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护眼灯照明设备 教室灯招标公告(重庆市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校2024)
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护眼灯照明设备项目(第二次)(JBQ24A00378)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校
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护眼灯照明设备项目(第二次)(JBQ24A00378)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17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护眼灯照明设备项目(第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7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JBQ24A00378
项目名称: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护眼灯照明设备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599,76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护眼灯照明设备项目(第二次)
599,760.00元
1
批
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599,76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7月17日 至 2024年7月2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7月18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4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24年7月24日 10:00
谈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校
采购经办人:王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785437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校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雷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8602382187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华润广场b座2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854371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4版.zip
定稿挂网-竞争性谈判文件 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护眼灯照明设备项目(第二次).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护眼灯照明设备项目(第二次)
最高限价:599760.00
数量:1
单位:批
服务要求:
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计划编号:JBQ24A00378采购项目名称: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护眼灯照明设备项目(第二次)采购人:重庆市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校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2一、竞争性谈判内容2二、资金来源2三、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2四、谈判有关说明2五、谈判保证金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七、其它有关规定8八、联系方式8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0一、项目一览表10二、货物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10三、其他要求11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3一、交货期13二、报价要求13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4四、付款方式14五、知识产权15六、培训15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5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5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6一、采购程序16二、评定成交的标准18三、无效谈判18四、采购终止19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0一、谈判费用20二、竞争性谈判文件20三、谈判要求20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21五、成交通知22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2七、签订合同23八、项目验收24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4十、采购代理服务费24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和采购合同范本(格式)25一、合同草案条款25二、合同格式26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8一、经济部分29二、技术(质量)部分31三、商务部分33四、资格条件35五、其他资料411.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校的委托,对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护眼灯照明设备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序号(或分包号)项目名称 (或分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成交人数量(名)谈判保证金(元)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护眼灯照明设备项目(第二次)599760.00110000工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600000.00元。三、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特定资格条件:无。四、谈判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谈判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所附竞争性谈判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4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谈判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7月17日)起三个工作日。(五)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同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期限。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六)电子响应文件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响应项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北京时间9时00分—2024年7月24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七)谈判信息:1.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7月24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2.谈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谈判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谈判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谈判开始时间前30分钟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谈判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谈判、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谈判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谈判开始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谈判地点(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3楼))参加在线谈判。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谈判地点参与在线谈判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谈判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谈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3楼)。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谈判开始时间前的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4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五、谈判保证金(一)谈判保证金的缴纳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方式一: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并汇至所投分包对应的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号上,谈判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供应商应按照项目(或各分包)账户递交保证金。户名: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江北支行账号:9902001800765727(1)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供应商在缴纳谈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方式二: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1.纸质保函缴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纸质保函;(2)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一份纸质保函正本和一份纸质保函正本纸质复制件、一份纸质保函正本电子复制件并加盖投供应商单位鲜章。一份电子复制件须装在“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五、其他资料(三)其他资料”的电子响应文件中,另一份纸质复印件和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单独密封装订,并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谈判前的现场递交给采购人审查、保管。纸质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一致;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谈判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注:(1)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2)采购人负责对纸质保函正本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保函无效。纸质保函正本原件由采购人负责保管。2.以纸质保函形式提供谈判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3.供应商对其递交的纸质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供应商在谈判开始前现场递交的纸质保函原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保函正本电子复制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5.如果发现供应商递交的纸质保函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方式三: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1.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重庆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选择专题栏目→选择采购金融服务→在线申请投标保函。(具体操作请下载项目招标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4版》(《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若当前电子保函功能不能满足区域性选择时,供应商需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或其他缴纳保证金方式。2.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谈判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3.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4.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5.电子投标保函以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情况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6.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主办方(主体)提供电子投标保函。7.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自行与保函出具机构咨询协商。(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没有在谈判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谈判保证金的;(2)谈判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3)所缴纳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与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三)谈判保证金是否有效,由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各供应商缴纳谈判保证金到账时间、到账账户、到账金额的资料提交给谈判小组认定;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谈判小组认定。(四)谈判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成交供应商: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注:1、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谈判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交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承办人处备案。若逾期未提交的,造成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不能按时退还的,责任由采购人承担;若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日历日内未将采购合同交由交易中心备案的,交易中心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第9个日历日按成交人谈判保证金来款渠道原路退回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采购人承担。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五)本项目所有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www.cqggzy.com/jiangbeiweb)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六)超过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校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3-67854371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校(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雷老师电话:18602382187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华润广场b座2601(三)(保证金)联系人:冉老师电话:(023)67564115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3楼304室(四)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5823413234(节假日)(五)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1.CA数字证书:网证通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18996084960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一、项目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护眼灯照明设备项目(第二次)1批1、教室灯、黑板灯为核心产品。2、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谈判处理。二、货物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序号产品名称参数数量单位颜色备注1吊挂式1200*300mm教室灯1、采用一体式 LED 防眩灯具,尺寸:长1200mm±30mm*宽300mm±30mm;边框采用铝材质。防眩格采用防眩工艺,灯具外形应平整、无凹陷和毛刺,表面均匀、光洁,无流挂现象。2、LED教室灯额定功率不低于35W,并且整灯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3、LED教室灯在初始测试(0 或 1000 小时)满足:色温 3300-5300K、显色指数 Ra≥90(R9≥90)、功率因数≥0.95、光效≥90 Lm/W、光通量≥3000Lm、色容差SDCM≤5 。4、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 7000.1》、《GB/T31897.1》标准满足透光罩无黄变,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 5、LED 教室灯光生物检测结果为“合格”或“无危险类”。6、LED 教室灯防护等级≥IP40。7、LED 教室灯蓝光危害“RG0 ”。8、LED 教室灯频闪质量特征结果为“无显著影响”或“无危害频闪”或“无频闪危害”或“符合”。9、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 7000.1》、《GB 7000.201》及《GB/T31897.201》标准通过结构安全认证,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 10、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 7000.1》、《GB 7000.201》、《GB/T5700》、《GB/T31897.1》及《GB/T9468》标准满足光谱透射比≥95%,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 11、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 7000.1》、《GB 7000.201》、《GB/T5700》、《GB/T31897.1》及《GB/T9468》标准满足噪声≤18 dB(A),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 12、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 7000.1》、《GB 7000.201》、《GB/T5700》、《GB/T31897.1》及《GB/T9468》标准满足色彩保真度Rf≥95,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 13、LED教室灯通过《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的认证。540套灰色生产周期10天运输安装15天(质保五年)1吊挂式1200*300mm教室灯1、采用一体式 LED 防眩灯具,尺寸:长1200mm±30mm*宽300mm±30mm;边框采用铝材质。防眩格采用防眩工艺,灯具外形应平整、无凹陷和毛刺,表面均匀、光洁,无流挂现象。2、LED教室灯额定功率不低于35W,并且整灯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3、LED教室灯在初始测试(0 或 1000 小时)满足:色温 3300-5300K、显色指数 Ra≥90(R9≥90)、功率因数≥0.95、光效≥90 Lm/W、光通量≥3000Lm、色容差SDCM≤5 。4、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 7000.1》、《GB/T31897.1》标准满足透光罩无黄变,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 5、LED 教室灯光生物检测结果为“合格”或“无危险类”。6、LED 教室灯防护等级≥IP40。7、LED 教室灯蓝光危害“RG0 ”。8、LED 教室灯频闪质量特征结果为“无显著影响”或“无危害频闪”或“无频闪危害”或“符合”。9、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 7000.1》、《GB 7000.201》及《GB/T31897.201》标准通过结构安全认证,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 10、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 7000.1》、《GB 7000.201》、《GB/T5700》、《GB/T31897.1》及《GB/T9468》标准满足光谱透射比≥95%,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 11、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 7000.1》、《GB 7000.201》、《GB/T5700》、《GB/T31897.1》及《GB/T9468》标准满足噪声≤18 dB(A),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 12、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 7000.1》、《GB 7000.201》、《GB/T5700》、《GB/T31897.1》及《GB/T9468》标准满足色彩保真度Rf≥95,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 13、LED教室灯通过《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的认证。540套灰色生产周期10天运输安装15天(质保五年)2吊挂式1200mm黑板灯1、一体式LED防眩灯具,表面进行静电氧化处理,长度≥1200mm,灯具外形应平整、无凹陷和毛刺,表面均匀、光洁,无流挂现象。2、LED黑板灯额定功率不低于35W,并且整灯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3、LED黑板灯蓝光危害“RG0 ”。4、LED 黑板灯频闪质量特征结果为“无显著影响”或“无危害频闪”或“无频闪危害”或“符合”。5、LED黑板灯满足:色温 3300-5300K、显色指数 Ra≥90(R9≥90)、功率因数≥0.95、光效≥90 Lm/W、光通量≥3000Lm、色容差SDCM≤5 。6、LED黑板灯至少依据《GB 7000.1》、《GB 7000.201》及《GB/T31897.201》标准通过结构安全认证,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 7、LED黑板灯至少依据《GB 7000.1》、《GB 7000.201》、《GB/T5700》、《GB/T31897.1》及《GB/T9468》标准满足噪声≤18 dB(A),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 8、LED黑板灯至少依据《GB 7000.1》、《GB 7000.201》、《GB/T5700》、《GB/T31897.1》及《GB/T9468》标准满足色彩保真度Rf≥95,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180套灰色生产周期10天运输安装15天(质保五年)2吊挂式1200mm黑板灯1、一体式LED防眩灯具,表面进行静电氧化处理,长度≥1200mm,灯具外形应平整、无凹陷和毛刺,表面均匀、光洁,无流挂现象。2、LED黑板灯额定功率不低于35W,并且整灯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3、LED黑板灯蓝光危害“RG0 ”。4、LED 黑板灯频闪质量特征结果为“无显著影响”或“无危害频闪”或“无频闪危害”或“符合”。5、LED黑板灯满足:色温 3300-5300K、显色指数 Ra≥90(R9≥90)、功率因数≥0.95、光效≥90 Lm/W、光通量≥3000Lm、色容差SDCM≤5 。6、LED黑板灯至少依据《GB 7000.1》、《GB 7000.201》及《GB/T31897.201》标准通过结构安全认证,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 7、LED黑板灯至少依据《GB 7000.1》、《GB 7000.201》、《GB/T5700》、《GB/T31897.1》及《GB/T9468》标准满足噪声≤18 dB(A),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 8、LED黑板灯至少依据《GB 7000.1》、《GB 7000.201》、《GB/T5700》、《GB/T31897.1》及《GB/T9468》标准满足色彩保真度Rf≥95,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180套灰色生产周期10天运输安装15天(质保五年)三、其他要求1、货物质量保证: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附正品说明,合格证。所有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2、根据采购货物的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列表做出相应的回答。设备技术参数不得低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性能指标应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任何偏离都必须做出偏离表,也可以增加更好的功能,以便响应。第3篇项目商务需求一、交货期(或为:实施时间)、交货地点(或为: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期(或为:实施时间)成交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二)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校。(三)验收方式1、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履约验收。2、具体验收步骤:2.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2.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现场作业人员需分别持证上岗:电工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备安装质量员,若不满足,每缺少一个人员,罚款20000元,并限期整改,且工期不得延后。验收合格条件如下:2.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2.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2.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谈判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2.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2.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2.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二、报价要求谈判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谈判报价包括完成含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包干价,报价内容应包含项目所需的服务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原有设备拆除,集中转运校内指定场地,线路改造费用、辅材费、安装调试费、人员费、培训费、税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防撞防盗、政策性文件规定等一切应缴纳的费用。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5年的免费质保期。(二)售后服务内容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6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四、付款方式(一)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合同签订时成交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货物安装完且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二)成交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并将合同原件与验收报告原件提交至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注:合同、验收报告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www.cqggzy.com/jiangbeiweb)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三)付款步骤:1、货物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订购、涉及、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等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六、培训成交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成交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供应商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须达到本篇及谈判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4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一、采购程序(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方式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二)竞争性谈判以在线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在线谈判。在视频在线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三)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4谈判保证金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谈判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时适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适用)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电子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 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和须提交的相关原件数量(如果有)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3响应程度审查谈判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谈判小组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文档当中)。(四)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谈判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在电子开标室及时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和谈判小组的谈判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谈判”按钮,参与视频在线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商务条款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并将签字后的书面承诺扫描成PDF格式,按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的递交方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必须在“报价澄清内容”填写核心产品/主要标的的最终单价(货物类)。若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的上传。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了。注: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电子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电子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商务条款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三、无效谈判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1.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4.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提交有效足额保证金的;5.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6.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7.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谈判的;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0.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11.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时适用);12.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不接受合同分包时适用);13.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14、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2.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项目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和采购合同范本,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三、谈判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1.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小组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评审。2.谈判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为准。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响应。(四)电子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响应文件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采购文件编号、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于谈判开始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现场递交(例如:谈判开始时间为上午9:30分,那现场原件递交开始时间为上午9:00分)。相关原件递交地点同线下指定谈判地点一致。(六)电子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及参与人员证明原件1.参与谈判人员要求: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2.参与人员证明原件要求: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准备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谈判环节开始时表明本人身份是否符合供应商谈判代表的身份要求。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网站(www.cqggzy.com/jiangbeiweb)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截图证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信息截图);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网站(www.cqggzy.com/jiangbeiweb)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日历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1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2.1.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的成交价作为计费基数,按照以下服务招标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二)服务费以现金、对公转账或电汇等形式支付。(三)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桥铺支行账号:1088129308333.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和采购合同范本(格式)一、合同草案条款二、合同格式重庆市江北区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采购文件编号:甲方:(采购人)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应商)计量单位: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履约保证金六、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 元的履约保证金(以 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 。(二)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以 方式向乙方支付 。…(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八、其他约定事项: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本合同一式叁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7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拟)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承诺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文件(格式: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五、其他资料”,需在资格文件中一并提交。)(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资料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竞争性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壹份。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明细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产品名称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合计( )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响应情况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电子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谈判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3.响应情况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电子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4)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如果有)(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文件(格式: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五、其他资料,需在资格文件中一并提交。”(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护眼灯照明设备 教室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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