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招租 店面招标公告(厦门大学2024)



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厦门大学翔安校区中部综合楼店面,欢迎有意承租的竞租人前来报名、参与竞租。
(本项目首次招租公告于2024年7月18日发布,截止至报名截止时间因报名人数不满足开标要求,取消首次开标,并于2024年7月25日发布二次招租公告。)
一、招租项目:
1、店面招租概况

序号
楼名
店面编号
计租面(㎡)
招租项目
底标价(元/年)

1
中部综合楼
102
60
银行网点
87120.00

2.店面限定经营项目:银行网点
3.经营资格限定:竞租人必须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企业。
4.合同起租日:合同签订后店面交付之日起算。
5.租赁期限及租金涨幅:店面租赁年限1年,租期内租金无递增,租金按自然季度支付。
6.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竞租人应在竞租截止时间前自行办理竞租保证金缴交,缴交凭证(转账凭证)复印件应作为竞租文件组成部分一同提交。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或为提供缴交凭证复印件的,视为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7.本次招租无免租装修期。
二、招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三、定标方式:满足相关招租要求,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四、报名
参与本项目竞租需先履行报名程序,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准备下述文件资料扫描版电子文件(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1)厦门大学店面招租报名表(表格详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扫描);
(2)经办人或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
(3)如报名投标人为企业的还需提供拟经营项目营业执照(扫描件);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并打包压缩成压缩文件(RAR或ZIP格式),通过电子邮件邮寄至报名邮箱:ztbzx@xmu.edu.cn。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附件名请按[“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格式填写。
只有上述报名资料齐全且符合招标要求方予以受理报名事宜,否则不予接受报名申请。未履行报名程序的企业(或个人)竞租文件将不予接收。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起至8月1日截止
报名邮件接收截止至报名截止之日17:00(以我方邮箱系统接收邮件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事宜。
五、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2024年8月2日9:00
竞租人应在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前,将按要求编写和密封的竞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开标前30分钟招租人开始接收竞租文件),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演武路厦大西村11-13号楼2楼209室。
六、联系方式:
房产科 周老师/郑老师 2187596
招投标中心 陈老师 2189925
电子邮箱 ztbzx@xmu.edu.cn

七、附件下载
1.店面招租报名表.docx
2.厦门大学翔安校区中部综合楼102店面(二次)招租文件.docx

厦门大学招投标中心
2024年7月25日

厦门大学店面招租报名表招租编号:XDZZ2024-D-022招租项目:厦门大学翔安校区中部综合楼102店面招租(二次)竞 租 人联 系 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拟竞租项目翔安校区中部综合楼102店面注:1、报名时请如实填写参与竞租人的相应信息,以企业、个体经营者名义参与竞租的,竞租人填写企业名称或个体经营字号名称,报名联系人可以填写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或授权委托人,递交竞租文件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相关授权委托书。2、拟竞租项目请按照招租公告所示校区、楼栋、店面名称填写。3、如同时参与多个店面竞租,可在拟竞租项目一栏填写多个店面名称,制作竞租文件时,每个店面需单独制作。报名人/报名单位(签字或盖章):2024年月日厦门大学招租文件项目名称:厦门大学翔安校区中部综合楼102店面招租(二次)项目编号:XDZZ2024-D-022厦门大学招投标中心2024年7月25日第1章招租公告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厦门大学翔安校区中部综合楼店面,欢迎有意承租的竞租人前来报名、参与竞租。(本项目首次招租公告于2024年7月18日发布,截止至报名截止时间因报名人数不满足开标要求,取消首次开标,并于2024年7月25日发布二次招租公告。)一、招租项目:1、店面招租概况序号楼名店面编号计租面积(㎡)招租项目底标价(元/年)1中部综合楼10260银行网点87,120.002.店面限定经营项目:银行网点3.经营资格限定:竞租人必须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企业。4.合同起租日:合同签订后店面交付之日起算。5.租赁期限及租金涨幅:店面租赁年限1年,租期内租金无递增,租金按自然季度支付。6.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竞租人应在竞租截止时间前自行办理竞租保证金缴交,缴交凭证(转账凭证)复印件应作为竞租文件组成部分一同提交。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或为提供缴交凭证复印件的,视为自动放弃竞租资格。7.本次招租无免租装修期。二、招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三、定标方式:满足相关招租要求,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四、报名参与本项目竞租需先履行报名程序,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准备下述文件资料扫描版电子文件(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1)厦门大学店面招租报名表(表格详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扫描);(2)经办人或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3)如报名投标人为企业的还需提供拟经营项目营业执照(扫描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并打包压缩成压缩文件(RAR或ZIP格式),通过电子邮件邮寄至报名邮箱:ztbzx@xmu.edu.cn。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附件名请按[“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格式填写。只有上述报名资料齐全且符合招标要求方予以受理报名事宜,否则不予接受报名申请。未履行报名程序的企业(或个人)竞租文件将不予接收。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起至8月1日截止报名邮件接收截止至报名截止之日17:00(以我方邮箱系统接收邮件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事宜。五、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2024年8月2日9:00竞租人应在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前,将按要求编写和密封的竞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开标前30分钟招租人开始接收竞租文件),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演武路厦大西村11-13号楼2楼209室。六、联系方式:房产科周老师/郑老师2187596招投标中心陈老师2189925电子邮箱ztbzx@xmu.edu.cn七、附件下载(详见公告发布页面)厦门大学招投标中心2024年7月25日第二章竞租投标须知一、说明及注意事项1.本招租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租事宜中所述的招标项目。2.本招租文件中的“招租人”系指厦门大学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竞租人”系指向招租人提交竞租文件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中标人”系指通过评标获得中标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3.参加竞租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良好;参加本次招租开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3.3具有较好的经营项目及经营策略,所考虑从事的经营项目能有效地规避投资风险,并符合招租人经营项目的限制要求。3.4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或个体经营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证件。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6竞租人必须满足以下特定资格要求:竞租人及其拟经营项目应满足招租公告中“经营资格限定”和“店面限定经营项目”相关要求,未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承诺函的将被判定为竞租人不符合本次招租特定资格要求。4.竞租保证金4.1竞租保证金可以通过转账方式向我校的账号缴纳。户名:厦门大学;开户行:工行厦大支行;账号:4100021709024904620,请备注“店面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应由竞租人进行缴交,不接受代缴或使用竞租人以外的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缴交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缴交凭证上交款人与竞租人不一致的,视为未按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将被拒绝。请在招租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关保证金缴纳凭证发至ztbzx@xmu.edu.cn。4.2投标保证金退还:4.2.1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公示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4.2.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缴交押金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4.2.3我校将把保证金退回现金汇款凭证上标注的“交款人”的银行账户,递交竞租文件同时请提交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空白处另外注明缴交保证金账户的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银行**分行**支行”)。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参与串标者;②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无正当理由一个月内不按约定与招租人签订店面租赁合同并履约的。二、竞租文件的制作和递交5.竞租文件的制作5.1竞租文件要求一式贰份,其中一份为正本,一份为副本,正副本必须在竞租文件封面上予以注明。5.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租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租文件的要求编写竞租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5.3竞租文件不得涂抹或改写。5.4竞租文件必须由以下内容组成:竞租文件应按单间店面竞租编制,同时参与多间店面竞租时应分别制作独立的竞租文件。①竞租店面编号、拟经营项目和竞租报价(请按第五章竞租文件格式一填写并签章);②竞租人符合经营资格证明文件(许可证复印件或经营、租赁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主体需与竞租人名称一致);③竞租保证金缴交凭证(如凭证内无法明确表明缴交人账号信息的,请补充账户名、账号及开户行等信息);竞租人递交的竞租文件必须对上述要求做出明确的响应,否则符合性审查将被可能判断为不符合。中标人未按承诺书承诺的内容经营者,将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解除店面租赁合同,不退还中标商家已缴租金、店面租赁押金,不补偿中标商家装修投入,一切后果由中标商家自行负责。6.竞租文件递交投标人在开标前当场提交经密封标书,未经密封的竞租文件或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竞租文件一律不予接收。请随竞租文件一同提交保证金汇款凭证。本项目不接受采用邮寄或快递方式递交竞租文件7.现场开标流程7.1招租人工作人员展示各投标人文件的密封情况,逐一开启投标书,并现场公布投标店面编号、投标人、经营项目及年租金报价。7.2唱标结束后,如对于开标过程有异议的投标人应现场立即提出异议或质疑,并由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给予答复。否则,将被视为无异议,过后不再受理开标环节质疑或投诉。三、评标及确定中标人8.本项目确定中标人方式:由招投标中心、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租文件内容,对竞租人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通过上述审查且报价最高者将被确定为承租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将按下表所述内容进行审查:序号审查事项合格条件竞租资格合格条件标准1营业资格竞租人符合招租文件第二章第3条所列资格条件要求。2经营范围承诺经营范围符合招租文件要求。3竞租保证金已提交有效的竞租保证金缴交凭证。4生产经营状况与失信状况竞租人无不良信用或失信记录,由我方在以下信息渠道查询竞租人信用和失信信息: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5竞租文件编制竞租文件已完全响应招租文件第二章5.4条要求6招租文件约定废标其他情形竞租人及竞租文件未构成招租文件第二章第9条情形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1)投标报价低于招租租金底价者;(2)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3)投标书未响应招租文件要求;(4)投标人相互串标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10.其它情况:10.1、首次招租,递交竞租文件竞租人或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后合格竞租人不足3家时,则本次招租失败并重新发布二次招租公告。二次招租时,竞租人数量可以只有一家。10.2、本次招租仅推荐一位中标候选人,不设候补,如果中标人弃权,则该店面将重新招租。11.结果通知:结果将在厦门大学资产后勤处网站公告。四、合同签订12.中标人应于招租结果公告后7天内签订店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前需交纳三个月的租金作为店面租赁押金,并交纳一个自然季度的租金。逾期未签订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从店面交付之日起计租。如果中标人弃权,则该店面重新招标。五、招租人权益13.招租人将不向投标人解释中标或不中标原因。14.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费用。15.招租人不退回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书等一切书面资料。16.其他未尽事宜,招租人保留最终解释权。第三章招租项目介绍和具体实施办法1.招租项目店面情况(详见本项目招租公告相关内容。)2.招租年限(详见本项目招租公告相关内容。)3.租赁期满(或中途停止租赁)的交接处理3.1租赁期满后,中标人所进行的所有与店面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中标人不得破坏或拆走。可动产由中标人自行处理,招租人不予折价接收或强制下一承租人接收。3.2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的第二天将所租赁店面交回招租人,否则招租人有权按该店面合同规定的5倍租金标准征收租金。3.3中标人租赁期满进行店面移交时必须保证室内设施运行正常,门、窗、玻璃及装修完好,否则视为违约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租金损失由中标人负责。4.中标人在租赁期内的权利和义务4.1权利:①在法律和合同规定范围内有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权利;②经学校协商同意的其他内容。4.2义务:①依法经营,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②按时缴纳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租金每三个月缴纳一次,先缴后用。水电费每个月结算一次;③店面的装修由中标人自行出资装修,装修方案必须符合消防要求,装修不得破坏店面主体结构,不得改变店面外部现有装修色彩和形状,店面招牌广告要统一规划,具体装修方案必须征得招租人同意并接受监督;④对店面、水电线路等设施进行改造和维修的,要确保外环境和店面内外立面不发生破坏和改变;⑤必须加强安全防患意识,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必须负全额赔偿责任。不得将店面作为居住场所;⑥自行解决可能出现的经营、经济纠纷。5.招租人的权利和义务5.1权利:①按时足额收取租金,协助物业部门收取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②对中标人经营中出现的违规或违法行为进行书面告知、制止、提出限期改正,在不改正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停止租赁;③负责审核中标人的装修,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④在合同规定范围内核准中标人的经营项目;⑤对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进行检查和督促;⑥中标人拖欠租金和水电费时,停止水电供应。5.2义务:①在中标人按时缴纳费用的前提下,协调水电的正常供应;②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中标人的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对中标者的合理化建议给予重视。6.违约责任6.1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租金的,招租人按照每天0.1%收取违约滞纳金,直到交清为止。未缴纳租金超过一个月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店面,不退还已缴押金。6.2中标人由于各种特殊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停止租赁,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招租人,中标人所进行的所有装修招租人不予折价补偿,招租人不退还中标人已缴租金和押金。6.3中标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视作违约处理,招租人将收回所租赁店面,不退还中标人租赁押金和已缴租金。6.4中标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对外装饰和外环境进行改变或破坏的,视作违约处理,必须在招租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恢复原貌。中标人不予按时恢复的,由招租人安排恢复,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6.5中标人不按规定履行义务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租赁店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6.6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缴纳水电费及租金,逾期15天未交清的,从应缴之日起满15天后,招租人实施停水停电。6.7招租人由于发展规划等实际需要需提前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配合招租人按时退还店面,中标人所进行的装修按租赁年限平均分摊装修费用,招租人应补偿中标人一个月租金和尚未履行合同期间的装修费用(中标人需提供正规的装修合同及票据等资料)。中标人按时退还店面后,招租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和按实际天数退还中标人已缴交但尚未履行合同期间的租金。7.有关费用的处理7.1中标人在装修期间和经营活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水电费、有关的管理费和有偿服务费等,概由中标人自行负责。7.2经营期间的店面及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费用概由中标人自行负责。7.3内部设施完备和装修费用概由中标人负责。第四章竞租文件编写格式各竞租人须按以下格式编写竞租文件并提供相应材料,否则按废标处理:格式一竞租报价书厦门大学招投标中心:本投标人对贵校翔安校区中部综合楼102店面出租进行投标,拟经营项目、报价及方案如下:一、拟经营项目:。二、年租金报价:¥元(大写:)。三、资质实力、业绩、等投标材料共页附后一并提交。投标人(签章):被委托人(签章):年月日备注:1.投标人为法人组织的,应加盖法人公章,未签章的投标书无效。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手写签名,未签名的投标书无效。3.本竞租报价书所有“”处,均应如是填写,开标时如发现未填写,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手写,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拒绝填写的,视为竞租文件未实质响应招租文件。4.年租金大小写不一致的,按大写金额为准。格式二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自然人签字)年月日格式三经营方案(提供投标店面拟经营方案,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自然人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店面招租 店面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