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信息平台招标公告(鲁迅美术学院2024)



鲁迅美术学院科研管理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鲁迅美术学院科研管理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7-23 至 2024-07-30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冬妮

(鲁迅美术学院科研管理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鲁迅美术学院科研管理信息平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26570

项目名称:鲁迅美术学院科研管理信息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60,000.00

最高限价(元):1,2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技术部分 一、技术要求 1、工作首页 工作首页是各类用户登录系统,开展科研工作的首页和提醒页面,提供科研统计、通知公告、今日待办、快捷通道等内容,为各类用户提供专属登录场景(超级管理员、科研管理员、成果管理员、科研人员、各级审批人,通过超级管理员能够自定义角色并赋予相应的权限)。 1.1科研动态 将科研项目、经费、成果等不同业务模块的数据信息以统计图表的形式展现,默认提供“年度学校科研经费统计”“近年科研经费预算和到账情况”“核心论文发表趋势”“期刊发表趋势”“教研课题立项与结项数量趋势”“科研课题立项数量趋势”“校级课题立项数量”以及“科研项目到账经费跨年比较”图。用户可定制相关统计图表模型,以动态掌握学校、院部以及个人科研整体状态。 1.2通知公告 提供各类通知公告管理功能,管理员用户可管理和发布各类通知公告,科研人员可浏览各类通知公告信息。 1.3今日待办 推送各类用户需处理的待办事项信息,包括项目、经费、成果、考核等业务模块的受理、审核、提醒信息以及各类预警信息,点击相应信息即可进入待办事项处理页面。系统对各类待办事项进行了分类统计。 1.4快捷通道 科研人员工作首页可展示科研办事快捷通道,科研人员通过快捷通道可快速进入项目申报、立项登记、成果新增、文档下载等常用功能入口,快速办理各类科研业务。 2.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子系统包括纵向项目、横向项目以及校级项目管理三大模块。 2.1纵向项目 纵向项目指各级政府来源项目、基金项目等。纵向项目模块提供项目立项、中检、变更和结项管理、项目分类管理以及预算模板管理等功能。 2.1.1项目立项 2.1.1.1可根据上级单位批复情况进行项目立项信息登记、管理,提供项目立项信息新增、删除、审核、导入、导出、查询、批量管理以及统计分析等功能。 ★2.1.1.2系统可实现特定类别项目立项信息快速采集入库,支持Excel格式数据批量导入,支持单个或多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PDF计划书导入,可自动解析和获取计划书中项目基本信息、成员信息和预算信息,一键导入系统(详细清晰功能截图)。 2.1.1.3对于项目数据库,系统提供审核、查询、导入、导出、统计报表等功能(注:此类功能在项目、经费、成果、基础资源等数据库均有实现)。 2.1.1.4审核系统默认提供管理部门直接审核(科研人员—科研管理人员)和二级审核(科研人员—科研秘书—科研管理人员)两种审核机制,同时可选择其他二级审核机制(科研人员—科研秘书)。 2.1.1.5查询针对入库的项目信息,系统提供快捷查询和复杂查询两种方式,可以根据所需条件进行组合式查询,支持对查询结果进行批量审核、导入导出以及统计分析等操作。 2.1.1.6 Excel数据导入 系统支持直接从 Excel 批量导入数据的功能。管理员按照指定的Excel模板整理好项目数据,系统能够一次性导入。 2.1.1.7国家自然PDF计划书导入系统支持单个或多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PDF计划书导入,自动解析PDF计划书中的项目基本信息、成员信息和批复预算信息。 2.1.1.8 Excel数据导出 针对项目列表查询结果,系统提供导出功能,可选择需导出的信息字段,调整信息字段顺序,实现Excel数据快速导出。 ★2.1.1.9统计报表 系统可针对项目数据快速生成相关统计报表,可选择统计报表的行标题和列标题,按数量、批准经费、配套经费、外拨经费等参数进行统计,可自动生成柱图、饼图和线图,提供统计报表数据导出功能。(详细清晰功能截图) 2.1.2项目变更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对项目变更进行控制。项目负责人可提交项目成员、经费预算、委托、延期、中止等项目变更申请,并上传变更证明材料附件,科研管理人员对变更申请审查通过后,变更信息正式备案。 2.1.3项目中检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科研管理人员如果需要对项目中期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可在线发布中期检查通知,针对不同类别项目设置不同的中检日期范围,系统根据已设置的日期自动向项目负责人发送中检提醒和预警信息,项目负责人收到中检通知后,可在线上传和提交中期检查材料。 2.1.4项目结项 科研管理人员可对项目结项情况进行管理,可针对不同类别项目设置不同的可结项日期范围,系统根据已设置的日期自动向项目负责人推送结项提醒,项目负责人上传和提交相关结项材料,经科研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结项备案。 2.1.5项目分类设置 可建立项目分类结构树,对项目分类及其预算标准模板进行设置和管理;项目分类设置各类项目分类名称、项目来源以及所采用的预算标准模板等信息。 2.1.6预算标准设置 可依据项目类别建立对应的预算标准模板,设置预算科目、子科目以及科目类型等信息。 2.2横向项目 横向项目指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合作项目。横向项目管理模块主要围绕项目合同进行管理,提供合同签审、合同备案、合同认定、合同变更、横向项目管理批量录入、抓取以及合作单位资质管理等功能。 2.2.1进账合同签审 对申请流程中的合同以及认定书进行线上签审管理,提供合同新增、编辑、完善、审核、批量管理、删除、导出和统计功能;项目负责人可在线登记合同以及认定书基本信息,提交合同以及认定书文档;科研管理人员可以在线审阅合同以及认定书文档,填写审批意见,可查看历史审核记录及其审批意见信息。 ★2.2.2进账合同备案 对已签订的合同以及认定书进行登记和备案,提供新增、编辑、审核、批量管理、删除、导入、导出以及统计分析功能;项目负责人在线登记合同以及认定书基本信息、成员信息、预算信息,上传合同以及认定书正式文档附件;经科研管理人员审定后,合同以及认定书备案通过。合同以及认定书备案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仍可继续上传其他相关文档材料。 2.2.3进账合同认定 对已备案合同,可在线进行合同认定登记,在线打印收入核定表。 2.2.4进账合同变更 进账合同如果发生变更,项目负责人可在线提交合同变更申请,科研管理人员可以查看和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合同变更申请信息,经审批通过后备案。 2.2.5出账合同备案 出账合同登记时需填报原项目信息,经科研管理人员审批通过后备案。系统提供合同新增、编辑、审核、打印预览、删除、批量管理、导出和统计功能。 2.2.6合作单位信息管理 系统可以对合作单位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等进行统一管理;科研管理人员可以对具备资质的合作单位进行登记和备案。 2.2.7预算标准设置 可根据需要建立横向项目预算标准模板,以支持横向项目预算管理。 2.2.8合同模板设置 科研管理人员可上传、管理和维护各类出账合同模板,供科研人员使用。 2.3校级项目 校级项目通常指学校内部资助立项的项目。校级项目管理模块提供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中检、变更、结项、项目分类设置和评审方案设置功能。 ★2.3.1 项目申报 校级项目申报信息发布,教师在线申报。信息发布包括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接收范围、视频大小、报名开始时间、报名结束时间、评分指标自定义、评审材料及要求自定义(图片、视频、文档、文本等),可自定义评审时隐藏或预览时隐藏哪些内容)。可随时设置关闭作品提交、关闭注册、关闭报名等、禁止非本单位用户报名;管理员可自定义需要统计的申报信息。可以设置项目的子项目。 ▲2.3.2 项目评审 在线评审项目,项目材料推送评审专家,专家在线评审,评审结果汇总以及统计分析等功能;支持自定义多级评审。(此项为演示项,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演示视频,不得使用截图) ★2.3.3项目立项 校级项目立项信息登记,可衔接前期申报评审,也可直接新增立项登记;校级项目立项模块具体功能与纵向项目类似,见纵向项目立项模块;系统可以直接导出校级项目基本科研业务费Excel报表;支持项目立项材料一键下载,并能够可选择性一键下载。 ★2.3.4项目变更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对项目变更进行控制。项目负责人可提交项目成员、经费预算、委托、延期、中止等项目变更申请,并上传变更证明材料附件,科研管理人员对变更申请审查通过后,变更信息正式备案;支持项目变更材料一键下载。 ★2.3.5项目中检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科研管理人员如果需要对项目中期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可在线发布中期检查通知,针对不同类别项目设置不同的中检日期范围,系统根据已设置的日期自动向项目负责人发送中检提醒和预警信息,项目负责人收到中检通知后,可在线上传和提交中期检查材料;支持项目中期检查材料一键下载,并能够可选择性一键下载。 ★2.3.6项目结题 科研管理人员可对项目结项情况进行管理,可针对不同类别项目设置不同的可结项日期范围,系统根据已设置的日期自动向项目负责人推送结项提醒,项目负责人上传和提交相关结项材料,经科研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结项备案。支持项目结项材料一键下载,并能够可选择性一键下载。 ★2.3.7项目分类设置 可建立项目分类结构树,对项目分类及其预算标准模板进行设置和管理;项目分类 设置各类项目分类名称、项目来源以及所采用的预算标准模板等信息。 3.经费管理 经费管理子系统提供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到账、经费执行、经费预警、经费审批和财务同步管理模块,可实现科研系统与财务系统对接。 3.1经费到账 提供财务来款、来款认领、经费到账以及管理费提取方案管理等功能。 3.1.1财务来款 登记财务来款信息,可供科研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查询和认领。可与财务系统对接,同步财务来款信息。 3.1.2来款认领 财务来款可由科研管理人员直接分配到项目入账,也可以采用项目负责人个人认领——科研管理人员审批的方式实现项目入账。系统可实现与财务系统对接,向财务系统推送项目入账信息。 3.1.3经费到账 经费到账模块主要展示已审核通过后的项目经费到账记录,项目负责人可查看经费到账明细,在线打印经费到款通知单,到财务处办理相应的经费划拨手续。 ★3.1.4管理费或间接费用提取方案设置 科研管理人员可设置各类科研项目管理费或间接费用提取方案,配置管理费或间接费用提取公式。项目入账时,系统会依据来款类型和项目类型,自动套用对应的管理费或间接费用提取方案,计算各级管理费或间接费用提取金额,科研管理人员也可以手动编辑最终管理费或间接费用提取金额,提供满足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详细清晰功能截图) 3.2经费执行 经费执行模块提供经费外拨、经费结转、执行进度统计、项目工作量分割、项目绩效分割、经费支出统计等功能。 3.2.1经费外拨 合作单位的外拨经费登记、审核,由项目负责人发起,从所负责项目入账经费中申请外拨经费,科研管理人员审批。 3.2.2经费结转 针对已结项但经费尚有结余的项目,可进行结转操作。经费结转可由项目负责人发起,科研管理人员审批,也可由科研管理人员统一结转。 3.2.3执行进度统计 ★3.2.3.1系统可与财务系统对接 同步获取项目经费报销数据,并从项目类别、学院和预算科目等维度,对科研项目经费到账和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供满足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详细清晰功能截图)。 ★3.2.3.2可视化接口 可对两个系统的单位、项目分类以及项目预算标准等信息进行对照;可查看对接数据,包括财务来款、经费入账、预借票据、经费调账、经费报销等总览数据和明细数据,提供满足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详细清晰功能截图)。 3.2.4项目工作量分割 可分割项目经费工作量至各项目成员,用于项目成员工作量考核。 3.2.5项目绩效分割 可分割项目绩效经费至各项目成员,经科研管理人员审批后进行绩效发放。 ▲3.3经费预警 科研管理人员可针对不同类别项目,设置经费预警触发条件、发送方式、发送时间、发送内容等信息。对经费执行进度较慢触发预警条件的项目,系统自动向项目负责人发送预警信息。(提供真实系统环境下的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4财务同步 科研系统可与财务系统进行对接,实现科研项目、批复预算、财务来款、经费外拨、项目入账以及财务报销等数据同步。系统自动记录同步时间、批次以及科研和财务同步数据信息,并提供相应的查询功能。 3.4.1业务再造 3.4.1.1业务对接 与天财财务系统进行集成。科研经费与财务系统的集成主要是为了整合科研处和财务处对科研经费管理的不同环节,将科研处管理的各类项目的立项、预算、到账环节和财务处管理的经费的来款、预算控制和报销环节形成互联互通(包含财务厂家对接费用) 3.4.1.2业务再造 在科研经费和财务系统整合建设中,通过制定科研处和财务处共同认可并遵循的科研项目经费信息化管理办法,建立科研系统和财务系统之间业务集成和数据对接所需的互信基础(统一代码),通过中介(中转系统)或直接互联(目前难以实现)的方式,建立跨部门的科技财务管理平台,为科研课题组提供网上项目经费预算、来款、报销、结算、结转等服务,建立财务处、科研处、科研团队间的财务协作与结算流程,最终解决课题经费使用不规范、经费报销工作量大等问题。 3.4.1.3功能改造 实现科研财务对接前的基础业务功能改造。 3.4.2数据处理 3.4.2.1同步对照 现科研系统、财务系统基础业务代码的同步对照; 3.4.2.2数据交互 实现科研立项、预算、来款信息、认领结果、预借发票执行情况等财务相关功能数据交互; 3.4.2.3数据展示 实现财务报销数据的科研合同出账(及执行进度)、发票出账、人工出账等科研读取;实现对接推送数据的在线展示。 4.成果管理 成果管理子系统提供包括各类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成果获奖信息管理功能。所有成果需要做线上的申报、伦理审查,按照学校的管理办法设置审查的条件,生成审查申请审批表。 4.1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模块提供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研究报告、鉴定成果、艺术作品等成果信息管理功能。 4.1.1学术论文 4.1.1.1提供论文信息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审核、批量管理、导入、导出以及统计分析功能。系统提供三种论文登记方式:论文登记、论文认领和论文自助检索。点击“新增”按钮可直接登记论文信息。论文认领是通过论文网推子系统,获取指定来源的论文信息或者导入论文数据包后,直接向论文作者本人推送论文信息,由作者登录系统后进行认领。论文自助检索是指科研人员登录系统,输入检索信息后,直接从网络检索论文信息。 4.1.1.2系统支持用户对期刊进行分级管理,一个刊物级别可对应多个期刊或者期刊源。用户可根据自身需求,建立刊物级别划分标准。划分刊物级别后,论文信息自动与刊物级别匹配,为论文考核奖励提供计分依据,可在考核奖励模块中设置。 4.1.1.3系统可设置期刊源及其期刊库信息,期刊源与刊物级别相关联。 4.1.2学术著作 提供著作信息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审核、导入、导出、上传附件以及统计分析功能。 4.1.3研究报告 提供研究报告信息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审核、导入、导出、上传附件以及统计分析功能。 4.1.4鉴定成果 提供鉴定成果信息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审核、导入、导出以及统计分析功能。 4.1.5艺术作品 提供艺术作品信息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审核、导入、导出以及统计分析功能。 4.2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模块提供专利、著作权、药证、新品种、标准、集成电路布图等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功能。 4.2.1专利 系统提供专利从预申请、申请、公开、授权等全过程信息管理功能。 4.2.1.1专利信息管理 系统提供专利信息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审核、导入、导出以及统计分析功能。 4.2.1.2专利代理管理 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如果需要专利代理公司协助完成,可在专利预申请时指定专利代理公司,管理员审核通过后,会把专利预申请信息和材料发送至代理公司,专利代理公司可凭账号登录系统,对专利信息进行管理和维护。管理员可管理和维护专利代理公司基本信息和账号信息。 4.2.2著作权 提供著作权信息新增、删除、编辑、审核、导入、导出、批量管理、统计分析功能。 4.2.3标准 提供标准信息新增、删除、编辑、审核、导入、导出、批量管理、统计分析功能。 4.2.4新品种 提供新品种信息新增、删除、编辑、审核、导入、导出、批量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 4.2.5展览 提供展览信息新增、删除、编辑、审核、导入、导出、批量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 4.3成果获奖 成果获奖模块提供评奖申报、评审和获奖成果管理等功能。提供获奖成果信息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审核、导入、导出以及统计分析功能。 5.学术交流 学术交流模块提供主办会议、学术讲座、参加会议、合作研究等活动信息管理功能。 5.1主办会议 5.1.1主办会议指学校承办的会议,系统提供主办会议信息新增、删除、编辑、审核、导入、导出、批量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 5.1.2主办会议可分为国际、国内、省内等多个级别进行管理。二级单位可通过系统申请主办学术会议,然后由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同时提供二级单位举办会议情况备案功能。 5.2学术讲座 学术讲座指对二级单位组织的各类交流论坛和讲座。系统提供学术讲座信息新增、删除、编辑、审核、导入、导出、批量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二级单位录入,科研管理人员审核。 5.3参加会议 参加会议是指对科研人员外出参加的学术会议(含各类科研讲学)。科研人员登记相应的会议信息,通过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后备案。 5.4合作研究 合作研究包括人员派遣和人员接收两部分。 5.4.1人员派遣模块 提供对合作研究中派遣人员和研究课题信息的管理功能,包括派遣人员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审核、导入、导出、批量管理以及统计分析功能,可依据数据导入模板进行批量导入。 5.4.2人员接收模块 提供对合作研究中课题信息和接收人员信息的管理功能,包括接收人员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审核以及统计分析功能。 6.成果网推 6.1论文网推 ★6.1.1提供中英文论文数据服务 向学校系统推送其教师发表的中英文论文数据,系统自动将论文数据与学校教师姓名进行匹配,实现学校教师论文成果数据的智能匹配、推送和教师认领,减少论文数据登记和审核工作量。作者/机构中英对照:建立本校教师论文数据检索精确/模糊匹配机制,将论文数据与作者姓名自动进行匹配; ▲6.1.2论文推送认领 论文数据与教师姓名匹配成功后,系统自动将论文信息直接推送到作者本人,作者登录系统直接认领,重名情况重复认领由管理员审批。(此项为演示项,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演示视频,不得使用截图) ▲6.1.3论文数据治理 提供治理后的论文数据,点击具体论文,能从论文源、解析数据、识别数据、补录数据四方面全面了解论文信息,点击论文源,可以回溯跳转到论文信息原始页面(比如知网论文就跳转到知网页面)。(此项为演示项,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演示视频,不得使用截图) 6.2 JCR分区表对接 系统需实现与中科院JCR期刊分区数据在线平台的网络对接,获取JCR分区表信息,并将期刊大类分区和影响因子信息与论文自动进行关联。 7.考核奖励 考核奖励可基于系统中已认定的科研数据,实现学校年度科研绩效考核和奖励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7.1科研考核 提供考核方案设置、计分细则设置、岗位标准设置、分摊方案设置、考核流程管理、考核分值确认以及考核结果统计等功能。 7.1.1考核方案设置 ▲7.1.1.1在考核工作开始前,需选定考核范围以及对应的计分细则、分摊方案和岗位标准,形成具体的考核方案。(提供真实系统环境下的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1.1.2系统提供考核方案新增、编辑、查询等功能 系统支持对科研机构或者科研人员两类对象进行考核。考核范围包括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和成果数据,指定考核范围时,需指定相应的计分细则。 7.1.1.3考核内容包括 教研论文、科研论文、课题、专利、标准、学术专著、教材、教科研成果奖等。 ★7.1.1.4计分细则设置 设置各类业务数据计分细则,包括基准分值、权重分值、分配方式、计算方式以及显示属性等,作为各类业务数据得分计算的依据。不同类型项目、成果数据可依据其不同属性字段建立相应的计分标准。 ★7.1.1.5分摊方案设置 设置多成员合作项目、成果的贡献分配方案,系统提供了多张分摊模式,可依据成员排名或者署名顺序进行分摊,可建立阶梯分摊方案,也可平均分摊,也可依据成员贡献率进行分摊。 7.1.1.6岗位标准设置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职称标准,制定相应的岗位标准,即各岗位的基准分值。 7.1.1.7新增考核批次 建立本次考核批次信息,包括考核批次名称、考核方案、开始日期、结束日期等信息。 7.1.1.8导入考核人员 科研管理人员可按照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批量导入考核人员信息,也可以逐项登记考核人员信息。 7.1.1.9启动考核 启动考核后,系统自动计算被考核人员分值,并将考核结果推送给被考核人员进行确认。 7.1.1.10被考核人员登录系统后,在我的考核里可查看个人考核详情并确认分值结果,决定是否提交申述意见。提交申述意见后,由科研管理人员对申述意见逐条进行处理。考核截止后,若个人未确认考核分值,系统默认提交,无申述意见。 7.1.1.11考核过程监控 科研管理人员可以在线跟踪被考核人员分值和确认进度。 ▲7.1.1.12考核结束 当所有被考核人员完成考核结果确认后,考核结束。科研管理人员可查看、查询和统计所有考核结果。(提供真实系统环境下的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1.1.13考核备案导出 科研管理人员可对考核结果进行备案、导出等操作,可查看和导出考核排名表。 7.2考核奖励 科研管理人员可根据考核结果,制定奖励方案,发放考核奖励。也可以不依据考核结果,独立制定奖励方案,进行奖励发放。 7.2.1奖励方案设置 7.2.1.1选定奖励范围以及对应的奖励细则、分摊方案和岗位标准,形成具体的奖励方案。系统提供奖励方案新增、编辑、查询等功能。 7.2.1.2奖励方案设置具体功能可参考考核方案设置部分。 7.2.3奖励流程管理 7.2.3.1完成奖励方案设置后,科研管理人员即可以建立奖励批次计划,按照数据模板批量导入被奖励人员清单,启动奖励发放工作。 7.2.3.2系统自动按照奖励方案进行奖金计算,生成奖励结果确认单,提交被奖励人员进行确认,被奖励人员若对奖励结果有异议,可在线提交申述意见,由科研管理人员进行处理。所有奖励结果经个人确认后,科研管理人员可对奖励结果数据进行备案,导出奖金发放清单,办理奖金发放业务。 8.校内科研数据分析 ▲8.1科研数据汇编工具 实现科研数据跨表/跨模块聚合、查询、筛选和汇编,快速生成各类科研基础数据报表,服务于学校各类科研数据统计分析需求。(此项为演示项,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演示视频,不得使用截图) ▲8.2科研数据汇编 自定义科研数据汇编表,支持跨表/跨模块(科研单位、人员、项目、经费、成果以及机构等)科研数据汇编、筛选和排序,支持数汇表子集内容多行多列合并展现,支持数汇表保存、导出(Excel或者PDF),支持已有数汇表快捷检索。(此项为演示项,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演示视频,不得使用截图) ▲8.3数据分享 可创建数汇表分享链接,支持跨系统查看数汇表结果,支持页面嵌入方式展示。可添加到数字化校园等其他系统,作为数据表入口,或者直接分享给个人。(此项为演示项,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演示视频,不得使用截图) 9.基础资源 基础资源子系统提供科研队伍(含科研人员、专家人才以及组织结构)、基础平台、文档共享以及导入导出日志管理功能。 9.1科研队伍 提供科研人员、专家人才和组织结构信息管理功能。 9.1.1科研人员 9.1.1.1实现科研人员基本信息和详细信息(科研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可定期同步人事系统,获取科研人员基本信息。 9.1.1.2系统可自动统计科研人员相关项目、经费、成果等数据,生成个人科研详情表。科研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科研人员列表,查看科研人员的科研详情表。 9.1.1.3科研人员可以查看自己的科研详情表,可对科研详情表所展示的内容进行筛选,对所展示的字段进行设置,导出相应的Excel表格,支持在线打印。 9.1.2专家人才 建立专家库,提供专家信息管理功能,包括校内和校外专家。 系统提供专家分组和遴选功能,用户可根据需要进行专家分组和遴选操作,以支撑相关评审工作开展。专家可登录系统,对分配的项目或者评奖申报材料进行在线评审和打分。 ★9.1.3组织结构 提供组织结构信息管理功能,包括相关科研单位和管理单位信息管理。可设置相关单位负责人、联系人等信息,可设置其下属/二级单位;系统可通过单位列表,查看和统计单位人员信息,统计单位科研项目、经费、成果等信息。 ★9.2基础平台 基础平台通常指相关实体或者虚拟的研究机构,包括实验室、研究基地、研究中心、智库等研究机构;科研管理人员新增和删除科研机构,可管理和维护研究机构基本信息,可查看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列表,可统计各研究机构科研人员、项目、经费、成果等信息。 9.3文档共享 系统提供各类科研管理文档共享功能,可设置文档类型,由科研管理人员进行文档发布、管理和维护,向科研人员共享;科研人员可查询、浏览和下载相关科研文档,科研管理人员可查看文档下载次数信息。 9.4用印管理 用印类型设置、申请、审批、生成用印审批单等。 9.5导入导出日志 系统自动记录用户的导入导出日志,按照模块名进行归类和统计,显示导入导出数量、类型、日志状态、操作人员、时间等信息,并且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撤销操作;系统提供导入日志详情,便于科研管理人员查看系统数据导入情况。 10.科研统计功能 ▲10.1基于教育部年度科技、社科统计要求,年度统计作为科研管理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研管理部门每年需要对不同的归口部门提交不同的科研数据,完成相应的科研统计上报工作,提供统计辅助工具和服务,实现统计数据装入、检查、校验、报表生成和导出,可生成用户科技/社科统计所需要的人员、项目、成果等数据。其中主要有教育部社科统计年报和其他学校部门之间的合作统计,实现学校科研日常管理数据和教育部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的无缝对接。(提供教育部年度科研统计兼容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 10.2科研项目与教学课题需独立管理。同时需支持纵向项目、横向项目、校级项目的独立管理。其中纵向项目、横向项目支持项目信息的新增、审核以及批量导入业务。校级项目支持立项、变更、中检、结项等全流程的管理。项目管理支持列表式集中管理。即在一张列表中可以查看处于各流程中的项目,通过筛选项目所处状态即可快速查看处于变更/中检/结项的全部项目。 ▲10.3支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数据批量导入:提供解析程序或者工具,导入我校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现PDF立项书解析导入,可解析PDF立项书中项目、预算、成员等相关信息并自动存储入库。(此项为演示项,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演示视频,不得使用截图) 10.4导入我校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数据批量导入功能,项目、预算、成员等相关信息并自动存储入库。 11.数字化校园集成要求 11.1科研财务集成 ★11.1.1新建的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必须与我校财务系统(天财)集成对接,实现科研财务数据共享,使得科研平台读取财务来款信息、支出信息,推送预算、到账信息给财务系统。 ▲11.1.2项目实现不同年度管理费提取方法管理,并能按照按照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额度梯度设置管理费提取比例。(此项为演示项,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演示视频,不得使用截图) ▲11.1.3在获取财务支出后,对项目结算调账处理,并进行结转。(此项为演示项,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演示视频,不得使用截图) ★11.2统一身份认证接入要求 统一身份认证服务通过统一管理用户的认证过程和认证信息,使登录后的用户在应用之间可以不需二次登录,为用户带来 “单点登录,多点漫游”的便利。校园用户提供与校园其他系统数据/功能对接的唯一标识,因此在系统登录与用户身份需与校园统一身份认证服务进行对接。 ★11.3共享数据中心数据对接要求 按学校相关的数据标准,以只读视图的方式授权和开放系统数据,这些数据将会被同步至共享数据中心,供其他业务系统使用。 ★11.4人事系统对接要求 实现人员基本信息同步、对接。实现科研业务数据到人事系统的同步、对接。 ★11.5档案系统对接要求 按学校相关的数据标准,以只读视图的方式授权和开放系统数据,和档案里系统数据对接同步。 11.6与现有科研管理系统集成要求 与学校现有科研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完成历史数据标准化(清洗、映射和转换)工作,将标准化后的数据导入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业务主题数据库,确保科研数据服务的平稳过渡。 11.7邮件对接 对接邮件系统,通过邮件发送相关业务消息。 ★11.8企业微信对接 与学校企业微信对接,实现消息推送,待办、查询、审核等功能。邮件平台对接,实现信息推送、提醒。 12.系统技术要求 系统日处理业务能力不低于1000笔;支持至少100个二级院部、单位的常量设立; 用户提交服务请求后,处理结果在用户端界面响应时间要求少于3秒;同时在线数达到≥1500人;系统需支持IE10以上版本,谷歌,360,火狐浏览器;系统支持不少于300个的并发访问。 12.1系统架构要求 系统需采用主流成熟的开发技术,采用B/S架构、J2EE技术开发,支持SOA体系架构,遵循WebService和XML技术标准和规范,支持Oracle、Sql Server、Mysql等常用关系型数据库,支持Windows、Unix、Linux等平台的较新版本。 12.1.1系统需遵循国家信息安全、行业标准和国际主流技术标准,开放性好,便于系统的升级维护以及与各种信息系统进行集成;系统的设计和开发,需遵从学校统一的信息标准,标准中未定义的,按照标准制定办法参照国家标准、各种部颁标准补充定义;数据交换与应用功能应利用面向服务的思想进行构建,以XML为信息交换语言,基于统一的信息交换接口标准和数据交换协议进行数据封装,利用消息传递机制实现信息的沟通,实现基础数据、业务数据的数据交换以及控制指令的传递,从而实现系统平台、他数字化校园应用系统间的系统集成和业务协同. 12.1.2系统应根据学校管理需要提供如管理、查询、关键业务等功能的WebService接口。信息系统间的数据交换支持标准XML格式数据,支持同步或异步两种交互方式,支持各种类型数据的交互。 12.2系统性能要求 12.2.1可靠性 系统需提供7*24的不间断服务,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0000小时,系统可靠性>=99.99%。 12.2.2稳定性 系统需合理地利用资源,保证前后台数据操作的效率,以及在数据响应和界面承载方面都要达到不会出现界面混乱、数据报错、触发按钮功能缺失、操作频繁或者快速容易崩溃的问题。 12.2.3兼容性 系统保证客户端浏览器的正常使用,应支持Chrome、Firefox的较新版本、Edge、Internet Explorer 11/10/9 及以上版本。其中,较新版本原则上指近两年内发布的稳定版本。 12.2.4灵活性 PC端前端自适应方面具有能够适配主流笔记本、台式电脑的能力,手机端前端能够适应主流手机屏幕尺寸。 12.2.5并发性 系统需稳定支持1500人以上同时在线,300人并发访问。关键业务在 200用户并发下能够快速响应;附件和图片在传输的时候,系统需提供稳定快速的传输效率,以及支持多附件多图片并发上传和下载的能力。 12.2.6响应时间 一般数据查询响应时间不超过1秒钟,一般固定表格制表不超过5秒钟,复杂统计汇集表格不超过2分钟。后台数据批处理时间应在2小时内完成。 12.2.7可扩展性 系统应具有良好的扩展性与二次开发能力。系统采用“平台框架+功能模块+个性化配置”的设计思想,采用模块化、组件式开发模式,提供便于进行二次开发的各种接口,无需对系统的底层基础进行修改,就能够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单个功能模块的修改、添加和升级。学校的系统管理员使用系统提供的工具即可以对功能进行更新和扩展。 12.2.8先进实用性 系统规划和设计理念需对照现有技术先进、成熟的产品,提高用户体验,以减少系统开发的周期和成本;功能定位充分考虑平台服务对象的需求。 12.3功能技术要求 12.3.1用户及权限管理 支持自定义用户角色和权限,并提供严谨安全的权限控制机制。在系统中可灵活定义用户角色,为角色分配权限,权限粒度可精确到具体记录和具体字段。 12.3.2元数据管理 包含元数据定义模块,可灵活定义系统数据结构和代码标准,包括定义新的数据表,增减字段,定义数据表之间的关联关系,定义数据有效性的校验规则等。 12.3.3操作界面管理 支持可视化的操作界面配置,通过系统可灵活创建新菜单模块,定义新的操作界面;支持web页面模板和移动页面模板的配置。 12.3.4流程定义与监控 可视化的流程编辑器,支持流程定义(流程节点设置、权限约束、操作界面、到达事件、完成事件等)、流程监控等功能。 12.3.5报表定义与生成 可视化的报表制作编辑器,可以灵活设计各类需要的报表,支持报表的查询、下载和打印。 12.3.6消息中心管理 支持自定义消息通知规则,并支持通过邮件、短信、站内信等多种通知方式。 12.3.7附件管理 支持灵活设置每个附件字段的存储方式、存储路径、文件格式要求、文件大小限制等。附件存储方式支持数据库表存储、服务器文件目录存储和FastDFS服务器存储。支持图片、PDF等格式的附件在线直接预览。 12.4.安全技术要求 12.4.1总体要求 厂商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履行相关义务和要求。配合学校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持续提供安全维护服务,不得擅自终止提供的安全维护。 12.4.1.1技术安全 系统必须保证为正常上线系统,须更新为最新。禁止采用失去技术升级的系统(如:windows 2003等);禁止采用含有已知漏洞的组件、应用程序、框架(如:Struts 2.5 - Struts 2.5.10)、应用程序服务器、web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以上系统必须执行安全配置,禁止默认安装。所有的软件应该保持及时更新;保证系统服务正常与上线系统一致,无各种调试、报错信息(如:断点,printf等调试信息)及注释信息,系统需删除系统默认安装的各种例程、文档及管理程序;系统中禁止暴露配置信息(如数据库连接信息),源码备份文件,.git,.svn仓库等。 12.4.1.2严格限制各服务器的访问策略 按需开放相应的服务端口,设置防火墙,对访问源地址进行限制。禁止非前端服务器访问数据库。 12.4.1.3开发要求 对用户输入进行严格有效过滤防止sql注入,xss跨站脚本,命令执行,crsf跨站请求伪造等,建议采用白名单过滤策略。控制上传点,对于上传文件类型进行严格控制(禁止用js进行控制),同时上传目录不能有执行权限,原则上不允许有未经登录验证的上传点设置有效的身份认证、会话管理及访问控制机制,防止越权、平行权限及提权等(禁止利用js进行控制及验证)。 12.4.1.4身份鉴别 与统一权限管理系统进行集成,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单点登录和统一授权。 12.4.1.5访问控制 使用基于角色的权限控制方式对系统资源的访问进行授权,支持根据业务角色不同赋予权限,支持到功能模块、文件、报表的细颗粒度权限控制;严格限制默认账户的访问权限;权限分离应采用最小授权原则,授予用户完成承担任务所需的最小权限;系统支持对特权用户的权限分离,如将管理与审计赋予不同用户;具备对重要信息资源设置敏感标记的功能,并制定统一安全策略严格控制用户对有敏感标记的重要信息资源的操作访问。 12.4.1.6安全审计 对用户的登录、重要用户行为、系统资源的异常使用和重要系统功能的执行等进行审计;审计的日志应包括日期和时间、类型、主体标识、客体标识、客体敏感标记、事件的结果等。 12.4.1.7剩余信息保护 平台相关的文件、目录和数据库记录等所使用的存储空间与其他系统所使用存储空间进行隔离区分,在分配给其他系统使用前将存储的信息进行完全清除。 12.4.1.8通信完整性 平台与其他应用系统之间的数据通信应使用事务传输机制,在数据传输异常中断时,进行事务的回滚和重传,保证数据完整性。 12.4.1.9通信保密性 用户访问平台的数据通信应支持使用加密技术,在会话初始化时进行认证,并在通信过程中对整个会话过程进行加密。 12.4.1.10抗抵赖 在协调控制相关功能实现中充分考虑数据的抗抵赖,提供业务发起和业务接收时保留证据的功能。 12.4.1.11软件容错 在人工输入或通过接口进行输入时提供对输入数据的有效性检验;在功能实现上应支持回退的功能。 12.5系统配置要求 系统必须保证为正常上线系统,须更新为最新。禁止采用失去技术升级的系统(如:windows 2003等);禁止采用含有已知漏洞的组件、应用程序、框架(如:Struts 2.5 - Struts 2.5.10)、应用程序服务器、web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和平台定义,以上系统必须执行安全配置,禁止默认安装。所有的软件应该保持及时更新;保证系统服务正常与上线系统一致,无各种调试、报错信息(如:断点,printf等调试信息)及注释信息,系统需删除系统默认安装的各种例程、文档及管理程序;系统中禁止暴露配置信息(如数据库连接信息),源码备份文件,.git,.svn仓库等。 12.6服务要求 从本机关闭不需要的端口(如:关闭windows netbios等服务),设置本机防火墙如iptable对于访问的源地址进行限制,同时相关服务设置类似host.allow,host.deny等策略;须按照标准端口配置服务,严禁自行设置非标服务端口。 12.7数据库配置要求 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如在同一台服务器,须采用本机回路进行访问,如前端及数据库分为不同服务器,须设置本机防火墙访问规则,禁止非前端服务器访问数据库网络端口;使用最低权限的数据库用户作为web应用所需,禁止具有不必要的额外权限。 12.8开发要求 对用户输入进行严格有效过滤防止sql注入,xss跨站脚本,命令执行,crsf跨站请求伪造等,建议采用白名单过滤策略;禁止在HTTP请求中以明文或可逆编码(如base64、url编码等)的形式传递SQL语句到后端程序代入执行,禁止由Web前端直接生成和传递SQL语句到数据库进行执行,数据库查询必须采用预编译和参数结构化查询。如果程序确实需要将SQL语句作为内容(非可执行代码的形式,如学生毕业设计、代码样例等)到后台,请在项目上线交付前书面说明相应的功能代码及位置;控制上传点,对于上传文件类型进行严格控制(禁止用js进行控制),同时上传目录不能有执行权限,原则上不允许有未经登录验证的上传点;设置有效的身份认证、会话管理及访问控制机制,防止越权、平行权限及提权等(禁止利用js进行控制及验证)。 12.9密码复杂度要求 系统必须有密码复杂度检查模块,设置有效的验证码或者滑动等手段防止暴力破解,密码长度须大于8位,含字母(大小写)、数字及符号组合,重要系统须采用二次认证。禁止在数据库中明文存放用户密码,需进行带salt的哈希之后入库。对于多次错误登录进行封堵。如果长期不登陆默认账号应停用处理。 12.10数据保护要求 对于身份信息、单位职务、财务信息、健康信息、通讯信息等敏感信息禁止在数据库中明文存放。 13.服务要求 13.1技术架构 系统需采用主流成熟的开发技术,采用B/S架构、J2EE技术开发,遵循WebService和XML技术标准和规范,支持Oracle、Sql Server、Mysql等常用关系型数据库,支持Windows、Unix、Linux等平台的较新版本。 13.2.集成与融合 能依据学校情况进行免费定制开发与数据集成,与智慧校园进行统一身份认证整合(支持CAS认证、oAuth2.0认证),且与智慧校园进行数据集成。 13.3项目团队配置 须提供针对本项目配置的项目团队,要求项目团队人员项目实施经验丰富,具备类似项目(科研项目)的实施经验。 13.4项目管控 供应商能对整个项目过程进行管控,通过对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文档管理、变更管理等控制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13.5保密要求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数据和信息予以保密。供应商必须遵守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建设单位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标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商务部分 ★1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全部采购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 履约地点:鲁迅美术学院沈阳校区和大连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验收合格后,付款合同金额的100%。 ★4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供应商需确保系统上线稳定运行,并将研究开发所产生的成果和文档资料移交学校,成果和文档资料必须符合软件工程的相关要求。要交付的成果和文档资料需要包括以下部分:提供正式版软件运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源程序代码、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报告、用户操作手册、安装部署维护手册、系统试运行报告、实施总结报告、项目管理文档、功能变更说明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会议记录等。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质量保证期:5年。 ★6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 5 )年 ★7 热线支持:出现问题要求12小时电话支持,两天内到现场维修解决。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 ★8 维修技术人员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具备专业的系统维修维护能力,能够按照需求解决问题、进行系统的维修维护。日常维修维护除每年服务费外不另外收费。 9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 (1)对专业技术人员需进行系统现场专业培训及指导,对其他使用人员分批次进行统一现场培训。 (2)培训应采用集中培训、专项指导等方式,为用户免费培训使用与维护系统的有关技术人员,包括系统管理员、操作员及学校要求的其他人员,培训次数不少于5次,培训效果达到学校相关人员能掌握系统的使用、维护、管理、故障处理等目的。 (3)供应商派出的培训教员应具有丰富的同类课程的教学经验和应用经验,要求所有的培训必须使用中文授课,在指定地点进行。培训费包含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 ★10 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同版本免费升级,如果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有升级版本,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质保期内免费升级。 11 售后服务: (1)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本地服务能力。 (2)供应商应承诺系统验收合格后提供5年(含)的免费售后质保技术服务,并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各阶段的技术支持服务承诺、二次开发服务承诺、免费系统集成服务承诺、免费数据迁移服务承诺等。 (3)售后服务期内要求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响应服务。在出现系统故障的2小时内给予问题的解答,如需现场解决,在故障发生2天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对于发现的软件自身功能问题,须免费提供永久支持,及时给予圆满解决;在远程维护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要派遣技术人员上门解决。 ★12 其它:质保期满后每年售后服务费用不超成交金额的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全部采购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鲁迅美术学院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联系方式:
024-239403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15

邮箱地址:
79421406@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齐俭、石增良、潘婷婷

电话:
024-31918388-3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鲁迅美术学院科研管理信息平台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鲁迅美术学院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15: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30日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12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齐俭、石增良、潘婷婷

项目联系电话
024-31918388-315

采购单位
鲁迅美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23940343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15

附件:

附件1
鲁迅美术学院科研管理信息平台采购 磋商文件7.23发售).doc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鲁迅美术学院科研管理信息平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4-210000-26570编制单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录采购公告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2第三章服务需求48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48第五章评审办法50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59鲁迅美术学院科研管理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鲁迅美术学院科研管理信息平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0000-26570项目名称:鲁迅美术学院科研管理信息平台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260,000.00元最高限价:1,260,000.00元采购需求:鲁迅美术学院科研管理信息平台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全部采购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方式:在线下载售价:0.00元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六、开启时间:2024年8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鲁迅美术学院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联系方式:024-2394034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联系方式:024-31918388-315邮箱地址:79421406@qq.com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649018800002446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冬妮、齐俭、石增良、潘婷婷电话:024-31918388-315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鲁迅美术学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联系人: 靳老师 电 话: 024-23940343 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人: 张冬妮、齐俭、石增良、潘婷婷 电 话: 024-31918388 -315 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 1,260,000.00元最高限价: 1,260,000.00元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同开标时间 演示地点: 同开标地点 演示顺序: 按签到顺序 2、演示要求: 见服务需求响应表,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进行演示,每家供应商的演示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13.1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 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4、保证金退还方式: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 6、其它: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15.1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文件,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同时递交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的响应文件须为具有目录的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的PDF文件。备份响应文件要求:格式:同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可加密且具有目录的加盖公章的PDF版),供应商须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存储方式:U盘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密封:详见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备份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份数:1份(密封)注:供应商上传于辽宁政府采购网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开标现场具体通知全部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何时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并签字确认存档。(退还及签字时间在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上传的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组成,共 3 人。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 详见评审办法 2、演示评审标准: 详见评审办法 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 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 1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下浮30%收取 支付形式: 电汇或支票支付时间: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支付 汇款信息: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行号:30322100662341.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齐俭 联系电话: 024-31918388-315 通讯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其他1.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视为二次报价以一次报价的金额为准。3.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30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未进行技术鉴定或未报本级财政部门造成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磋商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16.2响应文件需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备份响应文件密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上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并将修改后的备份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六磋商及评审★20.磋商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磋商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4.样品及演示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符合23.2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响应无效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8)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网上流程无法继续进行的,如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现场无法进行解密等情况。(9)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10)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11)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标系统中上传响应文件的而未递交备份文件;(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28.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9.比较与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的通知》(辽财采〔2022〕1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其最后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6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3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2.保密原则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七确定成交3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4.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5.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履约保证金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9.廉洁自律规定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1.质疑与接收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42.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2响应文件的封皮23响应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7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8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11其它资格条件:无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7/18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响应函102报价一览表113服务价格明细表124服务需求响应表135商务条款偏离表146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57关于“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的承诺函16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 2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格式1备份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备份文件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响应文件的封皮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9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响应。现就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2.3.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响应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会议,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0响应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份、提交备份文件份。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格式11报价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元服务名称响应总价(元)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小写:大写:最后报价现场填报注:1、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2、辽宁政府采购网填写的报价一览表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一致,如不一致以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填报的为准,若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2服务价格明细表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总价包号:报价单位:元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3服务需求响应表包号/序号:001服务内容:鲁迅美术学院科研管理信息平台采购项目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一、技术要求1、工作首页工作首页是各类用户登录系统,开展科研工作的首页和提醒页面,提供科研统计、通知公告、今日待办、快捷通道等内容,为各类用户提供专属登录场景(超级管理员、科研管理员、成果管理员、科研人员、各级审批人,通过超级管理员能够自定义角色并赋予相应的权限)。1.1科研动态 将科研项目、经费、成果等不同业务模块的数据信息以统计图表的形式展现,默认提供“年度学校科研经费统计”“近年科研经费预算和到账情况”“核心论文发表趋势”“期刊发表趋势”“教研课题立项与结项数量趋势”“科研课题立项数量趋势”“校级课题立项数量”以及“科研项目到账经费跨年比较”图。用户可定制相关统计图表模型,以动态掌握学校、院部以及个人科研整体状态。1.2通知公告提供各类通知公告管理功能,管理员用户可管理和发布各类通知公告,科研人员可浏览各类通知公告信息。1.3今日待办推送各类用户需处理的待办事项信息,包括项目、经费、成果、考核等业务模块的受理、审核、提醒信息以及各类预警信息,点击相应信息即可进入待办事项处理页面。系统对各类待办事项进行了分类统计。1.4快捷通道科研人员工作首页可展示科研办事快捷通道,科研人员通过快捷通道可快速进入项目申报、立项登记、成果新增、文档下载等常用功能入口,快速办理各类科研业务。2.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子系统包括纵向项目、横向项目以及校级项目管理三大模块。2.1纵向项目纵向项目指各级政府来源项目、基金项目等。纵向项目模块提供项目立项、中检、变更和结项管理、项目分类管理以及预算模板管理等功能。2.1.1项目立项2.1.1.1可根据上级单位批复情况进行项目立项信息登记、管理,提供项目立项信息新增、删除、审核、导入、导出、查询、批量管理以及统计分析等功能。★2.1.1.2系统可实现特定类别项目立项信息快速采集入库,支持Excel格式数据批量导入,支持单个或多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PDF计划书导入,可自动解析和获取计划书中项目基本信息、成员信息和预算信息,一键导入系统(详细清晰功能截图)。2.1.1.3对于项目数据库,系统提供审核、查询、导入、导出、统计报表等功能(注:此类功能在项目、经费、成果、基础资源等数据库均有实现)。2.1.1.4审核系统默认提供管理部门直接审核(科研人员—科研管理人员)和二级审核(科研人员—科研秘书—科研管理人员)两种审核机制,同时可选择其他二级审核机制(科研人员—科研秘书)。2.1.1.5查询针对入库的项目信息,系统提供快捷查询和复杂查询两种方式,可以根据所需条件进行组合式查询,支持对查询结果进行批量审核、导入导出以及统计分析等操作。2.1.1.6 Excel数据导入 系统支持直接从 Excel 批量导入数据的功能。管理员按照指定的Excel模板整理好项目数据,系统能够一次性导入。2.1.1.7国家自然PDF计划书导入系统支持单个或多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PDF计划书导入,自动解析PDF计划书中的项目基本信息、成员信息和批复预算信息。2.1.1.8 Excel数据导出 针对项目列表查询结果,系统提供导出功能,可选择需导出的信息字段,调整信息字段顺序,实现Excel数据快速导出。★2.1.1.9统计报表 系统可针对项目数据快速生成相关统计报表,可选择统计报表的行标题和列标题,按数量、批准经费、配套经费、外拨经费等参数进行统计,可自动生成柱图、饼图和线图,提供统计报表数据导出功能。(详细清晰功能截图)2.1.2项目变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对项目变更进行控制。项目负责人可提交项目成员、经费预算、委托、延期、中止等项目变更申请,并上传变更证明材料附件,科研管理人员对变更申请审查通过后,变更信息正式备案。2.1.3项目中检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科研管理人员如果需要对项目中期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可在线发布中期检查通知,针对不同类别项目设置不同的中检日期范围,系统根据已设置的日期自动向项目负责人发送中检提醒和预警信息,项目负责人收到中检通知后,可在线上传和提交中期检查材料。2.1.4项目结项科研管理人员可对项目结项情况进行管理,可针对不同类别项目设置不同的可结项日期范围,系统根据已设置的日期自动向项目负责人推送结项提醒,项目负责人上传和提交相关结项材料,经科研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结项备案。2.1.5项目分类设置可建立项目分类结构树,对项目分类及其预算标准模板进行设置和管理;项目分类设置各类项目分类名称、项目来源以及所采用的预算标准模板等信息。2.1.6预算标准设置可依据项目类别建立对应的预算标准模板,设置预算科目、子科目以及科目类型等信息。2.2横向项目横向项目指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合作项目。横向项目管理模块主要围绕项目合同进行管理,提供合同签审、合同备案、合同认定、合同变更、横向项目管理批量录入、抓取以及合作单位资质管理等功能。2.2.1进账合同签审对申请流程中的合同以及认定书进行线上签审管理,提供合同新增、编辑、完善、审核、批量管理、删除、导出和统计功能;项目负责人可在线登记合同以及认定书基本信息,提交合同以及认定书文档;科研管理人员可以在线审阅合同以及认定书文档,填写审批意见,可查看历史审核记录及其审批意见信息。★2.2.2进账合同备案对已签订的合同以及认定书进行登记和备案,提供新增、编辑、审核、批量管理、删除、导入、导出以及统计分析功能;项目负责人在线登记合同以及认定书基本信息、成员信息、预算信息,上传合同以及认定书正式文档附件;经科研管理人员审定后,合同以及认定书备案通过。合同以及认定书备案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仍可继续上传其他相关文档材料。2.2.3进账合同认定对已备案合同,可在线进行合同认定登记,在线打印收入核定表。2.2.4进账合同变更进账合同如果发生变更,项目负责人可在线提交合同变更申请,科研管理人员可以查看和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合同变更申请信息,经审批通过后备案。2.2.5出账合同备案出账合同登记时需填报原项目信息,经科研管理人员审批通过后备案。系统提供合同新增、编辑、审核、打印预览、删除、批量管理、导出和统计功能。2.2.6合作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对合作单位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等进行统一管理;科研管理人员可以对具备资质的合作单位进行登记和备案。2.2.7预算标准设置可根据需要建立横向项目预算标准模板,以支持横向项目预算管理。2.2.8合同模板设置科研管理人员可上传、管理和维护各类出账合同模板,供科研人员使用。2.3校级项目校级项目通常指学校内部资助立项的项目。校级项目管理模块提供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中检、变更、结项、项目分类设置和评审方案设置功能。★2.3.1 项目申报 校级项目申报信息发布,教师在线申报。信息发布包括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接收范围、视频大小、报名开始时间、报名结束时间、评分指标自定义、评审材料及要求自定义(图片、视频、文档、文本等),可自定义评审时隐藏或预览时隐藏哪些内容)。可随时设置关闭作品提交、关闭注册、关闭报名等、禁止非本单位用户报名;管理员可自定义需要统计的申报信息。可以设置项目的子项目。▲2.3.2 项目评审在线评审项目,项目材料推送评审专家,专家在线评审,评审结果汇总以及统计分析等功能;支持自定义多级评审。(此项为演示项,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演示视频,不得使用截图)★2.3.3项目立项校级项目立项信息登记,可衔接前期申报评审,也可直接新增立项登记;校级项目立项模块具体功能与纵向项目类似,见纵向项目立项模块;系统可以直接导出校级项目基本科研业务费Excel报表;支持项目立项材料一键下载,并能够可选择性一键下载。★2.3.4项目变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对项目变更进行控制。项目负责人可提交项目成员、经费预算、委托、延期、中止等项目变更申请,并上传变更证明材料附件,科研管理人员对变更申请审查通过后,变更信息正式备案;支持项目变更材料一键下载。★2.3.5项目中检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科研管理人员如果需要对项目中期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可在线发布中期检查通知,针对不同类别项目设置不同的中检日期范围,系统根据已设置的日期自动向项目负责人发送中检提醒和预警信息,项目负责人收到中检通知后,可在线上传和提交中期检查材料;支持项目中期检查材料一键下载,并能够可选择性一键下载。★2.3.6项目结题科研管理人员可对项目结项情况进行管理,可针对不同类别项目设置不同的可结项日期范围,系统根据已设置的日期自动向项目负责人推送结项提醒,项目负责人上传和提交相关结项材料,经科研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结项备案。支持项目结项材料一键下载,并能够可选择性一键下载。★2.3.7项目分类设置可建立项目分类结构树,对项目分类及其预算标准模板进行设置和管理;项目分类 设置各类项目分类名称、项目来源以及所采用的预算标准模板等信息。3.经费管理经费管理子系统提供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到账、经费执行、经费预警、经费审批和财务同步管理模块,可实现科研系统与财务系统对接。3.1经费到账提供财务来款、来款认领、经费到账以及管理费提取方案管理等功能。3.1.1财务来款登记财务来款信息,可供科研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查询和认领。可与财务系统对接,同步财务来款信息。3.1.2来款认领财务来款可由科研管理人员直接分配到项目入账,也可以采用项目负责人个人认领——科研管理人员审批的方式实现项目入账。系统可实现与财务系统对接,向财务系统推送项目入账信息。3.1.3经费到账经费到账模块主要展示已审核通过后的项目经费到账记录,项目负责人可查看经费到账明细,在线打印经费到款通知单,到财务处办理相应的经费划拨手续。★3.1.4管理费或间接费用提取方案设置科研管理人员可设置各类科研项目管理费或间接费用提取方案,配置管理费或间接费用提取公式。项目入账时,系统会依据来款类型和项目类型,自动套用对应的管理费或间接费用提取方案,计算各级管理费或间接费用提取金额,科研管理人员也可以手动编辑最终管理费或间接费用提取金额,提供满足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详细清晰功能截图)3.2经费执行经费执行模块提供经费外拨、经费结转、执行进度统计、项目工作量分割、项目绩效分割、经费支出统计等功能。3.2.1经费外拨合作单位的外拨经费登记、审核,由项目负责人发起,从所负责项目入账经费中申请外拨经费,科研管理人员审批。3.2.2经费结转针对已结项但经费尚有结余的项目,可进行结转操作。经费结转可由项目负责人发起,科研管理人员审批,也可由科研管理人员统一结转。3.2.3执行进度统计★3.2.3.1系统可与财务系统对接同步获取项目经费报销数据,并从项目类别、学院和预算科目等维度,对科研项目经费到账和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供满足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详细清晰功能截图)。★3.2.3.2可视化接口可对两个系统的单位、项目分类以及项目预算标准等信息进行对照;可查看对接数据,包括财务来款、经费入账、预借票据、经费调账、经费报销等总览数据和明细数据,提供满足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详细清晰功能截图)。3.2.4项目工作量分割可分割项目经费工作量至各项目成员,用于项目成员工作量考核。3.2.5项目绩效分割可分割项目绩效经费至各项目成员,经科研管理人员审批后进行绩效发放。▲3.3经费预警科研管理人员可针对不同类别项目,设置经费预警触发条件、发送方式、发送时间、发送内容等信息。对经费执行进度较慢触发预警条件的项目,系统自动向项目负责人发送预警信息。(提供真实系统环境下的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4财务同步科研系统可与财务系统进行对接,实现科研项目、批复预算、财务来款、经费外拨、项目入账以及财务报销等数据同步。系统自动记录同步时间、批次以及科研和财务同步数据信息,并提供相应的查询功能。3.4.1业务再造3.4.1.1业务对接 与天财财务系统进行集成。科研经费与财务系统的集成主要是为了整合科研处和财务处对科研经费管理的不同环节,将科研处管理的各类项目的立项、预算、到账环节和财务处管理的经费的来款、预算控制和报销环节形成互联互通(包含财务厂家对接费用)3.4.1.2业务再造在科研经费和财务系统整合建设中,通过制定科研处和财务处共同认可并遵循的科研项目经费信息化管理办法,建立科研系统和财务系统之间业务集成和数据对接所需的互信基础(统一代码),通过中介(中转系统)或直接互联(目前难以实现)的方式,建立跨部门的科技财务管理平台,为科研课题组提供网上项目经费预算、来款、报销、结算、结转等服务,建立财务处、科研处、科研团队间的财务协作与结算流程,最终解决课题经费使用不规范、经费报销工作量大等问题。3.4.1.3功能改造实现科研财务对接前的基础业务功能改造。3.4.2数据处理3.4.2.1同步对照现科研系统、财务系统基础业务代码的同步对照;3.4.2.2数据交互实现科研立项、预算、来款信息、认领结果、预借发票执行情况等财务相关功能数据交互;3.4.2.3数据展示实现财务报销数据的科研合同出账(及执行进度)、发票出账、人工出账等科研读取;实现对接推送数据的在线展示。4.成果管理成果管理子系统提供包括各类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成果获奖信息管理功能。所有成果需要做线上的申报、伦理审查,按照学校的管理办法设置审查的条件,生成审查申请审批表。4.1科研成果科研成果模块提供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研究报告、鉴定成果、艺术作品等成果信息管理功能。4.1.1学术论文4.1.1.1提供论文信息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审核、批量管理、导入、导出以及统计分析功能。系统提供三种论文登记方式:论文登记、论文认领和论文自助检索。点击“新增”按钮可直接登记论文信息。论文认领是通过论文网推子系统,获取指定来源的论文信息或者导入论文数据包后,直接向论文作者本人推送论文信息,由作者登录系统后进行认领。论文自助检索是指科研人员登录系统,输入检索信息后,直接从网络检索论文信息。4.1.1.2系统支持用户对期刊进行分级管理,一个刊物级别可对应多个期刊或者期刊源。用户可根据自身需求,建立刊物级别划分标准。划分刊物级别后,论文信息自动与刊物级别匹配,为论文考核奖励提供计分依据,可在考核奖励模块中设置。4.1.1.3系统可设置期刊源及其期刊库信息,期刊源与刊物级别相关联。4.1.2学术著作提供著作信息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审核、导入、导出、上传附件以及统计分析功能。4.1.3研究报告提供研究报告信息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审核、导入、导出、上传附件以及统计分析功能。4.1.4鉴定成果提供鉴定成果信息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审核、导入、导出以及统计分析功能。4.1.5艺术作品提供艺术作品信息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审核、导入、导出以及统计分析功能。4.2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模块提供专利、著作权、药证、新品种、标准、集成电路布图等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功能。4.2.1专利系统提供专利从预申请、申请、公开、授权等全过程信息管理功能。4.2.1.1专利信息管理 系统提供专利信息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审核、导入、导出以及统计分析功能。4.2.1.2专利代理管理 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如果需要专利代理公司协助完成,可在专利预申请时指定专利代理公司,管理员审核通过后,会把专利预申请信息和材料发送至代理公司,专利代理公司可凭账号登录系统,对专利信息进行管理和维护。管理员可管理和维护专利代理公司基本信息和账号信息。4.2.2著作权提供著作权信息新增、删除、编辑、审核、导入、导出、批量管理、统计分析功能。4.2.3标准提供标准信息新增、删除、编辑、审核、导入、导出、批量管理、统计分析功能。4.2.4新品种提供新品种信息新增、删除、编辑、审核、导入、导出、批量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4.2.5展览提供展览信息新增、删除、编辑、审核、导入、导出、批量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4.3成果获奖成果获奖模块提供评奖申报、评审和获奖成果管理等功能。提供获奖成果信息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审核、导入、导出以及统计分析功能。5.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模块提供主办会议、学术讲座、参加会议、合作研究等活动信息管理功能。5.1主办会议5.1.1主办会议指学校承办的会议,系统提供主办会议信息新增、删除、编辑、审核、导入、导出、批量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5.1.2主办会议可分为国际、国内、省内等多个级别进行管理。二级单位可通过系统申请主办学术会议,然后由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同时提供二级单位举办会议情况备案功能。5.2学术讲座学术讲座指对二级单位组织的各类交流论坛和讲座。系统提供学术讲座信息新增、删除、编辑、审核、导入、导出、批量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二级单位录入,科研管理人员审核。5.3参加会议参加会议是指对科研人员外出参加的学术会议(含各类科研讲学)。科研人员登记相应的会议信息,通过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后备案。5.4合作研究合作研究包括人员派遣和人员接收两部分。5.4.1人员派遣模块提供对合作研究中派遣人员和研究课题信息的管理功能,包括派遣人员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审核、导入、导出、批量管理以及统计分析功能,可依据数据导入模板进行批量导入。5.4.2人员接收模块提供对合作研究中课题信息和接收人员信息的管理功能,包括接收人员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审核以及统计分析功能。6.成果网推6.1论文网推★6.1.1提供中英文论文数据服务向学校系统推送其教师发表的中英文论文数据,系统自动将论文数据与学校教师姓名进行匹配,实现学校教师论文成果数据的智能匹配、推送和教师认领,减少论文数据登记和审核工作量。作者/机构中英对照:建立本校教师论文数据检索精确/模糊匹配机制,将论文数据与作者姓名自动进行匹配;▲6.1.2论文推送认领论文数据与教师姓名匹配成功后,系统自动将论文信息直接推送到作者本人,作者登录系统直接认领,重名情况重复认领由管理员审批。(此项为演示项,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演示视频,不得使用截图)▲6.1.3论文数据治理提供治理后的论文数据,点击具体论文,能从论文源、解析数据、识别数据、补录数据四方面全面了解论文信息,点击论文源,可以回溯跳转到论文信息原始页面(比如知网论文就跳转到知网页面)。(此项为演示项,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演示视频,不得使用截图) 6.2 JCR分区表对接系统需实现与中科院JCR期刊分区数据在线平台的网络对接,获取JCR分区表信息,并将期刊大类分区和影响因子信息与论文自动进行关联。7.考核奖励考核奖励可基于系统中已认定的科研数据,实现学校年度科研绩效考核和奖励全过程信息化管理。7.1科研考核提供考核方案设置、计分细则设置、岗位标准设置、分摊方案设置、考核流程管理、考核分值确认以及考核结果统计等功能。7.1.1考核方案设置▲7.1.1.1在考核工作开始前,需选定考核范围以及对应的计分细则、分摊方案和岗位标准,形成具体的考核方案。(提供真实系统环境下的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7.1.1.2系统提供考核方案新增、编辑、查询等功能 系统支持对科研机构或者科研人员两类对象进行考核。考核范围包括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和成果数据,指定考核范围时,需指定相应的计分细则。7.1.1.3考核内容包括教研论文、科研论文、课题、专利、标准、学术专著、教材、教科研成果奖等。★7.1.1.4计分细则设置 设置各类业务数据计分细则,包括基准分值、权重分值、分配方式、计算方式以及显示属性等,作为各类业务数据得分计算的依据。不同类型项目、成果数据可依据其不同属性字段建立相应的计分标准。★7.1.1.5分摊方案设置 设置多成员合作项目、成果的贡献分配方案,系统提供了多张分摊模式,可依据成员排名或者署名顺序进行分摊,可建立阶梯分摊方案,也可平均分摊,也可依据成员贡献率进行分摊。7.1.1.6岗位标准设置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职称标准,制定相应的岗位标准,即各岗位的基准分值。7.1.1.7新增考核批次 建立本次考核批次信息,包括考核批次名称、考核方案、开始日期、结束日期等信息。7.1.1.8导入考核人员 科研管理人员可按照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批量导入考核人员信息,也可以逐项登记考核人员信息。7.1.1.9启动考核 启动考核后,系统自动计算被考核人员分值,并将考核结果推送给被考核人员进行确认。7.1.1.10被考核人员登录系统后,在我的考核里可查看个人考核详情并确认分值结果,决定是否提交申述意见。提交申述意见后,由科研管理人员对申述意见逐条进行处理。考核截止后,若个人未确认考核分值,系统默认提交,无申述意见。7.1.1.11考核过程监控 科研管理人员可以在线跟踪被考核人员分值和确认进度。▲7.1.1.12考核结束 当所有被考核人员完成考核结果确认后,考核结束。科研管理人员可查看、查询和统计所有考核结果。(提供真实系统环境下的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7.1.1.13考核备案导出 科研管理人员可对考核结果进行备案、导出等操作,可查看和导出考核排名表。7.2考核奖励科研管理人员可根据考核结果,制定奖励方案,发放考核奖励。也可以不依据考核结果,独立制定奖励方案,进行奖励发放。7.2.1奖励方案设置7.2.1.1选定奖励范围以及对应的奖励细则、分摊方案和岗位标准,形成具体的奖励方案。系统提供奖励方案新增、编辑、查询等功能。7.2.1.2奖励方案设置具体功能可参考考核方案设置部分。7.2.3奖励流程管理7.2.3.1完成奖励方案设置后,科研管理人员即可以建立奖励批次计划,按照数据模板批量导入被奖励人员清单,启动奖励发放工作。7.2.3.2系统自动按照奖励方案进行奖金计算,生成奖励结果确认单,提交被奖励人员进行确认,被奖励人员若对奖励结果有异议,可在线提交申述意见,由科研管理人员进行处理。所有奖励结果经个人确认后,科研管理人员可对奖励结果数据进行备案,导出奖金发放清单,办理奖金发放业务。8.校内科研数据分析▲8.1科研数据汇编工具实现科研数据跨表/跨模块聚合、查询、筛选和汇编,快速生成各类科研基础数据报表,服务于学校各类科研数据统计分析需求。(此项为演示项,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演示视频,不得使用截图)▲8.2科研数据汇编自定义科研数据汇编表,支持跨表/跨模块(科研单位、人员、项目、经费、成果以及机构等)科研数据汇编、筛选和排序,支持数汇表子集内容多行多列合并展现,支持数汇表保存、导出(Excel或者PDF),支持已有数汇表快捷检索。(此项为演示项,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演示视频,不得使用截图)▲8.3数据分享可创建数汇表分享链接,支持跨系统查看数汇表结果,支持页面嵌入方式展示。可添加到数字化校园等其他系统,作为数据表入口,或者直接分享给个人。(此项为演示项,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演示视频,不得使用截图)9.基础资源基础资源子系统提供科研队伍(含科研人员、专家人才以及组织结构)、基础平台、文档共享以及导入导出日志管理功能。9.1科研队伍提供科研人员、专家人才和组织结构信息管理功能。9.1.1科研人员9.1.1.1实现科研人员基本信息和详细信息(科研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可定期同步人事系统,获取科研人员基本信息。9.1.1.2系统可自动统计科研人员相关项目、经费、成果等数据,生成个人科研详情表。科研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科研人员列表,查看科研人员的科研详情表。9.1.1.3科研人员可以查看自己的科研详情表,可对科研详情表所展示的内容进行筛选,对所展示的字段进行设置,导出相应的Excel表格,支持在线打印。9.1.2专家人才建立专家库,提供专家信息管理功能,包括校内和校外专家。系统提供专家分组和遴选功能,用户可根据需要进行专家分组和遴选操作,以支撑相关评审工作开展。专家可登录系统,对分配的项目或者评奖申报材料进行在线评审和打分。★9.1.3组织结构提供组织结构信息管理功能,包括相关科研单位和管理单位信息管理。可设置相关单位负责人、联系人等信息,可设置其下属/二级单位;系统可通过单位列表,查看和统计单位人员信息,统计单位科研项目、经费、成果等信息。★9.2基础平台基础平台通常指相关实体或者虚拟的研究机构,包括实验室、研究基地、研究中心、智库等研究机构;科研管理人员新增和删除科研机构,可管理和维护研究机构基本信息,可查看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列表,可统计各研究机构科研人员、项目、经费、成果等信息。9.3文档共享系统提供各类科研管理文档共享功能,可设置文档类型,由科研管理人员进行文档发布、管理和维护,向科研人员共享;科研人员可查询、浏览和下载相关科研文档,科研管理人员可查看文档下载次数信息。9.4用印管理用印类型设置、申请、审批、生成用印审批单等。9.5导入导出日志系统自动记录用户的导入导出日志,按照模块名进行归类和统计,显示导入导出数量、类型、日志状态、操作人员、时间等信息,并且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撤销操作;系统提供导入日志详情,便于科研管理人员查看系统数据导入情况。10.科研统计功能▲10.1基于教育部年度科技、社科统计要求,年度统计作为科研管理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研管理部门每年需要对不同的归口部门提交不同的科研数据,完成相应的科研统计上报工作,提供统计辅助工具和服务,实现统计数据装入、检查、校验、报表生成和导出,可生成用户科技/社科统计所需要的人员、项目、成果等数据。其中主要有教育部社科统计年报和其他学校部门之间的合作统计,实现学校科研日常管理数据和教育部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的无缝对接。(提供教育部年度科研统计兼容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10.2科研项目与教学课题需独立管理。同时需支持纵向项目、横向项目、校级项目的独立管理。其中纵向项目、横向项目支持项目信息的新增、审核以及批量导入业务。校级项目支持立项、变更、中检、结项等全流程的管理。项目管理支持列表式集中管理。即在一张列表中可以查看处于各流程中的项目,通过筛选项目所处状态即可快速查看处于变更/中检/结项的全部项目。▲10.3支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数据批量导入:提供解析程序或者工具,导入我校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现PDF立项书解析导入,可解析PDF立项书中项目、预算、成员等相关信息并自动存储入库。(此项为演示项,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演示视频,不得使用截图)10.4导入我校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数据批量导入功能,项目、预算、成员等相关信息并自动存储入库。11.数字化校园集成要求11.1科研财务集成★11.1.1新建的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必须与我校财务系统(天财)集成对接,实现科研财务数据共享,使得科研平台读取财务来款信息、支出信息,推送预算、到账信息给财务系统。▲11.1.2项目实现不同年度管理费提取方法管理,并能按照按照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额度梯度设置管理费提取比例。(此项为演示项,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演示视频,不得使用截图)▲11.1.3在获取财务支出后,对项目结算调账处理,并进行结转。(此项为演示项,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演示视频,不得使用截图)★11.2统一身份认证接入要求统一身份认证服务通过统一管理用户的认证过程和认证信息,使登录后的用户在应用之间可以不需二次登录,为用户带来 “单点登录,多点漫游”的便利。校园用户提供与校园其他系统数据/功能对接的唯一标识,因此在系统登录与用户身份需与校园统一身份认证服务进行对接。 ★11.3共享数据中心数据对接要求按学校相关的数据标准,以只读视图的方式授权和开放系统数据,这些数据将会被同步至共享数据中心,供其他业务系统使用。★11.4人事系统对接要求实现人员基本信息同步、对接。实现科研业务数据到人事系统的同步、对接。★11.5档案系统对接要求按学校相关的数据标准,以只读视图的方式授权和开放系统数据,和档案里系统数据对接同步。11.6与现有科研管理系统集成要求与学校现有科研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完成历史数据标准化(清洗、映射和转换)工作,将标准化后的数据导入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业务主题数据库,确保科研数据服务的平稳过渡。11.7邮件对接对接邮件系统,通过邮件发送相关业务消息。★11.8企业微信对接 与学校企业微信对接,实现消息推送,待办、查询、审核等功能。邮件平台对接,实现信息推送、提醒。12.系统技术要求系统日处理业务能力不低于1000笔;支持至少100个二级院部、单位的常量设立;用户提交服务请求后,处理结果在用户端界面响应时间要求少于3秒;同时在线数达到≥1500人;系统需支持IE10以上版本,谷歌,360,火狐浏览器;系统支持不少于300个的并发访问。12.1系统架构要求系统需采用主流成熟的开发技术,采用B/S架构、J2EE技术开发,支持SOA体系架构,遵循WebService和XML技术标准和规范,支持Oracle、Sql Server、Mysql等常用关系型数据库,支持Windows、Unix、Linux等平台的较新版本。12.1.1系统需遵循国家信息安全、行业标准和国际主流技术标准,开放性好,便于系统的升级维护以及与各种信息系统进行集成;系统的设计和开发,需遵从学校统一的信息标准,标准中未定义的,按照标准制定办法参照国家标准、各种部颁标准补充定义;数据交换与应用功能应利用面向服务的思想进行构建,以XML为信息交换语言,基于统一的信息交换接口标准和数据交换协议进行数据封装,利用消息传递机制实现信息的沟通,实现基础数据、业务数据的数据交换以及控制指令的传递,从而实现系统平台、他数字化校园应用系统间的系统集成和业务协同.12.1.2系统应根据学校管理需要提供如管理、查询、关键业务等功能的WebService接口。信息系统间的数据交换支持标准XML格式数据,支持同步或异步两种交互方式,支持各种类型数据的交互。12.2系统性能要求12.2.1可靠性系统需提供7*24的不间断服务,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0000小时,系统可靠性>=99.99%。12.2.2稳定性系统需合理地利用资源,保证前后台数据操作的效率,以及在数据响应和界面承载方面都要达到不会出现界面混乱、数据报错、触发按钮功能缺失、操作频繁或者快速容易崩溃的问题。12.2.3兼容性系统保证客户端浏览器的正常使用,应支持Chrome、Firefox的较新版本、Edge、Internet Explorer 11/10/9 及以上版本。其中,较新版本原则上指近两年内发布的稳定版本。12.2.4灵活性PC端前端自适应方面具有能够适配主流笔记本、台式电脑的能力,手机端前端能够适应主流手机屏幕尺寸。12.2.5并发性系统需稳定支持1500人以上同时在线,300人并发访问。关键业务在 200用户并发下能够快速响应;附件和图片在传输的时候,系统需提供稳定快速的传输效率,以及支持多附件多图片并发上传和下载的能力。12.2.6响应时间一般数据查询响应时间不超过1秒钟,一般固定表格制表不超过5秒钟,复杂统计汇集表格不超过2分钟。后台数据批处理时间应在2小时内完成。12.2.7可扩展性系统应具有良好的扩展性与二次开发能力。系统采用“平台框架+功能模块+个性化配置”的设计思想,采用模块化、组件式开发模式,提供便于进行二次开发的各种接口,无需对系统的底层基础进行修改,就能够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单个功能模块的修改、添加和升级。学校的系统管理员使用系统提供的工具即可以对功能进行更新和扩展。12.2.8先进实用性系统规划和设计理念需对照现有技术先进、成熟的产品,提高用户体验,以减少系统开发的周期和成本;功能定位充分考虑平台服务对象的需求。12.3功能技术要求12.3.1用户及权限管理支持自定义用户角色和权限,并提供严谨安全的权限控制机制。在系统中可灵活定义用户角色,为角色分配权限,权限粒度可精确到具体记录和具体字段。12.3.2元数据管理包含元数据定义模块,可灵活定义系统数据结构和代码标准,包括定义新的数据表,增减字段,定义数据表之间的关联关系,定义数据有效性的校验规则等。12.3.3操作界面管理支持可视化的操作界面配置,通过系统可灵活创建新菜单模块,定义新的操作界面;支持web页面模板和移动页面模板的配置。12.3.4流程定义与监控可视化的流程编辑器,支持流程定义(流程节点设置、权限约束、操作界面、到达事件、完成事件等)、流程监控等功能。12.3.5报表定义与生成可视化的报表制作编辑器,可以灵活设计各类需要的报表,支持报表的查询、下载和打印。12.3.6消息中心管理支持自定义消息通知规则,并支持通过邮件、短信、站内信等多种通知方式。12.3.7附件管理支持灵活设置每个附件字段的存储方式、存储路径、文件格式要求、文件大小限制等。附件存储方式支持数据库表存储、服务器文件目录存储和FastDFS服务器存储。支持图片、PDF等格式的附件在线直接预览。12.4.安全技术要求12.4.1总体要求厂商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履行相关义务和要求。配合学校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持续提供安全维护服务,不得擅自终止提供的安全维护。12.4.1.1技术安全系统必须保证为正常上线系统,须更新为最新。禁止采用失去技术升级的系统(如:windows 2003等);禁止采用含有已知漏洞的组件、应用程序、框架(如:Struts 2.5 - Struts 2.5.10)、应用程序服务器、web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以上系统必须执行安全配置,禁止默认安装。所有的软件应该保持及时更新;保证系统服务正常与上线系统一致,无各种调试、报错信息(如:断点,printf等调试信息)及注释信息,系统需删除系统默认安装的各种例程、文档及管理程序;系统中禁止暴露配置信息(如数据库连接信息),源码备份文件,.git,.svn仓库等。12.4.1.2严格限制各服务器的访问策略按需开放相应的服务端口,设置防火墙,对访问源地址进行限制。禁止非前端服务器访问数据库。12.4.1.3开发要求对用户输入进行严格有效过滤防止sql注入,xss跨站脚本,命令执行,crsf跨站请求伪造等,建议采用白名单过滤策略。控制上传点,对于上传文件类型进行严格控制(禁止用js进行控制),同时上传目录不能有执行权限,原则上不允许有未经登录验证的上传点设置有效的身份认证、会话管理及访问控制机制,防止越权、平行权限及提权等(禁止利用js进行控制及验证)。12.4.1.4身份鉴别与统一权限管理系统进行集成,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单点登录和统一授权。12.4.1.5访问控制使用基于角色的权限控制方式对系统资源的访问进行授权,支持根据业务角色不同赋予权限,支持到功能模块、文件、报表的细颗粒度权限控制;严格限制默认账户的访问权限;权限分离应采用最小授权原则,授予用户完成承担任务所需的最小权限;系统支持对特权用户的权限分离,如将管理与审计赋予不同用户;具备对重要信息资源设置敏感标记的功能,并制定统一安全策略严格控制用户对有敏感标记的重要信息资源的操作访问。12.4.1.6安全审计对用户的登录、重要用户行为、系统资源的异常使用和重要系统功能的执行等进行审计;审计的日志应包括日期和时间、类型、主体标识、客体标识、客体敏感标记、事件的结果等。12.4.1.7剩余信息保护平台相关的文件、目录和数据库记录等所使用的存储空间与其他系统所使用存储空间进行隔离区分,在分配给其他系统使用前将存储的信息进行完全清除。12.4.1.8通信完整性平台与其他应用系统之间的数据通信应使用事务传输机制,在数据传输异常中断时,进行事务的回滚和重传,保证数据完整性。12.4.1.9通信保密性用户访问平台的数据通信应支持使用加密技术,在会话初始化时进行认证,并在通信过程中对整个会话过程进行加密。12.4.1.10抗抵赖在协调控制相关功能实现中充分考虑数据的抗抵赖,提供业务发起和业务接收时保留证据的功能。12.4.1.11软件容错在人工输入或通过接口进行输入时提供对输入数据的有效性检验;在功能实现上应支持回退的功能。12.5系统配置要求系统必须保证为正常上线系统,须更新为最新。禁止采用失去技术升级的系统(如:windows 2003等);禁止采用含有已知漏洞的组件、应用程序、框架(如:Struts 2.5 - Struts 2.5.10)、应用程序服务器、web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和平台定义,以上系统必须执行安全配置,禁止默认安装。所有的软件应该保持及时更新;保证系统服务正常与上线系统一致,无各种调试、报错信息(如:断点,printf等调试信息)及注释信息,系统需删除系统默认安装的各种例程、文档及管理程序;系统中禁止暴露配置信息(如数据库连接信息),源码备份文件,.git,.svn仓库等。12.6服务要求从本机关闭不需要的端口(如:关闭windows netbios等服务),设置本机防火墙如iptable对于访问的源地址进行限制,同时相关服务设置类似host.allow,host.deny等策略;须按照标准端口配置服务,严禁自行设置非标服务端口。12.7数据库配置要求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如在同一台服务器,须采用本机回路进行访问,如前端及数据库分为不同服务器,须设置本机防火墙访问规则,禁止非前端服务器访问数据库网络端口;使用最低权限的数据库用户作为web应用所需,禁止具有不必要的额外权限。12.8开发要求对用户输入进行严格有效过滤防止sql注入,xss跨站脚本,命令执行,crsf跨站请求伪造等,建议采用白名单过滤策略;禁止在HTTP请求中以明文或可逆编码(如base64、url编码等)的形式传递SQL语句到后端程序代入执行,禁止由Web前端直接生成和传递SQL语句到数据库进行执行,数据库查询必须采用预编译和参数结构化查询。如果程序确实需要将SQL语句作为内容(非可执行代码的形式,如学生毕业设计、代码样例等)到后台,请在项目上线交付前书面说明相应的功能代码及位置;控制上传点,对于上传文件类型进行严格控制(禁止用js进行控制),同时上传目录不能有执行权限,原则上不允许有未经登录验证的上传点;设置有效的身份认证、会话管理及访问控制机制,防止越权、平行权限及提权等(禁止利用js进行控制及验证)。12.9密码复杂度要求系统必须有密码复杂度检查模块,设置有效的验证码或者滑动等手段防止暴力破解,密码长度须大于8位,含字母(大小写)、数字及符号组合,重要系统须采用二次认证。禁止在数据库中明文存放用户密码,需进行带salt的哈希之后入库。对于多次错误登录进行封堵。如果长期不登陆默认账号应停用处理。12.10数据保护要求对于身份信息、单位职务、财务信息、健康信息、通讯信息等敏感信息禁止在数据库中明文存放。13.服务要求13.1技术架构系统需采用主流成熟的开发技术,采用B/S架构、J2EE技术开发,遵循WebService和XML技术标准和规范,支持Oracle、Sql Server、Mysql等常用关系型数据库,支持Windows、Unix、Linux等平台的较新版本。13.2.集成与融合能依据学校情况进行免费定制开发与数据集成,与智慧校园进行统一身份认证整合(支持CAS认证、oAuth2.0认证),且与智慧校园进行数据集成。13.3项目团队配置须提供针对本项目配置的项目团队,要求项目团队人员项目实施经验丰富,具备类似项目(科研项目)的实施经验。13.4项目管控供应商能对整个项目过程进行管控,通过对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文档管理、变更管理等控制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13.5保密要求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数据和信息予以保密。供应商必须遵守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建设单位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标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4.供应商需在服务需求响应表对技术要求的所有内容进行点对点应答,应在引用本采购文件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响应、说明或解释。漏填技术条款视为负偏离。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001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全部采购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2履约地点:鲁迅美术学院沈阳校区和大连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验收合格后,付款合同金额的100%。★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供应商需确保系统上线稳定运行,并将研究开发所产生的成果和文档资料移交学校,成果和文档资料必须符合软件工程的相关要求。要交付的成果和文档资料需要包括以下部分:提供正式版软件运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源程序代码、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报告、用户操作手册、安装部署维护手册、系统试运行报告、实施总结报告、项目管理文档、功能变更说明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会议记录等。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5质量保证期:5年。 ★6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 5 )年★7热线支持:出现问题要求12小时电话支持,两天内到现场维修解决。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8维修技术人员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具备专业的系统维修维护能力,能够按照需求解决问题、进行系统的维修维护。日常维修维护除每年服务费外不另外收费。 9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1)对专业技术人员需进行系统现场专业培训及指导,对其他使用人员分批次进行统一现场培训。(2)培训应采用集中培训、专项指导等方式,为用户免费培训使用与维护系统的有关技术人员,包括系统管理员、操作员及学校要求的其他人员,培训次数不少于5次,培训效果达到学校相关人员能掌握系统的使用、维护、管理、故障处理等目的。(3)供应商派出的培训教员应具有丰富的同类课程的教学经验和应用经验,要求所有的培训必须使用中文授课,在指定地点进行。培训费包含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10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同版本免费升级,如果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有升级版本,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质保期内免费升级。11售后服务:(1)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本地服务能力。(2)供应商应承诺系统验收合格后提供5年(含)的免费售后质保技术服务,并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各阶段的技术支持服务承诺、二次开发服务承诺、免费系统集成服务承诺、免费数据迁移服务承诺等。(3)售后服务期内要求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响应服务。在出现系统故障的2小时内给予问题的解答,如需现场解决,在故障发生2天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对于发现的软件自身功能问题,须免费提供永久支持,及时给予圆满解决;在远程维护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要派遣技术人员上门解决。★12其它:质保期满后每年售后服务费用不超成交金额的6%。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6关于“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的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提供的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不一致,本公司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第3章服务需求详见格式13服务需求响应表和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1、技术要求无2、服务要求无3、合同草案条款无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第五章评审办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4、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比较及评价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7.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7.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2)联合体投标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7.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7.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7.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7.3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6%(6-8%)的价格加分,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2组织机构代码证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3税务登记证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7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8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11其它资格条件:无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无供应商须知22.3.1所述的不良记录1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响应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2报价一览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3服务价格明细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4服务需求响应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5商务条款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6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7关于“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的承诺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8响应报价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结论注:《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3评分细则(一)基本评分标准包号001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投标价格计算公式为:(Cmin/C)*10。其中,Cmin为所有有效供应商中的最低响应价格,C为供应商的响应价格。(得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二位)10技术部分技术要求1.服务需求响应表中带“▲”号标记的参数共13项,需要在响应文件中响应的同时提供现场演示,每有一个带“▲”号标记的条款负偏离(不满足)扣3分,本项最多扣39分。评审依据: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评审依据,确保产品参数的真实性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如提供的证明资料中未明确标明或不满足则视为负偏离。2.服务需求响应表中未标注符号的条款共120小项,每有一个条款负偏离(不满足)扣0.1分,本项最多扣12分,扣完为止。评审依据:以服务需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为准。51技术部分技术服务保障方案根据供应商项目总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的技术架构方案、集成与融合方案、数据整合方案、系统测试方案、系统安全方案等及系统各项功能描述、建议硬件规格(如服务器配置)等; 1.提供符合采购需求全面详实的有效方案,无缺项得7分; 2.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4分; 3. 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方案中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7技术部分调试、验收及培训方案供应商提供项目调试、验收及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完整、详细、可行的安装、调试、验收、免费培训指导方案等方面。1.提供符合采购需求全面详实的有效方案无缺项得7分; 2.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4分; 3. 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方案中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7技术部分售后服务保证措施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措施内容包括售后服务内容、故障解决、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服务电话等方面。1.提供符合采购需求全面详实的有效方案无缺项得7分; 2.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4分; 3. 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方案中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7商务部分类似项目业绩供应商具有2022年至今完成类似科研管理信息平台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加0.5分,最多10分。(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未提供或关键页不全、不清晰的,不得分)。10商务部分资质1应商取得与本项目相关的以下软件著作权,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需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1、科研管理系统类;2、科研财务一体化系统类;3、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类;4、科研安监督管理类;5、项目申报与评审类; 5商务部分资质2供应商所投的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经由合格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服务认证机构出具的系统安全测评报告,通过安全保护等级三级及以上测评的得3分,通过安全保护等级二级及以上测评的得2分。需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注: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软件产品合法有效的信息安全测评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合 计-100(2)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3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报价之和/报价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3 %。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3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报价之和/报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3 %。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 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6%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加分=(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报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6%。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7“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2“采购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1.13“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响应文件。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所响应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所响应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完成方式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6.服务质量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8.检验和验收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9.违约责任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9.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0.不可抗力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争端的解决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1采购文件;17.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5成交通知书;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成交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采购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五、付款方式及条件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2.服务地点:七、验收要求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科研管理信息平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