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客厅建设项目 配置系统及设备 城市健康客厅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交城县卫生健康局2024)
交城县卫生健康局健康客厅建设项目一配置系统及设备等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城市健康客厅建设项目一配置系统及设备等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11222024AGK00104
2.项目名称:城市健康客厅建设项目一配置系统及设备等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36.20万元
5.最高限价:236.20万元
6.招标采购内容:健康客厅采血设备采购,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8.质保期:1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报价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报价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
3.方式: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网上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人如未从山西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自行承担责任;
4.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8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
五、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8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东环路西下关门面房十四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交城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
联系方式:0358-353563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东环路西下关门面房十四号
联系方式:18435840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18435840723
附件信息:
城市健康客厅建设项目一配置系统及设备等采购项目20240724挂网(1).doc923.4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城市健康客厅建设项目一配置系统及设备等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交城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4日 18: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8月0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15:00
开标地点
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东环路西下关门面房十四号开标室一
预算金额
¥236.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司锟
项目联系电话
18435840723
采购单位
交城县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
交城县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8-3535639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东环路西下关门面房十四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435840723
城市健康客厅建设项目一配置系统及设备等采购项目1.1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11222024AGK00104招标人:交城县卫生健康局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0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37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7第七章相关附件1072.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城市健康客厅建设项目一配置系统及设备等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11222024AGK001042.项目名称:城市健康客厅建设项目一配置系统及设备等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36.20万元5.最高限价:236.20万元6.招标采购内容:健康客厅采血设备采购,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8.质保期:1年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报价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报价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3.方式: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网上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人如未从山西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自行承担责任;4.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1.时间:2024年8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五、投标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8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东环路西下关门面房十四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交城县卫生健康局地址: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联系方式:0358-3535639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东环路西下关门面房十四号联系方式:1843584072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夏先生电话:1843584072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招标人:交城县卫生健康局地址: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西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东环路西下关门面房十四号项目联系人:夏先生电话:184358407233项目名称城市健康客厅建设项目一配置系统及设备等采购项目4项目需求详见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6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7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签署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签署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签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签署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六章);*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签署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7、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0、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基本存款账户;注:加*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签署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8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投标函(在投标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投标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格式见第六章);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4、 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5、*实施方案;6、投标人情况介绍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8、*响应偏离表;9、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注: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9价格部分内容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提交的报价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格式见第六章)。1、*报价一览表;1.1.2、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10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11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截止时间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提出12本项目预算金额 设最高限价公布内容:最高限价:236.20万元;2.要求: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予以拒绝;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①采用银行汇款和支票,应当明确收款账号,投标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②采用保函形式的,应当是符合经营性要求的工程担保公司、有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的保函文件。投标人若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必须从投标人的单位账户转出,不得以一般账户或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的账户提交。开户名称:山西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城县支行账号:14050169830800000379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户时间为准):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注:1)投标人在交付投标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或附言中填写项目名称及编号。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投标无效。3)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4)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5)招标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终止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已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8)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单位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9)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4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5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16投标文件的提交和份数网上递交: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线上加密递交1份;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17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加密,需要在招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在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1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址: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提交。19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8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址: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东环路西下关门面房十四号。20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从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3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担保的金额:按合同约定条款办理24代理服务费及支付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代理费付款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价为计算基础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5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报价明细。2.电子投标文件需按投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解密失败三次视为投标撤回。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5.投标人对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文件(.lenc格式)自行下载解密验证。确保验证解密过程不出现任何错误提示,并成功解密,同时查看投标文件是否完整;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应重新验证解密,确保投标文件解密成功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6.详细内容参考《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7.招标会当天,投标人应检查自己的CA证书是否可正常使用。8.招标会当天投标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按环境配置要求进行电脑配置。9.在招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少于3家或解密家数少于3家的,经现场监督人员确认,招标人当场宣布会议失败,结束招标会议。26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2.系统记录的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的;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27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正文2.1.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招标人”指交城县卫生健康局。2.2“招标代理机构”指山西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服务”指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工程”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工程。2.5“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6“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采购文件中各项规定的合格投标人。2.7“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2.8本采购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计算在期间内。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均可参加报价。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3.3投标人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招标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特别规则如下: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0)政府采购其他要求:采购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家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等其他政府采购政策。4.招标费用4.1投标人应当承担准备、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2.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内容5.1招标文件由下列七章内容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相关附件。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10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规范、格式和事项要求等内容。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报价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送达招标代理机构。6.2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出。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公告。6.4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6.5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招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6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6.7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组织招标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6.8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壹份。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8.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资格证明文件:*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签署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签署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签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六章);*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签署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7、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0、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基本存款账户;注:加*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签署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商务技术部分:1、*投标函(在投标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投标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4、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5、*实施方案;6、投标人情况介绍;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8、*响应偏离表;9、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注: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3)价格部分:1、*报价一览表;2、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8.3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③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④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4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3)投标人要按投标项目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单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除需求中由业主承担的设备及配件)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4)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招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5)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项目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6)对于项目服务所使用的耗材,应填报耗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环保性能,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7)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9.投标文件填写说明9.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9.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4开标一览表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6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9.7投标人应保证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9.8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9.9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标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评委会有权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废标处理。11.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电子印章),投标人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相应的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相应位置签字和(或)签章(电子印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持企业数字证书(CA)登陆山西政府采购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11.4投标文件应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2.3.四、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及提交12.投标文件的上传及加密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相应位置签章(电子印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持企业数字证书(CA)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1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加密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5)提交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有效期的;(6)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8)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补充、修改和撤回要求须经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5.2在招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5.3招标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退回。2.4.五、开标评标程序16、组建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小组和商务技术评标委员会16.1组建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核。16.2组建评标委员会(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评标委员会对3家及以上资格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估和比较。(3)评标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6)评标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评标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标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招标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标专家。(7)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8)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9)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17.投标文件的解密17.1投标人代表须准时参加招标会议并进行远程电子签到。投标人在招标前,提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做好准备,并确保设备正常。17.2到达招标时间后,投标人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解密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的评审分资格证明文件的评审和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18.1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核(1)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各投标人是否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商务技术评标。(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人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内容本身(需要进行网上查询核实的证明材料除外)。(3)对前附表中有资格、资信不合格的或未对其要求做出明确响应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4)为保证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不符,开标后不允许补正或修正,且投标无效。(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模糊不清的或存在疑问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在不影响投标是否有效的前提下,须经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与招标文件一并存档。18.2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1)审查、评价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等实质性要求。①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3家及以上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③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商务技术文件是指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中的签署、商务与技术响应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商务技术文件。④重大偏离系指商务技术文件中的签署、盖章及投标供货名称、数量、执行标准、供货周期、供货地点、款项支付方式、其他要求及验收标准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或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A、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B、投标有效期不足的;C、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D、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E、供货地点、质量要求、供货周期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超出招标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⑤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⑥如果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⑦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⑧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A、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要求投标人对商务技术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①对于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②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其的投标范围或者改变其商务技术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③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商务技术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他投标人的名次排列。④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判,只依据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3家及以上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评审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0.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和中标人20.1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用下列原则①按评审后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②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③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按照技术服务部分得分较高顺序排列。(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用下列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①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②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技术、服务等因素的优劣进行排列。20.2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1.编写评标报告21.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商务技术文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经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1.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1.3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2.评标过程保密22.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招标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招标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2.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3.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执行。24.无效投标与无效评标24.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4.3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25.采购项目终止与处理25.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25.2邀请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如分包按包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招标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项目(按包计)终止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5.六、签订合同26.中标公告26.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同一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26.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要求进行公示。26.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中标通知27.1成交单位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投标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成交单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单位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中标服务费28.1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代理费付款由中标人支付。29.签订合同29.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9.3在合同履行中,招标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项目,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9.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9.5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招标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或招标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9.6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29.7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一份报招标代理机构存档,招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2.6.七、保密和披露30.保密30.1潜在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项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1.披露31.1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1.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7.八、询问和质疑32.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2.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2.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2.3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询问。32.4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2.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2.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2.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2.9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2.10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8.九、投标人违规处罚3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投标人撤回其报价的;(5)在招标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的;(6)成交后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约或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2.9.十、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及同时属于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均须提供清单中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按格式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扫描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标记,评标委员会经审查所报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投标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4、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服务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附件);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资格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营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书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7.1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7.2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7.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8基本资质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8.1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8.2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8.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9特定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进行审查9.1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9.2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9.3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9.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10基本资质投标保证金的提交10.1保证金凭据落款时间须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2保证金金额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性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函进行审查1.1投标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1.2投标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2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进行审查2.1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2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3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进行审查3.1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3.2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4报价对投标人提供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审查4.1开标一览表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无漏项、无缺项、无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4.2开标一览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响应无效。5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商务偏离表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5.1偏离表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无空项、漏项。5.2偏离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5.3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5.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6技术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偏离表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6.1偏离表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无空项、漏项。6.2偏离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6.3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6.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负偏离响应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属重大技术负偏离的,或未提供偏离表的,响应均无效。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符合性审查的内容。三、特别说明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内容。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四、评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项目评标办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综合评估法是将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技术参数指标、性能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具体量化,并赋予相对权重分值,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择优选择最佳投标人的方法。综合评估法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成交。2.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3.评标的内容包括: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商务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4.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一、商务部分 由专家审核打分 得分投标人业绩(20分)每提供一个同类型业绩得4分,最高20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同类案例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同类型合同项目案例,每一项加4分,加满为止。同时,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20二、技术、服务部分 由专家评定打分 501.产品技术指标评价(2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得15分;每有一项加“★”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负偏离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每有一项加“★”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正偏离的加1分,最多加5分,加分项需提供证明材料。每有一项一般技术指标有负偏离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0.5分,扣至0分止。202.产品综合评价(17分)①根据投标产品功能、质量稳定、可靠等技术性能综合评价,满分8分。②根据投标产品安全、易用、易维护的特点综合评价,满分5分。③根据投标产品升级扩展性能综合评价,满分2分。④根据投标产品运行经济性综合评价,满分2分。173.节能、环保产品(3分)(评委会共同认定)采购人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非强制采购产品),且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加0.5分。34.组织实施保障(5分)①能够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得1分,否则不得分;②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实施进度计划,根据实施进度计划的详细、合理性综合评价,最高得1分;③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交付保障措施,安装调试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最高得3分。2.售后服务保障(5分)①能够提供售后服务网点详细地址、售后服务负责人及售后服务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的得1分;②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本地化服务能力综合评价,最高得1分;③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目标等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3分。10三、价格分3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自有产品/服务/工程的,其报标报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03、评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1、评审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2.1分值构成2.1.1资信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服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评分标准2.2.1资信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服务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2.3.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3.2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2.3.2.1投标人提供服务属于“省级”《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细则如下:评标方法同一合同包内的“省级”《创新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优惠幅度综合评分法20% (含20%)以下价格评标项报价享受5%价格折扣综合评分法20%-50% (含50%)价格评标项报价享受7%价格折扣综合评分法50%以上价格评标项报价享受10%价格折扣2.3.2.2投标人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省级”《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2.3.2.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2.3.2.4各采购单位对同时符合绿色发展或者创新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的中小企业,要采用阶梯递增的方式给予更大幅度的评审优惠支持,递增幅度不得低于可增长幅度的25%,直至达到采购政策规定的优惠幅度上限。在采购评审过程中,中小企业在满足采购实质性要求或者评分相等情况下视同为第一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优先获得政府采购合同。2.3.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投标人,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1%。3、评分结果3.1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及其他因素得分计算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3.2报价得分计算3.2.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2.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3.3投标人得分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得分=(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其他因素)得分+报价得分。45.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质保期:1年供货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项目功能名称数量单位备注专业采血设备检测生化分析仪1台专业采血设备检测脂肪血小离心机1台专业采血设备检测全自动电子血压计1台专业采血设备采血智能采血系统1台专业采血设备采血智能采血称3台专业采血设备采血PDA实时采血系统2套专业采血设备采血身份证识别系统1套专业采血设备采血成分分离机1台专业采血设备采血血细胞分析仪1台专业采血设备采血全血采血椅4台专业采血设备采血机采采血椅1台专业采血设备制备热合机1台专业采血设备制备低速冷冻离心机1台专业采血设备储血血液冷藏箱1台专业采血设备储血智能血液运输系统1个专业采血设备储血血小板震荡运输箱1个专业采血设备储血血小板恒温震荡箱1个专业采血设备储血冰柜1台智慧化采血系统献血无纸化系统献血无纸化系统1套其他组件献血登记设备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各1台1套其他组件献血登记设备激光打印机1套其他组件献血登记设备扫码枪1套其他组件献血登记设备不间断UPS电源1套社会公益价值提升城市健康客厅全民健康体检系统1套社会公益价值提升城市健康客厅AED1台二、技术要求(一)生化分析仪1.操作系统:全中文图形化界面,≥7英寸彩色高清触摸操作,方便工作人员操作;★2.分析项目:ALT、HGB,乳糜血识别,样品溶血四项联检,同时定量出四项结果;★3.通道:≥4通道,可同时检测4个样本(每个样本检测4项);4.检测速度:循环检测,可任意添加样本;5.样本量:全血≤30ul;6.波长:340nm-540nm;7.分析方法:速率法,比色法、比浊法;8.检测样本类型:末梢血、静脉血、血清、血浆;★9.加样系统:高精度吸样探针,机械臂全自动加样,无需手工加样;★10.液位感应:精准数字液位探测,随时跟踪报警功能;11.恒温系统:反应区温控精度37℃±0.1℃,实时温度显示;12恒温系统从常温升高至37℃需要的时间:≤3分钟;13.转氨酶试剂保护:标配制冷单元,转氨酶试剂在使用中始终在2-8℃;14预装单人份试剂,无需现场配备,无需预热即可使用;15.数据存储:机器可保存至少10万个检测结果、随时查询;16.重量:≤7kg.方便携带;17.占用台面空间(长x宽):≤34cmx21cm,节省空间、方便台面放置;18.工作环境温度:0-45℃;19.抗颠簸设计、仪器能很好的适应在流动采血车上正常使用;20.标配防滑提手,方便携带移动;21.电源:AC220v/50Hz。22.配备两把移液枪(5-50ul)(二)脂肪血小离心机1.直流大力矩电机驱动,无极调速;2.微电脑控制,触摸设定参数,LED数字显示;3.离心力显示专用按键,可随时观察离心力;4.专用电动按键,可瞬时快速处理样品;5.磁感应安全门锁,运行中开门自动报警停机;6.自动平衡功能,无需专门称重;7.定时小于1分钟按秒倒计时,离心结束有声音提示;8.最高转速:≥4000rpm;9.最大离心力:≥2432xg;10.转速精度:±20rpm;★11.定时范围:1min~99min/连续/点动;12.噪音:≤60dB;13.角转子容量:≥12x15ml。(三)全自动电子血压计1.适用范围:测量成人血压、脉率和脉搏波波形;2.测量原理:示波法,放气过程测量血压;3.测量范围:血压:0mmHg~299mmHg;脉率:35bpm~185bpm;4.测量精准度:血压测量精度:±3mmHg;脉率测量精度:35bpm~100bpm范围内,误差≤±2bpm;100bpm~185bpm范围内,误差≤±3bpm;5.测量分辨率:压力测量分辨率:≥1mmHg;脉率测量分辨率:≥1bpm;6.适用臂围:18cm~42cm;7.病例存储容量:≥1000例;8.数字式LED屏显示:根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自动对测量结果进行评估并显示,测量可信度的显示;9.袖带驱动方式:电机自动裹袖带,模拟人工绑袖带,提高测量精准度和受检者舒适度;10.血压计工作模式:智能充气、线性放气;11.臂姿确认功能:通过臂姿检测按钮和红外传感器可使人体臂姿和位置处于最佳检测状态,提高测量结果准确度;12.数据联网功能:USB接口、WIFI联网、有线联网、移动网络模块联网;13.语音提示功能:真人语音对操作指导、注意事项、测量结果进行播报以及血压计异常状态进行提示;14.病例管理功能:可通过配套数据管理软件上对存储的病例进行管理;15.卷筒角度可调:可适应不同高度的人群以及修正不同坐姿带来的测量影响;16.多外置接口开放(选配):可外接扫码枪、身份证读卡器,实现病人信息快速录入;17.热敏打印机:报告单采用自动切纸的热敏打印。(四)智能采血系统1.系统采取双机位一体化设计模式,两个机位独立运行、互不干扰。★2.系统具备样管自动进管功能,无需手工进管(提供实物功能相片、截图)。★3.系统具备样管自动贴签功能,无需手工贴签,防止人为差错(提供实物功能相片、截图)。★4.系统具备自动条码打印功能,粘贴留样管标签及自动核对,系统贴码规范,⽆褶皱、⽆歪斜、⽆污染、提高采血效率、防止贴签差错。5.操作系统: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6.支持旁路袋自动穿刺留样。7.系统自动监测旁路袋留样是否足量,留样不足自动提醒。★8.系统能一次性储存≥130根真空采血管(5ml),机械臂自动抓取血清管和核酸留样管进行备管;(提供实物功能相片、截图)。9.系统可自动穿刺留样,避免职业暴露(提供实物功能相片、截图)。10.系统具备辅助判别试管留样是否足量功能。★11.系统具备留样不成功时报警功能,并自动通过机械臂重新抓取留样管进行留样。12.系统具备血辫导管自动热合功能,全自动化过程,提高效率。13.系统具备自动回收主针头功能,自动进行主针头导管热合,并自行拉断分离针头。★14.系统具备利器盒盖自动开启、关闭功能,避免职业暴露。15.系统具备自动摇匀标本管功能,提高留样质量。16.系统具备信息数据存储管理功能,储存容量:最大支持1000万条信息。17.系统可对献血登记码、主血袋码、物料码、各留样管码的标签进行自动核对,确保献血标签一致性,防止人为差错。18.系统集成采血秤,标本留样,自动混匀,信息核对,针头热合,血辫热合,信息采集与上传于一体。19.显示屏:触摸屏显示屏数量2个,尺寸≥10.4英寸。20.系统可选人脸识别比对功能,确保信息一致。21.系统可选身份证识别功能。22.具备自动掰塞功能。★23.系统集成了智能采血秤,与智能采血系统一体化设计,采血秤操作界面在主屏幕,操作便捷,采血流程更顺畅。(提供实物功能相片、截图)。24.内置采血秤可自动记忆血袋规格,放入不同规格血袋,机器会自动根据血袋规格选择预设量。25.屏幕可同时显示血袋皮重和血袋总重量,采血更精准。26.系统数据接口开放,可提供技术支持方便血站对接数据,与血站管理系统对接。★27.系统支持具有消毒倒计时提醒功能(提供实物功能相片、截图)。28.配备静脉血管显影功能,提升穿刺成功率。(五)智能采血秤1.全血采集过程中具备称重、摇摆功能,采集的血液量误差≤3ml。2.全血采集过程中具备监控功能,确保采血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和保证血液质量3.采血报警提示:能记录采血过程中各种报警:低流速报警、高流速报警、采集时间过短报警(与采集预设量关联)、采集时间过长报警(与采集预设量关联)、采血秤未检测到血袋报警、采集过量报警、采集不足报警、托盘取下报警(采血过程中取下托盘会报警)等。4.采血信息记录:每条献血记录在机器上可显示多条关键采血信息,便于对采血过程进行信息追溯:如:开始时间、结束时间、预设量、实采量等。5.监控献血者血液流速:血液流速采样2秒采集一次数据,流速增量精度±1mL,自动监控采血流速低于或高于预设值的异常报警提示,预防不良献血反应。6.采血用时异常报警提示:采血秤具有三个预设量,采血用时异常报警与对应的采血预设量直接关联。当某次采血流程的采血用时低于其对应的采血预设量最小用时或高于最大用时时会自动报警,且预设量及其对应的最小用时和最大用时都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人为调整。7.根据血袋克重自动识别采血方案;8.采血量预设:采血配置中可以设置三个采血预设量。9.防止误操作:所有操作都在高清触摸屏上进行,对于可能产生风险的操作都进行弹框提示,让用户二次确定,防止误操作产生。★10.数据交互方式:网口传输、DB9串口传输两种方式,同时兼容能通过网口传输和DB9串口这两种方式与其他设备或系统进行数据交互。11.具有基本模式、管理员模式,用户可根据需要进行快速切换,适合不同的工作场景。12.报表功能:支持数据查询、统计和报表功能,轻松实现表格与图形的转换。13.整机尺寸(宽深高)≤21*40*19cm,屏幕尺寸≥7英寸(六)PDA实时采血系统1.操作系统:Android5.1及以上操作系统,安全性、稳定性高;2.整体含电池重量<250g,厚度<16mm;3.≥5.2英寸FRD屏幕,分辨率≥1440*720,带来更清晰细腻的视觉效果;4.先进扫码技术,极速条码采集,现场扫描更高效;5.设备中集成移动管家应用,保护系统信息安全;6.设备防护等级≥IP65、≥1.5米跌落、≥50KG耐压,设备坚固耐用、品质可靠;7.系统具备实时核查献血者状态并快速登记功能,使血液和标本信息实现完整的前控制管理;8.系统支持蓝牙网络或Wi-Fi网络,将采血信息上传至采血点或采血车上的笔记本电脑,也可以通过无线网络(例如5G网络等)实时将站外采血信息传输到站内血液数据服务器;9.系统能够实时核查和登记如下信息:血袋类型、采血开始时间、采血结束时间、采血量、采血情况、耗材批号、其他信息、血袋问题、采血反应、是否足量、操作者等信息;10.系统具备严谨的条码核对功能,从源头上避免交叉贴签或错误贴签,过程中进行环节质量控制;11.系统集成激光扫描功能,能对整个采血过程中各环节条码进行一致性核对与管理,并提供差错报警功能,确保血袋、留样、标本试管、体检表、献血证上的条码一致,实现对采血全过程的管理控制;12.系统支持异地采血和集中化检验,不同地区产生的核对记录可通过网络实时传输至检测中心,确保所有标本贴签无误;13.系统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报表,建立实时采血核对项目的指标管理体系和BI分析系统;14.系统全面支持站内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并提供程序固化专属ROM,数据可用性达100%(七)身份证自动识别系统1.自动识别二代身份证真伪,核查献血员身份信息,身份证异常情况可提示报警;2.自动登记并打印献血员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住址等),增加信息录入准确性和完整性,有效减轻录入工作量,减少献血员等待时间;3.关联站内业务数据库或本地库,有效进行采前核查,避免近期献血、恶意献血等行为;4.切实推进献血实名制的开展,为采供血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献血员信息,有利于建立稳定低危的固定献血员队伍;5.二代身份证识别系统结合无线外采系统使用,能够实时将体检、采血等信息回传至数据库,提高工作效率;6.身份证自动识别系统要求适用于站内采血、机采、站外采血车以及固定采血点等多种采血模式;7.识别速度快,5秒内即可准确识别、录入、保存身份证全部信息;8.能够自动识别身份证真伪,身份证信息识别,显示身份证信息自动报警提示;9.所有的身份证阅读器通过了***检验,完全符合国家的先关标准;10.在两种通讯方式下,能够自动识别数据端口,无需另配电源的产品;11.不用工具就可进行安全模块拆卸和更换的设备(有利于维护);12.加入电源保护开关设置的二代证阅读(验证)产品;13.检测安全模块状态,获取安全模块ID号、获取身份证芯片SN号。(八)成分分离机1.袖带压力:0~100mmHg(0~13.3kPa);2.每循环血浆量:0~500g;3.血浆采集量:0~800g;4.采血速度:20r/min~100r/min;5.回输速度:20r/min~120r/min;6.抗凝血比:1:8~1:16;7.离心机速度:4800r/min或5500r/min;8.采集方式:单针采集,针头可更换;9.操作界面:全中文操作界面,液晶图文显示;10.参数设置:预设参数可根据病员状况适时调整;11模式选择:内置多种模式可直接选择,无需更换模块;12.配套耗材:有配套多种模式的耗材,耗材性价比高;13.移动治疗:体积小、重量轻、便携式可移动至床旁采集;14.质量保证:产品通过CE认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15.工作过程:开机无需预热,无需盐水冲洗,操作简便。(九)血细胞分析仪1.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2.仪器能提供至少28项检测参数;3.检测速度:≥80样本/小时;4.白细胞分类原理要求为:DNA/RNA荧光染色结合荧光流式细胞技术;5.为保证儿童及其他采血困难的病人的检测需求,在任何检测模式下,仪器的用血量要求≤20微升;20ul6.为保证光源的寿命和稳定性,光源要求为:半导体激光光源;7.检测模式:全血模式、预稀释模式、末梢血模式;预稀释模式下,仪器能自动加注稀释液,避免手工稀释带来的误差;8.测量模式:CBC,CBC+DIFF,用户可定制;9.标配全自动样本进样装置,能实现标本自动封闭穿刺,自动批量进样,并具备急诊标本手动进样功能;10.能提供至少4个图形报告,含3个直方图,1个散点图;11.能实现异常细胞的识别及报警功能;12.采样针自动清洗:具有取样针内外壁自动清洗设计,且无需专用探头清洗液;13.仅须一种清洗试剂用于仪器的保养,以降低仪器的维护成本;14.试剂管理:有试剂用量监测和提示功能;15.样本存储:存储不少于20万份样本的全部信息;16.中文操作系统、中文报告,用户可自定义报告格式;17.具备数据传输接口,能接入LIS系统。(十)全血采血椅1.电源:220VAC,50Hz2.尺寸:宽度≤100cm,长度≤170cm3.最大承重:≥120kg4.背部调节角度:约145°~170°腿部调节角度:约-60°~0°5.环境要求:5.1工作环境条件:温度0~40℃,相对湿度≤80%;5.2储存环境条件:温度-20~70℃,相对湿度≤90%;6.功能:6.1电动控制,一键操作,联动控制腿部及背部角度;6.2双层扶手,高度和角度可调,符合手臂自然舒展流线;6.3采用高回弹记忆海绵,优质舒适性,回弹性,抗震性,柔软性;6.4采用耐磨超纤皮,寿命是传统pu皮四倍以上。具备耐磨,防刮伤,防消毒液腐蚀等优点;6.5人体工程学设计,背部凹陷,肩部支撑,腰部稍微抬起,能有更好的支撑感及包裹感;6.6配备USB充电接口。(十一)机采采血椅1.采血椅采用4组液压杆,分别液压调节背部,腿部,整体的倾斜角度,脚踏板;2.采血椅各部位外罩一体成型,美观大方,均具备ABS开模外罩,包括背部,采血椅底座,左右两侧外罩,扶手底部五处,电缆线及电机均不外露,既美观又安全;3.标配医用脚轮,四个脚轮带有独立刹车;4.具备休克体位按键,可通过背部CPR按键调节休克体位,紧急情况快速进行救护工作,提升献血者休克响应速度;5.CPR按键在断电情况下也可正常使用;6.CPR按键休克体位时间6秒以内;7.扶手具有手臂防滑设计,扶手宽至18厘米;8.扶手有血袋管路固定卡扣,防止管路缠绕引发安全风险;9.左右扶手均具备一键液压调节功能,扶手上下90°任意位置可以悬停,支持向外90°扩展;10.有3款扶手可供选择:扶手挡板款,扶手凹面宽,扶手平面款;11.具备一键启动悬浮位固定坐姿,人体自重平均分散到椅子上,将身体压力释放,献血者处于最佳放松状态;12.具备USB手机充电接口,方便献血者放置手机等物品和手机充电;13.底盘具备罩壳,尺寸≥930mm×680mm,保护电机及线缆安全;14.头枕高度可调,头枕≥400mm×230mm×80mm;15.采血椅平躺总长≤2000mm,坐姿总长≤1130mm,误差≤±20mm16.采血椅总宽(含扶手)≥920mm;17.脚踏板手动调节,脚踏板可折叠收拢。(十二)热合机1.电源:100-120/220~240VAC;2.功耗:操作时≤300W,待机≤10W;3.射频频率:40.68MHz;4.外型尺寸:≤312mm×175mm×130mm;5.重量:≤4kg;6.环境要求6.1工作环境条件:温度0~40℃,相对湿度≤80%RH;6.2储存环境条件:温度-20~70℃,相对湿度≤90%RH;7.功能7.1适合2~6mm的PVC管路热合,智能适应不同管径,热合面宽,美观可靠;7.2外置5档功率调节旋钮,可根据制备需求灵活调节热合功率:标准一档,功率减小一档,功率加大3档;7.3高分子材料包裹特殊化工艺处理热合热电极,快速热合,热合时间0.5-2秒时间(根据管路粗细壁厚热合面宽窄自动变化);7.4封口部位带有易撕线,方便分离两边管路;7.5机械触发开关(光电触发开关可选配);7.6可存储近2月的日热合次数、累计热合次数及温度;7.7告警提示及保护:声、光告警。空热合报警及保护、机器高温报警:内部温度超55度会发出报警及保护;电火花报警:热合中产生电火花时机器会预警一次,提醒操作人员检测热合面;7.8双管路可同时热合。(十三)低速冷冻离心机1、交流变频电机驱动,无污染,运行宁静清洁;2、进口压缩机,高效无氟环保制冷剂;3、微电脑控制,触摸键设定参数,液晶屏同步显示设定参数和实时运行参数及运行状态;4、多种升、降速率选择,可根据样品特性选择升降速度,有效防止样品重悬;5、多种工作程序设定,可自由编程离心参数,调用方便;6、转速、离心力相互设定,同步显示,自动计算RCF值;7、可设定两种计时模式:启动计时、定速计时、瞬时离心功能,可快速处理样品;8、快速预制冷功能,从室温降到4C不超过6分钟;9、门盖采用双锁杆设计,磁感应门锁,启动后自动锁紧门盖;10、一键电动开门,断电有应急开锁装置;11、内腔底部带排水孔,可快速排干腔内冷凝水;12、目视平衡,无需专门配平,离心最大允许偏差可达30克;13、运行中可随时更改参数,无需停机;14、有门锁、不平衡、超速、过流等多重保护功能,有异常会报警停转;15.最高转速:4500rpm;16.最大相对离心力:3524×g;17.转速精度:±20rpm;18.转子最大容量:300ml×4;19.噪音:≤60dB;20.定时范围:1~99min;21.水平转子300mlx4圆吊杯一套(最高转速4500rpm,最大离心力3524xg):真空采血管x56三套;(十四)血液冷藏箱1.采用微电脑控制系统,温度数字显示,确保精确稳定运行;2.精准的电子温度控制,精度达到0.1℃,感温盒设计,模拟显示血袋内部真是真实温度;3.温度设定值偏差保护,避免误操作;4.标配热敏打印机,可以实时或定期打印温度数据;5.冷气背吹设计,箱内温度稳定在4±2℃范围内;6.可靠的温度控制,提供试剂、药品、样本所需的存储环境;7.采用优质压缩机,无氟环保高效制冷剂,制冷速度快,制冷效率高,耗电量低;8.铜管铝翅片式蒸发器配合独特的循环风冷系统设计,确保冷藏箱内部温度恒定;9.高密度保温发泡层采用聚氨酯环戊烷发泡剂,保温效果好;10.输入电压:220V~±10%;11.静音设计,适合安静环境;12.安全门锁设计,确保存放物品安全;13.大屏幕数字显示便于观察;14.标配测试孔,方便用户监测或实验采集数据;15、高度可调节搁架设计,适用于存储不同高度的物品;16.万向脚轮设计,方便用户移动设备;17.双层中空钢化玻璃门,带电加热,防止表面凝露,展示效果更佳;18.内置LED节能照明灯,方便观察箱内物品。(十五)智能血液运输系统1.支持室内固定冷链设备和移动冷链载体(车载冰箱、血液运输箱等)的温度和GPS定位监控,监控软件为同一个平台;2.云平台功能:提供云服务器使用,无须设置本地服务器;系统监测记录数据,实时上传至监控系统平台,数据长久保存;3.多种异常报警提醒功能,包括低电量报警、温度异常报警、断电异常报警等,可通过本地电脑声音报警、短信及微信报警;4.智能冷链运输箱集数据采集器为一体,具备实时温度监控、GPS定位功能,可通过电脑端及微信端直观的查看血液当前的运送位置,并在地图上显示运输轨迹;5.传输方式:采用GPRS/4G网络传输,带LBS和GPS双重定位;测温范围:-50~125℃及-150~125℃可选,精度:±0.2℃;上传频率:30秒至30分钟可调;6.网络环境要求:产品使用区域范围内需具备移动3G以上网络信号覆盖;7.软件功能要求电脑端:7.1模块化管理,不同部门独立管理;访问者只能访问或查看其权限范围区域内的冷链设备,提供冷链设备运行情况信息打印功能;7.2实时监控,数据统览功能,全时段数据实时上传、刷新,全程无断点;7.3提供温度报表打印功能(可自定义打印时间点),包含当日温度表以及历史温度表;7.4提供温度曲线图;7.5历史温度查询;7.6血液运输任务计划创建,GPS定位轨迹地图显示及定位信息记录。8.微信公众号/小程序:8.1设备查看:可实时查看权限内冷链设备的状态,包括温度、湿度等;8.2设备异常事件提醒:接收温度异常、断电异常、电量不足等报警信息;8.3运输计划:根据运输类型(送血或取血)的不同,创建运输计划。以血站为起点,途经多家医院或采血点,最后返回血站,可实时查看所运输血液的品种、数量、运输路线轨迹及目的地,运输全过程温度及GPS位置实时监控;8.4运输到达:血液运输到达目的地后,自动短信及微信消息推送提醒,无须人工确认;8.5血液交接:血液到达目的地后,接收方须确定血液数量的准确性及存储温度的可靠性,并在微信端手写签名确认交接,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单,保证血液运输的安全性。9.硬件箱体要求:9.1高密度材料填充,保证保温性能,运输方便;9.2显示终端LCD显示,可显示信号、电量、温度等;9.3冰排蓄冷制冷方式,尺寸适于放入冷藏箱隔断内提前制冷;9.4GPS双重定位可实时查询箱子运动轨迹。(十六)血小板震荡运输箱1.外尺寸:≥35*25*35cm;2.内尺寸:≥20*15*30cm;3.箱体重量:≥5KG;4.容积:≥15L;5.容量:≥4袋200ml血小板6.震动频率:≥50次/分钟7.震动幅度:≥30MM8.工艺:一体成型,表面无毛刺9.断电保护措施;断电后仍然可以运行2小时以上10.内置半导体,精准控温11.保温层:聚氨酯无氟发泡。(十七)血小板恒温振荡箱1.控温方式:数字信号监测,微处理技术;2.控温范围:22.0℃±2.0℃;3.报警温度:<20℃、>24℃、非正常关机报警;4.振荡幅度:≥50mm;5.工作方式:连续左右往复,水平振荡;6.振荡频率≥60±5周/分钟;7.环境温度:5℃~35℃;8.输入电压:220-240V,电流3.5A,工作频率50Hz;9.制冷功率≤300W制热功率≤270W;10.外形尺寸:宽*深*高≥500mm*540mm*700mm;11.存放面积:宽*深*高≥400mm*270mm*350mm;12.存放血小板袋数:5-10袋。(十八)社会化公众服务为目标人群或亲社会人群提供健康体检服务,形成健康档案;为周边人群提供血压测量、血型检测等基础便民服务。包含全民健康体检系统软硬件一套和城市献血AED布局,完善公众卫生急救体系。18.1全民健康体检系统1.身高测量:1.1测量方法:非接触式超声波测量人体高度;1.2读数方式:主屏幕直接显示;1.3测量范围:90cm~200cm;1.4测量精度:±0.5cm;2.体重测量2.1测量模式:人体上秤自动感应测量;2.2读数方式:设备显示屏显示;2.3测量范围:1Kg~500Kg;2.4允许误差:±0.1Kg;3.体温测量3.1操作环境温度:10~40℃;3.2储存温度:0~50℃;3.3相对湿度:≤85%;3.4人体测温模式:32.0~42.5℃;3.5环境测温模式:0~100℃;3.6精确度:≤±0.3℃;3.7功耗:≤120mw;3.8测量距离:5-8cm;3.9自动关机:约15秒;4.血压测量4.1测量原理:脉搏波法4.2测量范围:压力(0~300)mmHg[(0~40)kpa]4.3脉率数30次/每分~200次/每分;4.4平均脉压值:有;4.5测量准确度:压力±2mmHg(±0.267kpa)以内;4.6脉率数±2%内;4.7存储容量:可存储≥100组测量数据;4.8屏幕:LCD;4.9传输:232串口/USB;4.10运行大气压:80~106kpa;4.11电击保护:二类设备,B型应用部分;4.12主机重量:≤6KG;4.13袖带适用周长范围:17cm~42cm。5.血氧测量5.1传感器:双波长发光二极管;5.2波长:红光:≤663nm、红外光:≤890nm;5.3测量范围:35%~100%;5.4最大平均光输出功率:≤2mW5.5测量误差:在70%~100%范围内,测量误差为±2%(%为脉搏氧饱和度和百分比);5.6准确度:70%~100%测量范围内小于3%;5.7脉率测量误差:30~250bpm;5.8监测误差为±2bpm或±2%,两者取最大;5.9工作温度:5℃~40℃;5.10相对湿度:15%~95%(非冷凝);5.11大气压力:70kpa~106kpa;5.12输入电源:≥AC100~240V50~60HZ;5.13额定功率:<60VA;5.14电击防护:I类B型设备。18.2自动体外除颤仪(AED)1.物理规格/性能1.1整机重量(含电池)≤2.3Kg;1.2.设备具备便携把手,具备高便携性;1.3.工作温度范围包括:-10℃-50℃,存储温度范围包括:-40℃-70℃。2.除颤性能2.1采用双相截断指数波除颤技术,成人最大能量不低于150J,根据病人胸阻抗进行自动补偿,提高除颤成功率,最大程度保护病人心肌功能;2.2电击次数:最大能量除颤放电总次数不低于300次或者工作≥4小时;2.3AED开始分析到最大能量放电准备就绪时间不高于6秒;3.除颤电极片3.1成人电极片面积≥95平方厘米,电缆长度约≥1.5米;3.2主机上有电极片拆解指南,讲解电极片拆解的主要过程,具有电极片粘贴方式示意图,具有电极片粘贴位置动画提示;3.3具有成人和儿童模式,自动识别患者类型,自动选择能量。4.电池4.1可检测电池低电量并给出报警提示,电池电量低报警时,主机至少还可以持续工作30分钟或至少提供10次电击;4.2主机配有电量显示屏,在不开机不开盖状态下监测电池电量指示功能,防止电量过低或电池失效。5.屏幕/操作5.1能通过设备进入后台进行系统设置,可设置语言、换气指导、按压速率、音量等相关参数;5.2在模式设置中可设置换气指导语音提示、按压速率100-110-120可调,CPR指导类型可调;5.3设备可调节音量,默认3级,可调范围:1~3级,可调范围:1~3级。6.数据存储和传输6.1内部存储容量≥15GB,可存储≥1000条日志记录或≥2000份自检报告,用以记录ECG和抢救活动数据,记录系统病人类型、操作步骤、时间记录、病人阻抗数据等信息。7.配备一个墙壁悬挂箱。(十九)献血无纸化系统19.1献血预约系统支撑献血者自助进行线上献血预约,并自动核查献血状态和献血间隔;预约信息直接管理血站管理信息系统。19.2献血点导航显示献血地点,点击列表项跳转到百度地图自动导航。显示信息:献血地点缩略图,献血地点,工作时间,预约按钮,导航跳转按钮。19.3迎宾系统主要功能:重复献血者进入采血场所后,通过智能穿戴和医护端提醒工作人员做好献血接待工作。硬件:入户摄像头、智能手表、医护端软件(PC、PDA)。功能:通过入户摄像头主动监测并捕捉进入采血场所献血者面部特征,系统在分析后通过智能手表或医护端推送迎宾消息,包括献血者照片、姓名、性别等档案信息,以便工作人员及时为献血者提供接待服务。19.4献血征询与核查系统19.4.1献血核查登记终端:PC/PAD/双面屏采用智能AI人脸识别技术,云人脸库搭建;初次献血者提供人证比对,保证血液安全;支持初次献血者未携带证件献血者,通过公安接口认证或健康码认证;重复献血者一键人脸识别提取档案信息,方便、快捷、高效。多通道献血核查,支持站内核查、区域联网核查、启奥云平台核查。多渠道献血登记,实现互联网+献血,与线上预约、在线自助登记无缝衔接,降低工作人员现场录入的复杂度和信息补录的工作量,提升采血效率。增加献血登记信息与档案信息比对机制,屏幕端给出明显颜色标注,降低信息录入错误机率。献血码号段支持按采血地点配置,工作人员可通过献血码区分出哪个采血地点。无纸化电子签名,永久存档,摆脱传统体检表模式,提升献血体验,减少档案管理成本。19.4.2体检登记终端:PC(与献血核查登记共用)、智能自助体检机。智能自助体检机,与采血系统互联,献血者自助体检结果实时提取。支持多种征询模式:一键征询、分组征询、逐项征询,还可根据血站私人定制征询规则。献血者针对知情同意书电子签名。工作人员对体检结果电子签名。19.5电子签名集中管理所有CA服务,包括:时间戳服务、签名验签服务、证书服务、印章服务、签章服务等,支持服务的动态开启和关闭实现CA服务动态监控和管理,支持服务能力水平扩展,可以根据业务需求,在不中断服务的情况下,动态扩容。提供系统管理控制台,管理员在控制台中可以完成应用、证书、印章的发放和统一管理工作。对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CA服务入口,统一的应用服务接口。提供主流开发语言应用集成SDK,包括Java、C#、WindowsCOM、Python等,满足各类应用系统集成要求。支持记录时间戳服务、签名验签服务调用日志和操作日志支持医院信息化系统对接集成后,对接入系统可调用服务进行管理。支持PKCS1/PKCS7等多种格式数据的数字签名和数字签名验证功能。支持对任意格式电子文件进行数字签名和数字签名验证功能。支持X.509V3格式的国密SM2算法数字证书;提供数字信封加密和解密接口。支持标准CA证书验证,提供CRL/LDAP等多种方式的证书有效性验证。具备证书解析功能,能获取标准证书中的任意主题信息以及扩展项信息。支持数字证书白名单验证和黑名单验证方式,其中黑名单验证方式支持远程CRL定时下载及手动更新两种方式。支持NTP服务,可实现与时间源服务的标准时间同步校对。同时支持TCP、UDP、HTTPS、SSL、WebService等多种通信协议。支持国密SM2、SM3、SM4等算法标准。SM2算法签名验证速率不低于1000次/秒。提供标准第三方CA证书导入和管理功能,包括证书的导入管理、证书导出管理和证书备份和恢复管理;时间戳签发:接收来自应用系统的时间戳签发请求;验证时间戳请求的有效性;将签发的时间戳返回应用系统;提供应用系统调用时间戳服务的二次开发接口,包括建立时间戳请求接口、请求时间戳接口、验证时间戳有效性接口、时间戳数据解析接口、数字摘要生成接口等;支持多种授时方式,包括:CDMA、北斗2、GPS,并对业务系统提供授时和守时功能;支持SNTP协议,可从指定已有时间源设备获取标准时间并同步;支持WindowsServer/Linux/Aix/Solaris/Unix等主流应用平台;提供C、COM、Java、.net、javaScrip等主流开发语言的API接口;时间戳服务性能要求:签发速都不低于800次/秒。授时精度:0.5-3ms(毫秒)守时精度:<1ms(72小时)19.6自主体检主要功能:作为现场献血前引导的一部分,献血登记的渠道之一,献血者到场后,可在自助体检机通过人脸识别或二代证识别的方式,完成身份识别,自助完成身高、体重、体温、血压、脉搏等体检项目的测量,体检数据上传采血业务系统。硬件:自助体检机(坐式、立式)。身份识别:人脸识别、二代身份证识别、手工输入证件号。与业务系统互联:自助体检完成后,可进行自助献血核查、健康征询、个人信息登记,保存后数据上传至采血系统,方便体检环节利用。19.7排队叫号系统19.7.1叫号系统-系统配置叫号流程:可自由设置命令流程与环境名称,可实现分组叫号,分组排队等流程;短信通知:可开启并设置短信提前通知献血者到场,以及献血者因未及时到场被临时过号;预约签到履约设置:设置关于预约献血者到场履约时间范围;叫号呼叫方式:播放号码、播放姓名、播放号码+姓名;19.7.2叫号系统-第三方接入配置采血系统接入:接收采血系统各环节通过或淘汰献血者信息,快速处理叫号系统中献血者所在环节以及状态;自助打印机接入:可设置现场打印体检表后既认为献血者已在现场签到进入指定流程环节;智慧采血系统接入:可设置与智慧采血叫号系统各环节关联关系,能在智慧采血各环节页面嵌入医护叫号页面达到更好的交互效果;19.7.3叫号系统-设备管理创建并配置设备:选择应用设备类型,并配置设备账号密码,设置设备使用场景;19.7.4叫号系统-扫码签到预约签到:通过扫现场码进入签到页面,录入献血者信息查询预约记录进行快速签到。现场签到:献血者没有预约的情况下,扫码输入献血者信息后,进入登记页面,登进信息并进行核查后签到进入叫号系统;19.7.5叫号系统-查看排队情况查询排队情况:查看献血者所在采血环节,显示献血者在队列中排队位置,可配置各环节展示给献血者的提示信息或宣传信息;19.7.6叫号系统-工作人员叫号当前被叫号献血者信息:显示当前被操作的献血者编号与姓名;当前工位排队献血者队列:显示献血者排队队列,标识出预约献血者与其预约时间,并将预约献血者优先显示,显示过号献血者队列,标识过号时间;呼叫下一位:被操作献血者通过当前环节,进入下一环节,并呼叫排队列表中下一位献血者。暂停服务:在工作人员需暂时离开工位时点击,被操作献血者通过当前环节,进入下一环节,暂时不再呼叫下一位献血者,并在关联的科室屏显显示暂停服务;重呼:再次广播呼叫当前被叫号献血者;过号:当前被叫号献血者未能及时到场时,将其加入过号队列,在之后可以再次呼叫;移出:当前被叫号献血者不符合当前采血流程时,业务中将其淘汰,叫号对列中将其移出;优先叫号:由工作人员通过预约献血者的预约时间判断,是否优先叫号处理预约履约献血者;过号调回:将过号队列中的献血者再次广播叫号处理;发送短信:开通短信配置后,可长按献血者信息,查看献血者详细信息,并发送短信给献血者或整个队列的献血者,提示及时到场或已被过号;二次确认:可通过配置开启,处理后的献血者不会直接到下一环节,而是在本环节待确认队列,一般用于初筛与采前评估是一个工位时;19.7.7叫号系统-广播叫号广播:通过配置接收广播消息数据,顺序播放进行广播叫号;19.7.8叫号系统-智慧大屏叫号提示信息展示:通过配置显示所有配置环节当前呼叫献血者信息;各环节排队情况:通过配置显示所有配置环节的排队顺序情况;现场排队码:现场二维码,扫码后通过献血者个人信息能查看献血者本人当前排队状态;19.7.9叫号系统-科室屏显叫号提示信息展示:显示当前关联工位被叫号献血者信息,提示并引导献血者;医护人员信息展示:通过配置关联工位,当关联工位有工作人员登录后,显示工作人员姓名、职位、工号、头像信息;当前工位排队信息展示:显示当前环节排队献血者顺序队列,包含编号与献血者姓名,姓名可加*展示;19.8初筛血常规终端:PC+平板电脑智能感知识别献血者身份,献血者入座后通过区域人脸识别技术提取并确认献血者档案信息。支持挂起,工作人员可同时对多人进行初筛,无缝切换。工作人员对初筛结果电子签名。19.9采血核对终端:PDA手持终端智能感知识别献血者身份,献血入座后通过区域人脸识别技术提取并确认献血者档案信息。献血条码分配,与预登码关联。一键快速预约,采血登记完成后工作人员可以一键为献血者预约下次献血,承担一部分招募工作。工作人员对采血登记信息电子签名。19.10交通费发放支撑与血站管理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实现根据献血者献血记录在移动端即可领取交通费补助费用。19.11献血关爱系统支撑线上宣传活动,支持表单收集、有奖游戏等各类活动类型。献血关爱平台为平台上用户提供日常、节假日、特殊节日活动。提供献血者年度账单查询,实现献血者记录总结。荣誉系统为献血者提供献血勋章。(二十)献血登记设备1.笔记本电脑1台1.1显卡类型:集成显卡1.2运行内存≥8G1.3硬盘≥256G1.4屏幕≥14寸2.台式电脑1台2.1主板:显卡类型:集成显卡2.2CPU:核心数:四核三级缓存:12MB2.3内存:速度:DDR4支持容量:≥64GB2.4显示器:屏幕尺寸:≥21.5英寸分辨率:≥1920*10803.激光打印机3.1打印速度:0-24页/分3.2纸张输入容量:150-249页3.3类型:黑白3.4基础功能:打印3.5支持幅面:A43.6打印功能:自动双面3.7扫描功能:有3.8连接方式:USB4.扫码枪4.1解码类型:一维、二维4.2传输方式:有线4.3光源:影像4.4扫描介质:纸质屏幕5.不间断UPS电源5.1容量(VA/W):6000VA/5400W5.2输入电压范围:120~275VAC5.3频率范围:40HZ-70HZ5.4输入连接:单项二线+地线5.5输入谐波失真:<5%非线性满载5.6输入功率因数:≥0.995.7输出电压:220VAC5.8输出精度:±1%5.9输出连接:单相二线+地线5.10输出频率:50/60Hz±025Hz5.11输出谐波失真:<2%(线性负载)<4%(非线性负载)5.12输出波型:纯净正弦输出5.13过载能力:105%-150%:≥1min(市电模式)120%-150%:≥30ss>150%:≥0.5s(电池模式)5.14市电模式效率:>94%5.15电池电压:192VDC5.16电池类型:取决于用户需求和配置5.17后备时间:取决于用户需求和配置5.18回冲时间:取决于用户需求和配置5.19充电电流:≥1.0A5.20转换时间:电池模式和市电模式互相切换时间0ms5.21显示:负载/电量/输入输出/运行模式5.22运行环境温度:0-40℃5.23运行环境湿度:20-90%5.24噪声:<50dB@距离1米5.25通讯和监控:RS232(标配)扩展插槽(选配可选择NMC卡、CMC卡、AS400卡或USB卡)EPO(选配紧急关断)(二十一)冷柜1.能耗:1级2.噪音≤40dB3.制冷方式:直冷4.容积:≥98L5.重量:≤30KG6.产品尺寸:≤550*510*880cm三、验收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应具有全新的、完好的标准包装。如遇交付前已被拆封接收方有权拒绝接收或要求更换,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最终用户负责对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并出具有验收人签字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验收单。3.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第五章合同范本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5.1.5.2.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5.3.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5.4.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5.5.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5.6.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健康客厅建设项目 配置系统及设备 城市健康客厅建设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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