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工作招标公告(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
惠州市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比价公告
惠州市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比价公告
项目概况
惠州市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惠州市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
采购方式:√比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
采购需求:开展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比价文件第三部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3.供应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在经营范围内响应;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6日。
地点:本公告附件。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9:30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3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30日9:30后开启(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即为向各潜在供应商发出比价邀约(比价邀请函),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注意相关时间节点,并密切留意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752-2167929
电子邮箱:shjzfzd@huizhou.gov.cn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工电话:0752-2167929
邱工 电话:0752-2167925
附件:惠州市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比价文件
发布人: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9日
附件:
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比价文件(7月19日).docx
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比价文件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发布日期:2024年7月目录第一部分比价邀请函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比价邀请函比价邀请函各潜在供应商:我单位就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进行比价采购,欢迎贵公司前来参加密封报价。一、比价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服务时间1.项目名称: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2.项目内容:开展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战比武及执法练兵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比价文件第三部分要求。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210,000.00)。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3.供应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在经营范围内响应;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三、获取比价文件的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1.获取比价文件时间: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6日2.获取比价文件:详见附件。3.供应商资格审查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①.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供应商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⑤.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资格审查须提供的以上材料,与报价文件的相关材料组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可提供自2021年以来类似项目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作业业绩供评审参考,但业绩不作为资格条件,当出现两名及两名以上报价人的报价相同且排名第一时,采购人依据报价人提供的业绩数量和规模进行综合评审),纸质版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均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报名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名称,并注明“2024年7月30日上午9:30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文件袋加盖公章),正本须每页加盖公章。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方式及评审时间1.递交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9:30前。2.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309室。3.评审时间:2024年7月30日9:30后开启(北京时间),7月30日完成评审,并于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结果予以公告。五、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联系人:单工联系电话:0752-2167929邮编:516001发布人: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4年7月19日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报价人须知表1报价资料表本表是对报价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2服务地点惠州市3项目规模预算金额:¥2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该预算金额亦为本项目报价最高上限,报价人总报价不得高于该上限,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4报价说明报价包括本项目报价人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付费。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6比价范围1、采购清单见比价文件用户需求;6比价范围2、比价范围: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7服务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报价人资质要求见《比价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0资格审查方式由评审小组根据比价邀请函所要求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11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2报价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13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报价保证金。14报价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1份正本,2份副本)。15报价文件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见比价邀请函。16评审见比价邀请函。17评审方法及标准本次评审原则上采取低价中标法,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有与本项目相关工作经验的供应商,且价格合理,可优先选取。特别说明:如果报价人报价比本项目最高限价低25%(含25%)以上的,报价人应同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人按要求提供了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且评审小组认定报价人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服务资历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应认定为有效报价。18评审操作程序1、采购人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人按照其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18评审操作程序2、取排名第一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18评审操作程序注:如果出现两名以上(含两名)报价的报价相同且排名第一的情况,采购人依据报价人提供的业绩的数量和规模进行综合评审,按提供业绩的总金额大小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附加说明19服务时间见第一部分“比价邀请函”。20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75%;2、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工作并提交成果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25%。21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逾期完成服务的,每日应向采购方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承担采购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报价文件承诺以及比价文件技术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采购方实际经济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的,以实际经济损失为准。报价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和资金来源1.1本比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价邀请中所叙述的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1.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3本比价文件有关条款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采购人:是指惠州市生态环境局。3.合格的报价人:3.1.除“报价资料表”及本文件另有规定,凡是有能力提供本服务,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比价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为合格的报价人;3.2.报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比价文件中的规定;3.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报价人才能参加报价。4.报价费用: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比价文件5.比价文件构成:5.1要求提供的服务、比价过程、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在比价文件中均有说明。比价文件的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比价邀请函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5.2报价人应认真阅读比价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如果报价人没有按照比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比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该风险由报价人承担。6.比价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比价文件进行澄清或对比价文件存在异议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其在“报价资料表”中所述报价截止期三天以前收到的对比价文件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未在报价截止期三天以前就比价文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比价文件不存在任何异议。7.比价文件的修改:7.1.报价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报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比价文件进行修改;7.2.比价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在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的“通知公告栏”进行发布。7.3.为使报价人准备报价时有充分时间对比价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延长报价截止期和评审时间。因此,报价人须密切留意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官方网站。三、报价文件的编制8.报价的语言: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报价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报价文件构成:报价人编写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不限于下列部分:报价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报价一览表10.报价书:报价人应完整地填写比价文件中提供的《报价书》和所有资料,并密封提交。11.报价和货币:11.1.报价应按“报价资料表”要求的报价货币和报价方式报价;11.2.报价人所报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3.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启报价文件后不得更改。任何带有选择性报价的报价将会导致作无效报价处理。12.证明报价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2.1.报价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12.2.报价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是合法有效的。13.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报价保证金。14.报价有效期:14.1.报价应在规定的评审日后的“报价资料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报价人应准备一份报价文件正本和“报价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报价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5.2报价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报价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报价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报价文件上签字。报价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报价文件中。报价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5.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单位加盖公章才有效。四、报价文件的递交16.报价人将报价文件与《比价邀请函》中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组成响应文件,提供纸质版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均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服务报名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名称,并注明“2024年7月30日上午9:30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文件袋加盖公章),正本须每页加盖公章;17.递交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9:30前;18.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309室;19.未按上述要求及时间节点递交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五、评审20.评审:2024年7月30日,采购人进行评审,并于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结果予以公告。21.报价的审核:21.1.报价人的报价应是真实、合理和全面的报价。报价人应该公平竞争,合理报价。评审小组有权对报价人的报价进行分析与要求报价人进行澄清。任何虚假不实的报价,一经确认,将会导致废标。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报价都将会导致废标;21.2.报价为一次性报价,递交报价文件后不得更改,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22.询标及报价文件的澄清:22.1.为了有助于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有权向报价人质疑,请报价人澄清其报价内容。报价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22.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报价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22.3.除评审小组主动要求外,从评审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报价人均不得就与其报价有关的任何问题与评审小组联系。如果报价人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以提醒采购人和评审小组注意,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23.评审原则:23.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评审标准和方法,维护比价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3.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23.3.实行科学评估、集体决策;23.4.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不保证最低报价成交;23.5.按照比价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没有纳入比价文件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24.评审办法:24.1.采购人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比价文件要求的报价进行评价和比较;24.2.评审严格按照比价文件的要求进行;25.成交候选人的确定:25.1.采购人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人按照其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25.2.取排名第一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注:如果出现两名以上(含两名)报价的报价相同且排名第一的情况,采购人依据报价人提供的业绩的数量和规模进行综合评审,按提供业绩的总金额大小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授予合同26.合同授予标准:26.1.除第25条规定之外,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通过资格后审、实质上响应比价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成交供应商。如果预成交供应商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没有通过资格后审或被确认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比价文件的要求或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报价最低且通过资格后审、实质上响应比价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报价人,或重新比价;26.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第29条规定执行,采购人除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第二成交候选人或重新比价。27.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27.1.对所有报价都不符合比价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27.2.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比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8.成交通知书:28.1.采购人将采购结果挂网公告即视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事宜;29.2.比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一、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一)采购项目需求概况表2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项目内容数量1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1项(二)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1.项目概况: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效能,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环执法〔2021〕113号)(以下简称《规划》),力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划》指出要推动队伍专业化建设,构建执法岗位培训体系,实施“百千万”执法人才培养工程,全面提升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强调要持续开展大练兵活动,按照“全年、全员、全过程”要求持续开展,聚焦重点行业,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现场实战练兵,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综合业务素质。2.项目内容(1)执法练兵业务技能培训。一是开展1期执法练兵业务技能培训活动,从全市抽调执法骨干约50名,结合大练兵实战内容,开展为期1天执法大练兵业务培训。会议组织省内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践、理论以及司法实务方面的行业专家,紧密结合新时代生态环境执法新要求和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针对环境执法、案件审查、队伍管理等内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和现场实训等多元化的教学培训方法开展环境执法实务课程培训。注重实战练兵,培养一批行业执法能手,展示生态环境铁军风貌。(2)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战比武。结合惠州市产业特色,从全市污染排放重点行业中选取其中1个行业,依托社会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技术力量,开展一次为期2天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行业比武竞赛。比武活动组织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执法大队)参加,并视情况联合应急管理等其他部门开展,内容设置结合当前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包括理论考核、新技术新装备运用、现场勘察、笔录制作、案件评比等,对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发现问题能力、装备使用、文书制作能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判,进一步突出实训、实战、实效练兵,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3.项目成果(1)编制形成《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方案》4.其他要求4.1付款方式本项目经费分两笔支付:①合同生效,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75%;②完成本项目工作并提交成果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25%。4.2保密要求获得涉密资料的使用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提供单位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或者转让。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提供单位提供资料的密级,依照国家规定进行管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项目预算: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3、成交原则:见评审方法及标准。4、项目实施要求:(1)人员要求成交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人员至少有4人,项目组长(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或以上生态环境类相关职称,在突发应急事件中能临时增加1名实施人员。成交供应商须了解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基本情况,以便更好开展相关工作。团队人员应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及服务意识。成交供应商要保证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能中途变更人员,如有变更,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并签字确认。(2)项目服务团队要求:①.项目负责人成交供应商须安排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本项目从获取成交通知书开始至合同验收完成的相关工作。要求该名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类副高级或以上职称。②.拟派出人员成交供应商需拟派项目实施人员不少于3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实施人员应熟悉生态环境执法等相关基础知识和工作经验。(3)知识产权归属: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属采购方所有,供应商应保证采购方在使用该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导致采购方不能使用成果的应退还全部项目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质量要求:①.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项目成果技术水平均能满足本文件要求。②.为保证项目成果的科学性、有效性及合规性,成交供应商应组织专家对本项目涉及的成果进行评审。③.按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按时、保质完成成果的编制工作,并按时提交。5、验收要求:验收应在采购方和供应商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制定的方案进行验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合同编号: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甲方(委托方):乙方(服务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采购的结果,以及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补充或澄清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及各种书面承诺,并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范围采购内容数量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1项二、服务内容和标准2.1服务内容(1)执法练兵业务技能培训。一是开展1期执法练兵业务技能培训活动,从全市抽调执法骨干约50名,结合大练兵实战内容,开展为期1天执法大练兵业务培训。会议组织省内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践、理论以及司法实务方面的行业专家,紧密结合新时代生态环境执法新要求和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针对环境执法、案件审查、队伍管理等内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和现场实训等多元化的教学培训方法开展环境执法实务课程培训。注重实战练兵,培养一批行业执法能手,展示生态环境铁军风貌。(2)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战比武。结合惠州市产业特色,从全市污染排放重点行业中选取其中1个行业,依托社会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技术力量,开展一次为期2天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行业比武竞赛。比武活动组织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执法大队)参加,并视情况联合应急管理等其他部门开展,内容设置结合当前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包括理论考核、新技术新装备运用、现场勘察、笔录制作、案件评比等,对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发现问题能力、装备使用、文书制作能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判,进一步突出实训、实战、实效练兵,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2.2服务成果及标准(1)编制形成《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方案》2.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其他服务要求其他服务要求以《用户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三、合同金额合同总价(含税):¥210,000.00,(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元整),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器材工具、培训、维护服务费等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所需的含税费用,总价为不变价,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四、款项支付4.1项目经费分两笔支付:(1)合同生效,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75%(即¥157,500.00,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柒仟伍佰元整);(2)本项目成果符合国家、省和市相关技术要求并通过专家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5%(即¥52,500.00,人民币大写:伍万贰仟伍佰元整。如因财政预算下拨问题而导致支付延时,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4.2乙方逾期提出付款申请或未全部提交所需的材料和等额合格发票的,付款期顺延,甲方不以违约论,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合同履行。4.3乙方理解并确认,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4.4乙方理解并确认,如因政策等影响,款项未能及时到位,不属甲方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也不得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五、甲方权利和义务5.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服务履行情况,对于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5.2当发生服务违约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5.3在乙方提供服务时,如对甲方的设备造成了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照价赔偿。5.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六、乙方权利和义务6.1采用合适谨慎态度及科学准确的方法,以保证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如在实施检测过程弄虚作假、编造数据、篡改结果等违法行为,需承担所有法律责任。6.2必须严格按技术规范实施现场采样,样品运输、分析检测和质量控制等措施,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代表性和可比性。所有采样人员、分析人员必须持证上岗。6.3乙方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伤亡,由乙方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人员在执行本项目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6.4乙方应按比价文件、响应文件的约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维护服务,发生任何服务的变更均须向甲方提出交书面申请,并经同意确认后方可实施。6.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6.6乙方在提供服务时如损坏了甲方的设备,乙方应照价赔偿或更换同等设备。若因设备的损坏而引起其它损失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6.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权利义务,或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转包、分包给第三方。6.8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详见合同落款处。如乙方的收款信息有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已经提交了请款申请及等额发票的,不得变更账户信息。如乙方违反本条款,所有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七、知识产权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导致甲方不能使用成果的应退还全部项目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八、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客户资料、非专利技术等商业秘密、行政业务秘密、本协议文本等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取的保密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履行本合同需要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允许第三方使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当将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所有资料信息及其复制件交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予以销毁。保密期限永久。九、项目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通过专家验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十、延迟交付10.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提供全部服务。10.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付服务的时间,认为理由不成立的,期限不予延长,未及时以书面形式将预期延误情况告知甲方的,则视为乙方延期违约。十一、违约责任11.1乙方逾期完成服务的,每日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实际经济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的,以实际经济损失为准。11.2乙方所提供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报价文件承诺以及比价文件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实际经济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的,以实际经济损失为准。11.3本合同所述之损失、经济赔偿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此而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十二、不可抗力12.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2.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2.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在2日内达成一致意见。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13.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为解决纠纷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诉讼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13.2协议双方按本合同落款处列明的地址为送达地址,其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及文件,可以通过直接送达,或者邮寄、电话通知、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信函寄出三日后视为送达,其他方式发出之日即视为送达,实际收到时间更早的,以实际收到时间为送达时间。一方无故拒收或无法联系或联系方式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的,仍视为已送达;无论是否为对方签收还是第三人签收,都被认为十分确定地送达给了对方;一方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由变更方承担不利后果。十四、合同解除14.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14.2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未交付的服务。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解约的,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有效期随服务期结束而自然终止,但合同第7条、第8条除外。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共计页A4纸张,缺页或增加之合同为无效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必要时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采购文件及澄清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和各种书面承诺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名)签订日期: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名)签订日期:附件:保密协议甲方:地址:乙方:地址:鉴于:1.甲乙双方正在合作从事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进行具体研究工作(以下简称“合作”)3.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于提供方合法所有;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属保密信息予以有限保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的信息保密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双方之间相互披露的与项目有关的任何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业务、商业或技术信息和数据,无论这些信息或数据采用何种媒介作为载体,如以有形形式披露、或通过电子通信,包括基于互联网提供。本协议中所指“乙方”包括各自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关联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二、双方权利与义务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有关的用途或目的。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该等信息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五(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相关内容。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该方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保密信息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全部载体予以交还。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3)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4)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5)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而透露保密信息,但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7.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该等侵权行为及由此产生的索赔负责。三、违约责任1.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2.违约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该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人民币)支付违约金,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等费用)。四、期限除非本协议通过双方的共同书面协议被提前终止或被双方的共同书面协议所替代,本协议自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除甲方有授权或保密信息已对外公开外,乙方须一直履行保密义务。五、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就争议事项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双方并无通过本协议形成任何代理或合伙关系的意图。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均无从对方购买任何服务或商品的义务。七、本协议对双方、其继承者和被让与人均有约束力。八、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十、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材料顺序:1.报价书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报价一览表5.相关证明材料1.报价书格式报价书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报价人将按比价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报价人已详细审查比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本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九十个日历日。4.报价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报价人:地址:电话:报价人代表签字:报价人名称(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姓名)同志,现任(企业或事业单位名称)的(职务),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单位盖章:注: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须与报价人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法定代表人作为本项目的报价代表参加报价时,须提供该附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本授权书声明:我________(姓名)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报价活动。代理人在评审和比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注: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的无须提供该委托书。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报价人名称:工作任务报价金额(人民币:元)服务时间备注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小写: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项目大写: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注:①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②此表(报价一览表)不与整份响应文件一同装订,请单独密封。③如果报价人认为有应当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内容,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④唱价时将对本表内容进行宣读,其它地方标明的报价、服务时间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注:报价包括信息系统验收测评服务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报价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而不予支付。报价不能高于预算,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技术支撑工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