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品招标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简易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无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756-81609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港珠澳大桥边检站1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杨高 0756-8160936
一、采购项目内容
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下列项目进行简易竞争性谈判,邀请合格响应人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无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参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保留最终解释权)
预算金额:114666.67元
最高限价:114666.67元
采购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为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采购一批床品等,具体采购需求请见需求清单一览表。
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合格产品。供应商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采购人在采购时提出的技术参数需求。本项目质量保证期要求不低于2(贰)年。质量保证期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采购方在成交供应商配送齐货物7个日历日内完成验收,结合项目需求书及投标报价清单,对项目清单内供货及安装结果进行验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强制标准,采购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要求。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交付时,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对货物有异议,采购人有权当场拒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 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货物安装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
合同类型:本项目合同采取固定总价计算 。
付款条件:合同价款包括货款、运费、税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一切费用。货物验收通过之后采购方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完税发票并确认无误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结清货款。
履约保证金: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提供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所属行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项目实际确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 25日—2024年7月31日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现场接受投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16 :00 ——2024年7月31日16 :20
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6:20(北京时间)
*响应时间截至后拒绝接受响应文件
(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31日16:20(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西澳一街296号港珠澳大桥边检站1号楼一楼1006会议室(响应人代表携带密封投标文件至该地点现场进行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取最低价评审法,响应人仅需按需求清单 一次报价即可。通过采购人核查有效报价最低的响应人将被确认为成交单位。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有效报价从低到高排名前3名的响应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西澳一街293号港珠澳大桥边检站1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林杨高
联系电话:0756-8160936(本电话接受投标咨询 )
项目经办人;吴警官
联系电话:0756-8160938(本电话接受项目情况咨询)
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1日 16:2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1.466667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床上装具/其他床上装具,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床上装具/床褥单,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床上装具/被面,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床上装具/被罩,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被服/其他被服,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被服/被服附件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
香洲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11:50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31日 16:20
预算金额
¥11.46666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
0756-8160938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港珠澳大桥边检站1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杨高 0756-8160936
代理机构名称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文件合集.zip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简易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参考合同).doc
附件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需求清单报价一览表.xlsx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简易竞争性谈判文件第1部分采购邀请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下列项目进行简易竞争性谈判,邀请合格响应人响应。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无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参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保留最终解释权)预算金额:114666.67元最高限价:114666.67元(1)采购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为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采购一批床品等,具体采购需求请见需求清单一览表。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合格产品。供应商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采购人在采购时提出的技术参数需求。本项目质量保证期要求不低于2(贰)年。质量保证期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采购方在成交供应商配送齐货物7个日历日内完成验收,结合项目需求书及投标报价清单,对项目清单内供货及安装结果进行验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强制标准,采购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要求。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交付时,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对货物有异议,采购人有权当场拒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货物安装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合同类型:本项目合同采取固定总价计算,包含但不限于:所有设备、材料、配件、辅材的费用、人工费、专用工具购置费、商检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各类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零配件费、备品备件费与专用工具费、清关费(如有)、知识产权费(如有)、检测验收、利润、税费、全额含税发票、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项目安装现场总包或各现场施工单位的配合协调费等,包括乙方履行合同义务承担合同责任和风险的全部对价。乙方作为投标人在投标时漏报或缺报或不报或少报,甲方作为采购人均视为该漏报或不报或少报的费用均已包括在已报的价格中且不另行支付,乙方报价以及本合同价格以实现图纸要求、合同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为准,报价清单仅供参考,如报价清单没有或者不明确,但是根据图纸、合同目的、招标文件、常识等应当具备的内容或者大概率需要的内容都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以及合同价中,不另行支付。付款条件:合同价款包括货款、运费、税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一切费用。货物验收通过之后采购方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完税发票并确认无误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结清货款。履约保证金:无。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提供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所属行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项目实际,本项目为制造业。(提供货物类中小企业声明函,须列明本项目货物的制造商情况,否则不予以认定不能享受投标价格折扣。)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31日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电话报名咨询时间:2024年7月25日8:30——2024年7月31日15:30(工作时间)现场接受投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16:00——2024年7月31日16:20(响应人代表携带密封投标文件至该地点现场进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6:20(北京时间)*响应时间截至后拒绝接受响应文件(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五、开启时间:2024年7月31日16:20(北京时间)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西澳一街296号港珠澳大桥边检站1号楼一楼1006会议室(响应人代表携带密封投标文件至该地点现场进行投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取最低价评审法,响应人仅需按需求清单总价一次报价即可。通过采购人核查有效报价最低的响应人将被确认为成交单位。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有效报价从低到高排名前3名的响应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西澳一街293号港珠澳大桥边检站1号楼采购单位联系人:林杨高联系电话:0756-8160936(本电话接受投标咨询和投标报名)项目经办人;吴警官联系电话:0756-8160938(本电话接受项目情况咨询)第2部分响应人须知1、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项目预算:114666.67元3、最高限价:114666.67元(按总价进行报价,通过采购人核查有效报价最低的响应人将被确认为成交单位)4、响应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无。5、响应产品或服务的资质要求:无。六、是否允许代理商响应:否七、核心产品:床上用品八、是否组织现场考察:否九、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响应:否。十、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否十一、响应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1)通用商务文件★1.响应承诺函(格式附后,此项必须提供,须加盖公章,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投标无效);★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响应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时此项必须提供,须加盖公章);3.按照“响应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4.按照“投标产品资质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无格式要求);5.《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条件的响应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附声明函格式提供货物类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附声明函格式提供)。★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此项必须提供,须加盖公章,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投标无效);★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附后,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十二、响应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1)技术文件(无格式要求)★1.响应货物/服务/工程数量、价格表(包括开标一览表和需求清单报价一览表,格式附后,两张表必须都提供,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投标无效)(二)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资料(无格式要求)。十三、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接受响应时间:2024年7月31日16时00分至16时20分(北京时间)响应截止及谈判时间:2024年7月31日16时20分(北京时间)(现场递交)响应人须将第十一项全部商务文件与第十二项全部技术文件密封,一式两份送达。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范、采购人需求等要求的将被拒绝。经采购人记录有不良供货记录的响应人也将被拒绝响应。未通过采购人审查的响应文件也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中标注“★”条款须逐条按要求填写响应,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或未响应的,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十四、响应有效期:90日历天(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十五、响应保证金:无。十六、履约保证金:无。十七、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份额:2.本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4.本项目的所属行业为:制造业(注: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③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④依据财库〔2020〕46号文件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8、节能环保有关政策: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项目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19、信用记录查询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0、现场考察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是R否集合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集合地点:附件:需求文件、合同文件。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无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投标报价项目总价(元)服务期备注小写:¥ 大写: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乙方一次性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直至正常使用,交付给甲方。按项目总价进行报价注:1.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2.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114666.67元,按项目总价进行一次报价,通过采购人核查有效报价总价最低的响应人将被确认为成交单位,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响应承诺函致: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你方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简易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无],我方愿参与谈判。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谈判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谈判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谈判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全部服务与相关服务的谈判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和《需求清单报价一览表》。(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谈判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七)我方谈判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九)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一)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二)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谈判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三)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四)所有与本谈判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说明:供应商应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职务,有效证件号码:。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无]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说明:1.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需提供。2.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床单(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被套(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夏被芯(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枕芯(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枕套(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针对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供本声明函。3.针对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可选择提供本声明函,填写相应信息,并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如投标人认为其非中小企业的,则无须提供本声明函。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虚假承诺,可能面临因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被监管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请供应商务必依据规定谨慎提供声明,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5.所属行业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6.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其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如属于中小企业,请根据自身情况三选一(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填写。7.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可通过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进行查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2.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则无须提供。\n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需求清单一览表\n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需求清单一览表\n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需求清单一览表\n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需求清单一览表\n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需求清单一览表\n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需求清单一览表\n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需求清单一览表\n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需求清单一览表\n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需求清单一览表\n\n适用床型\n品名\n规格(cm)\n规格材料\n图示\n单位\n数量\n 单价\n合价\n\n120cm*200cm床\n床单\n200*280\n浅蓝色精梳棉涤混纺缎纹布,布料密度6060S 173*156 喷气缎纹布/聚乳酸再生纤维素混纺缎纹布,丝光全工艺,车标识唛,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明\n\n张\n400\n\n\n\n120cm*200cm床\n被套\n170*230\n浅蓝色精梳棉涤混纺缎纹布,布料密度6060S 173*156 喷气缎纹布/聚乳酸再生纤维素混纺缎纹布,丝光全工艺,正面距床尾70cm处印/绣LOGO,车标识唛,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明\n\n张\n400\n\n\n\n120cm*200cm床\n夏被芯\n160*220\n布料密度白色纯棉40S 133100喷气仿羽布,内充200g/m2抗菌导湿絮片纤维棉,车标识唛,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明\n\n张\n400\n\n\n\n120cm*200cm床\n枕芯\n48*76\n布料密度白色纯棉40S 133100喷气仿羽布,内充1200g抗菌导湿絮片纤维棉/聚氨酯成型化纤,车标识唛,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明\n \n个\n400\n\n\n\n120cm*200cm床\n枕套\n50*80\n浅蓝色纯棉精梳纱,布料密度6060S 173*156 精梳棉涤混纺缎纹布/聚乳酸纤维再生纤维缎纹布,丝光全工艺,车标识唛,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明\n\n个\n400\n\n\n\n合计\n合计\n\n\n\n\n\n\n \n\n\n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合同(货物类)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合同编号:无签订地点: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西澳一街543号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甲方(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发球联系人(项目管理人):吴威电话:0756-8160938地址: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西澳一街543号乙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电话:地址:经履行相关采购程序,上列甲方确定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就本项目货物采购等事宜,特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有关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一、产品规格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主要配置单价(元)数量总价(元)合计:二、合同金额(一)合同总价:元。(二)本合同采取固定总价计算,包含但不限于:所有设备、材料、配件、辅材的费用、人工费、专用工具购置费、商检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各类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零配件费、备品备件费与专用工具费、清关费(如有)、知识产权费(如有)、检测验收、利润、税费、全额含税发票、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项目安装现场总包或各现场施工单位的配合协调费等,包括乙方履行合同义务承担合同责任和风险的全部对价。乙方作为投标人在投标时漏报或缺报或不报或少报,甲方作为采购人均视为该漏报或不报或少报的费用均已包括在已报的价格中且不另行支付,乙方报价以及本合同价格以实现图纸要求、合同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为准,报价清单仅供参考,如报价清单没有或者不明确,但是根据图纸、合同目的、招标文件、常识等应当具备的内容或者大概率需要的内容都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以及合同价中,不另行支付。三、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一)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二)交货方式:乙方一次性将合格的货物交付给甲方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达到使用标准。(三)交货地点: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西澳一街543号。(四)交货前乙方应将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合格证书等文件及资料随货物一并提交给甲方,合格证书等资料是货物的一部分,但不能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到货检验合格或者验收合格的标志。四、履约保证金无五、质量标准和问题处理(一)乙方所出售(标的)货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招标文件的标准及满足甲方需求实现合同目的原则确定。保证合同货物为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二)乙方须遵守招标文件、采购清单等文件要求进行生产、采购、安装,乙方投标时所选主材、设备品牌必须高于或相当于甲方所提供的主材、设备参考品牌(若有)。乙方中标后所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拒收或更换,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且交货期不得顺延。(三)乙方所交货物的品种、款式、数量、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并承担调货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应甲方要求调整或者提前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工期不予顺延。(四)货物质量、技术参数等指标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采取修复、更换等补救措施,直至货物达到约定标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交货期不顺延。若乙方经甲方通知后仍未在24小时日内响应或其补救工作不能满足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负责相关工作,无需再通知乙方,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违约部分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乙方未履行补救义务或采取补救、整改措施累计达三次,货物仍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或无法通过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的,或者乙方在任一交货期上延迟超过5日,或者交货期累计延迟超过10日,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届时乙方除应承担交货延误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由于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金。六、包装要求本项目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设备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七、验收(一)甲方采取以下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1.甲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小组或委派专人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参加验收的全过程,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验收确认文件为验收通过的依据,但并不意味着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2.验收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强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供货合同要求,特定货物(如有)还需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以实现甲方订立本合同的目的。3.验收期限: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交付并调试安装完成的货物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验收,并与乙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二)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三)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甲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第七条第(一)款第3项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八、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没有设计、材料、工艺、质量上的缺陷或瑕疵(若由于按甲方的要求设计或按甲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或瑕疵除外),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也不存在侵权情况。任何时候,乙方均不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或上述缺陷所应负的责任。2.质保期或保修期从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共24个月,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的维修、更换服务。如所供货物自身质保期不满6个月的,所供货物应不低于自身质保期的一半。3.甲方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现缺陷或瑕疵应尽快以书面/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乙方。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设置服务热线或联系电话,提供24*7电话服务,保证在接到报障后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24小时内更换完毕有缺陷或瑕疵的货物或部件。4.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如乙方违反本条款3或未全面实际履行本条款3,则甲方可采取甲方认为必要的补救措施,而无需通知乙方或者征得乙方同意,但其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5.质保期内因人为故意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对于人为故意损坏负有充分证明的举证责任。6.因货物或服务的质量问题,导致已安装的设备需拆除修理所发生的拆除和二次安装相关的费用,或者其他的二次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或实际使用人受到的损失亦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九、付款方式及期限(一)乙方往来款账号信息开户名:账号:开户银行:(二)付款方式物品验收合格并由双方签署验收单,在收到供货商提供的等额完税发票并确认无误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结清货款。合同价款包括货款、运费、税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一切费用。十、违约责任(一)质量瑕疵与索赔1.甲方有权根据相关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索赔。2.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货物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二)履约延误与赔偿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是,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5.乙方不能按照响应文件的规定提供供货、安装服务的,每延期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货款金额5%的违约金,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应另行赔偿。6.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5%,逾期超过2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除须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给相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费、利息、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维权交通食宿费、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及其他维权费用等。十一、不可抗力及其他(一)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如战争、疫情、地震、水灾、火灾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日内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结束后5日内将有关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对方确认。(三)双方中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完成任务时,完成任务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四)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延期履行合同。(五)由于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各方可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二、争议解决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属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十三、知识产权及保密(一)乙方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承诺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均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权利,不会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若因本合同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因履行本合同导致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所引起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二)乙方应对其在签订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属于甲方或与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和信息保密(无论该商业秘密和信息是否被采取保密措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前述商业秘密和信息进行复制、摘抄、传达、告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接触、知悉,或为自己或他人所使用、利用。(三)乙方的上述保密义务长期有效,除非上述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已经进入公知领域。十三、其他约定事项(一)本项目补充合同、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及其修改澄清等相关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二)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按照下列顺序适用解释:1.补充合同和本合同;2.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招标文件及其修改澄清等相关文件;3.其他文件。(三)如一方地址、电话、联系人、收付款账号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四)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不存在格式条款,因此不适用法律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简易竞争性谈判文件第1部分采购邀请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下列项目进行简易竞争性谈判,邀请合格响应人响应。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无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参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保留最终解释权)预算金额:114666.67元最高限价:114666.67元(1)采购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为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采购一批床品等,具体采购需求请见需求清单一览表。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合格产品。供应商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采购人在采购时提出的技术参数需求。本项目质量保证期要求不低于2(贰)年。质量保证期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采购方在成交供应商配送齐货物7个日历日内完成验收,结合项目需求书及投标报价清单,对项目清单内供货及安装结果进行验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强制标准,采购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要求。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交付时,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对货物有异议,采购人有权当场拒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货物安装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合同类型:本项目合同采取固定总价计算,包含但不限于:所有设备、材料、配件、辅材的费用、人工费、专用工具购置费、商检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各类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零配件费、备品备件费与专用工具费、清关费(如有)、知识产权费(如有)、检测验收、利润、税费、全额含税发票、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项目安装现场总包或各现场施工单位的配合协调费等,包括乙方履行合同义务承担合同责任和风险的全部对价。乙方作为投标人在投标时漏报或缺报或不报或少报,甲方作为采购人均视为该漏报或不报或少报的费用均已包括在已报的价格中且不另行支付,乙方报价以及本合同价格以实现图纸要求、合同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为准,报价清单仅供参考,如报价清单没有或者不明确,但是根据图纸、合同目的、招标文件、常识等应当具备的内容或者大概率需要的内容都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以及合同价中,不另行支付。付款条件:合同价款包括货款、运费、税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一切费用。货物验收通过之后采购方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完税发票并确认无误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结清货款。履约保证金:无。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提供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所属行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项目实际,本项目为制造业。(提供货物类中小企业声明函,须列明本项目货物的制造商情况,否则不予以认定不能享受投标价格折扣。)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31日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电话报名咨询时间:2024年7月25日8:30——2024年7月31日15:30(工作时间)现场接受投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16:00——2024年7月31日16:20(响应人代表携带密封投标文件至该地点现场进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6:20(北京时间)*响应时间截至后拒绝接受响应文件(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五、开启时间:2024年7月31日16:20(北京时间)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西澳一街296号港珠澳大桥边检站1号楼一楼1006会议室(响应人代表携带密封投标文件至该地点现场进行投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取最低价评审法,响应人仅需按需求清单总价一次报价即可。通过采购人核查有效报价最低的响应人将被确认为成交单位。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有效报价从低到高排名前3名的响应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西澳一街293号港珠澳大桥边检站1号楼采购单位联系人:林杨高联系电话:0756-8160936(本电话接受投标咨询和投标报名)项目经办人;吴警官联系电话:0756-8160938(本电话接受项目情况咨询)第2部分响应人须知1、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项目预算:114666.67元3、最高限价:114666.67元(按总价进行报价,通过采购人核查有效报价最低的响应人将被确认为成交单位)4、响应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无。5、响应产品或服务的资质要求:无。六、是否允许代理商响应:否七、核心产品:床上用品八、是否组织现场考察:否九、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响应:否。十、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否十一、响应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1)通用商务文件★1.响应承诺函(格式附后,此项必须提供,须加盖公章,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投标无效);★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响应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时此项必须提供,须加盖公章);3.按照“响应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4.按照“投标产品资质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无格式要求);5.《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条件的响应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附声明函格式提供货物类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附声明函格式提供)。★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此项必须提供,须加盖公章,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投标无效);★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附后,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十二、响应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1)技术文件(无格式要求)★1.响应货物/服务/工程数量、价格表(包括开标一览表和需求清单报价一览表,格式附后,两张表必须都提供,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投标无效)(二)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资料(无格式要求)。十三、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接受响应时间:2024年7月31日16时00分至16时20分(北京时间)响应截止及谈判时间:2024年7月31日16时20分(北京时间)(现场递交)响应人须将第十一项全部商务文件与第十二项全部技术文件密封,一式两份送达。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范、采购人需求等要求的将被拒绝。经采购人记录有不良供货记录的响应人也将被拒绝响应。未通过采购人审查的响应文件也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中标注“★”条款须逐条按要求填写响应,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或未响应的,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十四、响应有效期:90日历天(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十五、响应保证金:无。十六、履约保证金:无。十七、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份额:2.本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4.本项目的所属行业为:制造业(注: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③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④依据财库〔2020〕46号文件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8、节能环保有关政策: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项目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19、信用记录查询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0、现场考察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是R否集合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集合地点:附件:需求文件、合同文件。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无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投标报价项目总价(元)服务期备注小写:¥ 大写: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乙方一次性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直至正常使用,交付给甲方。按项目总价进行报价注:1.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2.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114666.67元,按项目总价进行一次报价,通过采购人核查有效报价总价最低的响应人将被确认为成交单位,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响应承诺函致: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你方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简易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无],我方愿参与谈判。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谈判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谈判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谈判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全部服务与相关服务的谈判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和《需求清单报价一览表》。(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谈判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七)我方谈判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九)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一)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二)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谈判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三)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四)所有与本谈判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说明:供应商应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职务,有效证件号码:。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无]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说明:1.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需提供。2.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床单(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被套(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夏被芯(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枕芯(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枕套(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针对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供本声明函。3.针对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可选择提供本声明函,填写相应信息,并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如投标人认为其非中小企业的,则无须提供本声明函。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虚假承诺,可能面临因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被监管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请供应商务必依据规定谨慎提供声明,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5.所属行业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6.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其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如属于中小企业,请根据自身情况三选一(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填写。7.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可通过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进行查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2.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则无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合同(货物类)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合同编号:无签订地点: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西澳一街543号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甲方(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发球联系人(项目管理人):吴威电话:0756-8160938地址: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西澳一街543号乙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电话:地址:经履行相关采购程序,上列甲方确定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就本项目货物采购等事宜,特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有关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一、产品规格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主要配置单价(元)数量总价(元)合计:二、合同金额(一)合同总价:元。(二)本合同采取固定总价计算,包含但不限于:所有设备、材料、配件、辅材的费用、人工费、专用工具购置费、商检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各类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零配件费、备品备件费与专用工具费、清关费(如有)、知识产权费(如有)、检测验收、利润、税费、全额含税发票、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项目安装现场总包或各现场施工单位的配合协调费等,包括乙方履行合同义务承担合同责任和风险的全部对价。乙方作为投标人在投标时漏报或缺报或不报或少报,甲方作为采购人均视为该漏报或不报或少报的费用均已包括在已报的价格中且不另行支付,乙方报价以及本合同价格以实现图纸要求、合同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为准,报价清单仅供参考,如报价清单没有或者不明确,但是根据图纸、合同目的、招标文件、常识等应当具备的内容或者大概率需要的内容都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以及合同价中,不另行支付。三、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一)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二)交货方式:乙方一次性将合格的货物交付给甲方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达到使用标准。(三)交货地点: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西澳一街543号。(四)交货前乙方应将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合格证书等文件及资料随货物一并提交给甲方,合格证书等资料是货物的一部分,但不能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到货检验合格或者验收合格的标志。四、履约保证金无五、质量标准和问题处理(一)乙方所出售(标的)货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招标文件的标准及满足甲方需求实现合同目的原则确定。保证合同货物为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二)乙方须遵守招标文件、采购清单等文件要求进行生产、采购、安装,乙方投标时所选主材、设备品牌必须高于或相当于甲方所提供的主材、设备参考品牌(若有)。乙方中标后所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拒收或更换,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且交货期不得顺延。(三)乙方所交货物的品种、款式、数量、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并承担调货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应甲方要求调整或者提前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工期不予顺延。(四)货物质量、技术参数等指标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采取修复、更换等补救措施,直至货物达到约定标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交货期不顺延。若乙方经甲方通知后仍未在24小时日内响应或其补救工作不能满足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负责相关工作,无需再通知乙方,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违约部分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乙方未履行补救义务或采取补救、整改措施累计达三次,货物仍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或无法通过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的,或者乙方在任一交货期上延迟超过5日,或者交货期累计延迟超过10日,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届时乙方除应承担交货延误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由于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金。六、包装要求本项目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设备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七、验收(一)甲方采取以下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1.甲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小组或委派专人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参加验收的全过程,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验收确认文件为验收通过的依据,但并不意味着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2.验收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强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供货合同要求,特定货物(如有)还需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以实现甲方订立本合同的目的。3.验收期限: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交付并调试安装完成的货物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验收,并与乙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二)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三)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甲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第七条第(一)款第3项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八、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没有设计、材料、工艺、质量上的缺陷或瑕疵(若由于按甲方的要求设计或按甲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或瑕疵除外),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也不存在侵权情况。任何时候,乙方均不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或上述缺陷所应负的责任。2.质保期或保修期从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共24个月,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的维修、更换服务。如所供货物自身质保期不满6个月的,所供货物应不低于自身质保期的一半。3.甲方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现缺陷或瑕疵应尽快以书面/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乙方。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设置服务热线或联系电话,提供24*7电话服务,保证在接到报障后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24小时内更换完毕有缺陷或瑕疵的货物或部件。4.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如乙方违反本条款3或未全面实际履行本条款3,则甲方可采取甲方认为必要的补救措施,而无需通知乙方或者征得乙方同意,但其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5.质保期内因人为故意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对于人为故意损坏负有充分证明的举证责任。6.因货物或服务的质量问题,导致已安装的设备需拆除修理所发生的拆除和二次安装相关的费用,或者其他的二次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或实际使用人受到的损失亦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九、付款方式及期限(一)乙方往来款账号信息开户名:账号:开户银行:(二)付款方式物品验收合格并由双方签署验收单,在收到供货商提供的等额完税发票并确认无误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结清货款。合同价款包括货款、运费、税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一切费用。十、违约责任(一)质量瑕疵与索赔1.甲方有权根据相关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索赔。2.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货物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二)履约延误与赔偿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是,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5.乙方不能按照响应文件的规定提供供货、安装服务的,每延期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货款金额5%的违约金,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应另行赔偿。6.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5%,逾期超过2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除须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给相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费、利息、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维权交通食宿费、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及其他维权费用等。十一、不可抗力及其他(一)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如战争、疫情、地震、水灾、火灾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日内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结束后5日内将有关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对方确认。(三)双方中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完成任务时,完成任务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四)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延期履行合同。(五)由于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各方可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二、争议解决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属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十三、知识产权及保密(一)乙方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承诺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均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权利,不会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若因本合同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因履行本合同导致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所引起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二)乙方应对其在签订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属于甲方或与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和信息保密(无论该商业秘密和信息是否被采取保密措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前述商业秘密和信息进行复制、摘抄、传达、告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接触、知悉,或为自己或他人所使用、利用。(三)乙方的上述保密义务长期有效,除非上述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已经进入公知领域。十三、其他约定事项(一)本项目补充合同、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及其修改澄清等相关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二)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按照下列顺序适用解释:1.补充合同和本合同;2.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招标文件及其修改澄清等相关文件;3.其他文件。(三)如一方地址、电话、联系人、收付款账号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四)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不存在格式条款,因此不适用法律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床品采购项目需求清单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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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床型
品名
规格(cm)
规格材料
图示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120cm*200cm床
床单
200*280
浅蓝色精梳棉涤混纺缎纹布,布料密度6060S 173*156 喷气缎纹布/聚乳酸再生纤维素混纺缎纹布,丝光全工艺,车标识唛,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明
张
400
120cm*200cm床
被套
170*230
浅蓝色精梳棉涤混纺缎纹布,布料密度6060S 173*156 喷气缎纹布/聚乳酸再生纤维素混纺缎纹布,丝光全工艺,正面距床尾70cm处印/绣LOGO,车标识唛,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明
张
400
120cm*200cm床
夏被芯
160*220
布料密度白色纯棉40S 133100喷气仿羽布,内充200g/m2抗菌导湿絮片纤维棉,车标识唛,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明
张
400
120cm*200cm床
枕芯
48*76
布料密度白色纯棉40S 133100喷气仿羽布,内充1200g抗菌导湿絮片纤维棉/聚氨酯成型化纤,车标识唛,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明
个
400
120cm*200cm床
枕套
50*80
浅蓝色纯棉精梳纱,布料密度6060S 173*156 精梳棉涤混纺缎纹布/聚乳酸纤维再生纤维缎纹布,丝光全工艺,车标识唛,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明
个
400
合计
合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床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