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劳务外包招标公告(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4)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ZFZF24D34Q
2.项目名称:江山市城北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元):1311000
4.最高限价(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时间
预算总价
备注
1
江山市城北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1年
1311000元
员工人数最少 24人所有劳务人员必须带健康证上岗
6.合同履约期限: 1 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未被列入相关行政部门黑名单的投标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址:
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8月0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报名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报名费:100元
4.公告发布网址: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
四、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室,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四楼。
3.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08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室,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四楼。
4.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 20333088100100000088791。联系电话:0570-403384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23时59分59秒,汇款后请拨打咨询电话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也可以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前务必仔细阅读《投保须知》、《保险条款》、《理赔须知》等内容,在使用电子保函过程中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570-4033840
传真:/
地址:江山市虎山街道南三街5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0570-4815600
传真:/
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
3.监督部门名称:江山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内审风控部
联系人:张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18782
传真:/
地址:江山市江滨北路1号
4.使用单位名称:江山市城北中学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13867001070
地 址:江山市文苑路1号
城北中学食堂劳务招标文件7.24定稿.doc
江山市城北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FZF24D34Q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4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0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4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9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CZFZF24D34Q2.项目名称:江山市城北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元):13110004.最高限价(元):\5.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时间预算总价备注1江山市城北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1年1311000元员工人数最少 24人所有劳务人员必须带健康证上岗6.合同履约期限:1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被列入相关行政部门黑名单的投标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址: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8月0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报名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3.报名费:100元4.公告发布网址: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四、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00(北京时间)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四楼。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08月14日09:00(北京时间)。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四楼。4.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投标保证金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20333088100100000088791。联系电话:0570-4033840。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23时59分59秒,汇款后请拨打咨询电话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2投标人也可以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前务必仔细阅读《投保须知》、《保险条款》、《理赔须知》等内容,在使用电子保函过程中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7.其他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毛先生联系电话:0570-4033840传真:/地址:江山市虎山街道南三街5号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夏女士联系电话:0570-4815600传真:/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3.监督部门名称:江山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内审风控部联系人:张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0-4018782传真:/地址:江山市江滨北路1号4.使用单位名称:江山市城北中学项目联系人:王老师项目联系方式:13867001070地址:江山市文苑路1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使用单位江山市城北中学3项目名称江山市城北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4采购预算价1311000元5采购期限1年6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7响应文件递交份数资格文件提供: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商务技术文件提供: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报价文件提供: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9开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室,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四楼。10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11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12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合同。13履约保证金交纳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14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合同完成后无任何履约问题后,无息退还。15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16现场考察本次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17采购代理费用采购代理费用4000元,由中标人承担,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户名):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中山中路支行;银行账号:33050168613700000006。18评审专家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结算,由 中标人 承担。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19交易费本项目交易费由 中标人 承担,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中标价分档收费标准(元)200万(含)以下1600200万-500万(含)4000500万-1000万(含)120001000万-2000万(含)200002000万-5000万(含)300005000万-1亿(含)400001亿-5亿(含)600005亿-10亿(含)8000010亿以上100000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2“使用人”系指本次采购的使用单位:江山市城北中学。2.3“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提供投标前三个月的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2.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均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1.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本)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1.1.1资格文件封面;11.1.2▲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参照后附表);11.1.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1.1.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委托书格式参照后附表);11.1.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复印件;11.1.6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11.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本)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1.2.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11.2.2▲投标函(格式参照后附表);11.2.3符合性审查资料;11.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5▲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参照后附表)。11.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本)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1.3.1报价文件封面;11.3.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无效处理。12.3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2.4投标人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装订成本。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及规定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和“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3.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13.4.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3.5.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3.6.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1包(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商务技术文件1包(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和报价文件1包(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三部分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4.2每包的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即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5.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5.1.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15.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5.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5.2.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15.2.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无效相关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招标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中标人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八、采购终止的情形27.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应予终止。终止后,组织方应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九、验收28.验收28.1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8.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8.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8.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监督管理部门。十、法律责任2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9.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29.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9.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一、其他30.解释权: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时间预算总价备注1江山市城北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1年1311000元员工人数最少 24 人所有劳务人员必须带健康证上岗▲1.本校共有师生2200人,每日提供早、中、餐三餐。早餐教职工用餐约200人,每餐提供玉米棒、番薯、包子、馒头、面条、干粉、面疙瘩、豆浆等不少于7种的早餐,早餐学生用餐约600人,每餐提供包子、馒头、清明果等不少于3种的早餐,用餐时间夏令时6时30分(冬令时6时45分);中餐教职工用餐人数约200人,至少3菜1汤,中餐学生用餐人数约2000人,至少3菜,用餐时间夏令时11时40分(冬令时11时40分);晚餐教职工用餐人数约100人,至少3菜1汤,晚餐学生用餐人数约2000人,至少3菜,用餐时间夏令时17时30分(冬令时17时0分)。2.学校食堂要求员工24人,其中厨师4人,洗切工18个,食堂会计和仓库保管员各一人,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报账员由学校委派,食堂管理人员月工资不低于4900元(含社保和伙食费),食堂报账员月工资不低于7000元(含社保和伙食费)。(此项为承包人对学校食堂劳务工作量提供参考用)。二、基本需求(一)管理人员要求为确保学校食堂劳务工作正常运行,中标公司必须为采购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要求:1.身体健康,并具有餐饮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食堂业务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了解食堂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的工作实践经验。3.懂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4.上岗前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5.每月至少研究、部署1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每周组织食品安全自查。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兼)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二)操作员工要求1.原则上中标供应商员工中男60周岁以内,女50周岁以内共不少于5人。没达到要求的,学校按实进行养老金扣除。女员工有超出6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扣500元。(若确因特殊原因,需招聘超龄员工的,需事先征得采购单位的同意,并在总劳务外包款中相应核减有关人员费用),其中主厨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者,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三级及以上厨师证;副厨必须是近三年一直从事厨师工作。正常工作期间,投标公司必须有足够的操作人员(正常情况不得少于原有食堂操作员工人数,必要时可新增人数)确保食堂劳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学校食堂正常运行。2.所有食堂员工(含临时工)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不得聘用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或偏激等现象的人员。3.学校食堂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能按照教育系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严格规范自己的劳务行为。4.学期中途中标公司要更换食堂员工,需经得采购单位同意方可更换。5.学校按实际在岗人数付款(15天以内为雇工期,不从劳务费中扣发,但需要中标供应商按实工资付给工作量超额的员工作为超工作量补贴;超过15天仍未到位,中标供应商除仍需支付超工作量补贴外,学校还需在劳务费中按实际天数每天100元作为罚款扣除)。(三)操作流程要求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堂管理工作要求,并严格执行,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卫生。1.整理清洗食材原料时,要注意节约与适度原则,认真清理与清洗。加工操作时,垃圾及下角料要第一时间入袋(框、桶),切配食材要讲究粗细长短,合乎加工需求。2.菜肴烧制时,要煮熟烧透。生熟餐具器皿要分开使用。要注重色、香、味、咸淡等的合理处理。成品加工完毕后,必须存放在备餐间。备餐间在备餐前要紫外线消毒至少30分钟,食品完成熟制后必须在2小时内食用。清洗后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均要离地存放,同时要做好防蝇、防尘、保洁工作。3.必须保证食堂安全和食品卫生,经常注重检查成品和半成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霉烂或变质的原料要及时更换。菜肴烧制完毕,要按照留样要求第一时间做好留样工作。4.餐具要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漂四消毒五保洁”的流程做好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漂洗不得少于3遍流水清洗。洗碗机操作按照设施使用说明执行。保洁柜内不得存放餐具以外物品,并定时清洁。5.食堂各岗位员工在完成自己的加工任务后,及时对自己工作环境、使用工具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并将使用工具进行消毒后存放到指定地点。(若需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否则由中标公司承担)。(四)用餐服务要求1.根据要求按时将学生饭菜、餐具送到指定地点,学生用完餐后及时收回餐具清洗。2.按学校要求为教师提供三餐(早餐要求1菜粥4面点,中晚餐至少4菜1汤),三餐应做到按学校要求为教师和学生分菜和其它食品(如包子、粽子等)。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刷卡就餐管理规定对到食堂用餐的人员进行“刷卡分餐”。3.班级分餐时注意各班就餐人数的多少,量要配足,菜要配齐,注意分餐时的动作细节,切勿将饭菜泼洒到地面,确保每班饭菜齐全,保证热饭热菜。分送过程中,确保学生食品卫生。4.食堂员工饭菜供应方式与教师一样,一律从窗口供应,并在食堂餐厅用餐。5.学校给中标公司提供相应的食材原料,中标公司必须如实下料,不得克扣或有意增加原料。食堂员工不得将相关食材原料带出食堂。6.中标公司按照学校实际需要保质保量做好学校客餐,做到色香味美,学校按每桌100元付给中标公司作为额外劳务费。(五)卫生打扫要求1.食堂内外环境(含卫生区域)要随时保持整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每餐后组织人员认真清扫食堂内外所有区域,并用大拖把将地面拖干净,每天清洁食堂各功能室,每周对食堂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对一切设备设施进行认真的清洗整理,餐厅内部的下水道要认真冲刷,每次打扫要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整洁。要做好食堂灭蚊灭蝇工作。2.食堂所有工具、食品存放按食堂五常法标准管理执行。3.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食堂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等。学校发现问题后,中标公司应及时整改,并按《食堂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的处罚条例》执行。(六)公物管护要求1.承包初期,食堂所有公物清点、登记,由中标公司验收使用(有易耗品,劳保用品,工作服、帽备两套)。2.易损拖把、畚箕、笤帚、抹、清洁球、洗洁精由学校统一配齐。用坏后以旧换新。3.员工餐具清洗规范操作,污物及时清理,防止管道堵塞。4.违反操作流程导致物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配件费、维修工资等一切费用由投标公司负责。耐用品在使用过程中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5.承包期结束,所有设施,按期初所领,全面清点无误后交回学校。如有缺少按价从承包费中扣除。6.无论生熟菜肴,食堂公物,中标公司所有员工严禁夹带,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七)勤俭节约要求1.食堂所有场所使用结束后,及时关水关电,避免浪费。2.煮粥、蒸饭时,用具上所沾米粒要尽可能利用,米袋交保管员清点查收。3.每天所需食品、物品向保管员认领,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灶台上的油盐酱醋味精等调料用量适度,倒尽用完。4.大锅禁止加工私人食品,要尽可能提高燃料的利用率。5.每天工作结束离开前必须对食堂、餐厅全面巡查一次,确保水电、门窗均已关好,并做好记录。6.要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杜绝食堂餐饮浪费行为。按照学校用餐人数及时调整食材用量;遵从学校泔水量反馈情况,合理调整用米用料,调整咸淡辛辣口味。要合理利用可以二次加工的原材料,开发新菜品。(八)安全保险要求1.中标供应商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根据使用单位上级规定执行)。2.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和意外险。三、相关说明及要求1.中标公司必须确保学校食堂运营的平稳过渡。2.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台帐并归档备查。3.采购单位可不定时检查、监督中标公司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并提出合理建议。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项目的基本要求,对中标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经评价认定中标公司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对采购单位日常管理中的合理建议不予采纳的,采购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与第二中标公司签订剩余的服务合同,试用期执行规则同第一中标公司。4.采购单位作息时间有调整、就餐人数有变化,采购单位应提前及时告知中标公司。食堂服务工作作息时间,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及需要,由学校确定。5.采购单位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场地、灶具、水电、燃料等;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原料及配料;提供就餐所需要的餐具。6.采购单位为中标公司提供本单位所需的工作帽、工作服、手套等必要的劳保用品,凭旧向采购单位管理人员提出更换。7.中标供应商必须按时发放工作期间员工工资,签订劳务合同(协议),每月向学校提供员工工资发放明细,如有违规,学校可依据劳务费用预算构成情况,督促中标供应商整改。8.根据合同约定,按考核结果按月向中标公司支付合同款及其他服务费,办理支付手续时提供发票、员工工资发放签单等。四、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1年,自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止。2.履行方式:直接提供食堂劳务服务。3.履行地点:江山市城北中学。五、款项支付付款方式:(1)每月支付一次,本项目劳务费用实行先做后付方式,按使用单位实际需求人员人数按实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结算申请书、使用单位出具的结算确认书、相关结算凭证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由基本费用与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基本费用占90%,绩效考核占10%。绩效考核根据就餐人员满意度测评结算,满意度在80%(含)以上的全额支付,满意度在70%(含)-80%的按绩效考核部分的80%支付,满意度在60%(含)-70%的按绩效考核部分的70%发放,满意度低于60%的不支付。连续两个月满意度测评低于60%的,使用单位上报采购单位并终止合同。(2)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食堂劳务人员伙食费每月600元/人,全年按10个月支付。如有增加,具体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按实结算(使用单位从每月服务费中直接扣除)。(3)中标供应商违反管理规定与考核办法被处以扣罚的则相应处罚金在结算当期劳务费时予以核减。(4)在每次支付劳务费用时,须扣除当次应付费用的8%,中标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抵扣后不足8%部分在当次应付费用中扣除。六、其他1.本项目采购人为: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本项目使用单位为:江山市城北中学。综合要求一、特别要求▲1.在岗工作期间,因劳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过失、失职导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采购单位与使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2.在工作中所用的设施、设备引起的第三者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采购单位、使用单位、劳务人员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采购单位与使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3.中标供应商与所聘用的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并承担主体责任,劳务人员发生的人身意外或伤亡、劳动纠纷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与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无关。▲4.因中标供应商聘用的人员因工作失职或过失给采购单位与使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关损失。▲5.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包含人员工资、人员五险、利润、装备服装费、伙食费、高温补贴费、交通、服务所需的设备设施、车辆、保险费和管理费、税费等本项目合同期内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支付及缴纳的,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无关。▲6.中标供应商必须为全部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根据实际投保人数(列明投保人员名单,标准为要求工亡或意外伤残不得低于80万元的保额)负责办理保险事宜,相关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保险合同复印件报采购单位备案)。二、机构设置及财务要求1.如中标供应商注册地不在江山,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5个工作日内在江山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全资子公司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15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2.在每次支付服务费用时,须扣除当次应付费用的8%,中标单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抵扣后不足8%部分在当次应付费用中扣除。附件:考核得分情况表饭菜质量25分服务态度25分卫生状况30分劳动纪律20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满意基本 满意不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25-2020-1515分以 下25-2020-1515分以下30-2525-2020分以 下20-1515-1010分以下得分得分得分得分调查人:总得分:日期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组建,评审专家在采购单位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由采购单位推荐,并代表采购单位负责对项目评审质量和结果的审查,但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二、评标标准评分内容评分细则分值报价基准价为满足投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10分采购需求偏离情况客观分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内容逐项响应情况,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的得66分;带“▲”为实质性要求条款,负偏离作无效标处理;其他(负偏离)的每一小项扣1分。未响应(负偏离)有20项不符合的,作无效标处理。66分类似业绩客观分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每项0.25分,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承包期内任一结算发票和收款凭证复印件。)提供不全不得分。1分人员配备情况客观分1.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1分。2.提供三级及以上厨师证书,得1分。3.提供中式面点师证书,得1分。注:以上三项评分点,同一人员资质证书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提供资质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面点师必须和中标后实际到位的相一致,如不一致作提供虚假应标处理。3分服务方案的详细描述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每周菜单及营养配比说明,菜肴品种丰富,搭配合理,菜肴、点心创新思路等)是否科学、合理、高效进行综合评分,提供方案的得基本分2.5分;方案基本合理的得3.5分;方案内容详细、全面、科学、合理的得5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内部管理、考核制度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各项制度(包括劳动纪律;职工奖惩制度;检查、考核制度;职工行为规范制度等),岗位责任明确。食堂管理工作有计划,有劳务人员培训计划,食堂管理规范,有节水、节电、节气奖惩措施等情况;提供的得基本分2.5分;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基本合理的得3.5分;内部管理、考核制度更加科学、合理的得5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应急预案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高效等进行评分;提供的得基本分2.5分;方案基本合理的得3.5分;方案更加科学、合理的得5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安全卫生主观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劳务人员上岗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负责每天检查职工食堂消防等设备设施安全。内容齐全的得基本分2.5分;方案基本合理的得3.5分;方案内容详细、全面、科学、合理的得5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三、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4.报价评审。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给予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2.12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包函投标报价的;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4.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5.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5.1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2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但尚未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3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4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5.5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采购法或者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5.1-5.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采购合同参考范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使用单位:年月日,(采购人)以(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服务内容及要求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二、合同金额、、、、、、、、、、、、、、、、、、、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元(合同金额1%)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合同期限:1年,自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止。2.履行方式:3.履行地点:八、款项支付付款方式:(1)每月支付一次,本项目劳务费用实行先做后付方式,按使用单位实际需求人员人数按实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结算申请书、使用单位出具的结算确认书、相关结算凭证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由基本费用与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基本费用占90%,绩效考核占10%。绩效考核根据就餐人员满意度测评结算,满意度在80%(含)以上的全额支付,满意度在70%(含)-80%的按绩效考核部分的80%支付,满意度在60%(含)-70%的按绩效考核部分的70%发放,满意度低于60%的不支付。连续两个月满意度测评低于60%的,使用单位上报甲方并终止合同。(2)要求乙方支付食堂劳务人员伙食费每月600元左右/人,全年支付10个月。如有增加,具体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按实结算(使用单位从每月服务费中直接扣除)。(3)乙方违反管理规定与考核办法被处以扣罚的则相应处罚金在结算当期劳务费时予以核减。(4)在每次支付劳务费用时,须扣除当次应付费用的8%,乙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抵扣后不足8%部分在当次应付费用中扣除。(5)乙方按照学校实际需要保质保量做好学校客餐,做到色香味美,学校按每桌100元,由学校(使用单位)另行支付给乙方作为额外劳务费。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3.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岗工作期间,因食堂劳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过失、失职导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甲方与使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5.乙方对工作中所用的设施、设备、用品、用具及使用安全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甲方、使用单位、食堂劳务人员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甲方与使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6.乙方与所聘用的食堂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并承担主体责任,食堂劳务人员发生的人身意外或伤亡、劳动纠纷均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与甲方和使用单位无关。7.因乙方聘用的食堂劳务人员工作失职或过失给甲方与使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关损失。8.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包含人员工资、伙食费、意外险、养老保险、周末加班补贴、食材验收补贴、体检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按规定支付与缴纳的,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和使用单位无关。9.相关验收、考核由使用单位具体负责。十一、使用单位责任1.使用单位可不定时检查、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并提出合理建议。使用单位有权按本项目的基本要求,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经评价认定乙方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对使用单位日常管理中的合理建议不予采纳的,使用单位可以上报甲方并单方解除合同。3.使用单位作息时间有调整、就餐人数有变化,使用单位应提前及时告知乙方。4.使用单位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场地、灶具、水电、燃料等;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原料及配料;提供就餐所需要的餐具。5.使用单位为乙方提供本单位所需的工作帽、工作服、手套等必要的劳保用品,凭旧向使用单位管理人员提出更换。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经合同鉴证方鉴证、备案后生效(合同备案前必须公告)。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使用单位二份、代理机构一份。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资格文件部分一、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资格文件封面;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2.2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投标函;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报价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签字或者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1.1.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三、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提供资料)四、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五、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劳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服务时间服务费总价(元)1城北中学食堂劳务服务外包1年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注: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费用外,还包括:雇员工资、雇员五险、验收、利润、雇员伙食费、交通、管理费、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本项目合同期内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项目实施中不能调整变动,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根据招标需求,针对企业自身实力,核算所需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充分考虑合同期间的市场风险、政策性调整及不可预见因素自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综合单价不予调整。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履约保证金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鉴于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接受(中标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中标单位”)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中标单位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采购人与中标单位无履约纠纷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中标单位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4.采购人和中标单位按采购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劳务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