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屏广告投放招标公告(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24)
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游客中心室内电子屏广告投放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品牌宣传及市场拓展实施方案》,在莫尔格勒河景区游客中心室内电子屏进行广告宣传、投放,我单位拟采取比选方式确定一家服务单位关于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游客中心室内电子屏广告投放事宜,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游客中心室内电子屏广告投放项目
(二)建设内容: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游客中心电子屏广告投放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名称: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游客中心室内电子屏广告投放项目
(二)委托单位: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三)服务内容: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游客中心室内电子屏,规格4*6(单位:米),15秒视频循环播放。
(三)服务区域: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服务价格:最高限价10万元。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广告制作等相关服务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2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两年成功案例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项目拍摄策划方案。包括项目报价(附报价明细表)、完工时间等。
(五)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六)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七)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9时。
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常洋
联系电话:18747018793
凡有意参与者,可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或发送至指定邮箱SPJTPPB@126.com。
六、比选方式
(一)从报名的符合条件单位中,由我公司发布邀请函。
(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和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如因特殊原因,比选单位不能参加现场比选评审会的,可以提交比选材料通过视频的形式进行评审。
(三)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评审组经过比选评分后,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中选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项目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列入公司“黑名单”。
七、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详见发布的邀请函。
八、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屏广告投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