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硅酸根分析仪招标公告(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2024)



项目名称:
吉林燃料乙醇公司硅酸根分析仪公开竞价项目

项目概况:
详见公告。

项目单位:
吉林燃料乙醇公司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详见附件。

项目单位联系人:
王力卓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04326398327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其他:


硅酸根分析仪8.1.rar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此处写吉林石化公司采购物资名称、公告号)的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合车间实验室硅酸根分析仪项目技术规范热电联合车间2024年6月日1.总则1.1.1.本仪表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实验室硅酸根分析仪,它提出了实验室硅酸根分析仪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2.本仪表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1.3.3.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仪表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1.4.4.本仪表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5.5.本仪表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签订的技术协议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6.本规范书中所有条款为关键条款,投标人应无条件符合这些要求,作为否决项,若出现任何一款偏离,都将被视为放弃,并被否决;1.7.7.本仪表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在技术协议中协商确定。2.技术要求2.1质量要求依据:火力发电厂水、汽试验方法(DL/T955-2016)。2.2对执行标准的说明a、超越上述规程和标准的设计,乙方产品必须达到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b、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及外购仪表须符合所应用的标准。c、从订货之日起至乙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如果标准或规程发生修改或变化,甲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乙方满足并遵守这些新的要求。d、与以上的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相矛盾之处。乙方向甲方提出,并获得甲方同意。3.技术参数测量参数SiO2(多介质同测)PO4-(多介质同测)量程(0.0~100.0、0~1000、0~2000)ug/L(0.0500.00~10000-2000) g、0-20mgL分辨率0.010.01基本误差士1% F.S(25C5 环境条件)士1% F.S(25C5 环境条件)重复性≤1.0≤1.0稳定性士1.0×10-2/8h(无试剂水)士1.0×10-2/8h(无试剂水)环境条件储运温度(-25~55)C(不含标液,标液要高于0℃)环境条件环境温度(10~45)℃环境条件环境相对湿度<85%RH环境条件空间无阳光直射,无腐蚀性气体,无电碰干扰样品要求水样温度(10~40)℃(高于40℃误差增加)样品要求水样允许固体成分< 5微米(不允许有胶状物、无油脂)电源及功AC:220V土22V 50Hz1Hz 4.技术规范4.1进口单色冷光源设计,5.0寸触摸蓝屏,中文显示;寿命10年,无温漂,功耗低信号稳定4.2可同时测量1-12个水样,整个测量过程无需人工干预,降低劳动强度,并提供历史分析时间记录痕迹查询功能,便于管理人员日常管理;4.3自带试剂报警功能,提醒操作人员进行试剂更换。4.4自主设计曲线校准矫正功能,能够长周期稳定测量;同时仪表也可以根据试剂本底等不同工况选择人工手动校准。4.5校准功能自启动,无需使用人员参与,对使用人员要求不高。4.6进口隔膜式加药泵,计量精度能够达到0.1pL,加药系统免维护。4.7关键参数密码保护防止非操作人员对本机误操作,保证仪器的基本性能4.8多人次历史数据查询功能,根据操作者的需要,保存每个操作者的数据,以便随时查询。产品选型样本:卖方须在投标前或投标时提供产品样本,经供买方技术人员对卖方所选的产品型号是否满足仪表规格数据表中的内容进行详细审核,不提供选型样本者,将视为其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5.供货范围主要供货清单(但不限于)如下:序号名称规格/配置数量备注1实验室硅酸根分析仪主机1台2支架配套不锈钢仪器台架1套3前处理无硅水前处理机(电导≤0.2us/cm\Na:5ug/l\sio2≤5 ug/l);1套4硅标液100ppb、500ppb,2000ppb 500ml/瓶6瓶5磷标液1ppm、5ppm,20ppm,500ml/瓶6瓶6移液器微量0-100ml 2套7分装试剂盒16格 透明PE材质防腐材料2套8电磁阀仪器配套备件2个9比色池组件仪器配套备件1套10随机资料提供说明书、检验检测报告、合格证等及其它相关的资料。1套6.技术服务6.1.1.项目管理合同签订后,卖方应指定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项目进度、制造设计、图纸文件、仪表配套、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技术交底、人员培训等。6.2.2.技术文件6.2.2.1.1.1.卖方在投标时需向买方提供一般性资料,如:说明书、检验检测报告、合格证等及其它相关的资料。。6.2.2供货明细表、备品备件明细表、专用工具明细表。6.2.3制造、验收、试验的标准。6.3.3.现场服务在分析仪调试过程中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进入现场,免费提供现场服务。服务人员协助买方按标准检查安装质量,处理调试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卖方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安装和运行人员免费培训。7.工作安排7.1.1.卖方收到技术规范书后如有异议,在投标前三天书面通知买方。7.2.2.根据项目需要可以通过协商的形式解决设计或制造中的问题。7.3.3.文件交接要有记录,双方协商应有会议纪要。7.4.4.卖方提供的仪表及附件规格、重量等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8.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8.1.1.备品备件(由卖方填写)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清单见表8.1。表8.1备品备件清单序号名 称型号及规范单位数量用途备注8.2专用工具(由卖方填写)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工具及仪器见表9.2表8.2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序号名 称型号及规范单位数量用途备注9.质量保证和试验9.1.1.质量保证9.1.1.1.1.1.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外,卖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9.1.1.2.2.2.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卖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规定。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供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9.2.2.试验9.2.2.1.1.1.分析仪试验应遵循国家现行标准。吉林燃料乙醇公司硅酸根分析仪(公开竞价)(编号:JLSH-2024-JJ-1016)1、采购物资名称及相关要求序号物料名称物料描述单位数量最高备注序号物料名称物料描述单位数量限价单价(元)备注1硅酸根分析仪硅酸根分析仪 分辨率0.01 稳定性 士1.0×10-2/8h(无试剂水)台150000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1、采购依据:吉林燃料乙醇公司配件采购计划,共计1笔,资金来源:直接成本。2、采购方式:公开竞价采购。1.3、单价和总价均设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见上表,总价最高限价50000元,2、投标人资质资格等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参与本次公开竞价的投标人,必须是中油网内供应商,且其准入产品中要有38160125的8位物资编码。投标人的产品状态及供应商状态且处于正常状态,凡在供应商资中油网内供应商,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以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至2024年5月末间,硅酸根分析仪的整机供货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和相对应发票原件的扫描件。并提供使用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证明形式为提供有效销售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提供的发票原件扫描件应清晰、内容完整、可在国家税务系统查询,因发票金额等相关信息被遮盖等原因造成该发票无法在国家税务系统查询,则视为无效业绩。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同时提供用户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必要时需要提供技术协议等资料;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如有伪造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对于提供虚假资质和业绩的供应商,一经发现将禁止其以后参与我公司的任何采购投标。3.业务被授权人证明(原件)。4.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a)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府网站发布过诚信或质量等方面的不良记录。b)投标人在吉林石化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两年内(从第一次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的异议最终被确定为无效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c)在中油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考核过程中出现过不良记录,被暂停或中止交易的。d)近三年内,出现过在国家或政府网站公开曝光的不诚信行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5.本次竞价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总价限价:50000元(人民币)。报价含货款、13%增值税、包装费、运费、调试指导费。6.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竞价。7、如竞价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竞价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竞价人索赔的权利。8.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竞价人须接受吉林燃料乙醇公司合同文本。三、交货方式、时间和地点交货方式:卖方送货,中标候选人须有专人与工厂核对计划后,办理送货、入库、验收及结算等相关事宜。交付时间:中标供应商收到订单后25天内交货,发生不可预见紧急情况随时供货。交付地点:买方储运中心仓库。四、检验、验收标准1、火力发电厂水、汽试验方法(DL/T955-2016)。2、送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出厂试验报告等资料,否则不予验收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与使用单位签署技术协议。五、包装运输要求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不损坏货物为原则,包装物牢固可靠,应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到货具体地址,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六、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全额发票入帐,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付合同款的90%,其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设备无质量问题后付清。7、评审方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八、质量标准及技术规格1、中标厂家需要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免费负责部件后续的升级工作。九、公告的澄清公告发布后,供应商可以在开标之日前2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吉林石化招标中心提出澄清要求。十、确定成交人办法1.竞价公告只发布一次。评审小组首先对参与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定,有效资质3家或以上的,招标中心公布报价,由评审小组直接推荐成交供应商。有效资格只有1家或2家满足的,招标中心公布报价后,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原则上不能少于两轮报价,按谈判结果推荐成交供应商。谈判成交的供应商需以书面的形式对最终谈判结果进行确认,未按期发送最终报价的成交预选供应商按自动放弃处理。2.公告发布后,无供应商参与的,或有供应商参与,但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无有效供应商的,由采购单位负责寻找满足供货条件的供应商,采取其它方式采购。3.对所有参与的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预选成交供应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排序:a、报价低的排序在先;b、报价相同的,应事先确定无倾向性成交原则,可以采取第二轮报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人。4.原则上****第一的供应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可以顺延与排名第二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参照第一名的报价定价,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无效:a、供应商不符合公开竞价规定的资格条件;b、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c、未对公开竞价实质性要求做出有效响应的;d、提供资质等相关资料无效或造假的。6.采购人保留对拟成交供应商现场考察确认其资质和供货能力的权利,如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十一、公示结果异议供应商可以在竞价结果公示2个工作日内向吉林石化招标中心提出异议。*十二、报价范围和有效期报价为含13%增值税、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到厂价。报价有效期至少60天。十三、公开竞价无效情形1、没有供应商递交有效公开竞价文件或对公开竞价没有供应商做出实质性响应的。2、参与公开竞价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等违规行为;3、因重大变故,采购单位取消采购项目的。十四、供应商违约处理1.一次放弃公开竞价成交资格的暂停交易半年,两次放弃公开竞价成交资格的直接停止该供应商交易资格。2.参与竞价供应商应认真核对公开竞价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内容,严格按照公开竞价采购时间及内容进行报价,截止时间后,竞价供应商不得对所提报内容进行修改。3.公开竞价确定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要求及采购合同内容履行相应供货义务,违约一次,对其进行警告,违约两次,直接停止交易。十五、报价递交符合条件供应商按照竞价公告所提出的物资明细及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做出报价及相关承诺。所有竞价文件要密封装订成一册,份数一正两副(由于竞价供应商递交的竞价文件不装订造成的竞价文件丢失,责任由竞价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必须邮寄,但是需要对竞价文件单独密封,不可以使用快递外包装作为密封包装,由于竞价供应商未单独密封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竞价供应商承担。(收件人:王力卓;地址:中国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招标中心)。须保证工作人员在开标前12小时收到竞价文件,否则责任自负。请于2024年8月1日下午13:30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邮寄到吉林石化招标中心(中国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二楼招标中心),请确保报价文件交给项目负责人手中,如有遗漏,责任自负。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2024年8月1日下午13:30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4《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采购单位联系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的,将视为一次不良记录进行考评。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十六、代理服务费收取1.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基准费率参照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534号文件)的规定,采用差额递减累进方式计算,本项目在此基础上按计算结果的50%标准收取(四舍五入,取整至百元)。2.成交人最迟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无故未按上述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人支付成功后请将支付回执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吉林石化招标中心联系人邮箱,并电话通知。中标金额物资类项目费率服务类项目费率工程类项目费率100万元以下部分1.500%1.500%1.000%100-500万元部分1.100%0.800%0.700%500-1000万元部分0.800%0.450%0.550%1000-5000万元部分0.500%0.250%0.350%5000-10000万元部分0.250%0.100%0.200%1-5亿元0.050%0.050%0.050%中标金额物资类项目费率服务类项目费率工程类项目费率100万元以下部分1.500%1.500%1.000%100-500万元部分1.100%0.800%0.700%500-1000万元部分0.800%0.450%0.550%1000-5000万元部分0.500%0.250%0.350%5000-10000万元部分0.250%0.100%0.200%1-5亿元0.050%0.050%0.050%3.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收款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驻吉化公司支行账户名:吉化集团有限公司账号:0802211809000000163行号:1022420004244.举例:某成交供应商最终成交金额为6500万元,则应支付服务费为:100*1.5%+(500-100)*1.1%+(1000-500)*0.8%+(5000-1000)*0.5%+(6500-5000)*0.25%=33.65万元*50%=16.83万元(四舍五入,取整至百元)十七、吉林石化招标中心联系人联系人:王力卓联系电话:0432-63983278邮箱:jh_wanglz@petrochina.com.cn十八、合同文本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买卖合同(机电设备类)买方: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卖方:住所: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兴路99号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胡红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达成一致,在吉林市签订本合同,签订日期见右下方。1、标的物及金额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含税金额(元)计划号制造商123合 计总价(人民币):元;大写:。不含税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含13%增值税,税额为)。合同价款包括:货款、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设备包装费、安装调试指导费。2、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货到验收合格,全额发票入帐,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付合同款的90%,其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设备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收款人开户银行:帐号: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驻吉化公司支行帐号:0802211819200042076付款人名称: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3、交付方式:卖方送货交付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交付地点:买方仓库3.1卖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送货明细、合格证3.2卖方未按期交付货物,买方有权拒收。如买方同意接收,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1%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买方造成损失。3.3货物在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交付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4、包装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不损坏物资为原则;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牢固可靠,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5、运输方式:公路运输发货地点:收货人:买方仓库保管员运费及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6、验收与安装调试6.1如需双方验收,买方应在货到后3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3日通知卖方,卖方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6.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6.3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负责补齐、更换或退货。6.4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5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卖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6.5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方设备、材料损坏,卖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6.6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7、质量要求及设计制造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及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7.1卖方同意以合同总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如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质保金不予返还,同时卖方应负责修理、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承担。如果因产品质量原因给买方造成其他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7.2质量保证期限:自货物交付之日起18个月,或者自安装后运行之日起12个月,以先到为准。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7.3买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8、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明确约定,双方因订立及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对方技术及商业秘密等,双方互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所知悉的对方技术及商业秘密等,提供或泄露给第三方。9、技术服务及培训:卖方进行现场指导安装调试。10、其他约定:10.1卖方应保证其所交付的标的物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环境(OHSE)管理的相关要求,并承诺因其违反上述要求而给买方造成损害时,承担一切责任。10.2卖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交付货物。如买方确需卖方提前或推迟交付货物时,应当以买方法定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通知为准。否则,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卖方将承担提前或迟延交付的一切责任和后果。10.3卖方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0.4由卖方送达买方的货物,在卸货、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买方在安全、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接受买方的管理和监督,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10.5货物交付过程中,一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双方均负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10.6卖方违反安全、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造成事故时,应立即通报买方。因未及时通知买方而影响抢险救灾工作,对于所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由卖方全部承担责任。10.7卖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除按违约处理外,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11、本合同一经签署即为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合同,双方将签署书面协议。如因不可抗力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1.1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货,经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货,买方可以解除合同;11.2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买方可以解除合同;11.3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卖方可以解除合同。12、合同签订后,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单方无故解除或终止合同,要向对方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要追加赔偿对方的其他损失。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单方解除合同,买方将取消其供货资格。1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以下A种方式解决:A.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C.内部单位、关联交易单位之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共同上级主管部门。1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15、本合同一式5份,买方执4份,卖方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卖方必须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提供设备,技术协议为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买方: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卖方: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承办人:承办人:联系电话:0432-63501062联系电话:邮政编码:132101邮政编码:税号:91220000729584186W税号:廉洁从业公约买方: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卖方:为规范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预防商业贿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公约。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二)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业务往来环境。(三)严格执行甲方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和反围猎有关要求。(四)严格落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业务“六项禁令”》要求。(五)加强业务人员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现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应及时向纪检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及其人员的责任(一)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及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的回扣费、中介费、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二)不得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及相关单位投资入股,合伙经营,不得向乙方单位及人员借款或委托买卖股票、债券等。(四)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其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五)不得接受、占有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租用乙方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六)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或乙方相关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乙方及其他企业和个人。(七)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乙方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第三条乙方及其人员的责任(一)不得向甲方人员(含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朋友等)提供回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有价证券、股权、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二)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三)不得为甲方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四)不得为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五)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购置或明显低于市场价值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六)甲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甲方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廉洁从业公约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给予有关人员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二)乙方及其他人员有违反本廉洁从业公约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根据情节和后果,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外,还将在中石油系统内分别给予通报,限制或禁止与其业务往来处理;涉嫌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如存在违反甲方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和反围猎有关规定且被查证属实的,乙方无条件退出中石油市场。(三)甲乙双方及其人员在业务往来活动完成后,发生或发现违反本廉洁从业公约规定的行为,按本公约约定处理。第五条附则本公约作为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同时生效。附件1:公开竞价报价响应单(公告编号:)1.报价: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到货地点备注合计总价大写:报价为包含所有货物,含增值税、运费及其他所有伴随费用的交货价;2.到货时间:3.报价有效期:4.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公告编号为所采购物资的各项要求,我公司所提交的全部资质证件和其它文件均真实有效。一旦成交,我公司将按贵公司要求履行合同义务。5.其它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硅酸根分析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