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服务 PM10自动分析仪 PM2.5自动分析仪 臭氧分析仪 二氧化硫分析仪 标气、减压阀 零气发生器 动态校准仪 视频监控系统 数据 稳压电源及UP招标公告(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2024)
[新余市本级][线下]九鼎赣饶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余市渝水区2024年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DGR2024-XY-C004)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九鼎赣饶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余市渝水区2024年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DGR2024-XY-C004)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余市渝水区2024年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1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GR2024-XY-C004
项目名称:新余市渝水区2024年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0000.00 元
最高限价:108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余购2024F001195059
新余市渝水区2024年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1
项
108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提供壹年的服务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 ”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1日 00:00 至 2024年07月27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08月01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五、开启:
2024年08月01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潜在供应商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的,视为未报名,将无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启,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响应。具体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CA锁解密(为保证解密成功,建议多准备一台电脑以备用)解密时间为6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100号
联系方式:18397994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九鼎赣饶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仰天岗大道宜和新苑北门东面
联系方式:17779079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17779079185
技术需求或服务需求.doc
一、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1、运维服务主要内容本项目为渝水区12个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为渝水区12个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相关数据传输平台的运行维护技术服务和管理,包含12个乡镇气站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视频设备、辅助设备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站房维护等工作(含耗材、配件、材料)、以及防雷检测、数据传输平台运维费、电力、网络通讯和保险费用,并接受采购方的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这些站点内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服务周期本项目采购运维服务期限为壹年,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具体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3、项目预算单个站点运维费用预算最高不超过9万元/年,具体包含车辆费用、人员费用、租赁费用、运维耗材(空气滤膜、颗粒物纸带、标气、氧化剂、活性炭、气泵碳片、变色硅胶等)、易损备件更换费用(粉尘仪滤芯、臭氧紫外灯、采样泵、湿度仪、电磁阀、SO2锌灯、显示屏、除烃管、旋风切割头、PM2.5切割器、臭氧汞灯、臭氧祛除器等)、仪器维修费用、站房维护费用、质控设备费用、管理费费用、电力、网络、防雷检测、数据传输平台运维费等费用。二、乡镇气站基本情况1、监测设备和辅助设施运维设备主要包括监测仪器、气象仪器和辅助设备设施三部分。其中,监测仪器包括PM2.5分析仪、PM10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气象仪器主要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等气象五参数监测仪器,辅助设备设施包括采样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数采仪软件、工控机、显示器、VPN等)、稳压电源及UPS、站房及空调、防雷系统(站房、仪器、信号三级防雷)、排气扇、安防设施等。主要设备数量及各站点监测参数情况如下:序号仪器设备名称数量1PM10自动分析仪12台2PM2.5自动分析仪12台3臭氧分析仪12台4二氧化硫分析仪3台5气象五参数监测仪12台6标气、减压阀3套7零气发生器12台8动态校准仪12台9采样系统12套10视频监控系统12套11数据采集系统(数采仪软件、工控机、显示器、VPN等)12套12稳压电源及UPS12台13站房及空调、防雷系统(站房、仪器、信号三级防雷)12套渝水区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参数情况序号站名安装位置监测参数1良山镇良山医院门诊楼东南角PM10、PM2.5、O3、气象五参数2下村镇下村镇高升小学教学楼西南面PM10、PM2.5、SO2、O3、气象五参数3鹄山镇政府楼顶东头PM10、PM2.5、O3、气象五参数4水北镇政府楼顶东南角PM10、PM2.5、O3、气象五参数5袁河经济开发区袁河经济开发区办公楼西北角PM10、PM2.5、SO2、O3、气象五参数6下村工业基地下村工业基地业泰苑6栋5单元东头PM10、PM2.5、O3、气象五参数7珠珊镇珠珊中学PM10、PM2.5、SO2、O3、气象五参数8人和乡人和中学教学楼顶西面PM10、PM2.5、O3、气象五参数9界水乡政府楼顶西北角PM10、PM2.5、O3、气象五参数10姚圩镇姚坪镇新宋村委办公楼顶西面PM10、PM2.5、O3、气象五参数11新溪新溪乡中学教师宿舍楼顶北面PM10、PM2.5、O3、气象五参数12南安乡南安乡政府办公楼顶西面PM10、PM2.5、O3、气象五参数2、监测频次及数据传输监测工作方式为24小时不间断连续自动监测,通过网络(有线或无线)实时上传监测数据,上传数据包括监测仪器的实时监测值、小时值、校准数据、所有仪器设备及工控机的状态工作参数等。3、数据审核及质量控制监测数据监测完成后,运维方应该做好数据审核。数据审核时应围绕着监测数据代表性、完整性、精密性、准确性、可比性(合理性)“五性”进行审核。对监测过程中前后制约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核,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定时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比对质控校准。4、空气站运维交接工作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交接工作。中标运维服务单位应按采购方要求配合对自动监测站进行仪器性能测试,合格后方可进行空气站交接。三、服务要求(一)机构、人员、车辆、设备配备要求1、运维单位应以技术支持机构为单位配备专用仪器维修工具,包括便携式电脑、万用表、远程数据查询系统等;通讯调试工具,包括各种硬件接口线、改线工具、接口调试软件及常用零部件等。2、保证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运维专业车辆不少于1辆。3、应负责运维人员在运维工作中的安全和采购方委托运维设施的安全,运维期间,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4、不得擅自改变站点网络传输方式;如站点具备必要的网络传输的硬件条件,运维单位应至少按照10M以上的上行带宽支付网络传输费用。5、服务期间涉及站点迁移的,运维单位负责协助采购方对该监测点位搬迁,运维单位负责仪器设备搬运、安装等相关工作。6、运维单位针对数据出现异常或缺项等情况制定有效的预防和应急措施。7、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配备相应的备机。已经购买备机的须提供购置采购合同复印件;签订了租赁协议或与生产商签订了保证48小时内供货协议的须提供协议复印件。运维单位须提供质控终端、质控笔记本电脑以保障数据传输及审核。(二)运维工作内容运维过程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1、空气自动监测站的日常运行维护日常质量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2、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的日常审核、上报。3、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及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4、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保证监测数据采集和传输质量,确保数据上传至省平台及采购人的相关平台。5、当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应24小时之内启用备机开展监测;当仪器损坏报废不能修复时,应在24小时之内启用备机开展监测,并同时报告采购方仪器损坏情况及原因,酌情处理。6、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仪器报废(泡水等),运维单位须先启用备机开展监测,并及时上报采购方。7、服务期间涉及站点迁移的,成交单位协助采购方对该监测点位搬迁,成交单位负责仪器设备搬运、安装等相关工作。8、运维单位需配合平台及时审核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的空气质量数据及所有质控工作的历史表格和数据,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向运维人员和采购方反馈,同时每季度应提供该月内相关质控工作的审核报告(如仪器零点、跨度长期漂移等运维是否按要求完成、是否缺项、时间是否在运维时段内等)。9、运维单位承担日常维护、电力和网络通讯费用,确保站房及电力、网络正常,并定期开展电力检测、防雷检测。(三)运行维护工作目标必须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1、所获取的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2、各项指标数据捕获率达到90%(以小时值计)以上;3、各项指标数据质控合格率达到85%(以小时值计)以上;4、运维任务完成率100%;5、异常情况处理率100%。(四)运行工作要求应遵守国家、省、市关于环境空气自动站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如运维期间国家、省、市出台新的环境空气自动站运行管理规定,运维工作将按最新规定执行。1、一般要求(1)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2)保持站房外20m以内的环境清洁。(3)检查供电和网络通讯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4)保证空调正常工作,站房内温度25±5℃,相对湿度保持在80%RH以下。(5)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6)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7)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8)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9)定期检查站房供电、网络通信、视频监控、空调、消防、防雷等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10)及时发现监测数据异常情况,加强仪器运行情况监控,发现异常后,原则上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在24小时内向采购方提交异常情况报告。2、每日工作内容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远程查看空气站数据并形成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内容包括:(1)判断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2)根据电源电压、站房温度、湿度数据判断站房内部情况。(3)发现监测数据异常,应立即通知采购方,在每日6时~23时出现的异常,应在4小时内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4)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设备状态参数和仪器故障报警信号,判断仪器运行情况和现场状况。(5)每日检查数据是否及时上传至省平台及采购人的相关平台,并正常发布,发现数据断网及时恢复。3、每周工作内容每周至少巡视空气自动监测站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检时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1)查看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是否齐备,无丢失和损坏;检查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标准气的消耗情况。(2)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监测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3)检查各监测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参数,判断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运行正常。(4)检查PM10和PM2.5监测仪动态加热装置及采样总管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5)对二氧化硫、臭氧监测仪进行零点、跨度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或维修。(6)按照仪器说明书要求,对零气发生器进行维护。(7)检查外部环境是否正常,有没有对测定结果或运行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污染源。(8)检查电路系统和通讯系统,保证系统供电正常,电压稳定。(9)检查空气自动监测站的通讯系统,保证空气自动监测站与远程监控中心的连接正常,数据传输正常;确保无远程控制软件。(10)对仪器显示数据、时间与数据采集仪之间的一致性进行检查和校准。(11)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每周更换滤膜,每周检查监测仪器散热风扇污染情况,及时清洗。(12)在冬、夏季节应注意省控站房室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应及时改变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现象。(13)应及时清除空气自动监测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当周围树木生长超过规范规定的控制限时,应及时剪除对采样或监测光束有影响的树枝。(14)应经常检查避雷设施是否可靠,空气自动监测站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和天线是否被刮坏,站房外围的其它设施是否有损坏或被水淹,如遇到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系统安全运行。(15)检查站房的安全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16)每周对气象仪器及能见度仪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17)每周对颗粒物的采样纸带或滤膜进行检查,如纸带即将用尽或滤膜负载超过规定要求,及时进行更换。(18)每周巡检人员必须在空气自动监测站现场详细查看一周内视频监控系统,并做好视频系统的日常维护。若发现人为干扰干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行为,及时报送至采购方。(19)每周对站房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及时保洁。4、每月工作内容(1)清洗PM10及PM2.5采样头,检查β法颗粒物监测仪仪器喷嘴、压环、密封圈等部件。(2)检查PM10及PM2.5监测仪、气态监测仪、动态校准仪流量,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时应进行校准。(3)每月对数据和运维记录进行备份。(4)每月审核运维工作内容填报情况,查找缺项漏项。(5)每月对站点的空气质量数据开展不仅限于1年的日数据回溯分析,从时间和区域上分析站点数据是否存在系统上偏差,排除隐藏设备问题。(6)每季度对运维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供运维报告。5、每两个月工作如下:(1)更换PM10、PM2.5分析仪滤纸带(必要时),进行系统自检;(2)校准和检查PM10及PM2.5分析仪的温度、气压和时钟;(3)用标准气压计、温度计、湿度计、手持式风速风向仪,校准相关的自动仪器。6、每季度工作(1)采样总管及采样风机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2)对PM10和PM2.5监测仪器进行标准膜检查或K0值检查,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时,及时进行校准或维修。(3)采用臭氧传递标准对空气站臭氧工作标准进行标准传递。(4)检查和校准PM2.5、PM10监测仪相对湿度、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7、每半年工作(1)对气态污染物监测仪进行多点校准,绘制校准曲线,检验相关系数、斜率和截距。(2)振荡天平法颗粒物仪器每半年更换一次主路过滤器滤芯、旁路过滤器滤芯和气水分离器滤芯,污染较重时应及时更换滤芯。(3)更换零气源净化剂和氧化剂,对零气性能进行检查。(4)对能见度仪器进行校准。(5)检查和校准气象五参数设备。(6)每半年对站房电力设施至少进行一次检测,确保用电安全。8、每年一次的工作内容(1)按照仪器说明书对动态校准仪流量进行多点检查。(2)对所有的仪器(包括采样泵)进行预防性维护,按说明书的要求更换备件。(3)每年对防雷设施至少进行一次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9、维护档案管理运维单位应将空气站的运行过程和运行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并归档管理。日常运维中使用运行管理相关记录至少应包括:(1)空气站运行维护记录表。(2)校准检查记录。(3)气态污染物监测仪校准检查记录。(4)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5)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备品备件管理记录表。(6)空气站主要消耗材料使用登记表。(7)多点线性校准表格。(8)空气站室内外环境记录表。(9)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资料保管清单。(10)颗粒物手工对比记录10、日常运行的其他相关要求(1)每周更换的气态污染物监测仪器所用滤膜,必须为聚四氟乙烯材质。(2)及时制定每月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若有变更应及时报告采购方。(3)运维单位保证满足对空气站故障的响应时间要求。如果是每日6时~23时出现故障,应在2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解决。若仪器故障无法排除,运维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备机,保证自动站正常运行。(4)当仪器损坏不能修复时,应在24小时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并同时报告采购方确认仪器损坏的情况及原因,酌情处理。(5)严禁擅自改变采样管路连接方式或更改仪器参数设置。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6)站房的电路检修、防雷检测、网络费用由成交人负责,因雷击、仪器负载、短路等内部原因造成仪器损坏的情况,由成交人负责维修、恢复站房和仪器设备。11、质量控制要求成交人需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做好相应记录。(1)量值溯源要求成交人在每个空气站配备标准气体,且所使用的标准气体必须为国家生态环境部标样所或国家标物中心生产的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气体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2)日常质量控制要求分析仪在以下情况时需进行校准和再校准:安装时;移动位置时;进行可能影响校准结果的维修或维护后;分析仪暂停工作一段时间后;有迹象表明分析仪工作不正常或校准结果出现变化;达到国家规范或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校准周期或校准要求的。(3)异常数据的审核与检验应对监测数据异常值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如属于系统或仪器故障,应在24小时内处理并上报至采购方。(4)质量控制资料整理各种技术与质量文件均应保持现行有效,平时可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或修订,巡检记录、维修记录、日常检查与监督抽查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记录均应按要求进行填写,每年整理归档。12、系统设备维修要求(1)运行维修工作界定成交人负责系统所有设备和仪器的维护、维修和部件更换,包括由于外部原因意外丢失或损坏设备的维修或更换、空调设备等附属设施,并将维修费用计算在运行报价中。因雷击、仪器负载、短路等内部原因造成仪器损坏的情况,均由成交人负责维修、恢复站房和仪器设备。(2)设备维修质量控制要求监测仪器被修复后,当其检测性能受到影响时,需要进行检验,采用标气测定、颗粒物手工比对等方法进行。仪器大修后(更换设备测试关键部件),应按顺序进行漂移实验(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复性及准确度实验、多点线性实验,并提交相应报告及原始记录。四、监督考核要求采购方组织开展运维管理和质控考核,对达不到运维要求或违规操作的,采购方可以扣减相应的运维费,并有权终止运维合同。(一)监督管理1、保密要求。成交人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2、严禁数据造假。运维期间出现调整数据、修改参数、改动设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立即终止运维合同并追究其相关经济责任,依照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进行处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运维生产安全要求。运维期间,成交人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成交人应对项目组成员做好安全培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人员和财产安全,如造成相关人员安全和财产损失问题,一律由成交人全权承担责任,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二)考核办法采购方对运维单位绩效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采取百分制、单站考核的方式,主要包括单个站点数据有效性,监测数据获取率、数据质控合格率(以下简称“两率”)以及运行维护的内容。数据捕获率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数据质控合格率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质控合格的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计算数据捕获率与质控合格率时,每日各项目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均按24个计,考核时段天数按考核时段内日历天数计。计算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1、数据有效性(1)考核时段内单个站点任一监测项目有效数据量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否则考核总分为0分。(2)单站设备数据捕获率必须高于90%(含),数据质控合格率必须高于85%(含),否则考核总分以0分计。(3)数据有效率部分(70分)单站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高于90%(含)的,得70分;85%(含)-90%的,得分为70×(数据质控合格率/90%)。因运维问题导致的每月有效天数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的,单站点数据有效率记0分。(4)运行维护部分(30分)运行维护部分每半年由采购方组织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日常运维任务完成情况、异常情况处理情况、站房环境保障效果、采样系统维护效果、仪器日常维护效果、质量控制效果、通讯系统维护效果(数据上传发布情况)、人员与档案记录管理情况等。检查满分100分,考核时运维得分=检查得分×0.3分。2、运维费核算方法考核总分低于80分的,不予支付该站点当期运维费;绩效考核总分95(含)分以上的,支付该站点当期全额运维费;绩效考核总分在80(含)-95分的,该站点当期运维费=(实际考核总分/95)×单站点当期全额运维费。3、运维单位在考核中出现10%以上站点未达到数据有效性要求的,给予警告,扣除该站点当期当月运维费;连续2次考核出现10%以上站点或单次考核20%以上站点未达到数据有效性要求的,终止运维合同。同一站点连续两个月未达到数据有效性要求的,扣除该站点半年的运维费;连续3个月未达到数据有效性要求的,扣除该站点全年的运维费;连续4个月未达到数据有效性要求的,终止运维合同。五、商务条件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壹年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验收合格。3、验收3.1成交供应商验收前应对服务内容全面检查,应整理列出服务清单(服务清单的内容应与响应文件中一致)交采购人,作为采购人验收的依据;3.2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清单依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上的要求。涉及成交供应商向第三方采购商品类实物的,应按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达到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3.3采购人应组织专业人士在现场验收,验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专业人士花费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场。采购人根据其验收情况作出验收结果报告,成交供应商必须予以配合。如经采购人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到场成交供应商仍不到场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认可采购人的验收结果报告;3.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更换或退货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4、付款方式:合同签定生效后开始服务,运维服务费用按每半年结算一次,即半年为一个周期,下一个周期第一个月结算前半年的运维服务费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服务 PM10自动分析仪 PM2.5自动分析仪 臭氧分析仪 二氧化硫分析仪 标气、减压阀 零气发生器 动态校准仪 视频监控系统 数据 稳压电源及UP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