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统筹规划编制服务招标公告(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人民政府2024)



江都区武坚镇镇村统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江都区武坚镇镇村统筹规划编制服务 JSZC-321012-JCQY-C2024-003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都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30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12-JCQY-C2024-0031
项目名称:江都区武坚镇镇村统筹规划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9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供应商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若以联合体投标,上述1.1-1.8项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地点:江都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07-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6楼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采购、响应、评审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都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7.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8.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9.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10.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1.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振兴路1号
联系人:蒋小军
联系电话:18951443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4-86831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0514-86831819

附件: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江都区武坚镇镇村统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文件.doc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江都区武坚镇镇村统筹规划编制服务

品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江都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8日 16: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3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
¥1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婷

项目联系电话
15298458472

采购单位
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振兴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51443034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婷

JSZC-321012-JCQY-C2024-0031江都区武坚镇镇村统筹规划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人民政府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7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17第四章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需求22第五章评审标准29第六章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格式)32第1章江都区武坚镇镇村统筹规划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受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江都区武坚镇镇村统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江都区武坚镇镇村统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都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012-JCQY-C2024-0031项目名称:江都区武坚镇镇村统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190万元最高限价:19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在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3供应商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1.9若以联合体投标,上述1.1-1.8项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上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五、开启1.时间:2024年7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人民政府地址:扬州市江都区联系方式:1895144303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6楼联系人:朱工电话:0514-86831819九、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13813140731。十、其他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采购、响应、评审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5.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都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7.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8.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9.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10.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1.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JSZC-321012-JCQY-C2024-0031”号项目。2、供应商2.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供应商2.2.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参加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人民币叁万壹仟元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磋商报价中单列,包含在磋商总价中,由成交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江都营业部开户名称: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帐号:32108801012010001004304.3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合同主要条款(4)采购需求(5)评审标准(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响应。6.3采购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采购文件的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江都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9、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采购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0、响应文件构成10.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磋商响应报价表(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5)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6)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8)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2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响应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磋商响应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2标的物详见项目需求。12.3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磋商服务说明13.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响应有效期16.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本采购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7.3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4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7.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7.6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17.7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18、磋商响应截止日期18.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响应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响应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谈判。20.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磋商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21、磋商2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活动。21.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磋商小组22.1磋商开始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有效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推荐成交供应商建议等,均不得向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及与竞争性磋商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3.3在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3.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磋商的澄清24.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电子函件形式提交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作进一步的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折扣数与按折扣率为基准计算的折扣数不一致时,以折扣率计算为基准进行修正。2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5.7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26.1磋商程序2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函件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6.1.2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加盖电子签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6.2评审方法和标准2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6.2.2评审标准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27、无效响应及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1无效响应条款27.1.1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2供应商未成功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3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4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5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6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7.1.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27.1.10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7.1.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7.2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除本磋商文件第2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2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2采购人应根据磋商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8.3代理机构将在“江都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4.2向采购人、磋商小组、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4.5与采购人、磋商小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5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29.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9.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8.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10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成交通知书30.l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通知书。30.2成交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成交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30.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合同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签订,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31.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其他3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扬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江都区武坚镇镇村统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编号:JSZC-321012-JCQY-C2024-0031甲方(采购人):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人民政府乙方(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本项目结果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1项目名称:江都区武坚镇镇村统筹规划编制服务1.2项目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________元人民币(¥元)。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2.4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2.5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或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或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允许成交单位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6.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退还。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4履约保证收取:无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7.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八、服务期本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约150个日历天,具体进度节点要求为:第一阶段(30个日历日):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现状研究与分析阶段;第二阶段(30个日历日):初步方案阶段;第三阶段(30个日历日):中期成果阶段;第四阶段(30个日历日):专家评审阶段;第五阶段(30个日历日):规划报批和存档阶段。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项目完成时间按照招标、投标文件规定执行,交付地点由甲方指定。十、货款支付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0.3甲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价30%的预付款,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付合同价的50%,规划成果取得批复文件后付清余款。所有款项支付均需要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每次付款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日内付款)十一、税费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标及响应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2.3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4如在规划成果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十三、交付和验收13.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按甲方要求完成服务事项,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上级部门认可或者通过的数据材料,作为甲方验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交甲方。13.2验收标准:按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13.3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四、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14.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5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14.6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履约合同约定的某一项服务内容不到位,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处理相关罚款,从当月服务款中扣除,具体罚款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要求专项处罚;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与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也可以提前中止,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以及党政机关或地**策调整等,合同可以提前中止。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争议解决16.1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6.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6.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十七、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13813140731。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18.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4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三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四章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需求其他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所属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1、项目背景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文件,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关键定位与最新要求。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构建分级分类分层分区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制度的重要环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化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定位、空间管控及建设用地等目标要求,落实和细化各项指标要求,在乡镇域层面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优化乡镇域空间资源配置,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规范引导乡镇规划建设,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构建乡镇域规划统筹实施机制,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详细规划是“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多规合一”的重要环节和载体,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等活动的法定依据。2021年12月27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详细规划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实施,持续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并同时发布《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下称“《指南》”)以及《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指南》要求城镇开发边界内,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编制单元有序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应编尽编,实现全覆盖。2023年3月23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在2023年底前,完成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工作,并结合“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治理的需要,及时启动实施层面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整合原村庄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形成的“多规合一”的法定规划,是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19〕233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3〕259号)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为目标,紧密围绕乡村建设需求,结合详细规划工作,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村庄规划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中的重要作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于2024年1月14日印发《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高水平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站位,充分认识高水平编制村庄规划的重要意义”、“精心编制,推动完成一大批高水平村庄规划成果”、“健全机制,迅速形成高水平编制村庄规划的比拼局面”、“加强领导,强力推进高水平编制村庄规划工作”,明确提出2024年高水平完成规划发展村庄所在行政村村庄规划全覆盖的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协调统筹好武坚镇镇域内国土空间布局和优化全镇的生产力布局,推进武坚镇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的高质量发展,适应各片区实际发展需求和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按时完成镇区内行政村村庄规划全覆盖的任务,拟组织编制武坚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7个行政村村庄规划项目。2、项目内容(一)武坚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规划作用武坚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江苏省、扬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深化落实,是编制武坚镇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以及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2、规划范围与期限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武坚镇行政辖区全域范围,面积约85.58平方公里,其中开发边界规模446公顷。规划期限至2035年,近期为2025年。3、重点内容(1)开展现状分析与评价分析武坚镇的现状问题,对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等开展分析,梳理现状用地与存量资源底账,挖掘特色和优势,总结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的现状特征与面对的主要问题,形成对武坚镇的全面认知。(2)明确发展定位与目标明确武坚镇的总体定位、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落实上位规划指标要求,并根据武坚镇总体定位与发展目标,综合考虑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现状和任务,提出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等指标。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增减预期性指标,形成可统计、考核和监督的规划指标体系。(3)落实三区三线及用途管制结合武坚镇的自身情况,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底线“一张图”。落实上位规划关于全域国土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的管控要求、准入退出和转换规则。综合考虑国土整治潜力、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制定国土整治方案。建立健全控制线管控机制,严格管控措施,提出约束内容和管控规则。(4)优化全域国土空间格局加强武坚镇与周边区域协同发展研究,明确生态、农业、历史文化等保护类要素的空间范围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类要素整体布局,形成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格局。对农业格局、生态格局、城乡发展格局等提出空间布局与结构调整优化的方案。(5)明确城镇建设用地布局落实上位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明确城镇建设用地功能结构、规模和布局。围绕产业创新发展方向,提出产业用地规模控制目标与空间管控要求。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提出宜居社区等相应要素配置标准。优化绿地开敞空间体系的空间结构与布局,提出城市设计与特色风貌引导管控的要求。加强城市更新研究,探讨存量资源盘活的主要措施。(6)优化村庄发展布局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和武坚镇镇村布局规划,统筹镇域内村庄建设用地指标,细化引导、管控要求。提出乡村社区生活圈构建要求,明确农村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配置标准。统筹安排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促进农业转型升级。(7)整合支撑体系与要素配置确定综合交通系统的布局与结构,明确各类重大交通设施的功能等级、规模、位置和衔接要求,提出乡镇交通发展目标;确定公共服务体系的构成内容,明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数量和规模,打造宜居生活圈;确定各类公用设施的建设要求,明确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通信等各类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与布局安排,提出各类主要灾害的防治目标与防治措施。(8)近期项目计划明确到2025年,需要实施的交通、水利、能源、电力、环保、旅游、风貌整治、殡葬等重点建设项目及年度建设计划,提出项目实施措施、实施途径等。形成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4、规划成果(1)成果构成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规划数据库和附件,具体成果按照国家、江苏省的相关编制指南要求。(2)成果形式成果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数据两种。数字化文件采用通用的文件存储格式,其中规划文本、规划附件分别提交.docx、.wps或.pdf格式,图件提交.jpg或.TIFF等格式,矢量数据采用.gdb或.shp等格式,表格成果采用.xlsx或.mdb等格式。5、时间进度本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约150个日历天,具体进度节点要求为:第一阶段(30个日历日):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现状研究与分析阶段;第二阶段(30个日历日):初步方案阶段;第三阶段(30个日历日):中期成果阶段;第四阶段(30个日历日):专家评审阶段;第五阶段(30个日历日):规划报批和存档阶段。注:规划编制时间随上位规划调整,必须在分区规划评审报批后方能组织评审。(二)武坚镇详细规划1、规划作用详细规划是下阶段规划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目前原控规覆盖区域可暂时依照原控规用地布局开展土地使用与规划管理,开发边界内原控规未覆盖区域需新编详细规划。同时,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使得原有用地空间布局需重新统筹考虑。新的详细规划需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重新编制,编制完成并报批后取代原有控规。2、规划范围:武坚镇区(生活区)及黄思、周西两个片区(1)武坚镇区(生活区):单元范围面积为190.30公顷,其中开发边界151.67公顷;(2)黄思片区:单元范围面积为63.70公顷,其中开发边界33.43公顷;(3)周西片区:单元范围面积为109.21公顷,其中开发边界41.26公顷。3、重点内容(1)明确定位规模统筹考虑发展条件与上位规划要求,明确镇区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单元人口与建设规模。(2)细化用地布局落实上位规划的保护开发总体要求,统筹生态保护、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城市更新、特色景观,确定布局结构。优化居住用地布局,合理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构建生活圈;引导产业用地集中紧凑布局,加强环境保护,完善设施配套;落实保护任务,加强蓝绿空间管控。(3)落实支撑体系综合交通,提出差别化交通设施供给策略;确定道路系统、公共交通、慢行交通、停车等设施布局与规模;公用设施,确定给排水、供电、燃气、供热、通信、环卫等公用设施用地及管线的管控方案;综合防灾,明确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布局和应急防控措施,提高安全韧性。(4)划定各控制线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合理划定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和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城市控制线。(5)确定地块指标确定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控制指标,明确各类设施配套要求。4、规划成果(1)成果构成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规划数据库和附件,具体成果按照《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2)成果形式成果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数据两种。数字化文件采用通用的文件存储格式,其中规划文本、规划附件分别提交.docx、.wps或.pdf格式,图件提交.jpg或.TIFF等格式,矢量数据采用.gdb或.shp等格式,表格成果采用.xlsx或.mdb等格式。5、时间进度本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约150个日历天,具体进度节点要求为:第一阶段(30个日历日):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现状研究与分析阶段;第二阶段(30个日历日):初步方案阶段;第三阶段(30个日历日):中期成果阶段;第四阶段(30个日历日):专家评审阶段;第五阶段(30个日历日):规划报批和存档阶段。注:规划编制时间随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调整,必须在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后方能进行详细规划的评审。(三)村庄规划1、规划作用开发边界外编制村庄规划是对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2、规划范围1、深化版(1个):新祥村(传统村落)村庄规划;2、基础版(6个):杨景村、龙河村、五舍村、合新村、新楼村、新颜村村庄规划。3、基本内容包括现状分析、发展目标、用地布局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规划内容,并应满足报备材料所需要求。4、选做内容在基本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村庄发展实际需要,合理选择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后续如因村庄发展和管理需要细化或增加的规划编制内容,应符合上级规划和村庄规划基本内容的要求,按照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可作为村庄规划的组成部分。5、报备材料(1)规划成果成果包括“三图、两表、一库、一清单”和相关附件。其中,三图包括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和建设项目分布图;两表包括规划指标表和土地用途结构调整表;一库指规划数据库;一清单指规划项目清单,须向省自然资源厅报备。省自然资源厅对汇交材料核查后,纳入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信息系统管理。(2)规划批复文件;(3)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备请示文件。6、成果要求(1)成果构成最后提交成果包含文本、图件、数据库以及必要的附件。(2)成果提交形式成果必须符计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最终提交成果包含纸质文档6份(彩色文本)和电子文件(光盘文件1份)。纸质文档应包括图纸、文本等。电子文件应包括所有成果的电子文件。(图纸提交CAD或JPG格式,文本为word格式)。汇报文件应为ppt或pdf格式。规划设计单位不局限于上述成果内容,可在以上内容基础上根据需要自行增加。5、时间进度本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约150个日历天,具体进度节点要求为:第一阶段(30个日历日):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现状研究与分析阶段;第二阶段(30个日历日):初步方案阶段;第三阶段(30个日历日):中期成果阶段;第四阶段(30个日历日):专家评审阶段;第五阶段(30个日历日):规划报批和存档阶段。三、报价要求投标总价是完成磋商文件所有规定服务内容的价格体现,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全部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社会保险费、行政办公费、技术培训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专家评审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四、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3、验收:采购人以磋商文件、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合同为依据,成立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验收。采购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4、服务期限及后续服务:在服务期限内如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完善与调整,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供应商须设专人负责解答采购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方法。5、提供服务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指定地点提供服务,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工作要求和扬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果,结合武坚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详细规划编制准确范围,明确村庄规划编制要点,优化相关技术内容,在合同签订规定时间内形成规划成果。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分因素评 分 标 准分值价格(10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他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注: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0技术部分(55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分)1.针对现状特征与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综合分析地区发展特征,从人口、经济、用地、产业、公服、交通、绿地、市政等方面进行梳理和分析。现状分析内容完整、认知全面准确得5分;内容较完整、认知较全面准确得3分;现状分析内容不太完整、认知把握不太准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对片区与周边区域关系等进行综合研究,对上位及相关规划进行分析与解读。分析内容完整、认知全面准确得5分;内容较完整、认知较全面准确得3分;分析内容不太完整、认知把握不太准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提出目标定位、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方案。提出的规划方案科学、详细又符合地区发展实际的得5分;方案构思的初步设想较合理的得3分;提出了初步构思,但不尽合理或缺少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提出公共服务、蓝绿空间、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布局等方案。提出的规划方案科学、详细又符合地区发展实际的得5分;方案构思的初步设想较合理的得3分;提出了初步构思,但不尽合理或缺少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0技术部分(55分)片区详细规划(20分)1.针对现状进行分析,对现行详规实施评估。现状分析内容完整、认知全面准确得5分;内容较完整、认知较全面准确得3分;现状分析内容不太完整、认知把握不太准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提出城镇空间结构、统筹建设用地布局、蓝绿空间管控。提出的规划方案科学、详细又符合地区发展实际的得5分;方案构思的初步设想较合理得3分;提出了初步构思,但不尽合理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提出城市设计研究、城市更新研究、地下空间利用。提出的规划方案科学、详细又符合地区发展实际得5分;方案构思的初步设想较合理得3分;提出了初步构思,但不尽合理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提出综合交通优化、配套公用设施、配套综合防灾设施等方案。提出的规划方案科学、详细又符合地区发展实际得5分;方案构思的初步设想较合理得3分;提出了初步构思,但不尽合理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0技术部分(55分)村庄规划(15分)1.针对禀赋资源、土地利用现状、发展潜力进行分析。现状分析内容完整、认知全面准确得5分;内容较完整、认知较全面准确得3分;现状分析内容不太完整、认知把握不太准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对本项目村庄发展目标及指标体系、用地布局和用途管控、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近期建设计划等规划方案初步构思。提出的规划方案科学、详细又符合地区发展实际得5分;方案构思的初步设想较合理得3分;提出了初步构思,但不尽合理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提出产业空间布局、公共及基础设施、村庄风貌规划等村庄支撑体系规划引导。提出的规划方案科学、详细又符合地区发展实际得5分;方案构思的初步设想较合理得3分;提出了初步构思,但不尽合理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5商务部分(35分)人员团队(23分)1、项目负责人(4分)(1)有高级规划师职称的得2分;(2)有国家注册城市(乡)规划师证书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带二维码核验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上传。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与社保缴纳证明均需提供;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4商务部分(35分)人员团队(23分)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9分)(1)项目组成员具有高级规划师证书的每人得1分,上述人员同时具有注册城市(乡)规划师证书的,每人加1分。满分12分。(2)项目组成员具有土地、地理信息、交通、建筑、景观、给排水、暖通专业中级及以上证书的,每个专业得1分。满分7分。(同一人员专业不累计计分)((1)、(2)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带二维码核验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与社保缴纳证明均需提供;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19商务部分(35分)服务承诺(3分)供应商承诺1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的得3分;承诺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的得2分;承诺3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的得1分。(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且需详述切实可行的到达服务现场的途径和方式)3商务部分(35分)企业业绩(9分)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国土空间规划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2、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3、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村庄规划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时间以合同签定的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上传。合同内容必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且能体现项目服务内容。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9第六章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磋商主要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磋商响应报价表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七、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八、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通用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3供应商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特定资格条件10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上传)其他资格条件11磋商响应函12法人授权书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也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名称(签章):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磋商响应函致: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7.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法定代表人姓名(签章):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45……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三、磋商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服务或产品名称 投标总报价大写: 小写: (人民币: 元)日期:年月日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岗位姓名性别年龄职称职务学历专业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采购要求磋商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期限服务地点付款方式其他……主要标的信息(成交后将公示)供应商全称:服务类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联合体协议(如有)(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项目编号)(项目全称)的政府采购活动。2、若我们联合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所有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日期:附件2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标准中的快递包装主要指快递封装材料,包括封套、胶带、面单、包装袋/箱、填充物、集装袋、周转箱等。二、快递包装环保要求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三、检测方法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3.快递包装所使用的塑料包装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4.快递包装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中有机氯的检测按照GB/T22904-2008《纸浆、纸和纸板总氯和有机氯的检定》规定的方法进行。5.快递包装中使用的生物降解胶带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19277.1《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第1部分:通用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附件1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商品使用的塑料、纸质、木质等包装材料的环保要求。二、商品包装环保要求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三、检测方法1.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统筹规划编制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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