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硬化招标公告(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人民政府2024)



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小董镇吉水村委村级道路硬化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小董镇吉水村委村级道路硬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C2024-C2-30019-GXGN
项目名称:小董镇吉水村委村级道路硬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3347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3.3347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在原通路的基础上进行路面硬化,砼路面宽度3.5米;详细见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至202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响应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发布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3.供应商竞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客服热线:95763)。
(3)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凭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竞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人民政府     
地址:钦州市钦北区        
联系方式:韦春艳 0777-5681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民安街137号            
联系方式:凌燕 0777-3883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燕
电 话:  0777-388310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小董镇吉水村委村级道路硬化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钦北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8日 15: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5日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响应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开启

预算金额
¥73.3347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凌燕

项目联系电话
0777-3883106

采购单位
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钦州市钦北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韦春艳 0777-5681337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钦州市民安街13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凌燕 0777-3883106

附件:

附件1
小董镇吉水村委村级道路硬化项目-磋商文件(3).docx

小董镇吉水村委村级道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QZZC2024-C2-30019-GXGN采购人: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4年7月18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合同格式22第四章图纸47第五章技术规范48第六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49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50第八章评标细则及评分办法7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小董镇吉水村委村级道路硬化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小董镇吉水村委村级道路硬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ZZC2024-C2-30019-GXGN项目名称:小董镇吉水村委村级道路硬化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元):733347.45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小董镇吉水村委村级道路硬化项目数量:1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在原通路的基础上进行路面硬化,砼路面宽度3.5米;详细见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最高限价(如有):733347.45元。合同履约期限:180(日历天)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竞标。备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响应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2.本项目发布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3.供应商竞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客服热线:95763)。(3)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凭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竞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人民政府地址:钦州市钦北区项目联系人:韦春艳项目联系方式:0777-56813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钦州市民安街137号项目联系人:凌燕项目联系方式:0777-388310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小董镇吉水村委村级道路硬化项目 项目编号:QZZC2024-C2-30019-GXGN1.2工 期 180(日历天)1.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1.4磋商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3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3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3.1 磋商报价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叁万叁仟叁佰肆拾柒元肆角伍分(¥733347.45)。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3.2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4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超出磋商小组设定的最后报价时限或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514.1竞标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15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716响应文件的组成及制作16.1响应文件的组成:16.1.1.资格证明文件(1)竞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 (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提供《采购项目竞标资格承诺函》;(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6)中小企业声明函 (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7)供应商针对资格证明需要说明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16.1.2.商务技术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必须提供)(3)供应商针对商务技术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16.1.3.竞标报价文件(1)磋商函(必须提供);(2)磋商函附录(必须提供)(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4)供应商针对商务及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16.2响应文件的制作:16.2.1. 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 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2.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广西政府采购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传即可。16.2.3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6.2.4.磋商前准备 16.2.4.1本项目实行在线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 16.2.4.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2.4.3供应商将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8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公告)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95763咨询。918.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供应商邮件发送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标段(如有)、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1019.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1119.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9.2.1磋商时间: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9.2.2磋商地点: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19.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供应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参加磋商。请供应商实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19.2.4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线上开启磋商文件。1220.2评审办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1326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⑵查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1427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7.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7.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15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1629.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1729.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1830采购代理服务费1.是否收取采购代理费:☑是 □ 否2.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3.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4.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永福西大街支行银行账号:450501659852091288881931解释权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20中小企业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与本项目有关的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1政采贷供应商可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信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线申请“政采贷”融资。一、总则1.适应范围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2“货物”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2.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3.供应商资格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6.质疑和投诉6.1供应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6.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6.3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投诉。6.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格式详见附件。6.5质疑联系部门: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7-3883106通讯地址:钦州市民安街137号6.6投诉联系部门: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8.特别说明8.1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合同格式;(4)图纸;(5)技术规范;(6)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7)响应文件格式;(8)评标细则及评分办法。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五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2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媒体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10.5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11.1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11.1.1电子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http://www.ccgp-guangxi.gov.cn/PurchaseAdvisory/ImportantNotice/2866753.html”下载。1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1.2.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11.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响应系统中作出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响应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或加盖个人CA签章),无签字的视为响应无效。12.磋商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磋商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12.2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3.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报价超过相应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3.2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3磋商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一切服务价款,含服务费、人员、调查、评估、收集材料、编制、申报、修改完善等费用及管理费、购置费、税金、后续服务等其他有关本项目实施过程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13.4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超出磋商小组设定的最后报价时限或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14.竞标有效期14.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4.2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6.响应文件的制作16.1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广西政府采购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6.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6.4磋商前准备16.4.1本项目实行在线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16.4.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4.3供应商将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17.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解密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3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8.4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1)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19.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9.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9.2.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9.2.2磋商地点: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19.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供应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参加磋商。请供应商实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19.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线上开启响应文件。20.评审原则20.1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0.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20.3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20.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20.5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0.6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磋商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21.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21.1磋商小组成员的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统一保管后到达评标室,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推选磋商小组组长。21.2磋商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1.3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4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21.4.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21.4.2审查流程:(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3)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21.5磋商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线上补正或更正。21.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个人CA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CA签章)。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小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21.7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21.11、21.16程序和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第一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二轮磋商。21.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个人CA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CA签章)。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21.9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集中就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意见与单一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CA签章确认)。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统一整理的书面磋商记录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CA签章)后按时线上提交。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21.11、21.16程序和评审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第二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仍有实质性变动的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21.11最后报价21.1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21.1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21.11.3根据【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如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11.4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1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21.13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含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1.14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磋商小组成员的意见为准。21.15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21.16本采购项目的评审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2.确定成交供应商2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审报价相同的,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依次按项目实施方案分、人员配置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2.2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4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线上签字、签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4)属于“必须提供”的响应文件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5)供应商未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的;(6)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的;(7)未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变动,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编。2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25.磋商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6.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成交人的成交资格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2)查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27.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7.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7.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27.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五、签订合同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29.签订合同29.1签订合同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2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9.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六、其他事项30.采购代理服务费30.1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费率 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1.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32.监督管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格式及条款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供应商自行到书店购买。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供应商自行到书店购买。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1.采购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谈判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做出不同约定以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做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1)“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2)“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编写采购文件的单位应仔细校核,不使数据出现差错或不一致。序号条目号信 息 或 数 据11.1.2.2发包人: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人民政府地 址:钦州市钦北区邮政编码:5350002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3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14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45.2.1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施工设备:否5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6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15天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招标人审批的期限:15天711.5逾期交工违约金:5000元/天811.5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911.6提前交工的奖金: / 元/天1011.6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元/天1115.5.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的,发包人按所节约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办理。1216.1不调价1317.2.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30% 。预付款支付期限: 具备实施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1417.2.1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无材料预付款15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发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4份1617.3.3(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5%签约合同价17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的利率:0.15‰/天续上表序号条目号信 息 或 数 据1817.4.1质量保证金限额:3%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2021年度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的企业,发包人给予2%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优惠。质量保证金的利息计算方式: 无息 。1918.2竣工资料的份数:3份2018.5.1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是2118.6.1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2219.7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23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磋商供应商应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对该保险费予以考虑,业主不单独进行计量与支付。保险范围:由承包人与业主协商,根据采购文件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24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向 钦州市 人民法院起诉。25根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2%向银行专户存储工资专项资金。各竞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与作用作出承诺,竞标人不对此作出承诺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竞标处理。农民工实名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8]67号)规定。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他义务(2)修改为: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等其他当地材料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资源费(税)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应尽可能协助该项目部办理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发包人协助办理的成功与否,不免除根据合同文件规定的承包人的一切责任。(3)(增加)承包人还应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公路工程建设农民工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桂路工程发[2014]300号)要求(注:文件内容附后)。各供应商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问题作出以下承诺,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4)(增加)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审计和稽查、检查、视察等活动,承包人应高度重视并有义务委派专人积极予以配合。b.发包人有权监督检查承包人的供货合同。c.对项目使用的原有道路的维护和管理,以确保正常通行。d.维护社会稳定,避免发生因承包人原因引起施工队伍或施工引起周边群众等群体性上访事件e.承包人应自觉接受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单位、公路管理机构的监督,对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整改,及时报告处理结果。(5)合同实施时承包人应投入足够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投入本合同的最低人员要求见合同附件四(含相应要求的备选人员),在不少于合同附件四要求前提下,为确保工程进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相应技术和管理人员以满足施工需要。4.1.11(增加)承包人响应“美丽广西·清洁乡村”行动1、承包人应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党组关于印发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美丽广西·清洁乡村”交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党宣[2013]15号)精神,响应号召,以清洁公路、清洁水路、清洁运输为目标,大力实施交通运输尤其是农村交通运输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为群众创造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交通运输环境及服务,以实现“生态环境美、文明风尚美、平安和谐美”的“三美交通”。2、具体要求:在建公路项目要文明施工,强化施工路段的环境整治,施工车辆要避免扬尘洒漏,避免对原有公路的破坏,做好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作;旧路改建项目要保证施工期间维持良好通车秩序;承包人应高度重视,有义务积极配合并委派专人参加“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的相关活动。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增加)4.6.5项目经理、总工及主要管理人员每月驻工地现场时间不应少于22天,项目经理、总工及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离开工地必须向招标人书面请假,并经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相关负责人书面同意方能离开,否则视为违约并按22.1款执行。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在原条款末增加:项目法人向承包人支付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等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承包人违反下述规定的,项目法人将中止其任何款项的支付。(1)凡不在项目法人指定银行开户的承包人,项目法人将不对其支付任何款项。(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每个承包人只能在一个银行开立一个结算账户,不允许多头开户。项目法人按合同条款规定对承包人支付的款项,只对合同规定的法人或者法人代表的授权代理人支付,不对其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或经批准的分包人直接支付(合同有专项规定者除外)。(3)在合同执行期间,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委托的公路审计部门有权不定期检查或审计承包人项目经理部的财务收支情况,承包人必须严格财经纪律,确保项目经理部的财务收支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工程实际成本,承包人及项目经理部必须接受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委托部门的监督和检查。(4)在合同执行期间,为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承包人在收到项目法人支付的款项后,须向项目法人提供资金使用计划,详细说明资金使用流向,经项目法人批准并在项目法人的监督下使用,必须优先支付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其次是材料价款以及工程建设直接的成本。(5)项目法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其雇员的工资发放,每次期中支付时项目法人将从应支付金额中扣留2%作为支付承包人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保证,但并未因此免除承包人应负的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由项目法人对承包人支付农民工工资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天。项目法人支付的计量支付款,承包人首先应支付民工工资,并做好记录备案。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7.3场外交通(增加)7.3.3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及运输畅通,承包人应采取以下措施:当施工期间,因施工原因造成原有道路暂时堵塞时,承包人必须与交通和***门协商,采取足够的措施引导、疏通交通。但不管何种原因,因其交通堵塞时间均不能超过30分钟。若堵塞交通超过上述规定的时间,将视为承包人违约按22.1款等相关条款处理,同时发包人可指令采取任何措施疏通,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3.4承包人应加强文明施工,保障道路通畅的管理(1)承包人在施工期内应按国家、交通主管部门与公路管理机构有关文明施工,保障畅通的规定组织施工,对出现的交通堵塞无条件地采取措施进行疏通。(2)对于旧路改建工程项目:破坏旧路必须作出交通维持与恢复路面通行条件方案并必须取得项目建设办公室的书面批准,未经批准进行旧路开挖与填筑的,项目建设办公室有权责令停工,并由承包人恢复原良好的通车条件,并需承担一切费用;不得在道路上堆放材料或占道施工影响交通;路基、路面施工应避免出现晴天扬尘,雨天打滑影响安全与交通和影响群众生活、生产的现象;维持交通的路基施工应保证表面平整,行车通畅。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5条款末增加:如项目法人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承包人用于危险路段、有安全隐患路段施工安全防护的设施和用具(含交通标志牌、安全危险告知牌、安全隐患告知牌等)不齐全或缺乏,并且承包人没有按规定及时添置安放的情况,则项目法人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指令承包人纠正和整改,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项目法人有权进行直接购置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具(含交通标志牌、安全危险告知牌、安全隐患告知牌等)并安排专人进行设置管理等安全管理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并由项目法人在承包人合同价中计量扣除。9.6运营中的公路道路施工安全(增加)9.6.1承包人进场施工前需到路政部门和安监部门办理上路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监督等手续,签订路上施工安全协议书,并接受监督。9.6.2在运营公路上进行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公路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JF90-2015)、《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要求等国家及交通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施工标志、标牌、水马等安全设施),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派专人维护各施工标志牌正常使用。路上作业施工人员应统一着桔红色反光标志服,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时应挂戴统一制作的上岗牌做标识,每个施工点的现场应摆放由业主规定统一格式的施工公示牌。供应商报价时要充分考虑上述设施所需费用,以及施工、生活用水用电的费用,所需费用由供应商考虑在有关报价中,业主不单独进行计量支付。施工标志牌的制作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9.6.3工程使用的水泥、碎石、砂等材料不得堆放在公路上,工棚搭设应设置在公路行车看不到的位置,如确需搭棚看守机械设备的,应按业主规定的式样搭设;机械设备摆放不得有碍路容路貌和行车安全。9.6.6破除的公路废弃材料应集中废弃到弃土场。9.6.7大修工程施工时,应设置相应防护措施确保公路行人及车流的安全畅通。安全生产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考虑在有关报价中,业主不单独进行计量支付。由于未采用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力而造成公路下行人、车流受影响的,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9.6.8承包人不得在公路路面上拌和公路材料。9.6.9承包人须将拟施工点报发包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发包人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发包人应在收到该计划后7天内审查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为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工程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绘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对本项目而言,指发生烈度7度(含7度)以上地震、龙卷风、施工场地受淹超过项目法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指明的设计洪水水位引起的延误的情况。增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政府及有关部门预先有预报的,由于承包人没有应急措施或没有采取应急措施的,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增加)11.8其它进度要求(1)承包人应加强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努力实现均衡组织施工的目标。a旧路改建工程或施工影响原有道路交通的,应根据施工必须保证交通通畅的特点,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妥当的施工方法,避免在雨季破坏旧路利用新路基维持交通,对破坏旧路的路段应及时安排路面施工,确保不影响道路交通畅通。b路面碎石材料的采备应与路基施工进度同步,以保证路面施工进度。c桥梁、主要涵洞、高大支挡结构、旧路改建(破坏旧路路面)的路面等关键工程及分项应有独立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措施确保落实。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2.1.(6)项约定:(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增加内容:(1)落实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分项工程施工现场应实行质量责任牌管理,写明作业内容、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人(施工单位、建设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举报电话;(2)认真执行质量检查制度:施工作业管理的专业工程师在测量、试验工程师配合下完成施工自检并作施工记录(工艺及原材料使用等);质检工程师在测量、试验工程师配合下加强中间质量检测,严格控制工序质量,及时完成工序、分项完工检验并提交质量检验记录,收集工序、分项资料与检验申请经项目总工签认后报送发包人。试验、测量工程师根据施工质检需要完成试验与测量作业并及时交检验结果报告专业工程师、质检工程师。为保证质量责任制的落实,必须做到“三个到位”、“三个同时”,即:质量管理人员到位,检测工具到位,记录表格到位;施工作业与专业工程师质量检查、检验同时,承包人质量检验工程师、发包人的检验与施工作业同时,检查、检验与记录同时。(3)质量管理记录的原始记录包括作业记录、测量记录、试验记录、检验记录及验收记录,地基、基础、填挖交界碾压,墙台背回填等隐蔽工程应摄象或照相作为现场记录保存。(4)承包人应加强文明施工,保障道路通畅的管理:a承包人在施工期内应按国家、交通主管部门与公路管理机构文明施工,保障畅通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对出现的交通堵塞无条件地采取措施进行疏通。b旧路改建工程项目(i)破坏旧路必须作出交通维持与恢复路面通行条件方案并必须取得业主的批准,未经批准进行旧路开挖与填筑的,业主有权责令停工,并由承包人恢复原良好的通车条件,并需承担一切费用。(ii)不得在道路上堆放材料或占道施工影响交通。路基、路面施工应避免出现晴天扬尘,雨天打滑影响安全与交通和影响群众生活、生产的现象。维持交通的路基施工应保证表面平整,保证通畅。(5)承包人应自觉接受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单位、公路管理机构的监督,对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整改,及时报告处理结果。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业主对承包人履行责任有权进行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应认真履行责任,执行业主的指令,否则将按第22.1款视为承包人违约。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增加)13.5.1项补充:隐蔽部位覆盖前应经发包人检查确认,分阶段(工序)进行拍摄或照相,并向发包人提供相关影像相片等书面资料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否则不应给予计量.15.3变更(增加)15.3.5项补充:设计变更除遵守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的现行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外,还应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广西公路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中有关变更的规定。17.2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具备实施条件后/个工作日内支付。18.9竣工文件(增加)工程竣工文件的立卷归档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广西公路网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办法》执行。20.工程保险20.1建设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联名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以计量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20.2承包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增加内容:办理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20.3人身意外伤害险20.3.2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险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办理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施工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15日,承包人必须按有关规定与保险公司签订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以及其他需要投保的保险的保险合同。20.4第三者责任险修改20.4.2款为: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联名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以计量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保险期限为自施工队伍进场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时止。21.1不可抗力的确认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21.1款21.1.1(6)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22.1承包人违约22.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承包人违反第1.8款或第4.3款的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2)承包人违反第5.3款或第6.4款的约定,未经发包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材料或工程设备撤离施工场地;(3)承包人违反第5.4款的约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理不合格工程;(4)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己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受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发包人指示再进行修补;(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己停止履行合同;(7)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8)承包人违反第4.6款或第6.3款的规定,未按承诺或未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配备称职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或关键施工设备;(9)经发包人检查,发现承包人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10)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1)承包人发生第22.1.1⑹目约定的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2)承包人发生第22.1.1⑹目约定以外的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3)经检查证明承包人已采取了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具备复工条件的可由发包人签发复工通知进行复工。(4)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增加(5)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5)目情形,按第19.2.4款规定处理;(6)有22.1.1.(8)款行为或以下行为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可对承包人处以以下的违约金:a.承包人更换主要人员的(不管是否经项目法人同意),项目经理处10万元/人次,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处5万元/人次,其他主要人员(指结构专业工程师、路基路面专业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计量工程师和试验工程师)处2万元/人次;b.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工地,每天课以违约金500元/人;若虽经批准离开工地但每月在工地天数不足22天(特殊情况经发包人批准报发包人同意例外)的,每不足一天课以违约金500元/人。其它主要技术骨干人员每月在工地天数不足22天(特殊情况经发包人批准同意例外)的,每不足一天课以违约金300元/人;C.主要设备没有按进度和合同规定承诺进场的处500元/日台。(7)承包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可对承包人处以以下违约金:a.发生质量事故,未按有关规定和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处2000元/次;b.出现二、三级一般质量事故,且承包人负有直接责任,或不能证明其履行其职责的,可处5000元/次;c.发生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且承包人负有直接责任,或不能证明其履行其职责的,可处10000元/次;d.因质量问题被地市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单位、公路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可对承包人处以20000元违约金/次,红牌警告10000元/次,黄牌警告5000元/次。e.出现一般安全生事故负有责任的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按规定报告的,可处1000元/处·次。f.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可处10000元/处·次。G.由于施工原因造成污染、破坏被群众向政府、主管单位投诉或被环保、水利部门责令整改的,处1000元/次。h.由于承包人原因违反7.3等条款造成交通堵塞,堵车30分钟至60分钟的处3000元/次,堵车60分钟至二小时的处5000元/次,堵车二小时至三小时的处1万元/次,堵车三小时以上的处每小时(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1万元,严重的建议上级主管单位进行通报。J.劳务人员未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向项目法人报备的,处500元/人次。22.2发包人违约22.2.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农民工资保证金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如下:/。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均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己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竞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建设内容: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有);(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己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响应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安全目标:。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承包人:(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陆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两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承包人:(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7)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8)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履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12)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13)承包人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14)承包人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15)承包人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两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承包人:(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附件四项目经理委任书(承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致:(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字)2023年月日附件五履约担保格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竞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本条内容可修改为:“本担保自(生效日期)之日起生效,至(失效日期)之日失效。”如发包人接受履约保函采用固定有效期,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应增加保证承包人在履约保函失效日前向发包人出具后续阶段履约保函的约束性条款,直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为止。附件六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应与发包人指定的银行签署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内容在保证本项目资金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由三方共同商定)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办银行:(以下简称“丙方”)为了促进(项目名称)的顺利实施,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同时为承包人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根据(项目名称)合同条款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1.资金管理的内容(1)乙方为完成(项目名称)工程成立的项目经理部在丙方开设基本结算户;(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将工程款汇入乙方在丙方开设的账户;(3)乙方应将流动资金及甲方所拨付资金专项用于(项目名称);(4)丙方应为乙方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并接受甲方委托对乙方在丙方开设的基本结算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2.甲方的权责(1)按照(项目名称)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2)在发现乙方将本项目资金挪用、转移时,甲方有权中止工程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3)不定期审查丙方对乙方的资金使用监督情况,如丙方不能履行其责任,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4)在乙、丙双方发生争议时,甲方应负责协调、解决。3.乙方的权责(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后,乙方应尽快在丙方开设基本结算户;(2)确保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保证不通过权益转让、抵押、担保承担债务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基本结算户的资金;(3)办理材料、设备等采购业务金额在_万元以上的,应出示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在办理总额超过_万元以上的釆购业务时,应将合同、协议和发票复印件送丙方备案;购买应急材料、设备时可先办理支付手续,但事后必须补备有关资料;(4)用银行转账支票办理支付款项时,必须将转账支票送交丙方,由丙方负责办理支票转付手续;(5)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附甲方批准分包的文件;(6)向上级单位缴纳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摊销费等款项时,应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4.丙方的权责(1)成立(项目名称)工程资金管理服务小组,明确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压票”现象;(2)根据乙方提供的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检查其所购材料、设备是否用于(项目名称)工程建设,对本标段以外的购货款项,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3)根据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支付文件,检查其支付款项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向分包单位以外单位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4)根据乙方提供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办理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摊销费等款项的支付;对超出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外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5)定期将乙方前一个周期的支付情况,整理后书面报送甲方;乙方复印备案的材料一并送甲方。5.甲、乙、丙三方都应履行保密责任,不得将其他两方的业务情况透露给三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6.本协议有效期自乙方在丙方开户起,至工程交工验收甲方向乙方颁发交工验收证书后结束。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牵头,三方协商解决。8.本协议正本三份、副本_份。合同三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经办银行:(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四章图纸(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自行下载)第五章技术规范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采用现行施工规范、验评标准及强制性标准条文及其他有关规定。第六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国家标准。2.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须知、合同协议条款、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一起结合使用。3.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系发包人按照现有图纸及有关资料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颁布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它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为磋商报价的共同基础。成交后结算支付,以经财政部门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按成交单位磋商所报的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支付费用。4.工程量清单中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为本工程包干单价,不管磋商人今后施工方案如何改变及工程量实际发生多少,均按包干单价执行。5.对工程和材料的一般指示或说明已写于合同文件、图纸和技术规范内。对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须参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的有关部分。6.所有报价应以人民币表示。7.工程量清单(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自行下载)。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竞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5)供应商提供《采购项目竞标资格承诺函》;(6)中小企业声明函(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供应商针对资格证明需要说明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说明。1.竞标声明书格式:竞标声明书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公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需要提供)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竞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所在部门: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公司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规定的供应商条件,我公司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5.供应商提供《采购项目竞标资格承诺函》采购项目竞标资格承诺函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格供应商。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政府采购、税务、社会保障等监督管理部门、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机构、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6.中小企业声明函(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及分标段)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大型、中型和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大型、中型和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行业名称指标名称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万元≥20000500-2000050-500<50工业从业人员人≥1000300-100020-300<20工业营业收入万元≥400002000-40000300-2000<300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800006000-80000300-6000<300建筑业资产总额万元≥800005000-80000300-5000<300批发业从业人员人≥20020-2005-20<5批发业营业收入万元≥400005000-400001000-5000<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人≥30050-30010-50<10零售业营业收入万元≤20000500-20000100-500<100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人≥1000300-100020-300<20交通运输营业收入万元≥300003000-30000200-3000<200仓储从业人员人≥200100-20020-100<20仓储营业收入万元≥300001000-30000100-1000<100邮政业从业人员人≥1000300- 100020-300<20邮政业营业收入万元≥300002000-30000100-2000<100住宿餐饮从业人员人≥300100-30010-100<10住宿餐饮营业收入万元≥100002000-10000100-2000<100房地产 开发经营资产总额万元≥100005000-100002000<5000<2000房地产 开发经营营业收入万元≥2000001000-200000100<10000<1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人≥1000300-1000100-300<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万元≥50001000-5000500- 1000<500信息传输从业人员人≥2000100-20010-100<10信息传输营业收入万元≥1000001000-100000100-1000<100软件和 信息技术从业人员人≥300100-30010-100<10软件和 信息技术营业收入万元≥100001000-1000050-1000<50租赁和 商务服务从业人员人≥300100-30010-100<10租赁和 商务服务资产总额万元≥1200008000-120000100-8000<100其他未列 明行业从业人员人≥300100-30010-100<10说明:中、小、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为该型企业。(3)监狱企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我公司为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磋商人符合监狱企业标准的,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如磋商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提供声明函作为评分项加分依据。但除了提供本声明函外,还须提供工商办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人证件等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针对资格证明需要说明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说明。2、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施工组织设计;(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3)供应商针对商务技术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一、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二: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1.供应商应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说明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成交的供应商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附表三: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四: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 (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名 称姓 名职 务职 称任职务及资格经历【备注:附以上各岗位人员资格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建造师注册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备注: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已完工程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如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供应商针对商务技术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三、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文件目录(1)磋商函;(2)磋商函附录;(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供应商针对商务及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磋商函;磋商函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的磋商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等级。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磋商函附录是我方磋商函的组成部分。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投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6、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中第11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盖单位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日期:年月日2、磋商函附录磋商函附录序号条款内容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2响应文件有效期3工期日历天4质量保证金结算价的 %5质量标准…………备注:供应商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单位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规范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规范中的“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磋商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4、供应商针对商务及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第8章评标细则及评分办法评标细则及评分办法一、评标原则1.磋商(评标)小组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二、评标程序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鉴定,对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予以拒绝。三、评审办法1.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2.评审因素和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内容1详细评审内容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价格分30分施工组织设计70分2价格分(满分30分)商务标评分标准(1)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竞标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当按该办法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本企业提供服务,对投标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总报价×(1-20%);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总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总报价。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提供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以进入评标的最低评审报价为30分。(3)供应商价格分 = 磋商供应商最低评审报价金额 / 磋商供应商评审报价金额 ×30分 3施工组织设计分(满分70分)(1) 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 (满分3分)①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公路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得 1 分。(满分1分)②基本人员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否则不得分。优 (2分) :投入人员齐备、搭配合理科学,完全满足施工需要。良 (1.5分) :投入人员基本齐备、搭配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中 (1分) :投入人员齐备、搭配一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 (0.5分) :投入人员不齐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2) 主要施工方法 (满分10分)优 (10分)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针对性强,施工技术方案详尽周密,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可行,能很好的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良 (7分)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方案齐全,工艺成熟、方法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中 (3分)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方案基本齐全,方法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基本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差 (1分)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针对性差,施工技术方案差,工艺落后、方法不合理,不能指导具体施工和确保安全。(3)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满分4分)优 (4分) :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良 (3分) :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中 (2分) :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差 (1分) :投入的施工材料的组织计划差,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4)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满分5分)优 (5分) :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良 (3分) :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中 (1.5分) :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 (1分) :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组织计划差,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5) 劳动力安排计划 (满分3分)优 (3分) :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齐全,劳动力投入与进度计划呼应合理,满足施工需要。良 (1.5分) :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中 (1分) :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 (0.5分) :各主要施工工序劳动力安排计划不全,无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或计划不全,劳动力投入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6)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满分5分)优 (5分) :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且先进、可行、具体,高于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 要求,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良 (3分) :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中 (1.5分) :质量技术管理班子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满足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差 (1分) :质量技术管理班子人员配备不合理,制度不健全。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不可行,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7)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满分10分)优 (10分) :安全人员配备合理;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高于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良 (7分) :安全人员配备合理;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合理。中 (3分) :安全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基本符合实际,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基本合理。差 (1分) :安全人员配备不合理,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基本符合实际,不能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不合理。(8)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满分10分)优 (10分) :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力。各项计划图表编制详尽周密,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良 (7分) :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较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中 (3分) :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措施基本得当。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基本齐全,安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差 (1分) :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各项计划图表编制不完善,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9)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满分10分)优 (10分) :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内容达到且高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而且各项措施科学、得力的。良 (7分) :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而且各项措施周全、有效的。中 (3分) :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内容基本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而且各项措施基本全面、有效的。差 (1分) :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内容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广 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的要求偏差大,无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10)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满分10分)优 (10分) :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施工措施并有可行的安全措施,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良 (7分) :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中 (3分) :对项目关键技术有一定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 差 (1分) :对项目关键技术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不可行。总得分=2+3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企业信誉实力及业绩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企业信誉实力及业绩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硬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