应商的优惠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6.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邹区人民医院两院区用餐配送服务项目1161本项目为邹区人民医院两院区用餐配送服务项目,主要对邹区人民医院两院区及指定地点的职工用餐、体检用餐等进行配送,以及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9.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五、开启1.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相关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信息及内容如有变更的,则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公布的最新相关信息为准。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0519-855881202.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新CA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下载“用户注册”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2.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下载“驱动下载”,安装驱动。2.4获取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无效。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2.8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4.本项目资格后审。5.公告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网站6.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地址:常州市钟楼区会灵东路21号联系人:陶叶飞联系方式:0519-838390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5栋202室联系方式:0519-881195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0519-8811955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考察地点: / 。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召开地点: / 。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优惠率报价。最高限价:100% (按优惠率报价,供应商的优惠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11.1磋商保证金免收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 /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3)其他要求: / 。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原件形式递交。(注:询问函:① 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② 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询问函)询问时间:2024年07月24日11:30前。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19-88119558、0519-83839092;通讯地址: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5栋202室、常州市钟楼区会灵东路21号。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以项目预算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含)以下费率1.5%,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费率0.8%;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则按人民币3000元计取。收款单位: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11 0501 0121 0099 2840 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进口产品4.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3.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4.5正版软件4.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6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4.6.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7绿色采购政策4.7.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4.7.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4.7.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9.6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0报价10.1响应文件中无特殊规定的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本项目报价方式:优惠率;评审费率=1-优惠率。评审费率仅作为第四章“二评标标准”中价格分计算依据。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1供应商所报费率是其所供服务结算价格的费率体现,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服务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等)、人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离职补偿金、保险、管理费、培训费、加班费(包括全年法定假日、双休日及职工带薪年假加班费)、岗位补贴、高温补贴、员工福利、社会保险、公积金、商业保险、工会费等]、专用设备、工具、车辆、机械、消耗品、维护修理、折旧、办公设备、场地、通讯、验收、保险、管理、利润、各种税费、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因素、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各项应有的费用;上述未列明,但供应商认为所需的其他费用也包含在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和调整,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额外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项目投标、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等因素而变动。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货物或工程费用。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12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本项目使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三章第4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提交及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负责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1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使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在线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17.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5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7.6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磋商小组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磋商小组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7.7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1.4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7.7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6标的物的追加: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及时间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4.2.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4.2.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供应商营业执照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复印件1-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现场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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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11报价的修正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按《符合性审查要求》3.2.2-3.2.5项规定修正,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12进口产品(如有)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3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4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响应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磋商程序2.6.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6.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6.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6.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6.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4.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4.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6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者加“★”号的、或者以文字说明属于实质性要求的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8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9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10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4.1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12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4.13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4.15其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如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5.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分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磋商基准价(此处最后报价指以优惠率报价进行换算后的评审费率的最后报价,即此处涉及价格分计算的最低报价即评审费率=1-优惠率,下同),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分值×100%。例:合格的供应商优惠率报价分别是A单位5%、B单位8%、C单位10%,则换算后的评审费率分别是A单位95%、B单位92%、C单位9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C单位90%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A单位、B单位按上述计算方式得分分别为9.47分、9.78分。以此类推。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享受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3条规定。但:本项目评审时,苏采云系已统针对社会代理机构且“优惠率”报价方式项目的价格分计算公式进行维护,无需通过换算,系统能通过供应商的优惠率报价直接计算出的接个分与上述方式计算的价格分一致的,则按系统价格分计算结果为准。否则,仍按上述方式进行换算计算。此处最后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最后报价。详见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2及3.32主观分452.1组织方案3针对本项目拟成立的项目组织构架、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等方案评审。方案全面,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得3分;方案较全面,操作性较强,较科学合理的得2分;方案简单、欠缺,不太符合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根据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的本项内容评分。2.2职工用餐配送服务方案6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职工用餐配送服务方案:方案详尽、精细,秩序管理科学性强,操作性强、规范合理的得6分;方案基本全面,秩序管理只具有基本科学性、操作性、规范性的得4分;方案简单,秩序管理操作性欠缺,规范欠缺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根据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的本项内容评分。2.3病房定送餐服务方案5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病房定送餐服务方案:方案详尽、精细,秩序管理科学性强,操作性强、规范合理的得5分;方案基本全面,秩序管理只具有基本科学性、操作性、规范性的得3分;方案简单,秩序管理操作性欠缺,规范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根据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的本项内容评分。2.4体检早餐配送服务方案6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体检早餐配送服务方案:方案详尽、精细,秩序管理科学性强,操作性强、规范合理的得6分;方案基本全面,秩序管理只具有基本科学性、操作性、规范性的得4分;方案简单,秩序管理操作性欠缺,规范欠缺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根据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的本项内容评分。2.5餐饮质量控制方案6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餐饮质量控制方案:方案详尽、精细,科学性强,操作性强、规范合理的得6分;方案基本全面,只具有基本科学性、操作性、规范性的得4分;方案简单,操作性欠缺,规范欠缺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根据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的本项内容评分。2.6餐饮安全、卫生控制方案5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餐饮安全、卫生控制方案:方案详尽、精细,科学性强,操作性强、规范合理的得5分;方案基本全面,只具有基本科学性、操作性、规范性的得3分;方案简单,操作性欠缺,规范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根据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的本项内容评分。2.7餐盒、筷子、汤勺配备管理方案3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餐盒、筷子、汤勺配备管理方案:方案详尽、精细,科学性强,操作性强、规范合理的得3分;方案基本全面,只具有基本科学性、操作性、规范性的得2分;方案简单,操作性欠缺,规范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根据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的本项内容评分。2.8餐饮制作管理方案5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餐饮制作管理方案(至少应包含春冬季节一周菜单、夏秋季节一周菜单、餐饮搭配情况、菜品克重分量管理、制作流程):餐饮搭配合理、菜品内容丰富健全、菜品质量有保障、制作流程规范、针对性强、切合实际的得5分;餐饮搭配合理性基本合理、菜品内容健全度简单、菜品质量基本能保障、制作流程规范性、基本具有针对性、基本切合实际的得3分; 餐饮搭配不够合理、菜品内容单一、菜品质量欠缺、制作流程规范性、针对性欠缺、不够切合实际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根据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的本项内容评分。2.9应急预案3根据本项目服务特点、性质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安全管控或特殊状况下等方面,提出应急预案。方案详尽、精细,科学性强,操作性强、规范合理的得3分;方案基本全面,只具有基本科学性、操作性、规范性的得2分;方案简单,操作性欠缺,规范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根据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的本项内容评分。2.10意见、投诉整改机制3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意见、投诉整改机制:方案详尽、精细,科学性强,操作性强、规范合理的得3分;方案基本全面,只具有基本科学性、操作性、规范性的得2分;方案简单,操作性欠缺,规范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根据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的本项内容评分。3客观分453.1类似项目业绩25自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为医院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央企)配送餐饮业绩的,每提供1份得5分,最高得25分。(同一项目同一采购单位的不同时期业绩合同,仅按一份有效业绩计算,不累计得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或无效的不得分。3.2企业认证5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认证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或无效的不得分。3.3团队实力6供应商团队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人员具有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三级(高级)及以上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人员具有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三级(高级)及以上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人员具有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日前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人多证不重复得分,同一人最高得1分。未提供的或无效的不得分。3.4供餐实力保障3供应商拥有中央厨房能保障本项目供餐配送的,得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央厨房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并同时提供中央厨房清洗区、烹饪区、分装(装餐)区、仓储区4个区域的现场彩色清晰照片。未提供、无效的或材料不匹配的不得分。3.5运输车辆能力保障6供应商拥有恒温(冷藏)厢式配送车辆的,且承诺投入到本项目配送服务的,每承诺1辆得3分,最高得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车辆有效行驶证复印件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同时提供承诺车辆投入本项目使用说明(承诺书格式自拟),均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无效的或材料不匹配的不得分。合计100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年)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邹区人民医院两院区用餐配送服务项目1161本项目为邹区人民医院两院区用餐配送服务项目,主要对邹区人民医院两院区及指定地点的职工用餐、体检用餐等进行配送,以及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二、商务要求1.实施期限和地点(1)实施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2)实施地点:邹区镇(邹区人民医院新大楼、卜弋院区、邹新花园卫生室、邹新花园社区)。2.付款条件(1)本项目合同暂估总价为人民币116.00万元;除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本项目合同暂估总价金额10%(即金额不超过11.60万元)外,合同期内本项目结算金额累计原则上不得超过116.00万元。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固定综合单价=收费单价*(1-优惠率),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并保留一位小数(计算方式具体详见餐饮类别清单及收费控制价格中相关说明)。本项目合同暂估总价款非合同期内采购人必须全额支付的项目总金额,实际支付金额具体根据具体实际服务类别、次数及相关固定综合单价进行核算后结算。除有其他相关约定外,原则上本合同一旦累计结算金额达116.00万元时,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由邹区人民医院与成交供应商进行合同价款结算。(3)按月结算,每月末按当月实际配送类别及配送数量进行汇总统计,根据对应结算单价进行计算应付费用,应付费用的10%为当月度考核款,考核扣款均在相应月度按实扣除,考核扣款最多为应付费用的10%,扣完为止。每次付款时,成交供应商开具本项目内容发票,凭票及相关付款材料向邹区人民医院申请付款,邹区人民医院自收到发票及所需相关付款材料齐全后30日内支付相应款项。(4)相关考核扣款均在相应月度费用中按实扣除,支付扣除考核扣款后的余款,考核详见《考核管理》。3.餐饮类别清单及收费控制价格(价格均为单价)(1)早餐清单收费控制价格类别产品名称价格(元)产品名称价格(元)产品名称价格(元)点心类方块蛋糕2.3紫米面包5.0白馒头1.2点心类鸡蛋糕2.3奶香q饼3.3南瓜馒头1.2点心类肉松蛋糕5.5绿豆糕2.8杂粮馒头1.2点心类红丝绒蛋糕卷5.0咸鸭蛋/皮蛋2.3糖三角1.7点心类香葱肉松蛋糕卷5.0奶油盒3.3烧卖1.7点心类抹茶蛋糕卷5.0曲奇饼干2.3糖糕2.3点心类巧克力蛋糕卷5.0肉松小贝3.8油条2.3点心类红豆蛋糕卷5.0泡芙3.8牛肉锅贴(5个)2.3点心类纸杯蛋糕4.5奶油小蛋糕3.8玉米3.3点心类奶香桃酥2.3老面包2.8红枣粽子3.8点心类奶油泡芙3.3蛋黄酥6.5肉粽子5.5点心类蛋挞3.3麻糕2.8红糖发糕12.0点心类老婆饼2.8核桃枣糕2.8汉堡8.5点心类榴莲酥4.5肉包3.0切片面包2.3点心类甜甜圈5.5萝卜丝包2.8水煮蛋1.7点心类牛角包5.5包菜包2.8茶叶蛋1.7点心类豆沙面包5.0雪菜包2.8点心类毛毛虫面包5.0豆沙包2.8点心类紫薯面包5.0韭菜饼3.3点心类肉松面包5.0花卷1.7类别产品名称价格(元)产品名称价格(元)产品名称价格(元)主食类绿豆粥1.7蛋炒饭6.0大排面12.0主食类白粥1.2如意菜饭8.5大肉面12.0主食类南瓜粥1.7什锦炒面8.5雪菜肉丝面6.5主食类红薯粥1.7水饺(10个)8.5素几面6.5主食类八宝粥2.3炒河粉8.5鸡蛋面6.5主食类皮蛋瘦肉粥2.3三鲜泡饭3.3常州豆腐汤3.5主食类汤圆(60)克2.3红梅纯牛奶220毫升3.5红梅风味酸奶125毫升2.5(2)午餐及晚餐清单收费控制单价类别名称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配比牛肉类大荤香煎牛仔骨8.5番茄烩牛腩7.5荤:素=3:1牛肉类大荤黑椒牛肉7.5荤:素=3:1红烧牛脊骨7.5荤:素=3:1牛肉类大荤孜然小牛肉7.5荤:素=3:1照烧肥牛7.5荤:素=3:1牛肉类大荤葱爆牛肉7.5荤:素=3:1酸汤肥牛7.5荤:素=3:1牛肉类大荤杭椒牛柳7.5荤:素=3:1土豆炖牛肉7.5荤:素=3:1牛肉类大荤川味卤牛肉7.5荤:素=3:1杏鲍菇牛仔粒7.5荤:素=3:1类别名称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配比猪肉类大荤糖醋排骨8.5蜜汁东坡肉7.5猪肉类大荤梅菜扣肉6.5荤:素=3:1红烧大排7.5猪肉类大荤笋干煨肉5.5荤:素=3:1茭白煨肉6.5荤:素=3:1猪肉类大荤土豆煨肉5.5荤:素=3:1粉蒸肉7.5猪肉类大荤红烧狮子头3.0面筋塞肉3.0猪肉类大荤百叶卷肉3.0川香回锅肉4.5荤:素=3:1猪肉类大荤酸汤五花腩肉7.5农家小炒肉4.5荤:素=3:1猪肉类大荤清蒸咸肉6.5香波咕咾肉4.5猪肉类大荤糖醋里脊条6.5台式卤肉5.5猪肉类大荤茶树菇扇子骨7.5荤:素=3:1香炸猪排5.5猪肉类大荤面筋塞肉7.0类别名称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配比鸡肉类大荤红烧鸡腿6.5口水鸡6.5鸡肉类大荤香烤鸡腿6.5柠檬鸡排6.5鸡肉类大荤剁椒鸡腿6.5茄汁鸡柳6.5鸡肉类大荤奥尔良鸡腿6.5可乐鸡全翅6.5鸡肉类大荤三杯鸡5.5荤:素=3:1咖喱鸡块5.5荤:素=3:1鸡肉类大荤香菇焖鸡5.5荤:素=3:1上海白斩鸡6.5鸡肉类大荤黄焖鸡5.5荤:素=3:1板栗烧鸡5.5荤:素=3:1鸡肉类大荤鸡肉丸子3.5孜然手撕鸡6.5鸡肉类大荤川香辣子鸡5.5荤:素=3:1香煎鸡胸肉6.5鸡肉类大荤椒麻鸡6.5虎皮凤爪5.5类别名称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配比鸭肉类大荤蜜汁酱鸭5.5黄豆焖鸭翅5.5荤:素=3:1鸭肉类大荤卤味鸭腿5.5十三香鸭块5.5鸭肉类大荤麻辣仔鸭5.5毛豆烧鸭块5.5荤:素=3:1鸭肉类大荤川香啤酒鸭5.5红油鸭肫肝5.5荤:素=3:1鸭肉类大荤香酥鸭5.5清蒸咸鸭腿5.5鸭肉类大荤秘制烤鸭5.5魔芋烧鸭5.5荤:素=3:1鸭肉类大荤笋干鸭块5.5荤:素=3:1八宝糯米鸭5.5鸭肉类大荤川香鸭脯5.5荤:素=3:1椒盐鸭块5.5鸭肉类大荤茶香鸭5.5仔姜焖鸭5.5荤:素=3:1鸭肉类大荤香炸鸭翅根5.5元/对茶树菇焖鸭5.5荤:素=3:1类别名称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配比鱼虾肉类大荤清蒸鸦片鱼10.5酸菜鱼块5.5荤:素=3:1鱼虾肉类大荤苏式熏鱼6.5川香瓦块鱼6.5鱼虾肉类大荤剁椒蒸鱼6.5干烧肉鲳鱼5.5鱼虾肉类大荤蒜子鳕鱼6.5糖醋鱼柳6.5鱼虾肉类大荤红烧鱼块6.5酸菜乌鱼片5.5荤:素=3:1鱼虾肉类大荤茄汁巴沙鱼6.5清蒸咸鱼块6.5鱼虾肉类大荤葱烤鲫鱼8.5咸蛋黄基围虾7.5鱼虾肉类大荤雪菜小黄鱼7.5干锅基围虾7.5荤:素=3:1鱼虾肉类大荤清蒸咸鱼7.5老黄瓜烧河虾7.5荤:素=1:1鱼虾肉类大荤豉油蒸扁鱼6.5鸡蛋炒虾仁7.5荤:素=1:1鱼虾肉类大荤红烧带鱼7.0类别名称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配比含猪肉类小荤青椒炒肉丝3.5荤:素=1:3酱爆肉丁3.5荤:素=1:3含猪肉类小荤蒜苗炒肉丝3.5荤:素=1:3咸肉百叶3.5荤:素=1:3含猪肉类小荤药芹炒肉丝3.5荤:素=1:3白菜咸肉片3.5荤:素=1:3含猪肉类小荤大蒜咸肉丝3.5荤:素=1:3黑椒土豆肉片3.5荤:素=1:3含猪肉类小荤韭黄炒肉丝3.5荤:素=1:3茭白毛豆肉片3.5荤:素=1:3含猪肉类小荤土豆炒肉丝3.5荤:素=1:3西葫芦炒肉片3.5荤:素=1:3含猪肉类小荤雪菜毛豆肉丝3.5荤:素=1:3家常豆腐肉片3.5荤:素=1:3含猪肉类小荤干煸豇豆肉丝3.5荤:素=1:3洋葱炒猪肝3.5荤:素=1:3含猪肉类小荤莴苣炒肉丝3.5荤:素=1:3西芹炒培根3.5荤:素=1:3含猪肉类小荤蚝油菌菇肉丝3.5荤:素=1:3肉末四季豆3.5荤:素=1:3类别名称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配比含鸡肉类小荤芙蓉鸡片3.5荤:素=1:3咖喱土豆鸡丁3.5荤:素=1:3含鸡肉类小荤蚝油菌菇鸡片3.5荤:素=1:3宫保鸡丁3.5荤:素=1:3含鸡肉类小荤碧绿炒鸡片3.5荤:素=1:3三色鸡丁3.5荤:素=1:3含鸡肉类小荤西蓝花炒鸡片3.5荤:素=1:3玉米鸡丁3.5荤:素=1:3含鸡肉类小荤碧绿炒鸡片3.5荤:素=1:3酱爆鸡丁3.5荤:素=1:3含鸡肉类小荤黄瓜炒鸡片3.5荤:素=1:3麻辣鸡丝3.5荤:素=1:3含鸡肉类小荤孜然鸡片3.5荤:素=1:3鱼香鸡丝3.5荤:素=1:3含鸡肉类小荤双椒炒鸡片3.5荤:素=1:3香干毛豆鸡丝3.5荤:素=1:3含鸡肉类小荤香菇溜鸡片3.5荤:素=1:3番茄炒蛋3.0荤:素=1:3含鸡肉类小荤鱼香茄子溜鸡片3.5荤:素=1:3木耳炒蛋3.0荤:素=1:3类别名称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配比含鸭肉类小荤红油洋葱炒鸭脯3.5荤:素=1:3京葱炒鸭丝3.5荤:素=1:3含鸭肉类小荤青椒炒鸭肠3.5荤:素=1:3孜然鸭脯3.5荤:素=1:3含鸭肉类小荤宫保鸭肉丁3.5荤:素=1:3洋葱炒鸭心3.5荤:素=1:3含鸭肉类小荤有机花菜炒鸭脯3.5荤:素=1:3潮州酸菜鸭肫3.5荤:素=1:3含鸭肉类小荤尖椒炒鸭脯肉3.5荤:素=1:3泡椒鸭肫3.5荤:素=1:3含鸭肉类小荤土豆鸭块3.5荤:素=1:3蒜苔炒鸭片3.5荤:素=1:3含鸭肉类小荤萝卜焖鸭3.5荤:素=1:3土豆腊鸭块3.5荤:素=1:3含鸭肉类小荤茭白炒鸭肫3.5荤:素=1:3冬瓜炖咸鸭3.5荤:素=1:3含鸭肉类小荤孜然鸭脯3.5荤:素=1:3韭菜烩鸭血3.0荤:素=1:3含鸭肉类小荤鱼香茄子溜鸡片3.5荤:素=1:3青椒炒鸭蛋3.0荤:素=1:3类别名称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配比蔬菜类什锦西兰花2.8青椒土豆丝1.8蔬菜类白灼广东菜心2.8香菇青菜2.3蔬菜类地三鲜2.3葱油毛白菜2.0蔬菜类大烧百叶2.8手撕包菜1.8蔬菜类青椒干丝2.8酸菜包菜丝1.8蔬菜类雪菜粉皮2.3蒜叶胡萝卜丝1.8蔬菜类家常豆腐2.8蒜泥海带1.8蔬菜类麻婆豆腐2.3韭菜绿豆芽1.8蔬菜类平菇烩豆腐2.8三色黄豆芽1.8蔬菜类肉汁素鸡2.8蒜泥黄瓜2.3蔬菜类油焖茄子2.8油焖土豆2.3蔬菜类西芹花生米2.8干椒西葫芦2.3蔬菜类上汤娃娃菜2.8白菜面筋1.8类别名称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配比季节性蔬菜类荠菜炒蘑菇3.8冬瓜虾米2.3季节性蔬菜类丝瓜豆子2.8葱油菠菜2.3季节性蔬菜类上汤苋菜2.8糖醋莴苣2.3季节性蔬菜类山药炒木耳3.3蒜泥空菜2.3季节性蔬菜类老黄瓜豆瓣2.8干锅莲藕2.3季节性蔬菜类蒜泥豇豆3.3蒜泥黄瓜2.3类别名称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配比砂锅类冬瓜咸排汤12.0红头鸭汤12.0砂锅类毛血旺12.0萝卜排骨汤12.0砂锅类金针菇肥牛12.0酸菜鱼12.0砂锅类三鲜汤12.0水煮鱼12.0砂锅类酸汤牛蛙12.0乌鸡百叶汤12.0类别名称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配比粗粮类日本南瓜1.2紫薯1.2粗粮类玉米段1.2红薯1.2粗粮类铁棍山药1.2芋头1.2(3)本项目报价方式优惠率报价。上述所有类别均采用同一优惠率。签订成交合同时,以上述控制价格根据成交供应商的优惠率换算成结算价格(价格均为单价),换算后的结算价格根据小数点后两位情况(小数点后第三位不考虑四舍五入情况)四舍五入后只精确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且不得高于控制价格。例:供应商最终成交优惠率为15%,价格均为单价,换算后的结算价格根据小数点后两位情况(小数点后第三位不考虑四舍五入情况)四舍五入后只精确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且不得高于控制价格。餐别类别名称价格(元)优惠率换算公式结算价格(元)早餐点心类茶叶蛋1.715%1.7*(1-15%)=1.4451.4早餐主食类如意菜饭8.515%8.5*(1-15%)=7.2257.2午晚餐牛肉类大荤黑椒牛肉7.515%7.5*(1-15%)=6.3756.4午晚餐蔬菜类香菇青菜2.315%2.3*(1-15%)=1.9552.0三、技术要求(一)职工配餐服务1.配餐要求类别配餐标准备注早餐6元/份1.供应商提供菜单,邹区人民医院审核、调整后确定。2.单份超过6元标准的,则按6元结算。单份低于6元标准的,则按实际金额结算。午餐15元/份1.原则上每餐至少一大荤、至少一小荤、至少两素菜,米饭(免费)、汤(免费),最终根据供应商提供菜单,邹区人民医院审核、调整后确定。每天中餐、晚餐品种不重复。2.供应商根据配菜规格,春、冬季要确保至少有三个不同菜谱搭配,夏、秋季要确保至少有三个不同菜谱搭配。3.每份大荤克数在80g以上,每份小荤克数在90g以上,每份素菜克数在90g以上。汤和米饭不限量供应。4.供应商应保证原材料质量、制作规格,遵守采购人对于工作餐的相关管理规定。5.单份超过15元标准的,则按15元结算。单份低于15元标准的,则按实际金额结算。晚餐15元/份1.原则上每餐至少一大荤、至少一小荤、至少两素菜,米饭(免费)、汤(免费),最终根据供应商提供菜单,邹区人民医院审核、调整后确定。每天中餐、晚餐品种不重复。2.供应商根据配菜规格,春、冬季要确保至少有三个不同菜谱搭配,夏、秋季要确保至少有三个不同菜谱搭配。3.每份大荤克数在80g以上,每份小荤克数在90g以上,每份素菜克数在90g以上。汤和米饭不限量供应。4.供应商应保证原材料质量、制作规格,遵守采购人对于工作餐的相关管理规定。5.单份超过15元标准的,则按15元结算。单份低于15元标准的,则按实际金额结算。2.原则上每月20至25日期间(遇特殊情况则按邹区人民医院要求调整)供应商将下一个月的菜单(其中每日单份早午晚餐菜单中必须注明:类别、名称、克重、结算单价、单份早午晚餐的金额,以及邹区人民医院要求注明的其他信息)提供给邹区人民医院审核,邹区人民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对菜单作出类别调整要求,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响应及配合。经审核确定后,供应商按审核后的菜单供餐,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的,供应商必须提前1天向邹区人民医院递交书面说明,经邹区人民医院同意后方可按调整后的菜单供餐。3.时间安排类别计划配送时间备注早餐06:45-07:00午餐10:15-10:30晚餐16:15-16:30夏令时晚餐15:45-16:00冬令时4.具体配送时间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安排及调整。早餐用餐人数约20人左右、午饭约120人左右、晚饭约20人左右,周末及节假日约50人左右,以上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根据实际用餐人数为准。5.合同签订生效后的前2周为磨合期,由邹区人民医院协助订餐,熟悉个地点情况,供应商配送餐饮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各地点指定人员取餐。磨合期结束,供应商须自行将职工自选餐食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二)体检早餐配送服务1.具体送餐清单由供应商提前一天统计,最终确认后进行配送。2.时间安排及相关标准(具体时间根据医院要求调整):类别计划配送时间相关标准备注早餐06:20-07:301.标准:6元/份。2.供应商提供菜单,邹区人民医院审核、调整后确定。3.单份超过6元标准的,则按6元结算。单份低于6元标准的,则按实际金额结算。居民(老年人)体检早餐06:20-07:301.标准:20元/份。2.供应商提供菜单,邹区人民医院审核、调整后确定。3.单份超过20元标准的,则按20元结算。单份低于20元标准的,则按实际金额结算。自费体检3.原则上每月20至25日期间(遇特殊情况则按邹区人民医院要求调整)供应商将下一个月的菜单(其中每日单份早餐菜单中必须注明:类别、名称、克重、结算单价、单份早餐的金额,以及邹区人民医院要求注明的其他信息)提供给邹区人民医院审核,邹区人民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对菜单作出类别调整要求,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响应及配合。经审核确定后,供应商按审核后的菜单供餐,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的,供应商必须提前1天向邹区人民医院递交书面说明,经邹区人民医院同意后方可按调整后的菜单供餐。4.供应商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人数具体根据实际用餐人数为准。5.体检早餐服务过程中,体检人员针对送餐服务有不满并向邹区人民医院反馈的,邹区人民医院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并消除不良影响,同时邹区人民医院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作出暂停供应商病房定送餐服务的处理决定。(三)病房定送餐服务1.具体送餐清单由供应商提前一天统计,最终确认后进行配送。2.时间安排及相关标准(具体时间根据医院要求调整):类别计划配送时间相关标准早餐06:20-07:301.主食2种备选,包子2种备选,饼类2种备选,蛋1种,面食类2种备选,粥2种备选,小菜2种备选。种类参照上述餐饮类别清单。2.菜单定价不得超过上述餐饮类别清单及收费控制价格(价格均为单价)标准。3.未在上述上述餐饮类别清单内的菜品定价不得超过邹区人民医院病员餐定价标准。午餐10:30-11:301.大荤3种备选,小荤3种备选,素菜4选,主食提供2种备选,汤2种;笃烂面等流食及其他多品种的供应。种类参照上述餐饮类别清单。2.菜单定价不得超过上述餐饮类别清单及收费控制价格(价格均为单价)标准。3.未在上述上述餐饮类别清单内的菜品定价不得超过邹区人民医院病员餐定价标准。晚餐16:30-14:301.大荤3种备选,小荤3种备选,素菜4选,主食提供2种备选,汤2种;笃烂面等流食及其他多品种的供应。种类参照上述餐饮类别清单。2.菜单定价不得超过上述餐饮类别清单及收费控制价格(价格均为单价)标准。3.未在上述上述餐饮类别清单内的菜品定价不得超过邹区人民医院病员餐定价标准。3.糖餐供餐(糖尿病患者用餐)供餐形式:零点模式(病员或家属根据当日菜品自主点餐,供应商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4.病房定送餐服务,为供应商自负盈亏模式,送餐费用由订餐病员或家属直接扫码支付给供应商。5.病房定送餐服务过程中,病员或家属针对送餐服务有不满并向邹区人民医院反馈的,邹区人民医院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并消除不良影响,同时邹区人民医院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作出暂停供应商病房定送餐服务的处理决定。6.菜品定价不得超过邹区人民医院病员餐定价标准。(四)项目要求1.供应商需配有中央厨房、恒温厢式运输车、保温箱。在送餐前对送餐路线进行规划,对送餐设备自行考虑解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配送数量及时限要求,配备充足的人员和车辆。2.职工配餐餐盒、餐具由供应商提供。3.餐盒及保温箱等要求(1)本项目中提供的餐盒使用一次性食用级食品餐盒、一次性食用级筷子、一次性食用级汤勺,使用的餐盒、筷子、汤勺必须从有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商或授权销售资质的经销商处采购,餐盒、筷子、汤勺各项参数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供应商必须按配送规模配置足量的保温配送餐箱、食品餐盒、筷子、汤勺用于本项目配送服务,保证餐箱、餐盒、筷子、汤勺的清洁卫生,配送前做好消毒工作。(3)保温配送箱的质量必须保证配送餐食的热度,严禁出现服务中更换劣质保温配送箱、保温配送箱使用年限过长保温性能差等情况,不允许发生因此而导致餐食配送至职工等人员进食时餐食已冷或温度不够的情况。(4)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拟配置的餐盒及保温箱产品生产厂家的市级(含)以上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必须是自2023年以来至开标日期间合格的市级(含)以上检测报告。(5)烹饪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切菜刀板、盛具、洗菜池严格分类,并有明显标志。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情况应做好记录备查。(6)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4.供应商应在食品烹饪后2小时内完成所负责区域内的送餐任务,站点配送应采取必要的防溢密封和措施,以防食品在运输途中外溢。5.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厨师必须持《厨师证》上岗,并且从业人员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体检不合格不允许上岗,体检结果证明复印件由供应商报采购人备案,供应商应做好外来人员的管理,并建立登记制度。6.供应商餐饮制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具备健全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制度》、《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食品供应及配送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设施设备保养与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供应商用餐及配送服务作业制度。以上如遇新制度新标准出台,则按新制度新标准执行。7.供应商必须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配送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8.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9.供应商拟派服务人员应做到服务热情细心,配送及时,对供应商用餐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能够积极予以解决或进行反馈。对供应商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要有记录备查。10.供应商必须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到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处采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包括生产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肉类及其制品的兽医部门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的口岸卫生监督部门检验合同证等。同时供应商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11.供应商应严格监管食品验收过程,对采购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检验检疫证件、感观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并对上述资料存档备查。12.食品储存库房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防止虫叮鼠咬,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食品储存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13.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对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调料等,一律停止使用。1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15.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有明显的标记;烹饪时烧煮透;不准制售冷荤、凉菜。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16.食品添加剂应当按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加工熏、烤、炸类食品时要采取措施,防止烟中致癌物的污染。17.食品在烹饪后至食用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剩余食品不得隔顿使用,必须销毁。18.加工烹饪后的食品分餐分盒时时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他场所分餐。分餐工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19.每餐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分别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食品留样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每天的留样记录。20.供应商应有完善的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供应商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配合采购人迅速实施应急预案处置。对应急预案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当的各级行为人、责任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和给予相应的处理。供应商应承担食品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21.成交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经营服务购买保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安全公共责任。22.如出现供应商自身管理或沟通不利使员工通过各类渠道或以其他方式对采购人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以及因供应商服务质量或员工素质等原因有损采购人的社会公众形象、口碑等情况,供应商必须第一时间负责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并及时妥善处理,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声誉损失后果。采购人保留从经济、法律或其他形式向供应商追究责任的权利。23.供应商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分包给第三人的或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以及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影响合同履行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本项目合同而无须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五)考核管理1.本项目由邹区人民医院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管理。项目实施期间,邹区人民医院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考核细则、考核办法等进行调整、优化,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及响应。2.考核细则(1)考核办法供应商用餐及配送考评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制度健全5分,供应与配送15分,食品安全35分,环境卫生20分,服务质量10分;满意度调查15分。具体考评内容如下表:考核项目及分值主要内容及标准扣分办法制度健全(10分)1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2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制度及考核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3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4食品供应及配送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5食品留样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6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7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8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9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和责任追究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供应与配送(20分)1用餐及配送时间严格按要求执行到位1.用餐或配送时间提前扣10分;2.用餐或配送时间延后扣10分。供应与配送(20分)2按采购人的要求制定菜谱和管理菜谱1.未按规定制作菜谱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2.未按既定菜谱制作工作餐的,每次考扣10分;3.用上一餐多余食品重新分餐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10分;4.未公布菜谱,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供应与配送(20分)3站点配送采取必要的防溢密封措施,工作餐配送过程中能根据外界气温采取妥善的防腐或保温措施1.外送餐盒有明显外溢的每次考扣3分;2.未根据外界气温采取必要的防腐及保温措施的,每次考扣10分;3.站点保温设施不整洁的,每次考扣10分。食品安全(40分)1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专业技术人员(厨师等)的专业资质证书应齐备,从业人员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交分公司备案。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2对采购食品进行索证,对采购食品原料进行质量验收、记录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3对储存的主副食品、调味品进行登记、挂牌,对储存的食品进行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4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并做记录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5从业人员按规定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按规定要求做好个人卫生(主要指甲卫生和戴戒指,手链情况)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6是否有存在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无证食品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7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有明显的标记;烹饪时烧煮透;不允许制售冷荤、凉菜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8现场操作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闲杂人员不允许进入备餐间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9按规定对每餐进行留样,做好每天留样记录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10食品在烹饪后至食用前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在高于65℃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11按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12确保餐具、工用具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消毒情况应做好记录备查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13清洗后的餐具应进行药物或蒸汽消毒,应使用取得卫生许可的消毒剂产品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1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按规定分开存放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15定期清洗保洁柜并保持洁净,不允许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16中央厨房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打扫,保持整洁,没有污渍,并作好清洁自查记录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17中央厨房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食物残渣、垃圾等应每天清理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18中央厨房区域应有专人管理和检查,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出入,出、入库物品应登记签字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服务质量(15分)1从业人员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未执行到位,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服务质量(15分)2对供应商用餐过程中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应积极予以解决并进行反馈,同时做好台帐登记。未执行到位,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满意度调查(15分)1每月进行一次用餐满意度和饭菜质量满意度调查。调查得分高于70分(含),本项得15分;调查得分高于60分(含)少于70分,本项得分计算方法为实得分转换成百分比×15得出此项分;调查得分60分以下,本项不得分.(2)考核每月1次,每月考核抽查时间不定。每扣1分则扣100元。(3)按月结算,每月末按当月实际配送类别及配送数量进行汇总统计,根据对应固定综合单价进行计算应付费用,应付费用的10%为当月度考核款,考核扣款均在其中按实按时扣除,考核扣款最多应付费用的10%扣完为止。(4)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供应商当月考核为零分,当月服务费不予支付,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同时供应商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①供应商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②使用“地沟油”等二次回收、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配料;③使用未经检疫的食品及原材料;④使用腐烂、过期的食品及原材料;⑤从业人员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供应商知晓但仍然让其工作的情况;⑥发生采购文件其他规定的不允许情况的。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委托单位(甲方):受托单位(乙方):根据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文件的要求,本合同具体由邹区人民医院履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本项目经多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实施地点: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条件(一)合同价款1.本项目合同暂估总价为人民币116.00万元;除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本项目合同暂估总价金额10%(即金额不超过11.60万元)外,合同期内本项目结算金额累计原则上不得超过116.00万元。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固定综合单价=收费单价*(1-优惠率),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并保留一位小数(计算方式具体详见餐饮类别清单及收费控制价格中相关说明)。本项目合同暂估总价款非合同期内甲方必须全额支付的项目总金额,实际支付金额具体根据具体实际服务类别、次数及相关固定综合单价进行核算后结算。除有其他相关约定外,原则上本合同一旦累计结算金额达116.00万元时,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与乙方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2.除有相关约定外,本项目合同期内累计支付金额不得超过116.00万元,超出116.00万元以外金额不予支付。合同期内累计支付金额已达116.00万元的但合同未到期的,剩余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承接本项目任何配送业务。(二)付款条件1.本项目由邹区人民医院与乙方进行合同价款结算。2.按月结算,每月末按当月实际配送类别及配送数量进行汇总统计,根据对应结算单价进行计算应付费用,应付费用的10%为当月度考核款,考核扣款均在相应月度按实扣除,考核扣款最多为应付费用的10%,扣完为止。每次付款时,乙方开具本项目内容发票,凭票及相关付款材料向邹区人民医院申请付款,邹区人民医院自收到发票及所需相关付款材料齐全后30日内支付相应款项。3.相关考核扣款均在相应月度费用中按实扣除,支付扣除考核扣款后的余款,考核详见《考核管理》。4.餐饮类别清单及收费控制价格(价格均为单价)(1)早餐清单收费控制价格类别产品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产品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产品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点心类方块蛋糕2.3紫米面包5.0白馒头1.2点心类鸡蛋糕2.3奶香q饼3.3南瓜馒头1.2点心类肉松蛋糕5.5绿豆糕2.8杂粮馒头1.2点心类红丝绒蛋糕卷5.0咸鸭蛋/皮蛋2.3糖三角1.7点心类香葱肉松蛋糕卷5.0奶油盒3.3烧卖1.7点心类抹茶蛋糕卷5.0曲奇饼干2.3糖糕2.3点心类巧克力蛋糕卷5.0肉松小贝3.8油条2.3点心类红豆蛋糕卷5.0泡芙3.8牛肉锅贴(5个)2.3点心类纸杯蛋糕4.5奶油小蛋糕3.8玉米3.3点心类奶香桃酥2.3老面包2.8红枣粽子3.8点心类奶油泡芙3.3蛋黄酥6.5肉粽子5.5点心类蛋挞3.3麻糕2.8红糖发糕12.0点心类老婆饼2.8核桃枣糕2.8汉堡8.5点心类榴莲酥4.5肉包3.0切片面包2.3点心类甜甜圈5.5萝卜丝包2.8水煮蛋1.7点心类牛角包5.5包菜包2.8茶叶蛋1.7点心类豆沙面包5.0雪菜包2.8点心类毛毛虫面包5.0豆沙包2.8点心类紫薯面包5.0韭菜饼3.3点心类肉松面包5.0花卷1.7类别产品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产品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产品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主食类绿豆粥1.7蛋炒饭6.0大排面12.0主食类白粥1.2如意菜饭8.5大肉面12.0主食类南瓜粥1.7什锦炒面8.5雪菜肉丝面6.5主食类红薯粥1.7水饺(10个)8.5素几面6.5主食类八宝粥2.3炒河粉8.5鸡蛋面6.5主食类皮蛋瘦肉粥2.3三鲜泡饭3.3常州豆腐汤3.5主食类汤圆(60)克2.3红梅纯牛奶220毫升3.5红梅风味酸奶125毫升2.5(2)午餐及晚餐清单收费控制单价类别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牛肉类大荤香煎牛仔骨8.5番茄烩牛腩7.5荤:素=3:1牛肉类大荤黑椒牛肉7.5荤:素=3:1红烧牛脊骨7.5荤:素=3:1牛肉类大荤孜然小牛肉7.5荤:素=3:1照烧肥牛7.5荤:素=3:1牛肉类大荤葱爆牛肉7.5荤:素=3:1酸汤肥牛7.5荤:素=3:1牛肉类大荤杭椒牛柳7.5荤:素=3:1土豆炖牛肉7.5荤:素=3:1牛肉类大荤川味卤牛肉7.5荤:素=3:1杏鲍菇牛仔粒7.5荤:素=3:1类别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猪肉类大荤糖醋排骨8.5蜜汁东坡肉7.5猪肉类大荤梅菜扣肉6.5荤:素=3:1红烧大排7.5猪肉类大荤笋干煨肉5.5荤:素=3:1茭白煨肉6.5荤:素=3:1猪肉类大荤土豆煨肉5.5荤:素=3:1粉蒸肉7.5猪肉类大荤红烧狮子头3.0面筋塞肉3.0猪肉类大荤百叶卷肉3.0川香回锅肉4.5荤:素=3:1猪肉类大荤酸汤五花腩肉7.5农家小炒肉4.5荤:素=3:1猪肉类大荤清蒸咸肉6.5香波咕咾肉4.5猪肉类大荤糖醋里脊条6.5台式卤肉5.5猪肉类大荤茶树菇扇子骨7.5荤:素=3:1香炸猪排5.5猪肉类大荤面筋塞肉7.0类别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鸡肉类大荤红烧鸡腿6.5口水鸡6.5鸡肉类大荤香烤鸡腿6.5柠檬鸡排6.5鸡肉类大荤剁椒鸡腿6.5茄汁鸡柳6.5鸡肉类大荤奥尔良鸡腿6.5可乐鸡全翅6.5鸡肉类大荤三杯鸡5.5荤:素=3:1咖喱鸡块5.5荤:素=3:1鸡肉类大荤香菇焖鸡5.5荤:素=3:1上海白斩鸡6.5鸡肉类大荤黄焖鸡5.5荤:素=3:1板栗烧鸡5.5荤:素=3:1鸡肉类大荤鸡肉丸子3.5孜然手撕鸡6.5鸡肉类大荤川香辣子鸡5.5荤:素=3:1香煎鸡胸肉6.5鸡肉类大荤椒麻鸡6.5虎皮凤爪5.5类别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鸭肉类大荤蜜汁酱鸭5.5黄豆焖鸭翅5.5荤:素=3:1鸭肉类大荤卤味鸭腿5.5十三香鸭块5.5鸭肉类大荤麻辣仔鸭5.5毛豆烧鸭块5.5荤:素=3:1鸭肉类大荤川香啤酒鸭5.5红油鸭肫肝5.5荤:素=3:1鸭肉类大荤香酥鸭5.5清蒸咸鸭腿5.5鸭肉类大荤秘制烤鸭5.5魔芋烧鸭5.5荤:素=3:1鸭肉类大荤笋干鸭块5.5荤:素=3:1八宝糯米鸭5.5鸭肉类大荤川香鸭脯5.5荤:素=3:1椒盐鸭块5.5鸭肉类大荤茶香鸭5.5仔姜焖鸭5.5荤:素=3:1鸭肉类大荤香炸鸭翅根5.5元/对茶树菇焖鸭5.5荤:素=3:1类别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鱼虾肉类大荤清蒸鸦片鱼10.5酸菜鱼块5.5荤:素=3:1鱼虾肉类大荤苏式熏鱼6.5川香瓦块鱼6.5鱼虾肉类大荤剁椒蒸鱼6.5干烧肉鲳鱼5.5鱼虾肉类大荤蒜子鳕鱼6.5糖醋鱼柳6.5鱼虾肉类大荤红烧鱼块6.5酸菜乌鱼片5.5荤:素=3:1鱼虾肉类大荤茄汁巴沙鱼6.5清蒸咸鱼块6.5鱼虾肉类大荤葱烤鲫鱼8.5咸蛋黄基围虾7.5鱼虾肉类大荤雪菜小黄鱼7.5干锅基围虾7.5荤:素=3:1鱼虾肉类大荤清蒸咸鱼7.5老黄瓜烧河虾7.5荤:素=1:1鱼虾肉类大荤豉油蒸扁鱼6.5鸡蛋炒虾仁7.5荤:素=1:1鱼虾肉类大荤红烧带鱼7.0类别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含猪肉类小荤青椒炒肉丝3.5荤:素=1:3酱爆肉丁3.5荤:素=1:3含猪肉类小荤蒜苗炒肉丝3.5荤:素=1:3咸肉百叶3.5荤:素=1:3含猪肉类小荤药芹炒肉丝3.5荤:素=1:3白菜咸肉片3.5荤:素=1:3含猪肉类小荤大蒜咸肉丝3.5荤:素=1:3黑椒土豆肉片3.5荤:素=1:3含猪肉类小荤韭黄炒肉丝3.5荤:素=1:3茭白毛豆肉片3.5荤:素=1:3含猪肉类小荤土豆炒肉丝3.5荤:素=1:3西葫芦炒肉片3.5荤:素=1:3含猪肉类小荤雪菜毛豆肉丝3.5荤:素=1:3家常豆腐肉片3.5荤:素=1:3含猪肉类小荤干煸豇豆肉丝3.5荤:素=1:3洋葱炒猪肝3.5荤:素=1:3含猪肉类小荤莴苣炒肉丝3.5荤:素=1:3西芹炒培根3.5荤:素=1:3含猪肉类小荤蚝油菌菇肉丝3.5荤:素=1:3肉末四季豆3.5荤:素=1:3类别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含鸡肉类小荤芙蓉鸡片3.5荤:素=1:3咖喱土豆鸡丁3.5荤:素=1:3含鸡肉类小荤蚝油菌菇鸡片3.5荤:素=1:3宫保鸡丁3.5荤:素=1:3含鸡肉类小荤碧绿炒鸡片3.5荤:素=1:3三色鸡丁3.5荤:素=1:3含鸡肉类小荤西蓝花炒鸡片3.5荤:素=1:3玉米鸡丁3.5荤:素=1:3含鸡肉类小荤碧绿炒鸡片3.5荤:素=1:3酱爆鸡丁3.5荤:素=1:3含鸡肉类小荤黄瓜炒鸡片3.5荤:素=1:3麻辣鸡丝3.5荤:素=1:3含鸡肉类小荤孜然鸡片3.5荤:素=1:3鱼香鸡丝3.5荤:素=1:3含鸡肉类小荤双椒炒鸡片3.5荤:素=1:3香干毛豆鸡丝3.5荤:素=1:3含鸡肉类小荤香菇溜鸡片3.5荤:素=1:3番茄炒蛋3.0荤:素=1:3含鸡肉类小荤鱼香茄子溜鸡片3.5荤:素=1:3木耳炒蛋3.0荤:素=1:3类别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含鸭肉类小荤红油洋葱炒鸭脯3.5荤:素=1:3京葱炒鸭丝3.5荤:素=1:3含鸭肉类小荤青椒炒鸭肠3.5荤:素=1:3孜然鸭脯3.5荤:素=1:3含鸭肉类小荤宫保鸭肉丁3.5荤:素=1:3洋葱炒鸭心3.5荤:素=1:3含鸭肉类小荤有机花菜炒鸭脯3.5荤:素=1:3潮州酸菜鸭肫3.5荤:素=1:3含鸭肉类小荤尖椒炒鸭脯肉3.5荤:素=1:3泡椒鸭肫3.5荤:素=1:3含鸭肉类小荤土豆鸭块3.5荤:素=1:3蒜苔炒鸭片3.5荤:素=1:3含鸭肉类小荤萝卜焖鸭3.5荤:素=1:3土豆腊鸭块3.5荤:素=1:3含鸭肉类小荤茭白炒鸭肫3.5荤:素=1:3冬瓜炖咸鸭3.5荤:素=1:3含鸭肉类小荤孜然鸭脯3.5荤:素=1:3韭菜烩鸭血3.0荤:素=1:3含鸭肉类小荤鱼香茄子溜鸡片3.5荤:素=1:3青椒炒鸭蛋3.0荤:素=1:3类别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蔬菜类什锦西兰花2.8青椒土豆丝1.8蔬菜类白灼广东菜心2.8香菇青菜2.3蔬菜类地三鲜2.3葱油毛白菜2.0蔬菜类大烧百叶2.8手撕包菜1.8蔬菜类青椒干丝2.8酸菜包菜丝1.8蔬菜类雪菜粉皮2.3蒜叶胡萝卜丝1.8蔬菜类家常豆腐2.8蒜泥海带1.8蔬菜类麻婆豆腐2.3韭菜绿豆芽1.8蔬菜类平菇烩豆腐2.8三色黄豆芽1.8蔬菜类肉汁素鸡2.8蒜泥黄瓜2.3蔬菜类油焖茄子2.8油焖土豆2.3蔬菜类西芹花生米2.8干椒西葫芦2.3蔬菜类上汤娃娃菜2.8白菜面筋1.8类别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季节性蔬菜类荠菜炒蘑菇3.8冬瓜虾米2.3季节性蔬菜类丝瓜豆子2.8葱油菠菜2.3季节性蔬菜类上汤苋菜2.8糖醋莴苣2.3季节性蔬菜类山药炒木耳3.3蒜泥空菜2.3季节性蔬菜类老黄瓜豆瓣2.8干锅莲藕2.3季节性蔬菜类蒜泥豇豆3.3蒜泥黄瓜2.3类别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砂锅类冬瓜咸排汤12.0红头鸭汤12.0砂锅类毛血旺12.0萝卜排骨汤12.0砂锅类金针菇肥牛12.0酸菜鱼12.0砂锅类三鲜汤12.0水煮鱼12.0砂锅类酸汤牛蛙12.0乌鸡百叶汤12.0类别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结算价格(元)配比粗粮类日本南瓜1.2紫薯1.2粗粮类玉米段1.2红薯1.2粗粮类铁棍山药1.2芋头1.2(3)本项目报价方式优惠率报价。上述所有类别均采用同一优惠率。签订成交合同时,以上述控制价格根据乙方的优惠率换算成结算价格(价格均为单价),换算后的结算价格根据小数点后两位情况(小数点后第三位不考虑四舍五入情况)四舍五入后只精确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且不得高于控制价格。例:乙方最终成交优惠率为15%,价格均为单价,换算后的结算价格根据小数点后两位情况(小数点后第三位不考虑四舍五入情况)四舍五入后只精确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且不得高于控制价格。餐别类别名称价格(元)优惠率换算公式结算价格(元)早餐点心类茶叶蛋1.715%1.7*(1-15%)=1.4451.4早餐主食类如意菜饭8.515%8.5*(1-15%)=7.2257.2午晚餐牛肉类大荤黑椒牛肉7.515%7.5*(1-15%)=6.3756.4午晚餐蔬菜类香菇青菜2.315%2.3*(1-15%)=1.9552.0三、合同文件的组成1.本项目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及修正文件);(2)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答疑补遗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正内容、答疑会议纪要等);(3)乙方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及其相关承诺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各项制度和规定(包括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各类新出台的制度和规定);(4)中标(成交)通知书;(5)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如乙方在其编制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及其相关承诺附件中作出有比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和本合同更有利于甲方的响应(该是否有利于甲方的解释权双方同意最终归甲方所有),则乙方投标文件及其相关承诺附件中更有利于甲方的相关条款内容的解释顺序优于招标(采购)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和本合同,乙方须按这些响应承诺履行。3.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变更协议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期。四、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五、服务内容(一)职工配餐服务1.配餐要求类别配餐标准备注早餐6元/份1.乙方提供菜单,邹区人民医院审核、调整后确定。2.单份超过6元标准的,则按6元结算。单份低于6元标准的,则按实际金额结算。午餐15元/份1.原则上每餐至少一大荤、至少一小荤、至少两素菜,米饭(免费)、汤(免费),最终根据乙方提供菜单,邹区人民医院审核、调整后确定。每天中餐、晚餐品种不重复。2.乙方根据配菜规格,春、冬季要确保至少有三个不同菜谱搭配,夏、秋季要确保至少有三个不同菜谱搭配。3.每份大荤克数在80g以上,每份小荤克数在90g以上,每份素菜克数在90g以上。汤和米饭不限量供应。4.乙方应保证原材料质量、制作规格,遵守甲方对于工作餐的相关管理规定。5.单份超过15元标准的,则按15元结算。单份低于15元标准的,则按实际金额结算。晚餐15元/份1.原则上每餐至少一大荤、至少一小荤、至少两素菜,米饭(免费)、汤(免费),最终根据乙方提供菜单,邹区人民医院审核、调整后确定。每天中餐、晚餐品种不重复。2.乙方根据配菜规格,春、冬季要确保至少有三个不同菜谱搭配,夏、秋季要确保至少有三个不同菜谱搭配。3.每份大荤克数在80g以上,每份小荤克数在90g以上,每份素菜克数在90g以上。汤和米饭不限量供应。4.乙方应保证原材料质量、制作规格,遵守甲方对于工作餐的相关管理规定。5.单份超过15元标准的,则按15元结算。单份低于15元标准的,则按实际金额结算。2.原则上每月20至25日期间(遇特殊情况则按邹区人民医院要求调整)乙方将下一个月的菜单(其中每日单份早午晚餐菜单中必须注明:类别、名称、克重、结算单价、单份早午晚餐的金额,以及邹区人民医院要求注明的其他信息)提供给邹区人民医院审核,邹区人民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对菜单作出类别调整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响应及配合。经审核确定后,乙方按审核后的菜单供餐,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的,乙方必须提前1天向邹区人民医院递交书面说明,经邹区人民医院同意后方可按调整后的菜单供餐。3.时间安排类别计划配送时间备注早餐06:45-07:00午餐10:15-10:30晚餐16:15-16:30夏令时晚餐15:45-16:00冬令时4.具体配送时间按甲方要求进行安排及调整。早餐用餐人数约20人左右、午饭约120人左右、晚饭约20人左右,周末及节假日约50人左右,以上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根据实际用餐人数为准。5.合同签订生效后的前2周为磨合期,由邹区人民医院协助订餐,熟悉个地点情况,乙方配送餐饮至甲方指定地点,由各地点指定人员取餐。磨合期结束,乙方须自行将职工自选餐食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二)体检早餐配送服务1.具体送餐清单由乙方提前一天统计,最终确认后进行配送。2.时间安排及相关标准(具体时间根据医院要求调整):类别计划配送时间相关标准备注早餐06:20-07:301.标准:6元/份。2.乙方提供菜单,邹区人民医院审核、调整后确定。3.单份超过6元标准的,则按6元结算。单份低于6元标准的,则按实际金额结算。居民(老年人)体检早餐06:20-07:301.标准:20元/份。2.乙方提供菜单,邹区人民医院审核、调整后确定。3.单份超过20元标准的,则按20元结算。单份低于20元标准的,则按实际金额结算。自费体检3.原则上每月20至25日期间(遇特殊情况则按邹区人民医院要求调整)乙方将下一个月的菜单(其中每日单份早餐菜单中必须注明:类别、名称、克重、结算单价、单份早餐的金额,以及邹区人民医院要求注明的其他信息)提供给邹区人民医院审核,邹区人民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对菜单作出类别调整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响应及配合。经审核确定后,乙方按审核后的菜单供餐,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的,乙方必须提前1天向邹区人民医院递交书面说明,经邹区人民医院同意后方可按调整后的菜单供餐。4.乙方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人数具体根据实际用餐人数为准。5.体检早餐服务过程中,体检人员针对送餐服务有不满并向邹区人民医院反馈的,邹区人民医院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消除不良影响,同时邹区人民医院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作出暂停乙方病房定送餐服务的处理决定。(三)病房定送餐服务1.具体送餐清单由乙方提前一天统计,最终确认后进行配送。2.时间安排及相关标准(具体时间根据医院要求调整):类别计划配送时间相关标准早餐06:20-07:301.主食2种备选,包子2种备选,饼类2种备选,蛋1种,面食类2种备选,粥2种备选,小菜2种备选。种类参照上述餐饮类别清单。2.菜单定价不得超过上述餐饮类别清单及收费控制价格(价格均为单价)标准。3.未在上述上述餐饮类别清单内的菜品定价不得超过邹区人民医院病员餐定价标准。午餐10:30-11:301.大荤3种备选,小荤3种备选,素菜4选,主食提供2种备选,汤2种;笃烂面等流食及其他多品种的供应。种类参照上述餐饮类别清单。2.菜单定价不得超过上述餐饮类别清单及收费控制价格(价格均为单价)标准。3.未在上述上述餐饮类别清单内的菜品定价不得超过邹区人民医院病员餐定价标准。晚餐16:30-14:301.大荤3种备选,小荤3种备选,素菜4选,主食提供2种备选,汤2种;笃烂面等流食及其他多品种的供应。种类参照上述餐饮类别清单。2.菜单定价不得超过上述餐饮类别清单及收费控制价格(价格均为单价)标准。3.未在上述上述餐饮类别清单内的菜品定价不得超过邹区人民医院病员餐定价标准。3.糖餐供餐(糖尿病患者用餐)供餐形式:零点模式(病员或家属根据当日菜品自主点餐,乙方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4.病房定送餐服务,为乙方自负盈亏模式,送餐费用由订餐病员或家属直接扫码支付给乙方。5.病房定送餐服务过程中,病员或家属针对送餐服务有不满并向邹区人民医院反馈的,邹区人民医院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消除不良影响,同时邹区人民医院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作出暂停乙方病房定送餐服务的处理决定。6.菜品定价不得超过邹区人民医院病员餐定价标准。(四)项目要求1.乙方需配有中央厨房、恒温厢式运输车、保温箱。在送餐前对送餐路线进行规划,对送餐设备自行考虑解决。乙方应充分考虑配送数量及时限要求,配备充足的人员和车辆。2.职工配餐餐盒、餐具由乙方提供。3.餐盒及保温箱等要求(1)本项目中提供的餐盒使用一次性食用级食品餐盒、一次性食用级筷子、一次性食用级汤勺,使用的餐盒、筷子、汤勺必须从有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商或授权销售资质的经销商处采购,餐盒、筷子、汤勺各项参数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乙方必须按配送规模配置足量的保温配送餐箱、食品餐盒、筷子、汤勺用于本项目配送服务,保证餐箱、餐盒、筷子、汤勺的清洁卫生,配送前做好消毒工作。(3)保温配送箱的质量必须保证配送餐食的热度,严禁出现服务中更换劣质保温配送箱、保温配送箱使用年限过长保温性能差等情况,不允许发生因此而导致餐食配送至职工等人员进食时餐食已冷或温度不够的情况。(4)乙方提供本项目拟配置的餐盒及保温箱产品生产厂家的市级(含)以上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必须是自2023年以来至开标日期间合格的市级(含)以上检测报告。(5)烹饪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切菜刀板、盛具、洗菜池严格分类,并有明显标志。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情况应做好记录备查。(6)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4.乙方应在食品烹饪后2小时内完成所负责区域内的送餐任务,站点配送应采取必要的防溢密封和措施,以防食品在运输途中外溢。5.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厨师必须持《厨师证》上岗,并且从业人员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体检不合格不允许上岗,体检结果证明复印件由乙方报甲方备案,乙方应做好外来人员的管理,并建立登记制度。6.乙方餐饮制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具备健全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制度》、《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食品供应及配送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设施设备保养与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乙方用餐及配送服务作业制度。以上如遇新制度新标准出台,则按新制度新标准执行。7.乙方必须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配送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8.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9.乙方拟派服务人员应做到服务热情细心,配送及时,对乙方用餐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能够积极予以解决或进行反馈。对乙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要有记录备查。10.乙方必须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到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处采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包括生产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肉类及其制品的兽医部门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的口岸卫生监督部门检验合同证等。同时乙方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11.乙方应严格监管食品验收过程,对采购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检验检疫证件、感观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并对上述资料存档备查。12.食品储存库房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防止虫叮鼠咬,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食品储存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13.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对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调料等,一律停止使用。1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15.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有明显的标记;烹饪时烧煮透;不准制售冷荤、凉菜。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16.食品添加剂应当按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加工熏、烤、炸类食品时要采取措施,防止烟中致癌物的污染。17.食品在烹饪后至食用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剩余食品不得隔顿使用,必须销毁。18.加工烹饪后的食品分餐分盒时时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他场所分餐。分餐工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19.每餐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分别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食品留样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每天的留样记录。20.乙方应有完善的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乙方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配合甲方迅速实施应急预案处置。对应急预案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当的各级行为人、责任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和给予相应的处理。乙方应承担食品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21.乙方须针对本项目经营服务购买保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安全公共责任。22.如出现乙方自身管理或沟通不利使员工通过各类渠道或以其他方式对甲方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以及因乙方服务质量或员工素质等原因有损甲方的社会公众形象、口碑等情况,乙方必须第一时间负责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并及时妥善处理,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声誉损失后果。甲方保留从经济、法律或其他形式向乙方追究责任的权利。23.乙方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分包给第三人的或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以及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影响合同履行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项目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六、考核管理1.本项目由邹区人民医院对乙方进行考核管理。项目实施期间,邹区人民医院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考核细则、考核办法等进行调整、优化,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及响应。2.考核细则(1)考核办法乙方用餐及配送考评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制度健全5分,供应与配送15分,食品安全35分,环境卫生20分,服务质量10分;满意度调查15分。具体考评内容如下表:考核项目及分值主要内容及标准扣分办法制度健全(10分)1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2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制度及考核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3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4食品供应及配送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5食品留样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6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7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8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9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和责任追究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供应与配送(20分)1用餐及配送时间严格按要求执行到位1.用餐或配送时间提前扣10分;2.用餐或配送时间延后扣10分。供应与配送(20分)2按甲方的要求制定菜谱和管理菜谱1.未按规定制作菜谱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2.未按既定菜谱制作工作餐的,每次考扣10分;3.用上一餐多余食品重新分餐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10分;4.未公布菜谱,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供应与配送(20分)3站点配送采取必要的防溢密封措施,工作餐配送过程中能根据外界气温采取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用餐配送服务 科研仪器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