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拆除工程招标公告(海宁市斜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2024)



海宁市斜桥镇2024年违建拆除工程

海宁市斜桥镇2024年违建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斜桥镇2024年违建拆除工程已由   /  以   /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斜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斜桥镇区域范围内。
2、招标范围:海宁市斜桥镇区域范围内违建拆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工程投资概算(建安部分):约30万元,计划工期:至2025年7月31日止,具体按任务单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拆除等内容,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9日下午14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斜桥镇云星路4号二楼招标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斜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斜桥镇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谈先生                        联 系 人: 许女士                
电    话:  0573-87263693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6    

 

 

 

 

2024年7月19日

监督部门:海宁市斜桥镇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3-87509346
地址: 海宁市斜桥镇云星路16号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拆除等内容(附资质证书复印件)

3
资质动态核查“合格”结果证明
提供投标人2024年7月22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提供复印件)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提供证书复印件)

6
项目经理资格
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7
企业类似业绩
具有2019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拆除工程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3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8
安全生产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附证书复印件)

9
作业人员
1.  要求提供2名高空作业人员具备高空作业证(附证书复印件) 2.  要求提供2名电焊作业人员具备电焊作业证(附证书复印件) 以上人员允许一人持两证。

10
进浙施工备案证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11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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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违建拆除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