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 配套道路工程 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2024)
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1-440115-04-01-571732
投资项目名称
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共有4条市政道路,道路全长约2.53km。其中滨江北路路线长约1.92km,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40km/h,标准红线宽30m;规划一路路线长约0.23k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红线宽24m;规划二路路线长约0.25k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红线宽20m;规划六路路线长约0.13k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标准红线宽2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交通、桥梁及隧道、给排水、电气照明、景观绿化工程及海绵城市等。 (具体项目以控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招标内容
监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永久工程(含水利堤防等)、临时工程等,具体以本区域内有效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施工合同所确定的内容为准。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自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66.59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 ③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4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工程监测与测量。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近6个月(指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有效的所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8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投标登记前,申请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近6个月(指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有效的所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7月25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0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0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开标时间
2024年8月20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
招标人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020-39006886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萧工
联系电话
020-8354359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
020-3900688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9、监测合同.pdf
8、招标文件.pdf
7、招标公告.pdf
1、招标申请函.pdf
2、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3、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4、资金情况说明.pdf
5、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6、关于招标基础资料的说明.pdf
10、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11、投资项目代码.pdf
7、招标公告.docx
8、招标文件.doc
9、监测合同.doc
招标人声明.pdf
合同编号: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合同委托人(甲方):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受托人(乙方):重要提示一、委托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以“低碳节能、绿色生态、智慧城市、岭南水城”为城市规划建设理念,以“国际化、高端化、品质化、精细化”为区域建设标准,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高品质”为总体建设要求,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建设。受托人应充分理解项目定位,高标准、严要求的开展工程咨询服务工作。二、受托人应确保监测服务人员投入到位,且专业技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三、受托人如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发生严重违约责任的,委托人有权在后续发包项目中拒绝其参与,并将违约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四、使用说明:本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合同附件》等文件组成。下划线“,”部分为根据项目的特点和条件填充的内容;标黄色的部分为根据说明进行填写或修改的内容;有标明“□”的内容为可选择项,签订合同时按照项目实际进行选择,在相应的选项内打“√”;其他条款内容一般按本标准版本执行。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三、服务期限四、监测费用及计算方式五、合同文件的构成六、词语定义七、合同生效八、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1.2语言★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适用法律2.甲方的权利、义务2.1现场监督★2.2提供资料和工作条件★2.3成果确认及验收支付2.4其它3.乙方的权利、义务3.1人员配备3.2资质条件★3.3工作要求★3.4监测成果3.5工期顺延3.6其它★4.违约责任5.支付5.1支付货币★5.2监测项目费用计算方式、金额5.3支付方式★5.4支付申请资料★5.5有异议部分的支付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2合同解除6.3合同终止条件7.争议解决7.1协商7.2仲裁或诉讼8.其它8.1保密8.2通知与送达8.3知识产权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2语言1.4适用法律2.甲方的权利、义务2.1现场监督★2.2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2.3成果确认及验收支付3.乙方的权利、义务3.1监测人员配备★3.3工作要求★3.4监测成果3.6其它★4.违约责任5.支付★5.2监测项目费用计算方式、金额5.3结算和支付方式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2合同解除6.3合同终止条件7.争议解决7.2仲裁或诉讼8.其它8.1保密8.2通知与送达8.3知识产权9.补充条款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甲方):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受托人(乙方):经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的中标单位(中标通知书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责任,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项目名称: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项目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工程规模及概况: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共有4条市政道路,道路全长约2.53km。其中滨江北路路线长约1.92km,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40km/h,标准红线宽30m;规划一路路线长约0.23k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红线宽24m;规划二路路线长约0.25k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红线宽20m;规划六路路线长约0.13k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标准红线宽2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交通、桥梁及隧道、给排水、电气照明、景观绿化工程及海绵城市等。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1067.02万元(含建设用地费用3012.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382.87万元。(具体项目以控规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建设工期或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计划服务周期: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结束。部分监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其他:/。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一)双方约定的监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永久工程(含水利堤防等)、临时工程等,第1页共41页具体以本区域内有效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施工合同所确定的内容为准。甲方保留根据相关依据调整监测范围的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二)工作内容:工作内容为对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进行监测等,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主要监测内容:监测对象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2)管线工程;3)基坑工程;4)隧道工程;5)桥梁工程;6)排水工程;7)涉广澳高速桥梁、路基工程;8)其他应监测的对象(包含对项目周边建筑物的相应监测等)。仪器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形体、电力管沟、顶管结构、基坑监测、桥墩监测、排水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等。2、除按要求完成本次范围内的监测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监测方案,并确保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在进行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协调工作,合同价中已包含该项协调工作费用,不作另行计算。(3)负责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合同价中已包含该项费用,不作另行计算。(4)监测项目需求及监测频次应至少满足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规范或相关质量监督部门所需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的最低限度要求。但甲方对于乙方超出最低限度要求之外进行的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不再计算支付监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对于监测项目中的个别参数,属于监测设备昂贵或使用率低等原因的,乙方未具有相关资质,应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需自行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监测单位完成该项目参数的监测业务,保证完成整体项目所有监测工作,由此产生之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作另行计算。因项目规划正在完善中,甲方保留在后期工作中视情况按有关规定调整范围和建设规模的权利,且乙方应无条件接受调整事宜,并按调整要求完成相关专业的工作。(三)监测要求及标准1、监测的要求:第2页共42页监测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以及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监测方案编制、方案送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试验及相关需要的配套工作、编制并提交监测、成果报告等全部工作。最终具体监测项目及数量以南沙区质量监督部门及甲方要求为准,按实际监测发生量进行结算,超出质量监督部门及甲方要求完成的数量不予结算。本项目涉广澳高速桥梁、路基工程的监测部分,出具的相关监测数据需符合高速公路相关主管部门要求。2、监测标准监测工作必须满足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监测规范、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三、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四、监测费用及计算方式(一)合同模式由于本合同签订时暂无监测清单,合同金额为暂定。待出具监测清单后,各方签订修正价补充协议,监测清单作为补充协议附件。本合同暂定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二)计算方式:☑单价包干;□总价包干;□其它:具体计算方式内容详见专用条款。五、合同文件的构成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3款赋予的规定一致。六、词语定义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的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八、合同份数第3页共42页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副本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此页以下无正文)第4页共42页(此页为签署页)甲方: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八楼邮政编码:511466电话:传真:020-84969123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第5页共42页报相关主管部门记录,作为企业诚信评分考核,建议给予通报并向社会进行公示。第七条监督举报发包人、承包人均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向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南沙区纪委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受理,鼓励实名举报,严查诬告陷害,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对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方式:来信举报: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一号南沙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11455;电话举报:020-84986949,020-12388;网络举报:http://guangdong.12388.gov.cn;二维码举报:第八条其他约定本合同作为双方所签署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项目涉及的廉洁问题,不受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等原因影响,发包人、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壹份;副本一式捌份,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叁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签署或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第33页共42页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签字)第34页共42页附件2:安全生产协议甲方: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一、甲方权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认真执行工程发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四)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政府部门用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五)根据国家、省、市、地方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甲方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办法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违规、违章进行处罚,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有关人员进行限期整改。二、乙方权责乙方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认真执行合同中有关的安全要求。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及突发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3、严格对进入现场施工的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按规定持证上岗,并做好劳动保护,杜绝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及违规作业。第35页共42页4、必须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研究、分析、布置、督促检查监测监测相关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会议所确定的各项工作安排进行监督,会议要有文字记录。5、乙方要宣传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范标准,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排除,同时要向甲方、行业主管及有关部门报告。6、定期按规定和要求向甲方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报送相关安全生产台帐。积极配合、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及时对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人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和文明施工要求进行彻底的整改和落实。7、如发生事故,按法律法规规定上报,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与考核(一)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工伤责任事故、不发生基坑坍塌、支架坍塌等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设备责任事故、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及火灾责任事故;(二)安全生产量化控制指标1、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工伤责任事故2、年重伤率(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不大于千分之一3、一次设备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如上述安全生产目标未实现,视为乙方严重违约。具体考核按本监测合同及甲方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四、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具体违约责任按照本监测合同约定执行。五、本协议是本监测合同中安全责任的重要补充,如与监测合同不符之处,以监测合同为准。六、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第36页共42页(此页为签署页)甲方(公章):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第37页共42页附件3:中标通知书第38页共42页附件4:投入人员清单第39页共42页附件5:投入设备清单第40页共42页附件6:报价文件第41页共42页附件7:银行履约保函银行编号:致:,(下称“委托人”或“你方”)鉴于,(以下称中标人)已保证按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实施,项目名称,,又鉴于你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按规定金额提交一份已经认可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作履约担保,本行已同意为中标人出具保函。本行作为保证人并代表中标人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元(¥:)的责任,在收到你方付款要求后,不挑剔、不争辩,并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理由,即在上述担保金范围内向你方支付。本行放弃你方应先向中标人索赔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权利。本行还同意,在你方和中标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发生补充或修改后,本行所承担保函的责任不变,有关补充或修改亦无须通知本行。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在合同履约完毕结束后的二十八天起失效。担保银行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日期:年月日第42页共42页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招标文件\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需求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另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联系人:徐工电话:020-3900688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联系人:萧工联系电话:020-835435981.1.4招标项目名称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服务期限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服务周期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南沙区现行管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7)试验监测仪器设备要求:/。(8)CMA计量认证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9)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见本招标文件相关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形式及时间: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形式及时间:时间:约定的时间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时间为准)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最新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投标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时间为准)停止提问。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3.2.3报价方式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本项目不提供清单,结算方式: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结算金额为结算工程量乘以对应综合单价之和。结算工程量以经招标人确认的实际监测数量为准,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定的金额为准。(2)综合单价优先采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前述文件未包含的内容采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计取,再按地基基础检测及监测下浮30%、其他下浮20%,下浮后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确定;上述计费文件中均没有的单价,则按《广州市建设工程基坑监测、变形点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穗建检协字〔2013〕12号〉文件执行,《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2〕1490号)、《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文件顺序计取再按地基基础检测及监测下浮30%、其他下浮20%,下浮后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确定;若均无单价则采用招、投标双方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应章节执行。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承接过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本项目不适用。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本项目不适用。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暂不实施关于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的要求。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4.2.2(B)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B)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B)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函由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的保函;若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资格审查资料序号审查内容页码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资质证书;4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承诺函》;8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9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注:资格审查详细资料附于本表后,并标明页码。(1)投标人声明(格式)(格式见招标公告)(2)投标承诺函(格式)(格式见招标公告)四、投标单位情况介绍(1)一般情况表1、简况1、简况1、简况1、简况1、简况1、简况1、简况1、简况1、简况1、简况1、简况单位名称具备资质证书编号证书编号证书编号2、人员架构2、人员架构2、人员架构2、人员架构2、人员架构2、人员架构2、人员架构2、人员架构2、人员架构2、人员架构2、人员架构职工总数专业人数中级以上职称人数中级以上职称人数中级以上职称人数从事监测工作10年以上人数从事监测工作10年以上人数从事监测工作10年以上人数从事监测工作3-10年人数从事监测工作3-10年人数从事监测工作3-10年人数3、领导人名单3、领导人名单3、领导人名单3、领导人名单3、领导人名单3、领导人名单3、领导人名单3、领导人名单3、领导人名单3、领导人名单3、领导人名单职务职务姓名姓名姓名职称职称职称从事岗位业务从事岗位业务从事岗位业务4、联系方式4、联系方式4、联系方式4、联系方式4、联系方式4、联系方式4、联系方式4、联系方式4、联系方式4、联系方式4、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电话手机手机手机传真传真传真注:1、联系人栏应填写两个人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2)投标单位简历表注:本表中应简述监测投标单位成立时间、单位主要人员结构、单位业绩、监测业务能力、与本监测项目类似的业绩。(3)投标单位承接过的类似监测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试验监测项目内容业主名称、地址、电话注:1、业绩须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附其有效证明。(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专业职称在本项目拟担任职务备注12345……我单位(投标人名称)承诺,我方一旦中标,本表所列的所有人员保证全部、按时、实际投入本项目工作,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缺少或调整,否则视为我方违约,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追究我方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我方愿意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姓名性别性别年龄年龄专业最高学历最高学历从事监测工作时间从事监测工作时间技术职称现任职务现任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院校2.个人工作经历2.个人工作经历2.个人工作经历2.个人工作经历2.个人工作经历2.个人工作经历2.个人工作经历2.个人工作经历2.个人工作经历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在该项目任职负责过的主要项目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工作内容工作内容个人能力综述:个人能力综述:个人能力综述:个人能力综述:个人能力综述:个人能力综述:个人能力综述:个人能力综述:个人能力综述:注:1、按招标文件附上相关人员职称证、上岗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盖公章。2、拟投入人员简历不够填写,可另编页增写。五、监测方案及设备(1)监测方案(格式自定)(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监测设备一览表序号被检产品名称检定此产品所用的仪器名称制造厂检定/校准机构有效期检定/校准周期备注备注:1、本表所列仪器须附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仪器设备检定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六、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定。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TE:日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DTT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月.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2.1.2工程建设规模: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共有4条市政道路,道路全长约2.53km。其中滨江北路路线长约1.92km,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40km/h,标准红线宽30m;规划一路路线长约0.23k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红线宽24m;规划二路路线长约0.25k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红线宽20m;规划六路路线长约0.13k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标准红线宽2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交通、桥梁及隧道、给排水、电气照明、景观绿化工程及海绵城市等。(具体项目以控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2招标范围:监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永久工程(含水利堤防等)、临时工程等,具体以本区域内有效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施工合同所确定的内容为准。对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进行监测等,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主要监测内容:监测对象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2)管线工程;3)基坑工程;4)隧道工程;5)桥梁工程;6)排水工程;7)涉广澳高速桥梁、路基工程;8)其他应监测的对象(包含对项目周边建筑物的相应监测等)。仪器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形体、电力管沟、顶管结构、基坑监测、桥墩监测、排水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等。2、除按要求完成本次范围内的监测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监测方案,并确保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在进行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协调工作,合同价中已包含该项协调工作费用,不作另行计算。(3)负责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合同价中已包含该项费用,不作另行计算。(4)监测项目需求及监测频次应至少满足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规范或相关质量监督部门所需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的最低限度要求。但招标人对于中标人超出最低限度要求之外进行的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不再计算支付监测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对于监测项目中的个别参数,属于监测设备昂贵或使用率低等原因的,中标人未具有相关资质,应在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中标人需自行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监测单位完成该项目参数的监测业务,保证完成整体项目所有监测工作,由此产生之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作另行计算。因项目规划正在完善中,招标人保留在后期工作中视情况按有关规定调整范围和建设规模的权利,且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调整事宜,并按调整要求完成相关专业的工作。监测要求及标准1、监测的要求:监测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以及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监测方案编制、方案送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试验及相关需要的配套工作、编制并提交监测、成果报告等全部工作。最终具体监测项目及数量以南沙区质量监督部门及招标人要求为准,按实际监测发生量进行结算,超出质量监督部门及招标人要求完成的数量不予结算。本项目涉广澳高速桥梁、路基工程的监测部分,出具的相关监测数据需符合高速公路相关主管部门要求。2、监测标准监测工作必须满足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监测规范、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2.2.3最高投标限价:6665911.00元。2.3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③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3.4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工程监测与测量。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近6个月(指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有效的所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3.8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0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1投标登记前,申请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4年月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4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4年月日10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4年月日09时45分至10时00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4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10时00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5.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月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5.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5.7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20-39006886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联系人:萧工联系电话:020-83543598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异议受理电话:020-39006886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招标监督电话:020-39006886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投标承诺函致:(招标人)经认真研究,(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我方一旦中标,跟本项目相关的施工承包方委托的相关监测业务均不再承接。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招标申请函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已具备招标的条件。项目的投资来源是区财政资金,由财政直接支付,无银行存款证明。为保证该项目能尽快推进并如期落实,特申请办理有关招标的手续,请予以支持。专此函达。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2024年7月23日招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被委托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招标条件已完备,拟进行公开招标工作,现委托贵公司代理此项目的招标工作。希贵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的有关规定,负责本次招标事宜,请遵守法律法规并且公开、公平、公正地为我单位选择合适的承包单位。特此委托。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2024年7月23日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兹授权段湘萍同志、梁鸿茵同志(身份证号:)为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招标的项目负责人,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负责安排、确认、联系招标事宜。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Y2024年月23日华资金情况说明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目前已完成招标前置工作,已具备招标的条件,项目的投资来源是广州市南沙区财政资金,已按规定落实到位。专此函达。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2024年7月23日电子签名委托书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44000045586047XG,电话:020-83543598。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特此委托委托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2024年7月23日关于招标基础资料的说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负责的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特此说明。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2024年7月23日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项目代码:2301-440115-04-01-571732明珠湾管理局关于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南明局投批[2023]14号明珠湾管理局:E2《关于申请审批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Lb柔报告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一、按照管委会的工作部署,为完善亭角地区交通路网,优化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形象,原则同意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共有4条市政道路,包括滨江北路、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六路,含桥梁2座,隧道1条,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道路总长度约2.53km,宽度为20~31.2m。建设内容:道路、桥梁、隧道、管线、交通、照明、景观绿化等工程。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1067.02万元(含建设用地费用3012.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382.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967.26万元,预备费3716.8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级财政资金安排解决。四、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2023年10月12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区档案局、区海绵办。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建设项目名称: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分招标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不采用招标方式勘察核准核准核准设计核准核准核准建筑工程核准核准核准安装工程核准核准核准监理核准核准核准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TZ全2023年10月1白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TZ全2023年10月1白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TZ全2023年10月1白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TZ全2023年10月1白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TZ全2023年10月1白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TZ全2023年10月1白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TZ全2023年10月1白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TZ全2023年10月1白32023/11214:15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301440115-04-01-571732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r东投商的的的中的审核备类型:审批项目类型:基本建设项目行业类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E4813】建设地点:地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阁镇亭角地区梅山工业区地块项目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440115MB2C97572X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投资项自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301440115-04-01-571732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r东投商的的的中的审核备类型:审批项目类型:基本建设项目行业类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E4813】建设地点:地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阁镇亭角地区梅山工业区地块项目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440115MB2C97572X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投资项自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301440115-04-01-571732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r东投商的的的中的审核备类型:审批项目类型:基本建设项目行业类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E4813】建设地点:地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阁镇亭角地区梅山工业区地块项目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440115MB2C97572X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投资项自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方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守信承诺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登记(申请项目代码)手续,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已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确认拟建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不属于禁止建设范围。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承诺: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保证所填报的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填报的项目信息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应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峻工基本信息。广乐市市进说明:1.通过平台首页“赋码进度查询“功能,输入回执号和验证码,可查询项目赋码进度,也可以通过扫描以上二维码查询赋码进度;2.赋码机关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赋码,赋码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3.赋码通过后可通过工作台打印项目代码回执。4.附页为参建单位列表。https://d.tzxm.gov.cn/projectinforegisterinfo.html1/1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2.1.2工程建设规模: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共有4条市政道路,道路全长约2.53km。其中滨江北路路线长约1.92km,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40km/h,标准红线宽30m;规划一路路线长约0.23k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红线宽24m;规划二路路线长约0.25k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红线宽20m;规划六路路线长约0.13k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标准红线宽2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交通、桥梁及隧道、给排水、电气照明、景观绿化工程及海绵城市等。(具体项目以控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2招标范围:监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永久工程(含水利堤防等)、临时工程等,具体以本区域内有效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施工合同所确定的内容为准。对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进行监测等,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主要监测内容:监测对象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2)管线工程;3)基坑工程;4)隧道工程;5)桥梁工程;6)排水工程;7)涉广澳高速桥梁、路基工程;8)其他应监测的对象(包含对项目周边建筑物的相应监测等)。仪器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形体、电力管沟、顶管结构、基坑监测、桥墩监测、排水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等。2、除按要求完成本次范围内的监测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监测方案,并确保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在进行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协调工作,合同价中已包含该项协调工作费用,不作另行计算。(3)负责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合同价中已包含该项费用,不作另行计算。(4)监测项目需求及监测频次应至少满足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规范或相关质量监督部门所需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的最低限度要求。但招标人对于中标人超出最低限度要求之外进行的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不再计算支付监测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对于监测项目中的个别参数,属于监测设备昂贵或使用率低等原因的,中标人未具有相关资质,应在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中标人需自行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监测单位完成该项目参数的监测业务,保证完成整体项目所有监测工作,由此产生之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作另行计算。因项目规划正在完善中,招标人保留在后期工作中视情况按有关规定调整范围和建设规模的权利,且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调整事宜,并按调整要求完成相关专业的工作。监测要求及标准1、监测的要求:监测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以及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监测方案编制、方案送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试验及相关需要的配套工作、编制并提交监测、成果报告等全部工作。最终具体监测项目及数量以南沙区质量监督部门及招标人要求为准,按实际监测发生量进行结算,超出质量监督部门及招标人要求完成的数量不予结算。本项目涉广澳高速桥梁、路基工程的监测部分,出具的相关监测数据需符合高速公路相关主管部门要求。2、监测标准监测工作必须满足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监测规范、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2.2.3最高投标限价:6665911.00元。2.3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③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3.4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工程监测与测量。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近6个月(指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有效的所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3.8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0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1投标登记前,申请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4年月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4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4年月日10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4年月日09时45分至10时00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4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10时00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5.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月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5.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5.7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20-39006886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联系人:萧工联系电话:020-83543598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异议受理电话:020-39006886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招标监督电话:020-39006886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投标承诺函致:(招标人)经认真研究(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我方一旦中标,跟本项目相关的施工承包方委托的相关监测业务均不再承接。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招标文件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目录第一卷2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二卷33第五章委托人需求34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另册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联系人:徐工电话:020-3900688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联 系 人:萧工联系电话:020-835435981.1.4招标项目名称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服务期限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服务周期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南沙区现行管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7)试验监测仪器设备要求: / 。(8)CMA计量认证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9)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 ,偏差幅度: /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见本招标文件相关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形式及时间: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形式及时间:时间:约定的时间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时间为准) 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最新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2、投标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时间为准)停止提问。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3.2.3报价方式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本项目不提供清单,结算方式:(1)结算金额为结算工程量乘以对应综合单价之和。结算工程量以经招标人确认的实际监测数量为准,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定的金额为准。1.1.(2)综合单价优先采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前述文件未包含的内容采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计取,再按地基基础检测及监测下浮30%、其他下浮20%,下浮后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确定;上述计费文件中均没有的单价,则按《广州市建设工程基坑监测、变形点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穗建检协字〔2013〕12号〉文件执行,《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2〕1490号)、《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文件顺序计取再按地基基础检测及监测下浮30%、其他下浮20%,下浮后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确定;若均无单价则采用招、投标双方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应章节执行。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3近年承接过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本项目不适用。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本项目不适用。3.7.3 (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暂不实施关于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的要求。3.7.3 (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4.2.2(B)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 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B)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5.2(B)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函由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的保函;若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函且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上述履约保函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履约保函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定标及中标原则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0.2招标失败的情形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10.3交易服务费及招标代理费支付1.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缴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类型为服务类,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国家计委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类的计价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合同规定的下浮率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10.4其他要求各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10.5投标文件公开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10.6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1、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补送正本两套(彩色打印,并加盖正本章)正式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一份“Microsoft Word ”制作的电子文件(U盘)给招标人。2、中标后,合同签订时,合同中视需增加项目管理单位。10.7投标人是否参加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测服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监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CMA计量认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理单位;(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理单位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声明中的承诺为准);(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以合同要求为准。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监测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需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资格审查资料;(4)投标单位情况介绍:①一般情况表;②投标单位简历表;③投标单位承接过的类似业绩;④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组成情况;⑤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⑥其他证明企业资信实力、获奖证明资料等原件扫描件。(5)监测方案及设备;(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书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资质证书;(4)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6)投标人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7)投标人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8)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的格式,由投标人自定格式。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监测清单、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函由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的保函;若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函且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上述履约保函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7.6.4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本须知第7.6.3款的规定,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7.6.5银行保函格式须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管理规定,如无特别要求,则应出具无固定期限保函。(格式见合同履约保函格式)。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服务周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注: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1.1.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测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投标报价、监测方案得分均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推荐排名优先的投标人。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2.1.1形式评审标准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机器码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1.2资格评审标准CMA计量认证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主要人员/2.1.2资格评审标准仪器设备/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串通投标情形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1、资信业绩部分:50分2、监测设备和监测方案部分:40分3、投标报价:10分注:投标人总得分=资信业绩得分+监测设备和监测方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且经算术校核的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的报价大于或等于5个,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2)若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的报价少于5个,直接取区间中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3)若没有投标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80%。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50分)投标人业绩(20分)2021年1月1日至今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大于或等于440万元的类似业绩的,每项得2.5分,最多计8项,本项最高得20分。注:1.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类(含基坑监测或高支模监测)的监测业绩。2.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服务合同关键页、完工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其中,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未明确的则以服务合同上为准;业绩时间以完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完工证明材料是指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且盖有公章的完工证明。服务合同须提供能证明业绩项目类型、规模及技术指标的关键页,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须另提供证明资料。2.2.4(1)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50分)项目负责人综合素质(5分)1、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2、2021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大于或等于440万元的类似业绩,每个得3分,最多计1项,本小项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1.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类(含基坑监测或高支模监测)的监测业绩。2.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服务合同关键页、完工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其中,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未明确的则以服务合同上为准;业绩时间以完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完工证明材料是指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且盖有公章的完工证明。服务合同须提供能证明业绩项目类型、规模及技术指标的关键页,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须另提供证明资料。3.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2.2.4(1)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50分)技术负责人综合素质(5分)1、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2、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3、2021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大于或等于440万元的类似业绩,每个得2分,最多计1项,本小项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1.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类(含基坑监测或高支模监测)的监测业绩。2.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服务合同关键页、完工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其中,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未明确的则以服务合同上为准;业绩时间以完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完工证明材料是指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且盖有公章的完工证明。服务合同须提供能证明业绩项目类型、规模及技术指标的关键页,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须另提供证明资料。3.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2.2.4(1)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50分)其他主要人员资历(6分)1.配备的技术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0.5分,每人只能计1次,本小项最高得3分。2.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配备的技术人员同时具有由省级或以上建设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监测专项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的,每人得0.5分,每人只能计1次,本小项最多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以上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2.2.4(1)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50分)企业综合实力(14分)具有且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四个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最高得4分。2.2.4(1)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50分)企业综合实力(14分)1.获得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AAA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的,得3分;2.获得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AA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的,得2分;3.获得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A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不提供或未在有效期内的都不得分。2.2.4(1)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50分)企业综合实力(14分)2021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不限等级)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1.提供科学技术奖证书扫描件。2.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科学技术奖证书颁发部门为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或协会。个人奖项不计分。如协会颁发的还需要提供证书发证机构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2.2.4(1)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50分)企业综合实力(14分)累计获得“A级纳税人”称号情况:1.连续获得过“A级纳税人”称号3年及以上得4分;2.连续获得过“A级纳税人”称号2年的得3分;3.连续获得过“A 级纳税人”称号1年的得2分;其余或没有获得过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纳税信用等级:投标人(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须提供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电子证书或省级或以上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时间以证书上注明的公示评价(评定)年度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供电子证书或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无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的不计分。须含最新评审年度(2023年度,以各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最新年份为评审依据)。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2.2.4(2)监测设备和监测方案部分评分(40分)监测方案(10分)[10分]监测方案是根据招标内容编制,且方案编制详细、具体、内容齐全,有合理可行的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措施;[8分]监测方案是根据招标内容编制,且方案编制较详细、较具体、内容较齐全,有较合理的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措施;[6分]监测方案是根据招标内容编制,且方案编制简单,内容基本齐全,有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措施。本项最多得10分。2.2.4(2)监测设备和监测方案部分评分(40分)重点、难点及关键部分的技术性建议及措施(6分)[6分]对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切并制定相应对策,关键部分的技术性建议及措施针对性强,可行性高;[4分]对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切并制定相应对策,关键部分的技术性建议及措施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2分]基本分析了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并制定了对策,关键部分的技术性建议及措施基本满足要求,可行性一般。本项最多得6分。2.2.4(2)监测设备和监测方案部分评分(40分)质量保证体系(6分)[6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4分]具有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2分]具有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本项最多得6分。2.2.4(2)监测设备和监测方案部分评分(40分)进度保证体系(6分)[6分]具有完善的进度保证体系和进度保证措施;[4分]具有较完善的进度保证体系和进度保证措施;[2分]进度保证体系和进度保证措施基本完善的。本项最多得6分。2.2.4(2)监测设备和监测方案部分评分(40分)安全保障措施(6分)[6分]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和事故应急预案,具备高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合理的安全防范措施;[4分]具备较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和事故应急预案,具备较高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和较合理的安全防范措施;[2分]具有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防范措施。本项最多得6分。2.2.4(2)监测设备和监测方案部分评分(40分)监测设备(6分)[6分]设备齐全、先进、现代化,能满足工期要求,设备年检合格,且全部设备属于自有;[4分]设备齐全,能满足工期要求,设备年检合格,80% (含80%)以上设备属于自有;[2分]设备基本满足工期要求,60%-80% (含60%)以下设备属于自有。本项最多得6分。注:须提供仪器设备检定或标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设备不予认可。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报价得分(10分)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投标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每上偏1%扣1分,下偏1%扣0.5分。(报价得分扣完即止)注:1.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分标准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分,投标人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其评分合计的算术平均值,分数保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截止投标前6个月或以上有效的(必须包含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间)社保证明材料。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测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投标报价、监测方案得分均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推荐排名优先的投标人。2.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测方案及设备评分评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测方案及设备评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测技术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需求符合国家、省、市、南沙区现行管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资格审查资料四、投标单位情况介绍①一般情况表②投标单位简历表③投标单位承接过的类似业绩④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组成情况⑤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⑥其他证明企业资信实力、获奖证明资料等原件扫描件五、监测方案及设备六、其他资料1.2.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2.1.(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注: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的投标总报价(此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劳务、管理、交通、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按合同约定完成监测服务工作。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资格审查资料;(4)投标单位情况介绍;(5)监测方案及设备;(6)其他资料(如有)。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按规定日期及金额(中标价的0.9‰)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及招标代理费。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1.2.2.(二)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姓名: 技术职称及证号: 2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3合同价款确定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4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1.4.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1.5.三、资格审查资料序号审查内容页码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资质证书;4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承诺函》;8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9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注:资格审查详细资料附于本表后,并标明页码。(1)投标人声明(格式)(格式见招标公告)(2)投标承诺函(格式)(格式见招标公告)1.6.四、投标单位情况介绍(1)一般情况表1、简 况单位名称具备资质证书编号2、人员架构职工总数专业人数中级以上职称人数从事监测工作10年以上人数从事监测工作3-10年人数3、领导人名单职务姓名职称从事岗位业务4、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注:1、联系人栏应填写两个人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2)投标单位简历表注:本表中应简述监测投标单位成立时间、单位主要人员结构、单位业绩、监测业务能力、与本监测项目类似的业绩。(3)投标单位承接过的类似监测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试验监测项目内容业主名称、地址、电话注:1、业绩须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附其有效证明。(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专业职称在本项目拟担任职务备注12345……我单位 (投标人名称) 承诺,我方一旦中标,本表所列的所有人员保证全部、按时、实际投入本项目工作,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缺少或调整,否则视为我方违约,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追究我方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我方愿意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5)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1.一般情况姓 名性 别年 龄专 业最高学历从事监测工作时间技术职称现任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院校2.个人工作经历时 间工作单位在该项目任职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工作内容个人能力综述:注:1、按招标文件附上相关人员职称证、上岗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盖公章。2、拟投入人员简历不够填写,可另编页增写。五、监测方案及设备(1)监测方案(格式自定)(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监测设备一览表序号被检产品名 称检定此产品所用的仪器名称制造厂检定/校准机构有效期检定/校准周期备注备注:1、本表所列仪器须附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仪器设备检定证书的原件扫描件。1.7.六、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定。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合同编号: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合同委托人(甲方):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受托人(乙方):重要提示1、委托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以“低碳节能、绿色生态、智慧城市、岭南水城”为城市规划建设理念,以“国际化、高端化、品质化、精细化”为区域建设标准,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高品质”为总体建设要求,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建设。受托人应充分理解项目定位,高标准、严要求的开展工程咨询服务工作。二、受托人应确保监测服务人员投入到位,且专业技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三、受托人如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发生严重违约责任的,委托人有权在后续发包项目中拒绝其参与,并将违约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四、使用说明:本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合同附件》等文件组成。下划线“”部分为根据项目的特点和条件填充的内容;标黄色的部分为根据说明进行填写或修改的内容;有标明“□”的内容为可选择项,签订合同时按照项目实际进行选择,在相应的选项内打“√”;其他条款内容一般二维码举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道路工程监测服务 配套道路工程 景观绿化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