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招标公告(长沙高新区白马中学2024)
长沙高新区白马中学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白马中学对长沙高新区白马中学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标段名称:长沙高新区白马中学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ATZB-2024-097
采购标段预算: 4197600.00 元
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 4197600.00 元(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2、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的获取及操作: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 (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2)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国有资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有资产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转湖南CA(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4)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 (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08-09 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08-09 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2、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07-17 17:00至 2024-07-24 17:00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行政监督部门:长沙市岳麓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0731-85819668
监管范围:负责本项目交易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及投诉处理。
采购人:长沙高新区白马中学
地 址:长沙高新区廖家坪街道
联系人:刘勇军
电 话:1587312853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华村碧桂园智慧园06栋202、203、204室
联系人:龚丽英
邮 编:410000
电 话:13007433366
传 真:/
E-MAIL:/
九、投标保证金: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20000.00 元。(长教服字〔2023〕1号文中第十二条规定:投标保证金设定为20000元整或电子保函等。)
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10000.00元(长教服字〔2023〕1号文中第五条规定:采购人应按相关规定委托有良好信誉且具有专业能力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食堂经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超过10000元。),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聘请或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收取、管理并及时退还保证金。(六)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七)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八)从供应商库中抽取供应商。(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十)制作、发布成交信息公告。(十一)发送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十二)组织评审专家复核。(十三)组织质疑复核,答复供应商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四)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五)制作、发布终止采购活动的公告。(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十一.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下载专用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2、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国有资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有资产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专用格式投标文件。
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4、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12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
4006682666、0731-88665058、0731-88665087;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转湖南CA(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doc
长沙国有资产公开招标电子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长沙高新区白马中学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采购代理编号:ATZB-2024-097采购人:长沙高新区白马中学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7月关键信息一、资格性审查序号审查情况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上传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6信用记录查询情况7保证金缴纳情况8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9特定资格条件:无 说明: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近三个月是指: 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6.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体年度为: 2023 年度7.特定资格条件是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二、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查情况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7)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3不符合★条款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5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取值范围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为:序号项目权值的取值1价格 10 %2技术 40 %3商务 50 %4其他0%Σ(1+2+3+4)=1100%报价评审序号评审因素权值1投标报价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食材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其得分计 10 分。其他投标人的食材成本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食材成本得分=投标成本÷评标基准成本× 10 (取小数点后两位)备注:根据《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教通〔2021〕115号)的文件精神,托管食堂实行零租金租赁,直接成本(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0%,且不得高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5%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0技术评审序号评审因素权值1安全管理方案(1)食品安全保障方案(至少包含食品安全控制、环境卫生控制、食品安全应急服务、服务质量控制方案等),方案全面、完善有针对性、措施合理、贴合本项目实际 情况且具有可行性的计 8 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2分,不完善或可行性欠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2)卫生安全管理方案(至少包含食品卫生、人员卫生、 环境卫生等),方案全面、完善有针对性、措施合理、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且具有可行性的计 6 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2分,不完善或可行性欠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3)突发事件预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消防、治安、停水停电停气、中毒、疫情预案等),方案详细、清晰、 全面、科学合理、具有操作性及针对性的计 5 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不完善或可行性欠缺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192质量管理方案(1)食品保存管理方案(至少包含食品保存依据、食品保存方法、食品保存制度等),方案全面详细、科学合理, 针对性强、满足项目需求的计 6 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2分,不完善或可行性欠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2)投标人需提供两周模拟设计带量菜谱一份,依据菜品搭配科学合理,营养均衡、餐标合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菜谱设计科学合理、营养均衡的具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的计 6 分;菜谱设计不完善、营养价值低、操作困难、无针对性的每处扣 2 分,扣完为止;菜谱设计有重大缺陷或未提供菜谱的不计分。(须提供模拟食谱图片,否则不记分)。123人员管理方案(1)人员配置方案(至少包含拟配置的人员计划、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等),方案详细合理,满足项目需求的,计 3 分; 有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不完善或可行性欠缺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2)人员培训方案(至少包含人员培训计划、培训课程的实施、人员培训记录),满足项目需求的,计 3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不完善或可行性欠缺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3)人员考核机制(至少包含员工日常考核制度、奖惩细则、操作规程控制管理等) 方案全面详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满足项目需求的计 3 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不完善或可行性欠缺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9商务评审序号评审因素权值1管理团队根据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计分: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总监证、餐饮职业经理人、公共营养师的,每提供一个计2分,共计6分。2、拟派厨师长具有国家人社部门或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颁发的高级中式烹调师资质证书,并提供证书网上截图证明的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3、拟派食堂人员具有国家人社部门或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颁发的高级中式面点师资质证书,并提供证书网上截图证明的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4、团队人员具有团餐管理师(高级),并提供证书网上截图证明,提供的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注:参与本项目管理的核心管理团队必须全部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所有成员均需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书扫描件,否则不计分。122经营业绩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3个食堂的经营业绩,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计2分,最多计10分。注: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103企业荣誉投标人2019年以来连续三年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食堂或标准化食堂管理经验并获得相关荣誉称号的计4分。注:提供入选文件或牌匾证明及获得称号期间的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44安全保障1、投标人原材料安全检测人员具有专业人才职业技能证书(食品安全检测) 的计 2 分。注: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4年4月—2024 年6月) 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2、投标人具有检测能力的计5分。注:提供相关设备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与具有检测能力专业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的,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方相关资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3、投标人有购买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的计5分。注:提供投标人保单复印件及购买发票,未全提供的不计分。125企业实力1、投标人具有ISO食品安全体系认证,计2 分;2、投标人具有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计2 分;3、投标人具有 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计2分;4、投标人具有 OHSAS(或ISO)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计2分;5、投标人具有IS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 2 分;6、投标人具有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计 2 分。(须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 查询截图及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12其他序号评审因素权值★条款汇总序号条款内容1★ 3.1 学校具备食堂部分设施设备,不足部分由食堂托管服务企业负责完善购买安装和维护,投标人其他成本部分应包含此项费用,学校不予补偿。食堂设施设备需符合《餐饮服务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并取得相关证件,达到开办条件。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正常使用且严加爱护。学校食堂的所有设施设备,食堂托管服务企业仅有使用权,无处置权。合同期限届满,或须终止合同时,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应将食堂所有学校财物按物品清单全部上交学校,并保证无损坏可正常使用。企业自主添置的设施(可移动)的由企业自行处置,不可移动的(含企业对食堂的装修改造等)由企业无偿上交学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此项内容提供承诺书, 承诺书格式自拟,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4.4食堂托管服务企业保证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符合卫生要求,坚持索证、索票、验货、登记出入库制度。米、面、油、生鲜肉类、蔬菜豆制品、冻货、干货调料、面粉等大宗物品实行定点采购,定点采购单位为所在区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单位名录库中的定点供应商,且每类产品的定点供应商必须选定两家。定点供应商需由学校和托管服务企业共同考察确定。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对所购食材进行安全检查,并索取合格的检测报告。学校及托管服务企业与定点供货商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学校不定期对采购实行监督检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此项内容提供承诺书, 承诺书格式自拟,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5.5 经营期间,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应加强对人员的道德管理和约束,不得出现对学生和教职工性侵和猥亵的行为。否则立即终止合约,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此项内容提供承诺书, 承诺书格式自拟,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号条款未在★条款汇总表中的,请视为无效★号条款。目录关键信息1第一章投标邀请7第二章投标须知11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33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41第五章采购合同46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55第一章投标邀请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白马中学对长沙高新区白马中学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采购标段名称:长沙高新区白马中学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采购代理编号:ATZB-2024-097采购标段预算:4197600.00元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4197600.00元(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2、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是否为定点项目:否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2、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的获取及操作: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2)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国有资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有资产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转湖南CA(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4)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8-09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08-09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2、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07-1717:00至2024-07-2417:00止(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七、疑问及质疑: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行政监督部门:长沙市岳麓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人:王华联系电话:0731-85819668监管范围:负责本项目交易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及投诉处理。采购人:长沙高新区白马中学地址:长沙高新区廖家坪街道联系人:刘勇军电话:15873128530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华村碧桂园智慧园06栋202、203、204室联系人:龚丽英邮编:410000电话:13007433366传真:/E-MAIL:/九、投标保证金: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长教服字〔2023〕1号文中第十二条规定:投标保证金设定为20000元整或电子保函等。)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0.00元(长教服字〔2023〕1号文中第五条规定:采购人应按相关规定委托有良好信誉且具有专业能力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食堂经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超过10000元。),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聘请或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收取、管理并及时退还保证金。(六)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七)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八)从供应商库中抽取供应商。(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十)制作、发布成交信息公告。(十一)发送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十二)组织评审专家复核。(十三)组织质疑复核,答复供应商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四)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五)制作、发布终止采购活动的公告。(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十一.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下载专用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2、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国有资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有资产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专用格式投标文件。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4、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12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0731-88665058、0731-88665087;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转湖南CA(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第二章投标须知1.1.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长沙高新区白马中学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长沙高新区白马中学地 址:长沙高新区廖家坪街道联系人:刘勇军电 话:15873128530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华村碧桂园智慧园06栋202、203、204室 联系人:龚丽英电 话:13007433366第2.6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第6.1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第6.2款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07-25 17:00前。二、招标文件第8.2款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10项将导致投标无效。第7.4款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07-17 17:00至 2024-07-24 17:00第9.2款信息公告媒体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第21.1款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2024-08-09 09:00(北京时间)三、投标文件第14.1款投标报价的规定1、投标报价为直接成本占学生伙食费标准的百分比值。2、直接成本(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 70%且不高于75%,报价低于70%的或高于75%的或评标小组一致认为不合理的恶意报价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4.5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采购预算: 4197600.00 (元)如果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 4197600.00 元(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第16.4款样品提供的规定☑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地点:/。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及第四章。2、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保管、封存规定:/第17.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18.1款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数额为: 20000.00 元(人民币)。(长教服字〔2023〕1号文中第十二条规定:投标保证金设定为20000元整或电子保函等。)缴纳方式::1、þ银行转帐 2、¨电子保函 3、□其他形式保函1、银行转帐。从投标人银行帐户以网银、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到如下帐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 1.1投标人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在点击“我要投标”标示下载招标文件后,在“我的项目-流程管理-保证金管理”中获取项目(标段)子账号,子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1.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一次性足额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1.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保证金管理”和“保证金退款查询”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1.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1.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2、电子保函。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在线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 2.2要求“一项目(标段)一保函”,开具成功时间须在所投项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2.3电子保函的开立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为加密状态,开标时交易系统自动解密开具成功的电子保函进行现场公示并接受监督。2.4投标人和担保人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2.5保函填写的受益人和投标人的全称,应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6若本项目重新招标,已成功申请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须重新申请,原电子保函失效。3、其他形式保函。开标后由采购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中的保函扫描件进行核验。投标人和担保人对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的纸质保函。第21.1款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第20款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四、投标22投标文件的递交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完成文件递交。第24.1款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不允许分包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6.1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无第26.2款解密时长30分钟六、中标信息公布第31.2款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随机抽取的方式。七、合同签订第34.1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八、其他规定第38.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 10000.00 元,评审费用按实际支付,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第39.1款其他规定根据《关于修改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及明确事项的通知(三)》长采管[2016]12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hunan.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附页2-1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交易主体适用范本)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交易形象,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一)本单位填报或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南省和长沙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系本单位自愿行为。保证无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接受他人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恶意报价、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守合同、重信用,加强单位诚信建设。保证无恶意提高造价、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秩序,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本单位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本人郑重作出上述承诺。本人和单位员工均已熟悉诚信承诺内容并认真践行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附页2-2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1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谢俊峰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84919503;13687320956光大银行长沙分行唐红英溁湾支行行长89750053;18673166920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颜国恒芙蓉中路支行88665238;13574801920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李 宁天心区支行副行长85114839;13975813058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毅丽臣路支行行长82741897;13808436058长沙银行钟柯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84413595;13875880163邮储银行长沙分行严春燕岳麓支行副行长85579459;13875864330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0731-89761706/135741258511.2.正文1.2.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5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3.2本章第3.1款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规定。(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保密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答疑会后,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章第10.1款或第10.2款相应规定办理。6.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2.2.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第五章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7.2本章第10.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信息发布内容存在差异的,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的公告为准。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指定媒体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7.4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自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7.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8.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8.2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条款数之和)或范围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9.招标文件的获取9.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9.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登录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信息公告媒体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不再收取任何招标文件费用。9.3各投标人自行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9.4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站公告的为准。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2.3.三、投标文件11.投标语言11.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2.计量单位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两册组成。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商务部分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价格表四、商务响应/偏离表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六、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技术部分七、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八、技术响应/偏离表九、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十二、授权委托书十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十四、投标保证金13.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4资格审查时仅查阅资格证明文件册,资格证明相关文件由于投标人疏忽未装入资格证明文件册的视同未提交。专家评标时,商务技术相关文件由于投标人疏忽未装入商务技术册的视同未提交。13.5有关原件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原件扫描件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废标处理,涉及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14.投标报价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14.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14.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4.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此修改应符合本章第22.1款的相关规定。14.5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1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投标人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16.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提供样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的。17.投标有效期17.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17.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8.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他人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18.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8.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8.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确定为中标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5)投标人有25.1和25.2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的(6)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上款第(3)、(4)项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情形除外。19.投标文件的签署19.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19.2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国有资产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19.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9.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4.四、投标20.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21.投标文件的编制21.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1.1.1投标人应当使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电子化平台认可的“国有产权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21.1.2“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21.1.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请投标人注意压缩文件;21.1.4电子投标文件盖章及签字投标文件的指定盖章处应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1.1.5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1.6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本系统自带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如果误选了非本项目的规则文件导致不能在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电子开标系统拒绝,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21.1.7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21.1.8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可采取措施如延期、延长上传的投标书和解密时间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22.投标文件的递交22.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400-928-0095或0731-89938899转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22.1.1按本通用条款第10条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投标人须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22.1.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投标方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3.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4.分包24.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24.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4.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5.串通投标行为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6.开标26.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陆“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网上开标会。26.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在网上进行开标、唱标,同步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26.3开标注意事项: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7.资格审查2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7.2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内容:本章第3.3款第(4)项规定;(2)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hunan.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7.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符合本章第3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2)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应缴未缴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7.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7.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27.6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28.评标委员会28.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8.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8.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9.评标29.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0.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在电子化国有产权交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及停电、系统故障等情况短时内无法恢复正常的,采购人应暂停开、评标等交易活动,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待故障和问题解除后,恢复交易活动。1.2.6.六、中标信息公布31.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投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1.4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2.投标人询问及质疑32.1投标人对国有产权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2.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2.3本章第32.2款所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4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投标人签收回执。32.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请求及主张。32.6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32.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32.8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2.9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函原件,并应以直接送达(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子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2.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后提出的质疑事项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2.11质疑函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函范本”和“质疑函制作说明”制作。1.2.7.七、合同签订33.签订合同33.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3.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3.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4.履约担保34.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4.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4.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5.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2.8.八、其他规定36.政府采购政策36.1强制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36.2优先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长沙市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两型产品,实行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6.3价格评审优惠:支持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6.4优先采购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5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36.6符合本章第36.1款、第36.2款、第36.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3)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长沙市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所在页(截图)。(4)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格式)。制造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的,须与投标人同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5)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6.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投标须知前附表】附页2-2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37.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7.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7.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8.招标代理委托内容及服务费38.1招标代理委托内容:(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聘请或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收取、管理并及时退还保证金。(六)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七)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八)从供应商库中抽取供应商。(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十)制作、发布成交信息公告。(十一)发送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十二)组织评审专家复核。(十三)组织质疑复核,答复供应商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四)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五)制作、发布终止采购活动的公告。(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38.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9.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1.3.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2款评标因素和标准见附页3-1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第5.8款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时,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规定☑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5.9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 。(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的,为核心产品。(提示:也可另行规定)第5.2款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第5.2款价格评审优惠①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不重复享受政策;②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本文件所称联合体价格扣除是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第5.2款优先采购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 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③两型产品:对于技术、价格分和商务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商务/%。其中商务评标项加分,两型产品供应商需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上述三类产品中取其中一类进行加分。附页3-11.4.评标因素及标准条款号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2.1.1资格评审投标人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上传下列材料之一: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2.1.1资格评审法定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含社保证明)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1.1资格评审财务报告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2.1.1资格评审其他说明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2.1.1资格评审信用记录查询情况信用记录查询情况2.1.1资格评审保证金缴纳情况保证金缴纳情况2.1.1资格评审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2.1.1资格评审特定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无条款号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2.1.2符合性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1.2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响应性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1.2符合性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1.2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1.2符合性评审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2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是否超过负最高项数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1.2符合性评审投标报价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1.2符合性评审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1.2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2符合性评审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1.2符合性评审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2.1.2符合性评审不符合★条款不符合★条款2.1.2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2.1.2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2.1.2符合性评审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2.1.2符合性评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正文1.评标方法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二章正文部分总则第3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3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等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3.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4.澄清有关问题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可采用电子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2投标报价的修正或调整:(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4.2款进行算术修正及修正次序规则修正。(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3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报价权重分5.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5.5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5.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7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9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6.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1.2款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1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至中标公告发布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2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0.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0.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高新区白马中学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二、项目基本情况:为认真贯彻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师生餐饮质量,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经研究决定,为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防范廉洁风险。学生食堂管理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实现“服务育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从学生食堂牟利。学生食堂实施规范管理,尊重学生就餐意愿,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中标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管理办法及其他规章制度,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与业务指导。现拟通过面向社会招标,采用竞争机制,引入餐饮服务企业,实行科学管理,为师生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引进的单位自筹资金、自行组织人员,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项目基本要求:1、餐饮服务范围及要求:1.1中标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食堂经营期间原辅材料直接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0%,所有菜品的价格应控制在市场同类餐饮价格80%以内,任何产品的定价和调价,需要校方和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1.2为学生提供大众餐饮服务,含负责学校食堂日常管理,保证就餐人员按时就餐,做到及时、卫生、安全、营养、节约、热情、周到,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考核等。食堂托管服务企业须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及要求,做好疾病防护工作并购买齐全所要求的各项保险。1.3需提供可供学生自选和教师自助的营养餐的餐饮服务。1.4托管食堂实行零租金租赁,学生伙食直接成本(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食堂托管服务企业所投占学生伙食费标准的百分比值,食堂托管服务企业供餐价格控制在市场同类餐饮价格80%以内。1.5用餐规模:具体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1.6采购预算:2024学年1512400.00元;2025学年1399200.00元;2026学年1286000.00元;三年共41976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食堂预估经营收入仅作为项目参考,不作为合同签订依据,投标人自负盈亏)(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类别就餐人数餐费标准(按学期)餐费标准(按学年)小计餐费(元)类别2024学年2025学年2026学年餐费标准(按学期)餐费标准(按学年)2024学年2025学年2026学年学生(一餐)22017012010002000440000340000240000学生(三餐)18018018026005200936000936000936000教职工(三餐)2724212200440011880010560092400物业(三餐)44422004400176001760017600学年合计431378325151240013992001286000三学年合计11344197600根据《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教通(2021)115号)的文件精神,托管食堂实行零租金租赁,直接成本(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0%,且不高于 75%,否则视为无效。2、餐饮服务期限2.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一个经营年度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违约行为,达到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有关要求、承诺,且综合满意度不低于80%,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3、食堂场地及设备:★3.1学校具备食堂基本设施设备。食堂设施设备需符合《餐饮服务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并取得相关证件,达到开办条件。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正常使用且严加爱护。学校食堂的所有设施设备,食堂托管服务企业仅有使用权,无处置权。合同期限届满,或须终止合同时,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应将食堂所有学校财物按物品清单全部上交学校,并保证无损坏可正常使用。企业自主添置的设施(可移动)的由企业自行处置,不可移动的(含企业对食堂的装修改造等)由企业无偿上交学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此项内容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2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应对所有的厨具设备和餐厅设施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并做好真实有效的台账记录等资料。其中对厨具设备必须每学期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修和清理;抽排系统的风管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的疏通清洁;室内燃气管道保护层必须每学期翻新不少于一次;油烟废气、厨房废水排放达到环保要求。3.3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应将食品处理区按照原料出库、入库、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施设备,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应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三防”、洗涤及废水处理、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设备。各功能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容器分装,操作台、刀具、砧板等用具,应分区分功能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及时清理、清洗、消毒。3.4学校食堂安装单独的水电表,食堂产生的水电费由托管服务企业自行支付。4、基本要求4.1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长教通〔2021〕115号文和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A级标准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管理办法及其他规章制度,服从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与业务指导。4.2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必须自觉遵守省、市、区级教育、卫生、市场监督管理、消防、公安、环保等行政部门的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确保食堂安全稳定运行,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自行负责食品安全责任。4.3按照学生食堂的经营规模,配备足够的设施设备。配齐配足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4.4食堂托管服务企业保证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符合卫生要求,坚持索证、索票、验货、登记出入库制度。米、面、油、生鲜肉类、蔬菜豆制品、冻货、干货调料、面粉等大宗物品实行定点采购,定点采购单位为所在区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单位名录库中的定点供应商,且每类产品的定点供应商必须选定两家。定点供应商需由学校和托管服务企业共同考察确定。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对所购食材进行安全检查,并索取合格的检测报告。学校及托管服务企业与定点供货商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学校不定期对采购实行监督检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此项内容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5学生食堂必须坚持“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餐饮服务原则,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供应,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保证每餐备有“免费汤”。学生餐标价格和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在食堂经营的其他所有餐品价格需经学校审定。学生食堂饭菜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统一收费标准,不得因校定价,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收取伙食费,杜绝一切超标收费和乱收费行为。4.6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应与学校签订规范合同和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权益和责任,载明服务要求、质量价格、安全卫生等实质性条款。4.7食堂托管服务企业餐饮服务需达到《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号)、长沙市教育局颁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长教通〔2021〕115号的要求。4.7.1学校定期按相关安全考评规定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考评;4.7.2学校不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食堂综合满意度测评,每学年综合满意度不得低于80%;4.8食堂托管服务企业签订合同时,应进行资产清理,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确保采购人国有资产不流失。4.9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在经营服务期内,不得转租、转包、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双方合同或予以处罚。4.10食堂托管服务企业所聘用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食品安全法》和劳动用工的有关规定,其所聘用员工均不与学校发生任何劳动关系,食堂托管服务企业与所聘用员工发生任何劳资纠纷与学校无关。4.11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对其从事的一切经营服务行为负有法律责任并对其所造成的损失担负经济责任,食堂托管服务企业是所经营食堂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直接责任人。4.12投标人需提供真实的投标文件,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负有法律责任。4.13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必须服从采购人总务后勤部门的管理。5、食堂服务团队要求:5.1食堂项目负责人:学校食堂需派一名食堂项目负责人。(注:项目负责人具有管理过类似项目经营管理经历,全面负责食堂开展工作)5.2食堂团队要求:拟派本项目团队须配有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一名及服务员若干名,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持有健康证。所有员工必须培训上岗。5.3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必须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5.4中标人所聘用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食品安全法》和劳动用工的有关规定,其所聘用员工均不与学校发生任何劳动关系,中标人与所聘用员工发生任何纠纷与学校无关,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和承担。★5.5经营期间,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应加强对人员的道德管理和约束,不得出现对学生和教职工性侵和猥亵的行为。否则立即终止合约,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此项内容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托管经营服务要求:食堂托管服务企业须熟悉学校的教学规律和要求,要有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充分认识学校食堂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特点。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防范、卫生保障、员工培训、质量监督和文明服务等各种工作规范,以及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食品加工、分餐、送餐,餐饮器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6.1学生食堂总体要求:营养膳食制度:中标后,食堂托管服务企业须配有专(兼)职营养师,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体特点和营养需求,参照有关营养标准,优化配餐方案,制定每周带量营养食谱。食谱须每周提前报学校。鼓励食材供应本地化,少使用或不使用调和油与冻品、香肠、肉丸等加工肉制品。食堂食用油需标注为非转基因食用油。6.2食堂采购制度:托管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形成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资质证明、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供货清单等)必须妥善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将定期检查、随机抽查,食堂托管服务企业须配合相关工作。采购或使用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没收、销毁及按规定给与处罚,并禁止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向学生销售,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食堂托管服务企业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6.3食品储存和加工管理6.3.1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6.3.2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6.4食堂成品留样制度:每餐所有菜品成品必须留样,每种菜品留样不少于125克,包装好后放入留样专用冰箱,留样时间48小时。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等相关信息。如售卖的菜品、配料不清洁或变质、过期,发现一次食堂停业整顿、约谈相关负责人,累计发现两次解除合同。如造成严重后果,食堂托管服务企业须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6.5餐饮质量管理学生每餐至少由二荤一素一汤组成,且保证每日菜谱有所变化,每餐饭菜数量充足、营养丰富,做到保质保量,保证质价相符。不得制作供应对学生身体有害的食品。6.6餐饮管理制度:6.6.1建立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落实日常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制度;6.6.2建立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巡检制度,并做好检查、巡检记录和存档。所有相关管理制度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人员的监督。6.6.3全面负责厨余垃圾的收集、处理、清运工作,做好相关处理记录和存档,并建立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不得影响学校环境和正常教学秩序。6.7检查监督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财政、发改、审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监管常态化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生食堂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食堂托管服务企业须配合相关部门检查、抽查,积极提供真实有效的台账、记录等各项资料,不得阻扰相关工作。如遇相关行政部门提出建议或发现问题,食堂托管服务企业须及时整改并接受相应处罚。6.8食堂托管服务企业退出机制:6.8.1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在托管经营服务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终止合同,限期退出:(1)学生满意度测评连续两次达不到80%的;(2)严重不符合膳食标准和营养品质的;(3)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等事故的;(4)年度财务审计有重大问题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5)管理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因管理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6)对履行合同条款不到位、存在问题不及时整改的;(7)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等行为的。6.8.2食堂托管服务企业中标后在合作期满前,若主动提出退出本项目,应提前2个月向采购人提出,在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退出本项目,如采购人不同意中止,则中标企业必须继续履行合同。6.8.3食堂托管服务企业托管合同期满后自然退出。不得对经营期内企业的投资提出任何补偿要求。6.9事故处理、应急处理方案投标人对本项目托管运营服务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治安、停水、停电、停气、中毒、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情况,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与对策。6.10其他说明:6.10.1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应与学校签订规范合同和食品安全承诺书。6.10.2食堂托管服务企业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按其投标文件的承诺为学校食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并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发票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存档。6.10.3建立企业诚信记录档案,对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和经营期间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的食堂招投标项目。6.10.4学校原则上无员工宿舍提供,投标人其他成本部分应包含员工食宿费用成本,自行负责其人员的食宿和安全,学校不予补偿。6.10.5托管经营期间,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必须独立经营,食堂托管服务企业在托管食堂经营过程中对外签定任何协议(含劳动合同)或法律文件均应以食堂托管服务企业自身为主体,不得使用采购人名称或学校名称或其它类似容易引起误解的称谓。食堂托管服务企业与学校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均与采购人、学校无关。6.10.6食堂托管服务企业要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的就餐管理。四、验收标准按照长财采购〔2024〕9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进行验收。五、付款方式1、付款人:长沙高新区白马中学2、付款方式:按实结算,签订合同后按月支付,每月月末中标单位自行与长沙高新区白马中学进行结算支付当月款项。六、其他要求6.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踏勘请自行前往,安全及费用自负。6.2中标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对食堂托管服务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为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人员、设备、证书等全部内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采购人将上报监督主管部门处理。6.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维护经营、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温馨提示:各投标单位均需办理湖南省数字证书(CA证书)(证书办理电话:4006682666、0731-88665058;地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厅C48电子认证窗口),且需在新的长沙政采服务平台(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激活权限,并按相关流程完成注册备案。第五章采购合同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合同(范本)合同编号:甲方(学校):(以下简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地址:乙方投诉电话:第一条总则第一款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项目编号:)通过公开招标,由(乙方)中标。第二款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以“安全生产、优质服务、微利经营、师生满意”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号)和《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长教通〔2021〕115号)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对学校食堂托管项目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要求,甲方确定将学校食堂交由乙方托管经营,经协商达成协议。第三款合同的组成及其解释顺序(1)本合同书(2)本合同书附件(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长沙市政采服务平台合同第二条经营场所第一款餐饮服务场地位于,移交乙方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设备设施等财产,合同终止时,乙方须按本合同相关规定返还甲方。第二款乙方应遵守学校食堂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按要求使用和管理好各项国有资产。第三条经营范围第一款乙方的餐饮服务范围仅限于为学校和教职工提供餐饮服务,并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证准许范围。第二款乙方提供的餐饮服务品种为基本大众伙食,含面点、米粉、粥品等,经营品种必须在餐饮服务许可经营范围。第四条经营期限第一款乙方在食堂的经营服务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甲乙双方经营合同一年一签。第二款本年度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凡出现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拒签下一年度合同,双方的合同关系即行终止,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补偿。第五条财务管理第一款乙方须按月或学期按实缴纳水费、电费(含员工生活用水用电的费用)。水费按长沙市居民生活用水二次供水标准计价、电费按长沙市居民生活用电标准计价,每月抄表,乙方凭抄表数按期到甲方财务室交纳。燃气费用由乙方直接按表支付给燃气公司。第二款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规范管理,保证学生食堂按照“非营利”要求运行,利润控制在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以内。第三款乙方应建立学生食堂财务制度,实行专账核算,会计核算电算化,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对学生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月度结算。食堂的结余款只能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或定期退还给学生。学生食堂充值卡须单独建立财务账户,单独列支、独立核算。学校不得在食堂列支与食堂经营无关的开支,也不得将与食堂经营无关的收入存入食堂账户。大宗食品采购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减少或杜绝现金交易行为。食堂每月公示大宗食品采购情况,每周公示带量食谱及餐价,当月公示上月食堂经费收支情况。学校必须按年度请第三方对食堂托管服务企业收支情况进行专业审计,审计结果及存在的问题须上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第四款乙方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第六条服务质量第一款乙方提供的餐饮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必须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在监管部门组织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中,食堂餐饮服务的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均须达到良好及以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不予续签下一年度的经营服务合同。第二款乙方提供的服务应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体特点和营养需求,参照有关营养标准,优化配餐方案,制定学生科学营养用餐指南。第三款乙方应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供应,做到品种多样。第四款甲方按照《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成立膳食委员会,每月对乙方实施食品安全管理满意度考评,总分须达到招标文件承诺满意率分及以上。低于分的,每降低1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第五款甲方应不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学生对餐饮服务满意率测评,若餐饮服务满意率(连续两次)未达到80%,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不予续签下一年度的餐饮服务合同。第7条甲方权利与义务第一款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的餐饮服务质量、价格和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直接成本(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0%,供餐价格应控制在市场同类餐饮价格80%以内,原材料验收入库、出库时甲方由专人签字。第二款甲方对交由乙方使用的各类资产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保护权和调配使用管理权。第三款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要求乙方辞退在甲方管辖区内严重违纪、违法的乙方人员。第四款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水、电的正常有偿供应。第五款协助乙方办理餐饮服务手续和做好其他相关协调工作。第六款提供校园一卡通消费结算系统。第七款甲方负责给排水系统、垃圾系统、电脑网络系统、消防系统等的维护保养。第八款甲方成立膳食委员会,每月组织进行食堂餐饮服务的考核评比和奖惩,不定期督查食堂卫生、安全,且发现问题签发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第九款乙方有违背合同约定行为的,甲方有权将违约信息作为不良记录纳入违约方在“信用长沙”的信用档案。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一款依法享有经营标的物的使用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乙方在餐饮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债务、纠纷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概不负责。第二款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制度、用工制度、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物资采购、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和文明服务等制度,以及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乙方每月公示大宗物资采购情况,每周公示带量食谱及餐价,当月公示上月食堂经费收支情况,制订的相关卫生管理条款及服务承诺应在用餐场所公示,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第三款乙方既是餐饮服务者,又是学生食堂范围内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承担上述工作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乙方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卫健委行政等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第四款协助学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五款按照《劳动合同法》自主聘用员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乙方聘用人员以及乙方委托的其他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前述人员的报酬、社保费用、经济补偿、福利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第六款按照学生食堂的经营规模,配齐配足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专或兼职营养师、消防安全员,从业人员配备数与实际就餐人数比不低于1:45~55。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岗前及岗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0小时,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评价。从业人员应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持有健康证、身份证、暂住证,并按规定体检,严格落实“晨检”和“五病调离”制度。第七款经营服务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自觉接受学校监督管理及处罚,签订安全责任状,确保食品安全。第八款采购、贮存、加工和销售食品应符合有关食品安全要求。大宗物质采购严格执行《长沙市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采购食品原材料应索票索证,并建立管理台账;销售食品要符合食品安全规范,明码标价,每次餐饮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向就餐者提供的餐饮器具必须按规定清洗消毒,并作好消毒记录。第九款确保食堂伙食正常供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按时开餐,确保饭菜供应。假期中的供应保障要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做好餐饮的供应保障;放假停业和开学营业时间,按甲方通知执行。第十款保证甲方移交乙方使用的房屋和设备设施等标的物完好,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严格特种设备的管理必须按相关部门规定,配有专人持证上岗,并按规定与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签订养护合同,并要求每年搞好年检。(合同复印件交管理方备案)第十一款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物业管理制度,不得使用柴、煤作燃料,经营服务所产生的垃圾按垃圾分类要求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餐厨垃圾实行定点回收,交政府部门规定的餐厨垃圾公司并签订合同,做好台账。第十二款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或设施、设备出租、出借、发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第十三款乙方商号、印章和宣传资料不得使用甲方名称等文字,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民商事务活动。第十四款乙方不得随意动用消防设施设备或乱用消防水作生产用水。灭火器换药按时更换并承担换药费用。第十五款乙方应遵守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在使用资产的过程中应安全使用、妥善保管。第十六款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受各级各类检查和教育考察,保证经营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及经营行为完全规范。第十七款乙方应遵守本合同以及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九条违约责任第一款乙方提供的餐饮服务未达到膳食委员会考评的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乙方应当依照相关条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情节严重,达到本条第三款规定的程度,则按第三款的规定追究违约责任。第二款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甲方均有权责令乙方整改,乙方应当按壹佰元/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三款乙方有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根据损害情况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罚:1.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2.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3.经营期间,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4.因食品价格波动、食品安全或服务质量等引起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5.利用甲方资源从事校外社会餐饮服务或擅自停餐造成严重影响的;6.在学期中途无故停止营业的;7.将经营场地或设备出租、出借、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8、擅自转移、隐藏、变卖、破坏国有资产的。第四款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如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如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垫付款项或导致甲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第五款乙方向甲方延迟支付水电费、违约金、损害赔偿款等款项的,每延迟一天,按应付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延迟30天以上的,甲方还有权解除协议,乙方仍须按协议约定支付该项费用及其滞纳金。第六款将合同要素信息注册至长沙市合同履约信用监管系统,接受信用监管。第七款双方共同遵守《长沙市教育局的通知》(长教通〔2022〕86号)。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一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需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第二款合同期内,如因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不允许,或因政府行为、司法行为等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补偿或赔偿。第三款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本合同终止:(1)合同期限届满未续签;(2)任何一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合同;(3)合同协议解除或依法解除。(4)乙方必须守法经营,如有相关部门查实违法违规(廉政违规),甲方有权对乙方要求限期整改,作出相关处罚,直至解除合同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四款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将甲方移交给乙方以及工作人员使用的房屋、设备、设施和其他财产在一周内向甲方无条件返还,并做好移交工作。乙方返还的房屋应完好无损;返还的设备设施应运行良好,运行维护资料齐全,所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乙方未按本条款规定履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延迟移交的,须向甲方支付延迟履行金,延迟履行金按日计算,每延迟移交1日,须向甲方支付延迟履行金壹仟元。且甲方有权采取自力救济方式强制收回食堂,乙方若有财物或经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要求甲方赔偿。第五款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规定与其聘用的劳动者结清工资、社会保险、补偿以及其他债务关系,并做出妥善处理,乙方及其聘用的劳动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给予补偿,也不得干扰或阻挠学校的各项工作开展。第十一条附则第一款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二款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五章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 详见“投标须知”第五章第1.2(6)项项目现场详见 “采购需求”第五章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 详见 “采购需求” 交货地点: 详见 “采购需求” 交货方式: 详见 “采购需求” 第五章第9.2(1) 项质量保证期详见 “采购需求”第五章第9.2(3) 项响应时间详见 “采购需求”第五章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详见 “采购需求”第五章第14.2(6) 项伴随服务“采购需求”第五章第20.2款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第五章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商务部分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商务响应/偏离表五、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技术部分六、服务说明一览表七、技术响应/偏离表八、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九、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十一、授权委托书十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十三、投标保证金公开招标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一、投标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商务部分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商务响应/偏离表五、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技术部分六、服务说明一览表七、技术响应/偏离表八、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九、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十一、授权委托书十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十三、投标保证金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单位:%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直接成本占伙食费标准的百分比值 %项目负责人投标保证金:金额: 交纳形式: □支票 □汇票 □本票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其他备注1、投标报价为直接成本占伙食费标准的百分比值。2、直接成本(原辅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0%且不高于学生伙食收费标准的75%,报价低于 70%或高于75%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三、分项报价表本项目不适用。四、商务和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投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响应/偏离说明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六、服务说明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内容人员配备服务期限服务承诺备注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七、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投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响应/偏离说明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八、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四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九、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公开招标电子投标文件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十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的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询问、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填写须知1、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附页9-1投标人资格声明(含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页9-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附页9-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页9-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页9-5其他说明附页9-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号、手机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附页9-1投标人资格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1、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受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3)已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页9-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④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5、保证金缴纳情况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附页9-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备注:提供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页9-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成员名称(盖单位章):年月日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附页9-5其他说明附页9-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十三、投标保证金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原件。如采用金融机构,格式如下。(采购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编号:)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