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微电影制作招标公告(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2024)
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微电影制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微电影制作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22万元;
4.最高限价:22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6.服务时间:2024年8月底前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每天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4年7月29日17时后不再发放磋商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300元/份。
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8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濠南路251号江苏省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主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8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濠南路251号江苏省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主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南通市濠南路25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21670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0513-85991998。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22日
附件: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微电影制作项目需求.docx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微电影制作项目需求一、项目需求为响应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三微视频大赛的活动号召,让更多的群众能够全面的了解检察系统,传播和宣传好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形象,拟拍摄、制作一部微电影。具体要求包括:视频时长10分钟左右;按照策划要求,通过多场景展示、剧情推动等方式,以幽默有趣的镜头语言,生动展示检察官工作的鲜活场景。成片须达到能在最高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质量。二、服务要求供应方需配备专业人员提供专业的摄影摄像、表演演出、录音配音、视频剪辑等服务。需负责完整的脚本创作、修改。三、服务时间2024年8月底前完成。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余款在所有任务完成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支付。价格包含拍摄制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撰写文案脚本、实施拍摄及后期剪辑、样片评审、工作人员食宿、聘用演员、租用设备等费用),采购人不再负担其他费用。五、相关要求1.项目创意及效果须得到采购人确认,成果必须经采购人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并按审查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补充。2.视频作品要求:提供视频格式需有4k拍摄,后期转1920×1080,50i,码率不低于100m。六、版权及相关事宜1.本项目服务成果等归采购人所有,著作权和使用权归采购人。2.本项目的所有资料,供应商须具有保密义务。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以外的任何单位提供本项目的任何资料,如有违反,必须赔偿采购人的损失。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为采购人制作的作品为他人所使用。4.成交供应商承诺该作品为其独立创作,或成交供应商对该作品享有足够的法律权利使其可以无障碍地行使本合同中的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完全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费用和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5.如作品中涉及对第三方作品的使用,成交供应商须确保已取得相关版权权利人的许可并己支付必要的费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微电影制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