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桥检测服务招标公告(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宁海县城区道桥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B-NH2024-001
项目名称:2024年宁海县城区道桥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宁海县城区道桥检测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宁海县城区道路、桥梁的检测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检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提交正式检测成果后,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须包含市政桥梁检测专项;(2)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含“桥梁检测”、“道路空洞检测”相关参数);(3)如为浙江省外检测机构的,须经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有效期内)。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本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海县桃源商务楼A幢1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524060
质疑联系人:胡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524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兴海中路99号兴海菜场东门
传 真:0574-82538390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家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2538390
质疑联系人:邬永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4-8253839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4年宁海县城区道桥检测服务项目-磋商文件.docx328.3K
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GXZB-NH2024-001项目名称:2024年宁海县城区道桥检测服务项目采购人: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1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6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9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6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39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5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宁海县城区道桥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B-NH2024-001项目名称:2024年宁海县城区道桥检测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500000最高限价(元):500000采购需求:宁海县城区道路、桥梁的检测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检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提交正式检测成果后,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备注: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须包含市政桥梁检测专项;(2)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含“桥梁检测”、“道路空洞检测”相关参数);(3)如为浙江省外检测机构的,须经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有效期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8月1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本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宁海县桃源商务楼A幢17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524060质疑联系人:胡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655240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兴海中路99号兴海菜场东门传真:0574-82538390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家俊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2538390质疑联系人:邬永飞质疑联系方式:0574-8253839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传真:0574-65265612联系人: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1.征集供应商1.1邀请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3.磋商与评审3.1磋商小组签到。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3.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6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3.7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8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解密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如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无需进行变动且供应商应答明确,则以书面形式(政采云系统发出磋商响应函或邮件形式等)通知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视作与供应商进行磋商。3.9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无需进行变动且供应商应答明确,则以书面形式(政采云系统发出磋商响应函或邮件形式等)通知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视作与供应商进行磋商。3.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11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根据磋商补充通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响应文件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3.12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13采购代理机构唱价。3.14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1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门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4.成交4.1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合同及履约验收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2成交供应商按照政策要求及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果有)。5.3合同履约。5.4采购人组织验收。6.竞争性磋商流程图验收验收履约履约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资格审查立项资格审查立项邀请供应商邀请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打分评审打分磋商磋商编制磋商文件编制磋商文件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2024年宁海县城区道桥检测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配套服务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标准;(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本部分“六、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最后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是最后报价的唯一载体。磋商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费用、消耗品费用、检测费、配套工程费、配合费、人工费、安全文明措施费、交通组织措施费、管理费、利润、人身意外伤亡保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风险因素、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1)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2)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时止。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兴海中路99号兴海菜场东门;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1356639145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3特别说明☐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其他说明采购代理按下表中服务招标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根据成交金额,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单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7500元的,按7500元计取。金额 费率服务类型(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备注: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本次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成交人”系指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2.6“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9“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响应有效期▲3.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响应无效。3.2响应文件合格提交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3.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4.响应费用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涉及响应的一切费用。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要求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服务类项目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四、询问、质疑与投诉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供应商质疑3.1质疑提出时效3.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1.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1.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2质疑答复3.2.1根据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如下:质疑答复责任主体一览表质疑内容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办法、评审标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有关现场考察或开启响应文件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对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3.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3.2.3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3质疑函3.3.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1。4.供应商投诉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投诉材料寄送相关信息详见《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五、磋商文件构成、修改、解释1.磋商文件的构成1.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邀请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2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六、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2.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资格文件部分(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联合协议(如果有);(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响应函;(2)法人授权书;(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4)所有资信文件(复印件);(5)针对本项目《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和“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前附表”中的条款拟定完整方案,格式自拟;(6)关于对磋商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7)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8)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三、报价文件部分(1)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3.2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4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3.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6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七、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备份1.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1.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1.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2.备份响应文件2.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2.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文件后缀为:bfbs),并储存U盘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响应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响应,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2.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开启响应文件的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2.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八、开启响应文件与信用信息查询1.开启响应文件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1.2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3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解密成功的供应商,其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信用信息查询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存档。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九、提交最后报价1.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使用电子签名):1.1最后报价一览表(如有要求);1.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要求)。十、评审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价格分计算方法:低价优先法。3.评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十一、成交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门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和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注: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1名成交人。3.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3.1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十二、合同1.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合同的签订2.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2.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3.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4.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十三、验收1.验收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四、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重要商务条款一览表项目要求1、服务时间及地点(1)时间:具体检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提交正式检测成果后,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2)地点:宁海县城区。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待检测工作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款项。3、质量保证期(1)质保期1年。(2)质保期自检测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4、售后技术服务要求接到采购人通知2个小时内响应,24个小时内解决问题。5、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1%。(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保险保单和银行保函等形式。(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交至采购人。(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完成全部合同履约内容后无息退还。注:如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6、合同终止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供应商发生重大差错事故或未能按要求完成检测工作,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7、其他同意采购方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任何形式的监督审查、验证。二、项目概况本次为宁海县城区13条主要道路和65座主要桥梁的检测,具体包括道路常规检测(53.9km)、空洞检测(取2km范围)、弯沉检测(暂估300点位)、桥梁常规检测以及其中2座桥(泉水河东侧桥和时代大道3#桥)的荷载试验,项目总预算(最高限价)50万元。道路表序号路 名公里数(km)备注1学勉路(正学东路-天明东路)3.3常规检测2桃源北路接梅林南路(时代大道-梅湖路)8.6常规检测3气象路4.8常规检测4北斗路3.5常规检测5兴宁北路(时代大道-桃源路)3.5常规检测6徐霞客大道6.0常规检测7天明路(西环路-兴海路)3.4常规检测8中山路2.6常规检测9华山南路0.8常规检测10外环路接德星路8.4常规检测11时代大道3.0常规检测12金水路3.6常规检测13民生路2.4常规检测14深基坑施工过后的附近道路(待选)2.0空洞检测15主要道路(待选)300点位弯沉检测桥梁表序号桥名桥长(m)桥宽(m)桥梁面积(㎡)备注1暗岩渠桥32.8713.00427.31徐霞客大道延伸段与双水路交叉口往西30米2范家桥133.9029.904003.61徐霞客大道-溪南东路3方山路1#桥9.009.1081.90桥头胡街道,方山路与311省道交叉口往南50米4冠庄桥32.0048.201542.40兴宁北路上,兴宁路与天明路交叉口往北100米5后坑桥26.0047.101224.60兴宁北路上,兴宁北路与提树路交叉口往南100米6金水中路1#桥40.0036.701468.00金水路上,华庭家园北侧,原金水路桥7桥井中路1#桥11.1020.00222.00桥头胡街道,桥井中路与万商路交叉口8民生桥95.6524.502343.439七星南路桥100.0029.902990.00七星南路上10庆安路1#桥27.4024.40668.56庆安路上,庆安路与兴海北路交叉口往西100米11时代大道1#桥13.0030.50396.50时代大道上,时代大道与兴海北路交叉口往西100米12时代大道2#桥15.908.60136.74时代大道上,时代大道与学勉路交叉口往东100米13时代大道3#桥32.0058.001856.00时代大道上,时代大道与桃源北路交叉口往西100米,原时代大道桥14双水东路1#桥22.3715.57348.30双水东路与西环线交叉口东侧15桃源北路3#桥24.0054.901317.60原桃源北路2#桥16桃源中路1#桥72.0037.402692.80桃源中路与时代大道交叉口往南200米17兴工2#桥16.795.0083.95兴工一路与新桥路交叉口往东18兴工3#桥6.805.0034.00华庭家园-新桥路19兴工4#桥7.054.9034.55兴工一路与新桥路交叉口往东20兴工路5#桥7.5026.70200.25兴工路与新桥路交叉口往东100米21兴工路6#桥7.207.8056.16兴工路与气象北路交叉口往东100米22兴工路7#桥7.1040.60288.26兴工路与气象北路交叉口23兴工路8#桥7.0013.6095.20兴工路与新园二路交叉口24兴工路9#桥7.0025.20176.40兴工路与北斗北路交叉口25兴工路10#桥6.2022.00136.40兴工路与新园一路交叉口26兴工12#桥14.5711.64169.59兴宁北路与兴工一路交叉口东侧50米27兴海北路3#桥11.0050.80558.80兴海北路上,时代大道与兴海北路交叉口往北100米28兴海大桥140.0049.606944.00兴海北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南侧29泉水河东侧桥20.0049.30986.00兴海北路上,兴海北路与应家山路交叉口往北100米,原兴海路16#桥30兴海北路2#桥32.9052.401723.96兴海北路上,庆安路与兴海北路交叉口往南100米31兴宁廊桥150.1037.405613.74兴宁南路与徐霞客大道交叉口,原竹溪桥13桥32兴宁南路1#桥15.1033.00498.30兴宁南路与徐霞客大道交叉口往南300米33学勉路1#桥40.0039.901596.00学勉路上,学勉路与天明东路交叉口往南150米34跃龙山大桥139.9039.905582.01兴海南路与桃源南路交叉口往东100米35正学桥15.5028.40440.20正学路与桃源中路交叉口36颜公河大桥68.7047.503263.25原颜公河10#桥,桃源北路与兴宁北路交叉口往南50米37徐霞客大道1#桥94.9022.922175.11徐霞客大道与涌金路交叉口38前张桥10.0213.40134.27沿海南线上,兴海中路与沿海南线交叉口往东100米39仙台路1#桥13.7143.81600.64兴海南路与老年公寓西侧道路交叉口南侧40气象北路1#桥10.1346.27468.72气象北路与民生路交叉口北侧,原颜公河西侧8#桥41中山桥16.0540.05642.80中山路与桃源中路交叉口42曹家桥18.507.82144.67平安大道上(平安大道2#桥),兴海北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往东300米43下柘洋桥32.0073.072338.24平安大道上(平安大道1#桥),高速收费站往东200米44颜公河大桥南侧桥6.0062.45374.70颜公河大桥南侧桥梁,原科技园区12#桥45兴海路8#桥7.407.4054.76兴海路上,兴海路与华山南路交叉口往北50米46颜公河17桥36.504.50164.25柔石公园内跨颜公河桥梁,连接华庭家园47颜公河21桥36.504.50164.25柔石公园内跨颜公河桥梁,连接华庭家园48颜公河18桥5.502.9015.95柔石公园内小桥(不走车)49颜公河19桥6.003.8022.80柔石公园内小桥(不走车)50正学公园1桥11.004.3047.30正学公园内桥梁(不走车)51正学公园2桥11.004.3047.30正学公园内桥梁(不走车)52正学公园3桥10.0019.45194.50正学公园内桥梁(不走车)53中山东苑1桥10.009.0090.00中山东苑小区内小桥54中山东苑2桥8.002.7021.60中山东苑小区内小桥55颜公河西侧10桥7.007.6053.20金浦路与金工路交叉口56颜公河西侧12桥7.0020.60144.20金山路与金浦路交叉口57兴海路7#桥10.008.8588.50华山南路上,华山南路与兴海路交叉口往西100米58兴工路1#桥7.5015.50116.25兴工一路最东侧桥梁,华庭家园南侧59兴工路11#桥8.0023.40187.20兴工一路与新园一路交叉口往西100米60黄墩桥100.0015.001500.00桥头胡61御华府东侧桥梁150.00御华府东侧道路桥梁62檀树路北侧水渠桥梁130.00谭树路北侧水渠上小桥63檀树路北侧水渠桥梁230.00谭树路北侧水渠上小桥64檀树路北侧水渠桥梁330.00谭树路北侧水渠上小桥65跃龙大桥140.0040.005600.00三、项目实施目的细致深入的了解宁海县城区13条主要道路和65座主要桥梁的运行状况,详细排查出道路和桥梁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预防相关病害的扩展,为道路和桥梁的养护、维修提供充实的依据。四、项目服务内容1、补充并完善道路、桥梁资料卡;2、完成检测工作,出具正式的独立检测报告(含电子文档),包括每条道路、每座桥梁的现场检测、数据分析等内容;3、提供对道路、桥梁病害处理的方案建议,提供各道路、桥梁相应的日常养护及维修建议;4、采购人要求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五、项目服务要求4.1道路(一)服务要求1.根据本项目检测的实际施工情况,要能满足量测技术的规范要求,并结合采购人的需要,制定工作进度计划(实施方案)。1.1采用自动化快速检测设备,主要检查道路技术状况(路面病害、平整度、车辙、跳车、磨耗等)、道路地下空洞检测及路面结构强度检测(路面弯沉);1.2所有检测结果与评定结果均按照单元进行统计与评定。2.检测技术和设备要求检测技术和设备,要求采用道路雷达检测系统进行地下空洞检测,提供道路雷达检测系统设备参数,提供道路雷达检测系统数据分析技术,提供检出病害类型定义与维修建议。3.检测流程要求3.1要求有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对应数据分析;3.2开展道路检测;针对道路检测进行数据分析;3.3绘制病害分布平面图。4.前期准备工作如下:4.1检测设备校正验证本项目选用的所有检测设备都需进行校准或检定。根据现场试验选定工作参数(包括滤波参数、时窗参数、迭代次数等),在一个测区工作参数一般固定不变。4.2资料收集收集所需检测路段的道路竣工图(包括车道路面结构及各结构层厚度,该道路使用年限,养护维修履历等)和管线分布图(包括管线分布,埋深、直径、材质、用途等)。4.3现场踏勘确认各检测路段的长度、车道数、各车道行驶方向、各车道宽度。记录道路是否有检测障碍,如中央分隔带、机非分隔带、道路施工区、停车带等。观察并记录各检测路段以及附近路段的交通流量和路面状况(如路面沉陷等)。4.4制定检测计划根据所收集到的资料和现场踏勘情况,制定合理的检测计划。4.5绘制测线图确定检测车行驶路线、检测实施时间以及检测进度计划;检测所需仪具及设备明细;所有人员职责分工以及组织网络;结合检测路段实际情况制定的交通组织措施;安全保证措施以及应急预案;文明施工以及环境保护措施;委托方要求的其他内容。5.检测结果要求涵盖并提供以下内容:5.1现场检测结果5.2钻孔验证结果5.3病害分布平面图5.4空洞检测结果汇总6.行车道车道道路技术状况检测6.1采用自动化快速检测设备,主要检查行车道平整度、构造深度、路面破损、车辙;6.2所有检测结果需给出WGS84坐标;6.3RQI是表征路面行驶质量,即路面平整状况的指标。PCI是表征路面损坏状况的指标,它是综合路面的损坏类型、损坏严重程度和损坏密度情况,破损数据采集密度为:连续采集。6.4所有检测结果与评定结果均按照规范技术要求中的标准化和单元格划分进行统计与评定。7.路面结构强度检测(路面弯沉)7.1采用自动化快速检测设备,检查车道路面结构强度;7.2要求对每条路的快速公交车道和抽检双向车行道进行结构强度检测,则按各车道每200米为一个单位,每单元检测不少于4点,各点分布等距离,公交港湾及路口为单独一个单元,针对重点路段加密检测,检测数据以单元为单位进行保存。(二)通过本次检测可得到如下成果,最终提交检测成果须包含以下内容:1.调查及汇总表。单条道病害明细表、单条道路单元评定明细表、所有道路检测评定汇总表。2.路面检测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道路概况2.2检测组织实施情况2.3各项指标检测结果2.4检测结论(含历年数据对比分析、检测道路大中修养护建议项目及中长期养护规划项目等)3.养护策略上述全部存档检测评定报告电子版,其中文字可采用Word形式、表格采用Excel形式、图形采用AutoCAD绘制、数码照片存为jpg格式。检测成果要求能进行养护设计概算,以及能够为道路养管提供决策支持。所有检测原始数据保留,保证成果数据能够正常匹配、查阅、调用、备查,同时能够录入采购人要求的系统平台。(三)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供应商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须做出书面承诺。2.供应商需承诺在本项目结束后,如采购人需增加市政道路常规、结构检测或脱空检测项目,供应商保证在48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检测服务工作,服务内容与要求以本项目要求为基准。后期能够配合采购人完成检测成果录入系统平台的工作。3.如检测数据显示为异常数据或与采购人核查现场数据有较大偏差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提出复核,成交人应及时进行复测,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4.其他未列要求应同桥梁检测部分要求。4.2桥梁(一)常规定期检测1、根据城市桥梁实际运营状况、结构类型和周边环境等因素,以采购人通知,供应商自行检测。2、检测范围包括:(1)桥面系:桥面铺装、桥头搭板、伸缩装置、排水系统、人行道、栏杆护栏、防撞墙、桥梁绿化设施、防护网隔离带等;(2)上部结构:主梁、主桁架、主拱圈、横梁、横向联系、主节点、挂梁、联结件等;(3)下部结构:支座、盖梁、墩身、台帽、台身、翼墙、锥坡及河床冲刷情况等;(4)廊桥还应包括桥梁上部的建筑结构。3、检测项目包括:(1)检测范围内各构件完好程度检查;(2)桥面相对标高检测;(3)全桥钢筋锈蚀检查;(4)全桥渗水检查及成因分析;(5)全桥裂缝检测及其形态分析;(6)桥梁板梁上拱度抽检;(7)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与碳化深度抽检;(8)混凝土强度无损抽检。(二)荷载试验检测1、进行荷载试验检测之前,将桥梁相关情况书面报告采购人,经采购人确定后实施。2、根据桥梁实际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向采购人提出需对桥梁进行荷载试验检测,具体是否实施、如何实施由采购人商议决定。(1)城市桥梁常规定期检测中难以判明是否安全的桥梁;(2)常规定期检测中技术状况Ⅰ类养护的城市桥梁被评定为不合格级的桥梁,Ⅱ~Ⅴ类养护的城市桥梁被评定为D级或E级的桥梁;(3)常规定期检测中发现加速退化的桥梁构件需要补充检测的城市桥梁;(4)《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中其他有规定需要做特殊检测的桥梁。3、荷载试验检测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动力特性测试:(1)静载试验:根据需检桥梁的实际情况,挑选桥梁技术状况最差的一孔桥跨进行静载试验(为确保桥梁结构安全,将根据桥梁上部结构型式及技术状况检查结果,在有必要时挑选技术状况最差的二孔桥跨进行静载试验)。(2)静载试验的检验项目:①汽车荷载横向分布检验;②效应(应力或挠度)校验系数检验;③相对残余变形检验;④刚度检验;⑤裂缝评定。(3)静载试验的试验荷载:要求试验荷载在结构主要控制截面上所产生的效应与设计荷载所产生的相应效应接近,其接近程度是采用试验荷载效率系数表示,应满足各桥梁相对应的桥梁承载力鉴定办法的要求。(4)加载位置:车辆加载位置根据各测试断面的设计内力值和规范规定的荷载效率系数条件来确定。纵向加载位置由各测试断面的内力影响线来确定,选用一定数量的重车分别作用于相应测试断面的影响线数值较大处。(5)动载试验:对于不同的测量项目,定义不同的动态增量。(6)动载试验的测试项目:①不同车速驶过平整桥面时,梁的最大动挠度(应变)和挠度(应变)动态增量;②不同车速驶过不平整桥面时,梁的最大动挠度(应变)和挠度(应变)动态增量。(7)动力特性测试的测试项目:①振型;②自振频率;③阻尼比。(8)分析与评定根据行业标准及检测的结果,对桥梁进行评估分级,根据桥梁特点及检测中发现的结构损伤情况进行状况登记划分,并提出病害处理方案。(三)检测报告要求1、应根据相关的设计要求、设计规范、检测技术标准对桥梁运行状况作出准确、合理的评价,出具检测报告。2、应在检测工作结束后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有现场记录资料以及检测报告以电子文档和书面形式提供给采购人,并归还相关原始资料。3、检测报告的数据资料应真实、准确,检测报告应全面、客观,明确检测结论且用词准确、规范,不得使用易引起歧义或混淆的术语。4、桥梁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桥梁的概况,包括工程名称、结构类型、跨径布置和横向布置,材料类型、和强度、荷载等级、允许车速、养护类别、养护等级等;(2)检测目的、内容、依据、方法;(3)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精度,测量观测系统;(4)检测日期及时间、检测方案;(5)检测结果、检测数据分析与结论等;(6)养护或维护建议等;(7)报告的日期、主要人员和检测单位的签章(字)。(四)安全防护要求1、桥梁检测工作应结合具体检测项目的工作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检测专项安全计划,落实各项安全保证措施;特殊检测应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避免特殊检测时发生安全事故。2、在检测时,检测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与检测无关的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检测区域内。3、检测人员应着专用工作服或有警示标志的反光标志服,应佩戴安全帽。4、需占用车道、航道进行检测时,应事先征得相关管理部门的许可,同时必须按照要求设置明显的交通封闭、航道封航或引导标志,若需管理部门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夜间作业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和警示设备。高空作业、攀登作业、水上作业应符合有关高空作业、攀登作业、水上作业的安全规定。6、检测所用的电器、电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效果、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开关,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定作业。7、检测设备在进行安全调试或检测时,必须有安全保护装置。(五)其他要求1、根据《浙江省城市桥梁隧道运行安全风险防控导则》,如有必要,对大型桥梁及特殊结构桥梁进行设施运行安全风险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控等,并提出风险管理措施建议。2、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上述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供应商必须重视安全工作,确保服务期限内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与采购人无涉。★4、桥梁维修及保养时,供应商须派人员参与、配合维修工作;供应商须提供配合工作时的响应时间和具体的工作方案。★5、因项目需求,所涉任何组织专家评审会的专家费由供应商承担。6、本项目招标需求中未明确事项或与《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冲突条款,以《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要求为准。在合同执行期间《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若遇更新,按更新后版本执行。7、供应商中标后,拟派的项目组人员即为工作人员,须报采购人备案并作为合同附件;项目服务期间一般不得更换项目组成员,特殊情况确须更换的,更换人员须在满足工作需求及工作组组成要求的情况下,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视同供应商违约。★8、本项目重要关键性工作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带队负责,大型桥梁检测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六、检测依据(1)《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2)《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233-2015);(3)《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JTG/TJ21-2011);(4)《公路桥梁荷载试验规程》(JTG/TJ21-01-2015);(5)《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2019年版);(6)《公路桥梁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7)《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梁设计规范》(JTGD62-2004);(8)《公路桥梁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D63-2007);(9)《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1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1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13)《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14)《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15)《回弹法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16)《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2005;(17)《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18)国家标准《多功能路况快速检测设备》(GB/T26764-2011);(19)建设部《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20)交通部《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5210-2018);(21)交通运输部《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规程》(JTG-TE61-2014);(22)交通运输部《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3450-2019);(23)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BD3302/T1069-2016);(24)《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CJJ/T7-2017);(25)《城市地下病害体综合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JGJ/T437-2018)。注:合同履行期间,上述规程或规范若有更新的,相关要求参照最新版本。七、验收1、以《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及《城市地下病害体综合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JGJ/T437和采购人的验收要求为准。2、供应商完成道路、桥梁检测任务,提交检测成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之日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因供应商对道路、桥梁检测不力(不可抗力等非承包单位因素的除外)造成采购人未能提前知晓道路、桥梁存在安全隐患而造成安全事故的,除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外,还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责任。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前附表评分项目评分细则分值备注商务技术分(80分)项目理解程度(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涉及需检测道路、桥梁的现有状况了解、调研、分析程度进行综合评议:①现状调研透彻、对项目情况了解清晰的,得5分;②现状调研较透彻、对项目情况了解较清晰的,得4分;③现状调研一般、对项目情况了解一般,得3分;④现状调研欠透彻、对项目情况了解欠缺,得2分;⑤现状调研不透彻、对项目情况不了解,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商务技术分(80分)项目具体实施(50分)(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道路检测服务方案(包括具体的作业流程及方法、有无体现相关规范和专业技术要求、检测参数是否齐全、检测时的交通组织措施)进行综合评议:①方案详尽可行,检测参数选取准确,方案总体符合项目及规范要求,交通组织人性化的,得5分;②方案较详可行,检测参数选取较准确,方案总体能符合项目及规范要求,交通组织较人性化的,得4分;③方案全且基本可行,检测参数选取一般,方案总体基本符合项目及规范要求,交通组织一般的,得3分;④方案缺项,检测参数选取混乱,方案总体不太符合项目及规范要求,交通组织随意的,得2分;⑤方案缺项,无相关检测参数,方案总体不符合项目及规范要求,交通组织混乱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商务技术分(80分)项目具体实施(50分)(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桥梁检测服务方案(包括具体的作业流程及方法、有无体现相关规范和专业技术要求、检测参数是否齐全、检测时的交通组织措施)进行综合评议:①方案详尽可行,检测参数选取准确,方案总体符合项目及规范要求,交通组织人性化的,得5分;②方案较详可行,检测参数选取较准确,方案总体能符合项目及规范要求,交通组织较人性化的,得4分;③方案全且基本可行,检测参数选取一般,方案总体基本符合项目及规范要求,交通组织一般的,得3分;④方案缺项,检测参数选取混乱,方案总体不太符合项目及规范要求,交通组织随意的,得2分;⑤方案缺项,无相关检测参数,方案总体不符合项目及规范要求,交通组织混乱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商务技术分(80分)项目具体实施(50分)(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检测的重、难点问题分析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情况进行综合评议:①问题分析透彻、有针对性,影响情况分析全面的,得5分;②问题分析较透彻、较有针对性,影响情况分析较全面的,得4分;③问题分析基本透彻、有针对,影响情况分析基本全面的,得3分;④问题分析欠透彻、影响情况分析欠全面的,得2分;⑤问题分析不透彻、无针对性,影响情况分析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商务技术分(80分)项目具体实施(50分)(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检测的进度计划进行综合评议:①进度计划全面、工作安排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得5分;②进度计划较全面、工作安排较科学合理、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③进度计划基本全面,工作安排基本合理、可基本操作的,得3分;④进度计划欠全面,工作安排欠合理、操作困难的,得2分;⑤进度计划欠缺,工作安排欠缺、无操作性可言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商务技术分(80分)项目具体实施(50分)(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检测的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议:①方案内容符合本项目特征、详细全面,保证措施明确可行的,得5分;②方案内容较符合本项目特征、较详细全面,保证措施较明确可行的,得4分;③方案内容基本符合本项目特征、基本全面,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得3分;④方案内容与本项目特征有偏差、不够详细,保证措施模糊的,得2分;⑤方案内容不符合本项目特征、不详细,保证措施不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商务技术分(80分)项目具体实施(50分)(6)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检测的文明和环保作业措施进行综合评议:①措施周全、安排妥当、考虑严谨的,得5分;②措施较周全、安排较妥当、考虑较严谨的,得4分;③措施基本周全、安排基本妥当、考虑基本严谨的,得3分;④措施欠周全、安排欠妥当、考虑欠严谨的,得2分;⑤措施不周全、安排不妥当、考虑不严谨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商务技术分(80分)项目具体实施(50分)(7)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例如:突发性检测任务、突发交通事故、突发人员变化等等)而做出的相关应急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议:①应急保障措施全面、完善、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应急保障措施较全面、较完善、较合理可行的,得4分;③应急保障措施基本全面、基本完善、基本可行的,得3分;④应急保障措施欠全面、欠完善、欠合理的,得2分;⑤应急保障措施不全面、不完善、不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商务技术分(80分)项目具体实施(50分)(8)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检测的服务响应方案(包括:常规检测响应方案及时间,空洞检测响应方案及时间,弯沉检测响应方案及时间,荷载试验响应方案及时间,临时性、突发性检测响应方案及时间)进行综合评议:①方案内容全面,编制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5分;②方案内容较全面,编制较科学、合理,较可行的,得4分;③方案内容一般,编制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④方案内容不全,编制欠科学、合理,可行性较低的,得2分;⑤方案内容存在明显漏洞,编制上与项目实际不符,不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商务技术分(80分)项目具体实施(50分)(9)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检测的数据对接方案进行综合评议:①方案内容全面,编制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灵活性强的,得5分;②方案内容较全面,编制较科学、合理,较可行,较灵活的,得4分;③方案内容一般,编制一般,可行性一般,灵活性一般的,得3分;④方案内容不全,编制欠科学、合理,可行性较低,灵活性较差的,得2分;⑤方案内容存在明显漏洞,编制上与项目实际不符,不可行且无灵活性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商务技术分(80分)项目具体实施(50分)(1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检测后能提供的道桥养护策略及中长期养护规划进行综合评议:①内容全面,编制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灵活性强的,得5分;②内容较全面,编制较科学、合理,较可行,较灵活的,得4分;③内容一般,编制一般,可行性一般,灵活性一般的,得3分;④内容不全,编制欠科学、合理,可行性较低,灵活性较差的,得2分;⑤内容存在明显漏洞,编制上与项目实际不符,不可行且无灵活性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商务技术分(80分)综合实力(18分)供应商具有测绘资质(专业类别摄影测量与遥感)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未提供的不得分。)1客观分商务技术分(80分)综合实力(18分)供应商具有道桥检测方面的软件使用能力且有使用权(专利)的;供应商参与过道桥检测相关的技术导则或标准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实施的;供应商获得过地下空洞/物体探测类软件著作权的;以上每提供一种得1分,最多得2分,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未提供的不得分。)2客观分商务技术分(80分)综合实力(18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3分):①具有市政道路桥梁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市政道路桥梁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②具有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含“道路工程”和“桥梁及地下工程”专业)的,得1分。(提供项目负责人开标时间前近3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示的相关在册人员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未提供的不得分。)3客观分商务技术分(80分)综合实力(18分)拟派本项目的工作人员(4分):拟派的工作人员中每有一个成员具有市政道路桥梁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4分。注:成员个人具备多本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提供工作人员开标时间前近3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示的相关在册人员的证明材料、相关证书,以上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未提供的不得分。)4客观分商务技术分(80分)综合实力(18分)检测车(4分):自有桥梁检测车(桁架式或吊篮式)的得1分,自有多功能检测车(具有检测路面病害、平整度、车辙、跳车、磨耗等功能)的得1分,自有车载式探地雷达的得1分,自有车载式落锤弯沉仪(全自动)的得1分。(提供能清晰显示购买人为投标人的设备购入发票、车辆行驶证、设备照片,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未提供的不得分。)4客观分商务技术分(80分)综合实力(18分)针对本项目配置的检测用设备、仪器、仪表等(4分):混凝土裂缝综合检测仪、混凝土回弹仪、扰度仪、索力检测仪、钢筋锈蚀仪、静态应变仪、动态应变仪、混凝土碳化深度仪,每有一种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能清晰显示购买人为投标人的设备购入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提供仪器的有效校准或检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未提供的不得分。)4客观分商务技术分(80分)合理化建议(5分)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由评委综合评议打分(合理化建议如需产生费用,须承诺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内)。①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能切合实际、对本项目有所帮助的,得3.1-5.0分;②合理化建议简单、敷衍,对本项目帮助不大的,得0.1-3.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商务技术分(80分)业绩(2分)提供2021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客观分报价分(20分)参与评审的响应文件的最低报价(最终)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2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 = 有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 20% × 10020/备注:1、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3、各磋商小组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4、重大事件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一、评审方法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二、磋商小组的组成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4参与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论证。2.5通过随机抽到本单位的评审专家,采购人已经指定了采购人代表,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采购人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情形除外。2.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三、磋商小组的职责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1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1.2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5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并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1.6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1.7编制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1.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法律、法规、规章、磋商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1确定参与本项目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2.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2.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2.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2.1-2.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四、评审程序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五、评审须知1.响应文件的澄清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最后报价的修正原则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2.1磋商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为准;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最后报价。2.7政采云平台填报的报价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响应无效。3.响应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要求的;3.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3.6响应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3.7响应文件中法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3.8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9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3.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11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3.12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3.13所提交的《最后报价一览表》中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报价的;3.14最后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3.15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16《最后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3.17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3.18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19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20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3.21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级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级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5.终止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磋商小组成员应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磋商小组成员拒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予以处理。六、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成交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采购合同(参考版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在宁波市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经结果公告确定由乙方中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下述文件作为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a.磋商文件;b.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c.成交通知书;上述文件与合同若有不一致之处,优先次序第一应为合同、第二应为附件(附件的优先次序为c,b,a)。一、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上述合同金额包含道路、桥梁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费用、消耗品费用、检测费、配套工程费、配合费、人工费、安全文明措施费、交通组织措施费、管理费、利润、人身意外伤亡保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风险因素、规费、税金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即完成本项目提供服务所涉及的全部费用。三、技术资料(1)甲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须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额度为: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履约保证金的退回:除发生约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外,履约保证金或发生扣除情况扣除后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15日内无息退还。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响应时间和服务人员(1)接到甲方通知2个小时内响应,24个小时内解决问题。(2)服务人员:未经甲方同意,合同履行期内乙方的服务人员不得更换。八、合同履行时间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地点:九、款项支付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待检测工作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款项。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成果在1年内发生质疑或抽查,乙方应负责免费配合或提供后续服务;在达不到要求时,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1年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全责,及时处理、解决相关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向乙方偿付合同价5%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支付服务费的,向乙方偿付合同价5%的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5%的违约金,并被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扣回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如造成甲方较大损失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报相关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合同见证方: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如果有)…………………………………………………(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响应。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采购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响应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中“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如果本项目没有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响应函……………………………………………………………………(页码)(2)法人授权书………………………………………………………………(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页码)(4)所有资信文件(复印件)………………………………………………(页码)(5)针对本项目《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和“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前附表”中的条款拟定完整方案,格式自拟;…………………………(页码)(6)关于对磋商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页码)(7)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页码)(8)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页码)(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响应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1、我方承诺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3、我方承诺除响应文件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4、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更正(延期)公告”(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7、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7.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7.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7.3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7.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7.5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8、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法人授权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若成交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联合体响应授权书(扫描件加盖上传单位电子签名)(适用于联合体响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所有资信文件(复印件)(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五、针对本项目《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和“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前附表”中的条款拟定完整方案,格式自拟;六、关于对磋商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七、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八、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九、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采购要求参加响应。在这次响应过程中和成交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响应、成交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页码)一、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序号项目名称合同履约期限12024年宁海县城区道桥检测服务项目具体检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提交正式检测成果后,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投标总价(元)小写:大写:投标声明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符合磋商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采购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桥检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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