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浦江县人民政府2024)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46240)
白石路道路亮化工程图纸
招标文件(44176)
清单(69)
招标公告(46241)
招标文件(44177)
白石路第四章、第五章

白石路道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202407190018001)1.招标条件白石路道路亮化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白石路道路亮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造价490539元2.2建设地点:浦江县浦南街道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市政土建工程、市政安装工程等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为:浦江县。□√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3.3□自以来承接过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职称。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4.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7-2614:30:00。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2614:30: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7.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联系方式:0579-842472438.联系方式招标人: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道办事处,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浦江县平白路1号地址:浦江县浦南街道枫井东路712-716号联系人:陈伟胜,联系人:柳瑜电话:0579-89385159电话:0579-84513080邮箱:/,邮箱:3596516680@qq.com9.其它本次招标采用钉钉直播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投标单位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收看。注:①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开标前自行加入钉钉直播群(群名:浦南街道工程开标群,群号:34052882),全程收看开标现场情况,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②钉钉直播群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公布开标结果,开标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查。③参与此次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全程收看开标现场情况。未加入或不看或中途退出收看钉钉群直播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2024年07月22日HOS浙江华宇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变更业务联系单白石路道路亮化工程工程编号S2-2024-003编引工程名称项目名称专业路灯01设计变更原因D业主要求口施工图审查要求口工程实际需求求口其他D业主要求口施工图审查要求口工程实际需求求口其他D业主要求口施工图审查要求口工程实际需求求口其他D业主要求口施工图审查要求口工程实际需求求口其他对其他专业影响V对其他专业工作无影响口已协商解决V对其他专业工作无影响口已协商解决V对其他专业工作无影响口已协商解决V对其他专业工作无影响口已协商解决变更性质一般性变更口重大变更一般性变更口重大变更一般性变更口重大变更一般性变更口重大变更应建设单要求取消LD55-LD87路灯,取消K5-N2管线及LD74-LD87管线,取消水电物业管理房门前混凝土路面修复。应建设单要求取消LD55-LD87路灯,取消K5-N2管线及LD74-LD87管线,取消水电物业管理房门前混凝土路面修复。应建设单要求取消LD55-LD87路灯,取消K5-N2管线及LD74-LD87管线,取消水电物业管理房门前混凝土路面修复。应建设单要求取消LD55-LD87路灯,取消K5-N2管线及LD74-LD87管线,取消水电物业管理房门前混凝土路面修复。应建设单要求取消LD55-LD87路灯,取消K5-N2管线及LD74-LD87管线,取消水电物业管理房门前混凝土路面修复。以下空白。东-浙江华宇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宇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NO:A233004562(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省住房和憾幺建设斤收制建筑行业(建筑★NO:A133004565工程)甲级(有效期至2029年02月07日)浙江主房和城乡建设斤监制建筑行业(建筑★NO:A133004565工程)甲级(有效期至2029年02月07日)浙江主房和城乡建设斤监制建筑行业(建筑★NO:A133004565工程)甲级(有效期至2029年02月07日)浙江主房和城乡建设斤监制核项目负责人校对专业负贵人设计项目经理专业负贵人设计项目经理日期2亿域天午域天午戴天午2024.6审(注:重大变更,建设单位需重新送原审查机构复审).白石路道路亮化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H202407190018001)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招标人: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青2024年07月22日·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招标控制价及说明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2-第一章招标公告白石路道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202407190018001)1.招标条件白石路道路亮化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白石路道路亮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造价490539元2.2建设地点:浦江县浦南街道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市政土建工程、市政安装工程等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为:浦江县。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3.2Q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图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3.3口自_以来承接过业绩。3.4本次招标口接受/Q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口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口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职称。-3-3.7口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4.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7-2614:30:00。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2614:30: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7.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监督部门: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0579-842472438.联系方式招标人:1浦汇大民政府浦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南街道办事处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浦江县平白路1地址:浦江县浦南街道枫井东路号712-716号联系人:陈伟胜联系人:柳瑜电话:0579-89385159电话:0579-845130804.邮箱:1邮箱:3596516680@qq.com9.其它本次招标采用钉钉直播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投标单位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收看。注:①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开标前自行加入钉钉直播群(群名:浦南街道工程开标群,群号:34052882),全程收看开标现场情况,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②钉钉直播群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公布开标结果,开标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查。参与此次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全程收看开标现场情况。未加入或不看或中途退出收看钉钉群直播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2024年07月22日.5.第一章招标公告白石路道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202407190018001)1.招标条件白石路道路亮化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白石路道路亮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造价490539元2.2建设地点:浦江县浦南街道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市政土建工程、市政安装工程等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为:浦江县。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3.2Q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图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3.3口自_以来承接过业绩。3.4本次招标口接受/Q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口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口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职称。-3-3.7口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4.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7-2614:30:00。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2614:30: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7.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监督部门: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0579-842472438.联系方式招标人:1浦汇大民政府浦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南街道办事处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浦江县平白路1地址:浦江县浦南街道枫井东路号712-716号联系人:陈伟胜联系人:柳瑜电话:0579-89385159电话:0579-845130804.邮箱:1邮箱:3596516680@qq.com9.其它本次招标采用钉钉直播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投标单位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收看。注:①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开标前自行加入钉钉直播群(群名:浦南街道工程开标群,群号:34052882),全程收看开标现场情况,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②钉钉直播群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公布开标结果,开标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查。参与此次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全程收看开标现场情况。未加入或不看或中途退出收看钉钉群直播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2024年07月22日.5.白石路道路亮化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H202407190018001)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招标人: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4年07月19日-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招标控制价及说明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2-第一章招标公告白石路道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202407190018001)1.招标条件白石路道路亮化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白石路道路亮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造价490539元2.2建设地点:浦江县浦南街道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市政土建工程、市政安装工程等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为:浦江县。□√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3.3□自以来承接过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职称。-3-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4.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7-2614:30:00。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2614:30: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7.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联系方式:0579-842472438.联系方式招标人:浦江县人民政府浦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南街道办事处,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浦江县平白路1地址:浦江县浦南街道枫井东路号,712-716号联系人:陈伟胜,联系人:柳瑜电话:0579-89385159电话:0579-84513080-4-邮箱:/邮箱:3596516680@qq.com9.其它本次招标采用钉钉直播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投标单位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收看。注:①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开标前自行加入钉钉直播群(群名:浦南街道工程开标群,群号:34052882),全程收看开标现场情况,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②钉钉直播群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公布开标结果,开标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查。③参与此次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全程收看开标现场情况。未加入或不看或中途退出收看钉钉群直播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2024年07月19日-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地址:浙江省浦江县平白路1号联系人:陈伟胜电话:0579-89385159邮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浦江县浦南街道枫井东路712-716号联系人:柳瑜电话:0579-84513080邮箱:3596516680@qq.com1.1.4工程名称白石路道路亮化工程1.1.5建设地点浦江县浦南街道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财政出资比例: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市政土建工程、市政安装工程等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9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范围: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经行业监督部门核备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补充、修改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7-2417:00:00(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提出。2.2.1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统一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进行解答,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内容的,应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补充文件。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补充文件发出的形式及时间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发布。如果补充文件发布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日,且补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1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承诺书;(4)投标保证金承诺函;(5)资格审查资料;(6)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2招标控制价及让利区间招标控制价:490539元。让利区间:10%(含)~15%(不含)。□√综合单价为基数□招标控制价为基数3.2.2招标控制价及让利区间备注:/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市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改装的通告》(金市建综【2012】2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该项因素。□√本工程执行《金华市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绿色施工整治方案》,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该项因素。□有重大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微大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他:/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1.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计取。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代替。3.4.3(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其他:/。注:如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按《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约定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A、一般性施工项目1.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印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复印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复印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B、特殊的施工类项目(如园林绿化)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5资格审查资料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3.7.3(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4.1.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07-2614:30:004.1.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4.1.5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情形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3.其他:/。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浦江县浦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5.2开标程序1.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2.由招标人在系统中发起解密。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开标,并对每个环节的结果进行发布。4.宣布开标结束。5.其它:/。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6.2评标办法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6.3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6.4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2%(不计息)(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注:采用保证保险招标人负责审查:1、保证保险的主送单位应当是招标人,2、担保时间延续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3、保险和担保的内容是否承担所有违约责任。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10-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本工程项目设计文件要求。二、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文件要求。-3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1.投标函;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承诺书;4.投标保证金承诺函;5.资格审查资料(对应前附表3.5);6.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34-投标文件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35-□格式1: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供参考)(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6-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职务:,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特此证明。投标人:(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证明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37-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附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此委托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38-格式3: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方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开标系统随机产生的中标让利率(以招标控制价内所有综合单价为基数)作为我单位的中标让利率。项目负责人(若有),身份证号码(若有),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4.如我方中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邮编:年月日-39-格式4: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工程名称)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脑(指硬盘号或MAC地址相同)编制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3、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4、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房建市场严重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5、承诺未被暂停或取消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投标资格。6、其他:/7、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愿承担被执行失信惩戒并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后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40-格式5: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序号该业绩证明对象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内容在投标文件的位置1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例如:XX工程等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例如:X年X月X日完成长度或深度X米等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例如:投标文件第X页2……备注:不填写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41-格式6: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致:(招标人)本承诺函作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对(项目名称)的投标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承诺。投标保证金金额按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计取。我方承诺:虽然投标保证金没有实际交付贵方,但我方承担投标保证金责任,即当我方发生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我方将在接到贵方实际补缴投标保证金通知7个工作日内,补缴投标保证金,并承诺3个月内不参与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如不补缴,我方知道将被取消与贵方所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并且还要对贵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的相关条款,并承诺6个月内不参与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略,同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方1.1.2.4监理人:名称:,合同签订前明确,;资质类别和等级:合同签订前明确,;联系电话:,合同签订前明确,;电子信箱:,合同签订前明确,;通信地址:,合同签订前明确,。1.1.2.5设计人:名称:,浙江华宇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有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相关详细内容。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通用条款第1.4.3条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11)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5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方所需提供的全套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发包人1套,其余份数以有关部门要求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10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合同签订前明确;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签订前明确。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签订前明确。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项目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签订前明确。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至工地现场的交通道路已建设,场内交通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应费用。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应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规定。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规定。1.11.3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规定。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其他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4.竣工结算”规定。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其他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4.竣工结算”规定。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合同签订前明确;身份证号:合同签订前明确;职务:合同签订前明确;联系电话:合同签订前明确;电子信箱:合同签订前明确;通信地址:合同签订前明确。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①所有外部关系协调权、管理工程质量、进度和工程投资②对分包单位选择的最终确认权和否定权③工程图纸的会审、协调会的组织、主持权④对工程设计变更的确认权⑤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施工、监理人员⑥对4.1条中监理权限内容的最终确认权与签证权⑦有组织、主持竣工验收的权利⑧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合同履行义务。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电由承包人自行接线(接管)单独装表计量或与土建总包单位协商,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其余按通用条款规定。2.5资金来源依据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依据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和技术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各5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30天前。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装订成册。(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有效资料的违约责任: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提交。项目经理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缺勤按每天1000元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其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暂不支付工程款。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处项目负责人4000元/次的违约金。发包人并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并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合同终止的,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暂不支付工程款。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处4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按1000元/天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并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合同终止的,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暂不支付工程款。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投标文件中已注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按投标文件进行组建,其他人员在开工前提交。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2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按500元/天进行扣罚。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并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合同终止的,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暂不支付工程款。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提前2天报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同意。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项目部其他人员2000元/次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并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合同终止的,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暂不支付工程款。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部其他人员缺勤按每天200元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其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暂不支付工程款。3.5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规定。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履约期限:为开工日期至全部完工、竣工验收合格、所有存档资料移交并备案完成,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为止。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履约担保形式为现金,合同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40%、工期履约保证金30%、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30%)。该履约保证金在施工进度符合计划进度要求,且质量、文明、安全、人员到岗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待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合格、所有存档资料移交并备案完成,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扣除相应违约金后10天内到建设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等形式的,必须为见索即付性质的独立保函,担保额度为合同价的2%(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40%、工期履约保证金30%、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30%)。该履约保证金保函应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保持有效,对项目质量、文明、安全、人员到岗等按合同约定进行担保。如出现工期延期等情况,及时办理续保手续,不得出现保函或保险时效失效的情况;如出现保函或保险时效失效的情况,则承包人需支付保函时效失效违约金,该违约金按1000元/天计算。履约担保的金额根据《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1〕78号),中标人选择行业信用或信用浙江的评价结果,可享受履约保证金优惠政策,具体如下:1.浙江省(设区市)各行业信用等级为第一档次的,如建筑行业A级,水利行业A级等,缴纳合同总价的1.5%;2.浙江省(设区市)各行业信用等级为第二档次的,如建筑行业B级,水利行业B级等,缴纳合同总价的1.8%;3.信用浙江网站评价为优秀(850-1000)的,缴纳合同总价的1.5%;评价为良好(800-850)的,缴纳合同总价的1.8%。注:①享受优惠政策的,须同时提供信用评价结果证明(加盖公章),并提供官方网站查验方式,招标人做好查验工作。若中标人弄虚作假,伪造信用报告的,中标人按照合同价2%补足履约保证金,并由行业监督部门依法处理,按照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论处。②本合同中所有涉及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的违约金,若出现保函失效或履约保证金已退还等情形导致承包人的违约金额无法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保函出具单位理赔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予以直接扣除。4.金华市内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履约保证金均可降低至1%(即合同造价的1%)。注:本合同中所有涉及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的违约金,若出现保函失效或履约保证金已退还等情形导致承包人的违约金额无法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保函出具单位理赔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予以直接扣除。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施工全过程中的“三控、二管、一协调”及安全监理。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①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进度的确认权②与施工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权③对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的签发权④对工程使用的材料的检验权⑤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权⑥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对工程款的支付的审核和签证权⑦对工程违约事件的确认权⑧对施工方不称职人员调换的建议权⑨在保修期内对施工单位的维修具有督促权。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合同签订前明确;职务:总监,;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合同签订前明确;联系电话:合同签订前明确;电子信箱:合同签订前明确;通信地址:合同签订前明确;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浦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规定。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迟1天,扣罚人民币1000元,以此类推,逾期违约金在工期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0%)或应付工程款扣除,提前不奖励。发包人每月对照项目进度计划检查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当检查发现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月进度延误超过30%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若承包方在次月仍无明显改进的,发包人有权正式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同时扣除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天超过1天;(2)台风预警信号蓝色以上;(3)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除补充条款另有约定外,提前不奖励。8.材料与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1)材料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家和品牌,所有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经发包人同意后才能使用。当承包人选定的材料质量达不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若使用劣质建材施工,一经发现,发包方或监理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中止合同。无论发包方及监理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列明品牌、规格的材料,承包人必须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品牌中选择施工。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规定。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规定。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条款规定。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由承包人提出,监理人、发包人初审,并根据浦资交办综〔2010〕24号关于印发《浦江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浦资交〔2016〕4号《关于明确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内部流程的通知》、浦资交办〔2020〕3号关于《我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浦江县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和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进行申报,最终以招标人、乡镇街道(或有关部门)确认同意的范围为准。承包人必须服从浦江县现有及后续出台的各项工程变更管理(包括奖惩措施)政策文件,未按文件要求办理变更手续的项目,工程审计时在结算中剔除。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①发包人提供的综合单价计算表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3、投标函及资格审查资料;4、专用合同条款补充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上述两者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证明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2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4份,备案时留存。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说明招标人收到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说明或者财务收据复印件附件二:质量保修书格式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订保修书。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保修责任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二、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市政道路工程为2年8、承包范围内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他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保修责任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保修金不足的,由承包人支付。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承包人未按时履行保修责任的,按每次1000元扣除保修金。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审定价的1.5%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证金有效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满两年止),待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息支付(如有责任扣款,扣除相应责任款)。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三:廉政责任书格式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承包人: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电话:电话:(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地址:法定地址:(公章)发包人:(公章)承包人: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年月日,年月日附件四: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浦江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浦江县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由与签订本责任书。一、安全控制指标通过深入进行安全生产重要性教育,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设施,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工程建设安全控制目标如下:1、工程施工现场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2、工程施工现场不发生直接财产损失100000元以上因工程质量造成在建建筑物的倒塌事故。3、工程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事故。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一)建设单位(业主)职责1、对涉及部门之间严重危害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协调。2、协助施工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一些重大问题。3、协助施工企业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理念。4、若发现施工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应向企业通报,并要求予以整改。(二)施工单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浦江县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2、施工单位要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建立由项目经理总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按规定配齐专职安全员,明确职责,确保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到位。3、施工单位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危及人身和重大财产安全的隐患,应立即整改;检查整改记录要形成档案,并与规定期限报查。4、及时准确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建设单位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按照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快报工作的通知》(浦建建[2006]28号)文件规定上报,快报率100%;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5、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意识。6、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高安全工作职能。(1)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接受建设单位的督查和指导。(2)认真学习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各工序施工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3)施工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保证符合安全要求。(4)施工现场的测量标志、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5)未经培训发证的人员不准操作使用机具设备。(6)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气割等作业。7、积极参加财产保险、意外事故保险、人身保险和工伤保险,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合法权益。三、责任及考核1、责任书考核期为工程建设和保修期,双方责任书签订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当然责任人。2、建设单位应认真履行其职责,确保工程安全实施。按合同规定足额列支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规定及时、规范支付。3、施工单位应认真履行其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因违反其安全职责,未达到责任书控制指标,根据合同要求扣除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费,并按规定要求通报相关部门,建设、安监等部门相应处罚另行处理。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责任人承担。建设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招标控制价及说明第一节工程量清单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第二节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白石路道路亮化工程2.建设单位: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3.建设地点:浦江县浦南街道4.设计单位:浙江华宇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5..建设性质:新建6.施工现场条件:施工用水用电可就近接入,交通便利;二、编制范围本次预算清单编制涉及施工图所示的内容等相关资料涵盖的所有事项。三、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及浙江省补充条款的计算规则2.相关图集及其它;3.人工市场价、材料价格按预算审定期2024年第5期《浦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除税信息价、2024年第5期《金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除税信息价以及2024年第5期《浙江造价信息》除税信息价;4.取费标准:企业管理费、利润、施工组织措施费、规费费率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相应专业工程费率区间的中值计取;税金按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规定的9%计取。四、编制说明:1.工程量清单表应与投标人须知、施工图纸、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及等文件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列工程数量是预计的数量,可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而不能为最后对承包人进行支付的依据。支付应以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根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浙江省补充条款的计算规则计算的,并经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量为依据。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由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技术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等组成(不包括税金、规费、施工组织措施费,这些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计取)。4.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目综合单价中,合同规定应由承包方承担而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表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有关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5.所列工程量变动丝毫不会使合同条件或条款无效或降低,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要求标准进行施工和缺陷修复的责任。五、主要建筑材料品牌如下:1.普通硅酸盐水泥:立马、诸葛、科华、虎鹰、三牛、双狮;2.电线电缆:宝胜、蓝天、杭州万马神、镇江菊花、飞洲。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亮化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