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图书 储备图书招标公告(金华市图书馆(严济慈图书馆)2024)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图书馆新馆储备图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华市图书馆新馆储备图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2024-HW6717-ZFCG129
项目名称:金华市图书馆新馆储备图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9990500
最高限价(元):9990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图书馆新馆储备图书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990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馆储备图书,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招标需求
数量
单位
供货期限
供货种类
最高限价(人民币)

1
新馆储备图书采购
新馆储备图书,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
1

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人供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供货期限一年)
1.新馆储备图书-社会科学类
240.00万元

2.新馆储备图书-少儿文学类
220.00万元

3.新馆储备图书-自然科学类
200.00万元

4.新馆储备图书-少儿其它类
180.00万元

5.新馆储备图书-低幼绘本类
159.05万元

合计
999.05万元

备注:1.本项目选择五家投标人同时供应本次招标新馆储备图书(综合得分第一、二、三、四、五名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图书供应中标人)。7家≤有效家数时,选5家;3家≤有效家数<7家时,选(有效家数-2)家;有效家数<3家时,本项目流标。2.图书的任务分配根据各中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排名顺序进行种类选择。每个中标人选择一个种类,因中标家数不足无人选择的种类择期重新招标。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人供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供货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有权威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具有出版物批发及以上资质; 2)投标方要拥有图书物流基地和现采能力;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能提供标准的采访数据和编目数据,有能力进行图书的综合加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开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middle.zcygov.cn/announcement-front/#/dynamic/detail?formPageCode=publicNoticeOfPurchaseIntention&annId=1101000015306206&districtId=330799&annBigType=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一)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二)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优先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优先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四)电子招投标的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章”、“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组织并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8.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图书馆
地 址:金华市图书馆永康街2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盛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82388251
质疑联系人:傅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89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182137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26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真: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6717.金华市图书馆新馆储备图书采购项目(定稿)开标时间:2024年8月9日9:30.doc749.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金华市图书馆新馆储备图书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金华市图书馆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14: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8月0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
开标室

预算金额
¥999.0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579-83182137

采购单位
金华市图书馆

采购单位地址
金华市图书馆永康街2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9- 82388251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9-83182137

公开招标文件编号:YG2024-HW6717-ZFCG129项目:金华市图书馆新馆储备图书采购项目采购人:金华市图书馆代理机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管部门: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编制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前附表9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13第四章投标人须知19第五章评标办法33第六章合同范本4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5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市扫黑办0579-82495227市公安局110、0579-82512110市检察院0579-82537082市法院0579-82688725市公共资源办0579-82469285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9-83187211为方便后续合同拟定、通知书领取、开具发票等事宜,欢迎各投标人添加我公司企业微信:阳光招标BiddingSunshine政府采购专业代理机构阳光招标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jhyhzb@qq.com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阳光招标)扫描二维码,添加我的企业微信企业微信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金华市图书馆新馆储备图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处(潜在供应商)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G2024-HW6717-ZFCG129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2024]2995号项目名称:金华市图书馆新馆储备图书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99.05万元最高限价:999.05万元采购需求:序号采购内容招标需求数量单位供货期限供货种类最高限价(人民币)1新馆储备图书采购新馆储备图书,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1批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人供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供货期限一年)1.新馆储备图书-社会科学类240.00万元1新馆储备图书采购新馆储备图书,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1批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人供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供货期限一年)2.新馆储备图书-少儿文学类220.00万元1新馆储备图书采购新馆储备图书,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1批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人供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供货期限一年)3.新馆储备图书-自然科学类200.00万元1新馆储备图书采购新馆储备图书,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1批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人供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供货期限一年)4.新馆储备图书-少儿其它类180.00万元1新馆储备图书采购新馆储备图书,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1批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人供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供货期限一年)5.新馆储备图书-低幼绘本类159.05万元合计999.05万元备注:1.本项目选择五家投标人同时供应本次招标新馆储备图书(综合得分第一、二、三、四、五名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图书供应中标人)。7家≤有效家数时,选5家;3家≤有效家数<7家时,选(有效家数-2)家;有效家数<3家时,本项目流标。2.图书的任务分配根据各中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排名顺序进行种类选择。每个中标人选择一个种类,因中标家数不足无人选择的种类择期重新招标。合同履行期限: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人供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供货期限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由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保存;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权威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具有出版物批发及以上资质;2)投标方要拥有图书物流基地和现采能力;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能提供标准的采访数据和编目数据,有能力进行图书的综合加工。三、获取招标文件(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方式1.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不予受理、答复。(三)售价:无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8月9日09点30分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二)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优先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优先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四)电子招投标的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章”、“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组织并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8.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名称:金华市图书馆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永康街288号项目联系人:盛女士联系电话:0579-82388251(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质疑联系人:包女士联系方式:0579-83180811财务、中标通知书、发票联系人:方女士联系方式:0579-83182152合同联系人:高女士联系方式:0579-83180511项目咨询联系人:张女士谢先生联系方式:0579-83182137(三)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79-824687352.第二章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1.报价口径为折扣报价,按四舍五入计算最多保留到分。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3.最高限价详见公告。4.若本项目按需公证,产生的公证费用由中标人向公证处另行支付。2中标服务费各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按中标价×1.5%计收中标服务费,(100万元以内部分按1.5%计收,100-500万元部分按0.8%计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支付至招标代理公司。转账至以下账户: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 号:1306226200000168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3履约保证金需要缴纳,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咨询热线4009039583)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保险)在项目验收结束后退还。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5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6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7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属于工信部【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8转包☑ 不同意转包。9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10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12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2)方案讲解方式:钉钉会议远程讲解。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添加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钉钉号( ),添加时请注明“**公司***项目”;开启文件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分别组建钉钉会议,逐一进行远程讲解。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13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在技术资信评分时给予相应分值。(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在技术资信评分时给予相应分值。(3)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库[2022]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主动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扣),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审优惠幅度为6%。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同样享受上述优惠扣除。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备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支持创新发展。贯彻落实对首台套产品、符合条件的制造精品的政府首购制度。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制造精品等创新产品,自纳入有关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为满分。14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2020〕3 号文件,企业若有购买保险/保函或者融资意向,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服务方案,咨询热线400-903-9583。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姜峰联系电话:13905792828 0579-82479020浙商银行金华分行 联系人:朱晨祥 联系电话:15857978811 0579-8299958115备份投标文件递交事项备份投标文件发送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加密后邮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jhygzb@qq.com)。(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非强制性要求,但如遇投标人未按时解密成功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作投标无效处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上述制作、递交时间及递交方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16特别说明当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与前附表规定不一致时,以前附表规定为准。3.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一、项目采购内容:序号采购内容招标需求数量单位供货期限供货种类最高限价(人民币)1新馆储备图书采购新馆储备图书,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1批由采购方通知中标人供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供货期限一年)1.新馆储备图书-社会科学类240.00万元1新馆储备图书采购新馆储备图书,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1批由采购方通知中标人供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供货期限一年)2.新馆储备图书-少儿文学类220.00万元1新馆储备图书采购新馆储备图书,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1批由采购方通知中标人供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供货期限一年)3.新馆储备图书-自然科学类200.00万元1新馆储备图书采购新馆储备图书,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1批由采购方通知中标人供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供货期限一年)4.新馆储备图书-少儿其它类180.00万元1新馆储备图书采购新馆储备图书,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1批由采购方通知中标人供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供货期限一年)5.新馆储备图书-低幼绘本类159.05万元合计999.05万元备注:1.本项目选择五家投标人同时供应本次招标新馆储备图书(综合得分第一、二、三、四、五名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图书供应中标人)。7家≤有效家数时,选5家;3家≤有效家数<7家时,选(有效家数-2)家;有效家数<3家时,本项目流标。2.图书的任务分配根据各中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排名顺序进行种类选择。每个中标人选择一个种类,因中标家数不足无人选择的种类择期重新招标。1.采购总说明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1.2投标人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小组鉴定投标人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1.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2.服务技术要求2.1技术要求①投标人应为专门从事图书经销的法人单位,且有从事图书经销和数据加工业务的专业人员。近年有为图书馆供应图书并提供相应机读数据的经历。②投标人应建有功能较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图书电子商务网站,便于供需双方高效开展业务工作。③投标人能通过互联网免费提供规范的新书征订书目数据和机读编目数据(数据要参见《中国机读目录式使用手册》),并且其数据须完全符合甲方(指“招标人”,下同)图书集成管理系统的格式及运行要求,提供的所有数据都能在甲方系统无障碍的使用。编目数据应比同批次送达的图书提前到馆,并达到100%的覆盖率。④投标人中标后应建立“金华市图书馆预订图书数据库”,有对招标人预订的图书进行查找的能力。⑤投标人能按招标人的订购书目提供未经使用的正版图书。图书来源渠道较广,经营图书品种丰富,与全国300家以上的图书出版单位有供货关系。并对下列10个出版社需能及时组织到书源,书目数据量占当年出版社的50%以上:国家图书馆出版社、二十一世纪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浙江人民出版社、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西泠印社出版社有限公司、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中信出版社。并将与他们合作的复印件排列在所有出版社前列,以便查证。⑥投标人能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律规定要求的售书发票。⑦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2服务要求①中标人在收到图书订单后应及时回复,确认是否收到订单(在1个工作日内),并按招标人提出的书目及包装要求,将加工好的图书及时送交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按包号批次摆放整齐,并要求提供协助甲方拆包等服务,为此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②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订购的图书品种、数量及时供货,除推迟出版或发生影响协议履行的不可抗力事情外,若不能按时供货的图书种数或册数超过订单订购数的20%即可认定该中标人不具备供货条件。一旦甲方提出终止供货的要求,该中标人必须接受,终止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为尽可能消除因投标人不能按协议规定要求供货所造成的影响,招标人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直接向出版商邮购图书或向其他供货商补订图书),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各项损失或增加的各项费用(如折扣率损失、邮费、数据费、加工费)等均由违约的供货商承担。③中标人在递交每一批图书时,同时免费提供加盖中标人公章的该批图书的清单(包括汇总表)一式三份,并免费提供规范的CN-MARC格式的编目数据。编目数据应与同批次送达的图书提前或同时到馆,并达到100%的覆盖率。图书分类法应采用现行《中图法》的最新版本。④征订数据必须以Marc格式文件提供。Marc格式的采访数据应包括如下项目:订购号(征订号)、ISBN号、书名、著者、出版社、出版时间、版次、卷次、单价、读者对象、内容提要和一级分类号等信息。每月初提供一次Excel表格形式的采访数据供网上选购(具体包括的项目、分类等到时提供样张)。提供的采访数据至少一周一次,每周更新。招标人推荐的书目订单或急用、临时添订的图书,中标人有义务采用网络、电话传真、快件发货等方式以最快速度予以满足。⑤中标人送交到招标人的图书不能有任何质量问题。若验收时发现有污染、图文不清、缺页、倒装、缺附件等不合格的图书,以及与订单不符的图书,一律予以退货,不能以已加工为理由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若因中标人提供书目信息错误或不明确(如读者对象、版次未注明等)而造成招标人订购错误的图书,以及发现不适宜招标人收藏的图书,中标人应允许招标人无条件退还。⑥加工要求,中标人在送交图书前,应给每册图书免费加盖馆藏章(馆藏章由中标人提供),要求在书名页(出版社上方正中合适位置),有随书光盘的要根据招标人要求另盖章,贴条形码(条形码须覆保护膜)。中标人免费为招标人方提供加贴防盗磁条,磁条型号为16CM双面复合胶可充消磁条。每册图书至少加装一根磁条,300页以上图书加贴两根磁条,要求投标人提供加贴“KJ-AEM磁条”(终身质保)或其他终身质保磁条,因磁条质量问题引起的后果均由中标人负责。每册图书必须有粘贴在图书内页的超高频RFID智能图书标签,技术要求:1.工作频率:860~960MHz(通用于全球UHF频段)2.要求大小:不超过长110mm宽6mm厚0.3mm;3.标签内用户数据区容量应不小于512位(bits);4.有效识读距离:符合自助借还、书架、安全门等设备读取要求;5.防冲突性:允许工作区间内多个标签的可靠识读;6.工作温度范围:-10℃~70℃;7.有效使用寿命:≥10年,内存可擦写100,000次以上。所有中文纸质图书和音像制品需完全加工,保证上架流通,不能有任何质量问题。鉴于每年入库图书中智能标签损耗较多,因此每家供货商需向招标人提供实际供货图书册数10%的超高频RFID智能图书标签(与招标人所需书册一同运输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⑦招标人若另有要求中标人提供到馆图书前期加工工作时,中标人应及时予以满足。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工作规范进行加工工作,并自行承担此项工作的费用。⑧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订单后,现货30天、期货60天还不能到货的图书,列出清单,并说明原因向甲方反馈。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改换供应商或继续征订。⑨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提供订单后及时征订图书,并在收到订单后及时反馈预订书目收到信息。招标人工作人员将每月统计一次图书到馆率。现购图书到馆率不得低于95%;预订图书前3个月的平均到馆率不得低于60%;6个月的平均到馆率不得低于80%;10个月内平均到馆率不得低于95%。⑩中标人按招标人提出的书目订单,将加工好的图书在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湿和防破损等运输和装卸要求包装后,及时送交采购方图书馆采编部,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中标人须承诺提供门对门服务,并说明是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送达还是委托送达(包括邮局递送、快递公司或其它)。委托送达的须提供相关协议证明,并保证稳定可靠。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需改变送达方式的须征得招标人同意。不能提供门对门服务的报价将被拒绝。⑪中标人应及时送货,同时提供发货清单一式两份,包装内货物须与发货清单对应且包装内货物顺序与发货清单所列顺序也须一致,不得涂改。一包一单。清单所列内容应包括:包号、书名、ISBN号、出版社、单价、种数、册数、码洋等,每包有种、册、码洋的小计,每批图书有合计。清单请放置在同批图书的最末包装箱内。⑫中标人在图书发运一天前(如发运地非本地,则应在发运手续办理后的24小时内),用电话、信函或传真通知招标人员,以便收货。⑬图书质保期:1年。图书验收合格后1年内,用户如果发现图书的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有漏页、缺页、破页、印刷字迹不清楚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采购方人为因素除外),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对其免费更换。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用户电话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28天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图书。⑭招标人只提供图书馆藏章,其他所有耗材都由中标人提供,包括书标、覆膜、条形码、印泥、印油等。二、报价要求1.本项目投标人应以各类图书的“图书定价(码洋)”为基准价,按“折扣”报价,报价范围包含:图书、随书附件(光盘、软件等)、运抵指定交货地点上架费用、实际供货图书册数10%的超高频RFID智能图书标签、所有耗材、有关服务和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以及其他交付使用前和质保期间的所有费用。本项目“折扣”的数学含义是指:成交人结算各项货款时,以本项目各类图书的“图书定价(码洋)”为基准价,“打几折”就是“中标单价(实洋)”占“图书定价(码洋)”的百分之几十,“几几折”就是“中标单价(实洋)”是“图书定价(码洋)”的百分之几十几。投标人所投报的“折扣”应以百分比表示,即:折扣=中标单价(实洋)/图书定价(码洋)=XX.XX%,“折扣”数值越大,报价越高,反之,报价越低。投标人的“折扣”报价应≦100%,超过100%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人应仔细领会上述“折扣”、“中标单价”等在本招标项目中的准确涵义,以免因理解错误而在投标报价时发生错报。2.各中标人的“折扣”分别以各自的报价为准,并分别签订合同,合同有效期内,该“折扣”不变,各中标人应按此折扣提供图书和服务,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付款方法:1.履约保证金1.1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咨询热线4009039583)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2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2020〕3号文件,企业若有购买保险/保函或者融资意向,可登陆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服务方案,咨询热线400-903-9583。1.3履约保证金如无合同约定或依法认定的扣款情况,服务期满且履约责任履行完毕后于15日内予以无息退还(或撤销到期履约保函)。2.本项目合同生效后,以人民币支付。招标人按实洋付款,投标人以实洋开具正式发票。3.交货时间及地点:由招标人通知中标人供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不符合要求的货物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并按延期交货进行处理,交货及上架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上架)。4.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图书合同金额的40%支付预付款给中标人。如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2)采购人待财政经费下达后,中标人在按采购人的要求供货或分批供货后,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拆包验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图书结算总价的100%(含预付款),货款根据中标人实际供货的实洋金额结算,即:实际供货的实洋金额=实际供货的码洋金额×中标折扣。5.中标人需注意的其他事项中标供应商在图书加编完成后,根据甲方实际需求,供应商要配合甲方人员进行分类打包,负责租赁金华市本级区域内临时仓库用于存放图书,供应商须按照各自图书数量占总数量的比例来分摊仓库租赁费,待新馆建设完成后再进行移交。4.第四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金华市图书馆。2.“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招标活动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5.“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详见数量及技术需求明细清单。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送货、培训、质保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辅助服务。7.“电子签章”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公章均为CA“电子签章”。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8.“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9.“★”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重要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4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5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7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库[2022]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主动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扣),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审优惠幅度为6%。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同样享受上述优惠扣除。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4.支持创新发展4.1贯彻落实对首台套产品、符合条件的制造精品的政府首购制度。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制造精品等创新产品,自纳入有关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为满分。(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详见前附表)。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须正常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并由代理机构上报财政,作相应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和中标人之间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五)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资料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招标。(六)现场踏勘1.不组织集中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安排。投标人在踏勘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七)质疑与投诉1.质疑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投诉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2.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2.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构成、澄清、修改(一)招标文件的构成:1.招标公告2.前附表3.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4.投标人须知5.评标办法6.合同范本7.投标文件格式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二)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三)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四)投标文件的组成1.资格文件(未提供齐全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文件无效)1.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上传)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告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详见公告2.技术资信文件2.1投标函。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3投标货物技术参数明细表。2.4技术要求偏离表。(投标人拟提供的技术要求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时,则必须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予以明确,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以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条件。)2.5服务条款偏离表/响应表。(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时,则必须在《服务条款偏离表/响应表》中予以明确,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以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条件。)2.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2.7服务计划书(例: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服务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其他服务措施及承诺)。2.8投标人情况:(1)单位简介;(2)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如有)(3)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如有)(4)同类业绩证明(如有,需提供合同复印件);2.9评标标准相应的技术资信资料。3.报价文件3.1开标一览表。3.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资格文件和技术资信文件不得出现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五)投标报价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2.报价口径详见前附表。3.投标人根据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结合市场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投标人报价时需考虑以下因素:3.1因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市场供求关系引起的各种材料、货物的价格调整。3.2其它各种风险和费用。4.本次招标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和单价限价(如有),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5.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六)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参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七)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章。(八)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九)备份投标文件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可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事项详见前附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非强制性要求,但如遇投标人未按时解密成功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作投标无效处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人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十)投标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十一)投标无效的情形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5.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差异并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确属的;6.投标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中标后发现的)8.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资格文件或技术资信文件中包含有本次投标报价内容的;10.投标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报价口径进行报价的;1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和单价限价(如有),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投标人在一套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二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13.投标报价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人拒绝修正的;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十二)废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十三)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十四)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1-4规定处理。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一)开标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资格审查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项目作流标处理。(三)信用信息查询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六、定标1.确定中标人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2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2.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也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合同授予1.合同的签订1.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中标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1.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1.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1.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1.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履约保证金2.1缴纳规则详见前附表。2.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3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3.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3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4.资金支付采购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不得以政府部门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单位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单位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迟延付款。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单位支付逾期利息。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5.第五章评标办法一、评标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先进行资格审查和技术资信评审,评定计算技术资信分后再进行价格评审。2.评标组织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统一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评标方式3.1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提供的资料不得作为评标依据,但应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证明、说明不在此列。3.2评标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成员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公平、客观地对待所有投标人。3.3采购人、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3.4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二、评标办法1.技术资信评审: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方式独立进行评审,此项评分计算方法为:技术资信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之和)÷(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技术资信评分明细表序号项目评分内容和标准分值1业绩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项目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每个得1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2企业综合情况1.概述企业发展情况、经营特色、荣誉等,根据企业综合实力进行评分,最高得2分;2.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得1分;3.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得1分。43进书渠道有供书保障的各类国家级出版社、地方出版社数量300家(含)以上且指定的10家出版社均包含在内的为满分10分;指定的10家出版社每少1家的扣1分,其它出版社每少1家的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投标人需将与指定的10家出版社合作的复印件排列在所有出版社前列,以便查证,否则,由此而可能造成的评标误判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须提供与10家出版社的授权书或供货协议或相关正版图书供书保障的证明材料。具体10家出版社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104现场采购(1)投标人承诺合作期限内提供我馆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参加至少1次全国性大型书市现采或现场图书采购,因采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工作餐及设备均由投标人承担,得2分;(2)投标人现采场地≥10000平方米得3分;7500平方米≤现采场地<10000平方米得2分;5000平方米≤现采场地<7500平方米得1分;3000平方米≤现采场地<5000平方米得0.5分;投标人现采场地小于3000平方米,但能组织采购单位参加包括:全国书市、北京图书订货会、上海书市等同等规模大型书市现采活动,提供2021年后地级市以上三家公共馆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盖公章,每份证明文件得1分,最高得3分(自有场地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协议复印件)。55网站建设有电子商务网站且实用性好,具备定期发布各类图书书目信息、书目下载、采购单位订单生成EXCEL格式等功能,能容完善且实用的最高得2分。26图书质量根据投标人提供并承诺的正式出版物情况,确保无破损的质保方案,附件的齐全性等,内容完整有效且可行的最高得2分。27书目信息及编目数据质量确保采访书目完整性、准确性,书目信息的覆盖情况,提供的信息时效性,内容完善且有效的最高得3分。38应急能力承诺确保编目数据的质量符合本项目要求;与到馆图书的匹配程度(不漏发、错发);是否与到馆图书同时到达,方案内容完善且有效的最高得5分。59运输承诺对已订书单因情况变化,图书馆要求减少订数或要求取消订购的反应能力。方案内容完善且有效可行的最高得5分。59运输承诺对图书馆已预订,但因到货、出版推迟等不能及时到馆的图书,或取消出版的图书信息能否及时予以反馈,方案内容完善且有效可行的最高得5分。59运输承诺对图书质量问题、与馆藏要求不符、与预订不符等原因退书的处理态度及处理速度,方案内容完善且有效可行的最高得5分。59运输承诺到馆图书的包装是否符合运输和方便装卸的要求,能否及时运送,是否搬运到指定位置,方案内容完善且有效可行的最高得3分。310特色服务 为采购单位的馆藏建设、阅读推广、阅读报告分析、为采购单位提供特色书源、急需用书即时送货、采购单位阅读活动、专题讲座、专题书展书籍采购和优惠服务等工作提供其它特色服务,得到专家认可,且有实际意义。方案内容完善且有效可行的最高得10分。1011本地服务工作计划本地服务网点(或服务门店)的设置或建设计划,以及拟为采购人提供的便利性服务和其他社会教育服务。方案内容完善且有效可行的最高得3分。311本地服务工作计划对拟投入的技术人员制定具体本地服务工作计划,确保技术人员服务到位、响应情况。方案内容完善且有效可行的最高得3分。312政策分1.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网页查询(http://www.ccgp.gob.cn/search/jnqdchaxun.htm)截图的,每项证书得0.5分。2.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网页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截图的,每项证书得0.5分。备注:须同时提供品目清单、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网页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对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政策依据,根据其重要性每符合一项得0.5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本项累计最高2分。2合计702.价格评审: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其余各投标人价格得分的计算公式为:(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30分。注:根据相关扶持政策的规定,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有效投标人,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10%的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价格=符合小微企业的报价×(1-10%)3.总分计算(满分为100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技术资信得分+价格得分三、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资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章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在政采云端口进行,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汇总技术资信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技术资信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技术资信得分情况。5.错误修正报价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5.1电子交易平台中“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人上传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上传报价文件的“开标一览表”为准。5.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6.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出现得分相同的,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评标委员会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审纪律和要求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①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②在得知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③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④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⑤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⑥上述①至⑤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16.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6.第六章合同范本本合同为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但不允许偏离招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将合同电子版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邮件发送至jhygzbht@qq.com),审核后的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备案。XXX项目合同甲方:(买方)乙方:(卖方)1.说明合同基本条款是指招标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谈判中协商解决。2.货物条款甲方将根据图书的实际需求向乙方发出明确的书目订单,双方应将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小组确认的质量标准、数据要求和交货日期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项目名称采购需求中标折扣供货种类金华市图书馆新馆储备图书采购项目按招投标文件备注:货款根据乙方实际供货金额结算,最终结算货款按实际供货金额*中标折扣进行支付。3.技术资料3.1如有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图书订单的有关信息资料。3.2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所订图书的相关数据。3.3乙方按采购文件规定每册图书必须有粘贴在图书内页的超高频RFID智能图书标签,并另外向甲方提供实际供货图书册数10%的超高频RFID智能图书标签(与甲方所需书册一同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4.质量保证4.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图书订购单要求向甲方提供全新正版图书。4.2新书是指近两年内出版的图书。4.3对采购的图书要进行严格查重,不能重复配置图书。4.4根据图书馆的编目规则和要求提供后续加工至上架等一条龙服务,包括提供Marc数据、在指定位置加盖馆藏章、加盖登录号、粘贴指定样式的图书条码并粘贴钴基复合防盗磁条、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添加类号和著者四角号码、打印粘贴对应的书标并覆膜等。附光盘的图书需在光盘上贴上记有条码号及分类号的标签,光盘仍随原书打包,注意光盘完整性。每册图书必须有粘贴在图书内页的超高频RFID智能图书标签,技术要求:1.工作频率:860~960MHz(通用于全球UHF频段)2.要求大小:不超过长110mm宽6mm厚0.3mm;3.标签内用户数据区容量应不小于512位(bits);4.有效识读距离:符合自助借还、书架、安全门等设备读取要求;5.防冲突性:允许工作区间内多个标签的可靠识读;6.工作温度范围:-10℃~70℃;7.有效使用寿命:≥10年,内存可擦写100,000次以上。所有中文纸质图书和音像制品需完全加工,保证上架流通,不能有任何质量问题。4.5加工质量必须严格按照本图书馆要求进行加工,差错率要求低于0.2%。4.6因图书本身的质量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包换、包退处理:(1)包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包退: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款,同时承担所退图书的运输费用。4.7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告后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4.8图书质保期:1年。图书验收合格后1年内,用户如果发现图书的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有漏页、缺页、破页、印刷字迹不清楚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甲方人为因素除外),乙方应负责对其免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用户电话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28天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图书。4.9甲方只提供图书馆藏章,其他所有耗材都由乙方提供,包括书标、覆膜、条形码、印泥、印油等。5.验收5.1甲方对乙方送交的图书依据采购文件上的要求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接收。5.2甲方应在图书送达指定地点之日起在合同规定的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如因图书加工质量问题甲方不能如期验收,则由乙方先行解决加工质量问题)非不可抗力因素而拒绝验收或无故刁难,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已经验收,损失自负。6.图书包装、发运及运输6.1乙方应在图书发运前对其进行防湿和防破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图书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6.2发货清单一式两份,内容一致,不得涂改。清单应包括:包号、书名、ISBN号、出版社、单价、种数、册数、码洋等,每包有种、册、码洋的小计。一份附于包装货件内,一包一单;另一份要求包装号与财产号一致从小到大排列为序并注明,统计该批次图书的总种数、总册数及总金额,并加盖公章交给甲方。6.3乙方在图书发运的一天前用电话或传真通知甲方,以使甲方准备接货。6.4图书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7.交货期及交货方式7.1交货期:由甲方通知投标人供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供货期限一年)7.2交货方式:乙方免费将所有订购的图书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现场验收。7.3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上架)。7.4中标人需注意的其他事项:中标供应商在图书加编完成后,根据甲方实际需求,负责租赁金华市本级区域内临时仓库用于存放图书,并安排人员配合甲方对图书进行分类打包,仓库租赁费由所有中标供应商平摊支付,待新馆建设完成后再进行移交。8.付款方式8.1履约保证金:按照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内容缴纳及退还。8.2预付款: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图书合同金额的40%支付预付款给中标人。如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8.3乙方在按甲方的要求供货或分批供货后,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拆包验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图书结算总价的100%(含预付款,如有),货款根据乙方实际供货的实洋金额结算,即:实际供货的实洋金额=实际供货的码洋金额×中标折扣%。9.违约责任9.1对未能达到甲方提出的到书率要求,并在甲方发出通知后15天内,乙方仍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双方的本次供货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属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确认为商家不良记录。9.2乙方在提供的图书中如有盗版或非法出版物的,甲方将对乙方处以书价的十倍罚金,乙方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其他所有后果,并确认为商家不良记录。9.3对不履行服务承诺的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有权减少订书量或停止其供书资格。有不良记录的商家,招标人有权拒绝其进入下一次的投标。9.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议定。10.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0.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权威机构的证明。10.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在合同签订地提交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起诉。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但不能超出报价有效期。12.1合同执行中,如需要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条款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执行。12.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代理机构留存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年月日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未提供齐全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上传)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证书复印件:1)具有权威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具有出版物批发及以上资质;2)投标方要拥有图书物流基地和现采能力;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能提供标准的采访数据和编目数据,有能力进行图书的综合加工。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上传)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备注: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权威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具有出版物批发及以上资质;2)投标方要拥有图书物流基地和现采能力;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能提供标准的采访数据和编目数据,有能力进行图书的综合加工。技术资信文件: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货物技术参数明细表。4.技术要求偏离表。(投标人拟提供的技术要求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时,则必须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予以明确,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以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条件。)5.服务条款偏离表/响应表。(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时,则必须在《服务条款偏离表/响应表》中予以明确,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以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条件。)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7.服务计划书(例: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服务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其他服务措施及承诺)。8.投标人情况:(1)单位简介;(2)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如有)(3)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如有)(4)同类业绩证明(如有,需提供合同复印件);9.评标标准相应的技术资信资料。评分索引表序号项目评分标准分值自评分页码1……(请按技术资信评分标准填写)2……备注:该表格仅为方便评标之用,表格放置在技术资信文件目录的前页,以方便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2商务技术文件2.3报价文件3.我方承诺除偏离表列出的负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仅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即可三、投标货物技术参数明细表序号标的名称品牌制造商全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详细技术参数1 2 345……(按照采购清单填写)注:1.投标人须根据拟提供的货物参数详细填写此表,凡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内容,均详细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填写。2.此表中的货物必须与《报价表》中填报的内容相一致。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四、技术要求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参数偏离情况备注1……2345说明:1.投标人拟投的货物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技术参数不一致时,则必须在此表中予以明确。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以招标文件作为验收条件。2.偏离情况分别为: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可在备注栏内就偏离原因进行简要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年____月____日五、服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备注1第三章 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逐条响应)234……说明:1.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承诺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时,则必须在此表中予以明确。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以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条件。2.偏离情况分别为: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可在备注栏内就偏离原因进行简要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六、网站建设情况七、投标人供货承诺声明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项目(采购编号:)招标采购,根据采购要求,我单位承诺如下:1.我方承诺所提供图书均为合法渠道的最新正版图书。2.我方承诺,对未能达到招标人提出的到书率要求,并在招标人发出通知后逾期超过15天仍不能交货的,招标人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我方负责赔偿,属严重违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供货资格,另择途径采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方承担,我单位愿意接受30%的合同总额违约处罚金。3.我方承诺,我方在提供的图书中如有盗版或非法出版物的,招标人将对我方处以书价的十倍罚金,我方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其他所有后果,并确认为商家不良记录。4.我方承诺,如不履行服务承诺,包括到货率不达要求、提供盗版书、书目质量不合要求、加工质量不合格等,在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有权减少订书量或停止其供书资格。有不良记录的商家,招标人有权拒绝其继续投标相关事宜。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八、供货渠道详细说明九、承诺优质服务措施(售前售后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内容:(根据投标人的实际情况,结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评分标准、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做出承诺,内容必须详细,以下内容只作为参考)1.投标人距招标人最近的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包括资质资格、图书物流基地情况、现采能力、技术力量、服务内容等;2.售后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的实际情况,结合招标人的需求,从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内容:1图书质量、书目数据;2图书到货时间;3到书率;4编目数据的完整、准确程度;5图书加工(免费加工项目);6上架服务7图书包装质量、运送及时性和搬运的到位程度;8对订单调整要求的反应能力及对未能采购图书订单的处理;9对图书馆自备书目采购及自定较窄主题采购的响应速度;10采访书目信息的准确、覆盖程度和时效性;⑪退书的处理;⑫其他服务等。(在原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可自行添加)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十、特色服务,投标人根据自身的优势及招标人的实际情况为馆藏建设提供其它特色服务;十一、同类业绩 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时间业主名称及联系方式备注                注:须附合同复印件。报价文件: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名称规格报价新馆储备图书正式出版物正版图书折扣: %大写百分之 说明:1.本次图书采购招标只允许有一种报价,如果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码洋数按图书定价计算得出,图书按码洋数的%供应。2.招标人按实洋付款,投标人以实洋开具正式发票。3.投标报价表上的供货价(指图书折扣)应包括:图书、随书附件(光盘、软件等)、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有关服务和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以及其他交付使用前和保修期间的所有费用,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投标人承担,结算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4.不提供此文件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5.本投标人已知悉并同意,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金额向本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计算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此,我方已根据财政部财库〔2018〕2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按本次采购的报价要求,将应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上述的项目报价中。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没有可不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_金华市图书馆_(单位名称)的_金华市图书馆新馆储备图书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_____(书名),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制造商为(对应出版社),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_____(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_____(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的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代理公司特别提醒:标的名称为产品清单中货物名称,为方便统计,声明函中每序号只允许按清单顺序填写一样产品。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承诺函(如有)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名称)的______(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总额的40%以上由中小企业提供,项目总额的28%以上由小微企业提供。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图书 储备图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金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