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矿泉水 矿泉水招标公告(迎江区卫健委2024)



迎江区卫健委对防暑降温矿泉水采购项目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防暑降温矿泉水采购
2.招标人:迎江区卫健委
3.招标方式:公开询价
4.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公开询价单件价格不超17元,共需300份。
5.时间要求:询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供货到位。
6.资金支付方式:交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款。如验收不合格以及发现伪劣产品等,采购人将视其情形采取拒付款、终止合同、退货、索赔等措施,直至通过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处罚的记录;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方式
最低价中标。
四、报价文件要求
1.各报价单位应根据附件中采购需求,做出响应情况说明(优于、响应、不满足),并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按包报价,不报价的删除相应包号条目);请将报价单及相关资质的文件材料密封后递交或邮寄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报价文件应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须包含:报价明细单、盖有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服务承诺书等。
3.为防止出现恶意扰乱询价程序的行为,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函递交时限
1.2024年7月23日17时前(以文件收到时间为准)递交至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迎江区人民新村20栋202室)。
2.2024年7月24日上午9时在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会议室开标。
六、成交供应商确定
1.根据各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报价文件,我委将召开会议进行评标,根据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视为废标。
2.在迎江区政府卫健委信息公开栏公布第一成交供应商;若该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将递补第二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询价项目符合附件清单中的参数要求,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成交供应商需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2.报价单位一旦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报价函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所有采购活动。
3.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外,中标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所有采购活动。
4.本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凡有下列之一者,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①未密封;
②未加盖公章;
③未响应询价文件要求或未按询价文件中的要求报价;
④报价内容不全或数据模糊、辨认不清;
⑤逾期送达。
八、联系方式
单位: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新村20栋202室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56-5050268
附件:防暑降温矿泉水采购需求表

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

附件
防暑降温矿泉水采购需求表

序号
品名
数量
要求
备注

1
矿泉水
300
≥12瓶/件(如一件24瓶数量150件即可),每瓶容量不低于500ml。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效期不得短于6个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暑降温矿泉水 矿泉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