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监控升级及电子围栏安装工程招标公告(南通市崇川区学田街道办事处2024)



南通市南川幼儿园监控升级及电子围栏安装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南川幼儿园监控升级及电子围栏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崇川区学田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南通市南川幼儿园内;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11万元;

(3)招标控制价:107113.71元;

(4)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南通市南川幼儿园监控升级及电子围栏安装工程施工,包括监控升级、电子围栏安装、原有电线整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签订以后,发包人不接受由于承包人对于招标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

(5)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企业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材料。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

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本项目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

3.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自2022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0自2023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19年07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标书时同时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5日14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505号学田街道办事处406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单独信封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员,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接受。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单位。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崇川区学田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505号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358号11层

联系人

严老师

联系人

童艳 、范学林

电 话

13862814411

电 话

18662908181、1788734119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南通市南川幼儿园监控升级及电子围栏安装工程.rar

南通市南川幼儿园监控升级及电子围栏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学田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章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第4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5章工程建设标准第6章技术资料及附件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南通市南川幼儿园监控升级及电子围栏安装工程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南川幼儿园监控升级及电子围栏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崇川区学田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地点:南通市南川幼儿园内;(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11万元;(3)招标控制价:107113.71元;(4)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南通市南川幼儿园监控升级及电子围栏安装工程施工,包括监控升级、电子围栏安装、原有电线整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签订以后,发包人不接受由于承包人对于招标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5)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6)质量要求:合格;(7)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企业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材料。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本项目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3.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⑨自2022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⑩自2023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⑪自2024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⑫自2019年07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的。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标书时同时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5日14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505号学田街道办事处406会议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发布。7、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单独信封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员,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单位。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9、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学田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505号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358号11层联系人严老师联系人童艳 、范学林电 话13862814411电 话18662908181、17887341194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1.1.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南通市南川幼儿园监控升级及电子围栏安装工程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南川幼儿园31.1建设规模约11万元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合格61.1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71.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1.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内容;916工程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报价1013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14.1投标担保金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单独信封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员,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单位124踏勘现场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1315招标控制价107113.71元1415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本工程施工图(如有)及其工程量清单;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江苏省建设厅2013年);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5、《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6、根据《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征税方式采用一般计税法;7、《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7期》,特殊材料按业主询价及市场价格列入;8、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23)第83号文;9、《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10、江苏省南通市与本工程造价相关的补充定额、计价文件等。1515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相关说明1620.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172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14时30分提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505号学田街道办事处406会议室。1824开标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505号学田街道办事处406会议室。192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共3人或以上单数。2035履约担保金额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价的10%。21招标单位单位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学田街道办事处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505号联 系 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13862814411 22招标代理单位单位名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358号11层联 系 人:童艳 、范学林联系电话:18662908181、178873411941.2.二、投标须知1.3.(一)总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1.3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具备施工条件。(2)施工用水、电:施工用水、用电已接至施工场地,场内临时供水供电及施工中所用的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场内外道路:场内、外道路已通。施工便道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4)其他: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施工时因场地问题引起的成本费用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施工期间应尽量减少噪音或灰尘对校园环境的影响;坚持文明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损坏、污染现场任何设施;项目实施结束场地及时清理,墙面、地面、绿化等所有设施完好无损。承包人从开始进场到竣工验收期间,必须全过程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和安排,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报价,不单列,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任何额外要求及任何费用。中标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并无条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做好与其他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套、成品保护、防盗等工作。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如若对现场施工条件有疑问,请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视同认可。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且不得要求增加费用。1.4承包方式说明: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包工、包料(发包人供应或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除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包成品养护、包风险等。1.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企业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材料。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本项目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2.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⑨自2022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⑩自2023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⑪自2024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⑫自2019年07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的。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3.2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元由中标人支付,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统筹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3.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踏勘现场4.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1.4.(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建设标准第六章:技术资料及附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2根据本章第6、7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公示等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从“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6.2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标底、招标控制价等文件存在前后矛盾,部分条款说明不清、存在歧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存在限制性条款等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投标截止期三日前内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2249190639@qq.com。招标人在收到疑问材料后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解答内容(若有)以电子文档上传至“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自行下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以书面、电子文件形式提出疑问(质疑)的,视为投标人接受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所注全部条款。开标后投标人再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提出质疑或投诉的,招标人有理由不予受理,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规定的时间投标截止期三日前,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向所有投标人公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所提问题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已作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均由投标人自负。7.招标文件的修改7.1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截止期前,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方式,经“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向所有投标人公示。7.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7.3本工程采用网上答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均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前后期相互矛盾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7.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1.5.(三)投标文件8.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标。9.投标文件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二部分。9.1.1资格审查资料包括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7)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9)诚信承诺书。未尽之处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9.1.2商务标包括内容:(1)投标函;(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封面、投标总价扉页、总说明、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计日工表、总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4)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10.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第七章)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12.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与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3.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13.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予以退还。13.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13.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3.4.2投标人存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13.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经分析,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相同错误)的,且被评委认定为串标的。13.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3.5.1放弃中标项目的;13.5.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3.5.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存在上述13.4–13.5行为的,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并上交国库,并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崇川区任何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网站滚动公示直至解禁。参与投标的企业将视为遵守以上处理条款。14.踏勘现场14.1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1.6.(四)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15.招标控制价15.1本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将作废标处理。15.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前附表)15.2.1本工程施工图(如有)及其工程量清单。15.2.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5.2.3《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江苏省建设厅2013年);15.2.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15.2.5根据《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征税方式采用一般计税法;15.2.6《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7期》,特殊材料按业主询价及市场价格列入;15.2.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23)第83号文;15.2.8《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15.2.9江苏省南通市与本工程造价相关的补充定额、计价文件等。。15.2.10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15.3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以公布的文件为准。15.4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随招标文件公布。15.5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在控制价发布后2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不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时,投标人可按规定程序向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投诉。16.投标报价的范围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及规范、规定等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机械、成品保护、垂直运输、脚手架搭设使用、与各工种间的协调配合工作、清洗、养护、验收、创优、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作为一名有经验的投标人所应考虑到的各种因素、风险及所需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清单表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结合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17.投标报价的计价依据(1)本工程施工图(如有)及其工程量清单;(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江苏省建设厅2013年);(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5)根据《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征税方式采用一般计税法;(6)《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7期》,特殊材料按业主询价及市场价格列入;(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23)第83号文;(8)《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9)江苏省南通市与本工程造价相关的补充定额、计价文件等。18.投标报价方式18.1本工程项目采用18.1.1方式。18.1.1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格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承担。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18.2除下列条款中的风险内容可调整外,其余不可调整(本条款只有在采用18.1.1条方式报价时有效):(1)工程量;(2)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或直接造成的费用增加;(3)发包人要求的承包范围以外的附加工程量;(4)暂列金额及暂估价;(5)发包人确认的其它费用。18.3工程价款调整18.3.1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值,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除一般的规费、税金可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分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实际征收及缴纳情况调整合同价款外,其余一律不作调整。18.3.2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认真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描述是否一致,如有异议请按招标文件约定答疑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核对后进行调整。18.3.3当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错误或者工程变更等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量清单偏差需要对综合单价应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的计价办法结算:①当工程因变更、签证或清单工程量错误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变化时,该项目的单价应按下列方式调整:当Q1>1.15Q0时:S=1.15Q0×P0+(Q1-1.15Q0)×P1当0.85Q0≤Q1≤1.15Q0时:S=Q1×P0当Q1<0.85Q0:S=Q1×P1+0.85Q0×(P0-P1)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P1-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参考本条18.3.3.③)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报价浮动率c=(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中标价、招标控制价须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相应的取费]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且以最终核定的结果为准;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按18.3.3条中的有关约定确定单价(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按照投标报价一次性包定结算时不调整的项目除外);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整项目费,则一次性包定,结算时不予调。18.3.4本工程材料价格采用18.3.4.1方式调整:18.3.4.1材料价格不可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竣工结算时不得调整。18.3.5本工程人工费采用18.3.5.1方式调整:18.3.5.1人工费价格不可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市场风险及政策性调整风险,竣工结算时不得调整。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9.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19.2投标人应按本企业定额计价,若无本企业定额,则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营改增后及其有关计价文件规定。19.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19.4下列项目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a.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一切费用。b.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多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解决施工现场周边群众干扰的费用。c.本工程水源、电源接至各施工场地所需费用。d.施工排水等接至市政总管所需费用。e.现场残留硬化场地(如有时)的拆除费用。f.施工范围内的土方平衡、土方外运、渣土清运所涉及的所有费用。g.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运出的淤泥等渣土必须运出崇川区范围以外,其外运费用。h.本工程垃圾(含拆迁建筑垃圾)拆除清运费用。I.赶工费、按质论价费、二次搬运费、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J.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19.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可竞争费用及招标人提供的暂定价不得调整,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19.6完成本工程合同内全部内容的措施项目费由各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条件自行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19.7如实际施工时材料为甲供的,结算时该部分的一切施工所需费用(含人工、机械、辅材、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按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进入结算。对于甲供材料中的固体材料或块材的使用量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计价表的含量进行提供;对于非块体材料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涂料品种每公斤实际可以粉刷的面积进行提供,结算时上述类型的甲供材料因施工单位自身施工工艺、水平等原因导致材料使用量超过规定用量的,超出供应的材料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结算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19.8本工程所有乙供材料均由承包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采购,所有材料的选用需待业主确认后方可进场。发包人对材料的质量有认定权(如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认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重新采购,直至合格为止),施工时承包人需提供样品供建设单位选择,涉及到的价格不再调整。招标人建议设备品牌如下表:序号设备(系统)名称建议品牌1400万球机海康、TP-LINK、大华2400万枪机海康、TP-LINK、大华3POE交换机海康、TP-LINK、大华4录像机海康、TP-LINK、大华注:1.项目中的建议品牌表只是参考品牌。供应商可以投参考品牌,也可以投参考品牌以外的品牌,但须确保这些替代设备品牌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工程量清单中要求的技术参数,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进场前必须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2.本工程未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供应商在报价时考虑符合国家标准及以上的合格产品并达到设计要求进行报价,在结算时价格不予调整。设计未明确参数的材料/设备须达到国标要求。19.9限于清单项目、隐蔽项目、签证、设计变更、会商资料等影像视频资料以供后结算审计使用,在送审工程结算资料时一并提交。所有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资料(彩色照片),所有影像资料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算时该项内容将可能不予认可。19.10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季节、气候的影响,投标单位应结合本工程情况进行报价。由于季节气候影响导致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须纳入投标报价中一次性包定,结算时费用不调整。19.1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对墙面、地面、管线等造成破损及损坏部分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样等所包含的各项费用,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作调整。19.12中标单位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施工。19.13其他投标报价编制要求,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19.14本工程在施工时必须采取一定的防尘措施,所涉及的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若施工过程中被环保等部门通报或处罚,则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9.15中标人施工过程中若使用学校设施,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19.16项目施工完工后中标人须完成施工范围内的保洁工作,达到发包人要求,该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做调整。19.17各投标人应考虑施工范围内的车辆、员工的安全、便利出行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列入报价。19.18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行答疑。1.7.(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20.1投标文件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二部分。投标人应准备肆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0.2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部分(A4幅面)、商务标(A4幅面)应分开封装,并各自密封在一个封袋内。所有封袋上(最外面)都应写明“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文件”,同时建设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0.3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0.4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1.投标文件递交2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21.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单位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指定地点亲自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22.2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章第20、21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2.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以后,在评标确定中标施工方前,投标单位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8.(六)开标、评标和定标23.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下列23.1种方式23.1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23.2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方法23.3综合评估法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时全程摄像。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25.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26.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7.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27.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7.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27.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27.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27.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27.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27.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27.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27.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27.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27.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7.12投标文件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27.1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27.1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27.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7.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27.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27.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27.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27.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保存格式不正确,致使软件无法读取的,且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27.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7.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7.2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档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27.24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28.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9.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30.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3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当场宣布中标候选人,同时将中标候选人信息在相关网站公布,公布的时间不少于三日,且公示时间不包含连续三日及以上的节假日时间,开始时间为工作日,结束时间不是工作日的,顺延至工作日。1.9.(七)授予合同3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支票或银行转账。34.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2、33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5.若因为履约保证金缴纳延后影响合同签订时间超过有效期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36.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2.第三章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一、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一)开标、评标程序资格审查开标—资格审查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二)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1、资格符合性评审:(1)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3资格审查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原件的复印件(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第七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格式见第七章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②凡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可由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7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1)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2)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1)有效的劳动合同书;(2)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9诚信承诺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第七章备注1、以上资格审查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2、所有复印件须保证图片字迹清楚,不符合要求的即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资料要求,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3、商务标评审本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评审。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三)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投标报价相同,则采取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中标候选人。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取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后,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评标委员会。3(GF-2017-0201)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南通市南川幼儿园监控升级及电子围栏安装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南通市南川幼儿园监控升级及电子围栏安装工程2.工程地点:南通市南川幼儿园内3.资金来源:财政4.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5.工程承包范围:同工程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出的书面开工报告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⑴本合同协议书及承诺书;⑵中标通知书;⑶投标函及其附录;⑷本合同专用条款;⑸本合同通用条款;⑹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⑺图纸;⑻投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⑼招标文件;⑽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承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3-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1.2工程和设备1.2.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2.2永久占地包括:。1.2.3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本合同协议书及承诺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投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招标文件;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及人员、机械、材料安排计划、发包人供应材料的总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及人员、机械、材料安排计划、发包人供应材料的总计划和开工后第一周所需的发包人供应材料计划;每周四前提供下周完成工程量报表、周进度表。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叁套,其余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1.6.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8交通运输1.8.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8.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已具备临时道路。1.8.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9知识产权1.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9.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9.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含在合同价中。1.10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招标文件第18.3条的约定调整。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职务:;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发包方的权力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力。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以施工现场的现状为准。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于开工前办理好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承包人自身资质证件除外)。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前期手续而出现不进行施工准备、索赔、消极施工等情形,应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需提供。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提供的完整的竣工图、竣工备案资料、竣工结算及其他资料。A.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认可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B.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给发包人;3、施工中对原设计中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承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合,否则由此对发包人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和资料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和城建档案部门验收合格。⑵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对工程内容任何的增减。发包人对合同范围外的工程变更,承包人须接受并予以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经发包人核实后纳入工程结算。如承包人拒不执行发包人指令或工程变更,发包人有权另选施工单位,承包人的机械须无条件免费优先配合,免费使用承包人现场已有的任何材料,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该变更项目费用20%的违约金。B.施工过程中,须配合发包人的其他专业施工需要,积极进行现场调整,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工作面和作业时间,配合其他专业施工。C.在施工合同范围内,为完成施工合同内容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均由承包人承担。D.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承包从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不另行增加费用。E.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违约金及损失从承包人工程合同款中扣除。F.施工过程中涉及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消防、治安、人口管理、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及相关手续,对临近居民、行人的影响等,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已含在合同价中,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现场工程管理、协调关系、听从发包人的指挥。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除须补交资料及补齐手续外,另收取500元违约金。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指派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管理,不得更换。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3天。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常驻项目部组成人员经发包人考核不合格者,承包人必须在一周内无条件更换。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离开。3.4分包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3.6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①形式:银行转账或现金;②金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10%,计:万元。③承包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将履约担保足额提供给发包人。承包人不按期足额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承包人放弃签订合同的权利,不得要求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即使签订了本合同,双方亦确认本合同自行解除。④承包人按期保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以履约保证金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时,承包人还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⑤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a承包人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不到标准的,除质量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必须负责返工、修理;经返工、修理后,仍不能消除质量缺陷或隐患,不能达到设计标准和施工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减少或拒绝支付工程款。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仍由承包人承担;b承包人按期保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以履约保证金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时,承包人还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4.工程质量4.1质量要求4.1.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必须进行质量管理(QC),承包人应以GB/T1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为标准,建立并保持一个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控制流程。对造成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责任大小承担损失。具体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或向南通仲裁委提出仲裁。双方对质量评定意见不一致时,由南通市质监站进行质量评定。4.2隐蔽工程检查承包人提前通知建设单位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规定进行验收。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安全文明施工5.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⑴承包人须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施工责任。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⑵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承包人在工地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如发包人检查到承包人专职安全员不到位的,则发包人有权按500元/人·次计取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⑶工程施工前和施工中,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进行交底;承包人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周边及主要通道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其它有关法规要求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发包人代表批准后实施。A.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制定安全施工标准及要求,负责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B.工程施工前,承包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经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C.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⑷建立安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工地班前活动制度、文明施工检查制度。满足江苏省、南通市等安监部门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⑸本工程设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合同价的1%)。凡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事故,除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或等级扣除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外,还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1.1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施工期间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未竣工或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含在报价内。对需要保护的产品和材料须保护期内发生损坏由承包人无条件、自费、限期予以修补。竣工合格交付后由发包人负责保护,如发包人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补充协议加以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需得到发包人的认可。6.1.2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市级文明工地标准和要求,做好场地清理及相关工作,施工现场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要整齐,机械停放有序,做到工完料清;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清洁卫生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定期地将所有建筑垃圾从施工场地清除,并运出场外;交工前,将所有剩余的建筑材料运走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将所有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施工场地运走。上述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若承包人现场施工作业面、办公区、生活区内清洁卫生满足不了文明施工要求,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打扫,按具体发生的费用2倍及以上从合同款中扣除。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现场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设立标语、标牌,做到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管理。6.1.3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含在合同款中支付,其余按通用条款。6.1.4安全生产责任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承包人须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施工责任。承包人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施工现场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满足消防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7.工期和进度7.1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已确认。7.2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发包人提供施工用水源及电源,水、电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7.3工期延误7.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情形:A.因发包人未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B.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C.因发包人原因提出的单次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合同总价的8%以上的;D.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上述情况发生后3天内,承包人需就延误的内容对工程进度造成的影响,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办理延期手续(须得到甲方代表签字的书面认可),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顺延工期,否则工期不予顺延。为体现承包人的合作诚意,承包人同意因发包人原因的工期顺延,且自愿放弃索赔的权利。7.3.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在规定的工期或阶段工期前未能完成,工期每推迟一天,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500元/天,超过15天,则扣除全部工期保证金,并以工程结算价为基数每天千分之三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超过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清退出场,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60%计算,其他按通用条款中约定内容执行。7.4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7.5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施工工期及各控制点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市政影响等不利因素及发包人分包工程的影响,因此施工过程中除本合同7.5.1规定的情况外,不管发生任何情况,均不顺延工期。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8.2样品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⑴凡是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单价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在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颜色、质量、价格、样品报送相关单位;⑵凡是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予以明确材料品牌范围、生产产家和规格型号的,承包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发包人要求的相关标准进行采购,采购前应将拟用品牌型号的书面材料报告及样品报送相关单位。⑶本工程中未设暂估价,未提供参考品牌规格、型号、要求等的材料,承包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采购,材料须使用国产中档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其规格、技术指标、质量等级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的要求。⑷发包人对上述材料及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有质量认定权(如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认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重新采购,直到合格为止),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涉及到的价格不再调整。⑸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抽检,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的材料和设备,有权终止使用,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根据需要可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抽检,不论在哪个阶段查出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⑹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时要有质保书或出厂合格证,并已进行有关必要的检验或试验;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后须通知发包人验收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⑺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以无条件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和对同类材料进行更换颜色,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如因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指标的材料,以及发包人未认可的材料,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若发包人对某批材料持有异议时,承包人须无条件、积极主动地配合发包人进行检测,发生的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若承包人不按上述有关条款采购材料,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⑻须发包人认质认价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前25天以上向发包人提出。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3.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与承包人有关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约定: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10.2变更程序发包人要求变更的按下列方式处理:10.2.1设计变更、签证资料必须及时经发包人确认,隐蔽性工程的变更签证要在3日内办理完,逾期申报的,增加费用的变更签证在结算时只支付终审价格的70%,减少费用的变更签证由发包人自动扣减;逾期7天以上未申报的,增加费用的变更签证在结算时不予考虑,减少费用的变更签证由发包人自动扣减;10.2.2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单后7日内(从通知单盖章签收日期计算),向发包人递交完整变更签证费用计算书;逾期申报的,增加费用的变更签证在结算时只支付终审价格的70%,减少费用的变更签证由发包人自动扣减;逾期10天以上未申报的,增加费用的变更签证在结算时不予考虑,减少费用的变更签证由发包人自动扣减并对承包人处以审核(审计)造价5%的违约金;10.2.3承包人报送的变更签证费用计算书必须按照每份变更、签证通知单编制,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以汇总方式编制的多项变更、签证事项的计算书。10.2.4特急变更签证的实施以发包人工程部负责人或派驻的工程师签字为依据,承包人可事先就计价方式或价格与发包人协商一致。但实施后10日内,双方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作为结算依据;10.2.5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协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取定的人工单价(是综合单价,已含管理费和利润);10.2.6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承包人要及时督促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在完工后7日内签字确认,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支付费用。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发包人工程部负责人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发包人可以不计价款;10.2.7合同结算时,承包人须将完整的变更签证资料装订成册作为结算书一部分,变更签证资料应包括:①双方确认的造价审定单;②变更签证通知单及完成回执;③申报的变更签证预算书;④原合同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⑤套用定额编号的直接费计价表,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的取费表;⑥综合调差系数和主材调差依据;⑦变更签证单原件及所有相关的往来函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与造价有关的问题。每月15日前,发包人、承包人应就截止上月末已确定最终费用的变更、签证的费用结算书,进行综合性核对。10.2.8合同履约中,发包、承包双方填制的变更、签证通知单都应使用发包人统一发放的标准表格,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承包人可以不予接受。10.3变更估价10.3.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招标文件第18.3条的约定调整。10.4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日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另行约定。11计量11.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等。12工程合同款支付12.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资料及工程决算由审计部门签收后付至合同价的60%,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质保期满,经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返还。如核减额超过送审额的5%(不含5%)则所有审计费均由承包人支付。付款基数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金额(如有)。每次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正式发票。承包人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付款基数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金额(如有)。其他:履约保证金有关工期、安全施工方面约定的金额,待工程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有关质量方面约定的金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有关项目组成员在岗方面约定的金额,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有关资料方面约定的金额,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交档案馆存档后,无息返还。12.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每次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正式发票。承包人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的费用。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倍及以上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环卫等部门预收保证金由承包人负责清退。竣工日期以验收合格当日的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批准的除外),承包人的管理、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必须在十天内全部退出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随时清理出现场,确保场地清洁。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仍然有配合审计工作的义务,并能及时处理现场事务。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按本合同3.1条的有关内容递交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备案要求,送档案馆存档,否则按每迟一日向发包人支付500元/天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可拒绝递交审计或延期审计,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符合审计要求的结算资料,若承包人原因不能提交结算资料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或延期审计并拒付工程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审计结束后30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30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由双方协商。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发包人最终要求。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⑴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30天内。⑵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30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两年。16.1承包人违约16.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若承包人未按期开工,则发包人按延期500元/天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2)施工单位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或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施工单位退场,并按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50%款项结算。(3)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管理监督,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因承包人原因被责令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4)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则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发包人按每起500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若存在严重缺陷,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勒令退场,并罚没全额工程质量保证金。(5)承包人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承包人若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根据严重程度有权对承包人收取500元的违约金。(6)承包人必须确保在施工期间派驻指定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管理。(7)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如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则罚没全部安全履约保证金,并且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7.争议解决17.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同意。17.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南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17.3补充条款17.3.1无论发包人是否给予了批准或同意,承包人应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工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完成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17.3.2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使用不符合标准、规格、质量和品牌要求(包括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由于承包人验收把关不严)的工程材料承包人无条件更换和返工,并按照不合格材料购进总额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7.3.3如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17.3.4竣工验收前,承包人需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备案要求。工程结算必须按规范编制,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报审计部门审计。17.3.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转包,应遵守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法令,或任何对工程有管辖权的部门的规章,并按要求支付有关费用。一经发现,取消承包资格,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17.3.6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文明、安全、规范施工,保持环境整洁,减少扰民影响,若有违章行为按规定处罚,一切责任自负。17.3.7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垂直运输费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其费用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7.3.8发生下列情况,承包人不向发包人收取任何费用:①承包人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和保证进度和保证工程正常进行,采取的各种措施;②施工期间清理所有建筑垃圾。17.3.9重新检验:发包人如对承包人已检验的材料或已验收的部位质量有怀疑,可进行重新(抽)检验。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支付,耽误的工期预以顺延;如检验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对重新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已使用部分必须拆除,与未使用部分一并清除出场,同时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该部分材料价格30%的违约金;对重新检验不合格的部位,必须返工,同时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该部分工程造价10%的违约金,损失的工期不预补偿。17.3.10资料:分包单位提供完整技术竣工资料交承包人,纳入竣工资料管理。17.3.11工程结算约定:(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结算时按有关部门核定为准。(2)施工用水用电按实计算,最后从工程款中扣除。(3)工程结算中发现承包人擅自改变了暂定价部分材料及项目数量及单价,则少计或漏计部分按招标文件规定扣除,多计部分按承包人投标报价扣除。(4)工程竣工结算价以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事务所审计确认为准。承包人编制的工程结算价核减额小于或等于5%的审计费由建设单位支付,大于5%的所有审计费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齐全所有隐蔽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外运、拆除、基层垫层面层的铺设及厚度测量、降水、回填处理、脚手架搭设、可能发生在签证中的各种管道安放、沟槽开挖、井体砌筑抹灰等)的施工全过程影像视频资料以供后期审计使用,在送审工程结算资料时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资料(彩色照片),所有影像资料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算时该项内容将可能不予认可。(5)下列费用在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a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的费用。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环卫部门预收保证金由承包人负责清退。b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一切费用。c本工程的水源、电源已接至本工程范围内,再接至施工场地相关事宜由承包人自行安排所需费用。d承包人对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出现阻挠施工所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e对未设暂定价,且未指定品牌的材料,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以无条件要求承包人更换不合格的产品,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如承包人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指标的材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f承包人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和保证工程正常进行,采取的与经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所述不同的其他各种措施费用。g不可竞争费用。17.3.12对已完成工程成品正式移交发包人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南通市南川幼儿园监控升级及电子围栏安装工程标段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合同所包含的所有内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所施工的内容。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贰年。三、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总价(审计后)的3%,保修费从工程质量保证金内扣除。五、其他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5.1.2承包人实施工程质量保修时须遵守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5.1.3因承包人未能及时履行保修责任引起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5.1.4报修24小时内应派人员检查,7天内维修完毕,若因质量问题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非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费用依据投标报价由建设单位承担。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安全生产合同发包人:承包人: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施工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议。本协议为南通市南川幼儿园监控升级及电子围栏安装工程合同补充条款,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一、承包人管理目标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死亡事故为零。2、重伤事故频率控制为零。3、施工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4、施工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治安事件,防范措施达到100%。5、保证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品,高空作业防护措施达到100%。6、职工消防、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100%,特种操作工须持有效上岗证上岗达到100%。7、重大危险源控制率达到100%。8、施工现场内不发生危险品中毒、食物中毒以及群发性传染病。9、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二、安全生产要求1、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发包人报告,切实做好入场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组织消防实操培训。负责班前班后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未成人。2、承包人应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3、承包人必须虚心接受发包人的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管理标准及整改规定,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自查排查机制,并且严格贯彻实施,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施工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本公司及其他施工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并保证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5、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操作场所,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做好防护工作,保证施工人员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对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操作的,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承包人单位工程款中扣除。6、对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上岗,并坚持现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7、凡重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电缆、脚手架扣件等。承包人应给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由于承包人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或安全防护用具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8、承包人必须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和防护措施落实,并配合发包人安全管理人员共同抓好安全工作。9、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发包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施工现场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人的安全检查。对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有权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10、发生事故应立即釆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11、承包人因管理不善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施工人员责任造成的火灾、交通,人身伤亡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承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12、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员的膳食、饮水符合卫生要求,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到位,所造成安全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13、所进入施工现场的化学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必须经门卫进行登记,仓库储存须有专人负责保管。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到位,所造成安全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14、施工现场需动用明火时要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临时动火时要做到“五有”:有动火证、有防火责任人、有安全监护人、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因承包人未按规定程序要求操作,所造成安全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由现场专业电工统一接线,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搭接临时电线,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三、处罚承包人应认真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凡安全隐患问题屡教不改的或整改措施不力的,每项每次对承包人处于500一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施工方负责人及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也从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对此无异议;如因承包人管理责任或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范、规程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建设工地发生火灾事故,对承包人处2一30万以下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对施工负责人及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也从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对此无异议。四、其他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2、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生效。3、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至施工结束退场完毕时终止。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4.发包人保留对合同文本的修改和完善的权利。5.第五章工程建设标准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南通市南川幼儿园监控升级及电子围栏安装工程。二、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本工程施工图(如有)及其工程量清单;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江苏省建设厅2013年);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5、根据《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征税方式采用一般计税法;6、《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7期》,特殊材料按业主询价及市场价格列入;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23)第83号文;8、《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9、江苏省南通市与本工程造价相关的补充定额、计价文件等。三、其他说明1、本工程除按照图纸、清单要求外,应按照业主要求;6.第六章技术资料及附件(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下载)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投标书(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1.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注: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二、授权委托书致:(招标人)本授权书宣告:(申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本单位或其下属单位全称)的(职务)(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工程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和申请文件、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履行合同、办理有关公证事宜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申请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号码: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注:如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注册建造师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建造师证号专业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项目负责人简历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五、诚信承诺书南通市崇川区学田街道办事处:我方参加你方的(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我方法定代表人向你方慎重承诺:1、我单位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9)自2022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10)自2023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11)自2024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12)自2019年07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的。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存在上述不良记录,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接受处罚。3、我方承诺,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为我方正式人员。4、我方严格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在江苏省内无因该办法第六条列举且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在有效期内的处罚决定事项的承包人的不当行为。5、本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诚信库中扫描件与原件是一致的。6、我单位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绝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7、我单位保证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8、如果以后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我方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9、我方保证:如中标,及时进场施工,并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如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未完成施工任务,即可认为我方施工组织不力;确保委派本公司所属的正式队伍进场施工;确保按照投标文件中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五大类人员及时到位,且全面负责工作;确保将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时进场,且投入正常的生产。我方承诺: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包括同意你方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我方列入黑名单,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我方主动放弃今后十二个月内参与你方投标或竞价的资格。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投标书(商务标)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2.一、投标函致:南通市崇川区学田街道办事处(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名称)工程的招标文件,我方经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并对现场进行踏勘后,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并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二)我方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保证在工期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及相关资料。(三)我方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四)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并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数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中标差额保证金(如有)。(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附完整的投标报价书(含投标总价、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人材机汇总表等常规表格),如未填写单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子目单价和合价中。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机构项目工程师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总部项目主管总部技术负责人总部总部总部总部现场项目负责人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质量管理现场安全管理现场施工管理现场计划管理现场材料管理现场资料管理四、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MH)备注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南通市南川幼儿园监控升级及电子围栏安装工程。二、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范;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改增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文);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24号文);6、《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人工实名制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9]第19号文);7、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方案等相关资料;8、现场踏勘情况、招标文件等;9、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设工程取费标准及费用调整文件。三、计税方法:1、本工程计税方式采用一般计税。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1、投标人需认真勘察现场,充分了解其施工环境,工地位置,周边环境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及工期的因素,招标人对于现有的施工环境及条件将不增加任何投入,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内;2、本工程工程量仅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唯一依据,工程量的变化调整以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3、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及具体做法只作重点描述,清单特征中未详细描述的,投标人需查阅设计图纸、招标文件、设计答疑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应结合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现场情况及相关资料查阅与理解,做出自身合理报价。施工过程中不得以清单未描述和描述不详细,要求增加任何费用;4、清单中所列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并报价,不得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结算时,除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外,投标人不得以招标工程措施项目清单缺项为由要求新增措施项目;5、建筑垃圾清运、处理按相关环保规定进行处理,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6、本工程按“项”为单位的项目,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7、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现场实际情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建设单位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控升级及电子围栏安装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