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2024)
水湖镇尚水湖小院装饰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水湖镇尚水湖小院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CCZN00328
项目名称:水湖镇尚水湖小院装饰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1506846.38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水湖镇李杨村,S102南侧,总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一层吧台、小包间、大包间、二层大包间、客房带露台装饰安装等。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等。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5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78、62721975。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4009980000),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供应商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
联系方式:0551-666814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1978、62721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宗礼
电话:0551-62721978、62721975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3分12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7-18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7-1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3分
附件:
采购需求.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1)供应商一旦成交,磋商时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磋商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采购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成交供应商磋商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采购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人。采购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2材料要求(1)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成交供应商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负。因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2)如本项目采购人对工程质量有特殊需求的,对主要设备及材料提供不少于三个的参考品牌,对于采购人参考品牌的材料,供应商可选用参考品牌或不低于参考品牌质量标准的其它品牌;采用其它品牌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证明材料供磋商小组评审,未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证明材料或经磋商小组评审未通过的,成交后只能从采购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价格不予调整。(3)对于采购人参考品牌的材料,供应商如认为参考品牌有限定性、唯一性、明显不在同一档次等级的或者其他异议的,应在本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3工程施工重点难点无4报价须知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5重要说明(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澄清、修改、补充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请供应商自行从网上下载,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有无相关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2)在工程项目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项目概算相比降幅过小,或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3)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4)供应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府的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5)采购需求中:(5.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6)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 《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合建监管〔2024〕13号)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已按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率和单价列出采购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清单,供应商应承诺报价中已包含采购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 应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6项目经理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项目经理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条。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响应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7初审业绩无8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水湖镇尚水湖小院装饰装修工程所属行业:建筑业9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即为提交的最后报价,并作为定标和签订合同的依据。供应商总报价(扣除暂列金额)/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中的合计金额(扣除暂列金额)得出的费率Y视同为本项目成交结算费率,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乘以结算费率Y即为合同结算单价(举例说明:如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平整场地”清单综合单价为1.2元/平方米,结算时清单单价为1.2元/平方米×结算费率Y)。本项目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及暂列金额具体见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工程类)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工程类)项目名称:水湖镇尚水湖小院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编号:2024ACCZN00328采购人: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07月18日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工程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4ACCZN003282.项目名称:水湖镇尚水湖小院装饰装修工程3.项目地点:长丰县水湖镇4.项目单位: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5.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水湖镇李杨村,S102南侧,总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一层吧台、小包间、大包间、二层大包间、客房带露台装饰安装等。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等。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项目预算:155万元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工程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二、供应商资格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获取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四、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联系人:杨乐电话:0551-66681497第1页/共116页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联系人:余宗礼电话:0551-62721978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丰县财政局地址:长丰县水湖镇电话:0551-66660023七、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第2页/共116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3.2采购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财政局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7.3现场踏勘☑自行踏勘□集中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视同放弃现场踏勘,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17时3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13.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4.1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15.1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5.3磋商现场提交无15.3的其他材料要求无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邀请17.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9.1磋商时间详见磋商邀请19.1磋商地点详见磋商邀请注:供应商可以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无须现场参加磋商19.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2.4最后报价扣除(本项目不采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4.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以上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4.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7.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3)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8.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28.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9.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30.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1.1成交服务费(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5000.00元,供应商在报价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收取单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4)缴纳单位:本项目成交供应商(5)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32.1合同签订及公开时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4.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0551-62723383通讯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35其他内容35.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35.2计价方式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即为提交的最后报价,35.2计价方式并作为定标和签订合同的依据。供应商总报价(扣除暂列金额)/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中的合计金额(扣除暂列金额)得出的费率Y视同为本项目成交结算费率,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费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乘以结算费率Y即为合同结算单价。本项目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及暂列金额具体见工程量清单计价表。35.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35.4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合格35.5项目经理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资格见采购需求要求(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项目经理社保形式(如要求):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①法定情形;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全面履约。(4)成交后若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导致该项目经理无法进场履约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因此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视为无35.5项目经理其他要求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35.6业绩要求说明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的供应商业绩(如要求)、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名称及项目经理业绩(如要求)进行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如涉嫌造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35.7安全文明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规定35.8总包及分包规定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分包情况□允许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和认可☑不允许35.9现场条件具备开工条件35.10采购人提供的资料☑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电子版图纸获得方式: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5.11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1)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分包别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的70%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供应商在报价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收取单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4)缴纳单位:本项目成交供应商(5)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35.12特别提醒(1)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磋商、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成交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2)本工程在发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后,供应商应对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等数据进行复核。如供应商认为数据有误,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中数据将被作为有效数据用于判定最后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的依据(清单工程量出现重大错误除外)。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若供应商对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未提出相关疑问,视同认可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合理。成交后,供应商应按其报价完成磋商范围和图纸内的全部内容,不得以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存在漏项或数量偏差或不合理提出各种形式的索赔。35.13关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相关约定(1)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35.14社保证明材料(如有)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除项目经理外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第8页/共116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1)供应商一旦成交,磋商时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磋商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采购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成交供应商磋商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采购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人。采购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2材料要求(1)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成交供应商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负。因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2)如本项目采购人对工程质量有特殊需求的,对主要设备及材料提供不少于三个的参考品牌,对于采购人参考品2材料要求牌的材料,供应商可选用参考品牌或不低于参考品牌质量标准的其它品牌;采用其它品牌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证明材料供磋商小组评审,未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证明材料或经磋商小组评审未通过的,成交后只能从采购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价格不予调整。(3)对于采购人参考品牌的材料,供应商如认为参考品牌有限定性、唯一性、明显不在同一档次等级的或者其他异议的,应在本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3工程施工重点难点无4报价须知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5重要说明(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澄清、修改、补充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请供应商自行从网上下载,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有无相关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2)在工程项目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项目概算相比降幅过小,或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3)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4)供应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府的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5)采购需求中:(5.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5重要说明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6)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通知》(合建监管〔2024〕13号)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已按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率和单价列出采购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清单,供应商应承诺报价中已包含采购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应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6项目经理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项目经理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条。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响应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7初审业绩无8本项目采标的名称:水湖镇尚水湖小院装饰装修工程8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建筑业9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即为提交的最后报价,并作为定标和签订合同的依据。供应商总报价(扣除暂列金额)/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中的合计金额(扣除暂列金额)得出的费率Y视同为本项目成交结算费率,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乘以结算费率Y即为合同结算单价(举例说明:如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平整场地”清单综合单价为1.2元/平方米,结算时清单单价为1.2元/平方米×结算费率Y)。本项目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及暂列金额具体见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8授权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9磋商响应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10磋商报价报价不得超过1506846.38元11不良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第19.3.1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注:如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故障无法查询信息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作为评审依据。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13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否则响应无效。2.2综合评分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7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分(25分)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依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分。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内容详实、完0-5分第31页/共116页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107页/共116页十五、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108页/共116页十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磋商文件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二、供应商认为与磋商有关的其他资料。第109页/共116页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第六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第110页/共116页第八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第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第十条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第十一条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第十二条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投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第十三条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第十四条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十五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第十六条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盘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第111页/共116页第十七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第二十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第二十二条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第二十四条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第112页/共116页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第二十六条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号)同时废止。第113页/共116页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某采购单位、某代理机构:我单位拟参与某项目(某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第114页/共116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115页/共116页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116页/共11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饰装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