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供应服务招标公告(徐州市公园巷幼儿园2024)
项目概况 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JSZC-320300-JSFB-C2024-001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30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JSFB-C2024-0018
项目名称: 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无
采购需求:
徐州市公园巷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肉类、蔬菜、水果、米、粮油等食材供应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各一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其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0日至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07-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政府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9:30)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2024年07月26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2024年07月26日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于斌斌 联系电话:15895256036/68972080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解放路246号文峰大厦南楼17层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036115f4-e230-4bd3-9de4-c5759ebb779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徐州市公园巷幼儿园
单位地址:徐州市公园一巷一号
联系人:王卿
联系电话:13641532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解放路以西,汉园宾馆南侧文峰大厦南楼17层
联系人:于斌斌
联系电话:0516-68972080/15895256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斌斌
电话:0516-68972080
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富邦集团FUBANGGROUP项目名称: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00-JSFB-C2024-0018采购人:徐州市公园巷幼儿园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00-JSFB-C2024-0018(供应商):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内容如下:第一章项目说明1、采购人:徐州市公园巷幼儿园2、项目名称: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三、项目编号:JSZC-320300-JSFB-C2024-0018四、采购邀请: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五、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六、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七、采购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八、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九、合同条款:见《磋商文件》附件6、《合同条款》。十、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3、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第二章磋商保证金十一、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不需交纳。第三章响应文件十二、提交响应文件要求(一)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9:30,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三)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1、提交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9:30)前。2、提交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四)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30日9:30。(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六)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七)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的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八)首次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九)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十)相关说明: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响应文件,下同)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相关内容及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二)资格条件(1~7项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无效)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并加盖电子签章;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或其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注:中小微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小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签章,格式见附件》)。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7.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2.《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4.《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四)综合评审评分项1、报价部分,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2、商务部分,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3、技术部分,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4、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扫描件。(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注: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非必须提供)。(3)供应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非必须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六)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加密、签署、盖章要求:1、加密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2、签署要求:特别提醒: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需“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见《磋商文件》第九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3、盖章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九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七)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具体以系统要求为准)注: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在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第四章磋商相关说明十四、磋商相关说明(一)磋商要求1.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同时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通过“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等待磋商。2.供应商可通过CA数字证书,在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须全程守候在“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并确保视频设备正常使用。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经磋商小组核查后参与磋商活动。4.磋商顺序按照电子标书解密先后时间进行,解密时间相同的,不分先后顺序。5.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视频邀请(所有邀请等待时间2分钟,2分钟内所邀请供应商无响应,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由解密顺序下一家进行磋商,不再后补)。6.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澄清。7.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的,视为响应无效。8.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磋商要求执行,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二)评审程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项目技术部分优劣(得分高低)顺序推荐。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2.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或“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4)“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或“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后资格审查结束前。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十五、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附件《评分细则》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提交的;2、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7、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8、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要求填写的;没有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响应文件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1、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十七、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等十八、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排序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标的的基本概况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十九、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特别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十、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成交资格。第六章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二十一、《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第七章询问和质疑二十二、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质疑接收人:于斌斌联系电话:0516-68972080/15895256036地址:徐州市云龙区解放路246号文峰大厦南楼17层。第八章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徐州市公园巷幼儿园地址:徐州市公园一巷一号联系方式:136415324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云龙区解放路246号文峰大厦南楼17层联系方式:于斌斌0516-68972080/15895256036第九章其他要求及附件二十三、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见附件。二十四、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二十五、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附件:附后。1、《评分细则》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3、《磋商报价表》4、《分项价格表》5、《偏离表》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承诺书》8、《授权委托书》9、《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4、《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承诺函》15、《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2024年7月1、评分细则项目评分办法价格(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优惠率最高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1-最高优惠率)/(1-各供应商所报优惠率)×30例如:某供应商价格优惠率为10%,则折扣为9折。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供应商业绩(4分)供应商自2021年6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的,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服务方案(66分)人员及车辆配备(12分)1、车辆(6分):依据供应商贮藏运输环节的设施设备情况(供应商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或车辆购买发票,供应商租赁的运输车辆,提供租赁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承诺提供不少于3辆的得6分,每减少1辆扣2分,最高得6分,最低不得分。2、人员配备(6分):根据供应商自身的人员配备,在磋商文件基本要求基础上承诺拟投入固定配送人员,每增加1人加3分,最高得6分,最低不得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扫描件。服务方案(66分)配送方案(16分)对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全面性(4分):全面具体详实得4分;较全面得3分;基本具备的得2分;不全面得1 分。合理性(4分):合理的得4分,较合理的得3分,基本符合的得2分;欠缺的得 分。针对性(4分):针对性强得4分;针对性较强得3分;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欠缺针对性的得1 分。可行性(4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4分;较切实可行得3-2分;可行性欠缺得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16分,最低得0分。服务方案(66分)食品质量保证措施(16分)对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全面性(4分):全面具体详实得4分;较全面得3分;基本具备的得2分;不全面得1 分。合理性(4分):合理的得4分,较合理的得3分,基本符合的得2分;欠缺的得1 分。针对性(4分):针对性强得4分;针对性较强得3分;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欠缺针对性的得1 分。可行性(4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4分;较切实可行得3-2分;可行性欠缺得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16分,最低得0分。服务方案(66分)服从采购人管理(6分)对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全面性(2分):全面具体详实得2分;较全面得1分;不全面得0.5 分。针对性(2分):针对性强得2分;针对性较强得1.5分;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欠缺针对性的得0.5 分。可行性(2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2分;较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5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最低得0分。服务方案(66分)应急方案(10分)对方案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全面性(4分):全面具体详实得4分;较全面得3分;基本具备的得2分,不全面得1 分。针对性(4分):针对性强得4分;针对性较强得3分;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欠缺针对性的得1 分。可行性(2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2分;较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5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服务方案(66分)退换货承诺方案(6分)对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全面性(2分):全面具体详实得2分;较全面得1分;不全面得0.5 分。针对性(2分):针对性强得2分;针对性较强得1.5分;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欠缺针对性的得0.5 分。可行性(2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2分;较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最低得0分。本章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取所有评委的平均值,分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一、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65.00万元/年。采用优惠率进行报价。按照优惠率,根据当月实际配送种类、数量及价格按月结算货款。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二、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园巷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2、服务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三、项目要求(一)供货商采购原料要符合三定原则(定厂家、定基地、定质量)和两保采购要求(按计划保时间、按品种保质量)。如进行肉类、蔬菜和成品食品类的采购,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烹饪原材料。做到食品新鲜,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不得擅自改变数量和品种。(二)供货商须先提供具体烹饪原材料质量标准。1、食堂配送的大米必须符合GB1354最新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2、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3、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佐料、食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4、所供鲜肉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相关标准,供货时提交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商公章),动物检疫验讫印章畜禽肉食类食品须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猪肉、鸡鸭等冷冻食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5、生鲜鱼类①鲜鱼:闻味为正常的鱼腥;看鱼的眼睛是灰色的且向外突出;看鱼鳞是否齐全。②冻鱼:看颜色不发黄,看眼睛不浑浊、凹陷6、冷冻食品:检测执行标准SB/T10379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产品需有完整的资料,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等。7、调味品:必须有“QS”食品食量认证标志。8、油类品种每年度要提供一次质检报告单据。9、定型包装产品必须有厂址、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内容。(三)供货所有的烹饪原材料,必须符合感官初步判断要求。1、蛋类:蛋壳清洁完整等要求。2、蔬菜:蔬菜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经营者及数量等,经县(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员工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在由具体负责配送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后才送往学校食堂。具体要求:无虫咬、发芽,黄叶现象,新鲜度和形态大小要符合常规要求。3、水果:外表光亮无斑点,形态大小均匀,无软塌等。4、干调粮油类:A、保“质”:符合粮油的质量标准(国标)。B、保“量”:严格按照国家对特定商品的计量规定。5、干货类: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近一年的质检报告。具体质量要求:A、干爽、不霉烂。B、整齐、均匀、完整。C、无虫蛀、无杂质。D、保持规定的色泽。6、水产品类:A、黑鱼要求活杀,黑鱼每条在1500克以上。B、虾质量要求新鲜活的。7、配送熟食时,防蝇防尘设施应配备齐全。四、服务要求1、食堂食材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符合食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其中猪肉类必须是冷鲜猪肉,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不得供应冷冻排骨及猪副产品、加工后排骨、肉沫、肉丝等,2、供应商所供徐州市公园巷幼儿园食堂食材要经采购人食堂复秤验收,在质量、数量上存在问题的不合格的食堂食材由成交人及时调换或增补,损失由成交人承担。鲜活鱼类等配送必须到食堂现场宰杀。3、供应商要按照采购人食堂的要求及时供货,并将所供食堂食材送到指定地点。4、供应商应并保证做到所提供的产品价格合理、质量合格、计量准确、送货及时、服务周到,同时负责提供该产品入市的相关证明(质检报告、卫生证等)。采购人可按需要向成交人提出调换或增加供货的品种和型号。5、所供食堂食材要求一次达标,质量合格,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食品质量导致的后果,均由成交人全权负责。6、成交人每次送货以采购人提报计划通知为准,采购人要货应提前一天通知成交人,并明确要货数量,接采购人通知后,成交人应保证按时将货准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免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五、配送要求1、供应商须使用专用车辆进行配送,各类食材应为当天采购,保证食材的新鲜,配送时应独立包装。2、配送人员不少于2人要有相应的健康证等证件。配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3、配送时间要求成交人必须按照下单的计划,按质、按时、按量和其他配送要求供货:(1)按每天规定时间(早上6:30前)内配送到位。(2)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食堂将提前与成交人沟通联系,成交人需按要求时间供货。(3)特殊原因停训,需要退货的要给予办理。六、配送食品价格要求所有配送食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零售价。采购人指定菜市场公示的菜品价格为定价依据,价格表半月确认一次,最终结算价格为价格表数据乘以成交固定折扣执行生效。食堂相关人员将每周不定期前往周边菜市场询价、取证。七、菜品深加工要求配送时,按照采购人是否要求对菜品深加工:对采购的整鸡、活鱼、肉类有现场二次加工要求的,应安排持有当期健康证明的工人进入单位食堂进行深加工;无二次加工要求的,可以按照采购人要求在市场加工好,再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区域。配送需按照食堂相关人员无偿送到指定区域。八、检测要求成交人按要求送达的食品(包括肉类、水产类、蔬菜类、粮食类、食用油、其他食用品),须配合采购人食品安全检测人员对所送物品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采购人予以书面警告,对该批货物予以退货或当场销毁,同时成交人需及时补货,采购人不需支付该批货物的货款;书面警告后若再次出现同类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成交人进行罚款,金额为采购方两个月的食材采购金额。九、其他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磋商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项目编号:货币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内容优惠率(小写)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详见响应文件优惠率(大写)供应商承诺:本报价(总价)为供应商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报价说明:1、报价应包括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2、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分项价格表本次为首次报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自拟格式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1.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的条件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3.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算出“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总价合计”。注:1.如果不提供《分项价格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2.响应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5、偏离表(首次报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序号偏离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要求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草案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单位:徐州市公园巷幼儿园成交供应商:签订日期:年月日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徐州市公园巷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合同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粮油、禽蛋、奶类、调味品、佐料、食材品及冷冻食品等时蔬(以下简称“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一、采购内容: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甲方向乙方采购食堂粮油、禽蛋、奶类、调味品、佐料、食材品及冷冻食品等时蔬,具体内容以甲方确认的采购清单为准。(一)乙方提供下周菜单经甲方最终确认后组织采办,乙方须按甲方时间要求送达。(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成交通知书;2、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如有);3、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4、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三)价格与支付:1、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以优惠率报价;2、报价为固定优惠率%,大写,数量按实际发生结算;3、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项目预算的百分之十(10%)即¥,大写:人民币元,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出具等额预付款保函后,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支付给卖方。除预付款外,甲方根据当月实际配送种类、数量及价格结算货款。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并于次月10日前结清。(在签订合同时,如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甲方根据当月实际配送种类、数量及价格结算货款。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并于次月10日前结清。)(注:此条符合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付款方式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项目预算的百分之十(10%)即¥,大写:人民币元,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5天内,由甲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支付给卖方。除预付款外,甲方根据当月实际配送种类、数量及价格结算货款。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并于次月10日前结清。(在签订合同时,如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甲方根据当月实际配送种类、数量及价格结算货款。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并于次月10日前结清。)(注:此条符合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注: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甲方以转账方式将货款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不得将货款交给其他人员。实际支付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四)成交单位在实际服务中,若服务期限有减少,按实结算。(五)服务期限:年月日-年月日。二、质量和数量要求:1、质量要求:乙方须保证配送的物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产品国家标准,特殊物品应符合行业内通用标准。所供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乙方所提供所有蔬菜、水果、豆、粮、油等均须为非转基因产品。保证卫生安全,须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属于无公害蔬菜水果;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须是正规厂家出品并具有合格证书的优质产品;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并经政府相关检验合格;水产品必须新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商出品,相关证件齐全。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物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退货或换货,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若因乙方所配送食品等物资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其它不良后果的,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2、数量要求:乙方须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附一式三份盖章的送货清单,供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以保证员工正常就餐。三、价格确认1、乙方的物资商品销售价格按送货质量标准以及指定菜市场公示的菜品价格为定价依据,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表半月确认一次。乙方按要求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价格表,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最终结算价格为价格表数据乘以所投固定优惠折扣执行生效。确认好的价格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在价格表上没出现而临时定价的特殊品种,如甲方有异议,需双方协商后予以最后确认。乙方结算货款时,双方严格按确认后的价格予以结算。2、如遇台风、暴雨、供求关系、宏观调控等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超过5%)或下降(超过5%)持续超过3天,需临时调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调整。四、送货时间乙方须保证每天上午6:30之前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所在地或其他指定位置;乙方如送货迟到超过半小时,甲方可扣乙方当天总货款的10%违约金。因迟到时间长而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供餐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经济、法律责任。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采购清单进行配送,如有缺货须在收到采购单2个小时内通知甲方。极个别产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乙方须及时反馈到甲方并协商调整,保证所需货物准时到达。对于甲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乙方需在接到采购方口头或书面通知时按要求将货物送到采购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配送时,按照采购人是否要求对菜品深加工:对采购的整鸡、活鱼、肉类有现场二次加工要求的,应安排持有当期健康证明的工人进入单位食堂进行深加工;无二次加工要求的,可以按照采购人要求在市场加工好,再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区域。五、其他要求1、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质量、数量、送货、价格等方面)按质按量准时配送物资商品,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给予乙方任何赔偿。2、若乙方所提供的货品虽经甲方验收入库,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及时给予退换货品。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应当建立专门台账,按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甲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甲方有权定期检查。4、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检疫报告。5、乙方按要求送达的食品(包括肉类、水产类、蔬菜类、粮食类、食用油、其他食用品),须配合甲方食品安全检测人员对所送物品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甲方予以书面警告,对该批货物予以退货或当场销毁,同时乙方需及时补货,甲方不需支付该批货物的货款;书面警告后若再次出现同类情况,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供应商进行罚款,金额为采购方两个月的食材采购金额。6、乙方若因采购物资现场初加工的实际需要,甲方可提供初加工操作场地,但供货方应服从采购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具体按合同补充协议执行。7、乙方配送器具(送菜筐、豆腐板、水箱、油桶等)因需要留在甲方作业场所,甲方须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乙方;如有遗失,甲方须照价赔偿。8、乙方必须确保运输车辆和周转包装容器的清洁卫生,车辆需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防止食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为保障甲方餐饮供应应急需要,乙方须指定一辆自有专用食堂物资配送车辆为甲方定点使用。9、乙方因配送过程中和在甲方场所进行初加工作业等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乙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10、乙方须保证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小组,并报备案,负责相关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1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直接解除服务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1)不按采购需求、响应文件以及采购服务合同要求全面履约,履约情况评价不合格的。(2)未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或相关承诺书等资料达到二次的。(3)经核实配送物资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达到三次的。(4)不按要求提供报价三次的。(5)虚高报价三次的。(6)物资或服务以次充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乙方责任的。六、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二)乙方违约责任1、甲方支付预付款后,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逾期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视实际损失情况按比例向乙方追缴预付款,预付款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2、如中期验收合格后,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逾期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视实际损失情况按比例向乙方追缴前两笔付款,已付款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3、项目结束后,乙方未能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书的要求按时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甲方终期评估验收结果为不合格时,甲方有权不再支付项目余款,如余款仍在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七、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②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本合同权利和义务全部不得转让,甲方因行政管理职能依法转变的除外。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经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承诺书致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磋商文件》(项目编号:)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1)承诺书;(2)磋商报价表;(3)偏离表;(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我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一、完全承担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二、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三、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四、所供货物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五、报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六、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七、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八、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磋商报价表》、《分项价格表》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确定。九、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移动电话:日期:8、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先生(女士)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附后)9、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编号: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徐州市公园巷幼儿园)的(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属于(批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以来,已为广大中小企业和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提供测试服务超过100万次。为方便中小企业和社会各界使用自测结果,小程序增加自测结果打印功能,测试者可按照小程序填写测试企业有关信息并完成自测后,保存自测结果自行打印。如有疑问,可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咨询联系。联系电话:0516-83861958长丹满燕深分头油长普岙公业应华大雙驾长量号中三备A通雅长S可满香活米澄车夏刘.萝年戒H生布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项目名称: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编号:供应商郑重声明: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设备:1.(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3.(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专业技术能力:1.(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3.(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特此声明。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自有设备需提供设备发票,租赁设备需提供发票及租赁合同,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1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货物服务工程收费上下限100万以下1.50%1.50%1.0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00万~500万1.10%0.80%0.7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0万~1000万0.80%0.45%0.5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l000万~5000万0.50%0.25%0.3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00万~l亿0.25%0.10%0.2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亿~5亿0.05%0.05%0.0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亿~10亿0.035%0.035%0.03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0亿~50亿0.008%0.008%0.008%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亿以上0.006%0.006%0.006%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再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5万元,按15万元收取。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按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计算服务费。7.多个采购包(标段)项目按总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收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8.以上价格为协会指导价,具体价格双方可协商确定。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户名: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60125000000345314、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承诺函我单位在参加徐州市公园巷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承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5、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符合条件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符合条件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注:1、付款条件一中,出具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的合同款应当与保函金额一致。2、付款条件二中,预付款比例设定应符合《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供应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