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整治工程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清远市清新区公路事务中心2024)



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C24-ZC040
项目名称: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5,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765,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公路工程施工
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
1(宗)
详见采购文件
1,765,6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①2024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②2024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2024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扫描件或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具备相关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不能为大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须为建筑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监狱企业,则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交安B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C类证书)【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至 2024年07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公路事务中心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新城路16号
联系方式:0763-5824243(联系人:黄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
联系方式:0763-3920286-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小姐
电话:0763-3920286-607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6日

相关附件:

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磋商文件(2024071602).zip

委托协议.pdf

附件1:资格承诺函.docx

图纸-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7.3.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清远市清新区公路事务中心

行政区域
清远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17: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3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预算金额
¥176.5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雷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763-3920286-607

采购单位
清远市清新区公路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新城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63-5824243(联系人:黄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63-3920286-607

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803-2024-01858采购项目编号:GDYC24-ZC040项目名称: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公路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磋商邀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公路事务中心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采购计划编号:441803-2024-01858采购项目编号:GDYC24-ZC04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765,6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采购包预算金额:1,765,6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公路工程施工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1(宗)详见第二章1,765,6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工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①2024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②2024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2024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扫描件或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具备相关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重大-第2页-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不能为大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须为建筑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监狱企业,则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交安B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C类证书)【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第3页-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公路事务中心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新城路16号联系方式:0763-5824243(联系人:黄先生)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联系方式:0763-3920286-6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雷小姐电话:0763-3920286-607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说明:1.磋商文件第四章中“5.详细评审”:评审表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响应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不齐全的,该项评分为零分。2.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格式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与审查表或评审表不一致的,按第四章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及“5.详细评审”的要求提供即可。磋商文件没有作出特定要求或格式要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提供。(二)项目需求一览表:采购标的数量工期采购预算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1宗自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工人民币1,765,600.00元(三)项目概况:1.项目建设地点:清新区白莲路口。2.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清新区白莲路交叉口改造,交叉口的信号灯设置,电子警察设置,过路涵洞路段改造及人行道改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图纸为准。采购包1(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工标的提供的地点清新区白莲路口,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20%,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其中预付款总额的50%为工程预付款,另外50%为工人工资预付款,工人工资预付款需转入工人工资专户,预付款在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全部扣回,成交供应商申请第一期进度款时需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凭证。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2期:支付比例60%,按项目进度完成合同工程量清单(监理签证为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进度付款最低限额:50万元。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4号)、《转发省人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清人社〔2019〕4号)中的相关规定,供应商须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每期工程进度款中工人工资款的比例为20%。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建规范[2019]1号)中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等相关制度,并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管理。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3期:支付比例10%,交工验收完成,结算报告提交至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核定案价款的90%。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4期:支付比例10%,工程余款(含3%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项目建设完成后,采购人组织复查和核查验收。(1)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本次项目的现场实际情况,自行测量、编制本项目施工组织方案。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审定的方案进行施工,并保证本项目经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2)若项目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金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标的提供的地点其他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本工程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根据财政审核的结算价按实结算,要求为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政府申报)、临时水电接驳费、临时道路修建费等,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2.本项目采用报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1)有效报价范围:0%≤报价下浮率≤100%;(2)其中采购预算中包含了安全生产费26366元、工程保险费6961元和工程预备费58727元,为固定价,不作下浮。3.响应供-第6页-应商应被认为在填报磋商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招标的所有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磋商报价内。开标后,任何因响应供应商的疏漏而提出的不利于采购人的合同单价、合价的调价申请将不被接受。4.该工程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等方面的工作,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所有障碍,不得残留、堆弃障碍物等,所需费用必须包含在磋商报价中。(二)承揽项目方式1.磋商报价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管理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安全生产措施费、材料检验费、利润、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等上涨风险费用)。合同价款应包括临时水电接驳费、临时道路修建费等。按照采购清单、要求单价含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政府申报)等,并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3.供应商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后,不得违法分包或转包。如果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分包安全责任,但分包人不能对其被分包的项再对外分包。成交供应商对整个项目负连带责任。(三)质量要其他,求及安全要求: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公路工程质量标准》及《公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要求。2.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3.施工安全要求:在施工期间,必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施工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期间,要与采购人协商,以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三)质量保修期:1.工程的保修项目保修期1年。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若成交供应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则按成交供应商的标准执行。保修期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之日起计算。2.成交供应商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的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3.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修复。4.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整个项目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成交供应商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5.质保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上门维修,即由成交供应商派员到采购人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如有产生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按要求返工,施工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因采购人人为或不可抗力的除外),返工部分的保质期在返工验收之日起顺延。(四)结算方式:1.本项目按实结算。合同价款=(采购预算金额-安全生产费-预备费-工程保险费-第7页-)×(1-成交下浮率)+安全生产费+预备费+工程保险费;工程结算价以清新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为准。2.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3)成交通知书;(4)竣工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5)工程结算书(加盖采购人公章)。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限为采购人向财政拨款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拨款部门审核及拨付到账所需的时间),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履行支付义务。4.采购人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成交供应商未能如期提供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限,采购人因此而顺延付款时限的,不减轻或免除成交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履行的各项义务和承担的各项责任。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响应供应商根据下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详细的方案:(1)须包括技术、物资、劳动组织准备方案,施工到竣工验收方案;(2)方案应当完整合理,具体可行,满足采购需求。2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响应供应商根据下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详细的方案:(1)须包括施工过程进度安排,工期计划安排,工期保障措施;(2)方案应当完整合理,具体可行,满足采购需求。3施工质量控制方案响应供应商根据下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详细的方案:(1)须包括工程技术施工管理方案,材料质量控制方案,工人技术把控方案。(2)方案应当完整合理,具体可行,满足采购需求。4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响应供应商根据下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详细的方案:(1)须包括施工的各个环节安全保证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管控措施。(2)方案应当完整合理,具体可行,满足采购需求。5后勤保障方案响应供应商根据下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详细的方案:(1)须包括响应时间、到场时间、人员调度、服务承诺。(2)方案应当完整合理,具体可行,满足采购需求。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公路工程施工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宗1.001,765,600.001,765,600.00100.0建筑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一)项目要求:1.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规分包。-第8页-2.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风险(1)施工期间人工费、材料(水泥、商品混凝土及其它主材,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及主材造价占总造价权重指定除外)及机械台班价格波动。(2)施工期间主材市场价格波动。(3)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措施项目费(含临时设施费用)一般不得调增。(4)在合同工期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所有为达到在合同工期内完工所需的各种项目措施和费用。3.发生签证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依据、详细情况及计价过程,并由采购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才有效。4.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办理本项目的所必要的各种报批手续,若项目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成交供应商保证其雇佣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管理,施工人员不得有违法活动;如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及其雇佣的员工自行承担,并负责消除负面影响。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采购人派出的人员监督,并按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完成工程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否则要返工处理,返工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不返工,则当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7.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施工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不发生一般或以上级别安全事故,如发生一切工伤事故及机械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8.实施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施工安全,规范设置社工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路段行车、行人安全畅通,严禁随地弃倒施工垃圾,减少噪音及粉尘污染;必要时请有关部门配合做好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确保项目按期顺利完成。9.现场开挖埋地电缆、管线,需采取停电和迁移外电线路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未采取保护措施,严禁施工安装;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时,需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线路杆倾斜,倒伏等。10.临时电源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防止人身触电和设备火灾。所有用电设备、机具需做好接地、接零保护。可能遭受雷击和雷电感应的设备需设避雷装置。施工安装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PE线上不准装设开关或熔断器。11.正常运行会产生火花和表面温度较高的产品,应远离可燃物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按有关规1定设置消防器材;保持安全和操作通道畅通。(二)施工要求及质量标准:1.项目质量控制标准:(1)本项目质量管理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及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2)成交供应商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和有关规定,采购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成交供应商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使用材料的要求:所有材料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3.工程变更要求:(1)对采购人根据工程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并按实际完成工程-第9页-量结算。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执行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关定额及相关文件。工程材料、人工价格按当期工程材料指导价,无指导价的,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2)设计变更、增减工程应先经监理单位(若有)及采购人确认后才能进行施工。设计变更、增减工程发生之日起的七天内,成交供应商应将现场签证单交监理人(若有)、采购人确认,过期不再补签证,且现场签证单须由采购人连续编号。经采购人盖章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才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凡未经采购人盖章确认的签证,其增加的费用不予支付,视为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三)工程竣工资料:1.档案收集: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工程档案的收集、汇总、整理工作。2.档案提交:成交供应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要求,按规格编制成册的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提交采购人归档,并同时提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四)工期延误:合同履行期间,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或成交供应商各施工班组间交叉作业引起的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在合同价款扣除人民币1000元/天。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10页-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供应商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123注: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第58页-格式二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询问函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DYC24-ZC040)的响应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第59页-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项目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60页-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1: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2: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___________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代理机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_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第61页-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62页-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63页-格式二十四: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响应)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响应)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函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第64页--第65页-格式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66页-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67页-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803-2024-01858采购项目编号:GDYC24-ZC040项目名称: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公路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公路事务中心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采购计划编号:441803-2024-01858采购项目编号:GDYC24-ZC04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765,6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采购包预算金额:1,765,6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公路工程施工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1(宗)详见第二章1,765,6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工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①2024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②2024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2024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扫描件或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具备相关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不能为大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须为建筑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监狱企业,则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交安B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C类证书)【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公路事务中心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新城路16号联系方式:0763-5824243(联系人:黄先生)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联系方式:0763-3920286-6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雷小姐电话:0763-3920286-607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说明:1.磋商文件第四章中“5.详细评审”:评审表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响应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不齐全的,该项评分为零分。2.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格式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与审查表或评审表不一致的,按第四章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及“5.详细评审”的要求提供即可。磋商文件没有作出特定要求或格式要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提供。(二)项目需求一览表:采购标的数量工期采购预算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1宗自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工人民币1,765,600.00元(三)项目概况:1.项目建设地点:清新区白莲路口。2.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清新区白莲路交叉口改造,交叉口的信号灯设置,电子警察设置,过路涵洞路段改造及人行道改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图纸为准。采购包1(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工标的提供的地点清新区白莲路口,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20%,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其中预付款总额的50%为工程预付款,另外50%为工人工资预付款,工人工资预付款需转入工人工资专户,预付款在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全部扣回,成交供应商申请第一期进度款时需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凭证。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2期:支付比例60%,按项目进度完成合同工程量清单(监理签证为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进度付款最低限额:50万元。执行《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4号)、《转发省人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清人社〔2019〕4号)中的相关规定,供应商须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每期工程进度款中工人工资款的比例为20%。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建规范[2019]1号)中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等相关制度,并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管理。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3期:支付比例10%,交工验收完成,结算报告提交至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核定案价款的90%。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4期:支付比例10%,工程余款(含3%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项目建设完成后,采购人组织复查和核查验收。(1)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本次项目的现场实际情况,自行测量、编制本项目施工组织方案。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审定的方案进行施工,并保证本项目经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2)若项目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金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其他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 1.本工程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根据财政审核的结算价按实结算,要求为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政府申报)、临时水电接驳费、临时道路修建费等,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本项目采用报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 (1)有效报价范围:0%≤报价下浮率≤100%; (2)其中采购预算中包含了安全生产费26366元、工程保险费6961元和工程预备费58727元,为固定价,不作下浮。 3.响应供应商应被认为在填报磋商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招标的所有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磋商报价内。开标后,任何因响应供应商的疏漏而提出的不利于采购人的合同单价、合价的调价申请将不被接受。 4.该工程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等方面的工作,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所有障碍,不得残留、堆弃障碍物等,所需费用必须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二)承揽项目方式 1.磋商报价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管理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安全生产措施费、材料检验费、利润、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等上涨风险费用)。合同价款应包括临时水电接驳费、临时道路修建费等。按照采购清单、要求单价含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政府申报)等,并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3. 供应商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后,不得违法分包或转包。如果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分包安全责任,但分包人不能对其被分包的项再对外分包。成交供应商对整个项目负连带责任。 (三)质量要求及安全要求: 1.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公路工程质量标准》及《公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要求。 2.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施工安全要求:在施工期间,必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施工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期间,要与采购人协商,以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 (三)质量保修期: 1.工程的保修项目保修期1年。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若成交供应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则按成交供应商的标准执行。保修期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成交供应商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的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修复。 4.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整个项目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成交供应商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5.质保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上门维修,即由成交供应商派员到采购人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如有产生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按要求返工,施工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因采购人人为或不可抗力的除外),返工部分的保质期在返工验收之日起顺延。 (四)结算方式: 1. 本项目按实结算。合同价款=(采购预算金额-安全生产费-预备费-工程保险费)×(1-成交下浮率)+安全生产费+预备费+工程保险费;工程结算价以清新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为准。 2.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成交通知书; (4)竣工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5)工程结算书(加盖采购人公章)。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限为采购人向财政拨款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拨款部门审核及拨付到账所需的时间),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履行支付义务。 4.采购人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成交供应商未能如期提供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限,采购人因此而顺延付款时限的,不减轻或免除成交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履行的各项义务和承担的各项责任。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响应供应商根据下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详细的方案: (1)须包括技术、物资、劳动组织准备方案,施工到竣工验收方案; (2)方案应当完整合理,具体可行,满足采购需求。2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响应供应商根据下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详细的方案: (1)须包括施工过程进度安排,工期计划安排,工期保障措施; (2)方案应当完整合理,具体可行,满足采购需求。3施工质量控制方案响应供应商根据下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详细的方案: (1)须包括工程技术施工管理方案,材料质量控制方案,工人技术把控方案。 (2)方案应当完整合理,具体可行,满足采购需求。4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响应供应商根据下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详细的方案: (1)须包括施工的各个环节安全保证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管控措施。 (2)方案应当完整合理,具体可行,满足采购需求。5后勤保障方案响应供应商根据下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详细的方案: (1)须包括响应时间、到场时间、人员调度、服务承诺。 (2)方案应当完整合理,具体可行,满足采购需求。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公路工程施工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宗1.001,765,600.001,765,600.00100.0建筑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项目要求:1.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规分包。2.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风险(1)施工期间人工费、材料(水泥、商品混凝土及其它主材,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及主材造价占总造价权重指定除外)及机械台班价格波动。(2)施工期间主材市场价格波动。(3)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措施项目费(含临时设施费用)一般不得调增。(4)在合同工期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所有为达到在合同工期内完工所需的各种项目措施和费用。3.发生签证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依据、详细情况及计价过程,并由采购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才有效。4.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办理本项目的所必要的各种报批手续,若项目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成交供应商保证其雇佣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管理,施工人员不得有违法活动;如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及其雇佣的员工自行承担,并负责消除负面影响。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采购人派出的人员监督,并按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完成工程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否则要返工处理,返工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不返工,则当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7.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施工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不发生一般或以上级别安全事故,如发生一切工伤事故及机械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8.实施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施工安全,规范设置社工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路段行车、行人安全畅通,严禁随地弃倒施工垃圾,减少噪音及粉尘污染;必要时请有关部门配合做好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确保项目按期顺利完成。9.现场开挖埋地电缆、管线,需采取停电和迁移外电线路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未采取保护措施,严禁施工安装;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时,需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线路杆倾斜,倒伏等。10.临时电源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防止人身触电和设备火灾。所有用电设备、机具需做好接地、接零保护。可能遭受雷击和雷电感应的设备需设避雷装置。施工安装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PE线上不准装设开关或熔断器。11.正常运行会产生火花和表面温度较高的产品,应远离可燃物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保持安全和操作通道畅通。 (二)施工要求及质量标准:1.项目质量控制标准:(1)本项目质量管理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及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2)成交供应商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和有关规定,采购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成交供应商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使用材料的要求:所有材料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3.工程变更要求:(1)对采购人根据工程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执行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关定额及相关文件。工程材料、人工价格按当期工程材料指导价,无指导价的,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2)设计变更、增减工程应先经监理单位(若有)及采购人确认后才能进行施工。设计变更、增减工程发生之日起的七天内,成交供应商应将现场签证单交监理人(若有)、采购人确认,过期不再补签证,且现场签证单须由采购人连续编号。经采购人盖章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才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凡未经采购人盖章确认的签证,其增加的费用不予支付,视为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三)工程竣工资料:1.档案收集: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工程档案的收集、汇总、整理工作。2.档案提交:成交供应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要求,按规格编制成册的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提交采购人归档,并同时提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四)工期延误:合同履行期间,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或成交供应商各施工班组间交叉作业引起的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在合同价款扣除人民币1000元/天。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清远市清新区公路事务中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下浮率6报价要求采购包1:0% - 100% 7 现场踏勘否 8 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响应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10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 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 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本项目非多包组招标14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执行。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 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8 其他其他补充,(一)中标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须于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结果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RMB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如经评审后招标失败再重新招标的项目服务费需上浮20%)。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1)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或银行转账付款方式; 2)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 收款人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14601001003) 账号:8002 0000 0108 9854 7 2.响应供应商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 (二)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具体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三)纸质响应文件份数: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1份,供采购人归档。纸质版响应文件必须是通过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软件生成的加了系统水印的响应文件打印的纸质版。19 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时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吴美娇电话:0763-3920286传真:0763-3920228邮箱:gdyc3920288@163.com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邮编:5115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清新大道16号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三楼电话:0763-5813296邮编:511800传真:0763-5813296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①2024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②2024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2024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扫描件或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具备相关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9特定资格要求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交安B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10特定资格要求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C类证书)【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1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不能为大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须为建筑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监狱企业,则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响应承诺函响应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且内容无错误的。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响应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须提供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3响应文件的签署和盖章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的。【上传整本响应文件】4磋商报价磋商下浮率报价在规定的报价范围内,且是固定唯一值的;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上传整本响应文件】6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采购包1(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45.0分技术部分4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项目施工组织方案1 (5.0分)响应供应商按采购需求编制方案,方案包含《第二章 采购需求》“其他商务需求”中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列明的内容,符合内容要求的,每个方案得2.5分,基础分共5分。无相关描述的不得分。项目施工组织方案2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4.0;7.0;10.0;)在包含上述“项目施工组织方案1”内容基础上,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加分: (1)方案详细、合理,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的,得10分; (2)方案较详细、合理,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的,得7分; (3)方案详细程度一般,可行性和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 (4)方案较简单,可行性和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 (5)无相关描述的不得分。项目施工进度计划1 (3.0分)响应供应商按采购需求编制方案,方案包含《第二章 采购需求》“其他商务需求”中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列明的内容,符合内容要求的,每个方案得1分,基础分共3分。无相关描述的不得分。项目施工进度计划2 (7.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7.0;)在包含上述“项目施工进度计划1”内容基础上,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加分: (1)方案详细、合理,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的,得7分; (2)方案较详细、合理,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的,得5分; (3)方案详细程度一般,可行性和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 (4)方案较简单,可行性和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 (5)无相关描述的不得分。施工质量控制方案1 (3.0分)响应供应商按采购需求编制方案,方案包含《第二章 采购需求》“其他商务需求”中的“施工质量控制方案”列明的内容,符合内容要求的,每个方案得1分,基础分共3分。无相关描述的不得分。施工质量控制方案2 (7.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7.0;)在包含上述“施工质量控制方案1”内容基础上,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加分: (1)方案详细、合理,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的,得7分; (2)方案较详细、合理,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的,得5分; (3)方案详细程度一般,可行性和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 (4)方案较简单,可行性和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 (5)无相关描述的不得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1 (3.0分)响应供应商按采购需求编制方案,方案包含《第二章 采购需求》“其他商务需求”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列明的内容,符合内容要求的,每个方案得1分,基础分共3分。无相关描述的不得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2 (7.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7.0;)在包含上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1”内容基础上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加分: (1)方案详细、合理,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的,得7分; (2)方案较详细、合理,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的,得5分; (3)方案详细程度一般,可行性和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 (4)方案较简单,可行性和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 (5)无相关描述的不得分。商务部分技术负责人 (3.0分)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 注:须同时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和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指劳动合同,或2024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1个月的响应供应商为其购买社会保险证明);以上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拟派各岗位人员情况 (12.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拟派各岗位人员(包括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每具备1类人员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须同时提供:①人员相关证书;②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指劳动合同,或2024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1个月的响应供应商为其购买社会保险证明);以上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拟投入各岗位人员一岗一证不得重复。施工机械 (14.0分)根据供应商具备推土机、平地机、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起重机、摊铺机各项机械设备的进行评审:每提供1种机械得2分,本项最高得14分。 注:机械设备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机械设备的购置发票(或产权证明);机械设备为供应商租赁的,除机械设备的购置发票(或产权证明)外还应同时提供与机主的租赁合同,上述证明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无则不得分。后勤保障方案 (4.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4.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的后勤保障方案(响应时间、到场时间、人员调度、服务承诺等)进行评分: 1)方案包括上述四项内容,能为采购人制定贴身的日常后勤保障方案,响应时间≤30分钟,到场时间≤1小时,人员调度合理,服务承诺具体全面,得4分; 2)方案包括上述四项内容,能提供详细合理的日常后勤保障方案,响应时间≤60分钟、到场时间≤2小时,人员调度和服务承诺均符合项目需求的,得2分; 3)方案缺少一项或多项上述内容,或响应时间>60分钟,或到场时间>2小时,或人员调度和服务承诺有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 4)没有提供后勤保障方案的,得0分。项目业绩情况 (12.0分)响应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承担过公路工程项目的: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4分,没有业绩或没有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本项目最高得12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双方盖章)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合同没有体现项目内容的,可提供设计图纸或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或竣工验收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高(相当于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60%为报价最高,评标基准价为 1-60%=40%,得满分 ;有投标报价为 50%,投标报价为 1-50%=50%;以此类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6.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发包方:清远市清新区公路事务中心承包方: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清远市清新区公路事务中心承包方(乙方):合同签订地点:清远市清新区公路事务中心为保质保量完成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使工程施工能够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清新区白莲路口整治工程2、建设地点:清新区白莲路口,采购人指定地点。3、工程内容:清新区白莲路交叉口改造,交叉口的信号灯设置,电子警察设置,过路涵洞路段改造及人行道改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图纸为准。第二条建设规模、面积(工程量)和承包工程的范围和内容:清新区白莲路交叉口改造,交叉口的信号灯设置,电子警察设置,过路涵洞路段改造及人行道改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图纸为准。第三条本合同承包工程的工期为:自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工。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条件、期限:1、本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责任缺陷期为1年,在责任缺陷期内,维修费由乙方负责,责任缺陷期完成后,维修费乙方不负责。2、工程的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3、乙方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的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4、响应时间:接到甲方通知后()分钟内响应,()小时内赶到现场,()小时内修复。5、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整个项目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成交供应商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6、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维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如有产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按要求返工,施工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人为或不可抗力的除外),返工部分的保质期在返工验收之日起顺延。第五条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工程造价、包税金、包安全生产、包工程一切险的单价包干的方式,最终结算以清新区投资审核中心审定价格为准。第六条本项目工程合同价暂按(施工图预算-安全生产费-工程预备费-工程保险费)×(1-成交下浮率)+安全生产费+工程预备费+工程保险费,即大写:(¥元)签订,最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最终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进行结算。其中:成交下浮率:%;安全生产费26366元、工程保险费6961元和工程预备费58727元,为固定价,不作下浮。第七条甲方责任:1、向乙方无偿提交一阶段施工图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各一套。2、协助乙方解决施工场地,协助解决施工用电问题。3、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当地发生的矛盾。4、确保按支付条款履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5、及时组织解决乙方在施工中遇到因各种情况不符等客观原因而引起的施工变更设计方案,及时批复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和工期的增加报告。6、及时进行每一工序的验收,按约定组织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第八条乙方责任:1、按工程建设所需的机械设备数量进场,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2、必须确保安全生产,无论大小工程事故(含伤亡),概由乙方负责。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经乙方全力抢救后仍造成损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3、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首次申请工程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5、乙方交付的工程不符合相关规范、条例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6、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九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一阶段施工图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试验(各种试件和材料的检测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本工程质量必须参照国家认定的质量标准,并接受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第十条计量支付条款:甲、乙双方按验收核定工程量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具体支付条约如下:1期:支付比例20%,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其中预付款总额的50%为工程预付款,另外50%为工人工资预付款,工人工资预付款需转入工人工资专户,预付款在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全部扣回,成交供应商申请第一期进度款时需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口整治工程 公路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