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桩工程 试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2024)
连云港市消防战勤保障中心项目试桩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消防战勤保障中心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项目使用单位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桩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连云港市消防战勤保障中心项目试桩工程
2.1.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技术经济开发区大浦路北侧,开泰路西侧
2.1.3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开发区大浦路北侧,开泰路西侧,占地面积约97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二层消防救援战勤保障中心用房,项目总投资约2350万元。实施内容为开展3根试桩工作,试桩规格为400×400的预应力混凝土方桩,总桩长约84米,包含临时水电接入使用费、材料进场费、桩基进退场费等。
2.1.4工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最高投标限价:7.5万元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消防战勤保障中心项目试桩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期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6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4.2报名地点: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13号四楼408)。
4.3报名时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
(7)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说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进行报名。报名后不予退还。报名时上述资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
4.4报名费用: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本工程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5时30分前,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2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15时30分
6.3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7、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项目使用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13号四楼408
联系人:文工
联系电话:15061317597
连云港市消防战勤保障中心项目试桩工程-定(1).docx
连云港市消防战勤保障中心项目试桩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YG-JYXY-2024007365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项目使用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标代理: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图纸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章招标公告连云港市消防战勤保障中心项目试桩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连云港市消防战勤保障中心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项目使用单位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桩工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连云港市消防战勤保障中心项目试桩工程2.1.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技术经济开发区大浦路北侧,开泰路西侧2.1.3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开发区大浦路北侧,开泰路西侧,占地面积约97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二层消防救援战勤保障中心用房,项目总投资约2350万元。实施内容为开展3根试桩工作,试桩规格为400×400的预应力混凝土方桩,总桩长约84米,包含临时水电接入使用费、材料进场费、桩基进退场费等。2.1.4工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2.1.5质量标准:合格2.1.6最高投标限价:7.5万元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消防战勤保障中心项目试桩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期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6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4.2报名地点: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13号四楼408)。4.3报名时携带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7)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说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进行报名。报名后不予退还。报名时上述资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4.4报名费用: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5、评标办法5.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5.2本工程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6、开标时间及地点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5时30分前,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6.2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15时30分6.3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7、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本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联系人:于工联系电话:0518-85882981项目使用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是海州区凤凰大道2-13号四楼408联系人:文工联系电话:1506131759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名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系人:于工电话:0518-858829811.1.3项目使用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1.1.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是海州区凤凰大道2-13号四楼408联系人:文工电话:150613175971.1.5工程名称连云港市消防战勤保障中心项目试桩工程1.1.6建设地点连云港技术经济开发区1.2.1资金来源财政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1.3.1招标范围连云港市消防战勤保障中心项目试桩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1.3.2要求工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 包不允许1.11偏 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正文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2.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为:7.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报价表■ 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6其他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5时30分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6.3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8.5.1异议提出的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10.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标段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项目使用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的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书面的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3.2.2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3.2.3投标报价格式3.2.3.1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招标文件、规范、图纸、技术要求等有关文件而进行的各项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工作,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2)本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场内外运输费、装卸费、安装施工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清运费、场地平整费、临时设施费、水电费费、交通费、通讯费、安全措施费、保险费、管理费用、利润、规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完成检测内容所涉及的一切费用。(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并充分踏勘施工现场条件后进行报价,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风险等计入单价报价,结算时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再调整。(4)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条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成本价的情况。现场踏勘后,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投标报价。(5)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施工组织设计中材料和构件的二次搬运、非招标人所为八小时内的临时停水停电、环保噪音扰民、连续降雨、高(中)考、节假日、市内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建设单位、招标人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作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引起工效降低和民抚费用等,以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并计入投标报价,以后不作调整;并应将施工方案中各种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措施增加费用以及为确保招标人要求的质量、工期发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6)施工现场不提供水源、电源接口,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考虑水电接驳及用水用电费用,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7)施工过程中与周围发生的纠纷由承包人自行协商解决,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该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中对已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已完成品造成破坏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9)本工程工期紧,赶工、雨季施工、冬季节施工等措施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不予增加相关费用。(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考虑的其他因素。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3.5.2所有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3.5.3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3.5.4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3.5.5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3.5.6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并退还给投标人。3.5.7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5.8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按3.5条和4.1条的要求进行密封,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公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标记:写明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表须参与现场开标工作,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确认投标人是否派相关人员到场;(3)宣布相关参会人员姓名;(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抽取评标入围和评标办法;(6)当众开标、唱标,并记录在案;(7)相关参会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结果公示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6.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8.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签订合同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对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3.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3.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3.4大中型项目,开工前中标人应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招标人依据合同约定条款对项目负责人等项目组成员加强履约管理。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与投诉8.5.1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时未提出的事项,投诉时不予受理;异议、投诉的提出及后续处理须由投标人投标时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全程参与,转委托无效。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方法确定入围投标人:全部入围法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2.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印章2.2.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2.1形式评审标准…………2.2.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2.2资格评审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2.2.2资格评审标准企业资质证书具有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2.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2.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提供近期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2.2.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2.2.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2.2.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投标函中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2.2.3响应性评审标准其他要求: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数,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注:(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而改变。(2)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3)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2.3.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100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连云港市消防战勤保障中心项目试桩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发包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项目使用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连云港市消防战勤保障中心项目试桩工程1.2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路北侧,开泰路西侧1.3工程内容:该项目位于开发区大浦路北侧,开泰路西侧,占地面积约97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二层消防救援战勤保障中心用房,项目总投资约2350万元。实施内容为开展3根试桩工作,试桩规格为400×400的预应力混凝土方桩,总桩长约84米,包含临时水电接入使用费、材料进场费、桩基进退场费等。1.4合同工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第二条工程造价2.1本工程合同价为万元(大写:)。具体详见报价清单2.2工程结算原则:2.2.1工程量根据施工方案、有效签证等按实计量。2.2.2价格执行中标全费用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场内外运输费、装卸费、安装施工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清运费、场地平整费、临时设施费、水电费、交通费、通讯费、安全措施费、保险费、管理费用、利润、规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完成检测内容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全费用单价均不再调整,工程量按实调整。2.3工程竣工结算价:经连云港开发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为工程最终竣工结算价。第三条质量要求(1)承包人必须按相关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在现场检查时每发现一次未按要求施工或材料不合格,由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现场代表开出“工程质量不合格通知单”,承包人承担违约金2000元,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2)工程质量须达到甲方要求。达不到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要求。(3)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不能正常使用的,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或更换,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如未按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甲方将按1000-10000元视情况进行处罚。第四条工程要求4.1承包人必须在接到开工通知次日内进场施工,并于当日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报出施工进度计划。否则在12小时内必须退场。4.2承包人必须按进度计划施工,若发包人连续检查两次未能达到进度计划要求,则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已完工程量只按50%结算。承包人必须在接发包人退场通知后24小时内退场。4.3若因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需顺延工期,需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现场代表书面确认,但施工净天数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4.4竣工时间的确认:承包人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后,于次日向发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并与发包人、监理单位共同验收,由三方现场代表书面确认。4.5承包人必须按招标文件中所确定日期完成全部内容,承包人每推迟一天,承担违约金10000元。推迟超过5天,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必须在24小时内退场,并按完成工程量50%结算第五条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无工程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一次付清。(2)上述付款均不计取资金成本和利息。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即集中建设单位)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在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前,须以承包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前提,否则工程款不予支付。第六条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6.1发包人在收到结算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由开发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在资料完整的情况下在90个工作日内出具工程造价审核结果。在此期间,发包人因结算中的任何事项可向承包人质询、查证。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明确的书面质询、查证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资料,若承包人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不能提供的质询、查证资料,则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该项计价的经济利益。6.2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上报值经最终审核后,核减率≤8%,咨询费由发包人承担;若核减率>8%,则超过8%部分的咨询费由承包人承担(费用计取标准按超过8%部分的核减额的6%计算)。6.3若开发区审计局对本工程进行审计,则以开发区审计局审计后确定的工程造价为最终结算价。第七条工程现场管理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发包人委派为现场代表,承包人委派为现场代表。第八条三方权利义务8.1发包人权利义务8.1.1合同签订后,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8.1.2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1.3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8.1.4派驻施工现场的工程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施工变更的签证等。8.1.5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人办理结算等相关工作。8.2项目使用单位的义务8.2.1与甲方共同履行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8.2.2配合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8.2.3协调配合甲乙双方的各项工作,保证项目顺利进行。8.2.4履行项目使用单位在本项目中的其他义务。8.3承包人权利义务8.3.1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确定的开工日期进场正式开始施工,否则承包人必须在48小时内退场。8.3.2施工用的接水、接电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办理临时用水、用电的费用。施工用水、用电所发生的费用按表计算由承包人按时交纳。8.3.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项目工程设计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标准及施工验收标准的质量要求组织本合同的项目工程,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若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违章施工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8.3.4承包人必须按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发包人对各节点进度进行控制和检查,若承包人连续两次未能达到节点进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必须在48小时内退场,并在30日内按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8.3.5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连政办发〔2015〕13号)的要求执行。第九条违约责任9.1发包人的责任9.1.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期开工则工期顺延。9.2承包人的责任9.2.1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必须每日不小于8小时在现场组织施工,否则每检查到一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9.2.2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不能按照发包人的工期要求而延误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每延误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9.2.3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2%偿付逾期违约金。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附则11.1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或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2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11.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叁份,项目使用单位叁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盖章)项目使用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理人:(签字或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理人:(签字或盖章)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第五章图纸(另附)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技术标准1、按图纸设计要求、本专业相关规定要求及相关附件的要求。2、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以及项目具体情况摘录。二、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图纸设计要求、本专业相关规定要求及相关附件的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投标函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1、根据你方的(工程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租赁、拆除等全部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工期日历天。2、我方授权委托同志(身份证号:)作为我方代表参加开标会议。3、我方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4、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三方的合同。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6、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7、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3)我方承诺绝不出借(挂靠)资质,如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出借(挂靠)资质的行为,愿意无条件接受被取消中标(承包)资格、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8、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签订合同和处理投标全过程(含异议、投诉)各项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同投标有效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投标人承诺书致:(招标人)我公司参与贵单位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我单位郑重承诺:1、所报项目负责人同志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到岗履职;若我公司作出虚假承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2、我公司(近三年)、法定代表人(近五年)、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3、不出借挂靠资质;4、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将委托授权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全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环节)工作。开评标如非该委托授权代理人参与,则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后期如发生异议或投诉,也将授权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参与处理,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将在异议或投诉书中真实署名并实际参与招标人或监管部门的质询,否则,异议或投诉不成立;5、投标时(包括投标有效期内)保证我单位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否则我单位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其余执行苏建发(2019)182号文。6、投标全过程(含异议、投诉环节)出示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综上,我单位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无条件接受被取消预审(合格)资格、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愿意接受相关处罚,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日期:年月日四、投标报价表序号名称单位工程量投标单价(元/m)投标总价(元)备注1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m84注:1、投标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场内外运输费、装卸费、安装施工费、大型机械设备费、清运费、场地平整费、临时设施费、水电费、交通费、通讯费、安全措施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一切费用。投标价超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2、本工程需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3根,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从PAS(C3S3)-400C-C60-13+12、HYRS-40B2-13+12、X-HYRS-C400-13、12、T-FZ-B400-350-13、12a、YZH-400A-C60-13S,12N五种中任选一种报价,图集分别参照苏Q/320705DP02-2022,Q/320582ZD028-2022,Q/320981DTXC001-2022,Q/320582ZD026-2022,20G361。3、报价含临时道路钢板铺设费用,包括钢板租赁费、运输装卸费、转场费(含回收)、铺设费、挖掘机进退场及台班费、人工配合费等一切费用。4、报价含打桩机台班费和大型机械进退场及安拆费。5、施工现场无临水临电,需投标方考虑在报价中。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资格审查资料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6、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注:上述资格审查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将不合格。附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注册建造师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附表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建造师证号专业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项目负责人简历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试桩工程 试桩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