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劳务工程 主体劳务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工建分公司2024)



十七冶工建分公司马鞍山博悦府EPC项目主体劳务工程(Ⅰ标段)
公开招标/工程/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十七冶



公司
马鞍山博悦府
EPC项目主体劳务
工程(
I
标段)
劳务
分包招标公告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工建分公司马鞍山博悦府EPC项目主体劳务工程(I标段)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201306-2024-GJO723-LW-01JC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马鞍山博悦府EPC项目主体劳务工程(Ⅰ标段)
2.招标范围及概况:该项目由12栋小高层住宅(为11层)、2栋3层配套,1栋1层门卫室、2栋2层变电所或开闭所,共计17个单体组成,总建筑面积约为9.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具体以最终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招标工作内容:标段划分:Ⅰ标段为博悦府EPC项目包含的3#、4#、5#、6#、11#、12#住宅楼、S3配套用房、S4配电房、S5门卫及所属地下车库(15轴区域沉降后浇带及伸缩后浇带以东区域)。
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I标段图纸范围内的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模板安装、砌筑工程、模板硬防护等所有工作内容。(以施工任务划分单为准)
其他:本工程执行新税法规定,投标人按9%增值税进行缴税,如在施工过程中税率发生变化、调整,投标人按最新相关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税率部分价格。投标人遵循“先开票、后付款、不见票不付款”的原则。投标人向招标人申请付款前,应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款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将不予付款,投标人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并与本合同相一致。
3.工程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
4.工期要求:
1)合同工期:240日历天
2)本合同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具体以发包人或招标人要求为准)
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6.其它要求:
工程安全施工要求:无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污染事故,无环境破坏事件,无人员伤亡事故。
工程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发包人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劳务分包须同时具备模板脚手架资质及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等级(如果投标人所在省取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实行专业作业企业备案管理制度的,请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建筑专业作业企业”信息);
2.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网上查询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项目管理机构:(1)必须配备项目施工负责人;(2)必须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3)必须配备足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必须配备质量员。
4.其它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2.招标文件费500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投标单位名称-马鞍山博悦府EPC项目主体劳务工程(Ⅰ标段)(工程名称可简写)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377595497@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的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无十七冶服务关系的投标人,无法退还投标保证金。
单位名称: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8:30时(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24年07月30日8:30时(北京时间)
招标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工建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邓雪莲 0555-2982267
招标项目联系人:徐杰 17605145230
招标部门: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天宝路588号
联系人:章丽
电 话:0555--2157163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体劳务工程 主体劳务工程劳务分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