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山顶垃圾清运承包 山顶垃圾清运 固体垃圾处理站处理招标公告(重庆山水都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金佛山运营分公司2024)



 

我司现就“金佛山景区山顶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及流程安排如下:

1.  项目名称:
金佛山景区山顶垃圾清运项目

2.项目内容
按照金佛山景区要求,清运山顶垃圾至南川区金山镇固体垃圾处理站处理,含西北坡的所有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

3.  发布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5日截止

4.  咨询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详情及资料直接向项目及资料联系人了解和索取

5.  递交报价文件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截止 地点:山水公司办公楼2001会议室 方式:由报价人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

6.  比价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地点:山水公司2001会议室

7.  发包方(用户)
单位名称:重庆山水都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金佛山运营分公司 比价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696739666 项目及资料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095833321 监督电话:15223871430

8.比价保证金
本项目比价保证金:5000元; 比价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在开标前自行汇入山水公司账户(并将转账依据作为投标必备要件),中标后,比价保证金自动转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合约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在比价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开标前未缴纳比价保证金者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比价。 账户:重庆山水都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金佛山运营分公司 银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川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1640101040005979

9.报价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6.3350万元/年。 2、本项目报价方式采取根据本项目最高限价报送包干价进行,比价采用二次报价比选,以第一次报价最低价作为第二次报价最高限价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10.工期安排
本次合约期为1年

11.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中标价即为本项目合同价。 2.付款方式:项目实施验收合格后,付全部合同款项。

12.结算方式
本项目实行包干价,合同价款已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运输费、垃圾处理站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及税金)。  

13.验收要求:
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验收。  

14.其他要求
1.此报价已包含人工、垃圾站处理费、税金等一切确保项目实施的所有费用,乙方需按照甲方按时按量清运景区山顶及南大门区域的垃圾,随时按要求清空各垃圾存放点存放的垃圾。 2. 报价时报价人需提供垃圾清运车辆的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等准驾资质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具运输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质)、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等相关资料。(相关资料一并装入报价函文件袋,是复印件的需加盖鲜章) 3.投标人必须在景区山顶各垃圾点建立垃圾日产日清机制,垃圾清运车辆能保证长期停放至景区指定垃圾站随时待命,在垃圾清理转运至金山片区生活垃圾收集站时垃圾协调处理保证及时完成。 4.投标人必须根据景区山顶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并提供垃圾清运方案。(该方案含垃圾清运机制、安全行车机制、垃圾站点清理机制等) 5.报价函(第一次)必须完整密封。 6.报价函及相关资料提供数量为一份。 7.报价为二次报价,报价函(第二次)事先加盖公章在现场进行报价。

15.特别提醒
1.除金佛山景区书面同意外,承包方以任何理由单方停止清运垃圾的,视为承包方违约,承包方每停止清运垃圾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且金佛山景区有权拒绝支付已产生的垃圾清运费。 2.项目地点在金佛山景区山顶各垃圾存放点。 3.项目实施期间,乙方须长期停靠垃圾车至山顶牵牛坪处待命,甲方不提供清运期间食宿安排,车辆转运等事宜,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清运期间一切事宜。

重庆山水都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金佛山运营分公司           2024年7月22日

 
 
 
 
 
 
 
 
 
 
 
 
 
 
 
 
 

重庆山水都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金佛山运营分公司垃圾清运(第二次).docx

重庆山水都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金佛山运营分公司金佛山景区山顶垃圾清运承包项目公开比选函(第二次)我司现就“金佛山景区山顶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及流程安排如下:1.项目名称:金佛山景区山顶垃圾清运项目2.项目内容按照金佛山景区要求,清运山顶垃圾至南川区金山镇固体垃圾处理站处理,含西北坡的所有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3.发布文件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5日截止4.咨询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详情及资料直接向项目及资料联系人了解和索取5.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截止地点:山水公司办公楼2001会议室方式:由报价人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6.比价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7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地点:山水公司2001会议室7.发包方(用户)单位名称:重庆山水都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金佛山运营分公司比价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696739666项目及资料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095833321监督电话:152238714308.比价保证金本项目比价保证金:5000元;比价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在开标前自行汇入山水公司账户(并将转账依据作为投标必备要件),中标后,比价保证金自动转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合约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在比价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开标前未缴纳比价保证金者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比价。账户:重庆山水都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金佛山运营分公司银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川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16401010400059799.报价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6.3350万元/年。2、本项目报价方式采取根据本项目最高限价报送包干价进行,比价采用二次报价比选,以第一次报价最低价作为第二次报价最高限价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10.工期安排本次合约期为1年11.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中标价即为本项目合同价。2.付款方式:项目实施验收合格后,付全部合同款项。12.结算方式本项目实行包干价,合同价款已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运输费、垃圾处理站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及税金)。13.验收要求: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验收。14.其他要求1.此报价已包含人工、垃圾站处理费、税金等一切确保项目实施的所有费用,乙方需按照甲方按时按量清运景区山顶及南大门区域的垃圾,随时按要求清空各垃圾存放点存放的垃圾。2. 报价时报价人需提供垃圾清运车辆的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等准驾资质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具运输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质)、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等相关资料。(相关资料一并装入报价函文件袋,是复印件的需加盖鲜章)3.投标人必须在景区山顶各垃圾点建立垃圾日产日清机制,垃圾清运车辆能保证长期停放至景区指定垃圾站随时待命,在垃圾清理转运至金山片区生活垃圾收集站时垃圾协调处理保证及时完成。4.投标人必须根据景区山顶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并提供垃圾清运方案。(该方案含垃圾清运机制、安全行车机制、垃圾站点清理机制等)5.报价函(第一次)必须完整密封。6.报价函及相关资料提供数量为一份。7.报价为二次报价,报价函(第二次)事先加盖公章在现场进行报价。15.特别提醒1.除金佛山景区书面同意外,承包方以任何理由单方停止清运垃圾的,视为承包方违约,承包方每停止清运垃圾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且金佛山景区有权拒绝支付已产生的垃圾清运费。2.项目地点在金佛山景区山顶各垃圾存放点。3.项目实施期间,乙方须长期停靠垃圾车至山顶牵牛坪处待命,甲方不提供清运期间食宿安排,车辆转运等事宜,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清运期间一切事宜。重庆山水都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金佛山运营分公司 2024年7月22日金佛山景区山顶垃圾清运项目报价函(第一次)致重庆山水都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金佛山运营分公司:我方根据贵司关于《金佛山景区山顶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通过委任的全权代表,向贵方递交密封册装的全套报价文件参与下列项目的投标报价,现为我方的一切投标行为作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1.报价项目名称:金佛山景区山顶垃圾清运项目2.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比价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及规约,同意接受文件的要求,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3.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均为合法真实、准确有效且毫无遗漏和保留,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愿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起至确定为中标人,若我方获成交资格,报价有效期则相应延长至项目最终结算完毕之日,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5.完全服从和尊重金佛山景区垃圾清运工作安排。6.同意按报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成交人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贵方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7.我方在参与本次报价活动中,不曾以任何不正当的手段影响、串通、排斥有关当事人或谋取、施予非法利益,如有行为不当,愿独自承担此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8.我方承诺:在投标前已自行踏勘现场,并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山顶天气、清运垃圾引发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或侵权行为造成金佛山景区或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毁损的,相关法律责任概由承包方承担;若金佛山景区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有权在承担责任范围内向承包方追偿。9.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整套报价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10.我方愿意以元,大写:,作为本项目的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运输费、垃圾处理站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及税金),合同期限为3年。报价人名称:(全称)(法人公章)负责人(代理人):(签名或签章)职务:;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承诺日期:2024年月日说明:1、本承诺函内容若擅自删改,按废标处理。金佛山景区山顶垃圾清运项目报价函(第二次)致重庆山水都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金佛山运营分公司:我方根据贵司关于《《金佛山景区山顶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通过委任的全权代表,向贵方递交密封册装的全套报价文件参与下列项目的投标报价,现为我方的一切投标行为作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1.报价项目名称:金佛山景区山顶垃圾清运项目2.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比价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及规约,同意接受文件的要求,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3.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均为合法真实、准确有效且毫无遗漏和保留,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愿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起至确定为中标人,若我方获成交资格,报价有效期则相应延长至项目最终结算完毕之日,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5.完全服从和尊重金佛山景区垃圾清运工作安排。6.同意按报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成交人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贵方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7.我方在参与本次报价活动中,不曾以任何不正当的手段影响、串通、排斥有关当事人或谋取、施予非法利益,如有行为不当,愿独自承担此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8.我方承诺:在投标前已自行踏勘现场,并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山顶天气、清运垃圾引发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或侵权行为造成金佛山景区或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毁损的,相关法律责任概由承包方承担;若金佛山景区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有权在承担责任范围内向承包方追偿。9.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整套报价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10.我方愿意以元,大写:,作为本项目的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运输费、垃圾处理站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及税金),合同期限为3年。报价人名称:(全称)(法人公章)负责人(代理人):(签名或签章)职务:;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承诺日期:2024年月日说明:1、本承诺函内容若擅自删改,按废标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山顶垃圾清运承包 山顶垃圾清运 固体垃圾处理站处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