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 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招标公告(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4)



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

投资项目代码
2403-440106-04-01-182372

投资项目名称
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

标段(包)名称
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广园快速以南,圃兴路以西。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总用地面积17974.19㎡,可建设用地面积15992.98㎡,绿地用地面积1981.21㎡。绿地率≥ 35%,建筑密度≤30%,容积率≤3.88,计容建筑面积≤62100㎡,总建筑面积约85464㎡,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22523㎡,住宅面积约54585㎡。建筑高度≤100米,层数暂定为33层,涉及地铁二十一号线黄村站至棠东站地铁保护区范围。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及发包人选定方案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设计人应给予修改。

招标内容
设计人需根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立项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以及满足项目验收与投入使用必须实施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设计工期60日历天,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合同。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811.90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国内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③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7月17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8月9日 9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8月9日 9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8月9日 9时0分
开标地点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9楼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18802016522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罗工、何工
联系电话
020-87575800-81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886621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附件:
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合同.zip
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pdf
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pdf
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docx
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docx
招标人声明.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idc error#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有限数量制评审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9楼联系人:张工电话:1880201652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联系人:罗工、何工电话:020-87575800-8101.1.4招标项目名称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1.7项目投资估算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2设计服务期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情形。1.5费用承担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形式:/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如中标人不具备项目中部分专业工程相应设计资质,中标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该专业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分包不免除中标人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补充公告、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疑问提交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提出。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指引。提问一律不得署名。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将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发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形式:招标文件的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3.2.3报价方式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报价。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总限价且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全费用综合单价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3.3.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注: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能够实现保证目的的形式。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1)如采用现金、支票或者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查询的信息为准。(2)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及地点)。(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具及递交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操作指引为准。(4)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注:①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②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③投标保证金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不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技术文件”除外)。相关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指引。3.7.3(B)投标文件盖章或签字要求除“技术文件”外,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除外)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指引。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签字或盖章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主)投标函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1投标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2设计服务期按招标文件要求3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二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盖单位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三三、合作设计协议书(适用于合作设计,否则可不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投标项目名称:。致:,(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和香港不单独参加投标的设计企业)作为投标人(即“申请人”,下同),(符合招标公告第3条资质条件的企业)的合作设计方,参与本项目进行合作设计。若中标,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作设计方授权委托(符合招标公告第3条资质条件的企业)代表所有合作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合作设计方:(盖章)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分工内容: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分工内容:格式四四、投标保证金格式五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招标工程量全费用综合单价限价(元/㎡)全费用综合合价限价(元)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元/㎡,含税)投标报价合价(元,含税)备注一工程设计费㎡8546495.008119080.00投标总报价(元,含税)投标总报价(元,含税)投标总报价(元,含税)投标总报价(元,含税)投标总报价(元,含税)投标总报价(元,含税)投标总报价(元,含税)大写:小写:注:1算术复核:(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投标报价合价÷招标工程量”,如投标人的报价与上述公式计算不一致,以投标报价合价为准修正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如果报价合价不等于总报价的,以报价合价为准,修正总报价,但报价合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如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超出相应的最高投标总限价,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5)所有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结算原则见合同约定。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六:拟投入本项目设计服务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职称及专业注册证或资格证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备注附: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人员简历姓名姓名年龄年龄学历学历职称职称专业专业拟在本项目任职拟在本项目任职注册证或资格证注册证或资格证注册证或资格证毕业学校毕业学校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在该项目中的任职在该项目中的任职委托人及联系电话附: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二部分: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格式自拟)#idc error#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3-440106-04-01-18237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园快速以南,圃兴路以西。2.1.3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7974.19㎡,可建设用地面积15992.98㎡,绿地用地面积1981.21㎡。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容积率≤3.88,计容建筑面积≤62100㎡,总建筑面积约85464㎡,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22523㎡,住宅面积约54585㎡。建筑高度≤100米,层数暂定为33层,涉及地铁二十一号线黄村站至棠东站地铁保护区范围。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及发包人选定方案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设计人应给予修改。2.1.4投资总额:人民币约8875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约61174万元。2.1.5设计服务期:设计工期60日历天,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合同。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2.2招标内容:设计人需根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立项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以及满足项目验收与投入使用必须实施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在编制设计方案(含沙盘模型)过程中,根据发包人需求对实际功能布局进行深化优化,在现行政策规定下完成设计方案审查并同步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设计方案审查范围包括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建筑平立面、环境节能保护等(具体以发包人要求及规划报建主管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为准)。(2)设计主要阶段工作内容: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整版施工图编制和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含竣工图审核盖章),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人防、消防、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系统、暖通、室内装修、电梯、安防设计、标识导引系统、防雷、环保工程、幕墙工程、室外市政、园林工程、市政道路、市政管线、暗渠改道、管线综合平衡、设备选型意见等专业内容,不含基坑支护设计。(3)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专项工程设计。根据绿色建筑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绿色建筑设计工作,负责广州绿色建筑施工图备案,并负责绿色建筑设计申报资料,完成并跟进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的申报、推荐、审查、公示、公布等各个环节工作直至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4)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正向设计并在设计阶段应用):要求全专业采用BIM正向设计并完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BIM技术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应用,按要求提供BIM设计模型并通过审查(住建部门三维数字化审查),竣工验收阶段需完成上传验收系统、通过竣工验收及备案。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BIM技术,要求在项目前期编制全过程BIM实施规划,组织编制设计阶段BIM任务书、划分工作界面和技术管理要求;利用BIM模块进行参数化设计、虚拟仿真漫游、日照能耗分析、交通线规划、面积统计、结构分析、风向分析、环境分析、疏散模拟、造价分析等等;利用BIM模型进行设计协调及优化,完成设计方案复核、碰撞检测、三维管线综合、竖向净空优化等BIM应用,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报告;组织、参与BIM专题会、协调会;对BIM数据进行管理和维护,充分考虑BIM成果的复用性和沿用性,有效衔接施工管理工作。BIM技术造价应用方面:包括实现直接提取工程量,导出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软件可互为衔接转换等;将BIM模型等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存档以及编号移交给发包人并保存至发包人BIM平台(如有)。(5)其他工作: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设计变更估算、方案比选估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含场地平整、管线迁移、临设搭建等)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细化设计过程的投资控制工作要求,包括分解、落实、反馈各阶段、各专业技术经济指标、限额设计量化指标;2)技术配合工作:发包人后续各类(含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含竣工图审核盖章);3)报建配合工作:立项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用地、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设计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设计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发包人的设计评审、发包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6)按照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审批(如有)要求,需在建设方案中编制“古树名木及大树保护、历史文化风貌保护、防范大规模拆建”等三个专篇内容,进行方案比选及论证,确保建设方案科学、合理、合规。配合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审批(如有)、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验收,提供咨询服务等。按照树木资源摸查报告和绿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编制设计方案阶段的《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深度按照《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技术指引》,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批(如有)。(7)装配式建筑设计,装配率需满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规定的要求。(8)工程设计总承包管理:对其设计工作范围内的专业设计单位全面全方位管理,确保各专业之间的设计界面和工作内容清晰、避免设计重复或交叉,对发包人另行发包的设计单位(本项目基坑支护设计发包人已另行发包)提交给发包人的设计成果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预审把关,总体协调确保各专业各阶段设计成果有效对接,保证本合同工程各专业接口及与周边工程良好衔接。具体按合同第二章约定执行。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2.3前期服务机构说明可研编制单位: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5本项目最高投标总限价(含税)为人民币8119080.00元,全费用综合单价限价(含税)为95.00元/平方米;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总限价且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全费用综合单价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合同)。2.7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二星级。[注释]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依法进行设计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设计招标文件中载明该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国内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③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释]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需明确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主办方的正式员工。3.2.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3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3其他要求(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2)申请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本项根据《投标人声明》评审)[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4)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5)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释]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6)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申请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相关费用。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2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办理投标登记手续,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6.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开标室。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且将数据刻录到电子光盘之后,投标前应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6.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6.5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6.6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平台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8.其它事项8.1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8.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baidu.com(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8.3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8.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8.5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8.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电话:1880201652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9楼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8.7《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8.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存在行贿情形的;(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6)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7)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9.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80201652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9楼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工、何工,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0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20-28866213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2024年月日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投标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我单位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及相关风险,如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资控制要求、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完成设计项目。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多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时,【格式示例:(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企业公章”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仅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可。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投标项目名称:,。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本协议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分工内容:联合体成员:(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分工内容:签订日期:年月日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人: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3-440106-04-01-18237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园快速以南,圃兴路以西。2.1.3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7974.19㎡,可建设用地面积15992.98㎡,绿地用地面积1981.21㎡。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容积率≤3.88,计容建筑面积≤62100㎡,总建筑面积约85464㎡,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22523㎡,住宅面积约54585㎡。建筑高度≤100米,层数暂定为33层,涉及地铁二十一号线黄村站至棠东站地铁保护区范围。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及发包人选定方案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设计人应给予修改。2.1.4投资总额:人民币约8875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约61174万元。2.1.5设计服务期:设计工期60日历天,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合同。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2.2招标内容:设计人需根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立项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以及满足项目验收与投入使用必须实施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在编制设计方案(含沙盘模型)过程中,根据发包人需求对实际功能布局进行深化优化,在现行政策规定下完成设计方案审查并同步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设计方案审查范围包括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建筑平立面、环境节能保护等(具体以发包人要求及规划报建主管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为准)。(2)设计主要阶段工作内容: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整版施工图编制和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含竣工图审核盖章),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人防、消防、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系统、暖通、室内装修、电梯、安防设计、标识导引系统、防雷、环保工程、幕墙工程、室外市政、园林工程、市政道路、市政管线、暗渠改道、管线综合平衡、设备选型意见等专业内容,不含基坑支护设计。(3)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专项工程设计。根据绿色建筑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绿色建筑设计工作,负责广州绿色建筑施工图备案,并负责绿色建筑设计申报资料,完成并跟进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的申报、推荐、审查、公示、公布等各个环节工作直至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4)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正向设计并在设计阶段应用):要求全专业采用BIM正向设计并完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BIM技术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应用,按要求提供BIM设计模型并通过审查(住建部门三维数字化审查),竣工验收阶段需完成上传验收系统、通过竣工验收及备案。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BIM技术,要求在项目前期编制全过程BIM实施规划,组织编制设计阶段BIM任务书、划分工作界面和技术管理要求;利用BIM模块进行参数化设计、虚拟仿真漫游、日照能耗分析、交通线规划、面积统计、结构分析、风向分析、环境分析、疏散模拟、造价分析等等;利用BIM模型进行设计协调及优化,完成设计方案复核、碰撞检测、三维管线综合、竖向净空优化等BIM应用,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报告;组织、参与BIM专题会、协调会;对BIM数据进行管理和维护,充分考虑BIM成果的复用性和沿用性,有效衔接施工管理工作。BIM技术造价应用方面:包括实现直接提取工程量,导出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软件可互为衔接转换等;将BIM模型等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存档以及编号移交给发包人并保存至发包人BIM平台(如有)。(5)其他工作: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设计变更估算、方案比选估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含场地平整、管线迁移、临设搭建等)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细化设计过程的投资控制工作要求,包括分解、落实、反馈各阶段、各专业技术经济指标、限额设计量化指标;2)技术配合工作:发包人后续各类(含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含竣工图审核盖章);3)报建配合工作:立项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用地、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设计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设计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发包人的设计评审、发包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6)按照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审批(如有)要求,需在建设方案中编制“古树名木及大树保护、历史文化风貌保护、防范大规模拆建”等三个专篇内容,进行方案比选及论证,确保建设方案科学、合理、合规。配合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审批(如有)、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验收,提供咨询服务等。按照树木资源摸查报告和绿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编制设计方案阶段的《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深度按照《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技术指引》,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批(如有)。(7)装配式建筑设计,装配率需满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规定的要求。(8)工程设计总承包管理:对其设计工作范围内的专业设计单位全面全方位管理,确保各专业之间的设计界面和工作内容清晰、避免设计重复或交叉,对发包人另行发包的设计单位(本项目基坑支护设计发包人已另行发包)提交给发包人的设计成果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预审把关,总体协调确保各专业各阶段设计成果有效对接,保证本合同工程各专业接口及与周边工程良好衔接。具体按合同第二章约定执行。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2.3前期服务机构说明可研编制单位: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5本项目最高投标总限价(含税)为人民币8119080.00元,全费用综合单价限价(含税)为95.00元/平方米;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总限价且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全费用综合单价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合同)。2.7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二星级。[注释]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依法进行设计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设计招标文件中载明该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国内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③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释]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需明确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主办方的正式员工。3.2.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3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3其他要求(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2)申请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本项根据《投标人声明》评审)[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4)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5)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释]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6)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申请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相关费用。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2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办理投标登记手续,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6.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开标室。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且将数据刻录到电子光盘之后,投标前应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6.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6.5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6.6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平台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8.其它事项8.1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8.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baidu.com(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8.3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8.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8.5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8.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电话:1880201652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9楼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8.7《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8.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存在行贿情形的;(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6)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7)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9.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80201652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9楼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工、何工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0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20-28866213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2024年月日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投标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我单位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及相关风险,如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资控制要求、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完成设计项目。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多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时,【格式示例:(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企业公章”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仅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可。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投标项目名称:。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本协议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分工内容:联合体成员:(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分工内容:签订日期:年月日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招标人: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目录第一卷2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评标办法(有限数量制评审法)2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0第二卷51第五章发包人要求52第三卷5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4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9楼联系人:张工电话:1880201652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联系人:罗工、何工电话:020-87575800-8101.1.4招标项目名称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1.7项目投资估算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2设计服务期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 /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形式: / 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如中标人不具备项目中部分专业工程相应设计资质,中标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该专业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分包不免除中标人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补充公告、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疑问提交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指引。提问一律不得署名。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将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发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形式:招标文件的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3.2.3报价方式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报价。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总限价且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全费用综合单价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3.3.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注: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能够实现保证目的的形式。收取方式:(1)如采用现金、支票或者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查询的信息为准。(2)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及地点)。(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具及递交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操作指引为准。(4)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注:①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②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③投标保证金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不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技术文件”除外)。相关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指引。3.7.3(B)投标文件盖章或签字要求除“技术文件”外,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除外)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指引。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签字或盖章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适用于提交备用光盘或U盘的情况)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1)商务文件封套注明内容如下招标人名称: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9楼(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投标人名称:在2024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2)技术文件封套注明内容如下:(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技术文件)(3)揭晓文件封套注明内容如下:(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揭晓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具体时间可以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交易平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具体时间、地点可以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中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5、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交易平台随机编号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设计方案评审结束前不得告知评标委员会、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6、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7、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的规定执行。8、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9、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新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新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10、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11、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12、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1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14、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组建。6.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组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公示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期限:3日(最后一日须为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并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向招标人推荐前7名投标人为合格中标候选人(不足7名的,则推荐全部有效的投标人为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7.4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评标办法:有限数量制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记名投票+撰写评语)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7.7.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按合同约定履约担保的金额:按合同约定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技术文件光盘及揭晓文件光盘除外)。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2条。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技术文件备用光盘及揭晓文件光盘除外),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揭晓文件光盘需完成技术文件评审后再开启),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存在行贿情形的;(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6)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7)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10.2招标失败情形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10.3投标文件公开在产生合格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10.4其他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招标资料全部发布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发布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在网站主页“交易业务”中“项目查询”栏目上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进行查询)。3、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人提供盖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四套及电子文件光盘一份,要求提供的电子文件光盘必须无病毒、无加密、可打开、可编辑。4、本工程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指引。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设计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部分、资信业绩部分);(2)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0M);(3)定标文件;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部分、资信业绩部分)、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部分)和定标文件包括的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标书;(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资格审查资料应按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3.5.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3.5.3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书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技术文件除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如有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或投标人递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或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4.3.5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组建。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包括招标项目的范围、性质、特殊性、需求目标和实施要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及标准等,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6.1.4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于约定时间到达定标室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定标会。6.3评(定)标办法、原则本项目评(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定标法。评标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评标、定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4评标6.4.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定标6.5.1招标人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定标会议完成定标工作。6.5.2定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定)标办法”中定标阶段规定的方法、定标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定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不作为定标依据。6.5.3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评审情况确定中标人后,撰写及签署定标报告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因异议或投诉生效导致合格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资格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因异议或投诉生效导致所有入围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方式7.1.1定标方式方法根据第三章“评(定)标办法”执行。7.1.2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1.3定标后出现中标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自行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人将中标结果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公开发布。中标人须对其投标文件真实性负责,并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采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格式。)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通知格式)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格式)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格式)第三章评标办法(有限数量制评审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推荐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方法为:评标阶段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法。通过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评标委员会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技术文件得分相同的,以商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规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先后,在有效的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前7名投标人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不足7名的,则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与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扫描件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评审格式为格式一、格式五)。2.1.1形式评审标准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机器码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符合招标公告第3.3条第(1)款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条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公告第3.3条第(5)款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联合体投标人符合招标公告第3.2条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3条要求。2.1.3(1)响应性评审标准(商务文件)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2.1.3(1)响应性评审标准(商务文件)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按投标函附表进行评审)2.1.3(1)响应性评审标准(商务文件)设计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按投标函附表进行评审)2.1.3(1)响应性评审标准(商务文件)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按投标函附表进行评审)2.1.3(1)响应性评审标准(商务文件)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按投标函附表进行评审)2.1.3(1)响应性评审标准(商务文件)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2.1.3(1)响应性评审标准(商务文件)串通投标情形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为准)。2.1.3(2)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文件)串通投标情形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为准)。2.1.3(2)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文件)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1.3(2)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文件)技术文件暗标要求未发现投标人在技术文件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投标文件未通过明标、暗标中包含的相同内容(如报价等)互相印证、辨认投标人身份。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100分(权重20%)技术文件(设计方案部分):100分(权重80%)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商务文件得分×20%+技术文件得分×80%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2.2.4(1)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一《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综合评分表》2.2.4(2)设计方案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二《技术文件(设计方案部分)综合评分表》附表一: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综合评分表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综合评分表序号项目分值分配内容一企业类似业绩25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得5分,最高得25分。二企业业绩获奖45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获奖情况:(1)获得国家级奖项,每项得20分;(2)获得省级(或直辖市)奖项,每项得15分;(3)获得市级(含副省级)奖项,每项得10分。注:本大项最高得45分三项目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15分(1)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主持过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注:本大项最高得15分四设计服务人员情况15分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设计服务人员配备要求表》要求的,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2、在满足招标文件《设计服务人员配备要求表》要求的基础上:(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2)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4)设计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5)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注:本大项最高得15分合计100分注: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复函、或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或全国(或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施工图审查信息的截图、或经该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设计履行的证明)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以清晰扫描件方式提供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2)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复函、或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或全国(或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施工图审查信息的截图、或经该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设计履行的证明)载明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以合同内容(或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复函、或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或全国(或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如均不能证明,可提供经该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可证明业绩总建筑面积的其他证明文件。(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2、企业业绩获奖要求:(1)设计奖项是指:国家级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或直辖市)奖项指由省级(或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或直辖市)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或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省(或直辖市)科学技术奖;市级(含副省级)奖项指由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2)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取。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3)获奖业绩需提供项目获奖证书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作为评审依据。(4)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3、项目负责人资料要求(1)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2)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日近1个月(2024年6月)在投标单位(不含投标人企业的子公司,但包括投标人企业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3)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复函、或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或全国(或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施工图审查信息的截图、或经该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设计履行的证明)作为业绩证明文件。(4)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复函、或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或全国(或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施工图审查信息的截图、或经该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设计履行的证明)载明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的名字及任职:以合同(或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复函、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或全国(或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如均不能证明,可提供经该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他证明文件。总建筑面积:以合同内容(或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复函、或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或全国(或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如均不能证明,可提供经该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可证明业绩总建筑面积的其他证明文件。(5)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4、设计服务人员情况资料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如无特别说明时,是指联合体各方。(2)人员岗位不能互相兼任。所有人员均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日近1个月(2024年6月)在投标单位(不含投标人企业的子公司,但包括投标人企业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3)设计总负责人需提供任职单位盖章出具的任职证明、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设计经历时间以毕业时间起算。(4)各专业负责人及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书、相关注册证书(如需)、毕业证(如需)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工作经历或设计经历以毕业时间起算。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等同于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5)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5、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设计服务人员配备要求表岗位人员职称与资格要求最低人数要求设计总负责人由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现任本单位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领导担任,具有10年或以上设计经历,且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项目负责人按招标公告要求1建筑专业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10年或以上设计经历,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结构专业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0年或以上设计经历,具有结构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给排水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具有暖通空调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设计造价专业负责人10年或以上工作经历,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5年或以上设计经历,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附表二:技术文件(设计方案部分)综合评分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规划设计满足设计任务书,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功能区布置合理;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损害;建筑环境与空间造型和谐统一,充分协调好周边建筑景观的关系。符合适用、经济、绿色和美观原则,能结合地理、气候、文化反映出项目的个性特点。满足国家对于消防间距、日照间距相关的规范要求。优得[30-20)分;中得[20-10)分,差得[10-0)分,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30分2建筑外观建筑形式识别性高、细腻、精致、简洁,视觉效果良好。建筑外观与城市文化及周边环境充分协调;体现本区域特征;色彩搭配明快,充分考虑立面材质选用;经济型与美观度控制合理。优得[25-17)分;中得[17-8)分,差得[8-0)分,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25分3使用功能满足设计任务书,空间布局合理,噪声隔绝,避免视线干扰,房屋散热,空气流通,朝向和开窗合理。从使用者的角度考虑单元设计,具有预见性和适应性,舒适实用,功能齐全、满足使用要求,有充分的可实施性和多功能使用的灵活性。优得[20-14)分;中得[14-8)分,差得[8-0)分,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20分4交通设计交通流线清晰,电梯的位置和数量合理,停车体系完善,连接方便,避免交通阻隔和绕行,减少无效路程,可快速疏通人流,提高交通效率。优得[5-3)分;中得[3-1)分,差得[1-0)分,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5分5景观设计充分考虑地形、空间的划分合理性;公共绿地位置适当、观赏性与实用性相结合;充分利用绿化,提供优良的室外活动场所;景观设计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整体景观风格现代时尚,与建筑设计配合度高。优得[5-3)分;中得[3-1)分,差得[1-0)分,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5分6BIM服务方案BIM技术应用全面、合理,对各专业协调配合所采取的措施先进、可行;BIM管理体系完善,管理措施的科学、先进、可行,BIM平台项目管理功能全面、合理。优得[5-3)分;中得[3-1)分,差得[1-0)分,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5分7经济性设计模数协调,符合设计标准、规范,造价合理、指标准确,材料与构造符合国情并适用于华南地区,建成后节省管理和维护费用。优得[5-3)分;中得[3-1)分,差得[1-0)分,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5分8海绵城市、绿色节能设计设计方案符合绿色建筑设计目标,采取的绿色技术措施充分考虑建筑所在地的气候特点,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供健康、适应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优得[3-2)分;中得[2-1)分,差得[1-0)分,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3分9装配式设计采用标准化、模块化设计理念,合理优化建筑布局;合理确定预制装配率目标;采用合理的节点、构造措施;结合本项目,能够提供切实可行的装配式策划说明。优得[2-1)分;中得[1-0.5)分,差得[0.5-0)分,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2分合计100分注: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1)响应性评审标准(商务文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2)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文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文件(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文件(设计方案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不得直接否决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备注中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4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评审。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名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在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过程中,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相应阶段的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商务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评分计算出得分;(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响应性评审(技术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文件(设计方案部分)评分计算出得分;(3)评标委员会揭晓投标人身份。(4)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初步评审结果,否决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取消其得分,且不再进入得分汇总阶段。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权重分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评审汇总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1款规定的标准汇总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并按照本章前附表第1条的要求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注:编写评标报告时,合格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3.3.2总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参与投标人综合得分汇总。3.3.4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3.3.5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3.3.6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4投标文件的澄清3.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中超过两人(含两人)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相应评审的依据。3.4.3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4.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相应评审将按照有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5评标结果3.5.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4.其他事项因投诉生效,需要重新评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在评标阶段,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但不被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定标办法(直接票决定标法)1.定标办法、程序和细则1.1定标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成员数量为5人或以上单数。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推荐中标人。1.2定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定标会议,招标人按规定程序完成定标工作。1.3定标规则及程序1.3.1本项目采用“记名投票+撰写评语”的直接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应根据评审因素对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各项能力进行定性评审,撰写评语,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中标人;1.3.2定标工作开始后,由定标委员会组长发放选票,定标委员会参考定标因素进行投票排名,定标委员会应推荐一人为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当次定标会议。1.3.3定标辅助资料为评标阶段的评标报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与定标文件。1.3.4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辅助资料,在同等条件下,定标因素具体评价标准详见附表3:《定标因素表》。1.3.5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及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进行一次性票决(记名投票+撰写评语)。每位定标委员会成员每轮只有1票表决权(即只能对其中一家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投票),得票数最多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将确定为中标人,若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时,票数相同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再进行一次性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设计 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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