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评审服务 评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蓬溪县财政局2024)
蓬溪县财政局财政评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财政评审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3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9212024000064
项目名称:财政评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0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31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31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0】5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银行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信息或咨询蓬溪县财政局采监部门,联系电话:0825-541362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蓬溪县财政局
地址: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迎宾大道100号
联系方式:
15982551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兴科中路36号西物之芯603号
联系方式:
17608005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凌涛
电话:
17608005200
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9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上传).pdf
采购需求3.1.采购项目概况蓬溪县财政局财政评审服务3.2.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0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评审咨询服务蓬溪县财政局财政评审服务项目1.00(项)2,000,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蓬溪县财政局财政评审服务项目项%不设定百分比供应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以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折扣率为1%-100%)★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备注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3.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蓬溪县财政局财政评审服务项目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成交供应商在接受采购人委托的评审服务时,派出完成该项目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注册造价人员。实行机构主审一级造价工程师负责制。主审一级造价工程师是指具体评审项目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即负责办理项目资料接收、退还、现场踏勘、工程量(价)核对以及其他评审事项,并依法向采购人出具评审报告等相关事宜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因特殊情况需更换人员,应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采购方同意。2.成交供应商在接收评审资料后,应及时对资料进行详细清理,若需项目业主补充提供评审资料的,应填写《需要补充提供的资料清单》于1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若未提出视为项目正式评审中。3.成交供应商在实施工程评审中需要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服务,成交供应商成员在现场踏勘时应自备交通工具和踏勘、取证所需设备,如实做好现场踏勘记录。踏勘记录应随初步评审结果一并报送投资评审中心备查。4.成交供应商进行工程量(价)核对,必须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组织在指定的办公场所进行。在核对前必须提前一天向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书面报送项目初审结果。成交供应商及其专业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评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分歧和发现的非正常事项,成交供应商主审一1级造价工程师应及时向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汇报并提出专业判断的意见和建议,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组织业主单位、成交供应商会审决定,成交供应商不得隐瞒和私自决定.5.成交供应商接收评审任务后应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号)及其他的国家、地方、行业关于工程造价咨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结论严格进行三级复核,对评审结论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向采购人出具的评审报告,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审签。6、成交供应商工作纪律要求(1)不准接收被评审单位(项目业主)及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提供的任何资料,所有评审资料须由采购人移交。(2)不准将参审人员所在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告知被评审单位(项目业主)及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业主单位及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也不准打听参审人员所在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3)不准私自与被评审单位(项目业主)及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就评审事项发生任何接触。工程量、工程价款核对必须由采购人确定时间,并在指定办公地点组织实施。(4)不准参加被评审单位(项目业主及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安排的各种营业性消费娱乐活动。(5)不准接受被评审单位(项目业主)及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给予的购物卡、有价证券以及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补贴和福利品或其它礼品。(6)不准向被评审单位(项目业主)及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收取劳务费、咨询费等任何费用。(7)不准将受聘评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8)不准泄露知悉有关被评审项目涉及的国家及商业秘密。以上“不准”一经发现,对于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支付评审服务费,并将情况报相关监管部门,造成损失的依法追求其经济和法律责任。7.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评审相关资料,严格按照国家有效定额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对项目工程价款进行评审,对评审结果负责,对出具的评审报告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成交供应商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其派出的参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8.成交供应商从事受托项目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与评审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声明,实行回避;对其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评审项目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成交供应商未履行保密义务的,终止其承担委托业务的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9.若成交供应商违反规定发生违纪行为或评审结果出现严重差错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造成相应后果的,终止其承担委托业务的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10.成交供应商完成受托项目评审后,应及时整理评审工作底稿、附件,核对取证记录和有关资料,并将完整的项目评审资料与项目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意见资料登记归档,以备复核、抽查。11.考核办法及标准(1)服务时效考核:各项目的评审工作应在采购人确定评审时限内完成。按送审金额500万元以内,5天内完成;500万元—1000万元,7天内完成;1000万元-3000万元,10天以内完成;3000万元-5000万元,15天以内完成;5000万元以上的,协商解决,原则上不超过20天,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单独约定。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无法按照双方约定时限交付评审报告,采购人将减半支付该项目评审费;累计两次以上的将终止委托业务,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2)服务质量考核:评审机构的评审结论误差率:3%<误差率≤4%时,扣除评审费用的50%;4%<误差率≤5%时,扣除评审费的75%;误差率>5%时,扣除评审费的100%。误差率大于5%三次以上的将终止委托业务,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3.4.服务要求3.4.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服务要求内容服务要求内容1★其他要求1、最高限价:采购人最高限价以送审工程造价作为计费基数,按照以下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55%作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最高限价。1、最高限价:采购人最高限价以送审工程造价作为计费基数,按照以下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55%作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最高限价。1、最高限价:采购人最高限价以送审工程造价作为计费基数,按照以下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55%作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最高限价。1★其他要求≤100万元3.6‰1★其他要求≤500万元3.4‰1★其他要求≤1000万元3.2‰1★其他要求≤50003‰1★其他要求≤1亿2.8‰1★其他要求>1亿2.6‰1★其他要求按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2、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以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折扣率为1%-100%)。3、费用计算方式:如供应商报价为90%,最终结算价=最高限价*90%。单个项目最终结算价低于3000元时,统一按照3000元进行结算。3.4.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2★服务地点遂宁市蓬溪县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及磋商文件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一次付清5★付款进度安排1、在合同服务期满,采购人按供应商实际完成工作量,并根据对其考核结果结算服务费用,凭咨询服务机构开具的发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评审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评审服务费的1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质量事故的,成交供应商除承担全部损失外,采购人还将根据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成交供应商除承担全部损失和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外,采购人还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具体计付方法为: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贰仟元,不足一天的以一天计;延期二十天的,成交供应商除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外,采购人还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一切损失。(4)如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剩余款项,直到违约事件妥善解决为止。(5)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争议解决办法(1)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2)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5.其他要求采购包1: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15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包中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评审服务 评审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