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主要支流设计洪水复核分析服务招标公告(山西省水利厅2024)
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黄河流域主要支流设计洪水复核分析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山西省黄河流域主要支流设计洪水复核分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1146
2.项目名称:山西省黄河流域主要支流设计洪水复核分析服务项目
3.政府采购计划书号:ZFCG-149900-2024-6-018970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062300.00元
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1包,具体要求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为准。
包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山西省黄河流域主要支流设计洪水复核分析服务
1
项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
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工程设计或咨询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2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8月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8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西省水利厅
地址:太原市新建路45号
联系方式:0351-4666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6号鼎太风华商座11层
联系人:吕健、田帅、景泽茹、张志伟
联系方式:19834026738
附件信息:
7.24定-山西省黄河流域主要支流设计洪水复核分析.docx110.6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省黄河流域主要支流设计洪水复核分析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山西省水利厅机关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4日 19: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8月0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6号鼎太风华商座11层 浩盛开标室(鼎太风华)
预算金额
¥206.2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娟娟
项目联系电话
15034021031
采购单位
山西省水利厅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太原市迎泽区新建路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1-4666416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6号鼎太风华商座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034021031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山西省黄河流域主要支流设计洪水复核分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1146采购人:山西省水利厅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26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33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3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7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61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西省黄河流域主要支流设计洪水复核分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11462.项目名称:山西省黄河流域主要支流设计洪水复核分析服务项目3.政府采购计划书号:ZFCG-149900-2024-6-018970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2062300.00元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1包,具体要求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为准。包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山西省黄河流域主要支流设计洪水复核分析服务1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无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工程设计或咨询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7月2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8月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五、开启1、时间:2024年8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省水利厅地址:太原市新建路45号联系方式:0351-46666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6号鼎太风华商座11层联系人:吕健、田帅、景泽茹、张志伟联系方式:1983402673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山西省水利厅2代理机构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山西省黄河流域主要支流设计洪水复核分析服务项目4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1146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2062300.00元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按废标处理。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8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甲方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9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部分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工程设计或咨询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8.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磋商保证金;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部分文件。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项目,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0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部分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3.响应函(在响应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响应无效;格式见第六章);4.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6.技术条款响应状况表(格式见第六章);7.供应商企业简况;8.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9.服务方案;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11相关附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12响应文件份数、密封要求及解密时长1.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壹份;2.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5时00分止3.解密时长:6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注:供应商需自备电脑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3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万零陆佰贰拾叁元整(小写)20623.00元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前,须将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提交的,由供应商开出(付款行为对公账户);采用网银转账的,由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网上银行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银行开出;采用金融机构出具保函的,由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开出;采用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由银行或代办保函的担保公司开出。确保在响应文件开启之前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保证金账户:收款单位: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胜支行帐 号:101321010300000114109行 号:402161011329财务联系人:秦女士联系电话:19834026738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时,须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及包号(可简写)。未按前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4提交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15现场踏勘本项目不需要踏勘。16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17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由3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8成交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基准向成交供应商计取代理服务费,取费基数为成交金额。19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节能产品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19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节能产品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19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环境标志产品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产品的将按照“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19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信息安全产品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19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正版软件要求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19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 小企 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本次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19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 小企 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适用于:(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给予报价折扣)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 (工程项目为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 (工程项目为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9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 小企 业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货物明细表》(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9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监 狱企 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9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福 利企 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9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9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山西省水利厅。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小组评审、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的供应商。2.6“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7“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相关附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无效。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机构。7.2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4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6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相关附件部分。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及其服务规定的文件。相关附件部分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9.2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9.2.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9.2.2响应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顺序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2.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9.2.4供应商照搬照抄本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9.2.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要求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的一致性,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9.2.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该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2.7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资料将保密保存,但不返还。10磋商保证金10.1磋商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胜支行帐号:101321010300000114109行号:402161011329财务联系人:秦女士联系电话:1983402673810.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已缴纳磋商保证金。10.4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5磋商保证金递交须知:(1)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等非现金形式。(2)供应商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10.6磋商保证金退还:(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0.7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报价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2.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3.响应文件的签署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时按要求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名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份数、磋商开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磋商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或撤回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6.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16.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开启仪式17.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7.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参加磋商开启活动。17.2供应商参加磋商开启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进行磋商开启活动,并且对磋商开启、评审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17.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磋商开启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以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为依据进行现场开启并唱标,并让供应商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17.4磋商开启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8.组建评审小组1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8.3评审专家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19.初步审核19.1评审小组将按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9.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供应商须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19.3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4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9.5评审小组应当对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予以当面告知。20.磋商(线上进行)20.1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2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0.3磋商时,评审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按要求签字确认。20.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20.4.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评审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20.4.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评审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20.5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及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要求需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21.(二次)最后报价(线上进行)21.1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另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1.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2.报价合理性审查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最后报价情况向评审小组通报。评审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3.评审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3.2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3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4.确定成交供应商24.1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具体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2成交供应商因无法履约合同的经采购人同意,且总价不高于第一名报价,可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成交,以此推之。25.评审过程保密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文件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7.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采购管理部门。七、签订合同28.成交通知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八、保密和披露31.保密31.1评审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31.2评审小组、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31.3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承诺承担本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披露3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3.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3.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3.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3.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33.4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4.在线质疑及答复(一)在线质疑提出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历史已在线下提出或正在受理的质疑,可继续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等线下方式送达。政府采购平台自动登记收到质疑的时间,从次日计算答复期限。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线下收到的质疑务必于当日上传至政府采购平台,因未能及时上传收到的质疑导致的不利后果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承担。(二)质疑材料要求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三)在线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被质疑的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逐一作出答复;必要时,可邀请不少于3名以上单数政府采购专家对质疑内容进行审核,并依据专家意见进行答复。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质疑内容进行核实,并依据核实结果进行答复,必要时应出具相关依据。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处理。质疑内容属于评审报告中已有结论性意见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评审报告意见答复;必要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内容涉及原评审存在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实质性条款评判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价格计算错误、分项评分和客观分评分错误情形的,由原评审委员会予以明确,并书面陈述是否产生错误、原因和事实依据。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要求质疑供应商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十、违约处罚35.违约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十一、相关政策要求36.进口货物及政策要求本采购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37.国家强制产品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8.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39.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0.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4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4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谈判协议书》。45.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46.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47.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一、响应文件初审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书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函。2.承诺函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投标无效。7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水利工程设计或咨询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水利工程设计或咨询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8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审查供应商磋商保证金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注:若未提交或未足额提交或在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磋商无效。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局部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以便现场核验,如无法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响应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审核审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内容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授权人签字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2响应函的审核审查响应函是否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内容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3报价一览表的审核1.审查报价一览表是否按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内容进行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有效;项目名称是否与磋商文件一致;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授权代表的签署时间是否在授权签署时间内。2.报价一览表若存在漏项、错项、缺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的,响应无效;4商务要求相应内容的审核对照本文件第四章的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等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报价处理。5技术要求相应内容的审核对照本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或评审小组共同认定属于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6政策性要求的审核对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项”要求进行审查。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审查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是否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特别说明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6.评审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并记录。二、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审因素的得分汇总,符合条件且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评审细则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一、商务部分22分(评审小组共同认定)供应商合同执行能力10分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同类项目有效业绩案例,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项目负责人4分项目负责人负责过同类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主要参与人员6分拟派本项目团队具有高级(含)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有1人得2分,最多可得6分。总负责人2分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二、技术评分68分服务承诺8分A.服务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强,满足响应内容,得4-8分; B.服务方案较全面、较合理,得0-4分。针对本项目所投入的人员配备情况10分能够全面性地描述在本项目中人员配备情况,项目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齐备、专业配套、配置合理,时效性高,满足本项目需求5-10分。服务方案15分A. 对本项目服务方案中包含服务思路、服务内容、服务方法等项目需要的内容,分析详细、具体、完善、科学合理。整体结构完整,切中关键问题。10-15分; B. 对本项目服务方案中包含服务思路、服务内容、服务方法等项目需要的内容基本完整,分析较为详细、良好,整体结构较完整,内容较充实。5-10分; C. 对本项目服务方案不具体,描述模糊,实施行动不清晰0-5分。服务项目进度控制措施10分A. 详细描述了项目进度安排。描述具体详细,具有先进性,完全满足项目的需要;工作计划完备,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紧凑合理,质量保障切实有效,项目保密措施到位。7-10分 B. 较详细描述了进度安排,明确的项目进度,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工作计划。4-7分 C. 有服务项目进度安排,进度计划不完善。0-4分重点、难点分析9分能充分理解本项目,能针对项目分析现状并进行系统分析、归纳,能以问题导向提出符合项目实际的解决思路,可整体、全面、准确把握本次服务内容的重点、难点,相关分析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6-9分;良好得3-6分;较差得0-3分;没有的不计分。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保密服务措施6分A.方案中具有详细的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保密服务措施,承诺对采购人相关信息保密和防护的,并出具保密承诺书的,得3-6分。 B.方案中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保密服务措施一般,没有出具保密承诺书的,得0-3分。质量成果保障体系完善,保障措施合理有效10分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和项目特点进行总体分析,制定质量目标,做出质量保证体系和控制措施的合理、有效。 A.质量目标明确、质量管理措施思路清晰得7-10分; B.质量目标基本明确、质量管理措施基本清晰得4-7分; C.质量目标不明确、质量管理措施不清晰得0-4分。四、价格分1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山西省黄河流域主要支流设计洪水复核分析服务项目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技术要求对山西省黄河流域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支流设计洪水成果进行复核分析。在现有设计洪水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近年来发生的洪水进行分析还原计算,延长洪水资料系列,对已有成果进行复核,提出推荐的水文站(区间)设计洪水成果。并结合流域洪水情势变化和防洪工程建设情况,根据设计洪水复核成果,在河道泄洪能力、水库拦蓄能力分析的基础上,分析主要控制断面工程作用后的设计洪水成果。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采购计划文号:需方:山西省水利厅供方:供方在年月日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为:1499002024CCS01146的山西省黄河流域主要支流设计洪水复核分析服务项目中的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交。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标的供方向需方提供如下服务内容:(说明:服务范围、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中完全一致)。1.服务地点和服务范围2.服务具体内容和标准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款项支付四、服务及承诺供方就本次交付的服务向需方做出如下承诺:(请供方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所做售后服务承诺填写)五、服务时限和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2.服务地点:3.服务联络人:4.联系方式:六、验收约定(严格按照响应文件的要求填写)七、需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提供工作场地以及其他必要的便利条件,协助供方完成服务内容;2.服务后及时进行验收工作;3.验收通过后及时按合同约定办理付款手续;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全部的服务内容;2.保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的实际需求;3.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保证合同承诺的售后服务;4.承担擅自修改或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九、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或不能完成服务时,供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用于补偿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保留追究供方其他责任的权利。3.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规范或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验收。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的,视为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按照违约责任第2条执行。4.因供方原因导致逾期完成服务时,每逾1日乙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照违约责任第2条执行。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过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两份,供方一份,其它相关部门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需方有权拒付合同款。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供应商所作的其他承诺4.成交通知书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日期:2024年月日日期:2024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审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格式)(正/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二○二四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3.供应商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6.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为维护本次磋商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及采购(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采购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本采购项目、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本采购项目,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本采购项目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采购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采购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主管部门,按采购人有关规定和采购文件(磋商)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工程设计或咨询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8.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磋商保证金(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部分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3.响应函(格式)(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开启日起的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提供全部响应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中予以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开启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低于成本或不合理报价的响应文件。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4.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总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备 注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序号项目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偏离情况12345...........................注:供应商须详细列明本表要求的全部具体响应内容,全面纰漏各项响应程度,若存在照搬照抄,未列明实际响应状况的,予以废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6.技术条款响应状况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序号名称磋商文件中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中“技术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内容偏离说明12...注:1.供应商须详细列明本表要求的全部具体响应内容,全面纰漏各项响应程度,若存在照搬照抄,未列明实际响应状况的,予以废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供应商企业简况;8.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9.服务方案;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职 称学 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主要负责人年限资格证书编号近三年从事项目工作的业绩注:应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投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序号姓 名职 务职 称从事专业从事工作时间职业资格证号123…………………合计注:按顺序附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11.其他技术材料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三)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序号软件名称开发商注册商标版本号备注(四)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认证证书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性质。注: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性质。(七)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注: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性质。(八)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不涉及,可不提供)附:符合标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要支流设计洪水复核分析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