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服务招标公告(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2024)
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双流区监管场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双流区监管场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223
项目名称:双流区监管场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两年,第一年服务期限从2024年9月1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绝续签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公监管[2010]214号的规定(由公安机关送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健康检查),供应商为当地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诊疗科目含放射诊断或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可)。(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至
2024年08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
1
、采购计划文号:
51011624210200007572[2024]00758
2
、预算金额:采购预算金额为:
230
万元
/
年,最高限价
224
万元
/
年。
3
、采购品目:
C04990000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双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028-85804726
。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ccgp-sichuan.gov.cn
)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
-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
-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
服务电话:
4001600900
CA
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
-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
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正通路399号
联系方式:
罗老师;028-85805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
13111881702/18583290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田甜、高巍、杨刚
电话:
13111881702/18583290537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7月24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监管场所医疗.pdf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为了保障被监管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刑事诉讼、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双流公安分局需要采购监管场所医疗服务。本项目共需6名医生,5名护士,主要负责监所医疗服务。采购预算金额为:230万元/年,最高限价224万元/年。3.2.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3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24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其他医疗卫生服务双流区监管场所医疗服务1.00(项)2,24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双流区监管场所医疗服务1.00(项)2,240,000.00(元)2,240,000.00总价无★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备注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3.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双流区监管场所医疗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服务内容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1★律、法规和医疗操作规程履行双流区看守所、拘留所监管对象的日常医疗卫生工作。监管对象月均押量:看守所不高于1200人;拘留所不高于300人。(1)对新入所监管对象的“五项“(血压、血常规、心电图、彩超、胸部正位片DR)或其他检查结果进行诊断,参照《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中关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规定,对不符合收押条件的提出意见;(2)每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5:45开始在民警的带领下进入监室开展巡诊给药,填写服药登记本;(3)监管对象在监所内日常就诊治疗,特殊疾病所内无治疗条件的提出出所就医申请;(4)按照监管医疗要求完善监管对象医疗档案,各类医疗信息的采集填写并录入监管信息系统,同时符合监管业务要求;(5)其他临时性医疗工作。2、对监管场所用药及器材提出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建立药品及器材出入库台账,经批准后由采购人负责采购监所内所需药品,药品采购价格不得高于供应商实际采购价,据实另行支付相关费用,医疗器材由采购人负责采购。3、开辟监管对象就医绿色通道,对确需住院治疗的提供符合公安监管标准的医院内部专门监管病房(病房不少于1间2床位,监管病房符合建设标准),收治符合住院治疗要求的在押人员,并提供相应的住院治疗等服务,确保监管对象所外就医快速、高效。因所外就医产生的门诊费、救护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用由采购人据实另行支付。4、采购人负责医疗废物和过期药品的处置。二、人员要求1、需要6名具备医师执业资格(专业:临床)的医生(男性医生不少于4人,其中至少1名执业医师具有内科、外科或全科专业)和5名具有执业资格、资质的护士(专业:护士、护师)组成驻所医疗队伍。2、在看守所设立医疗组长1名,全面负责监所医疗服务。工作日医疗组长(9:00-17:00),驻所医疗:看守所医生1名、护士1名和拘留所医生1名、护士1名负责24小时驻所医疗,并根据监所实际需求调整医疗队伍,承担监管对象医疗服务。3、医务人员应当政治坚定、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严格遵守采购人监管场所要求的各项保密规定。采购人有权退回违反本项目规定,不能胜任或不负责任的医务人员,供应商有义务按照采购人要求在3日内更换派驻医务人员,因未及时更换医务人员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经采购人确定后的派驻医护人员,原则上每半年轮换一次。如因紧急情况需要更换,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替代的医护人员必须满足本项目对医护人员的要求。三、其他要求1、为确保被监管对象突发疾病及时救治,按照就近原则,送往医院的时间要求距双流区监管场所车程不超过50分钟。2、因医疗事故引发监管对象死亡、伤残等情形,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3、如监管对象需到上级医院治疗,由供应商负责联系对接,费用由采购人支付。4、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共同完成对监管对象死亡等其他涉及医疗工作的后续善后处置事宜,属因病正常死亡的由采购人牵头负责,属医疗事故的由供应商牵头负责。5、供应商派驻的医护人员的薪资待遇、社保、公积金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支付。本项目服务中除注明需另行支付费用外,均包含于项目费用之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6、派驻医务人员食宿均由采购人负责。7、服务期限内,如遇特殊情况或***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8、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各类特殊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医护人员,确保监所24小时有医护人员值守。3.4.服务要求3.4.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其他承诺供应商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取得双流区监管场所《医疗1★其他承诺机构执业许可证》,即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增加执业地点:双流区双华路三段39号。2★考核要求1、采购人将每个季度对供应商的工作开展考核,考核工作由采购人牵头组织实施,组织定期检查,并对其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供应商拒不整改或一月内同一问题连续整改三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采购人、供应商应对其派驻的医务人员进行医疗业务考核管理,建立医务人员考核台账,违规事项每次扣款200元至1000元。3、处罚次数累计达到5次或处罚罚金累计达到5000元,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3★采购人和供应商权利义务1、采购人权利义务(1)采购人有权依据合同规定的范围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并要求供应商进行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修改。同时,有权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2)负责监督供应商服务的实施及执行情况。采购人有权依据制定考评办法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3★采购人和供应商权利义务定期考评,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签订时或履约过程中对考核办法进行调整,并书面通知供应商遵照执行,书面通知送达供应商后,视为考核办法调整。(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供应商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采购人承担的其它责任。2、供应商权利义务(1)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按时保质完成服务,并对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收取服务费用,并有权在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采购人通告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相关投诉等问题。(4)自觉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5)供应商应保证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人员均为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供应商确保相关服务人员具备相关服务所需资质,承担服务人员的服务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6)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7)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关系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它责任。3、保密条款(1)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供应商知悉的采购人人员信息、采购需求、相关项目情况、工作安排及本合同条款等相关内容均属于保密信息,供应商应承担保密义务。(2)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确认,供应商不得将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供应商不得利用本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3)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履行相关保密义务。(4)通过供应商获取或知悉上述保密信息的供应商雇员(包含离职人员)或与供应商相关联的第三方泄密。(5)前述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解除而失效。供应商违反前述保密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3.4.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两年,第一年服务期限从2024年9月1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绝续签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服务地点双流区双华路三段39号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注:由于系统固化,若有与2.6.6.履约验收方案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分期/分段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服务履约完成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验收流程:采购人组织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对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和采购合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后出具报告;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写明理由,供应商确认后签字盖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11)履约验收标准:双方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双方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进行履约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支付约定1、服务费用根据考核情况按三个月支付一次,采购人在每次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日内支付相应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5★支付约定服务费用根据考核情况按三个月支付一次,采购人在每次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日内支付相应款项。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采购人违约责任(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或者不配合相关事宜导致供应商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或者延迟支付服务款项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2)采购人逾期付款超过90日后,则自逾期付款之日起每日按每次应付款项的5‰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2、供应商违约责任(1)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每项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医护人员违规事项每次扣款200元至1000元,处罚次数累计达到5次或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处罚罚金累计达到5000元,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3)供应商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4)如供应商发生违约事项,采购人可以从应付或将付给供应商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3.5.其他要求采购包1:★1、因系统固化原因,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以此为准: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90天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后期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①个人健康状况分析;②病症追踪;③就诊建议;④健康管理建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