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路协同研训中心建设招标公告(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24)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车路协同研训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车路协同研训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录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4-05-00479;
2.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车路协同研训中心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43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430万元;
5.采购需求:校园车路协同智慧平台、Xpatrol-90无人车平台等相关实训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执行;
(3)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截止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13日08:00起至2024年05月17日16: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3.方式:投标人需自行登录“政采云”(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无效。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以下资料须在“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时的附件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售价:0元/套。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6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采云”(http://www.zcygov.cn),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2楼开标四室,本项目采用线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现场出席。
3.投标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进行投标操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3278号
联系方式:0431-84603158(卢臣)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庆路与新明街交汇处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310室
联系方式:0431-82275788(白万里)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万里
电话:0431-82275788
4.监督及投诉受理部门:
名称: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9865657
附件信息:

【终】招标文件-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车路协同研训中心建设项目.doc528.2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车路协同研训中心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11: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7日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66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预算金额
¥4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万里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2275788

采购单位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经开区卫星路32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1-84603158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庆路与新明街交汇处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3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1-82275788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车路协同研训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M-2024-05-00479采购人: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审细则1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6第五章采购需求4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1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车路协同研训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录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M-2024-05-00479;2.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车路协同研训中心建设项目;3.预算金额(人民币):430万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430万元;5.采购需求:校园车路协同智慧平台、Xpatrol-90无人车平台等相关实训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付;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执行;(3)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截止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5月13日08:00起至2024年05月17日16: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3.方式:投标人需自行登录“政采云”(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无效。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以下资料须在“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时的附件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售价:0元/套。四、投标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5、开启1.时间:2024年06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http://www.zcygov.cn),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2楼开标四室,本项目采用线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现场出席。3.投标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进行投标操作。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地址:长春市卫星路3278号联系方式:0431-84603158(卢臣)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庆路与新明街交汇处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310室联系方式:0431-82275788(白万里)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白万里电话:0431-822757884.监督及投诉受理部门:名称: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0431-89865657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采购人名 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地 址:长春市卫星路3278号联 系 人:卢臣联系方式:0431-84603158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吉林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G1栋1509室联 系 人:白万里联系方式:0431-82275788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车路协同研训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M-2024-05-00479项目地点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采购需求校园车路协同智慧平台、Xpatrol-90无人车平台等相关实训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付包装和运输要求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保险要求运费险(保价),以确保货物的安全性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执行;(3)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截止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1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召开地点: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1采购人书面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1分包情况■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文件(如有)、澄清(如有)、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等2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2投标保证金(1)根据长春市财政局文件长财采购[2021]695号,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投标人按以下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提交或转账、电汇(转账、电汇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提交时间和要求: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人缴纳完投标保证金后须将银行的存款回单复印件装入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收款人全称:吉林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0710449011015200051169开户银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开户行行号:314241012362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2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2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http://www.zcy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份,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2、纸质版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应按采购人要求的形式(纸质版、电子版)和数量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及普通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与“政采云”(http://www.zcygov.cn)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普通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为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PDF格式。2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由本人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由他人代签。(2)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所有要求法人盖章的地方,都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经相关部门备案的法人章。(4)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采购活动而不委托代理人参与采购活动,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采购活动,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及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采购活动。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方式:①公布投标人名单后30分钟内,由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同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政采云”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②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政采云”平台公布投标报价信息,投标人需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确认投标报价信息。③因投标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相关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投标人■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人数:3名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投标人。原则上推荐排名位于第一名的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否3采购预算人民币430万元3最高限价人民币430万元3合同方式固定总价3合同签订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并于采购合同签订2日内完成相关合同备案。3付款方式中小企业(需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第728令】的相关规定):1期:支付比例60%,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0%作为预付款;2期:支付比例40%,货物完成现场安装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 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 注:1.每笔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同时向采购人 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3.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34付款方式非中小企业: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支付中标金额的95%,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剩余5%4履约保证金非中小企业中标的:中标金额的5%。中小企业中标的:中标金额的2%。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须在转账凭证备注栏里填写(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账户:用户名: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春临河街支行帐 号:8113601018089999999纳税人识别号:12220100727123298P电 话:0431-846027724履约验收要求严格按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要求执行履约。4核心产品Xpatrol-90无人车平台4质保期3年4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知识产权的归属于产品制造商所有,对于知识产权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种方式解决。4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到期拒付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4采购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向中标投标人收取8.6万元。4电子标说明上传的电子证件及资料均需按要求签字盖章上传,否则按未签章处理。投标文件电子版方面技术支持:95763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通过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1份(此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在开标时持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字证书解密)。备注:1、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用数字证书编制的电子版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进行投标操作。注:文件中不一致处,以出现顺序较后者为准。1.1.二、投标人须知1.2.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1.3.1本次采购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偏离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审细则(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投标文件格式2.1.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开标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开标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开标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开标一览表(4)技术条款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技术文件(8)其他材料。3.2报价3.2.1以人民币报价。3.2.2投标人因本项目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总价内。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3.4资格审查资料3.4.1投标文件中需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4.2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备选方案不接受。3.6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3.6.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填写目录与页码,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本项目不适用)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报价表单独封装用于唱标;业绩原件应单独密封备查。4.1.3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4未按本章第4.1.1项、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以政采云平台过程为准。5.3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审6.1评标委员会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采购人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招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采购人投诉。8.6纪律监督由监督部门对本次政府采购中出现的投诉事宜及违背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做出纪律监督。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第三章评审细则1、开标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单位须派代表参加。2、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3、投标单位期间,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负责解答有关事宜,根据有关事宜作出书面回复澄清,其书面回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采购人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将取消其投标资格。5、评审原则和方法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响应方提供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和报价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审,由评标委员会以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单位。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响应方,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在评审期间,投标响应方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参加投标资格。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响应方私下交换意见。在评审直至授予合同的整个时间内,任何评审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对外公布评审的一切内容,若确有需要则需经评标委员会组长批准,统一对外。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6、价格评审标准6.1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格=核实后的投标总价-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核实后的价格×(10%);6.2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以提交的中小企业申明函为准,投标人及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均应提交);6.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4中小企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7、中标通知评审结束后,本项目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一)资格审查表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基本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基本资质按《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文件中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4基本资质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5基本资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且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查询截止时间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记录也将作为评标依据。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注:上述审查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文件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商务投标函签字盖章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商务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签署。4报价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5商务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付6商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7商务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8技术采购需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9技术其他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必须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所供货物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本次采购的货物本身存在缺陷,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类产品(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10报价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注: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该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二)详细评审报价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打分方法报价(30分)投标报价得分: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所有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分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价格分=(评分基准价/评标价)×30。30客观项技术商务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打分方法商务(20分)同类项目业绩(投标文件内付完整页码的采购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5客观项商务(20分)客户满意度评价:提供上述同类项目业绩客户单位的评价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法人单位的多份用户评价只计算1份:每提供一个“满意”或“优”或评委认可的类似好评的客户评价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5客观项商务(20分)拟投入人员,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需提供对应人员符合要求的证书扫描件和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否则不得分。):①项目团队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得1分;最高得1分;②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具有汽车专业中级讲师或以上职业资格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1分;③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1分;④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具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装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师证书的,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2分;5客观项商务(20分)师资培训经验(证明文件须提供培训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具有智能网联汽车专业师资培训经验的,每提供一份证明文件得1分,最多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客观项商务(20分)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在满服务要求的质量前提下,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具体,提供多方位的售后服务得 3分。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较完善的得2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一般的得1分。投标人未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3主观项技术(50分)采购需求响应情况:①投标产品的重要技术参数(即采购需求中“▲”项)的符合性(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材料视为负偏离并扣除对应条款分值。投标人响应情况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为准。):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条款每一个负偏离扣2分,最高扣26分。 ②投标产品的一般技术参数的符合性(除标注“▲“和提供功能效果演示截图项”除外):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每一个负偏离扣1分,最高扣4分。30客观项技术(50分)功能演示(按照采购需求提供功能效果演示截图):1、Xpatrol-90无人车平台:三、自动驾驶功能-2:能够固定循迹、绕圈循迹、倒车往复循迹、一键返航、定点停车、自主避障等典型功能的实际应用。①完全满足的得3分; ②只有以上部分功能满足的得1分;③未提供的得0分。 2、Xpatrol-90无人车平台:五、图形化软件平台-4-(1):支持从0到1,以图形化模块化的方式,不需要任何代码搭建⼀个智能网联汽车的软件架构。①完全满足的得3分;②只有以上部分功能满足的得1分;③未提供的得0分。 3、Xpatrol-90无人车平台-五、图形化软件平台-4-(4)支持使用图形化方式将原子服务组合成应用程序,使数据流动和处理过程数据流可视化。①完全满足的得3分; ②只有以上部分功能满足的得1分;③未提供的得0分。 4、一体化固定分体式智能网联汽车多接口连入设备-三、软件功能-(1)软件支持接入毫米波雷达,可设置报警区域角度、报警区域距离;开启设备之后,毫米波雷达会自动检测前方障碍物,并将进入设置的警报角度和警报距离范围内的障碍物,以ID的形式显示在测试软件界面的左侧扇形区域内,并可查询目标ID、X坐标、Y坐标、X方向速度、Y方向速度。①完全满足的得3分;②以上部分功能满足的得1分;③未提供的得0分。5、一体化固定分体式智能网联汽车多接口连入设备-三、软件功能-(2)可通过场景模拟按键跳转到汽车碰撞场景模拟;在汽车碰撞场景模拟里,可以选择三个场景进行模拟FCW(前向碰撞预计功能),并显示我方车速、前方车速、两车距离、模拟运行时间等信息。①完全满足的得3分;②以上部分功能满足的得1分;③未提供的得0分。15客观项技术(50分)技术培训: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对投标人的培训方案(培训时间计划、培训内容设计安排、培训人员安排、培训内容重点难点、培训结果保障措施)并附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培训计划优、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以上内容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5分。5主观项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招标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要求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中央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财税、信贷等扶持力度,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积极变化,但发展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扶持政策尚未落实到位,企业负担重,市场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经济效益大幅下降,亏损加大等。必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快制定融资性担保管理办法,修订《贷款通则》,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明确对小型企业的扶持政策。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1)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相关法律和政策特别是金融、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政策效果评价。坚持依法行政,保护中小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支持,鼓励中小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对中小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中小企业,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在岗培训补贴等。中小企业可与职工就工资、工时、劳动定额进行协商,符合条件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1、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3)全面落实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提高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建立完善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4)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要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采取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的办法;积极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支持、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5)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规模,增加直接融资。完善创业投资和融资租赁政策,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融资租赁企业。鼓励有关部门和地**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设立主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发挥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融资方式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稳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为中小企业产权和股权交易提供服务。(6)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商等部门要为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开展抵押物和出质的登记、确权、转让等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引导其规范发展。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保险产品。(7)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信用等级。完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快速的查询服务。构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2、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8)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逐步扩大中央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场、扩大就业,以及改善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地方财政也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9)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运用税收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体政策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小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所需的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中小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向省级财税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减免税申请。中小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在三个月内延期缴纳。(10)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重点是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公开前置性审批项目、程序和收费标准,严禁地方和部门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规范执收行为,全面实行中小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设立各级政府中小企业负担举报电话。健全各级政府中小企业负担监督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通过强制中小企业购买产品、接受指定服务等手段牟利。严格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不得违规向中小企业提前征税或者摊派税款。(11)四、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12)支持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制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产学研联合和资源整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在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推进品牌建设,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支持中华老字号等传统优势中小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保护商标专用权,鼓励挖掘、保护、改造民间特色传统工艺,提升特色产业。(13)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按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中,要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地**府也要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原因需加速折旧的,可按规定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14)推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促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在中小企业的推广应用。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鼓励中小企业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租赁等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金融、环保、土地、产业政策等手段,依法淘汰中小企业中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防止落后产能异地转移。严格控制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行业盲目发展。对纳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投资项目,按规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16)提高企业协作配套水平。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关系。鼓励大型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加强与中小企业的协作配套,积极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人才、设备、资金支持,及时支付货款和服务费用。(17)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用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支持培育一批重点示范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集群环境建设,改善产业集聚条件,完善服务功能,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鼓励东部地区先进的中小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联营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合作,实现产业有序转移。(18)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发展。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在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拓展,扩大就业渠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3、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19)支持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业务。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等要重点支持销售渠道稳定、市场占有率高的中小企业。采取财政补助、降低展费标准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活动。支持建立各类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展示中心,办好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展览展销活动。鼓励电信、网络运营企业以及新闻媒体积极发布市场信息,帮助中小企业宣传产品,开拓市场。(二十)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落实出口退税等支持政策,研究完善稳定外需、促进外贸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稳定和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加大优惠出口信贷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开展并购等投资业务,收购技术和品牌,带动产品和服务出口。(二十一)支持中小企业提高自身市场开拓能力。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市场分析预测,把握市场机遇,增强质量、品牌和营销意识,改善售后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和改造商贸流通业,推广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和新型业态,帮助和鼓励中小企业采用电子商务,降低市场开拓成本。支持餐饮、旅游、休闲、家政、物业、社区服务等行业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促进扩大消费。4、努力改进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二十二)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完善服务网络和服务设施,积极培育各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通过资格认定、业务委托、奖励等方式,发挥工商联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和综合服务机构的作用,引导和带动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建立和完善财政补助机制,支持服务机构开展信息、培训、技术、创业、质量检验、企业管理等服务。(二十三)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引导社会投资、财政资金支持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在轻工、纺织、电子信息等领域建设一批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改善创业和发展环境。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中心开放科技资源,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提高服务中小企业的水平。完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加快发展政策解读、技术推广、人才交流、业务培训和市场营销等重点信息服务。(二十四)完善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并进一步减少、合并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审批内容、标准和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投资、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部门要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效率,为中小企业设立、生产经营等提供便捷服务。地方各级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要统筹考虑中小企业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标。5、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二十五)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强管理。支持培育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开展管理咨询活动。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强化营销和风险管理,完善治理结构,推进管理创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督促中小企业苦练内功、降本增效,严格遵守安全、环保、质量、卫生、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二十六)大力开展对中小企业各类人员的培训。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中小企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广泛采用网络技术等手段,开展政策法规、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专业技能、客户服务等各类培训。高度重视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在3年内选择100万家成长型中小企业,对其经营管理者实施全面培训。(二十七)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加快推进重点区域中小企业信息化试点,引导中小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研发、管理、制造和服务水平,提高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鼓励信息技术企业开发和搭建行业应用平台,为中小企业信息化提供软硬件工具、项目外包、工业设计等社会化服务。6、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领导(二十八)加强指导协调。成立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二十九)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统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对规模以下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动态等信息,逐步建立中小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既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也是当前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紧迫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实际,尽快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具体办法,并切实抓好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技术部分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为准)第五章采购需求本项目核心产品为:Xpatrol-90无人车平台注:凡出现特定品牌及型号的,仅作为技术水平参考,不作为中标条件。序号标的名称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数量及单位1校园车路协同智慧平台1、产品总体要求校园车路协同智慧平台通过接入一体化感知基站、智能网联实训车等路侧、车端设备,采用大数据、V2X、边缘计算、车载CAN总线及流媒体等技术,汇集车辆运行状态、车路协同场景、测试评价等数据,通过三维高精地图技术将各维度数据直观展呈现,为智能网联实训教学提供服务。二、产品组成要求本次产品由平台计算资源、数字孪生展示计算资源及软件平台组成。三、计算资源主要技术参数要求1、平台计算资源需求1)CPU:≥16核心,2.1Ghz,32线程;2)内存:≥128G 内存DDR4 ;3)存储配置:≥10T SATA HDD企业级硬盘;4)网卡配置:≥2个万兆网卡;2、数字孪生展示计算资源需求1)CPU:≥16核心,24线程;2)内存:≥64G ; 3)固态硬盘:≥2T;4)机械硬盘:≥4T企业级硬盘 ;5)显卡:显存≥16G;6)操作系统:不低于win10或win11;四、校园车路协同智慧平台软件功能要求:校园车路协同智慧平台包括校园车路协同管理控台、校园车路协同智慧大屏两大部分1 校园车路协同管理控台的功能要求1)▲①首页:可以实时查看车路协同实训教学相关数据,涉及学生人数、老师人数、设备在线数/总数、实训车在线数/总数,实训任务数、任务通过率、今日上传消息数、今日下发消息数等.▲②提供代办事项、通知公告等基础服务。(投标人需提供平台软件该功能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V2X管理概览:提供路侧设备、网联实训车、场景的统一监管,并通过GIS可视化服务展现设备、车辆实时状态、车辆位置等信息。3)固件升级:支持平台端对路侧单元、一体化感知基站等设备的在线远程升级,提升设备运维管理效率。4)事件下发:支持平台端对路侧RSU的事件下发管理,便捷院校老师、学生车路协同相关场景平台化配置,实现平台端与设备端实时联动。▲5)任务场地:支持车路协同实训教学场地增、删、改、查等基础配置服务,实现教学任务场景灵活化管理。(投标人需提供平台软件该功能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①任务场景:支持车路协同实训教学场景化在线配置▲②对闯红灯预警、限速预警、绿波车速引导、协作式优先车辆通行等场景提供在线场景编辑服务。(投标人需提供平台软件该功能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任务列表:根据教学实际需要,支持在线创建教学任务,明确任务内容、截上时间、场景名称、触发地点等信息,实现教学任务线上化管理。(投标人需提供平台软件该功能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任务报告:结合教学任务安排、学生实训任务信息,闭环管理车路协同实训任务,形成“任务-测评-报告“闭环式的在线实训任务管理服务。2校园车路协同智慧大屏具体功能要求1)地图渲染:以三维高精地图服务引擎为依托,通过采集校园高精路网地图、建设筑及附属设施三维模型,实现范围内的三维高精地图加载渲染,并提供放大、缩小、拖拉、选中等基础地图服务。▲2)设备概览:通过对校园车路协同路段、车端设备的实时在线监管,掌握设备动态分布、设备运行等信息,为车路协同实训教学提供基础设备服务。(投标人需提供平台软件该功能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融合感知:支持校园车路协同地多维数据融合可视化,实时、动态呈现行车、机动、非机车等各类交通参与者的实时运行状态信息,涉及数量、时间维度下的检测目标物趋势。(投标人需提供平台软件该功能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实训任务:教学可在线掌握实训任务完率、学生实训任务作业通过率、用时等实训作业信息。(投标人需提供平台软件该功能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运行监测:通过单车视角,可以全面掌握车辆运营与运行状态信息,实现车辆全方位、多角度运行监测。(投标人需提供平台软件该功能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台2Xpatrol-90无人车平台1、车辆技术参数▲1、无人车本身的子系统线控底盘车辆进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2、无人车尺寸:长度≤3070mm;宽度≥1655mm,高度≤2000mm3、质量≥1000kg4、轴距≤2050mm5、前轮距≤1470mm6、后轮距≤1480mm7、转向半径≥4.5米8、底盘结构:阿克曼转向9、座位≤2座10、最小离地间隙≥150mm11、驾驶模式:支持有人驾驶、无人驾驶双模式12、有人驾驶速度≥90km/h13、自动驾驶最高速度≥10km/h14、电机额定功率≤40kW15、电机最大扭矩≤150Nm16、电机最大转速≤9000rpm17、电池容量≥31.9kWh18、续航里程≥250km(气温25°C,10km/h等速巡航标准测试工况)19、使用环境温度:-20℃~50℃20、存储环境温度:-40~70°C21、相对湿度:95%22、工作最高海拔:4500m23、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24、质保:3年二、自动驾驶套件参数1、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自主导航控制器 BrainBox:分为两块计算单元,第一计算单元主芯片 Xavier上运行规划控制功能软件;TC397 芯片,解析转发毫米波数据,控制与车辆底层通讯接口,接收急停自主 等开关信号。第二计算单元主芯片 Xavier-M 上运行视觉感知、2.5D 语义地图功能软件;TC397 芯片,解析超声波 雷达数据。域控制器参数:算力:不低于64TOPS+1.3TFLOPS;工作电压:9-32V;工作温度:-25℃~75℃;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具备环境与可靠性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有CMA或CNAS标识,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具备电磁兼容性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有CMA或CNAS标识。2、组合导航控制器组合导航控制器 NavBox:连接 GNSS 蘑菇头天线、4G 天线、WiFi 天线, 组合导航结果通过 RS422 线将结果传输到 BrainBox 的 Xavier上,通过PPS线和 RS232(GPRMC)接到 BrainBox\\激光雷达实现时间同步。NavBox输出接口标准化。IMU 性能指标:陀螺类型 MEMS 陀螺量程 ±500°/s 陀螺零偏稳定性 ±0.5°/s 加速度计量程 ±8g 加速度计零偏稳定性 20mg;数据输出:更新频率 100Hz;物理接口:输出接口 RS422, 波特率 460800 bps, 轮速接口 CAN;物理特性:供电电压 9~32V,功率 9W ,工作温度 -40℃~85℃, 防护等级 IP673、一个16线主激光雷达功耗:12W;工作电压;9~32V;重量:0.87KG;工作温度:-30°~+60°;尺寸:直径109mm*高80.7mm;测距;0.4m~150m;精度:±2cm;视角(垂直):30°;视角(水平):360°4、两个32线补盲激光雷达,分别位于车的前端与后端,前后激光雷达盲区≤20cm。功耗:13W;工作电压;9~32V;重量:0.92KG;尺寸:直径100mm*高111mm;测距;0.1m~30m;精度:±3cm;视角(垂直):90°;视角(水平):360°5、一个车载感知摄像头H60、四个车载环视摄像头H190三、自动驾驶功能1、基于AI的非高精地图特种专用技术路线,组合导航及自主系统软硬件均不得采用激光SLAM,以保障安保的数据安全;2、能够固定循迹、绕圈循迹、倒车往复循迹、一键返航、定点停车、自主避障等典型功能的实际应用。四、手机 APP 交互要具备以下功能:1、具备手机APP交互,支持手机APP实现对车辆的任务部署和循迹设定。2、部署时间:快速部署功能:车辆进行作业时,用户可以通过人机交互界面进行路径记录,然后根据记录的文件进行循迹任务下发,方便自动驾驶车辆的快速部署。10km的应用路径可在1小时内部署完毕并交付使用,无额外交付成本。3、支持WIFI入口和公网入口两种方式。4、APP主界面支持显示电池电量、当前车速、定位状态、驾驶模式、网络状态、故障提示信息、车辆状态、自主模式控制按键5、支持车身控制:点击不同控制按键,可控制车辆近光灯、远光灯、补光灯开闭等。6、支持手机APP端路线采集、任务部署7、支持手机端电子围栏设置8、支持手机端切换手动/自动驾驶模式。9、支持车辆故障监控及故障查询:进入车辆故障监控界面,绿色表示该模块运行正常,灰色表示该模块未启动,其他色表示模块有故障,点击有故障的模块弹出故障信息弹窗可查询故障信息。10、故障提示:发生故障时,支持在设备主页面提示 11、车辆信息显示:支持显示主车实时车速;支持显示主车电量(电动车);支持显示主车实时定位状态;支持显示主车实时档位;支持显示主车当前驾驶模式;支持车辆急停控制;支持下发车辆急停控制 2台3Xpatrol-E智能驾驶实训教学开发平台一、自主控制计算单元尺寸:≥400mm*220mm*50mm重量:≥3kg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散热方式:风冷供电电压:9V~16V算力:不低于64tops硬盘空间:不低于64G接口:不低于12*Camera GMSL、8*CANFD、1*LIN、4*USB、5*PPS OUT等。二、激光雷达模式:混合固态、集成16线激光首发组件,非线性分布;功耗:12W工作电压:9~32V重量:≥0.8KG工作温度:-30°~+60°尺寸:直径≥100mm,高≥80mm测距:0.4m~150m精度:±2cm视角(垂直):30°视角(水平):360°三、摄像头供电电压:5~16V工作温度:-40℃~+85℃尺寸:≥30mm*30mm*20mm重量:<50gHFOV水平视场:59°VFOV垂直视场:32°F.No光圈:1.2有效焦距:3.2mm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四、一机三联屏主屏幕:不低于16英寸 240HzCPU:不低于I9 5.4GHz 24核显卡:不低于Nvidia RTX4060 8GB 内存:不低于32G DDR5硬盘:不低于512GB接口:不低于1*以太网;2*typc;1*HDMI;2*USB便携显示器副屏幕:不低于14英寸,双屏系列5、图形化软件平台1、图形化软件平台需具备⼀端开发多端部署、分布式开发总体集成、零代码图形化编程及原⼦服务共享复⽤等能力。2、具备双解耦能力,对上实现应⽤解耦,对下实现硬件解耦。3、操作系统具有原⼦服务及函数组件功能,能够按需选择服务及组件,具备图形化建模服务,4、图形化软件平台典型支持项:1)支持从 0 到 1,以图形化模块化的方式,不需要任何代码搭建⼀个智能网联汽车的软件架构(提供演示视频);2)支持通过图形化的⽅式以及函数、原子服务等组件创建⽆⼈驾驶应⽤3)支持RVIZ等第三方软件,并且能够同步显⽰激光雷达的三维点云数据信息,及摄像头的图像信息4)支持使用图形化方式将原子服务组合成应用程序,使数据流动和处理过程数据流可视化(提供演示视频)5)支持数据录制、回放和显示,能够记录和重现系统运行过程,以便调试和分析问题,加速故障排查和修复;6)支持添加函数组件构建原⼦服务7)软件需要包含驱动原⼦服务、感知原⼦服务、预测原⼦服务、定位&建图原⼦服务、决策规划原⼦服务、控制原⼦服务5、核心功能1.)组件库(代码封装):● 标准化:使用标准化数据结构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互操作性,使得不同模块之间可以无缝地交换信息;● 模块化:将功能模块化,使接口清晰、易于重用和维护,开发者可以将现有组件直接用于新的项目中;● 性能确定:确保组件的性能稳定可靠,满足实时性和安全性要求,提供对性能的评估和优化工具;● 屏蔽各种传感器细节:为开发者提供高级接口,屏蔽底层传感器的细节,简化开发过程,加快开发速度;2)图形化编程● 低代码编程:使用图形化界面将函数组件构建为原子服务,降低开发者的编码成本和学习曲线;3)可视化编排&部署● 确定资源分配与限定: 管理和优化资源的分配,确保系统性能和稳定性,避免运行时异常和性能问题;● 屏蔽硬件细节: 对底层硬件进行抽象和管理,使开发者可以专注于应用程序的逻辑而不必关注底层硬件细节;● 灵活可配置的服务间通信方式: 支持不同服务之间的灵活通信和配置,使系统具有更好的可扩展性和灵活性;● 自动配置网络参数、自启服务: 简化部署流程,提高开发效率,降低部署和运维成本;4.)调测工具:● 数据录制、回放和可视化: 帮助开发者记录和重现系统运行过程,以便调试和分析问题,加速故障排查和修复;● 系统资源监测: 监控系统的CPU、内存、存储等资源使用情况,帮助优化系统性能和稳定性,及时发现并解决性能瓶颈;● 节点资源监测: 监控各个节点的资源使用情况,帮助识别和解决性能瓶颈和故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故障诊断工具: 提供故障诊断功能,帮助开发者快速定位和解决系统问题,减少系统停机时间。六、虚拟仿真软件平台1、建立仿真环境在仿真环境中,使用虚拟现实技术构建封闭园区道路、车辆、行人、红绿灯等元素,便于车辆的各种测试与验证。2、仿真软件系统包括场景编辑模块,交通流模块 ,传感器模块,动力学模块,过程控制模块1)场景编辑模块仿真场景包括静态场景和动态场景。静态场景元素的分析和提取,主要包括道路、基础交通设施、其他建筑物基础设施等;动态场景行为模式有多种类型:带时间戳的轨迹数据、外部硬件支持的车辆驾驶功能;2)交通流模块典型交通行为建模,如启动、避障、循迹等;3)传感器模块传感器模块是连接外界环境和被测车辆的媒介,对于需要原始仿真信息(如图像、点云)的被测系统,需提供对应虚拟传感器功能提供场景数据支持。虚拟传感器支持基本设置,如对于图像传感器安装位置、姿态,检测范围FOV,输出频率,输出图像分辨率等;对于激光雷达等传感器,标定线数、水平检测角度、垂直检测角度、角分辨率、检测距离、输出频率等。4)动力学模块要熟练掌握动力学仿真软件和各种动力学模型,掌握联仿方法,动力学模型标定方法。 5)过程控制模块过程控制模块支持对仿真流程的设置,包括仿真开启、暂停、继续、停止。3、车辆功能验证模拟与验证方法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进行功能测试。在仿真环境中,可以模拟各种驾驶场景,比如停车、避障、循迹等,以验证自动驾驶系统的功能是否符合预期。同时引入; 其它车辆和行人等元素来检验系统在复杂交通环境的性能。同时也可以进行安全性测试,模拟各种可能的交通事故和紧急情况,评估系统在危险情况下的应对能力,并进行相应的改进和优化。6、智能车指控软件平台无人车智能任务管理需包含以下功能: 车辆控制 :支持下发车辆急停控制、启动、循迹等任务。 地图采集:支持车辆地图路线采集和下发。 地图管理:支持多地图采集并随时切换不同采集路线,支持起始点、经停点和终点选择。 地图显示:支持地图略缩图打开与关闭,支持在视频页面显示地图略缩图  任务智能分析处理 :支持无人车任务设置和状态监控。6套4一体化可移动式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处理集成工作站一、产品总体要求一体化可移动式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处理集成工作站通过接入人机交互、视觉交互、触摸控制等技术,为智能网联实训教学提供服务。二、主要技术参数要求1、处理单元1)单个计算组件中的独立中央处理器的数量:≥142)Performance-core数:≥63)Efficient-core数:≥84)总线程数:≥205)Performance-core最大频率:≥5 GHz6)Efficient-core最大频率:≥3.7 GHz7)缓存:≥24 MB2、数据存储1)容量:≥1TB2)顺序读速性能:≥7400MB/s3)顺序写速性能:≥5400MB/s4)存储介质:闪存3、接口种类与数量1)Universal Serial Bus 3.2 Gen2:≥1个2)Universal Serial Bus 3.2 Gen1:≥2个3)High 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1个4)Thunderbolt4:≥1个5)Micro SD Card Reader:≥1个6)Registered Jack 45:≥1个4、物理尺寸与质量1)厚度:≤17mm2)重量:≤2.5kg5、视觉交互能力1)交互尺寸:≥16inch2)显示比例:16:103)亮度:≥350nit4)色域:≥100% SRGB5)分辨率:≥2.5K6)刷新率:60Hz7)视力健康:支持硬件级低蓝光及Eyesafe6、无线连接能力及近距离无线通讯技术1)网联连接标准:IEEE 802.11.ax2)语音输入:支持双降噪3)语音输出:支持Dolby Atmos7、预装应用套件1)Microsoft Windows11 & Microsoft Office10台5一体化固定分体式智能网联汽车多接口连入设备一、产品总体要求一体化固定分体式智能网联汽车多接口连入设备,通过连接多种智联网联汽车教学设备,丰富教学形式、展示教学效果、处理教学信息。二、主要技术参数要求1、处理单元1)单个计算组件中的独立中央处理器的数量:≥62)Performance-core数:≥63)总线程数:≥124)Performance-core最大频率:≥4.4 GHz三、软件功能基于毫米波雷达的FCW(1)软件支持接入毫米波雷达,可设置报警区域角度、报警区域距离;开启设备之后,毫米波雷达会自动检测前方障碍物,并将进入设置的警报角度和警报距离范围内的障碍物,以ID的形式显示在测试软件界面的左侧扇形区域内,并可查询目标ID、X坐标、Y坐标、X方向速度、Y方向速度。(提供演示视频)(2)可通过场景模拟按键跳转到汽车碰撞场景模拟;在汽车碰撞场景模拟里,可以选择三个场景进行模拟FCW(前向碰撞预计功能),并显示我方车速、前方车速、两车距离、模拟运行时间等信息(提供演示视频)50台售后服务:1、所投货物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承诺3年的全免费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保质保用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必须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所供货物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本次采购的货物本身存在缺陷,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类产品。3、在保用的期限内,本次采购的货物出现非用户方责任造成的故障的,中标人无偿为用户维修或更换相应货物,并保证用户的正常使用。4、响应时间:采购人反馈产品质量、故障、事故问题时,2小时内予以响应,需到现场维修时,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一般情况在24小时内须排除故障,特殊情况需与采购人说明情况,并提供代用货物,保证用户的正常工作使用。5、中标人须为采购人进行相关操作系统及备份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要求自行编制目录,并编制对应页码。一、投标函(格式)致:(采购人)根据贵方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为)的招标文件,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为:。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全部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保证在未征得采购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合同履行期限完成全部服务。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6、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全称(印章):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传真: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是否响应1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2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 3…………4…………5…………6…………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采购人全称)(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名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其在投标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以下贴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投标人报价(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有/无备注:1、此表可以自行调整表格宽度。2、以万元为单位。3、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如有,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本表中只填写“有/无”4、需单独密封提交。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日期:3.3.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人民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或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备注12345…总报价:注:1.以上报价含生产制作、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利润、税金、专利技术、培训、技术支持等一切费用。2.如果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3.4.五、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投标文件对应技术规格要求偏离情况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投标文件对应技术规格要求正无负1   2   3   4   5   …注:此表可自行扩展。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六、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商务条款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情况12345…注:此表可自行扩展。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七、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后附有效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资格条件承诺函3.5资格条件承诺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公司)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盖章:签字:日期:(三)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法律责任。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八、技术文件1、提供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业绩、项目实施方案等)。近三年业绩(2021年至今)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中标金额时间12345678910说明:1、投标人应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此表可自行扩展。九、其他材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针对本项目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路协同研训中心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