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介绍 本项目为 永诚大厦办公区装修监理服务 ,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1. 项目概况: 永诚大厦办公区装修监理服务 2. 交货/施工/服务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台路39号 。 3.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加固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采暖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等工程监理工作,还包括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4. 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 预计150日历天(工期以实际为准,含竣工后监理资料整理期30天) 。 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无 。

二、报价须知

一、详见询价文件 二、1.各供应商均需按照询价书(附件1)中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报价文件的编制,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相关响应文件做为参与报价的有效凭证,不上传附件者,其报价无效。 2.含税报价。 3.失信被执行人、行贿受贿行为人、法律所禁止的存在关联关系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采购活动。 4.请将响应文件线下一并快递至上海市世博馆路200号3F,收件人解先生,021-51105888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永诚大厦办公区装修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单位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项目类别
其他

工程项目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寻源类型
竞争性谈判
寻源方式
合格供应商公开

评审原则
综合评估法
是否紧急采购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人民币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允许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元)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7-19 13: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7-24 13:00:55

答疑/澄清时间
2024-07-19 13:00:00 至 2024-07-23 13:01:13

五、产品信息

序号
计划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物料组
采购明细
数量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描述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划采购时间
计划交货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安装时间
需求单位
交货地址
用途及说明

1
1

永诚大厦办公区装修监理服务
1.000



2024-08-20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上海市世博馆路200号永诚保险5楼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解先生
询价单位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1-51105888
传真
021-68865503

邮编
200126
Email
xiejz@alltrust.com.cn

手机
13818131111
联系地址

七、附件

标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办公区装修监理.doc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_模板_.docx

只接受供应商线上询问

我要报名

版本编号:V22.6.6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标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采购编号:采购人: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日 期: 2024年7月 19日 使用说明一、《标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的且经采购承办部门批准的情况:(一)第一次招标失败,采购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经第二次招标只有两家投标人投标或只有两家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二)经两轮及以上公开询价,只有两家供应商报价的;(三)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量化标准或者具体要求的;(四)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五)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注:采用邀请方式的,应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对于两次招标失败或两轮以上公开询价失败后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应只选取符合第十六条(一)(二)款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只须对采购文件中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采购需求文件等部分进行填写和补充,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中应明确交货(或服务)地点,精确到县级,发布的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如后续发布变更邀请函或第二次采购邀请函,也将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正文、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对于同一表述的内容、使用了相同的条款号,便于条款前后对应,避免条款前后不一致。五、第三章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对技术、商务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其中价格权重占总权重的比例为工程类一般控制在50%~70%,物资类一般控制在55%~75%,服务类一般控制在40%~60%,各类项目的商务部分权重占总权重的比例一般为10%,各类项目的技术部分所占权重由确定相应价格部分所占权重后计算得出。六、第四章合同草案、第五章采购需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应尽量简化。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1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2第一章采购邀请函(邀请方式)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适用范围92.定义93.谈判费用94.现场踏勘95.采购文件的构成9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107.编制基本要求108.语言和计量单位119.报价1110.报价货币1211.响应保证金1212.采购有效期12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13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315.谈判小组1316.开启响应文件1317.评审方法1318.确定成交供应商1419.谈判结果公告1420.成交通知1421.签订合同14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4第三章评审办法15第三章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16一、总则16二、评审方法16三、谈判程序16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7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18一、总则18二、评审方法18三、评审程序18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9附表1:商务评审表21附表2:技术评审表22附表3:报价部分审查22第四章合同草案23第五章采购需求2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5一、授权委托书28二、报价部分29三、商务部分30四、技术部分32五、偏差表33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永诚大厦办公区装修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介绍本项目为永诚大厦办公区装修监理服务,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1.项目概况:永诚大厦办公区装修监理服务2.交货/施工/服务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台路39号。3.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加固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采暖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等工程监理工作,还包括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4.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预计150日历天(工期以实际为准,含竣工后监理资料整理期30天)。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二、报价须知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1.合格投标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综合资质。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对应要求。2.近五年内(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3个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装修面积大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监理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以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为准),上海市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信息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码”。3.总监理工程师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房屋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近10年内具有1个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装修面积大于等于20000平方米)监理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以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为准)三、基本信息采购方案名称办公区装修监理服务采购单位永诚保险采购项目类型服务采购项目类别服务工程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寻源类型竞争性谈判寻源方式合格供应商公开评价原则□经评审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是否紧急采购□是否四、报价要求结算币种人民币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供应商修改报价□允许不允许是否缴纳保证金否□是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联行号保证金金额(元)报价开始时间2024.7.19 13:00报价截止时间2024.7.22 13:00答疑/澄清时间2024.7.21 13:00五、采购需求信息序号计划号物料编码物料描述物料组采购明细数量计量单位计量单位描述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划采购时间计划交货时间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安装时间需求单位交货地址用途及说明1…六、联系人信息联系人解先生询价单位永诚保险联系电话021-51105888传真邮编Emailliuhb1@alltrust.com.cn手机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200号7、附件只接受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对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问询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2.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4.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6.1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供应商需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载明的澄清截止时间前发出澄清问题。9.6最高限价□无有,最高限价: 49.86万元 9.7采购代理服务费□无9.10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采购人指定的增值税税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限制。10报价货币þ人民币□其他 11.1响应保证金□无□有,按照以下方式: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____年 月 日 时之前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12.1采购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注:原则上不少于90日历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历日)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__2024__年 7 月 日 时 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16.1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6.2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开始时间:__2024__年 7 月 日 时 分谈判地点: 17.1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综合评估法21.3履约担保□不提供□提供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形式: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1.2.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邀请函中所述项目。1.3.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供应商:指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3成交供应商: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4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1.4.3.谈判费用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4.现场踏勘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4.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6.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草案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竞争性谈判被拒绝。5.4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5.5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竞争性谈判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1.7.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6.2在谈判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延长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1.8.7.编制基本要求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7.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7.5供应商只能推荐一个方案参与竞标,采购文件另有要求的,需注明“备选、可选项”等类似字样加以区分。备选方案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只有成交后,采购人才有可能考虑其备选方案。1.9.8.语言和计量单位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1.10.9.报价9.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采购需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9.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9.3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9.4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报价。9.5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9.7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9.10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0.报价货币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1.12.11.响应保证金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相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1.13.12.采购有效期12.1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竞争性谈判,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没收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14.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则视为响应文件已递交。13.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1.15.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1.16.15.谈判小组15.1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三人以上单数的竞争性谈判小组。15.2谈判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17.16.开启响应文件16.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16.2供应商须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时间及地点参加谈判。1.18.17.评审方法17.1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具体的评审办法按照第三章相应的要求进行。17.2竞争性谈判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谈判过程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最终谈判结果,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做出了实质性的并且完整的响应。17.3竞争性谈判小组对所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19.18.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按竞争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1.20.19.谈判结果公告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谈判结果公告应列出谈判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资质、业绩、交货期(工期或服务期)、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情况。1.21.20.成交通知20.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20.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1.22.21.签订合同21.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谈判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1.3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1.23.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第三章评审办法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1.24.一、总则1.评审依据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25.二、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1.26.三、评审程序1.初步评审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1.1供应商资格条件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1.2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1.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4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如有);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1.6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视为未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不得进入下一步具体谈判过程。2.谈判过程2.1谈判小组与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2.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在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及谈判情况,在保证每个供应商得到均等的机会的前提下可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2.4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最终报价评审。3.1商务评审,响应人综合实力比较,详见附表1:商务评审表。3.2技术评审,主要包括技术方案对比,详见附表2:技术评审表。3.3价格评审,详见附表3:价格评审办法。综合得分按下面公式计算。技术部分A:满分100分,权重K145%;商务部分B:满分100分,权重K210%;评标报价C:满分100分,权重K345%;综合得分=A×K1+B×K2+C×K34.评审报告4.1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委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4.2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谈判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1.27.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对各响应人商务、技术、价格进行了全面评审和评分,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附表1:商务评审表。附表2:技术评审表。附表3:价格评审办法。1.28.附表1:商务评审表序号审查内容评审标准分值1类似业绩近五年内(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3个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装修面积大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监理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以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为准),本市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信息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码”。(提供3-4个得40分,提供5个得70分,提供6个及以上得100分,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100合计1001.29.附表2:技术评审表序号审查内容评审标准分值1施工监理方案施工监理方案的内容是否能全面涵盖本工程(0-4);施工监理方案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组织分工以及相应的权利与职责是否明确(0-10);质量(含节能)、进度、造价控制措施以及监理程序是否科学、合理(0-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控制手段是否科学、全面(0-4);合同、信息等方面管理措施以及控制手段是否科学、全面(0-4));测量仪器与检测设施配备是否得当、测量与检测方法、控制措施是否有效(0-4);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是否完整、可行(0-15分)452特点、难点及重点分析对项目特点、难点及重点的分析是否透彻,是否能提供有效的技术建议(0-10)103服务响应承诺服务承诺是否能满足项目需求(0-5)5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监理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安排合理(配备有精装专业监理、土建专业监理、机电专业监理、安全监理、资料员、材料见证员,专业齐全得满分,少一个扣2分)(0-20);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近10年内具有1个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装修面积大于等于20000平方米)监理业绩(0-4);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经历、总监理工程师资历(0-8);各专业监理人工作经历、监理资历及相关资格证书(0-8)40合计1001.30.附表3:报价部分审查序号项目评分标准1评审基准价所有有效最终报价的平均价2最终报价得分最终报价与评审基准价一致时得100分,每比评审基准价高一个百分点扣 1 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本项得分扣完为止。第四章合同草案见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模板)。第五章采购需求1.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加固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采暖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等工程监理工作,还包括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2.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配合永诚大厦项目获得白玉兰奖,达到住建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绿色三星标准要求。3.安全要求: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4.本项目应按绿色建筑三星级(设计认证+运行认证),监理组须考虑相关专业的人员配备。5.本项目监理组须配备精通装修监理等专业的监理人员。6.监理服务期预计150日历天,(工期以实际为准,含竣工后监理资料整理期30天),缺陷责任期为730日历天(2年)(以实际竣工备案交付之日起计算)。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采购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一、授权委托书二、报价部分三、商务部分四、技术部分五、偏差表说明:未提供格式的响应文件内容,由供应商自拟。1.31.一、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行为,只需附其身份证复印件。1.32.二、报价部分1.报价说明1.1本说明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等文件一起参照阅读。1.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2.响应报价表2.1报价汇总表(格式)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含税总价增值税发票类型1□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为: 元,税率: 。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2.2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1.33.三、商务部分供应商综合情况表评审因素评审项目 具体内容备注营业执照供应商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附件1: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营业执照企业类型附件1: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附件1: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附件1: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营业执照业务范围附件1: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填写的资料)采购要求的企业资质情况资质情况1(发证机关、资质等级、有效期等)附件2:后附采购要求的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如有)扫描件等。 采购要求的企业资质情况资质情况2(发证机关、资质等级、有效期等)附件2:后附采购要求的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如有)扫描件等。 采购要求的企业资质情况…… 附件2:后附采购要求的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如有)扫描件等。 采购要求的企业资质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有效期等) 附件2:后附采购要求的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如有)扫描件等。 采购要求的企业资质情况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许可范围、有效期等) 附件2:后附采购要求的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如有)扫描件等。 采购要求的企业资质情况其他资格情况 附件2:后附采购要求的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如有)扫描件等。 认证体系(如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或等同体系(认证机关、有效期等)附件3:后附认证体系证书扫描件。股权结构股权结构附件4:后附权结构说明。企业规模、生产(施工安装)能力企业总人数及技术人员数量总人数:高级职称人数:中级职称人数:附件5:后附企业组织机构图、企业规模、服务能力简介等。企业规模、生产(施工安装)能力服务能力附件5:后附企业组织机构图、企业规模、服务能力简介等。企业规模、生产(施工安装)能力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名称: 数量:名称: 数量:名称: 数量:名称: 数量:名称: 数量:附件5:后附企业组织机构图、企业规模、服务能力简介等。工程或产品获奖情况国家级 项,分别为: 。省、直辖市级 项,分别为: 。地市 项,分别为: 。 上一年财务状况财务指标 年 上一年财务状况营业收入(万元) 上一年财务状况资产总额(万元) 上一年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 上一年财务状况速动比率 上一年财务状况纳税金额(万元) 类似业绩近年来类似业绩共计 [台/项/个(选一单位)]    类似业绩业绩1:签订时间+合同名称+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交工(竣工)时间   类似业绩业绩2:签订时间+合同名称+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交工(竣工)时间   类似业绩……   其他商务响应情况服务期/工期/交货期  其他商务响应情况付款条件  投标人认为的其他因素 附件7:后附投标人认为的相关证明文件。★备注:本表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须认真填写,不填写或只标注页码无实质性内容,将影响评审或被扣分。1.34.四、技术部分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响应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备注1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2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3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4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1.35.五、偏差表(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永诚大厦办公区装修工程2.工程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台路39号3.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为永诚大厦地上办公区域的墙体、楼地面、墙柱面、天棚、隔断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及电气、给排水、暖通、弱电、消防改造等安装工程。涉及装修面积为22803.28平方米。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万元整(¥,含税)。包括:1.监理酬金:万元整,含税。2.相关服务酬金:0元。投标总价即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是完成合同所约定的所有服务的全部报酬,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合同总价作任何调整(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六、期限监理服务周期15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竣工后监理资料整理期30天)计划施工期限暂定自2024年7月1日始,至2024年10月28日止。(具体施工起始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4年月日。2.订立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200号B座。3.本合同一式14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1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和监理人各执正本1份,副本6份。委托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200号B座住所:邮政编码:200126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账号:31001520313059609910账号:电话:021-51105888电话:传真:021-68865503传真: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应及时更换。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详见专用条件的约定。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否则造成委托人不必要的开支或其他损失的,监理人应负责承担该不必要的开支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解除合同自有权解除合同方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生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否则造成委托人不必要的开支或其他损失的,监理人应负责承担该不必要的开支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向监理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个工作日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个工作日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争议解决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8.5保密监理人不得泄露因履行本合同所获悉的由委托人及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非公开资料或信息。本保密约定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8.6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7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但委托人有权使用监理人编制的文件。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事先书面同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无。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同通用条件第1.2.2款。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加固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采暖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等工程监理工作。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每周组织监理周例会,按时提交监理周报及监理月报,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如各标准、规范和依据的要求不一致时,以较严格者为准。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本合同、委托人的工作指令、计划、任务书、现场通知等。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3监理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工程的实际情况组成完善的监理机构且必须委派有相应资质及资历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专业监理1人、土建专业监理1人、机电专业监理1人、安全监理1人、资料员1人,材料见证员1人,各专业监理负责人须具有省(直辖市)级建设系统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应的监理工作经历,其中安全监理员必须持有建设系统的安全监理员岗位证书,材料见证取样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试验材料见证资格证书),每月上报建设单位确认后开展工作。每阶段或关键部位拟派的监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要更换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委托人,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未经许可擅自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和专职安全监理员中的任何人员的,或上述人员存有不尽其职或虚挂其名的情况,委托人有权终止监理合同、扣减相应期间的监理费用,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由此造成的额外工期费用损失、另行委托第三方监理费用等)均应由监理人承担。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机构组成人员,直到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监理人对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工期损失、窝工损失、另行委托第三方监理费用等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1)监理机构组成人员资历和能力不足以胜任所担负的职责;(2)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履行职责不力;(3)监理机构组成人员行为有损于监理服务应坚持的科学性和廉洁性;(4)监理人和/或监理机构组成人员与承包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人、分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之间发生合伙经营等利益关系;(5)监理人和/或监理机构组成人员与承包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人、分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串通或接受其贿赂,给委托人和/或工程造成损失。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1)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调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2)报经委托人同意后,可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3)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含甲供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或委托人)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人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4)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5)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在涉及上述款项时,监理人需请示委托人后,才能向承包人发布指令。(6)对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监督权。按规章核查施工方的安全生产证、特殊岗位安全上岗证、班前安全教育交底与成果、施工中各项安全文明措施的落实。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警告、处罚。若需停工的,需要请示委托人同意后可以要求限令停工整改。(7)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理规程规定的需有监理单位承担的各项权利。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需要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在开工前提供一份监理规划,每月25日提供一份监理月报,监理专报根据业主要求与工程实际情况提供。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30】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__。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因监理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的,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因此对第三方的损失赔偿金额),监理人承担部分过错责任的,监理人按自身过错比例承担损失赔偿责任。4.1.2在监理实施过程中,擅自变更设计图纸及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监理人自行承担;造成委托人损失的,监理人应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4.1.3未经委托人书面授权,擅自代表委托人向第三方作出任何承诺或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监理人自行承担;造成委托人损失的,监理人应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5.3支付酬金本合同为闭口包干。合同总价是完成合同所约定的所有服务的全部报酬,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合同总价作任何调整(合同另有约定除外)。5.3.1本监理合同签订生效后,委托人支付监理人10%监理费,计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5.3.2监理接业主通知进场后,委托人每2个月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一次,每次支付的监理费金额计人民币万元,共分2期。其中第2期向监理人支付至合同额的80%,即加上预付款的支付总额不超过万元(大写:元整)。5.3.3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委托人支付监理人监理费至合同额的90%,计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5.3.4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且监理人将获得委托人认可的相关工程资料移交给委托人后,委托人支付监理人监理费至合同额的95%,计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5.3.5剩余费用为工程质保金,当缺陷责任期满(竣工验收后二年),支付剩余合同款项,计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委托人每次付款前,监理人均应提供付款申请和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暂停付款。5.3.6若工期延长,合同总价不予调整。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同通用条件第6.1款。6.2变更6.2.1监理人应完成本合项下的附加工作,委托人就本合同项下的附加工作不另行支付附加工作酬金。6.2.2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6.2.3监理平行检测费包含在本次监理报价内,甲方不再单独支付。6.3暂停当项目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项目暂停,委托人有权提前10个日历日书面通知监理人暂停相关监理服务,暂停期间不算在监理服务期限内,委托人无需为暂停期间支付监理费用。7.争议解决7.1协商解决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7.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无。A-2设计阶段:无。A-3保修阶段:无。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无。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 工程技术人员02. 辅助工作人员03. 其他人员0无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总面积(㎡)提供时间1. 办公用房2. 生活用房3. 试验用房4. 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无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 工程立项文件1监理进场同时监理单位保留2. 工程勘察文件0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1监理进场同时监理单位保留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1监理进场同时监理单位保留5. 施工许可文件1监理进场同时监理单位保留6. 其他文件1监理进场同时监理单位保留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 通讯设备2. 办公设备3. 交通工具4. 检测和试验设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监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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