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2024)
溧阳市戴埠镇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
项目概况溧阳市戴埠镇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JSZC-320481-LTZB-G2024-005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13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81-LTZB-G2024-0050
项目名称:溧阳市戴埠镇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3.5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项目最高单价:1650元/人/月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溧阳市戴埠镇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81.18万元/年(3年共243.54万元)
1项
本项目为溧阳市戴埠镇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本次采购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采购单位负责根据合同期内福利中心运营单位的服务水平和质量要求进行考核,若考核合格,服务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
方式: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 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13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投标人认真学***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519-85588210
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 0519-85588120
2.1办理CA认证证书
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新CA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下载“ 用户注册”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2.3控件、客户端下载
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下载“驱动下载”,安装驱动。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2.8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投标人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戴埠镇
联系人:闵先生
联系电话:0519-87905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溧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溧阳市溧城街道南环西路(永定路)108号嘉源广场2幢1单元5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9-87968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9-87968552
附件:
溧阳市戴埠镇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溧阳市戴埠镇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溧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15: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3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13:30
开标地点
开标室
预算金额
¥243.5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珏琳
项目联系电话
0519-87968552
采购单位
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戴埠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14775319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溧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溧阳市溧城街道南环西路(永定路)108号嘉源广场2幢1单元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姜珏琳
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022年版)项目名称:溧阳市戴埠镇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SZC-320481-LTZB-G2024-0050采购人: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溧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资格审查20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3第五章采购需求31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1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81-LTZB-G2024-00502.项目名称:溧阳市戴埠镇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3.项目预算金额81.18万元/年(3年共243.54万元)项目最高单价:1650元/人/月4.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溧阳市戴埠镇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81.18万元/年(3年共243.54万元)1项本项目为溧阳市戴埠镇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5.服务期:本次采购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采购单位负责根据合同期内福利中心运营单位的服务水平和质量要求进行考核,若考核合格,服务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R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R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R本项目专门面向R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R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3.方式: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投标人认真学***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0519-855881202.1办理CA认证证书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新CA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下载“用户注册”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2.3控件、客户端下载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下载“驱动下载”,安装驱动。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2.8注意事项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投标人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戴埠镇联系方式:0519-879050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溧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溧阳市溧城街道南环西路(永定路)108号嘉源广场2幢1单元5楼联系方式:0519-879685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0519-8796855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3.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12投标保证金免收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按26.1.2执行。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江苏溧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联系电话:0519-87968552;通讯地址:江苏省溧阳市溧城街道南环西路(永定路)108号嘉源广场2幢1单元5楼。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但低于¥2000元时按最低¥2000元收取;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1进口产品5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21.1.1中小企业定义:51.52.52.21.1.5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23.3.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22.2.52.23.3.52.23.3.35.5.5.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23.3.36.6.6.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23.3.37.7.7.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23.3.38.8.8.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23.3.39.9.9.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23.3.310.10.10.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3.35.5.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5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54.4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55.5正版软件55.5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5.5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6.6信息安全产品56.61.1.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57.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57.71.1.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6投标费用6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资格审查第4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7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21.1.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22.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加盖公章141.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加盖公章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42.2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1本项目使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6投标截止时间16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2本项目开标采用不见面招投标模式,使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在线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83.3开标过程将使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投标人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但是未提出异议的,系统将视同已确认。184.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通过业务系统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5.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86.6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87.7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评委会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评委会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88.8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9资格审查191.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1.15.5.5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8.8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4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询问与质疑261.1询问261.11.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2质疑262.21.1.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2.2.2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62.23.3.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62.24.4.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加盖公章。262.25.5.5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72.2采购代理服务费开票方式:江苏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3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2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4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5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6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7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41.1.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R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42.2.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3.3.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4.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45.5.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46.6.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47.7.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5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5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5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5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5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5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58.8.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21.1.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R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2.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23.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32.24.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R其他方式,具体要求:投标评标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42.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不少于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分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分值。注:此处最终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最终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主观分552.1服务方案15根据要求提供整体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交接方案、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服务定位、目标及具体措施等内容,根据方案的切合度、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审。1、方案内容全面、完整、明确可行得15分;2、方案较完整、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好得10分;3、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5分;4、未提供不得分。2.2人员管理10根据要求提供组织架构及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培训、质量控制运作机制、质量控制措施等,根据人员管理方案的全面性、可行性进行评审。1、涵盖上述内容且对上述各项内容描述全面详细,切合实际,可行性高得10分;2、涵盖上述内容且对上述各项内容描述较为全面详细,比较切合实际,可行性较强得6分;3、涵盖上述内容且对上述各项内容描述不全面、不详细,不切合实际,可行性低得2分;4、不提供不得分。2.3重点难点方案10针对本项目难点及相应的解决方案。1、难点及方案内容全面、完整、明确可行得10分;2、难点及方案较完整、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好,得6分;3、难点及方案不完整,不全面,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2.4考核机制方案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不同岗位相应人员考核机制进行综合评审,考核机制应结合项目内容。相关各项内容合理体现、密切关联的、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考核机制健全的得10分;岗位设置较合理,职责基本清晰,考核机制稍有欠缺的得6分;岗位设置一般,职责不清,无考核机制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5应急预案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综合评定,包括但不限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进行综合评审应急预案细化全面,应急措施科学合理,应急保障人力及物资安排合理的得10分;应急预案较全面,应急措施恰当,应急保障人力及物资安排较合理的得6分;应急管理方案不全,应急措施不能落实到位,未考虑人力及物资安排或安排不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客观分353.1企业业绩5供应商自2021年06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有一份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合同扫描件上传,否则不得分。3.2项目组成员6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临床医学专业的专职医生,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上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2项目组成员3拟派的项目组成员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临床医学专业的专职医生,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3.2项目组成员21拟派的项目组成员具有养老护理员五级/初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拟派的项目组成员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合计100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溧阳市戴埠镇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管理服务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采购单位负责根据合同期内福利中心运营单位的服务水平和质量要求进行考核,若考核合格,服务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2.付款条件2.1采购单位于每季度末20日前将补贴资金的90%支付给成交单位,剩余10%按年度考评结果支付。2.2考核支付标准考评成绩在90分(含)以上的,将剩余补贴资金的100%予以返回;考评成绩在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的,将剩余补贴资金的80%予以返回;考评成绩在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的,将剩余补贴资金的50%予以返回;考评成绩70分以下的,剩余补贴资金不予返回。2、服务要求1、资产管理:成交单位在合同期内负责日常耗损性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缮,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不得以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2、日常管理:成交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人身财产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食品安全、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并予以公开。运营方需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安全管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从事医疗、康复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养老护理人员应当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成交单位应当及时向镇政府报告重大情况。保证入住老人得到优质的服务、保证养老院正常运转。签订合同后,成交单位应及时向镇政府提交每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经营收支等有关情况。镇政府负责开展年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机构的管理、经费投入、收费标准、工作人员待遇、养老服务质量、公众评议等内容开展考核。3、运营维护:戴埠镇人民政府在养老院交由成交单位运营前,保证基础设施的完整,以减轻成交单位的负担。成交单位运营期间,为保证基本养老服务所需的大宗维修所需经费,由成交单位事前提出申请,经镇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经镇政府与相关部门审核后,可给予相应的专项建设资金补助。4、服务管理:成交单位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应当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支付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和事项。成交单位应按照社会救助政策规定,为入住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日常护理、疾病治疗及办理丧葬事;定期对老年人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均衡。5、消防安全管理:成交单位必须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配置和维护消防设施、器材,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成交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应急处理结果报告戴埠镇人民政府。6、食品安全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上岗前必须先体检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毒,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主动接受食药监管部门的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成交单位必须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并实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记录;对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情况严重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附件:戴埠镇社会福利中心社会化运营管理工作考核表考核项目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分值制度建设(10分)内部机构设置合理、职责分工明确、有专职领导班子,每周至少1次领导行政查房。1制度建设(10分)建立健全内部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1制度建设(10分)具有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职责说明、工作流程及组织机构图。1制度建设(10分)有行政管理、护理服务、财务管理等完善的管理制度。1制度建设(10分)有消防、特种设备设施安全、各类突发事件等预警机制及应急预案;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制度建设(10分)服务项目的收费按照市物价部门和民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应当公开和便于查阅,无乱收费现象。1制度建设(10分)制定服务技术操作规范,按规范要求提供服务,并制定检查程序和要求。1制度建设(10分)用文字或图表向老人及相关第三方说明服务范围、内容、时间、地点、人员、收费标准、须知。1制度建设(10分)与入住老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入住协议。1制度建设(10分)建立服务投诉渠道,制定投诉处理程序。1护理照料(35分)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根据服务协议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级分类服务。2护理照料(35分)建立入住老人档案,一人一档,包括入院协议书、申请书、健康检查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老年人照片及法定监护人等与老年人有关的资料并妥善保存。对老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2护理照料(35分)根据市民政局要求,按相关标准开展服务及配备护理员。2护理照料(35分)有专人管理供暖降温设备。1护理照料(35分)老人居室、卫生间和走廊设有扶手且居室、卫生间内设紧急呼叫按钮,居室床位有独立紧急呼叫按钮。1护理照料(35分)有完整的护理记录,护理人员24小时值班,交接班记录规范。2护理照料(35分)每日不少于两次房间巡查,观察老年人的身心状况,建立检查台账,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2护理照料(35分)每周公布食谱,合理配餐,荤素、干稀、营养搭配合理。1护理照料(35分)保持餐厅内环境卫生整洁,严格执行内部感染控制规范,餐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1护理照料(35分)做好自理能力差老人的送餐衔接,能提供起居、如厕、清洁、穿衣、理发等辅助服务。1护理照料(35分)院内禁止饲养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家禽、宠物,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或环境保护措施。1护理照料(35分)每日清扫整理房间1次以上,保持地面、墙壁、门窗干净整洁,用品齐全规范。1护理照料(35分)老年人居室空气清新无异味、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黄虫,居室及器具定期消毒。1护理照料(35分)床铺整洁,床单被褥统一配置,老年人衣物及床上用品及时更换、清洗。1护理照料(35分)有满足老年人衣、被洗涤需要的洗衣场所和洗涤用具、消毒设备。1护理照料(35分)有方便老年人使用的洗浴室及配套器具,提供冷热水。1护理照料(35分)有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专区,有非药物干预康复训练。2护理照料(35分)做好压疮预防,对长期卧床而不能自主翻身的老年人,应保持床单的干燥,每隔2小时翻身一次,防止压疮的发生,对因病情不能翻身而发生压疮的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并提供防护措施。2护理照料(35分)每年组织1次健康体检,老人参检率100%,每季度组织1次老人健康、保健教育,每年进行1次老人健康评估,并根据体检结果重新评估,安排老人的护理、康复和日常管理活动。2护理照料(35分)有室内活动室,配备适合老年人需要的基本健身器具和康复辅助器具,每周根据老人健康情况、兴趣爱好开展1次有益身心健康的休闲娱乐活动。1护理照料(35分)为老年人提供传统节假日相关的文化娱乐项目。1护理照料(35分)内设医务室等医疗机构,或与专业医疗机构签约建立协作关系。1护理照料(35分)老人外配、自带药品统一登记、集中保管,按医嘱提醒、发放。1护理照料(35分)建立护理和急救制度,做好老年人慢性病、常见病的管理,具备一定的急救技能。1护理照料(35分)室外活动场所应设有固定座椅和适宜老年人健身锻炼的固定健身设施设备。1护理照料(35分)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提供心理、精神支持服务,服务应满足老年期特殊心理需求。1护理照料(35分)设置临终关怀服务,应尽量满足临终老人的生理及心理需求,减少痛苦。1安全管理(25分)配备安全员,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1安全管理(25分)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等相关规定。1安全管理(25分)消防控制室正常使用,消控联动正常,值班人员持证上岗。1安全管理(25分)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无擅自停用、关闭和损坏情况。1安全管理(25分)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通过相关部门验审,日常维护正常,每周自检并有相关记录。1安全管理(25分)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检测,有报告、有记录。1安全管理(25分)灭火器压力正常、数量配足,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消防水泵、防排风烟机完好备用,且设置自动状态。2安全管理(25分)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疏散走道指示标志完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无堆放物品。2安全管理(25分)不用易燃材料装修,无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等材料搭建有人居住或活动的建筑。2安全管理(25分)老人房间内无高能耗电器,无私拉乱接电线,无吸烟及使用明火,无违规存放、使用刀具、农具和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2安全管理(25分)每季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1安全管理(25分)燃气、电气安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电气报警安全装置。1安全管理(25分)不使用老式柴灶、土灶。1安全管理(25分)食堂整洁卫生,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2安全管理(25分)食品原料新鲜,来源渠道正规,农药残留检测等指标合格,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安全管理(25分)采购、加工等环节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水产品、蔬菜、肉禽类做到分池清洗,食品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分开。2安全管理(25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和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做好食品安全预防和检查,防止食物中毒。1安全管理(25分)食品原材料有专用存储间,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1日常管理(10分)建立门卫制度和出入、探视、请销假和登记制度,设置门卫及门禁系统,人员、车辆出入进行登记。1日常管理(10分)接受的社会捐赠应统一登记,按捐赠方意愿和相关规定使用受赠物资。1日常管理(10分)提供积极正面的文教活动、机构内无非法传教行为。1日常管理(10分)及时规范做好五保老人必要的各类医疗费用开支说明,按季度结清。1日常管理(10分)常年保持福利中心内部环境美观、环境整洁。1日常管理(10分)实行五保老人和社会老人同等待遇,如发现区别对待现象,不得分,福利中心团结互助、和睦相处、无打架斗殴现象、凡出现一起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影响事件扣2.5分,扣完为止。5队伍建设 (5分)养老护理员上岗前进行岗前培训,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1队伍建设 (5分)院内各岗位人员配比不低于市级规范标准。2队伍建设 (5分)根据相关规定,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1队伍建设 (5分)组织护理员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1台账资料 (5分)各类管理、服务、检查记录规范、完整。1台账资料 (5分)每年12月前按要求向社渚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民政办)提供当年度运营管理台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等情况)。3台账资料 (5分)每月月初上报上一月度入住人员花名册、财务报表,每年1月份前上报上一年度人员花名册、精确到月。1满意度测评(10分)服务质量好、老人满意率高、社会反响好,年底开展满意度测评。如接到一起经过核实确有发生的投诉、信访,扣1分,扣完为止。10总分100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甲方:溧阳市戴埠镇社会福利中心乙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常州市、溧阳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要求,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办民营”,从而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由甲方采取部分定额补贴的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关系,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基本原则(一)国有资产不流失。(二)养老用途不改变。(三)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四)五保对象优先入住。(五)非盈利目的,确保收支平衡。二、目标任务乙方运用专业优势,按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从膳食、养生、医护、康复、文体娱乐等各方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同时提高福利中心入住率,降低运营成本,努力提升戴埠镇社会福利中心的经营效益和社会美誉度。三、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在不干涉乙方正常合法经营管理活动的前提下,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受托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常情况下的水电供应(水电部门限水限电、检修等特殊情况导致停水、停电的情形除外),并负责做好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3、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由乙方继续对福利中心运营。4、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做好各项资金的结算工作。(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以“戴埠镇社会福利中心”的名义对外进行正常宣传,建立健全福利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合法经营。2、乙方在确保戴埠籍五保对象优先入住的前提下,面向全市开展社会寄养服务,其中戴埠籍老人优先考虑,招收对象要符合相关入住条件并向甲方备案。并保证预留15张床位以便接收民政服务对象集中供养的任务。3、乙方在经营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当地行政部门的监督,同时服从戴埠镇民政办的统一管理。若因违法、违规、争议等情形受到处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行政及经济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4、乙方是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方,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安全责任,在此基础上,保证不能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如因乙方工作疏忽造成入住人员人身安全和食品安全等事故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及后果,与甲方无关。5、乙方应及时为入住人员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老人生病或者意外需要看病、住院的,由乙方负责通知家属或监护人,并协助送医。老人临终前,乙方要第一时间通知家属或监护人到场,并协助做好相关善后事宜,如发生未及时通知家属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概不负责。6、乙方应努力做好福利中心养老服务、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食品卫生、医药卫生等各项工作,提升社会福利中心的管理水平,积极开展评先创优工作,配合做好各级政府部门的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7、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上报福利中心的相关运营情况,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戴埠镇民政办提交一年度的工作报告。8、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福利中心委托第三方经营。四、员工管理(一)乙方接管后,原则上不得辞退戴埠镇社会福利中心的原有员工,确因员工自身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如产生所有的纠纷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二)原员工与甲方已签订的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合同到期后,一律由乙方聘用并签订新的合同。(三)乙方因业务需要新聘员工的,一律由乙方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员工工资、待遇等均由乙方承担。(四)甲方委派原福利中心院长、会记2名,对福利中心的资产管理、医药费管理、财务管理、公章管理及经营政策法规管理,其工资、待遇等由甲方承担。在本协议运营期间,如乙方日常运营而需要使用公章,甲方委派人员予以配合。(五)乙方负责全体员工的日常管理。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管理的员工如发生工伤及劳资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六)乙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支付员工工资、待遇。原合同未到期的员工,按原合同标准支付工资、待遇。合同到期后,由乙方与员工自行协商工资、待遇,原则上不得低于其上一年度工资、待遇标准。五、资产管理(一)甲方对戴埠镇社会福利中心移交前的设施、设备和器材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在协议生效时,由双方签字确认后办理经营权移交。(二)乙方确保保值增值合理使用甲方移交的资产,如有损耗必须造册报戴埠镇民政办备案,否则甲方有权追究责任并要求乙方作价赔偿。因使用不当或恶意破坏造成的资产损耗,由乙方作价赔偿。(三)乙方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和器材等固定资产,一律由乙方自行投资购买,合同期内产权归属乙方;合同终止时,在对甲方不造成任何不利因素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善意收回投入的可移动固定资产;不可移动固定资产交付甲方,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四)乙方不得以戴埠镇社会福利中心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不得将福利中心的房屋、设施、设备和器材等固定资产进行抵押或出借出租。(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福利中心进行装修改造,如确有需要,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按规定自行投资改造;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其装修改造部分进行拆除,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如因政府要求需要进行提档升级等装修改造的,由甲方负责按规定投资实施。六、资金结算(一)入住老人的日常生活,实行承包制,自负盈亏。1、五保供养老人:甲方按每人每月元的标准给予乙方补贴,并于每季度末20日前将补贴资金的90%支付给乙方,10%用于年度考评。乙方负责五保供养老人的膳食起居,确保质量标准不低于甲方原标准。合同期内,如遇物价指数大幅变动(指20%以上),经双方协商,可对补贴标准作相应调整。2、社会寄养老人:由乙方在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自行收费,按规定收取社会寄养老人10人为基数,超过10人部分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作为设施设备折旧等费用支付给甲方。(二)社会福利中心的日常运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补贴。1、乙方负责福利中心因运营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等经费支出。2、乙方负责福利中心设施设备正常的维修、维护费用。遇到不可抗力导致的设施设备损坏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承担。3、乙方负责支付福利中心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甲方委派人员除外)。(三)入住五保对象的住院医药支出,由乙方负责做好相关结算凭证的整理工作,甲方审核后,按签订本协议前的原办法结算。其中一次性支出预算在5000元以上的,须由乙方事先报甲方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四)入住五保对象的丧葬事宜主要由其家属或监护人承办,乙方协助办理相关事宜,甲方按原规定给予适当补贴。(五)社会各界对福利中心的各项奖补资金或捐赠资金、物资等,一律由甲方在戴埠镇政府监管下统一入账或登记造册,由甲方统一支配。(六)对因乙方工作出色,戴埠镇创先评优,并获得溧阳市级以上荣誉的,甲方可视情况对乙方另行奖励。七、绩效考评(一)戴埠镇民政办每年年终参照《戴埠镇社会福利中心管理工作考核意见》的考核内容及乙方经营业绩予以综合考评。(二)考评资金来源于每月提留的10%的补贴资金。(三)考评采用上评分和下评分相结合的百分制方式,其中戴埠镇部门评议占70分,入住老人评议占30分。(四)考评成绩在90分(含)以上的,将剩余补贴资金的100%予以返回;考评成绩在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的,将剩余补贴资金的80%予以返回;考评成绩在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的,将剩余补贴资金的50%予以返回;考评成绩70分以下的,剩余补贴资金不予返回。八、协议期限(一)本协议乙方运营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该协议经双方续签后,甲方验收正式生效。(二)在协议期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可就续订协议进行协商。如乙方经营管理有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订协议的优先权。(三)乙方在协议期内,如出现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或经营资质出现问题等不良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协议自甲方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并追究乙方责任。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四)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以亏损或其它单方面原因停止运营,否则支付违约金20万元,如造成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其他约定(一)签订协议后,经甲方检查验收符合协议约定,协议正式生效。(二)委托运营期间如需变更条款,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原协议一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发生冲突的,以变更后的补充协议为准。(三)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甲方必须终止协议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四)协议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溧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戴埠镇民政办、戴埠镇人民政府、溧阳市民政局各一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五)戴埠镇人民政府具有该协议的最终解释权。甲方:年月日乙方:年月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一、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致:江苏溧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他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2-3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投标函(实质性格式)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不参与围标串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承诺书本单位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均清楚知晓我单位参加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保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二、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序号投标人名称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分项报价表(格式示例一,适用于设备采购,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品牌商标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响应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品牌商标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单价合价12345……合 计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3.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4.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技术参数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格式示例二,适用于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响应价格序号分项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合价12345……总价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3.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4.上述各项的服务内容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投标人如是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情形的可提供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7)小微企业未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分评审将不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9项目实施方案等10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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