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苯丙酮尿症患者特殊食品招标公告(深圳市妇幼保健院2024)



[单一来源]苯丙酮尿症(PKU)患者特殊食品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项目概况
      苯丙酮尿症(PKU)患者特殊食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 年7月29日9:00(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应答文件(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4001473
    2.项目名称:苯丙酮尿症(PKU)患者特殊食品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预算金额(单位:元):¥1,600,000.00
    5.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苯丙酮尿症(PKU)患者特殊食品项目
1

详见谈判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应答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本项目部分产品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
8.应答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详见谈判文件相应章节);
9.必须是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深圳广药联康医药有限公司。
注:(1)“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谈判应答(上传应答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三、获取谈判文件”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4 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9日(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4年7月24日00:00至2024年7月29日9:0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本项目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后点击【消息提醒】→【邀请提醒】→【点击相应标段】→【确认参加】”;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后,通过【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中撤销投标文件功能撤回已上传投标文件;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前台(咨询电话:0755-83948165、0755-83938966、4008301330)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四、应答文件提交
    1.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 2024 年7月29日9: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响应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 年7月29日9:0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当日9:00-10:0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应答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应答(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应答(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3.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7月26日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 年7月28日00:00 (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供应商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提出谈判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谈判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 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谈判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谈判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 )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 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 。质疑咨询电话:0755-82997987。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 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 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4.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有权对谈判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公告及本项目谈判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实施期间浏览深 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谈判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6.本项目不需要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
7.备注: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代表应在本项目开标当日9:00-9:30(谈判截止时间为上午时适用)到谈判签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现场签到,填写谈判供应商签到表。
(2)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以及笔记本电脑和 CA 证书(即政府采购网登录秘钥),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定签到地点按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填写签到表。
(3)谈判供应商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提交的证明文件有缺漏或未按时到达谈判地点的,不得参与现场谈判。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04号  
联系方式:曾工 0755-83206439
    2.社会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
联系方式:0755-82997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755-82997987
技术支持:0755-36568999,转1转1
八、附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通用附件:
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    
2、。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

[SZDL2024001473-A]苯丙酮尿症(PKU)患者特殊食品项目.docx

[SZDL2024001473-A]苯丙酮尿症(PKU)患者特殊食品项目.szczf

SZDL2024001473-A苯丙酮尿症(PKU)患者特殊食品项目采购公告.pdf

[SZDL2024001473-A]苯丙酮尿症(PKU)患者特殊食品项目.pdf

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

苯丙酮尿症(PKU)患者特殊食品项目谈判文件信息项目编号:SZDL2024001473项目名称:苯丙酮尿症(PKU)患者特殊食品项目包 号:A项目类型:货物类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货币类型:人民币评审方法:最低价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供应商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且无法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及时补充的(详见谈判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不得将一个包内容拆开进行应答;2不得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相互串通进行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谈判;3对同一项目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应答方案(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分项报价或谈判应答总价不得高于相应的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5所提供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根据《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作出评判);6未按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应答书》;未按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谈判应答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或不符合承诺的;未按谈判文件对应答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应答文件;7采购标的/所投产品/货物清单有缺漏项或响应不全或报价有缺漏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谈判应答附有采购人或谈判小组不能接受的条件;10应答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11应答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12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审信息评审方法:最低价法最低价法,是指应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政府采购谈判文件(货物类)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谈判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应答)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应答)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应答)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应答)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应答)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应答)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应答)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应答)供应商的投标(应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应答)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目录关键信息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谈判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谈判须知第一章谈判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应答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6.本项目部分产品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8.应答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详见谈判文件相应章节);9.必须是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深圳广药联康医药有限公司。注:(1)“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谈判应答(上传应答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关于本项目的谈判公告公示信息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备注:(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代表应在本项目开标当日9:00-9:30(谈判截止时间为上午时适用)到谈判签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现场签到,填写谈判供应商签到表。(2)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以及笔记本电脑和CA证书(即政府采购网登录秘钥),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签到地点按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填写签到表。(3)谈判供应商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提交的证明文件有缺漏或未按时到达谈判地点的,不得参与现场谈判。第二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一、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 体 补 充 内 容3.1采购人深圳市妇幼保健院3.2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10/11应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不晚于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三日前,供应商有义务在谈判公告发布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18谈判应答有效期120个日历日(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20供应商的替代方案不接受25应答文件的大小不超过100MB32评审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38履约担保 不需要备注:本表是谈判须知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谈判须知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其他关键信息(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1.评审信息评审方法最低价法成交供应商数量1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1(二)其他事项1、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为代理服务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须向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若因成交供应商交纳代理服务费所产生的时间影响到合同签订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下列标准收取。本项目类型为货物采购:(一)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并下浮10%计算。(二)成交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成交金额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万元以下1.5%1.5%1.0%100万元(含)-500万元1.1%0.8%0.7%500万元(含)-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含)-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含)-1亿元0.25%0.1%0.2%1亿元(含)-5亿元0.05%0.05%0.05%5亿元(含)-10亿元0.035%0.035%0.035%10亿元(含)-50亿元0.008%0.008%0.008%50亿元(含)-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元(含)以上0.004%0.004%0.004%2、其他说明本项目允许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加、解密,投标(应答)供应商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投标(应答)文件时,可以通过微信扫码功能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制作、加密、解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供应商加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与开标解密必须使用同一种方式,否则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即:使用电子执照加密的,后续开标只能使用电子执照解密)。重要提示:(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功能时,请确保已经在手机微信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已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APP,并且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中完成相应的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备份密钥等操作(具体详见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电子投标地区必须选择“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请根据手机小程序/app提示进行设置,或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355313,15921122750)。(2)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于谈判应答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属于创新应用场景,如不熟悉操作可能导致错过谈判应答截止时间,系统已提供加密、测试解密和撤回重新上传的功能,各供应商须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制作和加密上传谈判应答文件。(3)已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完成谈判应答活动。未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或无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谈判应答文件制作和加解密的用户,必须使用电子密钥进行谈判应答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4008301330(CA办理指引详见链接https://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597167584)。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基本信息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备注1PLAN-2024-440300000-118019-10473苯丙酮尿症(PKU)患者特殊食品项目¥1,600,000.00部分接受进口二、采购项目清单序号品名单价限价(元)预估数量(盒/袋/罐)总价(元)备注1特殊医学用途婴儿苯丙酮尿症配方粉14220028400接受进口2特殊医学用途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23243501009200接受进口3特殊医学用途苯丙酮尿症配方粉290900261000接受进口4低蛋白质淀粉糊251002500拒绝进口5蛋白型固体饮料29710029700拒绝进口6低蛋白大米991600158400拒绝进口7低蛋白再制米4529113095拒绝进口8低蛋白饺子粉8820017600拒绝进口9低蛋白馒头粉8820017600拒绝进口10低蛋白米饭15416762505拒绝进口合计1600000备注:1.参考标准食品国家安全标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0-12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1-10岁及10岁以上)2.核心产品:特殊医学用途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三、项目技术要求(一)低苯丙氨酸全营养粉序号产品名称苯丙氨酸(mg/g)蛋白质等同物(g/100g)其他质量要求参考用量(具体结算以实际产生量为准)(罐/袋)单价限价(元)1特殊医学用途婴儿苯丙酮尿症配方粉0131、适用于0-12月龄苯丙酮尿症婴儿2、每100g粉末添加81.9mg的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和81.9mg的花生四烯酸(AA)3、添加有108mg肌醇、95.4mg胆碱和27mg牛磺酸。4、投标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200罐 (400克/罐)142(二)低/无苯丙氨酸蛋白粉序号产品名称苯丙氨酸(mg/g)蛋白质等同物(g/100g)其他质量要求参考用量(具体结算以实际产生量为准)(罐/袋)单价限价(元)2特殊医学用途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029.71、适用于1-10岁苯丙酮尿症幼儿及儿童;2、每100g粉末中添加2.3g的亚油酸和0.6g的α-亚麻酸,比例约为4:1;3、每100g粉末添加2.39mg的酪氨酸和883mg的钙;4、投标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4350罐(400克/罐)2323特殊医学用途苯丙酮尿症配方粉039.11、适用于10岁以上苯丙酮尿症人群;2、每100g粉末中添加2.06g的亚油酸和0.54g的α-亚麻酸,比例约为4:1;3、每100g粉末中添加有3.7mg的酪氨酸和1138mg的钙;4、投标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900罐(400克/罐)2904蛋白型固体饮料0>751、适用于1岁以上苯丙酮尿症人群;2、含有8种维生素;3、复合蛋白粉混合比例:蛋白质含量大于75%;4、每100g粉末含有360mg钙、9.5mg铁和6mg锌;5、投标时提供蛋白质及苯丙氨酸的第三方检测报告。100 罐(300克/罐)297(三)、低/无苯丙氨酸淀粉类食物(米、面类)序号产品名称苯丙氨酸(mg/g)蛋白质(g/100g)其他质量要求参考用量(具体结算以实际产生量为准)(罐/袋)单价限价(元)5低蛋白再制米001、适用于1岁以上苯丙酮尿症人群;2、原料为大米淀粉(≥75%)、玉米淀粉、小麦淀粉;3、每100g粉末含有88g碳水化合物;4、投标时提供蛋白质及苯丙氨酸的第三方检测报告。291 袋(1kg/袋)456低蛋白大米001、适用于1岁以上苯丙酮尿症人群;2、原料为大米;3、每100g粉末含有1.3g脂肪和81.5g碳水化合物。4、投标时提供蛋白质及苯丙氨酸的第三方检测报告1600袋(1kg/袋)997低蛋白馒头粉001、适用于1岁以上苯丙酮尿症人群;2、含有小麦淀粉、预糊化淀粉、低聚果糖、燕麦纤维、南瓜粉、葡糖淀粉酶;3、每100g粉末含有7mg钠、43mg磷和26mg钾;4、投标时提供蛋白质及苯丙氨酸的第三方检测报告。200袋(1kg/袋)888低蛋白饺子粉011、适用于1岁以上苯丙酮尿症人群;2、含有小麦淀粉、预糊化淀粉、全麦粉、低聚果糖、燕麦纤维、南瓜粉、黄原胶、海藻酸钠、葡糖淀粉酶;3、每100g粉末含有70mg钠、51mg磷和45mg钾;4、投标时提供蛋白质及苯丙氨酸的第三方检测报告。200 袋(1kg/袋)889低蛋白米饭001、适用于1岁以上苯丙酮尿症人群;2、每100g大米含有39.5g碳水化合物和22mg磷;3、投标时提供蛋白质及苯丙氨酸的第三方检测报告。4167盒(180g/盒)1510低蛋白质淀粉糊001、低蛋白产品,适用于6月龄以上的婴儿及幼儿食用;2、每100g粉末含有94.8g碳水化合物;3、原料为淀粉;4、投标时提供蛋白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100 袋(250克/袋)25四、商务要求序号目录商务需求(一)免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交货时食品有效期在10个月以上(食品有效期不足10个月除外)。2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1、在有效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1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2、投标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合格,如果发货后出现该批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出现不良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内部通报或公开报道、技术部门的质检通报等),需全数无条件召回产品,并承担采购方经济损失及使用患者的健康问题,并追究法律责任。3其他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二)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1产品更换采购单位验收后,患者因产品本身原因拒收的产品投标人需给予换货。(三)其他商务要求1关于交货供货期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期满后,采购方可依据考核情况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续签合同,但整个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期内所有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 合同期内按需订购货物,在深圳市设有储存仓库,投标人接到订货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把货物放置在采购人指定地点。2关于验收产品按国家规定的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及要求进行验收,经双方确认无任何问题,则验收合格。3付款方式按照实际需求,投标人于每月月底根据当月货物供应清单提供发票给采购单位,以转账形式进行月结。4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投标价,三轮报价(每轮报价需包括产品、包装、运输、装卸、仓储、宣传、培训、配套服务费用以及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谈判完成后不可变更价格,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税价、运输等所有费用。5产品包装产品包装按生产厂家规定包装,包装物必须结实,外观完整无缺,包装物不回收;产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标识的规范要求。6其它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产品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等完整的技术资料。五、其他重要条款1.本项目应答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采购范围和谈判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测算应答报价;一经成交,应答报价即作为成交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应答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正常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在应答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风险。4.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列明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对上述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5.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6.“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谈判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第四章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特别提醒:应答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应答文件附件不公开。供应商在编辑应答文件时,在应答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应答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应答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正文(公开部分)”部分,应答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不公开部分)”部分,如下图所示。文件(F)编辑(T)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X)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丁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年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政府采购投标及履▲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约承诺函投标人情况介绍内容格式自定附件(不公开部分)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浏览招标文件丁年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内容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附件(不公开部分)生成投标文件页码:of1280%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招标代理机构公布应答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应答无效处理。应答文件组成:1.应答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应答书二、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三、供应商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四、项目详细报价2.应答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二、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三、技术条款偏离表四、商务条款偏离表五、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应答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一、应答书致: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谈判公告,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谈判文件后,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电子谈判应答文件一份。2.谈判价格具体见“项目详细报价”,具体以谈判最终报价为准。3.如果我单位获得成交资格,我单位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在“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谈判应答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有可能获得成交资格,我单位将受此约束,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应答文件(含谈判过程中的其他承诺)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应答文件的约束。7.如我单位提交样品,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视同放弃取回,同意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对我单位提交的样品进行清理。供应商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二、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3.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4.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我单位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谈判,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应答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7.我单位如果获得成交资格,将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谈判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谈判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成交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谈判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成交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应答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应答文件中全部应答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应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9.我单位承诺成交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1.我单位保证,若所响应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响应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若所响应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要求。12.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13.我单位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其他应答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14.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应答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供应商: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须按本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1、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300号文)(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供应商,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服务(标的)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服务需求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个服务需求(标的)由同一企业承接,“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个服务需求(标的);第四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可在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章节查看);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承接企业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5、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外,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应答无效处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填写指引”的要求进行填写,否则可能被判定无效。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承接/承建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判断。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货物采购项目的除外。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类)本投标(应答)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应答)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投标(应答)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3、监狱企业声明函【货物类,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投标(应答)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应答)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投标(应答)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四、项目详细报价(一)分项报价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原产地预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单价限价(元)1特殊医学用途婴儿苯丙酮尿症配方粉200罐1422特殊医学用途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4350罐2323特殊医学用途苯丙酮尿症配方粉900罐2904蛋白型固体饮料100罐2975低蛋白再制米291袋456低蛋白大米1600袋997低蛋白馒头粉200袋888低蛋白饺子粉200袋889低蛋白米饭4167盒1510低蛋白质淀粉糊100袋25投标应答价:元注:1.未填写的,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2.“原产地”是指货物的实际生产加工地,非品牌所在地。3.所投货物均应填写制造商名称。“制造商”是指产品品牌厂商;产品代工制造的,应填写接受委托生产制造的制造商。4.谈判应答总价为包干价,即应包含货物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税费、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5.所有价格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谈判总报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谈判总报价和分项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预算金额,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以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应答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特此证明。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供应商(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本证明书要求供应商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作为附件方为有效;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3.本项目谈判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无需提供《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4.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二、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谈判应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谈判应答文件内容,以及本项目谈判组织实施过程中对谈判应答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1、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2、请提供开标日前由投标人为代理人缴交的载有社保部门公章(或业务章)的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做投标无效处理。若为法定代表人自行投标则无需提供。3、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产品名称具体技术要求谈判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特殊医学用途婴儿苯丙酮尿症配方粉1、适用于0-12月龄苯丙酮尿症婴儿2、每100g粉末添加81.9mg的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和81.9mg的花生四烯酸(AA)3、添加有108mg肌醇、95.4mg胆碱和27mg牛磺酸。4、投标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2特殊医学用途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1、适用于1-10岁苯丙酮尿症幼儿及儿童;2、每100g粉末中添加2.3g的亚油酸和0.6g的α-亚麻酸,比例约为4:1;3、每100g粉末添加2.39mg的酪氨酸和883mg的钙;4、投标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3特殊医学用途苯丙酮尿症配方粉1、适用于10岁以上苯丙酮尿症人群;2、每100g粉末中添加2.06g的亚油酸和0.54g的α-亚麻酸,比例约为4:1;3、每100g粉末中添加有3.7mg的酪氨酸和1138mg的钙;4、投标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4蛋白型固体饮料1、适用于1岁以上苯丙酮尿症人群;2、含有8种维生素;3、复合蛋白粉混合比例:蛋白质含量大于75%;4、每100g粉末含有360mg钙、9.5mg铁和6mg锌;5、投标时提供蛋白质及苯丙氨酸的第三方检测报告。5低蛋白再制米1、适用于1岁以上苯丙酮尿症人群;2、原料为大米淀粉(≥75%)、玉米淀粉、小麦淀粉;3、每100g粉末含有88g碳水化合物;4、投标时提供蛋白质及苯丙氨酸的第三方检测报告。6低蛋白大米1、适用于1岁以上苯丙酮尿症人群;2、原料为大米;3、每100g粉末含有1.3g脂肪和81.5g碳水化合物。4、投标时提供蛋白质及苯丙氨酸的第三方检测报告7低蛋白馒头粉1、适用于1岁以上苯丙酮尿症人群;2、含有小麦淀粉、预糊化淀粉、低聚果糖、燕麦纤维、南瓜粉、葡糖淀粉酶;3、每100g粉末含有7mg钠、43mg磷和26mg钾;4、投标时提供蛋白质及苯丙氨酸的第三方检测报告。8低蛋白饺子粉1、适用于1岁以上苯丙酮尿症人群;2、含有小麦淀粉、预糊化淀粉、全麦粉、低聚果糖、燕麦纤维、南瓜粉、黄原胶、海藻酸钠、葡糖淀粉酶;3、每100g粉末含有70mg钠、51mg磷和45mg钾;4、投标时提供蛋白质及苯丙氨酸的第三方检测报告。9低蛋白米饭1、适用于1岁以上苯丙酮尿症人群;2、每100g大米含有39.5g碳水化合物和22mg磷;3、投标时提供蛋白质及苯丙氨酸的第三方检测报告。10低蛋白质淀粉糊1、低蛋白产品,适用于6月龄以上的婴儿及幼儿食用;2、每100g粉末含有94.8g碳水化合物;3、原料为淀粉;4、投标时提供蛋白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填写说明:“具体技术要求”一栏应填写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的内容,如与本表有矛盾之处,以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的内容为准。“谈判响应”一栏必须详细填写投标的具体参数,并应对照招标技术要求一一对应响应;3、“偏离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应答)响应优于技术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应答)响应不满足技术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应答)响应与技术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偏离情况为“负偏离”的,将导致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4、谈判小组有权对谈判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5、技术条款偏离表“谈判响应”情况与应答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技术条款偏离表“谈判响应”内容为准。6、以上技术条款中要求提供证明资料,需如实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在“说明”一栏中列明证明资料的位置,以便谈判;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4、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目录商务需求谈判响应偏离情况说明(一)免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交货时食品有效期在10个月以上(食品效期不足10个月除外)。2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1、在有效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1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2、投标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合格,如果发货后出现该批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出现不良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内部通报或公开报道、技术部门的质检通报等),需全数无条件召回产品,并承担采购方经济损失及使用患者的健康问题,并追究法律责任。3其他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二)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1产品更换采购单位验收后,患者因产品本身原因拒收的产品投标人需给予换货。(三)其他商务要求1关于交货供货期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期满后,采购方可依据考核情况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续签合同,但整个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期内所有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 合同期内按需订购货物,在深圳市设有储存仓库,投标人接到订货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把货物放置在采购人指定地点。2关于验收产品按国家规定的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及要求进行验收,经双方确认无任何问题,则验收合格。3付款方式按照实际需求,投标人于每月月底根据当月货物供应清单提供发票给采购单位,以转账形式进行月结。4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投标价,三轮报价(每轮报价需包括产品、包装、运输、装卸、仓储、宣传、培训、配套服务费用以及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谈判完成后不可变更价格,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税价、运输等所有费用。5产品包装产品包装按生产厂家规定包装,包装物必须结实,外观完整无缺,包装物不回收;产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标识的规范要求。6其它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产品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等完整的技术资料。填写说明:1、“商务条款”一栏应填写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要求”的内容,如与本表有矛盾之处,以第三章“商务要求的内容为准。2、若响应情况优于招标要求,应作详细说明。“偏离情况”栏中根据响应情况填写,没有达到要求的填“负偏离”,达到要求的填“无偏离”,优于要求的填“正偏离”。偏离情况为“负偏离”的,将导致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五、采购代理费承诺函格式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致: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在贵司代理的本项目招标中若获成交,我们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原件的同时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执行),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项目成交金额为计价基数计算。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由于被质疑、投诉而导致成交结果改变,我方将放弃对已缴纳的采购代理服务费追还的一切权利。我单位缴费通知书接收邮箱:联系人、电话:特此承诺。投标人(投标单位):日期:年月日六、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一)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本公司在应答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应答)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响应)供应商编制的投标(应答)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应答)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应答)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应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应答)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应答)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应答)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应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应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应答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应答)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应答)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应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应答)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应答)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负责人/谈判授权代表签名:知悉人(公章):日期:注: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采购文件增加风险告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购〔2022〕22号),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2.供应商负责人或谈判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应答文件一并提交。(二)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仅供参考,项目具体要求以用户需求书为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集中采购¨自行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竞价¨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六章谈判须知一、总则1.谈判须知说明1.1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谈判文件谈判须知,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所适用的一般性须知内容。如有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须知的内容进行补充。2.谈判说明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通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3.定义谈判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3.1“采购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市政府设立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并对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指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3.3“供应商”,即谈判供应商,指参加谈判竞争并愿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4“谈判小组”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谈判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5“日期”指公历日;3.6“合同”指由本次所采购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7“电子投标文件”即谈判应答文件,指利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应答文件,下同),适用于网上投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从“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8081/cgxy/013002/list.html”下载);3.8“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电子投标(应答)文件;3.9谈判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谈判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4.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4.2谈判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谈判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谈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谈判应答无效。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5.1供应商应在参与谈判前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进行办理)进行注册并办理电子密钥。《供应商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引》详见www.szggzy.com网站“交易服务指南-政府采购”。5.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谈判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内容。6.政策导向6.1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6.2本项目落实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政策要求。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7.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7.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谈判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谈判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4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7.5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等)。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成交后,除非另有约定,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7.6工期要求:供应商在谈判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7.7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8.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应答文件与递交应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谈判文件9.谈判文件的编制与组成9.1谈判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在谈判期间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关键信息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谈判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谈判须知9.2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的应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谈判文件的澄清10.1谈判文件澄清的目的是澄清、解答供应商在查阅谈判文件后可能提出的与谈判有关的疑问或询问。10.2供应商如对谈判文件内容有疑问,应当在谈判公告规定的澄清(提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的形式通过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提交政府集中采购机构。10.3不论是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都将在谈判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供应商。答复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其有效性按照本谈判须知第11.3、11.4款规定执行。11.谈判文件的修改11.1谈判文件发出后,在谈判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谈判文件内容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11.2谈判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供应商,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11.3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澄清答复内容、谈判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修改补充通知、谈判文件澄清答复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1.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保证谈判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和谈判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为使供应商在编制谈判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日期。三、应答文件12.应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2.1供应商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应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应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12.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应答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应答文件组成具体要求在第四章“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进行规定。14.应答文件格式如谈判文件提供了应答文件格式,则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谈判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均可按同样格式扩展)。15.谈判报价货币本项目的谈判应答报价应以人民币计。16.证明应答文件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16.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应答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应答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均作为应答文件组成部分。16.2供应商提供证明应答技术方案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提供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6.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6.2.2相关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6.2.3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应答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应答文件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不合理照搬照抄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16.2.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16.2.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原件扫描件。16.3相关资料不符合16.2款要求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为应答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应答无效处理。16.4供应商在阐述上述第16.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应答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谈判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谈判小组来评判。16.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应答方案。17.应答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17.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项目谈判文件《评审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原件备查。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其应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应答无效处理,涉及《评审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应答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供应商应答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应答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17.2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书,若原有资质(资格)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作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供应商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资格)参与谈判;若供应商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资格),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资格)参与谈判。18.谈判应答有效期18.1谈判应答有效期为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在此期限内,所有应答文件均保持有效。18.2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原定的谈判应答有效期满之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应答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此项要求,其应答在原谈判应答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谈判应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应答文件。18.3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19.关于谈判保证金19.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管理政策的通知》(深财购〔2021〕51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20.供应商的替代方案20.1供应商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应完全满足谈判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项目明确允许供应商提交替代方案,否则供应商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初审不通过,作应答无效处理。20.2如果允许供应商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供应商除应提交一份满足谈判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应答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21.应答文件的制作要求21.1供应商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应答文件(即应答文件)一份。此电子应答文件须由供应商根据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谈判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应答)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谈判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8081/cgxy/013002/list.html】。21.2供应商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应答文件时须注意:21.2.1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谈判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应答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应答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应答文件。21.2.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应答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应答文件。21.2.3要求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应答文件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应答文件。编制应答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21.2.4应答文件不能带病毒。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应答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该应答文件带病毒。21.2.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文件(E编辊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圆可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X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生成投标文件名称数值单位4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离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要提醒:标书确认信息为开标信息,请确保和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可能会有废标风险!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生成标书后进行完整性检查12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取消13售后服务方案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应答)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谈判依据。23.2.6供应商在编辑应答文件时,在应答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2.7应答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供应商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应答文件无效。23.2.8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谈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应答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应答文件(应答文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谈判前一个工作日完成应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23.2.9如果谈判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谈判活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应答文件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2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应答概不接受。23.4经供应商电子密钥加密的应答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23.5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另有专门要求的除外。四、应答文件的递交24.应答文件的保密24.1在应答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文件(应答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应答文件)生成环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应答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投标文件(应答文件)自动进行加密,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应答文件)在到达开标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文件(E编辊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圆可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X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生成投标文件名称数值单位4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离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要提醒:标书确认信息为开标信息,请确保和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可能会有废标风险!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生成标书后进行完整性检查12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取消13售后服务方案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文件(D编辑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I生成投标文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4投标人情况介绍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密码输入框口XV重新转换查看/打印V重新转换查看/打印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高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确定取消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投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24.2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如果供下载的谈判文件(后缀名为.szczf)有更新,供应商必须重新下载谈判文件、重新制作应答文件、重新加密应答文件、重新上传应答文件;如果供下载的谈判文件(后缀名为.szczf)没有更新,供应商必须重新加密应答文件、重新上传应答文件(是否重新制作应答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应答文件无法解密导致应答无效的后果。25.上传应答文件及谈判截止日期25.1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应答文件。如上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联系方式:0755-36568999。25.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按本通用条款第11条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谈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谈判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5.3谈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应答文件。26.应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6.1供应商在提交应答文件后可对其应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应答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应答的操作。26.2谈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通过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修改应答文件。26.3从应答截止期至供应商在应答文件中确定的谈判应答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应答。26.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退还应答文件。五、谈判27.谈判要求27.1供应商须在谈判当日的谈判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应答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应答)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将于谈判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到后一定时间内即开始进行谈判。27.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满足开标条件(①解密时间结束,解密后的投标供应商数量满足开标要求或②解密时间结束前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27.3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谈判小组成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8.谈判应答文件的审查28.1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当谈判应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应答无效处理,不得进入谈判:具体内容见《资格性审查表》。29.谈判应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9.1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谈判应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供应商应进行澄清、说明。29.2允许供应商在谈判结束之前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完善,或对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30.谈判方式及程序30.1谈判方式为网下谈判,谈判程序如下:30.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代表和谈判小组成员到谈判现场填写谈判供应商签到表,并交验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指被授权的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原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以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被授权的谈判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也不是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中列明的可以对谈判应答文件的修改和补充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则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授权其在本项目谈判组织实施过程中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被授权的谈判代表身份证原件作为身份证明文件。30.3谈判主持人将在谈判现场宣布谈判规则和谈判纪律。30.4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将就服务方案、报价及其它相关事项跟供应商进行谈判。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更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书面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0.5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应不少于三轮。谈判小组将在每一轮谈判前向所有供应商公布各供应商最新的承诺及报价排名,但不得透露每一家供应商的具体报价及技术资料。应答文件中的报价即为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最后一轮谈判时供应商谈判代表将获得提示(提示为最后一轮谈判),供应商谈判代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应答文件进行最后更改及书面承诺(含最终报价)。30.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应答文件、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对供应商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提出书面评审意见。30.7谈判小组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六、成交31.应答无效3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的谈判作应答无效处理:具体内容见《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注:《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所有条款均为应答无效条款,对不属于应答无效条款所列的其它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应答无效的理由。供应商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应答无效处理。32.成交32.1谈判小组依据本须知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综合各家供应商最终的方案、服务和投资等谈判结果并按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以评审信息为准]进行评审。最低价法,是指应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应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2.2谈判小组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3.谈判结果公示33.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zggzy.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监督电话:0755-26662884。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33.2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成交通知书34.1采购结果公告公布以后,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投诉,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可自行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上打印《数字中标(成交)通知书》(咨询电话:0755-36568999)。34.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34.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吊销成交通知书。七、合同的授予与备案35.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经本谈判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3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应答的权力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应答或所有应答,以及宣布谈判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7.合同的签订37.1成交供应商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谈判应答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37.2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37.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37.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8.履约担保38.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8.2,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担保;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不是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其他担保。39.合同备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按财政部门规定提交备案。40.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通知》(深财发保〔2022〕2号)相关规定执行。41.项目验收41.1采购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42.宣传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b.案例介绍、推广等;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43.供应商违法责任43.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谈判)的;(6)恶意投诉的;(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43.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管理政策的通知》(深财购〔2021〕51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所列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1)谈判截止时间后,撤销应答的;(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应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八、质疑处理44.质疑提出与答复44.1提出质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44.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44.3质疑条件4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4.3.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谈判)文件的质疑,为招标(谈判)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成交)结果公示之日;44.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4.4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4.5提交方式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质疑咨询电话:0755-82997987。44.6收文办理程序44.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符合受理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应当向供应商出具质疑函收文回执并可以要求其递交质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署质疑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44.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质疑主体不满足要求的;(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供应商未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情况下,要求补正后,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质疑事项不予受理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出具不符合质疑条件告知书。44.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44.8投诉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45.质疑后续处理45.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45.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谈判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谈判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END----项目概况苯丙酮尿症(PKU)患者特殊食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9日9:00(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应答文件(报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ZDL20240014732.项目名称:苯丙酮尿症(PKU)患者特殊食品项目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4.预算金额(单位:元):¥1,600,000.005.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6.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苯丙酮尿症(PKU)患者特殊食品项目1项详见谈判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应答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6.本项目部分产品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8.应答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详见谈判文件相应章节);9.必须是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深圳广药联康医药有限公司。注:(1)“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谈判应答(上传应答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三、获取谈判文件”相关内容指引办理。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9日(北京时间)。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免费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4年7月24日00:00至2024年7月29日9:0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本项目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后点击【消息提醒】→【邀请提醒】→【点击相应标段】一【确认参加】”;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后,通过【我的项目】一【项目流程】一【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中撤销投标文件功能撤回已上传投标文件: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请点击),并前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前台(咨询电话:0755-83948165、0755-83938966、4008301330)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一【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四、应答文件提交1.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2024年7月29日9: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响应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7月29日9:0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3.在线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当日9:00-10:0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一【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应答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用“我的项目一项目流程一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一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应答(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应答(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可能被拒绝。3.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7月26日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7月28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一【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供应商予以关注。(重要提示:重要提示:“提出谈判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谈判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谈判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谈判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质疑咨询电话:0755-82997987。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4.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对谈判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5.本公告及本项目谈判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实施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szggzy.com、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谈判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6.本项目不需要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7.备注:(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代表应在本项目开标当日9:00-9:30(谈判截止时间为上午时适用)到谈判签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现场签到,填写谈判供应商签到表。(2)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以及笔记本电脑和CA证书(即政府采购网登录秘钥),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定签到地点按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填写签到表。(3)谈判供应商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提交的证明文件有缺漏或未按时到达谈判地点的,不得参与现场谈判。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04号联系方式:曾工0755-832064392.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联系方式:0755-829979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电话:0755-82997987技术支持:0755-36568999,转1转1八、附件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通用附件: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2、供应商端操作手册。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7月23日苯丙酮尿症(PKU)患者特殊食品项目谈判文件信息项目编号:SZDL2024001473项目名称:苯丙酮尿症(PKU)患者特殊食品项目包号:A项目类型:货物类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货币类型:人民币评审方法:最低价法,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供应商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且无法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及时补充的(详见谈判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不得将一个包内容拆开进行应答;2不得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相互串通进行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谈判;3对同一项目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应答方案(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分项报价或谈判应答总价不得高于相应的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5所提供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根据《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作出评判);6未按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应答书》;未按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谈判应答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或不符合承诺的;未按谈判文件对应答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应答文件;7采购标的/所投产品/货物清单有缺漏项或响应不全或报价有缺漏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应答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谈判应答附有采购人或谈判小组不能接受的条件;10应答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11应答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12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审信息评审方法:最低价法,最低价法,是指应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3政府采购谈判文件(货物类)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4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5谈判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应答)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应答)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应答)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应答)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应答)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应答)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应答)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应答)供应商的投标(应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应答)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目录关键信息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谈判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谈判须知,6第一章谈判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苯丙酮尿症患者特殊食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