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营养指导实训室设备 教学仪器 人体成分分析仪 学生配餐系统 居民营养配餐系统 互动式营养配餐系统招标公告(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4)
营养指导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001]CCZB[GK]2024012-1、营养指导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营养指导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CCZB[GK]2024012-1
项目名称:营养指导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11,300.00元
采购包1(营养指导实训室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211,3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11,3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2,113.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102100-教学仪器
人体成分分析仪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
276,900.00
工业
1-2
A02102100-教学仪器
3D膳食行为训练系统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
389,000.00
工业
1-3
A02102100-教学仪器
学生配餐系统(软件)
1(套)
否
详见招标文件
190,000.00
工业
1-4
A02102100-教学仪器
中国社区居民营养配餐系统(设备)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
128,000.00
工业
1-5
A02102100-教学仪器
互动式营养配餐系统(设备)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
168,000.00
工业
1-6
A02102100-教学仪器
营养标签计算和生成系统(软件)
1(套)
否
详见招标文件
19,800.00
工业
1-7
A02102100-教学仪器
便携式膳食调查工具箱(模型)
1(套)
否
详见招标文件
8,800.00
工业
1-8
A02102100-教学仪器
食物模拟卡(纸质卡片)
1(盒)
否
详见招标文件
900.00
工业
1-9
A02102100-教学仪器
血糖指数GI教育模型
1(套)
否
详见招标文件
8,800.00
工业
1-10
A02102100-教学仪器
老年人吞咽困难指导食物模型
1(套)
否
详见招标文件
9,600.00
工业
1-11
A02102100-教学仪器
青少年零食模型
1(套)
否
详见招标文件
8,000.00
工业
1-12
A02102100-教学仪器
儿童食育金字塔(模型)
1(个)
否
详见招标文件
1,500.00
工业
1-13
A02102100-教学仪器
液晶屏幕数字盐度计
5(个)
否
详见招标文件
2,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7-16 至 2024-07-2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0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开/评标8755401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州闽侯县荆溪镇关口村366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591-22869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系方式:郑维萍、李杰,邮箱:fjscc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维萍、李杰
电话:0591-8755465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6日
相关附件:
营养指导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240712001)-文件集.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营养指导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11:1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3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09:00
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开/评标87554016
预算金额
¥121.1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维萍、李杰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554653
采购单位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闽侯县荆溪镇关口村3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0591-22869916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维萍、李杰,邮箱:fjscczb@163.com
附件:
附件1
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营养指导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备案编号:CGXM-2024-350001-01704[2024]03122项目编号:[350001]CCZB[GK]2024012-1采购人: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7月-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营养指导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4-350001-01704[2024]031222、项目编号:[350001]CCZB[GK]2024012-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0%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第2页-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地址:福州闽侯县荆溪镇关口村366号邮编:350100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991612、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邮编:350001联系人:郑维萍、李杰,邮箱:fjscczb@163.com联系电话:0591-87554653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第3页-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11,3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11,3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2,113.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人体成分分析仪1.00276,900.00台工业否23D膳食行为训练系统1.00389,000.00台工业否3学生配餐系统(软件)1.00190,000.00套工业否4中国社区居民营养配餐系统(设备)1.00128,000.00台工业否5互动式营养配餐系统(设备)1.00168,000.00台工业否6营养标签计算和生成系统(软件)1.0019,800.00套工业否7便携式膳食调查工具箱(模型)1.008,800.00套工业否8食物模拟卡(纸质卡片)1.00900.00盒工业否9血糖指数GI教育模型1.008,800.00套工业否10老年人吞咽困难指导食物模型1.009,600.00套工业否11青少年零食模型1.008,000.00套工业否12儿童食育金字塔(模型)1.001,500.00个工业否13液晶屏幕数字盐度计5.002,000.00个工业否-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A、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B、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货物类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100万元(含)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货物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C、各合同包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中标金额及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凭借服务费转账底单领取通知书。(以下账号只能转中标服务费)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账号:1402028109600026871。(2)其他:1、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无效”条款):A.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表1规定的。B.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表1规定其他情形的。C.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表2中投标无效规定的。D.出现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9、10.5、10.7、10.8、10.10条款中投标无效规定的情形。E.出现第四章“一、资格审查”与“二、评标”中投标无效规定的情形(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情形)。F.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投标无效规定的情形。2、投标人在递交质疑函时除应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本项目的报名截图复印件,否则递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3、因特殊情况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完整。4、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中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若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无需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5、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提供时若有注明复印件无效(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应在对应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系统进行投标。证明材料必须齐全,如有多页的必须全部上传(含:封面、正文、最后一页等),证明材料不齐全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含: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或资格审查小组作出对投标供应商不利的判断]。6、招标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若有注明仅供内部参考或内部使用或不对外等相同意思表述的,则证明材料无效。招标文件若有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该报告是指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7、关于远程开标事宜,若供应商选择远程开标(不来开标现场),招标文件如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送达开标指定地点(邮寄或他人代为送达均可)。远程开标的每个环节代理机构设定的等待时间均不少于5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开标的相应环节操作,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操作,导致投标无效,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备注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第7页-1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第8页-1无-第9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0页-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75页-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编制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76页-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77页-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编制说明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第78页-封面格式(技术商务部分)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第79页-索引一、标的说明一览表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三、商务条件响应表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注意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第80页-一、标的说明一览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备注**-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81页-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82页-三、商务条件响应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商务条件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83页-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编制说明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第84页-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营养指导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备案编号:CGXM-2024-350001-01704[2024]03122项目编号:[350001]CCZB[GK]2024012-1采购人: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7月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营养指导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4-350001-01704[2024]031222、项目编号:[350001]CCZB[GK]2024012-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0%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地址:福州闽侯县荆溪镇关口村366号邮编:350100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991612、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邮编:350001联系人:郑维萍、李杰,邮箱:fjscczb@163.com联系电话:0591-87554653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11,3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11,3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2,113.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人体成分分析仪1.00276,900.00台工业否23D膳食行为训练系统1.00389,000.00台工业否3学生配餐系统(软件)1.00190,000.00套工业否4中国社区居民营养配餐系统(设备)1.00128,000.00台工业否5互动式营养配餐系统(设备)1.00168,000.00台工业否6营养标签计算和生成系统(软件)1.0019,800.00套工业否7便携式膳食调查工具箱(模型)1.008,800.00套工业否8食物模拟卡(纸质卡片)1.00900.00盒工业否9血糖指数GI教育模型1.008,800.00套工业否10老年人吞咽困难指导食物模型1.009,600.00套工业否11青少年零食模型1.008,000.00套工业否12儿童食育金字塔(模型)1.001,500.00个工业否13液晶屏幕数字盐度计5.002,000.00个工业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 (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1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1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A、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B、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货物类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 100万元(含)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 ;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货物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C、各合同包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中标金额及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凭借服务费转账底单领取通知书。(以下账号只能转中标服务费)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账 号:1402028109600026871。 (2)其他:1、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无效”条款):A.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表1规定的。B.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表1规定其他情形的。C.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表2中投标无效规定的。D.出现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9、10.5、10.7、10.8、10.10条款中投标无效规定的情形。E.出现第四章“一、资格审查”与“二、评标”中投标无效规定的情形(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情形)。F.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投标无效规定的情形。 2、投标人在递交质疑函时除应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本项目的报名截图复印件,否则递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 3、因特殊情况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完整。 4、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中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财务状况报告”若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无需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5、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提供时若有注明复印件无效(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应在对应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系统进行投标。证明材料必须齐全,如有多页的必须全部上传(含:封面、正文、最后一页等),证明材料不齐全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含: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或资格审查小组作出对投标供应商不利的判断]。 6、招标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若有注明仅供内部参考或内部使用或不对外等相同意思表述的,则证明材料无效。招标文件若有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该报告是指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7、关于远程开标事宜,若供应商选择远程开标(不来开标现场),招标文件如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送达开标指定地点(邮寄或他人代为送达均可)。远程开标的每个环节代理机构设定的等待时间均不少于5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开标的相应环节操作,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操作,导致投标无效,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无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审查环节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2)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未在有效期内,则相应资格条件项不合格,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出现招标文件中载明“资格审查不合格”条款的规定。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按无效投标处理。 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按无效投标处理。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 “三、商务条件”全部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按无效投标处理。 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按无效投标处理。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预算金额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40.000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项目 比例 方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0.0000%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投标人的“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内容在此端口上传。】其他:无技术项(F2×A2)满分为50.0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产品技术性能和功能45.0000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各项指标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技术性参数要求的得满分,其中标示“★”的序号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共9项,有任一项负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未标示“★”的技术性参数共150项(说明: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内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每负偏离一项扣0.3分,合计45分,正偏离不加分。2、产品的主要件和关键件3.0000根据投标人对投标产品[序号1:人体成分分析仪,序号2:3D膳食行为训练系统(设备),序号5:互动式营养配餐系统(设备)]的配置情况(至少包含主要件和关键件、配件、耗材、备品备件)进行评分,配置完整、齐全、有用清单形式列出具体配置情况且最大限度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分,配置清单较完整,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2分,其余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产品质量及供货保障2.0000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质量保障以及供货保障情况(产品合格证书、产品彩页、检测证明材料、供货渠道来源是否正规且能得到有效保障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完整、详细且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的2分;方案较完整、较详细且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方案仅笼统说明或与采购需求不符的得0.5分;未提供则不得分。(满分2分)商务项(F3×A3)满分为10.0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故障维修服务方案3.0000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所投产品发生故障时的维修服务方案(维修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维修人员安排等)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能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方案仅笼统说明或不具有可操作性或与采购需求不符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培训计划3.0000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培训人员安排、培训进度安排、培训计划方案等)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能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方案仅笼统说明或不具有可操作性或与采购需求不符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日常保障方案2.0000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日常保障方案(服务人员配备情况、承诺的日常保障服务周到情况等)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能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方案较完整、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方案仅笼统说明或不具有可操作性或与采购需求不符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质保服务2.0000根据投标人对所投合同包产品的免费保修期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所投所有产品的免费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叁年)均每延长一年的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本项目为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营养指导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2.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国家有CCC强制性规定的产品还必须符合国家CCC强制性认证规定。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3.本次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招标文件第四章6.4条款的规定处理。4.本项目招标货物明细一览表: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1人体成分分析仪1台2◆3D膳食行为训练系统(设备)(核心产品)1台3学生配餐系统(软件)1套4中国社区居民营养配餐系统(设备)1台5互动式营养配餐系统(设备)1台6营养标签计算和生成系统(软件)1套7便携式膳食调查工具箱(模型)1套8食物模拟卡(纸质卡片)1套9血糖指数GI教育模型1套10老年人吞咽困难指导食物模型1套11青少年零食模型1套12儿童食育金字塔(模型)1个13液晶屏幕数字盐度计5个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本合同包序号2“3D膳食行为训练系统(设备)”为核心产品,下表中以“◆”标示,若出现多家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的,则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品目号货物名称技术规格及要求数量1人体成分分析仪1、操作系统:要求安全性高,采用自主研发的操作系统。2、测量方法采用直接节段多频率生物电阻抗分析方法(DSM-BIA法),测量阻抗数据要求如下:电阻抗(Z):通过≥6种不同频率分别在人体5个节段部分(右上肢、左上肢、躯干、右下肢、左下肢)进行≥30种电阻抗测量;电抗(Xc):通过≥3种不同频率分别在人体5个节部分(右上肢、左上肢、躯干、右下肢、左下肢)进行≥15种电抗测量3、电极方法:采用4极8点接触电极,全身同时测量,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4、可出具的报告类型包括人体成分分析结果报告纸、儿童专用报告纸、身体水分结果专用报告纸(用于身体水分管理领域),并提供报告纸模板。5、人体成分报告输出参数:(测试结果及报告解析)5.1人体成分分析(身体总水分、蛋白质、无机盐、体脂肪、肌肉量、体重), 肥胖分析(BMI,体脂百分比);5.2节段肌肉分析(根据理想体重/根据当前体重: 右上肢、左上肢、躯干、右下肢、左下肢), 细胞外水分比率分析(细胞外水分比率);5.3 测试历史记录(体重、骨骼肌重量、体脂肪率、细胞外水分比率), 评分, 内脏脂肪面积(图解),体型, 体重控制(目标体重、体重控制、脂肪控制、肌肉控制);5.4肥胖评估,营养评估;5.5身体均衡评估(上肢、下肢、上下肢);5.6节段脂肪分析(右上肢、左上肢、躯干、右下肢、左下肢);5.7节段水分分析 ,节段细胞内水分分析,节段细胞外水分分析, 节段围度分析(颈围、胸围、腹围、臀围,右上臂、左上臂、右大腿、左大腿), 腹部脂肪率(图解);5.8内脏脂肪等级(图解);5.9研究项目(细胞内水分、细胞外水分,骨骼肌、基础代谢率、腰臀比、内脏脂肪等级、肥胖度、骨矿物质含量、身体细胞量、上臂围度、上臂肌肉围度,去脂体重指数、脂肪量指数);5.10报告纸结果解析二维码:包含报告纸内所测试内容的结果解释,使测试者可更好了解每一项测试内容的具体解析,能显示生物电阻抗值。6、具备相位角参数指标。7、数据连接可采用多种方式,具有无线连接模式,方便数据传输以及实验室布局。8、具备按键输入及检测过程中提示音及语音向导功能。9、数据存储:可储存结果≥100,000条。10、测试模式:自助模式及专家模式。11、报告中含结果解析QR代码(二维码),扫描QR代码,可查看结果解析的详细资料。★12、 测试年龄包含3-99岁,并含有生物电阻抗矢量分析(BIVA图表)和独立水份报告。13、支持USB存储设备,可用USB存储设备备份和恢复数据。14、配备用户管理终端设备,可实现用户信息查看、用户信息管理。15、配备检测数据输出设备,可进行数据输出。★16、为保证设备的安全性,额定电流≤80 uA ,可以安全测量孕妇、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17、显示屏≥10英寸(800ⅹ480)薄膜液晶显示屏。 18、配备触摸屏、键盘按键。19、外部接口:≥9个接口,(包含但不局限于RS-232C 、 USB主机接口、USB从接口、LAN接口(10T)、蓝牙接口、无线接口 )。20、测试时间:1分钟(含)以内即可完成测试 。21、测试体重范围:10~270kg。22、身高输入范围:95~220cm。★二、配置要求:1、设备主机1台;2、内置中文数据管理原厂软件1套。1台2◆3D膳食行为训练系统(设备)(核心产品)1、有行为训练功能的互动体验式营养配餐和膳食行为训练工具,由专用软件和硬件两部分构成;2、硬件包含专用电脑主机、数据发射和接收装置、带数字芯片的数字食物模型、数据显示装置等;3、软件为自主研发,可以在基于Linux开发的国产操作系统上运行,性能安全可靠。4、数字食物模型以混合食物和市售食物为主,包含主食、主菜、副菜、配菜、汤羹、饮品和零食等多种类型;5、食物模型内藏数据IC芯片,芯片中包含该食物的全部23种营养成分数据,涵盖能量、产能营养素和维生素、矿物质等内容;6、主机为专业定制,采用纯国产麒麟/统信系统,CPU为麒麟/龙芯/兆芯国产芯片,满足3D数据运算需求; 7、数据通讯采用数字化通讯模块,通过RS232、USB与主机通讯,通讯协议为ISO 15693;通信接口为USB;8、运行时可瞬时显示配餐结果,获得包含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在内的多种营养素分析数据;9、运行时可根据平衡膳食宝塔的食物分类,对膳食结构和平衡膳食状况做定性分析;★10、系统可对配餐结果进行瞬时评判,评判结果为1-5颗星级评分,该评分结果在主显示界面和评价报告中均有呈现;11、系统可保存、输出、打印评价报告;12、系统支持读取膳食调查模型,支持一般人群、糖尿病饮食、孕期饮食、痛风饮食、学生饮食、外卖零食的营养模型;13、系统可不定时升级,与中国营养学会最新发布的指南和数据库有效关联;14、系统的营养评价结果显示直观,结果以动画、图表和文字相结合的形式显示,主界面显示营养素动态数值;15、配餐时,系统允许用户对不合理食物搭配选项进行即时修改,营养数据可同步计算;16、系统可通过界面提示合理化建议,并可在营养报告中体现;17、营养报告为彩色图文类型,可以导出、保存和打印输出;18、系统自带的营养数据库支持条码、IC芯片、RFID芯片和QR CODE等;1台3学生配餐系统(软件)1、采用局域网环境下的集中教学管理,配置为服务器端+学生端;学生端数量≥50;以账号形式登录;2、具有配一餐、配一日、配一周、配一月的食谱编辑功能及配一人、配多人等团体配餐功能;3、可分析脂肪来源,统计动物性脂肪和植物性脂肪在食物搭配中的数值和比例;4、可分析蛋白质来源,自动统计动物、植物、大豆蛋白在食物搭配中的数值和比例;5、可分析查看20种氨基酸数据;6、可分析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摄入数据;7、可限定过敏食物源,用以应对幼儿园或校园配餐时特殊群体的需求;8、可开具营养处方,能提供食物来源和专家建议内容;9、包含中医药膳模块。具有中草药管理、中医食疗库食疗方选择和查询、打印、维护功能;10、可提供简易和详细两种类型的配餐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图文并茂,包含饼图和雷达图,包含中国居民膳食宝塔分析,包含营养素的生理作用解读和营养支持建议;11、具有智能化自动配餐功能,根据定量表现,程序自动生成“平衡膳食食物分配方案”,可作为一日标准食谱使用;★12、具有配餐实训“即时监控画面”,有数据图形互动功能,由此实现随机监控配餐方案,即时修改配餐参数;13、具有专业版数据库编辑和管理功能,可采用“食材配餐”,也可选择“复合菜”(混合食物配餐),复合菜数据库自定义模式实现,能通过食物自定义分类,完成主食、主菜、副菜、汤羹、嗜好品等系列内容;14、食物配餐选择和检索时,增加有“模糊查找限定功能”,可实现“限定营养素食材的随机筛选和调用”;15、具有配餐用户的个体状况监控画面,根据用户预先录入的个人信息,自动计算出BMI、一日推荐RNI及营养指导个性化建议内容,作为配餐实训时的参考项目,有显示画面。16、配餐时,能随机调用“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标准5项、矿物质标准5项”的营养数值,进行即时比较分析,用饼图和雷达图等形式“随机即时显示”;配餐数据可长久保存和调用。1套4中国社区居民营养配餐系统(设备)1、可以在不同类型的PC平台运行,同时满足大型触摸屏社区卫生教育需要。2、系统支持国产自主研发平台。3、基本信息档案包含用户编号、姓名、性别、身高、体重、身体活动强度等。4、历史记录包含用户信息、配餐记录、评估报告档案等信息。5、档案查询可根据编号、用户姓名和日期查询,同时支持模糊查询。★6、系统包含独立模块,涵盖营养、运动、心理卫生和健康教育百科,可以应对营养指导、运动处方、心理咨询、健康干预等各种场合。7、膳食评估模块功能:7.1采用24H回顾法,可评估不同类型和各种年龄段的人群;可评估一日三餐+间餐(三餐两点);7.2可选择食物数量≥2000种,食物数据可进行倍数选择,也可进行克重选择;7.3食物按专项膳食结构分类,包括大类(一级分类)和小类(二级分类),大类和小类均可通过后台管理系统进行个性化编辑;7.4评价分析包含配餐列表、平衡膳食宝塔和专家建议三个模块;7.5评价报告可保存、输出和打印;7.6后台管理可进行营养评价RNI设置;8运动消耗模块功能:8.1分为日常消耗和运动消耗两个大的板块;8.2每个运动消耗类型均包含≥20种的图片用于选择,运动种类可自由添加;8.3选择运动类型后,可以设定运动频率和每次运动时间;8.4提供专家建议,解读内容包含运动频率、运动时间、运动总量相关;9心理测评模块功能:9.1包含各种类型心理学量表;9.2心理量表为问卷形式,针对量表提出的问题,每个问题都有独自的说明图片和解读文字;9.3问卷设置为每问必答,如果有遗漏问题,会自动弹出报警框,提醒用户;9.4问卷回答结束后,会提供测评结果;10健康百科模块功能:10.1能查看内容、放大、缩小;10.2通过后台管理,可以对类别和百科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添加或删除;10.3内容编辑支持文字、图片混合编辑模式,确保图文并茂;10.4百科内容支持大屏显示、查阅和输出保存、打印等功能。11食物查询模块功能:11.1支持类别查询和食物检索两种查询类型;11.2后台数据包含中国食物成分表所提供的食材数值;根据《中国食物成分表》的最新发布出版情况免费提供及时更新服务。11.3可定性查询,查询数据可加入临时数据库,便于检索和查验;11.4加入打印列表的数据,可以保存、输出和打印;12推荐食谱模块功能:12.1营养教学和健康教育模块,可以将查看内容放大、缩小;12.2通过后台管理,可以对类别和食谱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添加或删除;12.3支持文字、图片混合编辑模式,确保图文并茂;12.4食谱内容支持大屏显示、查阅和输出保存、打印等功能。13、本系统支持互动教育。硬件参数:1、产品尺寸(mm):≥1258×744×85,显示器尺寸(mm):≥1209×680,分辨率标准:≥1920×1080,屏幕悬挂模式:横屏,菜单语言:中文、英文。1台5互动式营养配餐系统(设备)1、便携式营养诊断工具;2、系统可以利用食物模型或食物卡片进行模拟配餐和营养数据采集;3、通过无线读写设备读取三维食物模型内部的IC数据芯片或图片表层黏贴的QRC等获取数据信息。4、营养诊断分析内容包含营养素数据分析和平衡膳食分析;5、系统具有扫码获取数据信息的功能,能识别条码或二维码,获取关联信息,调用程序数据库;6、利用可携带的数字食物模型或图片作为载体工具配餐。系统训练类型为配一餐训练为主,具有快速获取数据,快速评价,快速分析的特点;7、食物的各种营养素数据以动画、图表、文字形式呈现,数据包含能量、各种营养素数值,可判断所选食物的搭配合理性;8、可根据配餐结果,及时提示结果评定和结果分析,提供合理化的建议;9、配餐训练时,允许用户通过调整模型或卡片的组合搭配形式,修正不理想数据;10、系统包含软件和硬件两大部分,数据可实现通讯和数据库联动;★11、系统的核心硬件包含主机设备(国产麒麟或深度系统,CPU为麒麟或龙芯国产芯片)、RFID近端天线、配套食物模型、配餐专用数字食物卡片。1台6营养标签计算和生成系统(软件)1、本系统包含多个独立的数据库,可以由教师自由选择利用。数据库内容包括:已出版的全部版本的《中国食物成分表》,并免费更新后续新版本。2、含以下3个独立数据库(能量、重量、蛋白质营养数据)和检索功能:3、具备临时数据库存储功能,方便调用;4、具备基础食材计算功能,能自由导出≥2500种的食材数据;5、具备混合食物(复合菜肴)营养计算功能,能计算任意一个菜肴的营养成分;6、具备数据保存和导出功能;数据保存类型为常用的文本、电子表格等格式;★7、具备生成‘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功能,标签格式与国标标准(GB 28050—2011)一致。可显示6种(含)以上营养素数值,同时,这些数值可以根据教学任意选择;8.能同时满足普通打印机和条码打印机的两种(含)以上输出格式;9.配套相应的热敏条码打印机(分辨率203dpi、输出速度≥150mm/s、打印宽度108mm)。1套7便携式膳食调查工具箱(模型)1、模型分为9大类食物,具体包含:谷薯类、蔬菜类、水果类、肉类、水产品、乳类、大豆类、油脂类、嗜好品类。每一类食物可以提供“重量+能量密度”两种参数;2、模型材质:PE or PVC or PU or Slicon;3、提供对应的食物成分表,数据包含23种营养素数值列;4、此食物模型,含国标(GB 28050—2011)4+1食物营养标签;5、此食物模型,带有二维码数据标签。配套营养数据解读软件APP。1套8食物模拟卡(纸质卡片)1、食物写真图片等比、等尺寸;2、适用于糖尿病营养指导、营养教学、膳食调查等;3、食物种类包括:谷薯类、蔬菜类、水果类、鱼肉蛋类、豆乳类、油脂调味品、嗜好品;4、卡片数据,来源于《中国食物成分表》;★5、卡片带有二维码营养数据标签,配套营养数据解读软件APP。1套9血糖指数GI教育模型1、用于T2DM患者教育和饮食指导的专用工具,以生活中常见食物为主;2、模型分为高、中、低三个维度,表现不同食物的血糖指数GI分类;3、营养分析包含食物总量、能量及PFC等标准食物成分营养分析值;4、模型带有二维码数据标签,配套营养数据解读软件APP;5、参考2022版膳食指南和新版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1套10老年人吞咽困难指导食物模型1、产品有7种食物,每种食物有3个递进表现,合计21件为一套;2、7种食物为日常饮食指导时的常见食材,包含:大豆类食物、谷类食物、水果类食物、蔬菜类食物、蛋类或蛋类加工食品、水产类食物和肉类食物;3、每种食物均含有详尽的营养标签和混合食物营养成分分析数据表;4、每个混合食物,均有带有二维码数据标签,配套营养数据解读软件APP;5、食物模型材质为环保材质:PE or PVC or PU or Slicon;6、7种食物的三个过渡阶段包含:50-60岁进食模型、70-80岁进食模型和80岁以上进食模型,食物模型表现与人体咀嚼功能的退行阶段相吻合;7、模型带有二维码数据标签,配套营养数据解读软件APP。1套11青少年零食模型1、可用于儿童青少年常见零食食物认知;2、食物模型分为可推荐零食和不建议作为零食的食物两大类,具体内容为:脂肪含量高的食物、糖含量高的食物、盐分含量高的食物和富含蛋白质、富含维生素矿物质的嗜好品类食物;3、食物模型材质为环保材料:PE or PVC or PU or Slicon;4、食物模型应与中国儿童零食指南挂图相呼应;5、食物模型,提供对应的食物成分表(食物成分数据表);6、此食物模型,带有二维码数据标签,配套营养数据解读软件APP。1套12儿童食育金字塔(模型)1、分解组合类型迷你金字塔,满足儿童青少年平衡膳食教育的需要;2、层级结构,金字塔形状;3、金字塔表面有文字和图案说明,内容为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 2022 版内容(最新版);4、塔图案和说明与中国营养学会小学生学龄儿童推荐量数据相符;5、金字塔底边边长≤20 cm ,为可分解拆卸便携式。1个13液晶屏幕数字盐度计本产品属于食品级别,适用于厨房居家菜品汤品的盐度测试。参数说明1、测试范围:0.01%~5%;2、精度范围:0.01~1.99%(+/- 0.05%);3、测试方法:自动测试;4、测试环境:5℃~60℃,测试液体温度1~99℃;5、屏幕LCD带背光单色显示;6、测试头无铅无镍,不含双酚A。5个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2★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口村366号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址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3★交货条件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按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合同等要求进行验收。6★合同支付方式1、所有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并调试完毕,经最终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全额正规含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7★履约保证金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说明:中标人在与采购人合同签订时,以对公转账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结束且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报告及收据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要求,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户名: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账号:3500189630705000132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其他商务要求★本项目其他商务要求★8.货物包装方式、交货、安装及培训要求8.1货物包装方式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除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8.2交货及安装8.2.1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免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8.2.2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7天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中标人人员在进行安装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8.2.3中标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的进度计划表。8.2.4中标人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中标人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8.2.5本项目所有辅材、线材均需正规品牌,质量安全、可靠。8.2.6中标人所提供产品、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对有关产品、服务的相关标准的规定及强制性要求、认证。8.3技术培训8.3.1中标人应根据货物特点,对采购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操作、维修、保养等方面的专业培训,直至能独立操作。采购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更换不具有货物专业知识和熟练操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标人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采购人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8.3.2提供现场培训,可根据采购人需求举办不定期培训,帮助用户提高日常基本维护设备的水平,达到系统地操作、管理设备,满足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9.售后服务要求9.1免费保修期:所有货物均须提供叁年免费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9.2在保修期内进行设备安全调试;上门维修保养及更换配件;设备若发生非人为故障,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的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要求,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发生需紧急维修的情况,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4小时内,无条件到达现场维修。中标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维修,其产生的费用及因中标人维修延误造成采购人其他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重大问题或其他较难解决的问题应在4个工作日内给予方案并解决,若在4个工作日内无法及时排除故障,中标人应提供与该设备型号、规格及技术指标相一致的备品或更新的兼容产品以保证正常运行,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及时修复,保修期将相应顺延。如中标人未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对采购人提出出现问题的设备进行维修、调试,中标人应承担因延迟维修、调试造成的损失。9.3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收到采购人的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要求,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中标人仍应负责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只能收取配件费(包含试剂、耗材、耗品)成本费,并承诺最低优惠,免收人工服务费。9.4所有货物保修服务均为中标人上门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9.5凡与本采购设备相连接的其他设备装置,中标人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10.技术资料要求中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含全套中文安装、操作和维护使用说明书,对参数中涉及的软件功能永久更新,其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内):10.1产品技术说明书;10.2安装手册(含所需的软件安装序列号、光盘);10.3操作手册;10.4维修手册(含设备线路图);10.5出厂明细表(装箱单);10.6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认证书和合格证书(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副件);10.7本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其他资料。★11.验收:11.1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11.1.1验收标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设备(未经二次销售,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标识、产地、出厂日期、生产序列号等),并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验收以中标人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为依据;11.1.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为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11.1.2.1出厂检验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第11.1.1条验收标准的要求。11.1.2.2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设备安装完毕后,设备进行为期30天的试运行。11.1.2.3最终验收11.1.2.3.1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由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按第11.1.1条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采购人将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最终验收。采购人有权另行从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专家库中抽取三位专家参与最终验收,三位专家均通过方视为最终验收合格,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验收结果如发现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中标人提出索赔。如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采购人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中标人提出索赔。11.1.2.3.2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1.1.2.3.3如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存在技术缺陷或事故隐患造成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中标人应当对该损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11.3在验收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中标人对上述采购人提出修理、更换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三日内提出,并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异议,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七日内,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采购人代表共同复验。11.4本项目合同的书面验收报告只是证明中标人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参数截至出具的设备最终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中标人对合同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责任的解除。潜在缺陷是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中标人应对纠正潜在缺陷负全部责任,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中标人应进行修理或更换。★12.本项目合同有效期至本项目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13.本项目投标总价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运输、安装(含布线)、设备、配件、线材、管材、耗材、调试、培训、税费、售后、交付、验收等所有根据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中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4.违约责任14.1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标准交付货物的违约责任:中标人所交付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部分或全部货物,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偿付被拒货物货款的30%的违约金。14.2中标人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4.2.1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交货(不可抗力除外),须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延期交货违约金按迟交货物金额的万分之二(每日)计算。14.2.2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中标人应按货款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全部损失。14.2.3若中标人不能交货的,中标人应按货款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全部损失。14.3中标人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14.3.1若中标人所供货物在质保期头三个月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免费更换全部设备,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采购人交易价30%的违约金。14.3.2在质保期内,若中标人所供货物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采购人提供的修理记录,由中标人负责为采购人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且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采购人交易价30%的违约金。14.3.3依据合同规定采购人提出换货的,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天内无条件更换至合格,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更换后的产品还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中标人全额退还货款且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货款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14.3.4中标人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次,并有权另请第三人代为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以上情形累计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14.4因中标人违约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从未付的合同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14.5中标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应当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采购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采购人为索赔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全部费用。14.6违约终止合同:中标人存在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在采购人发出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4.6.1如果中标人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14.6.2中标人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14.7在签订本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4.8按本项目合同约定采购人选择解除合同的,自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中标人之日起合同解除,中标人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采购人不支付中标人任何费用,中标人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异议期为7日。中标人应当在合同解除后5日内退还采购人支付的所有费用(如有),自费运回所交付的货物。14.9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7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5.知识产权15.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15.2若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中标人中标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15.3软件为采购人永久使用,中标人或软件生产制造商须提供软件产品的授权许可。★16.解决争议的方法本项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不可抗力17.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7.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四、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2.1、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三、合同金额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3.2合同总价组成:___________;3.3其他需说明事项:___________;四、合同标的交付4.1交付时间:___________4.2交付地点:___________4.3交付条件:___________4.4供货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营养指导实训室设备 教学仪器 人体成分分析仪 学生配餐系统 居民营养配餐系统 互动式营养配餐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