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食堂物资及配送 鲜蔬类 干货类 豆制品类招标公告(宁波体育运动学校(宁波市第一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2024)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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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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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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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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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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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4
项目概况
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470051G
项目名称: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元):85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禽蛋类、水产类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鲜蔬类、冻品类、酱腌菜类、干货类、豆制品类、佐料类、水果类、粮油类、牛奶类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遇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因素或考核履约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覆盖本次采购范围内食品的经营销售或流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3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报价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体育运动学校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腊梅路22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904822
质疑联系人:林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907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珊珊、周凯、李骁翔、曹晓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17857
质疑联系人:朱金观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1785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70051G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docx166.4K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全册)项目编号:NBITC-202470051G项目名称: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采购人: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07月温馨提醒1、备份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2、“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4、建议供应商自带电脑,以便于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5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17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8第五章采购合同样本40第六章附件(格式)45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ITC-202470051G项目名称: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预算金额(元):8500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肉禽蛋类、水产类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4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标项二标项名称:鲜蔬类、冻品类、酱腌菜类、干货类、豆制品类、佐料类、水果类、粮油类、牛奶类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4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遇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因素或考核履约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覆盖本次采购范围内食品的经营销售或流通)。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报价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00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体育运动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新区腊梅路225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904822质疑联系人:林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79071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珊珊、周凯、李骁翔、曹晓琪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17857质疑联系人:朱金观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1785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宁波体育运动学校。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货物”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承担的产品、备品备件供货等。5、“服务”系指本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8、“▲”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详见采购公告。四、其他说明1、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关于分公司投标本项目仅允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分公司投标,但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3、关于知识产权3.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3.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6、特别说明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合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7.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投标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采购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投标货物是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为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7.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7.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7.4合格货物来源:国内。五、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的组成1)采购公告2)投标须知3)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4)评标办法及标准5)采购合同样本6)附件(格式)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采购文件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条款,投标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采购文件的依法获取:见采购公告3、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规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关于采购文件修改的“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6、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六、投标报价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折扣(%)报价,无需报出具体物资的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有物资采购成本,清洗、宰杀、配送、部分鲜活类物资在食堂现场宰杀等服务费用,包装、运输费(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保险、上下车、人员人工费(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补助、津贴、奖励金及其它)、仓储费、管理费、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在投标时应考虑到所有报价项目,如果有遗漏,自行承担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2、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不接受外币报价。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4、投标文件应该只有一个投标报价,而且一经开标,投标报价不得变更。如果出现有两个及以上的投标报价,则将认定为无效投标,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而被认定为无效投标。6、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七、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采购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八、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分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递交。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授权代表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七楼开标大厅(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会议中心)。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方式二:邮寄送达,送达地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联系方式:李骁翔、陆御琰,0574-87317857。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nbkaifachu@126.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2)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投标文件制作说明:(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投标语言:中文,当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当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九、投标文件的组成和份数1、投标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文件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有);A4、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B1、投标书;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B5、商务条款响应表;B6、技术服务条款响应表;B7、进货渠道及合作情况(格式自拟);B8、食材品种明细清单(格式自拟);B9、运营场所、设备布局、功能分区、仓储区域(格式自拟);B10、供货运输配送方案(格式自拟);B11、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案(格式自拟);B12、特殊情况服务方案(格式自拟);B13、管理制度(格式自拟);B14、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B1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B16、车辆配备情况一览表;B17、类似项目业绩表;B18、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B1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C、第三册:报价文件C1、开标一览表;C2、中小企业声明函;C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C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投标人又未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十、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电子文件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采购编号:;(3)项目名称:;(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十三、开标1、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一阶段开标,同时开启“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供应商解密后的“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3)开标记录签字确认。(4)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进行评审。(5)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6)开标会议结束。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②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③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④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⑤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十四、评标1、评标委员会1.1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或全部由评标专家)组成。评标专家将按规定在财政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示之前依法保密。1.2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投标人在开标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1.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评标方法2.1评标方法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3、评标程序3.1评标程序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4、推荐中标候选人: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结果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5、评标过程保密5.1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前,评标委员会名单应该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参与人员应该对评标过程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十五、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公示1、确定中标人1.1本项目确定中标人的规定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2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照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4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事先授权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照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本项目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十六、政府采购合同签订1、政府采购合同适用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中标通知书2.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其他供应商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政府采购合同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政府采购合同复印件进行存档保管。2.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签订合同3.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最迟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内容签订书面合同,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采购人要求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见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4、履约保证金4.1履约保证金是中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而向采购人提交的用以保障其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担保,促使中标人全面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中标人违约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或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中标人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4.2履约保证金的要求见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4.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人义务完毕止。4.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由合同进行约定。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指导标准指引(货物类)向各标项中标供应商分别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标项1:以预算金额400万元为计费基数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标项2:以预算金额450万元为计费基数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3、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银行票汇款、电汇款。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十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特别说明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4、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本项目将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政策性因素技术加分,投标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不相符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不得享受技术加分。由多个产品集成的项目(标项),必须所有产品符合上述要求才能享受技术加分。十九、对供应商质疑的有关规定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二十、最高限价本次公开招标不设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折扣不得为负数。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一、采购清单标项序号物资种类及内容数量11肉禽蛋类:排肉、精肉,猪肉(排)、牛肉(排)、鸡、鸭、鸡蛋、鸭蛋、皮蛋等。1项2水产类:海鲜:带鱼、黄鱼、鱿鱼、梅鱼、鲳鱼、虾、蟹等。河鲜:鲫鱼、草鱼、黑鱼、河虾、牛蛙等。1项21蔬菜类: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豆芽等当季蔬菜。1项2冻品类:速冻水饺、贡丸、香肠、盐酥鸡、椒盐排条等。1项3酱腌菜类:酱大蒜、什锦菜、酱黄瓜、榨菜等。1项4干货类:干木耳、干香菇、紫菜等。1项5豆制品类:豆腐、千张、香干、素鸡、大油豆腐、小油豆腐等。1项6佐料类:味精、盐、酱油、老抽、生粉等。1项7水果类:苹果、香蕉、橘子、草莓、梨、西瓜、蓝莓等当季水果。1项8粮油类:大米、面粉、食用油(非转基因)、五谷杂粮等。1项9牛奶类:鲜牛奶、纯牛奶、酸奶等。1项▲注:1、以上所有物资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2、投标文件中须列明所投货物的品牌、产地、制造商。二、技术服务要求标项1:序号技术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1.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新鲜的食材,并且保证每日早上6:00-7:00之间配送至采购人食堂。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防疫部门检测标准,质量上乘、数量足。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食品卫生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1.2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食堂的菜单进行配送,按采购人要求保证准时安全地送至采购人食堂,若出现延误,须及时与采购人沟通,保证食堂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若带来不好的影响或者严重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1.3采购人食堂的菜单若临时变更或增加配送产品和数量的,将会于前一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如缺货,可与采购人协商更换品种,但更换品种质量不得低于原要求。1.4如食堂有需要,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净菜加工服务。1.5采购人食堂在收到食品后,如食品数量、品种、质量等存在问题,有权提出退换货要求,供应商应在1个小时内及时予以退换货。若超出规定时间未处理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1.6供应商配送食品须经检验检疫。1.7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免费提供仓储保障场所。1.8供应商须提供保证供货服务的有关资料,如货物来源证明(生产地、厂家销售授权证书)、物资储备条件、运输车辆、职工人数等1.9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视供应商单方面违约,单方面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10供应商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食品卫生安全承诺、食品准入质量查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食品准入台帐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消费投诉处理以及不合格食品下柜、召回、销毁等,参与食品配送的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1.11供应商应自觉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定期来采购人相关使用部门做好回访工作,并及时听取采购人对所供食堂物资质量、价格、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对于符合协议规定的相关要求,要无条件执行。1.12供应商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1.13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合价,若发现供应商任何一种食堂物资的价格高于采购人审核价的,按前三日供货总价的30%进行扣除货款。1.14供应商应承诺提供脱贫地区帮扶政策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扶贫产品),且满足采购人对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扶贫产品)采购指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扶贫产品)的类目、数量和报价待中标后与采购人协商确定。1.15供应商因存在不廉洁行为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二质量要求2.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食堂物资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2.2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2.3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2.4采购人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食用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供应商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2.5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1)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供应商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2倍的违约金,违约金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2)若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问题,供应商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三食材主要要求3.1供应商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均从正规渠道采购,所有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相关标准,具有工商、质监及卫生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严禁销售“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3.2排肉、精肉,猪肉(排)、牛肉(排)质量要求:非冷冻肉,所供肉类必须经农业检验部门检验检疫合格,并加盖检验印戳,做到肉色新鲜,无变质现象。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且每方肉上必须盖有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章,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3.3禽肉质量要求:必须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3.4禽蛋质量要求: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3.5水产类质量要求:符合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淡水水产要求鲜活;海鲜:非禁渔期内要求鲜活或冰鲜,禁渔期内可为冰冻。四配送要求4.1供应商必须拥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运输设备及车辆,并保证冷链配送,禁止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确保所配送的食堂产品保持新鲜优质。4.2供应商配送人员及车辆必须符合当地防疫要求。4.3供应商为本项目投入的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采购人员≥2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人、仓库管理人员≥1人、分拣人员≥2人、装卸运输人员≥2人、驾驶车辆人员≥1人。4.4供应商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4.5供应商要有立足于为采购人食堂配送服务的良好思想,对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有总体设想和措施,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如:人事管理工作、文明服务、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消防安全、企业内部考核、供应管理、采购管理、仓库管理等制度。4.6供应商应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食品卫生安全承诺、食品准入质量查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食品准入台帐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消费投诉处理以及不合格食品下柜、召回、销毁等,参与食品配送的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4.7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应在承诺的时间内进行供货。若采购人出现紧急订货等特殊情况,供应商应予以无条件配合。4.8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4.9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供应商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事先征得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经发现供应商有私自更改清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出现上述情况的,每次并处以人民币3000元违约金,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4.10供应商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货物、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供应商存在违反采购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4.11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供应商,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供应商负责。4.12供应商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供货日期、食堂物资名称、品牌、品种、单价、数量等,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五索证要求5.1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索取所经销食堂物资的生产企业(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或流通许可证、检验报告、包装上所明示的各类证书等其他有效证明,索证率达100%。5.2供应商坚持每日配送前检测,并做好48小时实物留样;供应商负责配送产品的食品安全,必须做到来源可溯。5.3采购人将对当天配送的所有食堂物资进行留样待查,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反查。六违规条款6.1若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或供应商将本项目部分或全部交由他人承担,一经发现有违规现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6.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堂物资,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应资格,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3)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5)营养成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6)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8)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以及临近保质期的食品;(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1)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标项2:序号技术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1.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新鲜的食材,并且保证每日早上6:00-7:00之间配送至采购人食堂。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防疫部门检测标准,质量上乘、数量足。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食品卫生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1.2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食堂的菜单进行配送,按采购人要求保证准时安全地送至采购人食堂,若出现延误,须及时与采购人沟通,保证食堂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若带来不好的影响或者严重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1.3采购人食堂的菜单若临时变更或增加配送产品和数量的,将会于前一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如缺货,可与采购人协商更换品种,但更换品种质量不得低于原要求。1.4如食堂有需要,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净菜加工服务。1.5采购人食堂在收到食品后,如食品数量、品种、质量等存在问题,有权提出退换货要求,供应商应在1个小时内及时予以退换货。若超出规定时间未处理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1.6供应商配送食品须经检验检疫。1.7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免费提供仓储保障场所。1.8供应商须提供保证供货服务的有关资料,如货物来源证明(生产地、厂家销售授权证书)、物资储备条件、运输车辆、职工人数等1.9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视供应商单方面违约,单方面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10供应商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食品卫生安全承诺、食品准入质量查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食品准入台帐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消费投诉处理以及不合格食品下柜、召回、销毁等,参与食品配送的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1.11供应商应自觉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定期来采购人相关使用部门做好回访工作,并及时听取采购人对所供食堂物资质量、价格、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对于符合协议规定的相关要求,要无条件执行。1.12供应商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1.13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合价,若发现供应商任何一种食堂物资的价格高于采购人审核价的,按前三日供货总价的30%进行扣除货款。1.14供应商应承诺提供脱贫地区帮扶政策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扶贫产品),且满足采购人对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扶贫产品)采购指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扶贫产品)的类目、数量和报价待中标后与采购人协商确定。1.15供应商因存在不廉洁行为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二质量要求2.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食堂物资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2.2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2.3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2.4采购人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食用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供应商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2.5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1)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供应商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2倍的违约金,违约金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2)若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问题,供应商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三食材主要要求3.1供应商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均从正规渠道采购,所有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相关标准,具有工商、质监及卫生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严禁销售“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3.2蔬菜类质量要求:品种齐全,必须是“绿色食品”,保证新鲜、不腐烂变质,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所供蔬菜符合无公害蔬菜标准,并做到每批次均经检验,四十八小时留样备查。3.3冻品类质量要求: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散装的蔬果等必须用白色塑料袋盛放。3.4酱腌菜类质量要求:亚硝酸盐定期抽检合格,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3.5豆制品类质量要求:豆制品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材料。3.6水果类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外观干爽,提供的水果要求为新鲜、优质的上架水果,果品大小均匀,色泽光亮无破损,口感好。所有水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不超标。3.7大米质量要求:杂交米,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预包装,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生产日期必须为供货前的一个月内,提供进货有效证件或产品合格证明,优先使用品牌产品。若发现有翻新米,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3.8食用油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1335-2003标准,级别:一级,桶装油,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剩余保质期不少于其产品标示保质期的2/3。提供进货有效证件或产品合格证明,优先使用品牌产品,非转基因食用油。3.9牛奶类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质量及卫生标准,包括GB/T21732、GB19302、GB25191、GB25190等相关乳品标准。必须为大型连锁商场内可以询价的知名品牌(包括但不限于涌优、光明、蒙牛、伊利等),鲜牛奶必须为巴氏奶。常温奶规格为200ml、250ml、500ml盒装奶,酸奶规格为100ml、250ml盒装奶。所供应的鲜牛奶和酸奶应为当日或次日上市产品,保质期25天及以上的,不超过3-5天上市日期,纯牛奶不超过当月上市日期。所有货物要求独立包装,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3.10预包装食品质量要求:不得供应含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堪、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异常的食品;不得供应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不得供应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食品保质期不得低于生产厂商标注保质期限剩余三分之二的时间,且包装标签必须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3.11生熟食品必须按照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要求分类仓储保鲜,分类包装送货。四配送要求4.1供应商必须拥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运输设备及车辆,并保证冷链配送,禁止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确保所配送的食堂产品保持新鲜优质。4.2供应商配送人员及车辆必须符合当地防疫要求。4.3供应商为本项目投入的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采购人员≥2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人、仓库管理人员≥1人、分拣人员≥2人、装卸运输人员≥2人、驾驶车辆人员≥1人。4.4供应商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4.5供应商要有立足于为采购人食堂配送服务的良好思想,对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有总体设想和措施,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如:人事管理工作、文明服务、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消防安全、企业内部考核、供应管理、采购管理、仓库管理等制度。4.6供应商应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食品卫生安全承诺、食品准入质量查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食品准入台帐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消费投诉处理以及不合格食品下柜、召回、销毁等,参与食品配送的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4.7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应在承诺的时间内进行供货。若采购人出现紧急订货等特殊情况,供应商应予以无条件配合。4.8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4.9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供应商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事先征得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经发现供应商有私自更改清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出现上述情况的,每次并处以人民币3000元违约金,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4.10供应商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货物、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供应商存在违反采购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4.11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供应商,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供应商负责。4.12供应商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供货日期、食堂物资名称、品牌、品种、单价、数量等,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五索证要求5.1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索取所经销食堂物资的生产企业(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或流通许可证、检验报告、包装上所明示的各类证书等其他有效证明,索证率达100%。5.2供应商坚持每日配送前检测,并做好48小时实物留样;供应商负责配送产品的食品安全,必须做到来源可溯。5.3采购人将对当天配送的所有食堂物资进行留样待查,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反查。六违规条款6.1若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或供应商将本项目部分或全部交由他人承担,一经发现有违规现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6.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堂物资,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应资格,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3)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5)营养成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6)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8)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以及临近保质期的食品;(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1)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三、考核标准(具体以签订合同时为准)序号考评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扣分原因1配送食品验收10如因验收不严,导致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食堂,每例扣5分;如有退货,但退货记录不全,视情扣1-3分。2配送食品验收10对配送数量不足的食品,要求配送企业补足或按实签收。如有违规,每例扣2分。3配送食品验收10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上的食品价格动态,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大众菜品按照配送清单做好记录,发现供货产品不按投标承诺的下浮或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的,每例扣5分。4配送食品验收10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固定的食品配送员,进校时佩戴相应证件的。未按规定视情扣1-3分。5索证索票10食品价格目录清单必须公开透明,每周必须提供一次,如不按要求执行,每例扣2分。6索证索票5建立完整的食品采购台账。台账不完整的视情扣2分。7索证索票5有检测设施,散装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未按规定视情扣1-3分。8应急预案5对本次配送制订切实可行的食品配送应急预案的,未提供的视情扣1-3分。9安全事故15经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发现或群众通过信箱、电话或民生热线等渠道反映食品配送中的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每例扣5-10分。10安全事故20确保配送食品安全,安全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如食品配送中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的,经调查属实的,每例扣20分。注:每三个月考核一次,如综合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下的,罚没其履约保证金,并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四、商务条款(适用于标项1、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遇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因素或考核履约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配送方式:所有物资集中采购、按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1、货款每月一结,以当月实际供货数量和单价审定表为准。供应商在次月的前3个工作日内提供送货清单、对账汇总表送至采购人处,采购人确认结算费用后30日内支付,支付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正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未按时提供结算资料和发票的,采购人不承担延迟支付的责任。(如遇寒暑假可推迟结算)2、每月货款结算总金额=∑(各食堂物资的基准价×中标折扣×实际供货数量)3、实际供货数量:(1)采购人每天向供应商发送次日的订货清单(电子版)。(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定货清单配送货物,在配送时提供当次货物的送货清单(内容包括供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送货清单一式三联,由食堂管理员现场确认验货,送货清单一张留食堂记台账,一张留采购人处,一张作为当月结账凭据。4基准价的定义:1、以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菜篮子民生商品价格监测”的宁波菜市场平均价为基准价。2、未在“菜篮子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中列明的,由采购人及供应商成立采价组,以华润万家江南路店、三江购物丁香路店等采购人认可的超市或菜场的相同品种、相同规格的食堂物资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价。3、基准价原则上每周更新一次,供应商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菜篮子民生商品价格监测”的宁波菜市场平均价、采价组实地调研采集后协商确定的调查价格,每周向采购人提供价格表(须附最新期网页截图),价格表必须列明食品名称、规格、单位、基准价、折扣、结算价(结算价=基准价×中标折扣),采购人组织审定后反馈供应商,个别价格可进行再次协商,无异议后形成定价表,审定后的价格表须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注:采价组实地调研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购买食品费用等)均由供应商承担。5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中所有事项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6验收单位:由采购人负责验收。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规定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验收解决:采购人对食堂物资质量提出异议要求检验或检测的,结果为合格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结果为不合格或达不到本条标准的,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7授予合同: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采购文件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8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附表:采购明细清单(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采购人供货时的要求为准)品种规格产地品牌备注排肉精肉猪肉(排)牛肉(排)鸡鸭鸡蛋鸭蛋皮蛋带鱼黄鱼鱿鱼梅鱼鲳鱼活皮虾长毛虾河虾江白虾基尾虾白蟹毛蟹鲫鱼草鱼黑鱼牛蛙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豆芽速冻水饺贡丸香肠盐酥鸡椒盐排条酱大蒜什锦菜酱黄瓜榨菜干木耳干香菇紫菜豆腐千张香干素鸡大油豆腐小油豆腐味精盐酱油老抽生粉苹果香蕉橘子草莓梨西瓜蓝莓大米面粉食用油(非转基因)五谷杂粮鲜牛奶纯牛奶酸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1.4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项1:肉禽蛋类属于农林牧渔业,水产类属于农林牧渔业;标项2:鲜蔬类属于农林牧渔业,冻品类属于工业,酱腌菜类属于工业,干货类属于工业,豆制品类属于工业,佐料类属于工业,水果类属于农林牧渔业,粮油类属于工业,牛奶类属于工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1.7本项目将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政策性因素技术加分,投标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不相符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不得享受技术加分。由多个产品集成的项目(标项),必须所有产品符合上述要求才能享受技术加分。1.8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程序2.1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文件上传的为同一网卡地址,或同一IP地址的。2.4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应载明核心产品(如有,具体见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2.6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7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2.8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特别说明:本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投标任意一个或两个标项,但同一供应商至多只能中标一个标项。本项目按标项一、标项二的顺序依次评审,标项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进入标项二的评审。)2.9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三、投标的澄清3.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3开标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3.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四、评标过程中投标无效的认定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不全或虽提供但格式、签署与盖章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3)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有效期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组成或投标文件数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7)采购文件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对这些条款有负偏离的;或未标注有“▲”号的条款负偏离达到或超过采购文件规定数量的;(8)商务条款响应表或技术条款响应表有缺项、漏项且评标委员会认定该缺项、漏项使得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9)符合采购文件“评标标准”规定的无效投标条件的;(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报价有修正的,投标人不予确认的;(13)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参与同一标项投标的;(1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投标;(15)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投标人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16)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17)法律、法规和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在评标、定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和采购人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向管理部门上报其不良行为纪录。五、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5.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5.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覆盖本次采购范围内食品的经营销售或流通)。A3、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有)资格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3、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要求说明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七、1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近一个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3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十、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4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5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6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得有所述情形。7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非联合体。9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所述要求。10本项目按标项一、标项二的顺序依次评审,标项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进入标项二的评审。(适用于标项2)符合所述要求。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序号3-序号9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适用于标项1、2)项目评标要点及说明分值备注商务技术分70分1、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条款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15分):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的要求,所有技术服务条款均符合要求的得15分;一般技术服务条款(无任何标注的)每负偏离一条扣0.5分,当偏离扣分≥15分的作无效标处理。15客观分2、进货渠道及合作情况(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进货渠道是否合规、食材是否满足国家质检标准及供货合作商的实力等进行评分。进货渠道合规,食材符合国家质检规定,供货合作商实力强的得5分;进货渠道基本合规,食材达到国家质检规定,供货合作商实力较强的得3分;进货渠道一般,食材达不到国家质检标准,供货合作商实力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5主观分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营场所、设备布局、功能分区、仓储区域进行评议(5分)。场所规范,设备齐全,功能分区明确鲜明,仓储区域干净卫生,具有针对性排除安全隐患,满足要求的得5分;场所较规范,设备较齐全,功能分区可提升,仓储区较干净卫生,满足程度有欠缺但基本能够符合的得3分;方案不详细,有明显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相关图片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5主观分4、供货运输配送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运输配送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流程、仓储调配、配送时间(日常配送、临时性配送)、车辆环境卫生、装车堆放、食品数量和质量查验等。方案全面完善、各项要求严格,针对性强、措施切实可行的得5分;方案基本全面、各项要求较严格,有一定针对性、措施基本可行的得3分;方案内容简单,缺陷明显、缺乏针对性、措施不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主观分5、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投诉处理、造成的卫生安全质量问题、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和销毁处理等。方案全面完善、针对性强、操作性强,食品质量安全有保障的得5分;方案基本全面、有一定针对性、操作性一般,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内容简单,缺陷明显、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差,无法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主观分6、特殊情况服务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特殊情况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对突发事件(天气、交通等因素)、对采购人临时变更配送量或配送时间或配送地点、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坏、少送或漏送或超过送货时间造成事故的问题及其他临时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措施。特殊情况分析全面,服务方案考虑充分,措施完善具体,针对性强的得5分;特殊情况分析较全面,服务方案考虑较充分,措施较具体的得3分;特殊情况分析片面,服务方案考虑不够充分,措施不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主观分7、管理制度(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健全的公司规章制度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制度、文明服务制度、安全防患管理制度、卫生保障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内部考核制度、供应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等。人员职责明确、分工细致完善、规章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措施有效的得5分;人员职责明确、分工基本完善,规章制度完整、职责范围不够细致的得3分;人员职责不清、分工明显不完善,制度制定有欠缺、职责不明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主观分8、售后服务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便捷程度,售后服务措施、服务承诺(如学校活动助力、食堂杂品及设施更新等)、货物送达时间保证、货物数量保证、运输过程安全卫生保证因素、质量问题处罚措施。方案详细完善,考虑充分,实施性强,措施完善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5分;方案较详细、部分内容有缺陷,实施性一般,措施较完善基本能够满足的得3分;方案有欠缺,内容有瑕疵,明显不能满足项目需要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主观分9、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各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1人、采购人员≥2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人、仓库管理人员≥1人、分拣人员≥2人、装卸运输人员≥2人、驾驶车辆人员≥1人)岗位设置人数是否符合要求,人员配备是否齐全明确进行评议(5分)。各岗位人员配备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分,总数每增加1人再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注:各岗位人员须提供开标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及健康合格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5客观分10、配送车辆配置(4分):供应商为本项目投入的自有或租赁冷藏冷链配送车辆,每辆得2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及实车照片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4客观分11、类似业绩(3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每个得0.5分,最多得3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个业主不累计得分。)3客观分12、认证证书(4分):(1)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2)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3)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4)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客观分13、责任保险(3分):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的,保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在10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的,得2分;在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须提供有效的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3客观分14、节能环保政策(1分)(1)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2)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提供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其他要求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1.7条。1客观分注:1、各评委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2、投标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附表4:价格评分表(适用于标项1、2)项目评标要点及说明分值备注价格分30分1、投标评审折扣确定:供应商的有效折扣-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如有);2、评审基准折扣=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低的投标评审折扣为评审基准折扣;3、投标评审折扣等于评审基准折扣的,报价得分为满分;4、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投标评审折扣)×30%×100(保留二位小数)30客观分第五章采购合同样本(合同指引文本为参考文本,采购人和中标人经过协商后签署最终合同)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公开招标结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签署本合同。一、服务期限1.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遇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因素或考核履约等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二、供货数量、品种与价格2.1乙方应与所需甲方签订本合同,确定供货的数量与品种。2.2中标折扣:本项目所有类别食堂物资的折扣为:%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如食品经营许可、质量监督所或质量监督局的批量质量检测报告等。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作为本项目的唯一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6.2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6.3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缴纳6.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中所有事项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质保期8.1质保期:根据货物种类不同,供货时提供相应的质保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九、配送方式9.1所有物资集中采购、按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十、货款支付10.1货款每月一结,以当月实际供货数量和单价审定表为准。乙方在次月的前3个工作日内提供送货清单、对账汇总表送至甲方,甲方确认结算费用后30日内支付,支付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未按时提供结算资料和发票的,甲方不承担延迟支付的责任。(如遇寒暑假可推迟结算)10.2每月货款结算总金额=∑(各食堂物资的基准价×中标折扣×实际供货数量)10.3实际供货数量:(1)甲方每天向乙方发送次日的订货清单(电子版)。(2)乙方根据甲方的定货清单配送货物,在配送时提供当次货物的送货清单(内容包括供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送货清单一式三联,由食堂管理员现场确认验货,送货清单一张留食堂记台账,一张留甲方,一张作为当月结账凭据。10.4基准价的定义:10.4.1以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菜篮子民生商品价格监测”的宁波菜市场平均价为基准价。10.4.2未在“菜篮子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中列明的,由甲乙双方成立采价组,以华润万家江南路店、三江购物丁香路店等甲方认可的超市或菜场的相同品种、相同规格的食堂物资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价。10.4.3基准价原则上每周更新一次,乙方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菜篮子民生商品价格监测”的宁波菜市场平均价、采价组实地调研采集后协商确定的调查价格,每周向采购人提供价格表(须附最新期网页截图),价格表必须列明食品名称、规格、单位、基准价、折扣、结算价(结算价=基准价×中标折扣),甲方组织审定后反馈乙方,个别价格可进行再次协商,无异议后形成定价表,审定后的价格表须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注:采价组实地调研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购买食品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十一、税费及保险11.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销售商品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11.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11.3货物装运后乙方办理保险,其费用及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品规格以及数量向甲方提供优质商品。不得提供以下食品:(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3)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5)营养成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6)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8)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以及临近保质期的食品;(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1)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12.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三、验收13.1验收单位:由甲方负责验收。13.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甲方可退货,对甲方就餐造成一定影响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13.3乙方供货时应提供配送物品的检验检测合格报告或产品合格证。13.4验收争议解决:甲方对乙方的货物质量提出异议要求检验检测的,结果为合格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结果为不合格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4.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1小时内或货到甲方15分钟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4.3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4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五、违约处罚乙方出现以下情况的将给予处罚:(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应配合甲方合价,若发现乙方任何一种食堂物资的价格高于甲方审核价的,按前三日供货总价的30%进行扣除货款。(3)乙方提供的食堂物资短斤缺两的、恶意虚报价格,每发现一次双倍扣除相应货物金额;累计发现两次,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4)发现乙方提供不合格食堂物资,第一次全部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处相应货物金额的双倍罚款;第二次发现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5)乙方将供应资格转让他人的,一经查实,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而影响正常就餐的,第一次没收5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若因配送供应的食堂物资质量问题导致食物中毒的,处以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赔偿食物中毒导致产生的费用、并以前三日供货总价的50%进行扣除货款,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就损失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9)乙方因存在不廉洁行为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其他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执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用途)。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六章附件(格式)A.资格文件封面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70051G标项:(如有多个标项)(资格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为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2、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有);A4、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B.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70051G标项:(如有多个标项)(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B1、投标书致: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70051G)招标活动并投标,为便于采购人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2、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4、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5、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7、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8、完全同意采购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9、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后附:(如不在同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采购编号为NBITC-202470051G,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后附:(如不在同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近一个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B4、供应商一般情况采购编号:NBITC-202470051G项目名称: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 话:联 系 人:5传 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从业人员数量9营业收入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B5、商务条款响应表采购编号:NBITC-202470051G项目名称: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须与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填写。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B6、技术服务条款响应表采购编号:NBITC-202470051G项目名称: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12345…编制说明:1、供应商应对本技术服务条款响应表作一对一应答,应答要有具体内容,不能以“满足”或“符合”进行应答,否则,将视作不响应。2、对本技术服务条款响应表的响应应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内容,将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B1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一)项目组主要成员情况表采购编号:NBITC-202470051G项目名称: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本项目职责备注12345…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二)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采购编号:NBITC-202470051G项目名称: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姓名性别执业资格职称学历年龄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项目名称业绩内容备 注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B16、车辆配备情况一览表采购编号:NBITC-202470051G项目名称: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序号车辆名称、规格行驶证编号注: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及实车照片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B17、类似项目业绩表采购编号:NBITC-202470051G项目名称: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单位合同金额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注:本表后应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B17、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B1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C.报价文件封面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70051G标项:(如有多个标项)(报价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C1、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NBITC-202470051G项目名称: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标项号标项名称投标报价折扣(%)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遇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因素或考核履约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声明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政采云系统人工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3、每月货款结算总金额=∑(各类物资的基准价×中标折扣×实际供货数量)4、投标报价折扣(%)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如投标报价折扣(%)为88.8%,则填写“88.8”。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C2、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标项1)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宁波体育运动学校的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排肉,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精肉,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猪肉(排),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牛肉(排),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鸡,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6.鸭,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7.鸡蛋,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8.鸭蛋,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9.皮蛋,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0.带鱼,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1.黄鱼,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2.鱿鱼,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3.梅鱼,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4.鲳鱼,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5.活皮虾,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6.长毛虾,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7.河虾,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8.江白虾,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9.基尾虾,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0.白蟹,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1.毛蟹,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2.鲫鱼,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3.草鱼,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4.黑鱼,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5.牛蛙,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若同个品类中不同商品存在不同制造商的,须按上述格式分别列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C2、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标项2)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宁波体育运动学校的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土豆,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西红柿,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青椒,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青菜,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大白菜,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6.包菜,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7.茭白,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8.芋艿,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9.豆芽,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0.速冻水饺,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1.贡丸,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2.香肠,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3.盐酥鸡,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4.椒盐排条,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5.酱大蒜,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6.什锦菜,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7.酱黄瓜,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8.榨菜,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9.干木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0.干香菇,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1.紫菜,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2.豆腐,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3.千张,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4.香干,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5.素鸡,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6.大油豆腐,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7.小油豆腐,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8.味精,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9.盐,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0.酱油,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1.老抽,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2.生粉,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3.苹果,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4.香蕉,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5.橘子,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6.草莓,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7.梨,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8.西瓜,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9.蓝莓,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0.大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1.面粉,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2.食用油(非转基因),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3.五谷杂粮,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4.鲜牛奶,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5.纯牛奶,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6.酸奶,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若同个品类中不同商品存在不同制造商的,须按上述格式分别列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C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C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致:(采购人名称)本人经由(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宁波体育运动学校采购2024年度食堂物资及配送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70051G)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本表非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本表在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提供给各供应商,由各供应商签署。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企业(或)中小微企业(或)中小微企业(或)中型企业(且)中型企业(且)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及以上5000万及以下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及以上300万及以下300万及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及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及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及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物资及配送 鲜蔬类 干货类 豆制品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