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业测试化验招标公告(永和县农业农村局2024)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永和县内业测试化验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永和县内业测试化验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0322024CCS00030
项目名称: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永和县内业测试化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0000元。
最高限价:1280000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项目共1包,,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必须针对参与包内所有的服务进行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包号
标项名称
单位
数量
服务内容
备注
第一包
内业测试化验
项
1
内业测试化验主要包括流转、保存、检测等3个环节。
具体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国家或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CNAS资质认定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同时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网站公示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4日23:59:59(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线上获取(下载):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2.方式:电子交易
3.售价:0元
备注: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供应商关注。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应当以书面(或政采云平台系统中)形式一次性提出,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或电话告知,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特别注意事项:
3.1建议供应商提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响应文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
3.2供应商如果需要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携带数字证书(USBKey)到采购活动现场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
4.其他事项:
4.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4.1.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4.1.2磋商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 区”);
4.1.3磋商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磋商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4.1.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
4.2开标时间磋商供应商可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响应无效。
4.3供应商需自行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和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原永和宾馆)行政集中办公楼
联系方式:0357-7522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新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新能源大厦B1层
联系方式:0357-2031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勾先生
电话:0357-2031515
附件信息:
永和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内业测试化验项目--磋商文件.docx110.2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永和县内业测试化验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永和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18: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新能源大厦B1-127室山西新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
¥12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勾通
项目联系电话
0357-2031515
采购单位
永和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原永和宾馆)行政集中办公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7-7522342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新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新能源大厦B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7-2031515
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0322024CCS00030项目名称: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永和县内业测试化验项目山西新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7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提交五、磋商程序六、签订合同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磋商邀请项目概况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永和县内业测试化验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0322024CCS00030项目名称: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永和县内业测试化验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280000元。最高限价:1280000元。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项目共1包,,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必须针对参与包内所有的服务进行响应,否则响应无效。包号标项名称单位数量服务内容备注第一包内业测试化验项1内业测试化验主要包括流转、保存、检测等3个环节。具体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国家或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CNAS资质认定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同时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网站公示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4日23:59:59(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线上获取(下载):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2.方式:电子交易3.售价:0元备注: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人自行承担责任。五、开启:1.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供应商关注。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应当以书面(或政采云平台系统中)形式一次性提出,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或电话告知,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特别注意事项:3.1建议供应商提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响应文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3.2供应商如果需要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携带数字证书(USBKey)到采购活动现场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4.其他事项:4.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4.1.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4.1.2磋商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4.1.3磋商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磋商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1.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4.2开标时间磋商供应商可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响应无效。4.3供应商需自行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永和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原永和宾馆)行政集中办公楼联系方式:0357-752234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新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新能源大厦B1层联系方式:0357-203151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勾先生电话:0357-2031515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国家或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CNAS资质认定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同时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网站公示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由评审小组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采购人确定4响应文件份数/5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需提供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格式见第八部分)。2、响应函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4.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6、响应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1)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扫描件;(2)提供供应商开户许可证(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7、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根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上传对应的资格文件,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说明: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6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2、政府采购政策资料(若有,格式见附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检查文件):1、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2、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商务技术文件(综合评分文件):1、商务、技术、服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部分)(1)…………2、主观评审部分(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部分)(1)…………以上资料按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因素顺序排列3、采购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1、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2、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7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须在开标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银行转账、保函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磋商保证金的形式:1、银行转账或电汇递交时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全额退还)磋商保证金凭证:银行转账单扫描件磋商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收款单位:山西新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营业部账号:146146701013000162877行号:301177000017注:用途栏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2、保函保函形式分为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如采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且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或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无效。评审时评磋商小组保留现场核查权利。供应商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以以上具有资格出具保函的机构开具相应金额的保函替代现金。出具的保函必须与招标投标项目一致,其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需附保函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8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小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所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或服务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4、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0现场勘查 (或标前答疑会)无11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草案。12无效磋商情形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中下列序号的规定:3.5/10.2/12.2/21.1/21.2/21.3/21.4/21.5/24.4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新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下载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磋商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7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投标。(自然人除外)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要求。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4.竞争性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下载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有关通知并造成损失的,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9的规定。6.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4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5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网站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已下载磋商文件的所有磋商供应商。7.4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果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将以公告的形式向所有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发出通知。7.5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序号6的要求及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若有的话)。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9.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及要求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相关规定。磋商保证金按下列提交方式提交:9.3.1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之前将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山西新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用存款账户上(账户详细信息见本文件的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3.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磋商无效。9.3.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9.3.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代理机构收取成交服务费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9.3.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对已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9.3.6响应文件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磋商保证金。9.3.7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以下损害时可根据有关规定没收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ⅰ磋商供应商在本次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及证明材料的;ⅱ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ⅲ磋商供应商拒绝修正报价的;ⅳ磋商供应商未能按时交纳质量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的;ⅴ磋商供应商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ⅵ开标后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ⅶ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ⅷ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9.4磋商报价9.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磋商供应商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9.4.2磋商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4.3磋商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响应,不得拆包分项响应。9.4.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和报价。9.4.5磋商供应商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9.4.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磋商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4.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响应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磋商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规定。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2.响应文件的签署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磋商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供应商须将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磋商供应商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2磋商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14.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5.磋商开启15.1磋商开启须使用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15.2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发出“磋商响应文件解密”通知,启动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程序;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在解密通知发出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按磋商文件中“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办法”进行处理。15.2.1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办法:供应商传输递交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按以下规定处理:(1)已按规定递交了合格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组织机构将拆封供应商递交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并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进行评审。“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已传输递交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未按规定递交合格“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或递交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成功上传的,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3)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视为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成功,供应商可以进入后续评审。15.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五、磋商程序16.项目组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磋商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17.成立磋商小组17.1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磋商项目的特点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磋商小组负责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的磋商、评审事务,出具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17.3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的磋商工作。18.正常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工作。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启。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启。19.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0.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评审中遵循的原则21.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1.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21.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1.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以书面形式调整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磋商无效。21.5如果多个磋商供应商所投的整包货物、工程或服务全部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按一家磋商供应商计算磋商供应商数量。21.6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22.磋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开评标系统中以电子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电子形式,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3.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签到的顺序进行。23.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开评标系统中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4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1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和合同草案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及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3.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1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和合同草案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及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3.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1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和合同草案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代理机构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开评标系统中及时以电子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开评标系统中接到该通知要按照代理机构要求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盖章确认。23.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23.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23.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开评标系统中能够作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23.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开评标系统中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23.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23.10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23.13条要求进行审查。23.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23.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及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3.13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承诺、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4.最后报价24.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开评标系统中进行,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4.1.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4.1.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4.2磋商结束后,下达最后报价通知及最后报价截止时间,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4.3磋商供应商应在电脑终端设备上及时关注下达的最后报价通知,不论何种原因,磋商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视为主动退出磋商。24.4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25.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定成交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评价、评分。26.评审复核26.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资格检查认定错误;B、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C、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D、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E、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6.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7.确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8.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组长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9.磋商过程保密29.1采购人、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9.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0.采购项目终止30.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终止: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终止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30.2终止后,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30.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六、签订合同31.成交通知3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1.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签订合同32.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2.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2.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服务费33.服务费服务费金额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具体标准如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例工程类中标服务费计算公式如下100万元×1.00%=1万元(500-100)万元×0.70%=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0%=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八、保密和披露34.保密磋商供应商自下载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5.披露35.1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5.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6.询问36.1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36.2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询问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7.质疑37.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7.2质疑函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磋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37.3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由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37.4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7.5无效质疑情形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7.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7.7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二、实质性要求参与本项目服务的所有人员,全部经过身份审查,没有来历不明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保证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能够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保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规定要求开展服务工作,在服务期限内,对出现的所有安全问题承担一切责任。三、服务要求1、耕地、园地土壤样品检测29大项42小项指标;2、林地、草地土壤样品检测11大项15小项指标;3、完成537个表层样点内业测试化验工作及样品制备;4、内业测试化验主要包括流转、保存、检测等3个环节;5、服务标准符合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四、非实质性要求详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五、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等进行验收。六、其他磋商供应商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的询问予以解答。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需提供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2响应函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规定;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8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磋商供应商填写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内容有效,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9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1.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银行转账、保函;2.磋商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3.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扫描件;4.提供供应商开户许可证(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10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根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上传对应的资格文件,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资格检查的内容需提供清晰的扫描件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4、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一、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响应文件的报价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磋商供应商参加多包报价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2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3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4服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5磋商无效的情形对照本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3.5/10.2/12.2/22.1/22.2/22.3/22.4/22.5/24.4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审查。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21条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中小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须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磋商供应商所报价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6、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成交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第一部分:商务、服务、技术评分(评委会共同认定)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共25分)1企业业绩承担并完成相关类似、同类型成功案例,以提供的磋商供应商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同类型案例加5分,最高得15分。15分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该项目总负责人参加过国家农业农村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检测技术培训班》且取得合格结果的加2分,需提供农业农村部官网截图,否则不得分。 4分3项目团队配备人员投入供应商具有满足行业要求的组织架构,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结构合理,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小于等于10人不得分;10-15人(含15人)得1分;15-20人(含20人)得2分,20人以上得4分;人员每有一个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专业满足的加1 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所有人员均须具备本单位社保证明,没有的不得分;6分第二部分:主观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共65分)1技术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总体服务方案(含样品接收与存放、样品测试、质控、保密等)内容包括:①样品接收与存放方案,对重点、难点定位分析准确,切合项目特点,提供的方案具有可实施性和针对性;②样品测试方案,对重点、难点定位分析准确,切合项目特点,提供的方案具有可实施性和针对性;③质控方案,对重点、难点定位分析准确,切合项目特点,提供的方案具有可实施性和针对性;④保密方案,对重点、难点定位分析准确,切合项目特点,提供的方案具有可实施性和针对性;上述4项方案内容均进行了内容齐全的阐述且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方案内容虽阐述但存在缺陷的扣2.5分;有一项方案内容未阐述且未提供具体细节的,扣5分,最低得0分。20分2合理化建议和应急预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应急预案:①对本项目的提出合理化建议认识充足,把握准确;②对本项目的提出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措施得当,处理完善;③对本项目的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应急预案符合项目实施地(永和县)实际情况、明确、可行,安排合理,有效。上述3项内容均进行了阐述且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未阐述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扣5分,最低得0分。 15分3项目管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项目管理方案:①提供项目管理方案,要求体系完善、目标明确;②提供质量保障措施,要求项目质量目标明确、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③提供进度控制计划,要求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完备,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紧凑合理。上述3项方案内容均进行了内容齐全的阐述且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方案内容虽阐述但存在缺陷的扣3分; 每有一项方案内容未阐述且未提供具体细节的,扣5分,最低得0分。15分4后续性服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后续性服务方案:后续性服务方案、体系完善、目标明确科学、合理、可行,可实施性强得7-10分;后续性服务方案、体系较完善、目标较明确、较科学、较合理、较可行,较可实施性较强得4-6分;后续性服务方案、体系一般或不完善、科学性一般或差、合理性及可行性一般或差,可实施性一般或较差得0-3分;10分5设备投入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工具、器械等; 设备投入齐全,优于采购项目需求得5分; 设备投入齐全,满足采购项目需求得3 分; 设备投入较齐全,基本满足采购项目需求得 1 分; 注:1.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图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 2.须登记在供应商名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5分第三部分:价格评审评审项目评分标准报价(满分10分)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10注:1.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中所述的“缺陷”是指:项目名称不符、项目地点错误、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工作组织无条理性、计划方法或实施步骤安排混乱、语义表述存在歧义、混乱、前后不一致等。2.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以及项目实施地的实际情况,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结合自身经验,提供主观评审中的各项方案及措施。第七部分合同草案需方:供方:供方在****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后附)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款项支付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四、服务及承诺供方向需方承诺:五、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六、交验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服务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七、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标准。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服务。九、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需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供方两份,其中一份到采购机构存档。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2、响应文件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供参考。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2、响应函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10、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证明复印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11、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12、政府采购政策资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中小企业声明函(一)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二)响应函格式响应函(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成立日期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供应商关联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四)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本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8.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山西新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本单位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现已清楚知道并承诺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本承诺书,如有任何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六)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扫描件;提供供应商开户许可证(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七)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文件第二部分中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八)政府采购政策资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目录1、报价一览表·······················页码2、政府采购政策资料(如有涉及)·······(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的话)···········(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一)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响应报价(总价)元总价: (大写); (小写)。包号及标项名称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2)供应商响应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文件)目录1、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2、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一)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例如:服务期限、服务地点、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等内容)进行响应。(二)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磋商供应商必须对拟配备服务人员做出承诺格式服务人员的相关要求做出声明格式服务人员的相关要求做出声明山西新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服务的所有人员,全部经过身份审查,没有来历不明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保证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能够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保证所有人员在上岗前全部进行体检,并向采购人提供岗前体检证明,体检费用由本投标人承担;保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规定要求开展服务工作,在服务期限内,对出现的所有安全问题承担一切责任。若出现和以上声明不符情形,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三)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商务技术文件(综合评分文件)目录1、商务、技术和服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部分)(1)…………2、主观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部分)(1)…………3、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1)综合评分相关资料和其它部分重复的,供应商必须在综合评分相关资料中再次提供,否则视为未提供;(一)商务、技术、服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部分)(1)…………(二)主观评审部分(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部分)(1)…………以上资料按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因素顺序排列(三)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内业测试化验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